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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 风险控制 监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0.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08)03-052-03
金融控股公司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尤其是英、美、日等金融大国实施金融制度创新的产物。国际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在1999年2月颁布的《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原则》中指出,金融控股公司是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其主要特点在于“集团混业、经营分业”,即金融控股公司是以金融业为主的企业联合体,它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非金融实体等附属或子公司,这些下属公司都具有相关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独立对外开展相关业务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介于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模式之间。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在市场经济尚不成熟、市场体制和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这对保障金融安全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内企业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也日益增强,特别是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挑战,无论是金融机构内部还是外部,都有业务拓展的需求。在目前分业经营的制度框架一时难以改变的情况下,通过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组织形式,既能在一定程度上享受综合经营的好处,又能在金融业务之间形成“防火墙”,从而有效地控制风险。也就是说,金融控股公司这一制度设计的优势,除了达到规模经济外,还在现有的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内实现了混业经营。因此,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渐进转变的现实选择,是由金融分业向金融混业过渡的桥梁。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
任何一项经济制度都是“双刃剑”,金融控股公司也不例外。金融控股公司通过资本的联系,进行了机构和业务的融合,能为企业提供全方面的金融服务,具有传统金融机构所没有的优势,但同时也增加了控股公司在资本结构、组织结构、业务结构上的复杂性,导致金融控股公司产生了很多新的风险。
1、内部关联交易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作为关联方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交易。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利用公司内部结构和合作关系实现协同效应,降低运营成本、增加盈利、提高效率。因此,金融控股公司的建立本身就蕴含着内部的关联交易。之所以有金融集团,除了概念和品牌上的意义外,就是要有内部交易。否则,各种业务以法人形式独立经营便可,不必组成集团。否定了内部交易就是否定了可以得到的潜在效率,从而等于否定了金融集团。然而,这种交易如果超出一定的“度”,则会造成风险在公司内部传播,危及整个金融控股公司。
关联交易导致的负面效应有两种,一是由于关联交易的存在,使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不同金融业务所引致的风险可能会在公司内部传递。在市场上,投资者和相关利益主体是将经营多种金融业务的金融控股公司看作是一个整体,即便在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建立了“资金、法律防火墙”,也无法成为市场的“信心防火墙”。如果一个成员子公司经营不善或倒闭,难免不会造成“多米诺”效应,引发其他子公司的流动性困难或影响其他子公司的业务。二是公司的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可能使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导致利益冲突的产生。如银行子公司可能通过关联证券子公司为其信用和业绩不好的客户发行债券,以抵偿无法收回的贷款。一般来说,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资金、产品和信息的相互划拨与传递,相互担保、抵押,为了避税或逃避监管目的相互转移利润等等。
2、资本重复计算的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具有“资本扩音器”功能。例如,母公司的资本通过投资控股对子公司拥有了支配权,如果母公司的负债资本和外部资本仍作为资本金,投向子公司,则形成了一种“双重财务杠杆”,一份外部资本被用了两次,在总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但对于子公司来说,该资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资本,不具备实质上的抵御风险能力。如果子公司再将这部分资本投向其他子公司,则资本又被利用一次,造成财务杠杆过高、资本金多次计算。像一个“扩音器”一样,经过财务杠杆的作用,资本被扩大了许多倍(见图1)。这有一方面的好处是在相同的经营规模上节约了资本的使用,但也存在夸大公司整体防御风险能力的弊端,影响集团整体财务安全。
一个企业集团的全部资本可以分为来自集团外部投资者的资本和由于重复使用带来的资本。由于公司发生偿付困难时,只有来自集团外部的资本金才能抵补集团的整体风险,因此用同一笔资金来抵御多家子公司的风险,显然是不合适的。而且,资本金的重复计算也会造成子公司的报告利润和资本水平的夸大,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净资本(外部资本)低于所有子公司的资本之和,即使集团当中每个金融子公司都满足本行业的单一监管资本要求,但由于过高的财务杠杆,在集团水平上的资本可能是不足的。这样,公开信息的准确度将大打折扣,投资人和债务人无法从中准确判断所面临的风险。
3、结构复杂化带来的内外部监管缺失的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下属机构交叉持股导致法人结构复杂化:集团规模大和跨国经营导致内部管理部门层次复杂化;集团业务涉及多种金融业务又使经营复杂化。这种状况,一方面,加剧了信息不对称,使透明度问题更加突出:另一方面,也给管理者提出了挑战,可能引起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管理风险。
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外部监管也涉及多个行业的监管机构,这些监管机构的监管目的、方法和重点各不相同。只要在不同的专业金融监管体系之间存在着差异,金融控股集团就可能会采取规避监管的行动,建立一种经营阻力、成本最小的组织模式。例如,使不受监管或监管程度较低的金融机构成为集团的控制主体。这些行为都会增加各专业金融监管当局在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过程中的困难。同时,即使每个监管主体能够有效控制各自监管对象的风险,但由于不同监管主体之间信息交换不畅,集团整体的风险状况也难以掌握,极易出现监管“真空”。
二、对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的控制
从上述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的特点可以看出,金融控股公司
就像一艘满载着财富和风险的货船,如果没有对它的风险的清醒认识和有效控制,这艘满载着金融财富的巨舰也会随时倾覆。因此,要尽快研究相关的约束和监管制度,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
1、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
相对于单一的金融机构来说,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制度更为复杂,它具有两重性,即母公司要形成一个监控集团整体风险的内控制度,同时还要监督各子公司建立起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而且由于各个子公司处于同一个母公司的控制下,它们服从相同的利益,难免会产生内部交易。因此,一个有效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必须能够控制由于内部交易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传递。
为此,金融控股公司必须披露自己的组织结构和重大的内部交易,特别是那些可能对集团财务带来不利影响的内部交易。应确立关联交易的原则并以列举的方式具体规定公司内部重大的、必须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及其最大限定金额或量;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必须对内部关联交易予以说明,对于超过限定额的关联交易,应上报接受专门审批;还应规定关联交易所必须履行的程序。
此外,由于组织结构的内在原因,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容易集中于某一交易对手、地理区域、产业部门或金融市场等。金融控股公司必须向监管当局报告集团对风险集中进行确认、监控和管理的制度与政策,满足监管机构制定的对风险集中的限制标准。业务模块之间应该相互沟通和合作,以确信各个模块对集团内的风险集中所采取的监管行动是适应的。
2、实行综合监管与分业监管相结合
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框架可以借鉴美国1999年颁布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中的有关规定。该《法案》允许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实现银行、证券、保险三大业务相互交叉,渗透和融合,这对传统的分业经营体制下的分业监管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为了确保金融监管的健全与有效,《法案》对金融监管框架也进行了大规模改革。FRB(联邦储备银行)继续作为最高的综合监管机构,实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FRB必须与按照能划分进行分业监管的机构互通信息,以加强综合监管与分业监管之间的密切联系与合作;对未来新开发的金融产品的监督归属进行划分,FRB负责金融商品的审定,SEC(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证券商品的审定,州保险厅负责保险商品的审定。并且OCC(货币监理署)等银行监管机构、SEC和州保险厅分别对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实施具体的分业监管,从而建立了综合监管与分业监管相结合的“伞”式监管模式(见图2)。
借鉴美国上述监管模式,建议我国在原有分业监管的基础上,把目前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到一种正式的综合监管制度安排:对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创新及监管问题;协调银行、证券、保险对外开放及监管政策;交流有关监管信息等。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综合监管,而对各下属不同金融业务领域的子公司则由各监管机构分别进行分行业监管。
3、实施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监管
在金融控股公司架构下,由于控股关系及不同金融部门资本要求和性质的差异,资本充足率考核和监管成为一个系统问题。不但要考虑控股公司及子公司在各自行业作为单一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还要将金融控股公司视作为一个整体来考核。监管当局应在合并报表的基础上,运用适当方法剔除在整个集团层次上资本的重复计算和以债务投资的部分,准确计算出整个集团真实的自有资本金和对外负债,并对不同类型的金融集团制定出相应的资本充足要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出了测量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率的思想,并推荐了几种方法,如基础审慎法、基于风险的累积法和基于风险的扣减法等,监管者可结合集团类型及所获资料,恰当组合,灵活应用。
4、建立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体系和控股公司援助机制
中国分业监管体制的一大弊端即不能从整体上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进行总体监控和系统性评估。为此建议尽快制订出标准化的全国通用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而援助机制的建立则使控股母公司成为其附属银行的“力量源泉”,随时准备在遇到支付危机时提供附加资本。而现在,一家附属银行遇到问题,甚至申请破产,承担清偿存款者责任的是中央银行,而控股公司股东不会受到惩罚。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经营风险;模型分析
一、 数据的选取
我国目前的准金融控股公司大约由300家,但是大部分不能算着真正的金融控股公司,这些公司或是参股金融业,或产融结合,或仅仅混业的交叉经营,尚未达到金融控股公司的标准,为了使实证研究更为精确,所以本文仅仅抽取典型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样本,同时由于公司经营受到行业环境的影响各不相同,为了避免由此带来的统计上的噪音,所以本文抽取典型金融控股公司(包括光大集团、平安集团和中信集团)中的银行子公司(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和中信银行)和我国另外的13家商业银行作为研究样本(见表1),以此分析是否为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银行子公司与其经营风险之间的相关性, 从而探讨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模式是否会带来风险的增加。研究年度为2008年、2009年、2010年,使用数据来自中国证监会网站和各大银行网站年报。在样本选择和模型设计中另外还考虑到三点:(1)三大金融控股公司银行子公司资产占集团公司资产比例分别达到23%,22.7%和47.6%,所以选取银行子公司考察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应属可行。(2)我国典型金融控股公司偏少,非上市公司的数据又不易获得,所以本文只抽取了3家典型金融控股公司和另外13家上市商业银行为研究样本。在研究年度上,由于模型变量指标偏多,数据来源主要依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目前只能获得样本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完整数据,所以时间跨度上,只选择了三年的数据。(3)为了增加计量模型的有效性,本文设计了四个模型,全面论证了控股与非控股与公司经营风险的相关性;并且尽量增加控制变量,增强了模型的有效性。
二、 研究变量的选取
银行风险的成因非常广泛,有系统风险,也有非系统风险;有内在风险,也有外在风险。根据风险发生的来源可以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这是理论界运用最广泛的风险分类方法之一。本文选取了相关指标作为分析依据。针对各种风险建立预警指标体系已是银行风险控制体系的重要内容。鉴于研究指标的可取得性,本文略去度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var技术模型,选取可以考察银行信用风险的不良贷款率和流动性风险的每股现金流量为被解释变量建立模型一、二。银行主要的资产业务为客户贷款,银行的信用风险是其整体风险预警和控制的重点,并且,银行贷款尤其需要重点检测。不良贷款率反映了银行的资产质量和中长期风险,每股现金流量则反映了银行短期的流动性风险。进一步的,为了使分析更为准确和全面,本文还选取了表现银行信用风险的指标借款人集中度和信用贷款占比作为被解释变量建立模型三、四。
针对不同的被解释变量,本文选取了相关的控制变量,在控制变量中,还加入了一些反映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指标以求分析更为全面。解释变量统一为:公司是否为金融控股集团的银行子公司?试图解释金融控股经营模式与风险的相关性,即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是否会带来经营风险的增加。各变量定义如下:
不良贷款率(p1)=(损失+可疑+次级)/期末各项客户贷款余额
成本收入比(cir)=业务及管理费用/总收入
借款人集中度(bocon)=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额度/期末资本净额
信用贷款占比(crloac)=期末信用贷款余额/期末客户贷款余额
公司类存款比例(tpocd)=期末公司存款余额/期末客户存款余额
活期存款比例(tpodd)=期末活期存款余额/期末客户存款余额
国有股比例(tposs)=(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公司总股本
总资产(size):取公司年度期末总资产
资本充足率(car)=(核心资本+附属资本-减扣项)/风险加权资产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lpos)=第一大股东持股数/总股本
非利息收入占比(noinac)=(营业收入-利息净收入)/营业收入
三、 数据验证分析
1. 模型一:p1=b0+b1*kg+b2*cir+b3*bocon+b4* tpocd+b5*tpodd+b6*tposs+e
被解释变量:不良贷款率(p1)
解释变量kg:公司为金融控股集团的控股银行子公司为1、否则为0
控制变量:成本收入比(cir);国有股比例(tposs);借款人集中度(bocon);
公司类存款比例(tpocd);活期存款比例(tpodd)。
表2列示了多元线性回归结果,我们发现:
(1)控股与不良贷款率显著相关(3.940 660),与假设相符。不良贷款率是衡量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银行子公司不良贷款率偏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①金融控股公司复杂的组织结构带来了风险管理难度的增加,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尚不成熟,在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上劣势明显,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②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面临着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竞争,有些金融控股公司与其相比在人力资源、优质客户资源和经营手法上存在一定差距。③外部监管的缺位使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面临制度约束风险。长期以来,一方面金融控股公司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缺乏有利的法律支持,金融控股公司的产生和发展受到较多限制、经营处于混乱状态;另一方面监管主体无法可依,分业监管导致了大量监管盲区的存在,增加了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再则,目前的联席会议制度事实上很难形成一致对金融集团的整体风险的正确判断,反而还增加了协调成本;最后,我国金融监管技术和人员素质的落后,是我国的监管绩效与发达国家无法比拟。
(2)国有股比例与不良贷款率负相关(-0.021 919),银行业经营中虽然非国有经济效益好,偿债能力强,但其识别偿债能力较差,信用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3)借款人集中度与不良贷款率正相关(0.028 305),这也验证了金融投资的常理:分散投资,在银行贷款结构中,一定要注意贷款客户、贷款期限、贷款类型的多样化才能更好分散风险。
2. 模型二:mx=b0+b1*kg+b2*size+b3*tpodd+e
被解释变量:每股现金流量(mx)
解释变量kg:公司为金融控股集团的控股银行子公司为1、否则为0
控制变量:总资产(size);活期存款比例(tpodd)
表3列示了多元线性回归结果,我们发现:
(1)控股与每股现金流量负相关(-0.916 667),这与假设相符,表现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整体表现流动性不足。这主要是因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规模较小,在发展和风险管理上尚不成熟,盈利能力不强造成的。
(2)活期存款比例与每股现金流量正相关(0.031 201),这与常理相符,活期存款比例越高,资产的流动性越大。
3. 模型三:bocon=b0+b1*kg+b2*tpodd+b3*car + b4*tposs+b5*tlpos+e
被解释变量:借款人集中度(bocon)
解释变量kg:公司为金融控股集团的控股银行子公司为1、否则为0
控制变量:活期存款比例(tpodd);资本充足率 (car);
国有股比例(tposs);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tlpos)
表4列示了多元线性回归结果,我们发现:
(1)控股与借款人集中度显著正相关(32.180 26),这说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贷款客户上过于集中,客户来源不广泛,公司发生信用风险概率增加。
(2)国有股占比与借款人集中度正相关(0.073 768),近年来,我国主要国有银行都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革,股份持有走向多元化,公司治理日益完善,但是国有股比例较大的银行在产权的明晰程度和公司治理上不如非国有银行,在资产的管理上差一些,同时,一些国有银行同时兼有支持国家经济、产业政策的任务,所以在贷款客户上会集中度高一些。
4. 模型四:crloac=b0+b1*kg+b2*noinac+b3*cir +b4*tpodd+b5*car+b6*tposs+e
被解释变量:信用贷款占比(crloac)
解释变量kg:公司为金融控股集团的控股银行子公司为1、否则为0
控制变量非利息收入占比(noinac);成本收入比(cir);活期存款比例(tpodd);
资本充足率(car);国有股比例(tposs);总资产(size)
表5列示了多元线性回归结果,我们发现:
(1)控股与信用贷款占比正相关(8.084 819),这说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信贷资产保证度上应加强管理,协调好授信贷款和非授信贷款的比例;增强贷款保全意识,大力推行抵押担保贷款,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应做到严格审查担保单位的可靠性和抵押品的价值和抵押的手续;推行贷款保证保险、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2)资本充足率与信用风险占比正相关(0.405 390),这说明资本充足率越高,风险抵补能力越强,公司风险偏好越大,信用贷款越多。
四、 结论与启示
总体来看,金融控股集团银行子公司的风险较非金融控股公司的银行样本偏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产质量的指标不良贷款率与控股正相关(模型一3.940 660),流动性的指标每股现金流量与控股负相关(模型二-0.916 667),表现贷款风险的指标借款人集中度和信用贷款占比也与金融控股显著正相关(模型三32.180 26、模型四8.084 819)。因此,对想要混业经营的金融企业来说,混业经营模式要谨慎,已经混业经营的需要大大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当前尽快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监管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认为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做起:
(1)金融控股集团的特有风险来源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复杂的组织结构,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随之可能会带来的是规模不经济,如管理难度和成本增加、信息阻隔失真、无法形成合力等弊端,因此金融控股集团必须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制度建设。
(2)增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特别是资本监管和防火墙制度的完善。谈及金融集团化的没落,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杜丽虹认为,金融集团走向衰败的两大风险就是:拨备不足和风险串联。资本是银行经营的根本,金融控股集团应加强资本监管,保持适当的杠杆比例。同时,金融具有高度的相关性效应,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关联交易的共生性又加剧了风险传染,因此,在防火墙制度建设上要加强对人事、业务、共同营销和信息共享的合理限制。
(3)增强外部监管,加强市场约束。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目标应该是在我国当前混合经营的必然趋势下,通过渐进式改革,建立统一的监管体制,优化内部运行机制,通过适当的内部设置达到金融监管专业化和综合化的优势互补,机构性监管向功能性和目标性监管过度,从而达到金融监管的稳健性、效率性和公平性的结合。同时市场约束是金融机构监管的外部主要力量,当前要完善市场约束要发挥作用必须的制度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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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桂文林,韩兆洲,潘庆年.pot模型中gpd“厚尾”性及金融风险测度.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0,(1).
【关键词】金融系统性风险;含义;建立防范风险机制
一、金融系统性风险分析的定义
金融风险对经济活动的影响错综复杂,造成金融风险的因素很多,系统性金融风险应该包括这样几层含义:
1.金融系统性风险是指一个事件在一连串的机构和市场构成的系统中引起一系列连续损失的可能性,表现形式是因一个金融机构的倒闭,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发全行业崩溃。
2.金融风险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微观金融风险,是指个别金融机构在营运中发生资产和收益损失的可能性;二是中观金融风险,是指金融业内部某一特定行业存在或面临的风险;三是宏观金融风险,是指整个金融业存在或面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3.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因素给所有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因此,系统性金融风险将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参与者都有影响,而且该风险通常是难以规避和消除的。
二、金融系统性风险分类
(一)货币市场的风险
我国货币市场与发达国家货币市场相比,其深度和广度不够,货币市场的内在功能还有待于提升。一是货币市场交易工具和品种过于单一。二是货币市场流动性有待提高。三是货币市场中交易的集中度偏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竞争性和效率。四是票据市场一些主体行为不规范。法制信用观念淡薄。违规经营票据业务的现象屡禁不绝。
(二)资本市场的风险
我国资本市场是在经济转轨时期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新兴市场,转轨时期的体制问题与新兴市场的基础缺失相互关联,影响了市场稳定运行。一是市场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二是投资者结构不合理以及投资者违规操作行为造成的风险。三是市场融资功能萎缩,产品结构和监管制度等存在缺陷。四是市场交易和结算制度不能满足市场迅速发展和控制风险的需要,缺乏对投资者直接保护的制度。五是监管机构缺乏管理经验而对证券市场干预不及时。不果断或进行不正常干预而造成的证券市场的震荡。
(三)保险市场的风险
目前我国保险业务快速增长,但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风险。一是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较低。二是保险业在快速发展中存在着道德风险。当前我国保险业在社会上的信誉度不高,保险公司诚信状况存在着不少问题。少数保险公司培训和管理人不严格,存在唆使。误导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三是保险产品的结构风险。当前我国保险产品结构单一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保险资金运用风险。
三、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措施
我国维护金融稳定的任务还非常艰巨,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深化改革,加强调控,强化监管,改进服务,优化环境,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建立和完善金融法律框架
我国将进一步完善金融业内部的法律体系,理顺银行业和证券业信托业的法律边界,明确不同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分清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的特征,进一步简化对创新的审批程序,建立高效的审批制度,及时提示承办此类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具有的基本条件。
(二)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
从各国的相关实践来看,资本账户的开放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即“渐近模式”和“激进模式”。相关研究显示,目前我国除了外汇储备充裕,对外贸易自由化可在未来几年内基本实现外,其他条件均未充分具备.因此,需要继续实施“渐进模式”的资本账户开放策略,稳步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三)加强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
经济金融界的研究表明,在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之间有一定的相关关系,一国可以通过加强货币和财政政策的纪律约束来减少波动,我国目前开放经济的特点是准固定汇率制度.这些特点的组合造成了我国经济金融宏观调控的复杂性,我国为了保持内外政策的平衡,除了采用传统的财政,货币和外汇政策外,还可以考虑选择其他一些政策工具用于政策组合。
(四)完善市场和加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加快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我国将大力发展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在内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推动金融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促进金融机构改革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推进国有金融企业和国有工商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
(五)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可以进行研究和开发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其主要由指标体系、预警界限、数据处理和预警显示四部分组成。选择一套能够科学、合理、敏感地反映金融风险状况的监测指标体系。
(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
我国需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制定和颁布有关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本,通过发行次级债券特别国债,原有股东增资,新股东出资、以及中央银行再贴现和有担保的再贷款等途径,开辟多样化的救助资金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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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财税;中小企业;“走出去”
在全球经济复苏延缓的背景下,中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活动迎来了难得的机遇。商务部数据显示,2012年1月至11月,我国境外投资主体共对全球130个国家和地区的3596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25亿美元,同比增长25%。在全球投资并购活动衰退的前提下,中国境外投资逆势大幅增长,中国企业在恰当时间点抓住了“走出去”的时机。恰逢此时,党的“十”不失时机的提出,“加快走出去步伐,争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同时明确要求,“提高抵御国际经济风险能力”。
但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急需国内配套政策助力,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的支持。据统计,我国90%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平均投资金额在220万美元以下,其中一半以上在100万美元以下。从境外投资项目个数来看,中小企业实施的中小型项目占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境外投资活动应引起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
企业走出去面临着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两大类风险,就经济风险而言,其中的宏观经济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汇率风险、融资风险、经营风险等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空间和融资渠道。为此,笔者从中小企业当下面临的金融财税政策生态和考虑实施积极的金融财税政策分散和化解上述几种风险的可行性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设性建议设想,希冀中小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走的更加稳健。
我国金融国际化程度低,金融尚不具备为中小项目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的意识和能力,分散和化解风险的分担机制欠缺。
一是我国的银行业国际化程度低,难以提供有效的融资业务和咨询服务,中资银行“走出去”的步伐严重滞后于实体经济。据银监会数据,截至2011年底,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设立6家海外银行,参股2家境外机构;5家大型商业银行设立105家海外机构,收购(或)参股10家家海外机构;8家中小商业银行设立14家海外机构,2家中小银行收购(或)参股5家境外机构。银行海外布局的广度和布局速度明显滞后,海外银行机构总资产占比仅在4%左右。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依然有限,与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势头不匹配,滞后于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外资银行如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正不失时机的开拓中小企业境外投资业务,争取业务先机。
二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融资渠道狭窄,金融服务渠道少,境外融资困难重重。中资背景的证券公司极少有参与海外企业投融资经营活动的。信托投资公司、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更是鲜有涉足境外投资项目的。保险公司的情况更是如此,除了政策性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外,国内的其他大型保险公司如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等很少介入海外保险业务。一方面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很大的业务拓展空间,尚需积极发展海外金融业务,形成海外金融服务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是境外投资项目亟待金融机构分散风险和提供金融支持保驾护航。
国内涉及海外保险法规和风险应对机制不完善,是当中小企业面临风险时无法有效分散和化解风险的制度机制缺失。
我国现在还没有建立国家境外投资保险制度和机制,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也没有涉及境外投资保险。抗风险能力弱的中小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尚处在自行试水的“无政府状态”中。建立国家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国家性质而非私人非民间保险保障,提供强制或意愿国家保险保障,对于企业走出去分散和化解风险至关重要。
我国尚未建立境外投资国家税务优惠、商务激励、财政贴息和境外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国家层面的综合激励和支持措施缺位。
国家对于境内投资主体的境外投资活动没有相应的税务优惠,对于税收敏感度较高的中小企业希望税务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税收减免,希望能以境外投资总额为基数减免或退还相应的税款,支持并提高企业现金比率,增强流动性,应对投资对现金流量的较高需求。
各地商务部门在支持中小企业境外投资活动中,做法各不相同。部分地区的商务部门对境外投资企业有一定金额的激励,但是金额十分有限,其中的中小项目占的比列较小,尚不足已形成分散风险效应。相对于招商引资“引进来”,对“走出去”的支持力度严重失衡。
我国尚未针对中小企业境外投资建立财政贷款贴息和财政风险补偿机制,财政贷款贴息和财政风险补偿相对于商业贷款、保险等商业行为具有无偿性质。国家层面的综合激励和支持措施,对于调动企业积极性和化解风险有重要作用。相对于已经实施财政贷款贴息和财政风险补偿的发达国家企业,我国中小企业有“输在起跑线上”的可能。
商务审批、外汇管理和国内银行汇兑环节繁琐,行政效能不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中小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行政成本,牵制了“走出去”的步伐。
中小企业要办理境外投资,首先,需要到当地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按照本级商务部门的规模权限经审核后,报国家商务部批准并核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再回到本级商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最后,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境外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经登记后核准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汇兑手续。在外汇管制下,境内投资主体对境外项目贷款受比例限制,投资款汇兑受目的地限制等。
我国尚没建立境外投资目的地金融风险评估机制和金融风险预警体系,金融风险评估和预警对于中小企业投资活动至关重要。
中小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活动中,不论是前期、期中还是后续营运,对投资目的地的金融体系、税收体系、双边贸易、双边经济合作和总体风险评估的把控,关乎投资的成败。中小企业的总体实力相对较弱,要全面的了解投资牵涉的方方面面,实力和精力勉为其难,力不从心甚至是鞭长莫及,这方面的欠缺正是,众多中小企业“走出去”时不免步履蹒跚的症结所在,而这也是它们期盼和必须具备的必要基础条件。当下我国尚没有建立境外投资目的地金融风险评估机制和金融风险预警体系。让人欣慰的是国内一些单位已经意识到当下存在的缺憾,并身体力行做出了努力和尝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就不定期的全球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其中较全面的介绍和披露了有关的投资与经贸风险,并依据当前总体形势的分析和评估,对投资目的地国和地区给出了参考评级。《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对企业了解和分析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情况提供了宝贵的管道。
鉴于中小企业当下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政府需制定金融财政税收政策,优化财政金融环境,分散和化解风险。
首先,金融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银行要树立国际化经营理念,提高银行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意识,积极扩展创新经营范围,“走出去”试水蓝海,实现由“陆地银行”向“蓝海银行”的转型。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作为金融业准入监管部门应松绑银行业国际化布局限制,统筹银行业“走出去”总体规划,推动中资银行加快国际化进程。据研究,一国银行业海外分支的布局和分布数量与一国境外投资规模数量正相关度极高。随着中资银行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深化、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和业务范围的拓展,中小型投资项目,才能获得可靠的、全方位、个性化和一站式的金融服务,银行业才能在国家“走出去”战略中发挥旗舰作用,引领我国境外投资企业博浪“蓝海”。
发挥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类公司等)特有的金融功能,拓展境外投资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提供更多的融资选择方案和可提供的金融服务种类。鼓励它们开发诸如过桥贷款、发行垃圾债券、各种票据交换技术、杠杆收购技术等金融产品。
推动设立海外投资发展基金,引导和支持成立面向海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机构;帮助境外投资企业上市,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债务与股权融资工具,为境外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一条龙服务。
尽早修订《保险法》,从法律层面规范政府监管部门,金融保险业对境外投资活动的保险责任、义务和各自业务范围。进一步强化政策性保险公司对境外投资企业提供海外投资风险保(下转第74页)(上接第70页)险的机制建设。
政府财政应研究设立中小企业境外投资激励基金、中小企业境外投资风险分散基金从财政层面激励和化解风险。税务部门经顺应中小企业期盼,依照境外投资总额及时减免相关税收或者返还。提高中小企业现金流量,降低财务风险。
关键词:金融经济风险风范;经济管理;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改革和逐步繁荣,金融发展对实体经济的形态,在资源配置中具有越来越大的影响。在市场上发挥更重要的指导作用。由于金融资本深化其浓度,从而导致金融投机性更强。特别是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许多金融开始逐渐从实体经济变得更加独立的产品,这将导致更多的金融风险。由于风险较大的市场经济本身的发展,与金融资本的浓度的增加可能进一步加剧的风险。现代金融资本在实体经济中,有一个非常广泛的渗透,所以对实体经济的严重的金融风险事件,其影响将是非常严重的。
1.主要形式的金融风险分析
1.1会计核算工作的风险
第一是会计核算的风险。由于工作失误或没有做足够的工作,在会计处理上,例如说会计在对现金进行处理的时候没有按着非常严格的处理规程来进行就会出现短款的现象等,和此外包括信息失真虚假的银行利润。第二是会计监督的风险。中国在该方面尚未完善监督体系和管理机制,财务会计,财务会计监督的努力是不够的。许多金融机构,会计师只负责记账,会计监督仅仅停留在事后监督,从而导致容易出现违规行为的财务会计。这主要是因为会计人员还没有形成高度的风险意识,缺乏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在工作过程中,这很容易导致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错误。或导致其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因为会计人员的会计专业知识欠缺。
1.2金融创新的风险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向多样化,这就决定了金融产品的发展,以及金融机构的发展需要创新,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这将创建更多的金融风险。首先是信用风险。由于中国的金融市场竞争激烈,该业务将继续引进新的金融机构,以吸引更多的客户,这些客户的信用要求的不断减少,从而导致对银行的新业务,面临着更大的风险的愿望。其次是利率风险。金融机构需要更多的客户来完成他们的任务,允许引入新业务以及客户的信用要求也会发生变化,从而导致了较大的影响金融机构的利率,降低金融机构的负债。再次是汇率风险。由于当前的国际金融形势波动频繁,各国汇率波动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与此同时,许多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国际市场,扩大其业务领域更直接,更深入的整合。四是资产风险。商业银行应严格遵循谨慎性原则,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压力下,金融创新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可能会变得轻松资产借口,把条件。传统的贷款授权管理更加规范的条件下,折扣和佣金业务和中间业务快速增长。
2.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
2.1保证金制度和持仓限额制度的建设
保证金属于财务担保,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参与者履行其合同义务和衍生工具交易结算系统的核心。保证金可以分为交易保障以及结算保证金两种。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交易所的专用帐户中的资金,以确保性能的合同,这是合约的保证金占用。结算准备金,是在一个专用账户的外汇交易结算资金需要预先储备的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市场的保证金水平的提高或降低,也可以单独为风险交易权刮成员调整保证金水平。
2.2提高信息的真实性
金融监管对信息的需求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因为失真会导致金融监管的分析和决策失误,甚至阻碍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运行的需要。因此,金融监管人员以及各级高级管理人员需要的金融监管保真度,通过强化责任提高认识。以确保它的的统计信息真实性。
2.3加强信息中介机构的建设
它的责任和义务是详细规定,并加强建设一个健全的制度。有关规定的规定了他可操作性,明确了信息中介的作用和在在财务信息质量上的规范机制。还有就是要提高其独立性:澄清自己的责任,增加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而且还可以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业务。
2.4国际审计标准的发展趋势
由于金融创新的出现,国际经济和金融一体化加速的监管标准,也将有更多国家的市场约束的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环境的改革和开放金融业的监管标准变的更加国际化和标准化。金融企业可以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变管理机制,按照国际规范运作的公司,并通过加强监督和检查,以提高其稳定性。
3.结论:
金融开放后,将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促进良性竞争的同时,我们需要认识到的特殊性质,不同的银行防范风险,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对于预防金融风险。(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参考文献:
[1]董晓艳.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及创新[J].当代经济,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