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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业管理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金融服务业管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金融服务业管理

金融服务业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字】并购 可行性分析 财务控制 风险管理

一、近年来我国金融服务类企业对外并购发展现状

在过去十年当中,中国金融服务类企业对外并购的数额有着相当明显的波动。在2007年,这一数额达到了近十年来的顶峰――当年共发生了11笔对外并购,总价值超过120亿美元,其中包括四笔价值超过10亿美元的大型并购。在2008年和2009年前三季度,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并购市场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而我过金融服务类企业的对外并购脚步也相应放缓,两个期间内均只有4笔并购协议达成,总价值均不足20亿美元。

从并购对象来看,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东南亚、非洲等地的中小型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这类企业的共同特点是所处地点具有高度的市场潜力,并且拥有成熟的现有或潜在客户群体。国内金融服务类企业之所以选择这些公司进行并购,除了希望能够获得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经过考验的技术及管理经验外,更重要的目的是将并购当地企业作为进入区域新兴市场的一种手段。而在某些特定市场,如日本市场,由于当地法规和企业文化差异的限制,中国金融服务业企业对于并购的热情则不是太高。

从近年来中国企业对外并购的经验来看,得到的主要教训有以下三点:1.中国金融机构在做好对交易价值的评估的同时,也应注意是否有对外合作的机会。2.并购企业应该执行更严格的审查程序,并采用合适的风险评估程序来降低交易不能完成的风险。3.与国际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国内的金融服务企业应该加快自己的全球化脚步,并且对于产品创新加大投资。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金融行业受到了巨大的冲击,投行巨头纷纷倒下,整个市场呈现一派萧条气象;然而,正是这样的危机为我国金融服务企业的全球化战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首先,由于我国特有的金融监管机制,我国金融服务企业在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复苏时间相对较短,因此有能力在未来短期内寻求新一轮的并购机会;其次,由于金融危机的冲击,许多新兴市场的金融企业虽然濒临破产,但其所拥有的技术优势及管理经验却依然是我国企业所急需的,因此,以这类企业作为并购目标是我国金融企业全球化战略的重要一步。然而,众多过去不成功的案例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对并购进行良好的财务控制及风险管理,那么并购失败的代价也会相当惨重。

二、财务控制及风险管理在并购可行性分析中发挥的作用

在并购交易开始之前,并购企业需要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可行性分析,在一些案例中,目标企业在与并购企业进行接触后,同样需要对并购企业进行评估,以确定应对并购的策略。

对于并购企业来说,并购可行性分析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预测并购对于企业经营所可能产生的影响,二是确定合理的并购对价。就第一条而言,并购企业需要对于目标企业3年(甚至5年或更长)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的审阅与评估,并且分析目标企业与自己在会计政策上的差异以及是否可以对接。财务报表审阅的焦点在于目标企业的盈利能力与负债分析。就盈利能力分析而言,并购企业需要确定的问题主要是目标企业当前的盈利能力是否在并购后会对自身造成不利影响,以及并购后所带来的收益是否能够抵消此类影响。而负债分析则是为了确定目标企业的负债构成,分析目标企业的负债是否会拖累并购后新企业集团的整体运营能力。对于金融企业来说,尤其是我国的金融服务类企业,对外并购的主要目标是获得先进的技术及管理经验,同时打开进入新市场的通道。因此,在企业内部消化能力允许的前提下,我国企业都会选择那些在金融危机中遭受严重冲击,但是拥有优秀无形资产(如客户、技术及管理团队、品牌认知)的境外企业进行并购。在这类并购中,并购可行性分析的重点并不在于并购后合并企业的盈利能力会有怎样的提升,而是确保在接受目标企业不良资产后,不会因此而陷入债务危机,同时还要确定目标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以确定合理的交易对价。

在可行性分析中,并购企业用来进行财务控制的主要工具是净现值(NPV)以及现金流预测(cash flow prediction)。并购企业先运用现金流预测法来取得并购后企业预期能够的到的现金收益,然后将此收益通过基于固定折现率的方法折现并与并购交易的对价相比较,从而分析交易是否对企业有积极影响。然而,对于现形势下的我国金融服务类企业来说,并购交易并不一定能带来现金流入的收益,相反,由于目标企业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经营状况不善,很可能使集团企业的净现金流入降低。此时并购企业应着重分析这样的降低会不会影响自身的根本效益,以及合理预测并购后企业在未来几年内是否能够弥补并购后带来的效益下降。

三、总结

在国际金融海啸尚未完全过去的今天,我国金融服务类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由于独特的内外部环境,我国企业在危机中保存了大部分实力,同时也有能力通过海外并购走上全球化的道路。然而,由于增长的紧迫性以及并购时间压力等因素的限制,我国金融服务类企业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难。因此,我国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更应该注重财务控制与风险管理,降低因为疏忽所带来的损失,使自己真正迈向世界。

参考文献

[1]孙芙蓉.国际金融并购风云与趋势[J].中国金融.2007,(23).

[2]宋宏.金融改革:建立跨国并购中的金融支持机构[J].学术界.2008,(1).

[3] 张琰,崔瑛.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及规避探析[J].全国商情.2006(5)

[4]宾建成.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与发展方略[J].调研世界.2008,(5).

金融服务业管理范文第2篇

金融服务外包是指银行将相应地金融业务交由其他公司或企业来管理的行为。这一行为有其潜在的必然性。银行之所以将业务转包给其他公司,是衡量之下的决策,其利益有四。一是可以降低银行运行成本,很多银行他别是中小银行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会放弃一切非核心人业务,而采取外包的形式来降低投入成本和解决专业人才贫乏的问题;二是可以减低风险承担率,将相关业务外包之后,银行不再承担直接责任,而只是以合作伙伴的形式承担部分且较小的风险;三是集中资源开发核心服务领域,一般银行都会有自己的优势业务,充分开发和管理好这一优势业务是银行利益的重要来源,商业银行服务业的性质决定了其不可能平等兼顾所有的领域,那样只能导致不好的结果,因此集中精力打造自己的金牌服务,是必然的选择。

二、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管理现状

(一)风险识别意识薄弱

所谓风险识别,也就是对风险可能性的认识。风险识别意识薄弱从源头上就增加了金融外包服务的风险,这一处理不得当,以后的一切行动都只能是亡羊补牢。在外包金融业务时,若不对合作方进行充分细致的考量,那么风险的不可预见性就切实地存在于合作中。因为对对方缺乏了解,轻易签订合同,等于将自己弓手放在了别人的砧板上,只能是处于被动状态,说不定什么时候风险就炸开来,而银行还来不及反应时就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二)风险评价体系不完善

风险评价体系是指就是对业务指标进行全面评估,按照一定权重评估,设置预警指标。说白了就是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归纳和等级分类,做到心中有数,不至于在事故发生之时手足无措。目前大多数的商业银行是没有做到这一点的。风险评价体系不仅仅要求商业银行负责人对合作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系统评估,还要求做成实际的评估报告存档,以备日后的查阅和处理。且这一体系应该由专业的团队来考量,而不是将决策权集中在某一个或几个人手里。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形成自己的金融业务外包风险评价团队,这对于银行的发展显然是有害的。

(三)风险防范措施不足

相应承接下来的第三个问题就是风险防范措施不足,这是与上面两条特征一脉相承的。在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价环节之后,就要根据风险评价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一般而言,商业银行因为业务繁忙,而考虑不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偏低等因素,往往忽略掉这一环节,觉得没有必要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风险防范上,因为没有风险的话,风险防范措施的投入就打水漂了。但他们没有考虑到,一旦发生事故,银行将何以自处。甚至有些风险,是银行本身不足以承担的,而这个而责任又该谁来负呢?

三、商业银行加强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管理措施

(一)提高风险意识,谨慎选择外包服务供应商

商业银行的存在和发展和其业务水平息息相关,稍有不慎,银行就可能失去长年累月积累的信誉和用户基础。因此,在应对外包业务时,务必处处谨慎,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在合作之前,商业银行应对拟合作企业进行深入地调研与观察,考察对方企业的业务水平和信誉,选择诚信高效的合作对象;在合作进行中时,商业银行也应随时关注对方业务动态,双方进行实时地业务交流和往来,预防一切可能的风险。

(二)完善风险评价体系,加强内外部调查与监管

上面谈到,风险评价体系是进行风险防范的基础,也是商业银行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进行的业务考量。可以通过问卷、访谈、内部调查的形式直接收集银行经营网点、一线员工以及其他外包服务最终接受方对该类外包服务的评价和建议,客观评价业务外包后产生的成效,提出改善外包业务管理的建议,促进外包业务的持续良性发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银行内部或者其他外包服务商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有效反映见可能的风险,并对双方合作可能产生的效益进行评估和考量,从而有助于选择风险可能最小,所得成效最大的合作伙伴。

(三)建立风险应急机制,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

首先,商业银行应该建立自己内部的应急组织,负责对紧急情况的评估和制定处理策略,在合作达成之时就准备好相关的应急预案,一对一地对可能风险以及所对应的策略链接起来。其次,还有必要进行相关的应急演练。商业银行应当针对外包服务可能中断和出现问题的场景,进行内部人员的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其中不足的地方并加以完善。定期演练的形式可以让银行内部始终处于警备状态,从而将外包服务可能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

金融服务业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上海自贸区;金融服务业;负面清单;审慎监管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一直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所主张和推崇的方向,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到TPP、TISA等谈判,无一不把金融服务对外开放列入谈判内容,并且在对外开放水平和程度上越来越高。而其中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一直是谈判内容中的重中之重,由此可见负面清单制度已成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新趋势。而为了适应并面对国际挑战,我国积极主动在上海自由贸易区推行实验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

“金改40条”中指出探索金融服务业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机构扩大开放,这些也正体现出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方向。然而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在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上进展如何?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又该如何实行?还需要哪些改革措施来保障实行?这些都将在文章中深入讨论。

一、上海自贸区金融服务业的现状及问题

自从加入WTO后,我国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金融服务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行业,不同类型的服务业所承接的服务项目多种多样,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实现金融服务项目的具体方式包括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存在。而根据我国金融服务业开放的承诺情况,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上受限制和不承诺所占比例很高,特别是在商业存在方面受限制较多,主要采用股比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对高级管理员的限制等等手段。

而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服务业开放采取的是“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模式。首先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基础上通过正面清单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其次制定和修改负面清单来扩大自贸区金融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自贸区成立至今已经推出了2013版和2014版负面清单,然而2014版负面清单仅对2013版负面清单做了少许修改,自贸区内金融服务业自由开放水平仍然不高,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是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仍有诸多限制。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将近乎整个金融业大类被列入限制类产业,这种形式在国家看来是难以想象的。2013版负面清单却将其全部纳入,并且增加了保险、保险公估公司等内容。而2014版负面清单删除对外资小贷企业和投资租赁担保型企业等内容,其他内容仍然保留,由此可看自贸区内金融服务业的开放水平不高,准入限制较多,难以和最近的TPP相比较。

二是限制手段多样、传统化。根据公布的TPP全文及TISA谈判内容,参与国在金融服务领域已经没有外资持股比例或经营范围的限制,然而包括2013版负面清单和2014版负面清单在内我国在金融服务领域的规则却还停留在传统的WTO多边贸易框架体制内。

三是监管部门的审批透明度不高、缺乏审查监督机制。对外开放的水平高低取决于负面清单列举的数目的多少,而负面清单列举的数目则与东道国的监管机制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外资银行、外资证券公司以及其他外资金融中介公司的设立均需经过审批程序,在实际审批过程中,审批过程繁琐混杂,重复审批的现象屡见不鲜,并且出现同样材料在多部门重复提交等问题。同时如果公司设立审批不通过,各部门规章又缺乏救济手段,不利于实现外资金融机构准入前国民待遇。

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

不管是国际贸易和投资领域,还是金融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一直对外开放的首要关口。作为一种市场准入管理方式,负面清单在金融贸易服务自由化过程中已经越来越常见,不论美国的BIT实践还是TPP、TISA等多边条约,均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原则。可见把握住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才能更好地完善金融服务业的对内对外开放。

(一)准入前国民待遇

1、准入前国民待遇的概念

在国际法上,是否允许外国资本的进入和外资进入哪些领域是东道国范围的事项。对于东道国来说,外资的进入有利于就业和税收,促进本国经济增长,所以东道国往往给予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来吸引外资。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资本全球化和投资自由化对国民待遇原则提出更高的要求,外资不再满足于进入东道国以后才享有国民待遇,从而要求在准入前即享有国民待遇。准入前国民待遇就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不低于本国投资者的待遇。

2、准入前国民待遇的特征

(1)准入前国民待遇发生在准入阶段

从各国吸引外资实践来看,国民待遇在吸引外资领域主要体现在“准入”和“营运”阶段。相比较于准入后国民待遇,准入前国民待遇主要体现在“准入”阶段,即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当然,这种将国民待遇提前到准入阶段,并不意味外资与内资在准入领域完全没有区别,东道国在宣布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同时,都会公布一份限制外资准入的清单,即负面清单。

(2)准入前国民待遇较公开透明

准入后国民待遇的适用都是有前提的,即仅限于东道国政府承诺对外资开放的领域,东道国没有开放的领域,就不存在适用国民待遇的问题。因此,准入后国民待遇是一种“有条件的国民待遇”,这个条件就是根据法律法规,外资能够进入的相关领域。相比之下,准入后国民待遇就比较透明,除了负面清单上明确禁止外资进入的领域外,其余所有领域都对外资开放,所以外资企业只用查看负面清单上的内容就明白自己能不能进入东道国的领域,因此准入前国民待遇是一种法不禁止即允许的体现,也是透明度原则的体现。

(二)负面清单

1、负面清单的概念

负面清单,一般在国际贸易和投资领域适用,通常认为,它是指在国际投资协定中,缔约方在承诺若干义务的同时,以列表的方式将与这些义务不符的特定措施列入其中,从而可以维持这些不符措施①。负面清单所体现的理念主要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完全符合未来法治国家的要求,负面清单一旦建立,一般可从中剔除不符措施,但一般不能加入新的限制措施。

2、我国金融服务业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可行性

负面清单已被证明在投资贸易领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负面清单是否适用于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准入管理呢?

首先,我国开放金融服务业的条件越来越成熟,尤其是最近“金改”40条明确指出加快推进金融服务业的开放,这都为放松金融服务业准入限制,扩大金融开放服务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同时我国金融机构发展迅速,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力,中资金融机构市场份额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吸纳了较多的金融人才,这些为以后与外资金融机构竞争提供了主体保障。

其次,某个领域是否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主要受该领域是否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和该领域是否具有充足的市场竞争性两个因素影响②。尽管我们一直认为金融服务业为特殊行业,但就其本质而言,其与军事国防、稀有资源等行业相比,其有明显的差异,并不会直接影响国家利益。同时金融服务业符合竞争性行业的要求,不管是在美国还是欧洲国家,金融服务业一直是竞争性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此,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可以成为推动我国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举措。

3、完善上海自贸区金融服务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具体建议

推行金融负面清单不仅有利于建立更加公平的竞争机制,也有利于形成更加健康的金融市场。然而上海自贸区内金融服务业自由开放水平仍然不高,存在诸多上述问题。有学者曾建议③“在自贸区实现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分三步走,第一步(2014年底前),落实完善上海自贸区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第二步(2015年底前),进一步缩短负面清单中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内容,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体制。第三步(2016年底前),将金融业整体从负面清单中移除。”笔者认为这三步走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首先,第三步中提到将金融业整体从负面清单中移除,这是不切实际的。美国作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对于外资金融机构仍保留了限制性条款,可见即使在金融服务业如此发达的美国,仍有部分限制性措施。

其次,三步走的时间过程太过短暂,有些急功近利。想要在2016年底前就实现上海自贸区金融服务业全面对外开放,在时间上是不可能。我国金融服务业中存在诸多利益交杂并且我国金融机构并不能完全与外国金融公司企业竞争,所以几乎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这些影响并且完善监管体制。

最后,三步走只从宏观角度来建议我国自贸区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并没有具体的措施建议来完善自贸区金融对外开放。

所以笔者针对上述三个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供完善上海自贸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

第一,以主动开放为主,明确我国金融业的开放底线。既然不可能将金融服务业整体从负面清单中移除,那么我们就要明确底线。确定哪些领域是涉及国家利益,我国竞争力较弱的领域,将这些领域作为底线,优先开放对于我国竞争力较强、在金融市场中影响不大的行业,确保金融业的主导权和金融安全。

第二,优先考虑放宽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中介公司的限制。与银行类金融服务业相比,保险、证券业对金融领域的影响不是那么巨大。可以参照全文的TPP内容,优先在自贸区中这些领域放宽外资持股比例和经营范围的限制,来观察记录其对自贸区金融服务业的影响,根据影响及时调整反馈并且学习经验教训,最后将经验教训移植到银行业,实现金融服务业全面对内对外开放。

第三,完善与负面清单相匹配的风险控制和监管制度。金融服务业的高度开放离不开监管制度的完善,监管制度的调整与完善对于金融服务业开放构成有效保障。美国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对金融监管进行了多项改革,包括成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来防范系统性风险,对金融机构提高资本金要求,限制银行从事高风险业务等。上海自贸区需要在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组织、金融机构的功能。实现以中央银行监管的领导下,行业中介组织自律、金融机构自控、社会监督交互配合的系统性监管体系。

三、结论

目前我国已存在上海、天津、广东和福建四大自贸区,之后自贸区将越来越多。虽然上海自贸区并不会承担中国下一步改革开放所有领域的“先试先行”任务,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在金融服务业,上海自贸区将承担很多任务。虽然目前上海自贸区在金融服务业上开放力度仍需改善,但是已经确立了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开放目标,应从重行政审批到重风险监控转变,从强调事前监管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从有罪推定转变为无罪推定,从依靠正面清单转向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最终建立一套兼备制度透明化和市场高效率且风险可调可控的管理制度。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注解:

① 任青,负面清单:国际投资规则新趋势[J].中国中小企业,2013(12)

金融服务业管理范文第4篇

一、加强金融产业的宏观监管和调控

加强金融产业的宏观监管和调控,避免金融产业的发展过渡或不足对国民经济造成不良的甚至破坏性的影响,注重金融服务业的均衡协调发展。金融服务业的产业链较长,几乎同所有的产业都有关联。有效控制和防范各种金融风险,首先要求正确处理好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的关系,健全金融监管的专门机构和金融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其次,金融监管工作应该引入成本收益法作为分析方法,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在于选择适用的方法(如绩效标准、市场激励和信息战略)而不是制定各种标准。此外,还应加强金融监管的内外部协调机制,加强金融监管机构与所在地政府的政策协调,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二、建立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大力培养金融人才

建立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人力资本的密集度和信息资源的多寡在金融服务业中基本决定着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以及金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前景。因此,有必要继续推行金融人才战略,多渠道加强金融人才能力的培养和建设。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鼓励和督促员工不断进行观念和知识更新,培育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加强人力资本投入和积累的同时,重视人的素质提高。

改革现行人事管理制度、业务考核办法和收入分配制度,使其与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靠拢,建立一个有利于培养、发现、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环境。现代服务业不再是低工资和低技能的职业,越来越多的高级人才从事服务业。高级人才主要集中在金融服务业和商业服务业,这两个行业是我国所提倡的现代服务业范畴。缺乏受过适当培训的人力资源会成为服务部门创新的重大障碍。

三、对不同产业制定不同的产业金融政策

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金融服务业对各产业支持的差别影响,对不同产业制定不同的产业政策。应该采取措施改变金融服务业与第三产业关联度不强的状况,从金融政策角度考虑应逐渐加大金融对第三产业的扶植力度,包括信贷资金投入。

我国金融服务业的主要关联产业偏向于资本密集型的制造业,而发达国家尤为集中于服务行业。我国金融服务业的主要关联产业为机械设备、金属产品、商业饮食、公共事业、化学工业等。尤其集中于资本密集、原材料消耗型的制造业,而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业的相关产业类型主要为房地产服务业、社团、社会和个人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运输、建筑,金融服务业对服务业的关联程度远高于制造业。不同的产业需要制定不同的产业发展政策,以及相应的金融政策,国家鼓励的产业,应该制定金融扶持政策,增加资金倾斜力度,扩大信贷资金投入。对于国家限制的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金融政策的主导意见将是紧缩信贷发放。金融服务业扮演的是金融政策执行者的关键角色。

四、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服务体制

金融服务业管理范文第5篇

科技技术对金融服务业的促进

现代科技技术的日新月异,让金融服务业的服务形态和服务质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各大金融服务机构纷纷开通电子支付系统和手机支付平台,在提升金融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范围的同时更为用户带来了全新的金融服务体验――方便、快捷、随时随地、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管理自己的金融账户、完成自己的支付交易等等。

科技发展对金融服务业的安全难题

但科技技术的运用在提升现代金融服务业的同时,也为金融服务业提出了更加严峻的考验,那就是用户个人金融信息的安全问题。

2003年,美国政府就曾向全球金融机构发出警告,一种计算机病毒已经把世界范围内的1200家银行作为攻击目标,企图通过计算机盗窃公司在这些银行的账号和密码。

2013年的9月底,移动互联网行业《2013年中国手机银行用户调研报告》预测,在未来一年中,手机将首次超过PC端设备成为中国网民最常用的电子支付媒介。但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也令绝大多数用户对使用手机银行支付存在疑虑,对安全性存疑的用户占比61.23%。

而腾讯移动安全实验室的《2013年上半年手机安全报告》。显示,2013年初,手机支付病毒a.expense.lockpush首次感染了国内银行手机客户端――中国建设银行,该病毒可能会进一步安装恶意子包,窃取银行帐号及密码,继而盗走用户账号中的资金。账户安全问题将对手机银行提出更大挑战。

金融服务业当下应对安全问题的办法

目前,金融服务业对于电子支付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有架设防火墙、通过数据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数字时间戳技术、设置电子信息和安全协议、P2P―技术与网络信息安全等措施,但安全性还不完备。金融服务业急需安全技术升级,呼唤一种更加私密、更加安全且更加便捷的安全支付手段的诞生――指纹识别技术。

可行性

指纹识别技术的发展趋势

人工指纹技术起源于16世纪后期,苏格兰医生Henry Fauld于1880年10月28日首次在英国《Nature》上,阐述了指纹具有唯一性和恒久不变的特点,并将指纹识别技术运用到罪犯鉴定。随着计算机技术和指纹采集技术的发展,人们逐步将人工指纹识别逐步向指纹自动识别

这一生物鉴定技术如今已广泛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如指纹考勤、指纹门锁、指纹门锁和指纹保险箱等。而近年来,指纹识别技术已渐渐运用于金融服务业中来,如随着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发明专利的、并一直致力推广的银行柜员身份指纹识别系统在中国建设银行全面推广使用,为指纹识别技术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应用开辟了道路。

指纹技术运用到金融服务业的可行性

苹果公司新近推出的5S和5C两款新品中关于指纹识别技术的开发和运用,正预示着指纹技术普遍运用到手机支付平台和网络支付领域的可行性。

最显而易见的是手机支付平台,当一款手机只能运用指纹开机识别时,这款手机的安全性和私密性级别将提升一个级别,无论骇客们利用什么软件和病毒,想要打开一款由生物鉴定技术开启的手机,以及操作手机里的支付平台,将变得异常艰难。这就为手机支付平台提供了更高的安全保障。相信随着苹果指纹技术的成熟和普及,未来其它智能手机中的支付平台,都将全面运用指纹识别技术作为重要的手机支付账号管理密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