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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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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问题

社会治理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 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业在四川、青海大地震中纷纷进行捐款,社会高度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这充分说明,从被动地履行社会责任到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过渡是当前企业发展的特点。当然,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这样的不断扩张中,出现了许多违背自身持续发展的事情,比如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下降、环境污染、严重浪费自然资源等现象,这种为了短期利益而不进行社会责任承担的做法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严重的影响,也对于今后企业的自身发展存在着阻碍。所以,为了重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社会责任问题,相关的政策和法规相继出台,公司治理研究中的社会责任也成为一个热门研究话题,本文希望从社会责任的角度上,进行公司治理的相关问题的深入分析。

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涵

目前,我国重点关注的公司治理问题就包括企业社会责任。所谓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在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进行自我经济效益创造的过程中,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对于生产过程中所带来的不良影响进行处理,比如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还包括为了实现公司社会和谐发展所要平衡的公司相关的各种利益群体的利益关系等方面。

我国大多数企业对于履行社会责任还只是对社会责任的消极承担,或者忽略利益相关者的最基本的需求,只注重一些扩大知名度和改善公司形象的工作。所以,应该切实把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引入公司治理中,只有这样才能改变企业被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现状。在大力倡导低碳经济的背景影响下,企业如果能够主动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这无疑对于企业甚至是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社会责任为主导的公司治理

(一)实现管理目标的转变

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来说,原有的那种股东至上的财务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应该建立,并且在企业经营活动的始终都应该牢记于心,这不仅包括财务目标,还包括相应的财务决策和规章制度等方面。

内部组织结构则应该在公司内部形成相互制衡的股东、董事及经理结构组织。对于公司治理监督还应该考虑政府、市场等外部力量的作用。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应该是相互影响且相互作用的,但是需要指出,承担社会责任应该能够促进企业获得长远有效的发展,而并不意味着利润的流失。所以,企业的经济活动应该在利益和社会责任之间找到平衡点。

(二)加强对除股东之外的各利益的外部治理

各利益相关者应该在企业进行经营计划和财务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而不应该仅仅关注股东的利益。在经营活动中,企业应该履行一定的经济责任,这就不可避免会与其他社会成员产生一定的摩擦,所以,公司成员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应该着重处理好,这是企业业务的一个主要方面。为了保证公司与利益关系人之间权益的平衡,还应该包括处理好政府、社会公众以及潜在投资者的关系。只有做到上述方面,才能使企业保有生命力,不断发展壮大,实现盈利目的。

(三)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

实际掌握公司的管理者才能履行相关的公司社会责任,这是由公司治理结构所决定的,所以,规范公司管理者的行为则是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所以,在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中,为了更好落实公司社会责任,则应该在公司内部形成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制约机制。比如,在某些公司里,仅仅为了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忽略社会责任而对于环境保护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置之不理,这样不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往往是由于没有一定的监督制约机制所造成。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应该严格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这种不负责任的短期行为,能够在良好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下得以改正,保障相应投资人、员工和消费者的权益。

三、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机制

仅仅通过财务报表了解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面信息是远远不够的,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需要更多的信息,这就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要建立一定的信息规范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仅对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有着重要作用,还对于公司外部治理机制有着重要影响,所以,对外披露信息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方面。对于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来说,一方面能够使经营管理者与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另外一方面,还能有效监督企业管理者的只追求短期利益的行为,避免目光短浅行为出现,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能够有助于公司治理。

综上所述,企业应该在当前低碳经济的大环境下积极地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合理的公司治理手段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这不仅仅对于企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还有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社会治理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网络虚拟社会;互联网;道德;治理

当前,网络虚拟社会的道德问题日趋严重,从国家、社会、个人的角度来看,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深刻剖析网络虚拟社会的特点以及道德问题所在,从而寻求一条切实可行的治理路径,以端正网络虚拟社会的现状。我们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当今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鲜感,但在享受便捷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道德层面的困扰。新形势下,无论是国家、社会还是个人,都应该对网络虚拟社会中的道德现象进行准确判断与规避,对存在的道德的问题也要进行多方面的认识与解决。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但已不再是单纯的存在于人与人直接接触的过程中,这种现实社会的道德渐渐包含了更多的内容。网络道德隶属于现实社会道德的一部分,与现实社会道德构成了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一方面,网络道德是现实社会道德的延伸与拓展;另一方面,现实社会道德为网络道德提供了精神动力与现实基础。基于这样的现实社会道德,我们应该通过互联网这一物质平台,总结出网络虚拟社会的特点。

一、网络虚拟社会的特点

(一)网络虚拟社会的虚拟性与开放性

网络虚拟社会的基本特征就是虚拟性,应拟的本质是数字化和符号化,它从唯物史观来看,本质上就是代码的集合,代码通过计算机处理器这一物质媒介进行汇编、翻译,形成文字、图像、声音等形式,而这些形式又通过多媒体技术的综合处理,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直观感受到的网络虚拟社会。网络虚拟社会中,网络主体只需一个虚拟的 ID 也就是身份证或者标识符即可进行互联网活动,并且大多数网络主体都会隐瞒自己的真实信息,这在极大程度上隐蔽了网络主体的真实身份。比如我们常说的网名,这就是隐蔽主体个人真实信息的明显表现。

网络虚拟社会的开放性具有如下几方面的体现:第一,对网络提供者开放。只要遵守世界网络协议,任何国家、地区的任何主体的网络提供者都可以接入互联网,成为互联网的一个成员。第二,对服务提供者开放。互联网为各种服务商提供一种开放性的接入环境。第三,对用户群体开放。互联网不会强迫用户不得连接某个或某些系统,也不会强迫用户进入某个或某些封闭系统。

(二)网络虚拟社会的多元性与层次性

网络虚拟社会的虚拟性、开放性等就导致了其具有多元性与层次性。在网络虚拟社会中,善恶并存、美丑并存、真实与虚假并存、正面信息与负面信息并存,有以下两个方面体现:第一,个体观点与个体选择的多元化、层次性。网络虚拟社会中,对同一事物、同一现象会存在多重观点、评价、价值取向。这个在网络论坛表现的十分明显,比如天涯论坛等。第二,文化、文明、生活方式的多元化、层次性。不同国家、地区、民族、文明的政治态度、经济观念、生活方式、思维习惯在网络虚拟社会并存,从而形成多元化与层次性的格局。

(三)网络虚拟社会的整合性与交互性

在网络时代,多元文化相互激荡,必然引起网络虚拟社会的整合。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必然带来文化的变革。越来越多有相同兴趣相同爱好的人通过各种渠道走到一起,尤其是通过互联网,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交流思想,发表观点,能控率低,参与平等,而且沟通不是静态的,可以一对一、一对多的进行互动,反过来说,这种交流和发展需要开放的空间、方便快捷的互动方式,而网络虚拟空间就为人们提供了这样的一个环境。人们可以跨越时空的阻隔,充分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沟通,就是交互性的独特之处。

(四)网络虚拟社会的高时效性

当今世界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地球村”,顾名思义,就是世界的范围越来越小,这主要归功于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社会生活节奏明显加快,信息传播更加快速、及时、同步,真正实现了信息的实时性、瞬时性与自动化。传统意义上的信息传播过程缓慢,需要长时间的积累,能否被人接受都需要时间的检验。因此,互联网的产生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时效性。

二、网络虚拟社会中的道德问题

当网络虚拟社会具备了这些特点,网络主体也就是人就会进行一些语言、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的传播、观看与评论等的实践活动,随即而来的就是在道德层面的质疑,也就相应的出现了网络虚拟社会中的道德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详细分析究竟为何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一)道德意识层面

1.非人性化衍生出的道德冷漠

与传统社会相比,网络虚拟社会将人转化为数字与符号,这种虚拟的本质使人的一切属性都呈现出数字化的特点,人与人之间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符号化的交往方式。这种交往方式失去了感性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而是一种冰冷的数字、符号,从而将人的丑恶的本性暴露出来,导致道德冷漠现象发生。比如说你可以在网络上任意抨击别人,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你是可以肆意诋毁、谩骂他人而没有道德约束的。

2.开放融合导致的道德冲突

网络虚拟社会是一个敞开的多元化世界,是一个人人平等的世界,在那里人们可以自由发表任何信息。网络的开放性使人们很容易上网交流,世界各地和各家各派的学说在网络上自由碰撞,使网络文化以几何级数的形式发展,因而网络中各种各样的道德观相并存,相互冲击。网络道德的多源性不可避免地导致道德冲突。道德冲突的后果,对于民族国家来说就是经济、文化上强势的国家对劣势国家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的渗透,从而造成网络时代的经济、文化霸权。因为网络信息的内容反映的是一定国家的文化传统,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对于个体来说,多元价值观念也容易使网络主体在伦理评价中的道德相对主义和道德虚无主义思想盛行。

3.自由思想与责任淡化

网络虚拟社会是自由的社会,给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极大的自由度,人们摆脱了现实社会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进人到一个“反正现实社会中的道德,法律规范不能控制我,在网上也没人认识我”的陌生新天地,因此,“网上无法可依”等等成就了人们网上行为的借口。在他们看来仿佛自己的精神世界彻底到了解放,获得了真正的“自由”这种超脱现实的情感和欲望的冲动下,人们遗忘了自己的社会角色、社会地位和社会责任,因此,人们的网上行为难免会出现与道德违背,甚至触犯法律的行为、关于这方面的实例近年来媒体披露,报道得非常多,虚拟社会为人们提供了极大的自由度,远远超出了人们社会责任的范围、这是一个不争的现实,而由此引起的道德失范问题也愈来愈多,愈演愈烈。这种不良的状况不仅破坏网络秩序、而且会波及到社会的正常运转。

(二)道德行为层面

1.虚假信息传播现象严重

由于网络虚拟社会的虚拟性、自由性和开放性,上网者可以隐去真实身份“高度自由”地活动,传播虚假信息现象非常严重,有如下两方面表现:第一,网络诈骗现象严重。网上存在各种各样的诈骗信息,这些诈骗信息科技含量高、隐蔽性强,极易导致他人上当受骗,危害他人财产安全。第二,网上谣言传播行为严重。造谣者出于各种目的编制出各种谣言在网上散播,一部分传谣者出于自己利益积极地进行传播,另一部分传谣者在自己未认识到谣言的情况下武断地帮助造谣者传播。

2.个人隐私泄露现象严重

网络上,侵犯他人隐私现象时有发生,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体现:第一,以非法盈利为目的,泄露、盗取他人隐私信息。主要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泄露、盗取他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收入、家庭成员、电话等信息,以获得各种非法利益。第二,出于各种目的,在网上向公众传播含有他人隐私的照片、视频等信息。

三、网络虚拟社会中道德问题的治理路径

虽然人们把网络虚拟社会当做自己交流信息、知识、情感的另一个重要环境,但并不代表网络主体可以肆意通过网络做出不道德的事情,这些问题的出现是不符合德性社会标准与需要的,针对网络虚拟社会出现的道德问题,我们应该从道德内化与外化两个角度进行治理。

(一)网络虚拟社会道德问题治理路径的内化

首先,对价值导向进行矫正。其一,首先应明确网络技术本身无罪,无所谓善恶美丑之分。网络技术给人类社会带来“恩惠”还是“灾难”,决定权完全在人们自身。我们应摒弃陈旧的、过时的道德规范,积极创建与现有网络科技相适应的、新的伦理规范,使科技与道德共同进步。其二,应明确网络技术的“实然”不等于虚拟社会道德规范的“应然”,网络技术能够做到的并不一定是符合道德规范的。

其次,应积极整合道德资源。其一,应充分利用传统优秀的道德伦理,应将中华优良传统道德发扬光大。其二,理性借鉴西方优秀道德规范,应将西方优秀道德规范批判性的“拿来”,“为我所用”。其三,应积极开拓符合当今网络技术的新伦理,使得伦理道德与网络技术相互促进,共同造福人类。

(二)网络虚拟社会道德问题治理路径的外化

1.制度层面健全网络治理机制

其一,应完善网络治理机构设置。目前,国家已于2014年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军事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设。地方各级应相应设立网络治理机构,以保障对网络虚拟空间全方位、无死角式治理。

其二,应出台相关法律规范,以法律手段守住网络虚拟社会道德底线。应将网络虚拟社会的治理上升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法律化、规范化、常态化,明确网络虚拟社会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要求执法机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网络虚拟社会的法律秩序与道德底线。

2.技术层面规范网络建设与运行

首先,应创新技术以保障网络活动实名登记制度的可靠性。我国目前已逐步推广网络活动实名登记制度,但效果不够理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网络活动实名登记的可靠性不强,许多上网主体用虚假的或者不完善的信息进行登记。我们应通过完善身份识别技术等相关技术来保障网络活动实名登记制度的可靠性。

其次,完善防火墙和网络过滤技术。当前网络虚拟社会中各种不良信息层出不穷,各种翻墙软件泛滥,应通过完善的防火墙和网络过滤技术来有效过滤掉一些垃圾信息甚至有毒有害信息,保障网络清新空间。

最后,完善数据加密技术。完善数据加密技术可以保障一些重要数据的安全性,有效防止一些重要的信息被恶意复制、篡改、污染。完善数据加密技术已成为网络治理迫在眉睫的重要技术手段。

3.教育层面增强公民网络自律意识

首先,应通过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网络道德的教育、宣传。可以通过网络道德经典案例展示、宣讲、网络文明进校园、进单位、进社区等形式深入开展网络道德教育,创造良好的网络文明氛围,使公众充分意识到网络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其次,可以通过开办文明健康上网培训班的形式,对大众尤其是青少年网络道德意识进行系统培训。各社区、单位乃至学校可以针对本社区、单位、学校成员开办文明健康上网培训班,系统讲解文明健康上网的意义、方式和注意事项,切实提高公民网络道德自律意识。

再者,社会公共网络会所应该保持社会责任心,从公众来增强道德意识。青少年是极易被影响价值观的年龄段,社会网络会所例如网吧、玩吧、私人会所等,都会提供上网服务,当这些公众团体不负责任的向强少年提供黄色、暴力信息视频时,无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都是无法控制的,因此,诸如网吧、私人会所等公众场所,应该有义务清新公众网络场所,以提供健康的上网环境。

最后,重视家庭教育和学校管理。父母是青少年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应该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不在网络环境中说出不符合父母身份的话语,已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学校的管理同样重要,周围同学的影响,都会使得青少年出现不健康的网络虚拟社会中的活动。因此,学校应该加强管理。

参考文献:

[1]李斌<网络政治学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260--293页.

社会治理的问题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教育发展 社会支持系统 理论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世界,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谋求本国竞争优势的基本战略。我国已经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落实这一战略地位,需要构建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切实明确全社会共同承担教育发展的责任,广泛开展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行动,全面利用社会资源来支持教育发展。因此,本文对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有关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内涵

从一般意义上讲,社会支持系统是指由若干社会支持要素以一定联接方式构成的具有社会支持功能的有机整体。它规定社会支持要素与要素之间、要素与系统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社会支持主体、社会支持行为和社会支持对象是社会支持的三大要素。社会支持主体是一切参与社会支持行动或发生社会支持行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社会组织包括正式社会组织和非正式社会组织。正式社会组织主要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正式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家庭、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和无名小团体。以此为依据,社会支持系统可分为正式社会支持系统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系统。社会支持行为是指具有社会支持功能的行为,在性质上有客观性与主观性之分,其中客观性社会支持行为,如物质援助、帮扶行为等,是那些具有客观真实性的社会支持行为;主观性社会支持行为,如安抚、同情、尊重等,是以社会支持对象主体对此的感知为认定前提的社会支持行为,即是说,不为社会支持对象主体所感知的行为,不是主观性社会支持行为。以此为依据,社会支持系统可分为客观性社会支持系统和主观性社会支持系统。社会支持行为在内容上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制度、信息、技术和心理等等之分。以此为依据,社会支持系统可分为社会支持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制度、信息、技术和心理等等系统。社会支持对象是指社会支持的对象化主体和客体。社会支持的对象化主体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社会支持的对象化客体是一定的事物。

各社会支持要素之间的联接,就是社会支持主体与社会支持行为之间的联接,社会支持主体与社会支持对象之间的联接,社会支持行为与社会支持对象之间的联接,其中社会支持主体通过社会支持行为与社会支持对象相联接。各社会支持要素之间的一定联接方式是社会支持主体选择一定社会支持行为对一定社会支持对象施加影响的方式,这种影响就是社会支持功能。各社会支持要素之间的联接具有怎样的社会支持功能,直接与社会支持行为的广度、强度和深度相关,而社会支持行为又直接与各社会支持要素之间联接方式相关,各社会支持要素之间的联接方式不同,社会支持行为的广度、强度和深度就会有所不同。

社会支持系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支持系统是指包括政府直接作用于社会支持对象的社会支持行为在内的社会支持系统。狭义的社会支持系统是指不包括政府直接作用于社会支持对象的社会支持行为在内的社会支持系统。本文所讨论的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属于狭义的社会支持系统范畴。

教育发展的顺利推进依赖社会支持。教育发展处在一个统一运行的社会系统之中。教育系统是社会的子系统,它以教育发展作为自己的生存和运行方式,就像社会系统以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自己的生存和运行方式以及物质以运动作为自己的存在方式一样。系统论认为,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都具有整体性、关联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和时序性。作为系统的社会整体发展,只有获得各个社会子系统及其发展的支持,才能顺利推进;同样,各个社会子系统的发展,只有获得整个社会及其发展的支持同时获得其他各个社会子系统及其发展的支持,才能顺利推进。因此,教育发展,只有获得社会支持,才能顺利推进。

教育发展的质量和效果依赖与此相适应的社会支持系统。系统论认为,系统的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因此,把社会支持作为一个系统来对待,认识这一系统的各个特点和规律,利用这些特点和规律构建好、控制好和管理好这一系统,使它的存在与发展合乎教育发展的需要,实现社会支持的优化、整合,就能大大提高教育发展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支持系统,即是以提高教育发展的质量和效果为目的,以教育发展为社会支持对象,以社会资源性支持和社会环境性支持为主要手段的社会支持系统。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支持系统的共同点是:它们都包括社会支持主体、社会支持行为和社会支持对象三大社会支持要素,都以一定方式把各社会支持要素联接起来,都是具有一定社会支持功能的有机整体。二者的联系在于: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是一般社会支持系统的特殊的子系统,一般社会支持系统的特点和规律适用于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还有自身的特点和特殊规律。由于社会支持的对象是教育发展,而教育发展既涉及到人,也涉及到事物,因此,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既以教育中的教师和学生作为社会支持对象,又以教育中的事物作为社会支持对象。由于教育发展是一种实践,而这种实践既可以通过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其中来获得社会支持,也可以通过其他社会资源的利用来获得社会支持。前者不适用于精神病人这类的社会支持,因为其他社会主体不可能通过参与精神病而去支持精神病人;后者适用于各种社会支持。因此,社会参与性支持和社会资源性支持是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所使用的主要手段。

二、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特点

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特点,既包括一般系统所具有的整体性、关联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和时序性,又包括一般社会支持系统所具有的社会性、无偿性和选择性,还具有自己特有的战略时序性、国运关联性和责任全民性。

1、战略时序优先性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是对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所具有的战略时序优先性的基本规定。教育为国家未来培养人才,教育是实现国家美好未来的根本手段。百年大计,作为国家未来长远大计,就是国家战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就是以教育为本的国家战略;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就是把教育发展战略放在国家战略的优先时序上。教育为本,教育优先发展,就是国家的战略时序。因此,合乎这一战略时序要求的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不仅具有战略意义,而且在社会支持系统战略中处于优先的时序。

2、国运兴衰关联性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这是对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所具有的国运兴衰关联性的基本规定。国家要发展,民族要振兴,人才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只有教育发达,才会人才济济;只有人才济济,才有国家昌盛,民族兴旺。教育落后,人才不济,则国家衰落,民族沉沦。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与教育息息相关。成功的教育,发达的教育,要靠提高教育发展的质量和效果来实现,而实现的手段之一就是构建好管理好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因此,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与国运兴衰密切关联。

3、振兴责任全民性

教育振兴,全民有责。这是对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所具有的振兴责任全民性的基本规定。当今社会已进入科技知识广泛运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时代,教育是实现科技知识传承和创新的根本手段。接受一定年限的教育进而获取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科技知识,是每个人的生存之道、发展之道和成功之道。这个“道”既是每个人必须享有的权利,同时又是每个得“道”人必须承担的责任。以得“道”之权利还拥“道”之责任,这才叫公平。教育振兴,作为百年大计,作为国运兴衰攸关的优先战略,更是与每个人生存体面与否攸关,发展全面与否攸关,成功顺利与否攸关,因而全民有责。全民承担教育振兴的责任,是通过全民对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来实现的,也就是通过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全民参与来实现的。因此,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具有振兴责任的全民性。

三、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运行的长效机制

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运行的长效机制,就是保证教育改革有效推进,教育发展有效实现,教育质量有效提高,教育成果有效享有的机制。它是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运行规律的体现,是由以下几种机制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

一是教育改革的社会共商机制。教育改革由社会力量共同来协商和支持的机制,本质上是教育改革的复杂性使然。教育改革比经济改革更为复杂。如果说经济改革的实质是使资源配置更为合理,而资源配置更为合理最终又归结为使人对自然的改造更为有效、更为合理,那么,教育改革不仅在于使资源配置更为合理,而且在于使教育对社会的改造更为有效、更为合理,使教育对促进人的发展更为有效、更为合理,而社会发展的复杂程度,人的发展的复杂程度,比自然演变的复杂程度高得多。科学界对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发展规律的认识深度,远不及对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认识深度。一个产品出了质量问题,可以回收、销毁,一个人的教育出了质量问题,就不是可以通过回收、销毁而能解决的问题。教育改革是极为复杂的改革,既要探索和遵循经济规律,又要探索和遵循社会规律,还要探索和遵循人的发展规律。越复杂的改革,越需要群策群力,越需要社会各界贡献智慧和力量。教育改革只有通过社会共商机制才能长效推进,因此,教育改革的社会共商机制,是实现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长效运行的重要机制。

二是教育发展的社会共谋机制。教育发展由社会力量共同来谋划和支持的机制,本质上是教育的外部性使然。教育具有生产和消费上的正外部性,即教育的生产和消费对该生产者和消费者之外的社会、单位和成员能带来好处而不必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这种正外部性使得教育具有公益性。这种公益性所要求的教育资源配置和所形成的教育利益关系,是通过政府、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来调节的。政府的这种调节手段,就是政府的教育参与和教育财政;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这种调节手段,就是它们的教育参与和教育捐资。只有通过这种调节,教育正外部性的成本才能得到补偿,教育供求的社会均衡才有望实现,教育发展才有望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政府教育财政的力量是有限的,即使不考虑这种有限性,它也不能代替社会力量对此的调节,因此,教育发展只有通过社会共谋机制才能长效实现,教育发展的社会共谋机制,是实现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长效运行的重要机制。

三是教育质量的社会共保机制。教育质量由社会力量共同来保障和支持的机制,是教育质量的最终评价和最终保障使然。教育质量的保障,必须通过完善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和评价活动来实现。这种制度不仅包括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而且包括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的制度安排。教育质量最终归结为人才质量,而人才质量只有在人才使用过程中才能得到评价和检验。社会用人单位对人才质量的评价最有发言权。教育质量的社会评价是教育质量的最终评价,教育质量的社会保障是教育质量的最终保障。只有依靠社会力量,通过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的制度性活动,通过由此而形成的教育质量社会共保机制,教育质量才能长效得到保障。因此,教育质量的社会共保机制,是实现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长效运行的重要机制。

四是教育发展成就的社会共享机制。教育发展成就由社会共同来分享的机制,是教育发展社会支持责任与利益之间均衡使然。尽管教育的外部性要求社会承担支持教育发展的责任,但是,教育的外部性往往难以成为社会支持教育发展的直接驱动力。学校为社会支持单位提供一些无偿服务,如为他们提供学校网络服务、图书馆服务、闲置的校舍服务、培训服务等,是社会支持教育发展的直接的动力源泉,它使得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责任与利益之间直接达到了一定的均衡。这种均衡是通过教育发展成就的社会共享机制来实现的,是教育发展社会支持得以长效维持的必要条件。因此,教育发展成就社会共享机制,是实现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长效运行的重要机制。

四、构建我国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基本原则

构建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原则,是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特点和运行规律的具体体现。根据以上讨论,构建我国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从时代要求和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活的灵魂。构建我国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要坚持这一活的灵魂,就必须坚持从时代要求和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从教育发展的角度看,时代要求和中国国情,就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所指出的那样,就是:“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都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是,“我国教育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这表明,构建我国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从时代要求和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就是以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为基点,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为根本目的的构建原则。坚持这一原则,要求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和提高国民素质的责任,为青少年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发现和培养高技能人才、创新人才和拔尖人才创造良好环境,广泛开展对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行动,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二是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统一的原则。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分别是构建我国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主导型力量和自主性力量,没有政府引导,构建我国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就缺乏主心骨、方向性和制度保障;没有社会参与,构建我国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就会缺乏社会活力。在构建我国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过程中,把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统一起来,就是要通过政府对相关体制和政策的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扩大学校与社会的合作,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三是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当前,我国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的观念淡薄、主体多元化发展缓慢、行动缺乏广度、深度和力度、结构不尽合理和功能发挥不够充分等。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构建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来解决。但是应该看到,我国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还存在制度,其主要表现是:在构建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制度安排上,存在以行政部门为单位的条块分割的问题,具有单一性和封闭性,使得构建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成为教育部一家的事,难以对其进行综合治理;在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上缺乏制度保障;教育发展的社会支持责任和义务还没有纳入法治轨道。在构建我国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的过程中,要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就是要在解决上述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消除相关制度,切实形成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的长效机制,使我国教育发展社会支持系统成为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手段。

(注:本文作者系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参考文献】

[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N].人民日报,2010-07-29.

[2] 肖昊:高等学校运行机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3] 龙溪虎、巢传宣:大学生求职期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J].公共管理,2009(6).

社会治理的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会组织;社会管理创新

商会组织作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主体,具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产业升级、联系政府和企业、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多种作用,为企业提供了多种丰富的公共服务,对于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功效。但由于我国的商会组织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现状参差不齐,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商会组织的功能发挥跟不上形势的变化,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全市非公经济迅猛发展的形势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商会组织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强

商会组织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商会组织本身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有效途径不多。

1.1 认识方面存在偏差

目前,商会组织无论是在数量规模上,还是社会影响力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层次。但是商会组织由于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没有真正融入社会管理中。

一方面在自身的定位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商会组织属于企业自律组织,因此,商会将自己的主要职责放在服务于会员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上,甚至为了维护会员企业的利益将自身放在工会的对立面,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没有发挥出应用的作用。

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全能型”的政府,政府管理一切社会事务。政府缺乏对商会组织的信任,尤其是那些体制外生成的自制组织,因此很多应转移的职能却没有转给相应的商会组织。例如,自1999年底以来,温州服装商会和眼镜商会多次向政府部门申请工商登记初审权,但目前他们的愿望还实现不了,因为政府部门不相信民间组织会管得更好,而事实上,为数不多的几家拥有一定行业管理权限的商会在行业管理方面的显著成效就证明了民间商会在某些方面比政府部门更有效。

1.2 发育不完善

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组织非常成熟,承担着各种社会任务。尤其是商会组织,作为经济组织的协调机构、管理机构,处理着多种公共事务。但在我国,商会组织仍然是以一种政府派出机构的形式存在着,主要处理政府委托的各种事务,自身却没有清晰和完整的规划,其定位也十分模糊。与发达国家的商会组织相比差距十分明显。

1.3 缺乏相应的奖惩机制

现阶段我国的商会组织职能不清、地位不明,对于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缺乏相应的违规惩罚措施和表现良好奖励机制,激励不够,制约了商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建设和发展。

2 商会不完全具备能够解决对会员企业需要解决的社会管理中的问题的能力

商会组织在我国发展时间短,成长空间有限,因此很多商会组织建设不完善,管理不规范,不能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不能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也不能更好的发挥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2.1 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商会组织的发展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的支撑,能够为商会组织的成立和发展提供法律依据的只有1998年修订后通过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它将商会组织、行业协会在内的多种多样的第三部门组织都纳入了同一个法律框架之中。

2.2 政府赋予商会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还不够明确

党的十报告再次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尤其是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能已经成为党和政府的战略重点。但是商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应该承担哪些职能,还没有形成共识,缺乏顶层规划,从而导致政府机构不愿放权,本应参与社会管理中承接政府在转型过程中的部分职能,但是,由于多种主客观因素,很多商会组织未能承接政府转型过程中的相关职能。

2.3 缺乏相关的社会管理人才

我国的商会组织由于各地民营经济发展不平衡,会员数量、质量各有不同等因素,导致各地商会组织的经费状况差异明显,部分商会组织严重的入不敷出。因而导致商会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差,社会保险提供率低,因为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使商会组织缺乏应有的人才,尤其是社会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更是缺乏。

3 会员企业依托商会帮助解决社会管理中问题的意识还不够强烈

社会治理的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利益分化 矛盾 利益整合 政府职责

社会利益的分化,是体制转轨时期最广泛、最深刻的变化。它涉及每个经济主体、每个社会集团和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决定它们对改革进程和社会变革的态度。利益分化一方面激发了社会要素的活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些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能否在全面认识利益分化问题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利益协调,使利益驱动作用得到正确发挥,使利益矛盾和冲突得到正确处理,从而使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能够在彼此协调的基础上稳定快速地得到实现,已经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利益分化及其矛盾的产生

利益是人类生存、发展和享受的各种需要的总和。凡一切与人的生存、发展和享受相关的对象都属于利益的范畴,根据利益的社会性质和特征可以归为三大类:物质利益、政治利益、精神文化利益。人类的一切社会活动,都是为了获取利益、维护利益或者争得利益,从而使得社会利益关系一次一次地得以调整和重组,并进而推动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和发展。

分化的含义包含着差别化或者说差别扩大化的意思。在这里,利益分化并不是一般的利益差别,本文所讲的利益分化,主要是指由于社会结构性的变革而使得一种既定的利益关系发生重组并进而使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发生急剧变化的过程。所谓社会利益分化,也就是指社会群体出现了利益差异,利益要求发生了分歧,简言之,就是不同的群体有了不同的利益。在这个意义上,利益分化具有如下的一些基本特征:利益分化表明一种既定的利益关系被打破:一种新的利益关系迅速形成;利益差别迅速扩大。

利益分化促使利益矛盾的产生,利益分化意味着不同的群体有了不同的利益,而不同的利益要求又会强化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异,不同的利益要求往往互相冲突,在冲突中各利益群体或者会互相妥协。达成比较一致的利益共识,形成“双赢”或“多赢”的局面。但是,如果群体间的利益冲突不能形成有序的互动,无法达成共识,则会进一步强化利益分歧,最终导致社会结构的崩溃。

总之,对于利益分化我们应该有一个总体的把握:一方面,利益分化的社会也并不因此而停滞不前,相反,利益分化和利益矛盾甚至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利益分化和由此带来的利益矛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给中国的改革开放带来一定的难题和困境。但是重要的是后者,我们应看到,利益的过度分化则会给社会带来分崩离析的打击。因此,如何控制利益分化的程度,缩小群体外的利益分化,适当拉开群体内部的收入档次,促使分化向“有序”和“有利”的方向发展。是我国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的主要目标。

利益分化实际上带来了所谓社会结构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层次推进,社会资源的占有状态的逐渐改变,出现了利益重构与利益分化使得利益集团多元化的趋势开始呈现并将继续发展:社会精英集团开始形成;农民阶层的利益将更加面临困境:随着改革开放以及由此带来的利益分化过程,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失去劳动能力的困难户等社会边缘群体不断扩大:利益分化的程度将日趋严重。

二、利益协调的重大意义

尽管利益准则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准则,因而人们的利益追求是其社会行为的基本出发点,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但是,一个社会的利益差别和利益分化尤其是过度的利益差别和利益分化。是影响社会稳定也是影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障碍。目前由于利益分化所带来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日益严重,面对社会转型所导致的利益格局的变动以及由此而引发的社会价值规范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社会要能够得以正常地生存并良好地运转,我们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进行利益整合。从实践意义上说,没有利益整合。改革就无法推行下去,利益协调对于推进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这是因为:

首先,利益协调是国家治理特别是维护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宗旨的需要。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高度的利益分化不是其国家治理的根本宗旨。特别是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更要防止两极分化的贫富差别。

其次,利益协调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大锅饭”“铁饭碗”等平均主义的利益分配导向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承认利益差别、拉开分配档次能够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热情。但是,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过度的利益分化也会导致劳动者生产积极性的严重挫伤。特别是在我们国家很多劳动群众的利益绝对受损或者相对受损的情况下,必须进行利益协调。

最后,利益协调还将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根据的基本观点,尽管生产决定消费,但是如果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在一个利益高度分化的社会,其绝少数社会成员掌握并控制着社会的绝大多数资源和财富,在这样一个社会的绝大多数成员购买力水平很低的情况下,社会的消费能力就会受到极大的影响。而这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总而言之,要使社会得以稳定持续发展,有效地避免利益高度分化,实现利益的平衡发展就显得十分重要。

三、利益整合过程中的政府职责

所谓利益整合,就是对社会个体和集团的利益进行调整,消除利益主体间的磨擦和冲突,使其协调和均衡,形成和谐统一的社会利益整体。它包括:肯定和保护社会成员的正当合法利益,约束逐利行为使之规范有序,取缔非法利益。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责任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一种公共权力,国家或者说国家权力的执掌者一政府之所以产生,正是为了协调社会的利益冲突,解决社会的利益矛盾。当然,政府控制利益、协调利益的责任要通过政府的积极作为来实现,这些具体的积极作为可以从政治、经济和社会管理三方面来具体分析。

政治方面,政府通过保卫国家的独立和、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其各种合法权益以及保护国家和个人的财产不受侵犯,来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从而从总体上维护社会的利益格局。

经济方面,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同样需要切实履行其应有的社会经济责任,并且为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这种责任应该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责任更加重大。目前,我国正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但是,由于市场的实际运作总是偏离理想设计状态,加之本身的局限性和不可能解决伴随经济发展而来的社会问题,从而也就需要政府的力量进行纠正。为此,政府在协调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政府首先要履行和保护产权。产权是由法律明确

界定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必须明确生产资料的实际占有者,生产经营权的占有者和收入的获益者,它包括资源的使用权、收入权、转让权等基本权利。在明晰的产权制度下,所有者不会出现“空缺”,每个经济人都为自身的利益而工作,从而使资源配置最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政府不仅要界定和保护公有产权,而且还应该保护合法的私有产权。这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为它有利于稳定非公有制企业的业主,使他们安心企业经营,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二,政府要实现对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的管理责任。微观经济,是指国民经济中以经济个体为主体进行的那一部分经济活动。微观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基础。是政府管理经济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但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又不能象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企业统的过死,原则上。政府对微观经济应当放开搞活。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价格机制、劳动保护、保护和促进竞争基本途径来实现对微观经济的管理。

在宏观经济的管理方面,政府具有更为重大的责任。政府管理经济职能的目标在于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因为宏观经济的稳定是整个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稳定宏观经济可以采取提供基础设施、政策调节的基本手段来实现。通过积极的经济政策,可以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将起到协调利益、平抑利益过度分化的作用。

第三,在社会管理的许多领域,政府具有分配资源、协调利益的责任。这些的责任包括:

1 推进公共教育事业的发展

经济和社会长期发展的关键在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国民素质的提高,而这又取决于教育的发展。在传统的两极社会中,只有少数人受过高等教育,多数人都没有受过正规教育。这使人的发展机会不平等,从而实际上也使利益的分配不平等不公正。在现代社会中,教育被视为人类生存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政府提供平等的公共教育,其本身也就是协调利益的一个重要手段。

2 促进收入分配的公正与合理

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者的收入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这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市场经济的体制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分配制度上的平均主义倾向,但是也有可能导致收入过分悬殊、两极分化严重的结果。因此,政府有责任通过某种管理性的措施,担负起缓解社会收入分配悬殊的责任。

3 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既是对公民基本生存环境的保障,也是对社会经济体制正当运行的保证。一个社会,如果仅仅有激励的竞争机制,而无相应的风险规避机制,也是不行的。一个文明的社会必须有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证其成员都能享受到最基本的生活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