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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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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风险分析

消费金融风险分析范文第1篇

关键词:消费金融 经济增长 安全边际

消费经济驱动力的形成背景

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支出法统计口径包含要素来看,消费(C)、投资(I)、政府采购(G)以及净出口(X-M)共同组成了拉动经济增长的“四驾马车”,即GDP=C+I+G+(X-M),其中消费相对于其他三种要素是经济增长的最终需求,也是经济发展转化为社会福利效益水平的直接体现,健康而稳定的经济增长要求四种要素协同和均衡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基础设施的落后形成了GDP增长严重依赖投资的局面,而在WTO框架下的本土社会劳动力特征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也使得对外加工贸易成为不可或缺的经济增长平台,唯独消费增长要素多年来的GDP贡献率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如图1所示。

图1列示了我国近十年来的国内生产总值与居民消费支出变化情况,可以发现分别以2006、2009、2011年为时间节点,我国经济增长呈现出加速、放缓、二次加速、二次放缓的四阶段发展特征,而与之同时期的居民消费支出则呈现出长时间范围内的平稳、缓慢增长态势,在与GDP绝对量总额差距不断拉大的同时,对于GDP的贡献比率也在不断下降,2003年居民消费支出占GDP比率为42.44%,而2012年这一比率则为36.67%。从居民消费支出的组成要素来看,城镇居民消费和农村居民消费差距依然较大,2012年城镇居民消费比率为77.78%,农村居民消费比率22.22%,城镇居民贡献了消费经济的绝大比重。

另一方面,我国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比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据中国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2009-2012年我国社会资本形成总额的GDP增长贡献率分别达到87.6%、52.9%、48.8%和47.1%,其中2009年大规模经济刺激措施使得投资几乎涵盖当年的全部增长内容;反观货物与服务净出口项目,其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在2005年达到近十年以来的峰值,贡献率为22.8%,而在2009年达到最低谷,贡献比率为-37.4%,2010年以来,尽管外部经济环境有所转好,然而净出口需求依然疲软,其对于2010-2012年的GDP贡献率分别为4%、-4.3%以及-2.1%,显示了贸易出口对于带动经济增长的局限。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尴尬在于投资、出口与消费严重失衡,国内政府和企业投资的边际效能持续下滑,外部需求疲软。2012年,我国人均GDP增长水平突破6000美元,而根据国际市场的成熟经验显示,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时,其消费结构就已经构成发展享受型,不再局限于生存型消费。因此,从我国消费产业升级的角度来看,发展消费经济是破解宏观经济困境和形成健康均衡GDP增长的重要着力点,消费金融作为内生经济增长的全新角色,为消费经济的市场化、多元化以及相关产业协同发展都创造了机遇,是一国金融深化和金融创新的体现。

消费金融的发展基础和激活路径

消费金融的核心业务是消费贷款,作用环节包括资金出借人、商家以及消费者三个利益主体,如图2所示。出借人负责提供资金、商家提品和服务,消费者获得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以分期偿还或到期偿还的方式归还出借人的本金及利息。相对于欧美国家,消费金融在我国的起步发展时间较晚,然而发展速度却很快,其迅速获得社会各阶层认可具有一定的客观基础。

(一)消费金融的发展基础

1.人口基数与社会老龄化特征。2012年我国人口数量达到13.54亿,庞大的人口基数显示出城乡间蕴含的巨大金融消费需求发展潜力,然而与人口基数特征相反的是,我国的最终消费率并不高,居民最终消费率长期维持在50%以下,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拥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同时,我国劳动力人口预期于2015年出现负增长,刘易斯拐点来临,中老年消费将成为社会消费经济的主旋律,老龄化社会衍生出广阔的消费金融市场。

2.居民收入和边际消费倾向变动。以近5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为例,2007年平均每人季度收入为4322.94元,而2012年平均每人季度总收入为7382.04元,增幅超过70%,大幅超越GDP年均增速,根据凯恩斯的消费理论,收入是消费的决定因素,因此我国居民收入增长导致的边际消费倾向增加为消费金融建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消费金融将受益于居民消费支出增加的结构性机会。

3.城镇化战略与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据《中国城市发展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52.57%,并预期2020年这一比率将达到62%-63%,城市化水平的提升为最终消费增长提供机遇。同时,我国实质上持续宽松的货币政策也为发展消费金融市场提供了广阔的资金来源,利率市场化的起步发展也已经显示出了国家对于消费金融利好政策的积极信号。

(二)消费金融的激活路径

依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在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后,往往会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而我国目前社会居民生活水平恰好是由温饱向全面小康标准过渡转移的发展阶段,多元消费是时代的主旋律,在这种消费利好背景下,激活社会消费金融服务潜力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其他部门的共同努力。

第一,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思想,彻底抛弃“国进民退”的经济增长方式,以“藏富于民”政策来培育消费金融的增长点。“藏富于民”政策的根本在于推进社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实行结构性减税、提升工资性收入标准以及优化政府财政收支结构等措施,降低居民用于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领域的沉重经济负担,使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均等,提升居民的预期消费能力。

第二,金融机构创新消费金融服务方式,为消费者搭建潜在消费需求与现实支付能力之间的桥梁。作为消费金融的核心,消费信贷的有序健康投放是激活消费金融的外在体现,金融机构的消费金融服务应致力于涵盖消费者所有潜在消费领域,将个人信用等级、分期付款优惠率、可投放消费信贷数额进行指标挂钩,培育消费者的提前消费观念,合理释放社会的潜在消费需求。

第三,全社会寻求消费金融发展的新支点,突破消费金融的单一信贷功能,拓宽消费金融市场范围。从我国目前消费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女性、中产阶级、老龄化、城市化、网购、移动社区”等构成消费的关键词,因此消费金融应着力服务以上领域,并且将消费金融服务由单一信贷功能向支付、理财、储蓄、风险管理等功能进行拓展,以差异化服务和市场化组织作为消费金融的竞争点。

消费金融的延伸风险和安全边际控制

(一)消费金融的延伸风险

1.信用管理失控。我国目前的个人征信体系建立不完善,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和信用信息了解并不充分。以商业银行为例,其目前判断个人信贷能力仅仅依靠辨别身份证和个人收入证明等较粗略的方式,而缺少对于个人信用和资产负债等情况的正常询介渠道,由于个人即期信用等级的未来变动性较大,并且金融机构在共享居民信用信息时存在制度,消费金融服务部门普遍面临着信用管理失控的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抵御金融非系统性风险的能力非常低。

2.抵押变现风险。在消费信贷以外的其他个人信贷领域,金融机构要求具有同等价值的资产抵押物,为抢占市场份额,金融机构之间都通过降低贷款和抵押物标准来发展个人信贷,基于信用和风险匹配等因素的考虑较少,在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尚未明朗和二级市场建设滞后的背景下,一旦宏观经济出现下行波动,个人信贷抵押物变现将出现困难,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将不可避免,并且这种风险具有累加性和传播性,个人信贷市场风险爆发会引起整个金融行业的连锁破坏反应。

3.监管体制风险。我国至今还没有出台统一规范个人消费信贷的专门性法律,现有相关信贷法律条款的作用对象多是针对法人而不是消费者个人,这样就弱化了对于失信或违约消费者的法律惩处力度,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缺乏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法律保障,对于出现的信贷违约行为缺乏正常的法律处理渠道,因此无形中推高了维护和执行债权的成本,信贷投入水平、风险承受力度以及收益率之间不成比例,个人消费信贷在不健全的外部监管体制之下有很大的逆向选择空间,很容易在金融机构方面积累单边风险。

(二)消费金融安全边际控制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是消费信贷风险失控的典型案例,西方国家消费者的负债消费方式也饱受诟病,事实上,次贷危机的根源不在于负债消费,而是金融机构的消费信贷服务突破了“合理度”,这种合理度即为金融安全边际。为合理控制消费金融安全边际,金融机构应着力进行以下工作:

第一,合理设置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控制信贷风险。从图3可以看出,一方面,我国近三年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变动较为平稳,从2011Q2以来连续十个季度维持在1%以下水平,这与我国充分借鉴西方金融市场经验而严格控制信贷质量的金融政策有关;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经历了先升后降的发展过程,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值得进行审慎监管,使金融机构合理配置流动性与拨备资金比率,拨备资金提取额度要充分覆盖潜在的信贷风险。

第二,金融机构以消费信贷生命周期出发,将贷款安全边际控制合理分布在贷款前和贷款后的若干阶段。金融机构设置的贷款安全控制环节包括政策制定、产品设计、申请、审批、账户管理、逾期催收等,贯穿消费信贷的全部生命周期,因此,分阶段控制消费信贷的安全边际具有节省阶段工作量和细化控制标准的双重作用。金融机构以标准作业法来核实个人信贷资质是信贷投放前严格控制贷款准入的表现,而对个人信贷账户持续追踪监测并设置余额预警机制可以有效降低违约率,是贷款后阶段控制安全边际的重要措施。

第三,科学划分消费信贷市场客户人群范围,探索小额“无担保、无抵押”消费贷款模式向“有担保、有抵押”模式转变。一方面,对于具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客户而言,消费信贷可以借鉴货币基金的“大数定律”模式,利用差异化服务来挖掘市场中的小额消费信贷发展潜力;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等通过与担保机构设计创新服务产品来对小额消费信贷提供有限担保,可以分散消费信贷风险,而小额消费信贷无抵押的消费金融模式则应逐渐退出市场,发展与小额消费信贷规模对等的抵押物生成模式,要成为控制市场微观金融风险的工作重心。

参考文献:

1.李.我国居民消费行为的消费信贷效应检验与分析[J].消费经济,2013(4)

2.张明艳.基于经济持续增长的消费金融发展问题研究[J].商业时代,2011(5)

消费金融风险分析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房地产金融 信用风险 资产证券化

1. 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分析

1.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分析

1.1.1金融政策影响房地产市场。2003年至2008年上半年,对房地产市场调控采取的是较为趋紧的金融政策,2008年下半年是以刺激住房消费为主的金融政策,但这些政策调整滞后于房地产市场自身调整,2008年在房改以来房地产市场首次出现不景气,一是成交量下跌幅度较大,二是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出现逆转,三是房地产资金来源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1.1.2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房地产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对银行信贷资金有着巨大的依赖性。在我国房地产投资资金来源中,50%以上依靠银行贷款,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银行信贷、股权、信托等多种融资体系,但是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仍然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运行的全过程,是房地产市场各参与主体的主要资金提供者,要承受伴随着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

1.1.3投资性买房诱发价格泡沫,导致房地产信贷抵押品价值不充足。上涨过快的房价刺激房地产投资行为和投机行为。尤其在其他投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大量社会资金为实现保值增值,转向购房投资。而投资性买房属于不真实的购房消费,本质上是住房价值循环中多余的环节,但由于炒作,投资或投机行为会进一步不合理地推高房价。

1.2 法律风险分析

由于我国与房地产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所以严重影响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的规范发展及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的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指导。在房地产市场中.消费者相对而言处于信息缺乏的一方,同时又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在市场博弈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

法律制定落后于市场的发展。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要依靠强大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有关房地产抵押贷款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担保法》,但有关住宅抵押贷款方面的规定不详细这就有碍于银行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同时我国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投资基金法》,因此无法以法律的形式将房地产基金的发起、设立、组织形式、治理结构等重要原则加以规定,房地产基金无法可依。

房地产金融缺乏完善的配套法规,严重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的规范和安全运行,因此,一是要完善《商业银行法》、《合同法》、《建筑法》、《公司法》、《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条文,增加有关房地产金融条款的法律条例,用法规的方式约束规范房地产开发商及个人的金融行为;二是建立健全有关房地产金融的法律法规,如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管理法》、《投资基金法》、《违反房地产信贷管理办法处罚条例》等一系列配套法规,明确规定开发商及个人的权利与义务,使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法规规范房地产贷款行为,认真履行还款职责,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三是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对于提供假资料、假资信、骗取贷款的开发商或个人,应立即停止贷款,同时通过法律手段,尽量挽回损失,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 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措施及建议

仅就房地产金融运行自身来说,根据国际经验和中国国情,可以主要通过抓住以下几方面,来努力化解相关的金融风险。

2.1选择符合企业发展的融资渠道

企业在选择采取何种筹资方式时,要对各种融资渠道的风险、获利等做好分析和计算,设计出各种不同的融资方案,对各种方案进行比较:第一,看其收益率是否会高于其投资成本;第二,其财务杠杆收益与财务风险是否能达到均衡。然后,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选择一种最佳方案。项目不同,对融资需求的量也就不同,因此,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融资并不能完全按照原有的资本结构中各种资金所占比例来进行,在指定多种方案的前提下,在房地产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选择最佳的融资方式,满足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同时降低了投资成本,确保企业稳定快速发展。

2.2完善房地产金融的法律环境和信用等级评估系统

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创新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要确保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稳定的同时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政府必须制定相关政策,无论是金融体系还是国民经济出现压力,都能保证相互平衡发展,比如金融体系出现问题时,政府更多地考虑如何保持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在不同情况下相关机构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需求的变化。

当前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还不能直接投资于房地产,没有制定相关法律来规定对其房地产基金的发起、设立等,因此,必须推出相关法律,以建立长期的投资基金组织。

2.3扶持房地产企业证券化发展

资产证券化也是解决房地产企业资金瓶颈的一个选择。资产证券化是构建房地产企业融资资产流通市场的前提条件,巨额的房地资产经过证券化之后,就可以实现分割交易,极大地改善资产流动性。国外的房地产金融产品比较丰富,主要有债券凭证、抵押权证券、不动产所有权证券、受益凭证和不动产共同基金等,但并非所有品种都适合我国的国情,因此应根据我国现实情况,加快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尽快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此外,政府应对房地产证券化予以扶持,一方面政府金融机构参与债权的二级市场交易,为债权的流动提供担保;另一方面对不动产投资基金给予某些税收的优惠支持,如免征投资者房地产证券利息所得税,政府可给予政策支持,从税收和法规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推动房地产证券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周俊、朱新蓉等.中国金融风险的管理与控制〔M]. 2009.

[2] 张宗新.金融资产价格波动与风险控制[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3] 黄慧.银行利率变动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价格理论与实践,2008.

消费金融风险分析范文第3篇

一、金融风险管理理论

1、金融风险的概念

金融风险管理是指各种各样的经济主体在筹集和运营资金融资本的过程中,通过对各种金融风险的认识、分析和衡量,以最低成本即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方法来实现在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收获最大收益的一种金融管理方法。金融风险是每一个消费者和投资者都需要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是解决经济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要想减少和回避金融风险就必须要对金融风险的含义和种类有一个十分清楚的认识。我们从金融风险的概念可以看出,金融风险不等同于经济损失,它既存在经济损失的可能,也存在获得超额收益的可能,因此我们要考虑它的双面因素。

2、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

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总体说来就是在保障经营活动和筹集资金的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处置和控制发生的金融风险,防止和减少金融风险发生所带来的损失。从细处划分,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有两个方面:一个是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即安全性。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其经营活动是在负债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必须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条件下,才能通过运作、经营实现金融主体的收益,这是确保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第二个是金融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即收益性。金融机构作为市场环境下的经营主体其天然属性即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所以说盈利是其追求的主要目标,而安全目标是收益目标实现的前提,没有安全性,收益便是一纸空谈;收益目标是安全目标采取的归宿,若没有收益,安全目标也就失去了其实施的意义。

3、金融风险管理的一般程序

金融风险识别。是指对还没有发生的存在的或潜在的各种金融风险进行系统的全方面的归类并进行分析研究,其主要解决的问题有哪些风险需要考虑,引起金融风险的原因、类型、性质及后果。

金融风险衡量。是指对可能发生金本文由收集整理融风险的概率或损失的程度和范围进行衡量和估计,它主要解决的问题是该金融风险影响究竟有多大,会带来什么样程度的损失。这就要求我们合理地运用数理统计和概率论的方法,在借助电子计算先进设备的前提下,对已经发生大量损失的严重程度和频率,进行科学全面的风险定量分析,以准确地衡量出风险,并选择合适的方式处理风险,实现用最小的资源获得最好的金融风险管理效果的目的。

金融风险控制对策。金融风险控制对策首先是控制法,即在损失发生前力图控制与消除损失的手段,其主要内容是避免风险和损失控制,避免风险主要是采取暂停或者终止某类活动或改变活动的方式和性质的做法。因为其在金融风险管理方法中属于最消极、最简单的一种,所以一般较少采取这种方式来处置金融风险问题。损失控制是指对于金融主体不愿意转移也不愿意放弃的金融风险,缩小其损失幅度、压低其损失频率的各种控制方法。因其是金融风险控制工具中最为主动积极的一种,所以是金融主体采用的比较常见的一种金融风险处理方式;其次是财务法,即指筹集资金用以支付风险损失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自留风险和风险转移。自留风险是指当某项金融风险由于可以获利而需要冒险或无法避免时,就必须要保留和承担这种风险,由金融主体自行筹集或设立资金来进行补偿。风险转移是指金融主体将其面临的金融风险所可能导致的损失有意识地转移给另一金融主体的一种金融风险管理方法。由于其发生条件是一种动态的投机性的金融风险,因此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所以金融风险转移的主要方式是非保险型金融风险转移。

二、金融风险管理技术的变迁与发展

1、现代金融风险管理的传统技术

马克维茨(1952)的关于资产组合选择的论文为现代金融风险分析模式奠定了基础。马克维茨认为,一个非常理性的投资者应该根据其金融投资组合的方差和均值来分析可供选择的各种投资组合。其提供的场景还存在另外两种假设可能,一个是收益呈正态分布;二是资本市场的完美性。基于消费者的选择是由两个参数引导(方差和均值),所以投资组合的选择也可以由这两个参数来表示。虽然两个参数表示法对于充分分散化的投资组合的计算是行之有效的,但其并不适用于单个证券。单个证券的风险只能在其所属的投资组合的环境中,通过它在投资组合整体的方差和均值中所占有的比例来进行评估。极其特别的单项投资风险应该根据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其自身的收益率的协方差来衡量。

2、市场风险管理

20世纪70年代以前,金融风险管理技术与方法主要是利率风险的缺口管理理论和方法。风险因子的变动幅度和风险暴露的大小决定了金融风险导致损失的大小,暴露的风险大小取决于头寸和期限。头寸越小,期限越短,则风险越小;反之则风险越大。所以如果能使负债的头寸和资产合理的匹配在一起就可以使负债和资产的净头寸暴露出来,这样就可以规避风险,因此就产生了利率风险的缺口管理技术与理论方法。

3、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双管齐下的金融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

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根据金融市场发展所衍生出的金融工具以及金融工程的技术发展逐渐演变出来市场风险管理的新方法,为衡量资本收益的变准差提供了新的价值衡量标准。而信用风险管理是由于80年代的债务金融危机影响而产生的,这就使得大多数商业银行开始偏重于信用风险管理,这就促成了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在理论与技术上的相结合,进而构成了当前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

4、金融风险管理量化和模型化的技术发展

20世纪90年代至今,摩根公司为适应市场风险管理模型,综合度量市场风险,首次开发出了在险价值即var方法。var方法及相关模型是结合数据统计分析技术、资产定价理论和市场风险的历史数据,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的条件下评估任何一种金融资产在一定的时期内所可能遭受损失的最大值。其根本原理在于根据资产组合价值变化的统计分布找出相匹配的置信水平分位数,即var值。

var方法不仅仅可以用来作为管理资产及其组合风险和金融机构评估的工具,也可以作为金融监管部门进行金融风险监控和评估的手段。基于var方法的基本原理,信用风险管理业可以运用和开发var模式。只要运用合适的信用资产评估模型和信用资产收益波动模型,确定出信用资产的价值在不同信用风险状态下的概率分布图,在确定的的置信水平上敲定出该资产的信用风险值,就可以将var方法引进到信用风险的管理中来。

5、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理论的最新进展——全面金融风险管理理论

全面金融风险管理需要在金融风险的评估、识别和控制下实现两方面要求:第一,要求金融风险管理系统全面的考虑风险的价格、概率和偏好3种因素,进而实现金融风险管理在主体偏好和客观计量的最优平衡。第二,trm要求金融机构根据自己的整体目标对不同的风险管理方式、内部各风险管理部门进行整合。全面的金融风险管理最终的目标是实现金融机构的战略目标即价值最大化。基于对不同的风险管理方式和不同的风险因素的影响进行整合的目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承担应该金融风险的管理职责,为此我们应该设立独立的金融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对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进而在组织结构上能够保障全面金融风险管理的实现。

三、推进我国全面金融风险管理理论,积极应对金融产业全球化挑战

1、认真研究国际经济对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

当前世界经济正在加速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我国的金融体系发展不可能独善其身,其对现有世界经济的依存度越来越高,要通过全新的思维来解读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深入探索国际经济重大事件的形成与发展,研究其对我国金融主体所产生的影响。

2、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要建立起现代的企业制度,推行科学的金融管理体系,增加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才能够彻底的摆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实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集约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在金融风险管理体系中,要充分的发挥市场对于经济主体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

3、加强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间接融资是我国企业融资的一种主要方式,这决定了对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首先,要使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自担风险、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独立市场竞争主体。其次,要加强商业银行的自主创新意识,促使其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掌握竞争的主动权,领导市场潮流,增强抗风险能力。最后,要妥善的处理好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三者之间的关系,寻找出金融发展的最佳平衡点。

4、加强政府对金融的监管

我国现有的金融市场十分不成熟,很容易受到市场不法投机力量的冲击影响,这就要求必须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工作。要想实现更好的金融监管就必须要完善金融方面的立法,建立起一套有法可依的金融监管体系,使金融执法纳入正轨。规范我国境内投资者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金融市场中的违规经营。为了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坚决将害群之马逐出金融市场,进而保障我国境内投资者的利益,确保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营,使我国的金融市场能够在一个稳定和健康的环境中快速发展。

消费金融风险分析范文第4篇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93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一、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分类

在房地产投资的领域里,风险主要是经济风险,它的种类大致可分为商业风险、金融风险、购买力风险和清算风险四种类型。风险分析是房地产投资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以下为房地产投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风险种类。

1.市场竞争风险。市场竞争力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市场上由于同类楼盘供给过多,市场营销竞争激烈,导致楼盘滞销或者推广成本的提高所带来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主要是由投资者对市场的调查不足以及错误决断引起的,是对市场把握能力的不足。

2014年,西安商品住宅市场逐步开始“筑底”,整体成交量稳价跌。市场库存量进一步

加大,整体库存去化需要2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三季度西安市房管局曾先后两次松绑楼市限购政策,但并未使西安房地产市场迎来转机,市场深陷调整期,房企年度业绩普遍未完成。

2.流动性和变现性风险。首先,是由房地产的本身性质决定的。房地产的交易完成只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而它本身是不能移动的。这便导致了由于市场变化,地区人口结构、交通线路、竞争者等因素的变化而影响到整个投资项目收益的变化。其次,房地产的价值量大、占用资金多,导致了房地产的大多数的资金交易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些都影响了房地产的流动性和变现性。即投资者在需要现金周转时,无法快速将手里的房地产脱手,即使脱手也很难达到合理的价格,从而大大影响了其投资收益,所以给房地产投资者的变现风险。

3.金融风险。金融风险是指项目的纯收入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潜在可能性。金融风险反映了因使用借贷资金而导致的自有资金回报盈利的不确定性。借贷资金的使用增大了收益的不确定性,也就是项目的金融风险性。当投资中借贷资金的比例很高时, 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就会水涨船高,反之金融风险就会愈低。换言之,金融风险是由借贷资金的使用决定的。

4.购买力风险。购买力风险是指通货膨胀可能导致投资者收到客户以贬值的货币支付项目款项的情况。在中国的现阶段市场中,若投资者采取部分楼盘分期付款的方式,也会由于出现货币贬值严重,而出现楼盘收益入不敷出的状况。虽然未来通货膨胀率的预测已经包括在贴现率中,但未来的通货膨胀率却有可能偏离于开始的预测,表现为或高或低。还有便是由于物价总水平的提升导致了消费者购买力下降,当物价高于大多数消费者总体收入水平时,消费者对房地产产品的需求就会下降,这就导致了投资者出售收入的降低,从而导致一定的收入损失,这就是风险产生的结果。

二、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

1. 房地产投资风险识别。危害是伴随着风险的产生而产生的,但它从中却又透露着巨大的效益。风险与效益是相互对等的,从中体现了风险结果的双重性,一方面,风险利益使其风险具有使人们甘愿冒风险去获取利益的诱惑效应,另一方面,当风险代价太大、决策者厌恶风险时,自然就会采取回避风险的行为,这就是风险的约束效应。这就是风险效应的两个方面,它们同时存在着、作用着,而又互相矛盾着、互相抵消着。在决策时,人们是选择风险还是选择回避风险,两种效应相互作用的结果就产生了房地产。投资风险识别是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对其中存在的风险加以识别, 并进行系统的归类分析,以揭示其风险本质的一系列过程。

三、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应对措施

1.风险回避。在房地产的投资过程中,要想选择出比较彻底的处理房地产投资风险策略.我们可以先从风险小的投资项目着手或直接放弃对那些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这样风险的概率产生就不存在了。但是这种策略仍然是有不良后果的,那就是在某一程度上大大减少了得到高额利润的机会。假如预期获益的机会不伴随着风险,那么将会很快有投资者涌入市场,从而降低了预期的收益。其中我们要认识到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风险的大小与预期的收益值的增降是相互直接作用的。

2.风险转移。在保险型转移过程中,投资者可以通过合同,使另一方来承担以及赔偿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在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在风险转移过程中其中的一种方式,被称作保险型转移,即通过保险的方式,避免承受大的风险。不过,不是所有的风险都是通过保险来转移的。保险公司经营的范围只包括纯粹保险。所以,房地产投资风险的转移也是部分性的受到限定的。

消费金融风险分析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 财政风险 风险矩阵

一、财政风险概述

(一)财政风险的内涵

目前国内对财政风险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对财政风险的内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表述。虽然对财政风险的研究包括赤字风险论、财政功能障碍论、公共资源不足论等,但财政风险实际上就是“收”不抵“支”所带来的政府失灵的可能性,只是对于“收”和“支”的确认上,不同的研究对其侧重的内容不同。

(二)财政风险的分析框架

财政风险矩阵为财政风险的分析框架形成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该财政风险矩阵是由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HanaP0lackova Brixi提出的。根据负债是否有法律依据,政府债务分为显形负债和隐性负债:根据负债的不确定性程度,政府负债分为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对以上两个角度的分类进行交叉组合,就形成了四种类型的政府债务,即直接显形债务、直接隐性债务、或有显形债务和或有隐性债务。在财政风险矩阵中。直接显形债务包括国家债务、预算涵盖的开支和法律规定的长期性支出。直接隐性债务包括未来公共养老金、社会保障计划、未来保健融资计划和公共投资项目的未来日常维护成本。或有显性债务包括国家对非借款、地方政府、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实体的债务担保等。或有隐性债务包括银行破产、灾害救济等。

由于Hana Polackova Brixi提出的财政风险矩阵就政府债务来论财政风险,其财政风险矩阵具有片面性。然而,它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财政风险分析思路。由于财政风险归根到底还是“收”和“支”的对比,所以在对财政风险进行分析时可以从以上四个方面人手进行“收”“支”对比。在直接显形风险、直接隐性风险、或有显性风险和或有隐性风险中,对第一类风险和后三类风险的研究方法是不同的,对前者的研究以定量分析为主,对后者的研究则以定性分析为主。因此,根据财政风险是否已经反映在财政预算中,将财政风险分为可测财政风险和不可测财政风险,可测财政风险指直接显性风险,不可测财政风险包括直接隐性财政风险、或有显性财政风险和或有隐性财政风险。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的财政风险

(一)可测财政风险

1.可测财政风险评估。直接显性风险主要考察财政的支出和收入对比情况,因此财政赤字率和国债负担率是评估该风险的两个重要指标。20世纪90年代欧共体成员国在马斯特里赫特签署《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规定,入围成员国的财政赤字率必须低于3%,国债负担率必须低于60%。由于财政赤字主要通过发债来弥补,而国债的发行也受其可持续性的制约,所以财政风险直接与赤字和债务规模有关。

根据财政部的信息,我国2008年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执行数是1800亿元。2009年的预算数为7500亿元,是2008年执行数的416.7%。2008年我国GDP总额为30.067万亿元,如果2009年我国GDP实现8%的增长,则2009年GDP总额为32.472万亿元。只要GDP总额不低于25万元亿且赤字不再增加,那么我国的财政赤字率还没超过3%的警戒线。

但是,欧盟的标准并不能作为衡量我国财政风险的标准,只能作为一种参考指标。首先,有些国家虽然财政赤字率与国债负担率都超过欧盟标准,但没有发生财政风险。其次,有些国家虽然财政赤字率和国债负担率按欧盟标准属于正常范围,但出现了财政风险,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涉及的几个国家。此外,对我国财政风险的分析应该结合中国的国情,不能忽视的是,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的预算财政赤字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诚然赤字的增加未必带来财政风险,但416.7%的增长幅度必须引起政府对财政风险的高度关注。

2.金融危机背景下可测财政风险来源。可测财政风险来源于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首先。财政收入的减少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风险。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为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内需,政府面临减税压力。作为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的减少必将增加赤字扩大的可能性。再者,支出的增加同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风险。为了避免经济衰退,积极的财政政策成了政府必不可少的政策工具。根据凯恩斯的理论,积极的财政政策会促进经济增长,这也是为什么各国纷纷扩大公共支出的原因。我国也推出了4万亿元的政府投资计划。整体安排如下:基础设施的建设,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约占15000亿元;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约占1500亿元:节能减排、生态工程约占2100亿:调整结构和技术改造约占3700亿左右:汶川大地震重点灾区的灾后恢复重建10000亿元。虽然4万亿并不是全部由政府承担,但随着刺激经济计划的推出,巨额的财政支出已经形成。因此,从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来看,我国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财政风险压力。

(二)不可测财政风险

1.不可测财政风险评估。不可测财政风险包括直接隐性风险、或有显性风险和或有隐性风险。由于这三类风险的发生主要体现在支出方面,因此,对这三类风险的分析可以暂不考察收入方面的风险。刘尚希提出的政府债务规模矩阵给出了我国各类政府政府债务的外延,其中的直接隐性债务、或有显性债务和或有隐性债务可以作为不可测财政风险的分析对象。在该矩阵中,直接隐性负债包括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养老基金缺口、失业救济缺口和医保基金缺口)、农村社会保障缺口和国债投资项目资金缺口:或有显性负债包括其他公共部门(如政策性银行、铁道等)发行债券、间接担保的外债、与国债投资被套的资金、政策性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各部门办的融资机构不良资产、政策性担保公司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和政府各部门为引资而担保的其他债务:或有隐性债务包括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国有企业未弥补亏损、农村合作基金不良资产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虽然这些风险因素当前并没有反映在财政预算中,但是他们随时都有可能转化成财政支出的一部分。形成直接显性风险。在评估不可测财政风险时,要对以上所列债务进行跟踪调查,对其转化为直接显性财政风险的可能性进行估计。

2.金融危机背景下不可测财政风险来源。公共风险是不可测财政风险的来源。引发公共风险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包括在不可测财政风险评估中所列示的各类政府债务。但是当前,除了那些由于体制不完善而长期存在的不可测财政风险外,金融危机将会引起的财政风险需要得到政府足

够的重视。这是因为金融风险财政化所造成的财政风险巨大。世界其他国家的财政处境有效地证明了这一点。在这次金融危机中,美国安排了7000亿美元的巨额救市资金来化解金融风险。其中包括向公司注资及清理问题资产。此外,冰岛的破产直接揭示了金融危机会引起严重的财政危机。虽然目前我国的金融系统还没有暴露出系统性风险,但这不能说明我国不存在金融风险财政化的可能性。

除了国外的教训,我国历史上已出现过金融风险的财政化,主要表现形式有:对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即1998年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地方政府援助地方金融机构:中央财政偿付被关闭金融机构的外债。这些金融风险的产生是由于风险约束机制的不健全及财政“兜底”的预期。因此。金融危机的传染性和国内仍需完善的金融市场成为当前财政风险潜在的两大来源。

三、防范财政风险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税收管理

首先,要加紧税制改革。优化宏观税负水平和税制结构。其次,为了降低我国的税收流失率,应建立有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包括建立良好的纳税服务机制、税收监控机制和税收惩罚机制。再者,为了应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应设计一套有效的弹性税收机制,使其能够在税收损失最小的情况下达到扩大总需求的目标。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定条件下,支出的增加并不一定带来财政风险的增加,只要支出结构合理,支出的增加会带来经济增长,进而使税收增加。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的出口大幅下降,投资和消费成为拉动总需求的主要方面。为了促进消费,应加大在医疗、教育和住房方面的财政支出,解除居民消费的顾虑。在采用通过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财政支出策略时,应避免重复投资和低效率投资,并防止追加投资支出的风险。

(三)合理控制国债规模

当前,发行国债除了被用作弥补赤字之外,已经成一种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方式。政府发债无疑是为了扩大需求,实现经济增长。但是国债的发行需要一个良性循环,否则债务的积累会带来财政风险。因此。国债的发行需要控制在适度规模内。合理的国债规模应该使国债赤字率和债务率的实际值低于其可持续值。合理控制国债规模还要做到完善国债市场及科学实用债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