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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资源开放性,基于互联网开放共享的特点,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对海量信息进行检索、整理和组织,进而扁平化互联网信息资源,以满足对金融信息的需求,使用户获得金融信息的方式更便捷;二是成本低、效率高,通过P2P直接交易进行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使资金供求信息在互联网中形成“池”效应,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成交易,无传统中介、无交易成本,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和挖掘,能够更快更好地完成风险评估,业务处理速度更快;三是发展速度快,依托于大数据、云计算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成长,出现了众多互联网金融新模式,如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等;四是风险大,由于缺乏金融风险控制经验,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不健全,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互联网金融的普惠特点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其传染隐蔽性、扩展性的特点,可能会波及整个金融市场,甚至引发金融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概况
一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信息安全相对于传统金融企业仍较薄弱,其中不完善的密钥管理及加密技术将会给互联网金融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带来严重影响,如2013年4月,丰达财富P2P网贷平台遭到持续攻击,网站瘫痪5分钟,2014年3月网贷之家官网遭到恶意攻击等。二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内部风险控制亟待提高,管理也存在较大局限性,互联网金融企业虽然可以依据大数据来分析用户的行为,监管各种交易风险,但是这些更多的是对微观层面的控制,很难从宏观上进行监控,如2013年8月的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三是用户认识度不高,用户对互联网金融借助的大数据云技术概念和技术缺乏了解,没有考虑自身的需要,完全照搬国外经验,以致资源利用率不高,导致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四是消费者信息安全防范意识仍旧薄弱,如点击不明链接,遭受木马攻击,导致泄露支付账号和密码以及消费者身份信息等。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分类
1.信息技术风险
一是计算机客户端安全风险,目前互联网金融客户端基本采用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的方式,缺乏传统金融行业的动态口令、U盾等辅助安全手段,一旦客户端感染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将严重威胁互联网金融账户和密码安全。二是网络通信风险,在互联网环境下,交易信息通过网络传输,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并没有在“传输、存储、使用、销毁”等环节建立保护敏感信息的完整机制,互联网金融中的数据传输和传输等过程的加密算法,一旦被攻破,将造成客户的资金、账号和密码等的泄露,给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三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系统及数据库存在漏洞风险,互联网平台面临网页挂马、数据篡改、DDoS攻击、病毒等信息安全风险,数据库系统存在越权使用、权限滥用等安全威胁。
2.业务管理类风险
一是应急管理风险,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企业没有较好且完备的应急管理计划和灾备系统,业务连续性较差,一旦发生电力中断、地震等灾害,将给公司造成非常大的损失乃至导致破产。二是内控管理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大多存在内控制度的建设不完善和执行力欠缺的问题,员工的不当操作以及内部控制的失败,可能在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存在缺陷时导致不可预期的损失。三是外包管理风险,目前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企业基本采用外包的形式为企业提供业务或技术支持。如果缺乏业务外包管理制度或未明确业务外包范围,将导致不宜外包的核心业务进行外包,出现泄密风险。四是法律风险,目前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监管措施,这些将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四、构建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体系
1.建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
一是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制定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行业标准,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安全准入门槛,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法律地位和金融监管部门以及政府监管职责和互联网金融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从而搭建起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二是构建包含一行三会、司法和税务等多部门的多层次、跨行业、跨区域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三是提升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畅通互联网金融消费的投诉受理渠道,逐步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框架,建立消费者保护的协调合作机制。
2.建立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技术标准
建立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技术标准,增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协调联系机制,加强信息安全风险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加快与国际上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标准和规范对接。整合资源,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数据库,以实现数据的归类整理分析和实时监控业务流程。
3.加强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系统核心技术缺少自主知识产权,加之“棱镜门”的出现,使我国互联网金融计算机系统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因此,必须加强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建设,在核心软硬件上去除“IOE”,开发具有高度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使在互联网金融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使用国产化软硬件设备,提升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加大对信息安全技术的投入,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为基础,建立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的标准体系,应用PDCA的思想,从整个信息系统生命周期来实现互联网金融长期有效的安全保障。
4.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应急体系
当下,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扎堆,抓钱猫何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市场认可?这和创始人自身经历分不开。抓钱猫创始人吕杰具有多年央企管理经验,创业之前曾在传统金融业工作过多年,深知金融行业的运作之道。他的“抓钱猫”选择以小额、短期银行票据业务为切入点,正是基于其多年和银行打交道发现的金融领域细分市场。
“银行票据到期由银行兑付,兑票相对别的资产类目来说更加安全。”吕杰告诉《创业家》,“抓钱猫”正是主打了安全牌,才会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实现快速发展。此外,前年家中发生的一件事更让他坚定了做安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决心。
2013年,吕杰的母亲投资几十万购买了某公司的金融产品,号称年化收益率18%,但过了没多久,这家公司就因为资金链出现问题而倒闭了。吕杰认为,该公司主要问题在于年化收益太高,不符合金融市场运作规律。“这个事情让我认识到,做互联网金融,安全是第一位的。”
除了银行票据产品,抓钱猫也在积极布局开发其他资产。与多数平台选择信任资产提供方不同,抓钱猫正在研发一套独特的风控管理体系,公司内部命名为“鹰眼”。据吕杰介绍,在贷前,鹰眼系统能全方位分析终端借款人的资质和信用状况,贷后可以动态监控风险和实际还款情况。“未来,抓钱猫将以理财平台为抓手,以风控为手段,在资产端构建小微金融机构共赢共生的生态平台。”吕杰说。
在理财产品方面,“抓钱猫”强调的是“月光族也可以来理财”,甚至特别推出“月光宝”产品,帮助投资预算不多的年轻人理财,投资门槛降低了,但大大扩充了产品的用户基数。“我们主要帮助80、90后年轻人理财,甚至可以说未来主要服务90后。”吕杰同时表示,通过对大学生市场的需求调查,团队发现,现在90后的理财意识已经远超80后了。
不同于年轻的创业者,吕杰具有在大企业多年的管理经验。他认为,对初创公司来说,创始人的管理经验尤其重要。“企业出了问题,肯定是创始人的问题;如果发展得好,一定是团队的功劳。”他认为,初创公司最难的是找到某个领域的专才。“我们不要全才,我们需要专才,未来希望有互联网技术、营销、金融方面的更多人才加入团队。”据悉,抓钱猫的创始团队成员大多来自BAT等互联网公司或传统金融领域。他们未来的目标,就是帮更多用户放心、安全地“抓钱”。
20xx年P2P管理最新细则底线监管+前置准入
早在20xx年11月25日,由银监会牵头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央行条法司相关人士就划定了三条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经营红线: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
对于政府机构来讲,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对企业来讲,法无明确规定皆可为。对于P2P的监管规范,如果出台政策的话,会更多关注于目前已经出现的风险,更清晰的告诉从业人员,哪些底线不能碰,哪些损害投资者的事情不要做。李志磊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季谈上强调。
除了底线监管原则之外,李志磊在20xx中国资产管理年会上还提出了行政准入制度的监管设想。
首先是P2P的设立门槛。关于P2P公司的设立,要有一定的门槛,IT设施、资金托管、渠道等方面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当然这个门槛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且一定要是实缴资本,不是注册资本或没有到位的资金。李志磊表示。
其次,对于P2P的投资额度,李志磊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对于出借人、借款人双方应当有一定资金额度的明确限制和一定的规模,我们之所以鼓励互联网金融包括P2P的发展,看中它填补了我国现有金融市场的空白。
对于如何加强P2P的风控管理,李志磊透露,监管层可能会从信息披露制度和从业人员的背景两方面提出要求,我们认为P2P行业应当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揭示风险。同时P2P企业有必要定期的报告,公司的结构、财务的风险,还有资本运营的情况都要公布一下。
李志磊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季谈上还表示:对于P2P从业人员背景,特别是有金融工作经历背景的、互联网工作背景的专业人才,监管都要有明确的要求。
负面清单+自担风险
早在今年3月,就有媒体指出,P2P行业的监管职责已被划归中国银监会。
随后,银监会多次召开闭门会议,邀请行业内专家和从业人员探讨P2P的监管模式,并初步提出了底线监管的原则。
尽管明确了监管红线,但P2P跑路潮并没有得到遏制,P2P过低的门槛和巨大的吸金能力带来了行业道德风险。根据第三方平台网贷天眼提供的数据,截至8月24日,已有149家P2P平台跑路。不少从业人员担心劣币驱逐良币,不断呼吁监管机构对P2P加强监管,保护市场健康。
8月初,银监会创新部副主任杨晓军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圆桌会议上透露,今年下半年或20xx年初将有P2P监管细则规划出台。
基于现在银监会人员编制配备的情况,对P2P行业设立前置行政许可,采用牌照制不太现实,监管成本太大。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记者表示,如果无法有效的监控风险,负面清单制就是监管层最好的选择。单纯的备案制可能风险既无法有效控制,又惹火烧身,等于为(所有备案P2P)做了信用背书。
会用互联网进行投资的人群大部分是年轻高教育背景,大部分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也懂得投资有风险的道理。如果用行政手段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很可能最后陷入信托业现在的处境,刚性兑付难破。如果能借助少部分P2P跑路事件完成投资者教育,从长远来看对市场未必是件坏事。一位P2P行业从业人员对记者表示。
我是主张自担风险。只有通过市场自担风险才能使投资人明白哪些地方不能投,哪些地方可以投,可以在风险性和收益性之间很好的平衡。否则监管者就承担了过多的职责,很多的金融成本就由社会承担了。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季谈上对记者表示。
P2P监管法律或于下月出台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P2P交易市场,仅8月网贷行业总成交量就达225.39亿元,今年已有近20起PE投资案例;但与此同时,自去年以来,全国跑路的网贷平台累计超过120家,投资人被套牢资金逾20亿元人民币一边是诱人的投资收益,一边却是头疼的投资风险,法律规范显得迫切而紧迫。
近日,多方权威消息显示,有关P2P公司成立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或于年内出台,且极可能是10月份。目前业内都在坐等这一时间点,不少企业已经或多或少保持低调态势,一些新上线的平台直言企业战略、品牌定位都要等监管法出台后在行谋动。
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终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央行相关人士不止在一个场合重申这一鼓励的原则。
4月29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法律事务处处长张劲在广州民间金融街互联网金融基地挂牌仪式上曾公开表示,总行正在起草关于互联网金融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成文,正在报国务院审批,很快就会下发。
许泽玮对91金融的产品体系如数家珍。“目前从用户品类上讲,我们分成四大类:理财、证券、贷款、保险。而从产品类型上则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我们只是做撮合交易服务,类似于超市;第二个层面,我们和合作的金融机构联合推出一些产品,比如跟东方资产、海通证券等共同定制一些产品;第三个层面:我们目前拥有了资管的资质,也做一些自营产品。”91金融三层面的产品,最终在数量上呈现一个倒金字塔形。
2011年出生的91金融,是以创办日期命名的。“最初是基于关系与团队,哪怕没客流,客户也愿意把东西摆一摆,能卖出去就卖。很多人说我们这个行业从零到一特别难,所以我们选择把资源都拿到手里面才开始做。”
经过四年的努力,91金融已然位列互联网金融服务第―梯队。
从零到一
作为一个创业者,看准时机至关重要,同样的方向,早五年与迟五年基本上都会很难。
互联网中流动的金融信息对资本流动的影响已越来越不容忽视。互联网金融(ITFIN)就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等金融业务模式,而进入2015年,互联网金融已经让每个普通人触手可及,2015可谓是“面向用户”的黄金时代。
深耕于此的许泽玮,对于“面向行业”的黄金时代,则有自己的理解。他介绍,互联网金融产品与企业大约在2013年开始火爆,但真正优秀的公司,基本都是从2011年、2012年就开始启动。“第一批用户,不外乎花钱推广得来,那个时候(2011年)互联网金融企业特别少,媒体在这个领域的价格并不是很高,并且那时有个特别好的时机:2011年所有互联网公司都说要做开放平台,没有别人给它们做充实平台的事情,所以平台会给我们很好的推荐位。现在的开放平台都收费很高,竞争也变得极其激烈。不过,好在到了2012年,我们的业务已经滚动起来了。”
努力与机遇,使91金融顺利地走过了从零到一的过程。
发现痛点
许泽玮坦言,最初选择贷款信息中介服务,对于一个初生的创业团队来说成功几率较大。“我们作为中介,解决的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91金融最初的产品是贷款。这类业务在传统操作中存在一大问题,比如:银行体制内人员会比较了解情况,但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还是“不知道去哪家银行”的比例高。91金融的团队通过调研和还原,发现现实生活中,一般人会有三种途径:
1.找银行朋友询问。“但是,姑且不说你认识不认识银行方面的朋友,首先他不一定是做贷款的,而且贷款也分对公和对私。其次,当真正找到一个做贷款的朋友,他当然也只收所在银行的业务。”仅北京地区的银行就有一百多家,差不多的贷款材料,不同银行政策又不同。利息差千分之一,对于一个买房者来说,也是几千甚至上万的不小差距。
2.自己跑银行。这个方法则考验了客户的体力与耐心。更何况银行贷款部门周六日一般不办公,也就意味着用户要请假,浪费大量工作时间。
3.通过贷款的骚扰短信。这些人可以帮用户跑,也比用户更懂这个行业,但要收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的手续费。“钱要自己还,中间人却对用户收取了不少手续费。”许泽玮说。
发现了用户的痛点,91金融要做的就是:一个对用户免费的找贷款平台。通过这个思路,91金融积累到了最初的用户,并且一步步发现用户更多需求,逐步推出了保险服务、个人理财等产品,下一步,许泽玮则将目光瞄准了证券行业。
平台型网站的图书馆思维
购物类的淘宝、信息的赶集网、教育界的跟谁学……近十几年,是平台型网站崛起的时代。做一个平台,“如果你办书店只卖自己写的书,那读者和流量一定少;然而,如果你开一家图书馆,虽然不卖书但可以让读者来看,那读者和流量一定是惊人的。”许泽玮说。
“图书馆思维”的实现有赖于公司前期做了大量的撮合业务,最终凝结出极具价值的竞争力。一是牌照实力,这与91金融和银行多年的友好合作相关;二是用户总数,91金融目前的体量已经达到“一千多万注册用户,交易用户几百万”的量级。
许泽玮表示,“我们是超市,一开始考虑的是――人来了买不到东西怎么办;然后考虑的是――货品全面时没人来怎么办。”
当然,在金融服务行业,自身业务的发展和对资本市场的理解,在不同阶段各有侧重。客观来说,2015年之前的91金融作为服务平台体量还微,并不需要考虑整个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但到了2015年,市场变幻与实力升级使得公司发展需要高度关注市场,“像跑步一样,现在不仅要自己跑,你还要看别的选手怎么跑,还要看跑道,甚至你还要看体育场。高度关注市场,这个是我们最在意的。”
金融也有自己的“玩法”
最近,互联网金融新闻总是与“P2P跑路”联系在一起。许泽玮无奈地笑言:“其实,跑路的并不一定是互联网金融的真正参与者。例如,民间借贷也叫自己‘互联网金融’,最后不知所踪;其次,互联网金融在成长过程中相应是会暴露自身的问题,今年七月十部委联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健康’二字,点到了金融领域也有自己的‘行规’;另外,还有监管规则出台震慑灰色地带,而且用户也越来越理性。”
金融行业最重要的是行规,创业最重要的是创新。金融领域的创新,前提是行规的遵守。
对于金融行业来说至关重要的风控管理,91金融天字号的准则是“只做金融机构本身的产品”。也就意味着,91金融是在银行风控基础上加上自己的风控原则。“虽然我们更严,但在灵活性上更好。”许泽玮说。
在信贷方面,不做信用贷而专注抵押贷,不做大型贷款而专注中小企业――这是整个团队研究后的决策。“我们不否认信用贷,只是不选择,这是一个选择战场和方法的问题。”专注的结果,是91金融在去年“仅北京一个城市做出三十亿抵押贷款”的成绩,并在2015年总体盈利指标远超上市公司标准。
目前,国家正在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在91金融这样发展态势良好的公司眼中,上市的条件呈下降趋势。或者说,它们开始更适合这个变幻的市场。尽管因IPO暂缓,91金融上市进程也有可能受到影响,但许泽玮表示,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有上市的必要,因为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需要更公开透明合规,也更需要让用户更了解自己。――金融服务,本质也是服务行业。
【关键词】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创新 问题 措施
近日,国务院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明确表示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目前,我国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创新活动层出不穷,多方主体共同打造了金融服务生态圈,中小企业成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受惠主体。在全球化日益加剧的今天,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迎合了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
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内涵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实质就是“信息经济+实体经济+金融经济”。在“互联网+”、普惠金融背景下的供应链金融,本质在于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加速信息共享,优化产业链条,创造新的发展生态。互联网环境下其零距离、低成本、参与的民主性和自由度等特点,决定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是以一种“低成本、便捷性”的信贷模式来实现金融末端的普惠,是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是对传统金融机构借贷作用的有益补充。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具有信息化与虚拟化、高效性与经济性、网络化与一体化等鲜明特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是信息化条件下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和最佳推进载体,可以破解我国实体经济与金融经济脱节的难题,特别是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发挥巨大作用,实现产业供应链整体运转效率及竞争力的提高,将成为金融业创新的新蓝海和制高点。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创新
互联网具有高效、快捷、节约、连接一切的特点,改造了传统供应链金融,体现了“架构拓展、互联互通、上下一体、风险可控、在线实时、按需融通、资金高效、合作共赢、创新变革”的金融服务新特征。主要有:
(一)平台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颠覆了过往以融资为核心的供应链模式,不再以银行为主导、摒弃传统的核心巨头企业概念,转为以企业的交易过程为核心,是依托一站式服务平台、将每一个企业和客户作为中心、专注中小企业自身交易过程监控的平台化模式。该模式将过去围绕核心大企业的“1+N”模式,拓展为“N+1+N”模式。两边的“N”分别代表供应链上下游各个主体,中间的“1”即为综合平台,其实质是让供应链上的企业集中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商务活动,使之更方便快捷的对接到上下游企业和消费者。
(二)生态圈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更多依赖生态圈的良性循环和共存共赢。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网络化、精准化、数据化三个方面,以在线互联、风险控制、产融结合的形式,基于大数据、云平台、移动互联网,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将打造一个更富有市场力的实体产业链生态环境,实现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传统电子商务仅通过压缩供应链环节实现交易成本的节约,而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四流合一使得平台的盈利方式从撮合交易扩展到提供物流、融资等更深层次服务,通过提升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效率实现了增量的收益。
(三)产业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成为目前与产业发展结合最密切的金融形态。在“互联网+”理念下,在线供应链金融不止是线下到线上的延伸,还是一种突破性的转变。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向上游产业延伸与生产系统集成,向下游产业链延伸与仓储物流及终端管理系统集成,充分实践产融结合,使得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信息贯穿起来,让供应链金融模式发生颠覆性的变化。通过产融结合,金融机构可以整合供应链中的信息流和资金流,然后充分运用到供应链中,为生产企业、贸易商和终端用户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相对单一,但是实际上在大宗商品领域,如煤炭和农产品这两种不同的产业供应链实际上是很不同的,其对金融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四)大数据金融
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共享客户的采购、销售、物流和财务信息,使用云端、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可以对行业特点和用户特征进行全方位的分析,通过数据整合和应用,对用户进行精准定位和主动服务,从而为用户提供量身打造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大数据风控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将融资平台与网上交易、物流等有机结合,可以通过积累用户数据,增强金融风控能力。基于大数据技术,银行可以对供应链基础上的风控模式进行优化,建立起一套更加稳健的风控体系,充分保证资金安全和交易安全。
(五)客户体验更好
传统供应链的下真正的借款人在供应链方面没有话语权,在金融上也没有话语权;而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上,上下游是一个平等的地位,客户在网上贷款不需要见银行,只需要根据业务规则发出申请就可以了,完全是可预期,可实时操作,金融与供应链将更加平等。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办理供应链融资服务,全程无纸化处理,大大提高了融资办理速度,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企业办理融资服务的体验效果。
三、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已初具成效,但是这一金融模式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种种问题:互联网金融的交易量所占比重较小,还未得到全面普及;当前国内的信用体系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金融市场尚未规范;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中,各部门普遍缺乏风险意识,风险隐患依旧存在;全国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环境尚未完全建立,使得服务链条延伸受阻。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必须解决信用和风险问题。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开始陆续暴露:有些人带着不良目的恶意诈骗、卷款跑路;也有人由于技术、专业能力和资本的不足,造成经营困难从而卷款跑路。这些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问题。虽然仍有审慎经营、恪尽职守的信誉平台,但是宏观背景和行业变化产生的巨大市场风险,让相对弱小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机构难以持续抵抗。因此,为促进其健康发展,必须规范其潜在风险。
四、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措施
进一步完善供应链金融体系,突破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在未来经济发展中仍然任重道远。
(一)宏观层面:完善监管、法规、政策支持
1.完善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其一,市场准入监管: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批,从企业运营资金、系统安全技术上严格把关。其二,市场运作过程的事中监管: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流动性监管。其三,市场退出的事后监管。最后,组建行业协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比政府监管会更为灵活,效果更明显。
2.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互联网环境下供应链金融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对其组织形式、准入资格、经营模式、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处罚措施等进行规范。加快技术部门规则和国家标准的制定。
3.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对支撑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平台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扶持:此类企业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对传统行业的规则和需求有深入了解,但此类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尚不能有效起到支撑产业转型和升级的作用。国家应该积极引导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行业,如减免税收、倡导银行利率市场化等,以此来扶持一些管理规范、发展预期较好的企业,使之能在较短时间内成长为行业内的核心企业。
(二)微观层面
1.商业银行。对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型业务,银行现有管理方式实现变革与创新,打破原有信贷业务的风控运营模式和制度限制,积极建立互联网模式下新的交易监控和风险管理体系。
2.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企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企业应做好信息技术支持平台的升级工作,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紧跟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实时处理效率,使供应链金融发挥出最大效益。加大投入自主研发互联网系统,完善企业本身的风控管理体系、技术安全体系。企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的投资行为;通过建立一批经验丰富的专家管理团队,可以有效地规范操作流程与加强风险管控,使供应链金融服务更安全、可靠。
3.一定要重视大数据,但不可只凭大数据。电商平台所掌握的大数据确实可以控制一定的风险,但并不意味着风险完全可控。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基础数据的取得,十分不易。真实的交易额、吞吐量、货运量、仓储设施、投资额、销售额都可能有水分,因此在办理供应链融资线上化业务时,仍需要通过对增值税发票的核查,物流运转过程中的核库、应收账款的买方确认等手段,来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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