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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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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

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范文第1篇

一、《利维坦》诞生的背景

三十年战争的结束标志着近代国际关系的开始,英国内战则是英国走向近代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战争凸显了现实世界的残忍并激发了人性恶的一面,这些构成了霍布斯创作《利维坦》的宏观背景,也是他政治思想的现实背景。霍布斯在17世纪英国内战时期创作了《利维坦》,那时的英格兰正处于政治、宗教激烈斗争的年代。霍布斯指出近性主义中的政治确实性,即政治中恶的一面的人性基础

二、《利维坦》的内容及其解读

霍布斯是专制主义的倡导者,虽然他承认人民“授予”当权者巨大的权利,但又认为“主权者”可以不受人民的监督并且不受公民法的支配。《利维坦》诞生于17世纪时期的英国,首次发表于1651年,是一部政治哲学著作,是从哲学上讨论国家的起源、性质、作用的古典学术经典。

(一)《利维坦》所包含的内容

《利维坦》全书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论人类,这部分开门见山的阐明了霍布斯的彻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一般的哲学观点,即: 一切物质都于运动状态中; 第二部分是论国家,描述了自然状态下人们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又都有渴望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于是从自身理性出发,人们相互订立契约,放弃个人的自然权利,将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第三部分是论教会国家,这部分的目的在于否认权力过大的教会,抨击教皇掌握着超越世俗政权的权力; 第四部分是论暗黑王国,在这部分,霍布斯大量揭发了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以及种种劣迹,致使神的圣洁尊崇,教会的威严神秘,在他的笔下黯然失色。由此可以看出,霍布斯的自然观是建立在人性恶的基础上的,他眼中的自然状态是一种战争状态。面对这样一种自然状态,霍布斯构建了自己的政治思想。

(二)《利维坦》的政治思想解读

1. 人性论。自从人类开始在地球上活动以来,在全球范围内人性就成了一个十分热门的重要议题。《利维坦》深入探讨了人类情感的来源,阐释了霍布斯的人性观所产生的背景、特点。他认为人的本性在原始自然状态下就是恶的,所以每个人都有自我保全的自然权利,人类所产生的欲望就表现为争斗、杀戮和战争。因而,霍布斯的政治思想中心点是围绕人性恶来构建一种体系,并将人性恶这种思想控制在这种体系之中,从而再得出他所推崇的人性本恶和利己主义的人性观。霍布斯认为,正是由于人类个体本质上能力的平等,“任何两个人如果想取得同一东西而又不想同时享用时,彼此就会成为仇敌。他们的目的主要来自自我保全,有时则只是为了自己的欢乐;在达到这一目的的过程中,彼此都力图摧毁或征服对方”。

2. 自然权利与自然法。为解决自然状态下出现的问题,霍布斯提出了“利维坦”产生的两大组件: 一是自然权利。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给自然权利下了明确的定义,也就是“每个人按照自己所意愿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为了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愿望,寄希望于“利维坦”的出现。二是自然法。在自然状态下,为了能更好的生存,人们组成了社会。在社会中,人们开始受到理性的控制,学会应用判断和推理来进行合理的自我保护。由此可以看出,霍布斯眼中的自然法来源于人的理性,是永恒不变的。

3. 君主主权论与政体论。在霍布斯这里,利维坦是令人恐惧的,它是契约关系的产物。也就是说国家有保护臣民的责任,但国家和臣民之间不构成契约关系。霍布斯是专制制度的拥护者,其主权论是绝对的君主专制主权论,强调国家权力是一个整体,必须集中于一人。此外,霍布斯极力推崇君主专制,反对分权。他认为君主和国家是一致的,君主即国家,国家即君主,国家的富强即君主的富强。为避免国家解体,就必须加强君主专制,强化统治权力。

4. 社会契约论。依照霍布斯的理论,基于自然法、自然理性的约束是孱弱无力的,由于自然状态下人们对个人对个人战争的担忧与恐惧,趋利避害的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会经常违背这些没有强制约束力的自然法。因此人们需要社会契约的订立,以此进入一种文明程度较高的政治环境中去。订立契约是国家建立的前提,订约者不是个人与国家,而是个人与众人。国家高于订立契约的一切具体个人之上。霍布斯借用“利维坦”来比喻威力无比的“国家”。可见,在社会契约订立方式方面,霍布斯主张信约一经订立则人民权利将毫无保留的转让,倡导绝对主义的国家观。

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范文第2篇

关键词:西方国家;国家概念:演进

在西方文明史中,从古希腊进入奴隶制出现了第一个城邦国家开始,历代政治哲学家们就从自身所处的时代和立场出发探讨了国家的定义。

一、古希腊时期国家概念

德漠克利特认为“一个治理得很好的国家是最可靠的庇护所”,也就是说国家是人们共同利益的代表。赫拉克利特不同,他认为“战争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也使一些人成为奴隶,使一些人成为自由人。”从某种程度上说赫拉克利特已猜测到国家是斗争的产物。

柏拉图可以说是第一个勾画出奴隶制国家轮廓的哲学家,他在《国家篇》中写道,“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自给自足……人们相互之间需要服务……由于有种种需要,我们聚居在一起,成为伙伴和帮手,我们把聚居地称作城邦或国家”。可见,国家本质上是一种劳动分工,通过相互交换来满足各自需要。遗憾的是他并没明确提出国家的定义,且混淆了国家和社会团体。

亚里士多德在其老师的基础上,提出了较为明确的国家定义,指出了国家的起源、本质和目的。“所有城邦都是某种共同体,所有共同体都是为着某种善而建立的……这种共同体就是所谓的城邦或政治共同体。”亚氏认为,“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国家是人们为了追求至善的生活而结合在一起的自然进化的产物,国家是道德上平等的自由公民之间的一种关系。

从以上可见,希腊人的国家观念从来都没有超出过城邦的范围,且充满着自然主义政治观和整体主义价值观。

二、罗马时期国家概念

在古罗马时期,城邦时代向着帝国时代过渡,这一时期的国家概念是从罗马国家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探讨的。

西塞罗给国家下了一个著名定义,“国家是人民的事业,但人民不是某种随意聚集在一起的人的集合体,而是大量的民众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联合体。”从定义看,西塞罗的“国家”有三个特征:首先,以人民为前提。国家这个团体的成员身份乃是其全体公民的共同财富,国家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把相互帮助的好处和正义之治的好处提供给其成员。其次是以正义为准则。“法律是联系公民团体的纽带,通过法律实施的正义对所有人相同……”第三是以合法为本性。“法的一致”强调的是对正义的肯定,“利益的共同”强调的则是对利益的共享。西塞罗在国家定义中把它们联系在一起,目的就在于判别政治统治的合法性。

西塞罗把国家理解为人民的联合体,而不是狭隘的少数公民的自治团体,突破了“城邦”概念的狭隘界限。他所述的治理原则,即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只应当通过法律的保证来实施,而且权力只有根据道德的基础才能被证明为是正当的,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

奥古斯丁同意西塞罗的国家概念,且肯定正义的重要性,但他发现,现实中的国家都是建立在非正义之上的,所以他又认为“所谓人民就是由某种一致拥有的爱的对象而联系在一起的理性动物的集合体”。很明显,这个定义是带有基督教性质的,认为人们的聚集就只能依靠“上帝的正义”,这为构建基督教的理想社会奠定了理论基石。

三、中世纪国家概念

中世纪是教会至上的神学政治观时期,托马斯,阿奎那可以说是这一时期的最高权威。在国家起源上,托马斯承袭亚氏的观点,把社会描绘成一种为了过善的生活而展开的各种服务的相互交换。但人都是自私的,为了把人们团结在一起维护共同的幸福,就要建立必需的统治机构。因此,托马斯把国家称为“那些服从同样法律并受单一政府的指导以求生活充盈的人”组成的社会。统治者的义务在于使得人们能够过上有德行的生活,但是,这又绝不是人力所能企及的,于是便是教会的任务了。可见,托马斯虽然坚持有序的国家政治生活对于实现上帝的神意这一终极目的来说具有促进作用,但是他最终要肯定的是教会力量。

在托马斯之后的一个世纪里,教皇与世俗统治者开始了激烈争论,马尔西利奥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他的国家观念主要体现在法律的定义中。马尔西利奥认为,人法并不源于神法,两者是并列的。人法源于一个民族的共同行动,他们确立规则以调整其成员的行为,或者反过来说,国家乃是一个服从某一给定法律体的群体。不论是法律被用来定义国家,还是国家被用来定义法律,结果都是一样的,因为这两种情况都意指一个有能力控制其成员之行为的群体。马尔西利奥的政治哲学实质上是城邦理论的再现,他不仅代表了中世纪哲学所产生的那种最纯粹的自然主义式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而且还预示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复活了的那种异教精神,他对教皇的痛恨深深地启发了两个世纪以后的马基雅维利。

四、近代国家概念

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发展,政治观念开始摆脱神学走向世俗化,政治思想家纷纷从人本身出发,把国家解释为人的需要的产物。于是乎,权力代替神意和道德成为了国家的基础,国家不再是人们为了追求某种道德目标而组成的共同体。

马基雅维里在《君主论》开篇写道“从古至今,统治人类的一切国家,一切政权,不是共和国就是君主国”m—,他在现代政治学意义上第一次使用“国家”术语。马基雅维利认为,人们为了更好地保卫自己而联合在一起,选举出最有力的人担任领导并颁布法律,由此便产生国家。他提出国家的根本问题是统治权,并把法律和军队作为权力的构成要素。在近代,马基雅维利是最早将政治与道德问题区分开来的政治思想家,他创造了以权力为本质的近代民族国家概念。

16世纪末,伴随着民族国家的统一和中央集权的君主制的诞生,观念成为国家概念的核心问题。布丹认为国家是从家庭发展而来,并用家长的权力比喻国家的,认为一个国家必须要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布丹将看作国家的本质特征,确定了国家和两个概念之间的联系,对国家概念的演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7世纪,社会契约论占据了思想舞台的中心。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卢梭等都坚持国家是人们自愿订立契约的产物,人们通过让渡权利而产生国家,国家负责来保护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其实,有关于社会进化以及关于以自我主义和契约为基础的政治哲学理论,在之前的伊壁鸠鲁就有过讨论,只是其丰富的含义到了近代才有可能得到的充分的探讨。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写道:国家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个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每一个人格。但是这个说法混淆了国家与社会。霍布斯还强调了是国家的本质。自文艺复兴以来,将国家视为一种抽象的公共权力的观念,就在西方逐渐形成。马基雅维利使用了“state”这一新的国家概念,布丹进一步提出概念但没明确表述。霍布斯第一次用清晰的语言将现代国家观念表述出来,并用适应时代需要的方法和语言表述了国家的定义、本质、作用,从而奠定了西方近代国家学说的基本模式。

通过以上可见,在西方的思想史上出现过三种有较大影响的国家概念:古希腊的伦理的、有机的和整体的城邦国家概念,马基雅弗利所创造的以权力为国家本质的近代民族国家概念,近代契约论学派的以个人权弱为基础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国家概念。之后的黑格尔关于国家概念的观点,可以说是以上三种国家概念的综合。

黑格尔开始时把权力作为国家的本质,可在之后却又把国家看作是一个共同体,认为公民联系的纽带不仅是政治和法律的,还包括经济的、道德的和文化的等,具有古希腊的特色。当然,他对古希腊的国家概念也不是简单复归,他的国家概念力图在保存近代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积极成分的同时,又要实现对它的超越。

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世界主义伦理观,哲学基础,个体主义,普遍主义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2)04-0041-04

源于古希腊犬儒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的世界主义伦理观(伦理世界主义)是一种规范性概念,是对个体与他者关系的一种认知与定位。 〔1 〕 (P43 )作为一种影响广泛且对处于全球化时代的当今世界更具独特意义的伦理观,世界主义伦理观具有复杂的思想理路与理论光谱,但总体而言,个体主义与普遍主义为其最主要的哲学基础。

一、问题的缘起

在词源上,“世界主义”一词来自于希腊语,是希腊语cosmos(世界)和polis(城邦,人民,市民)的组合,原意为“世界公民”(World Citizen),其概念涉及多种重要的道德、社会与政治哲学观点。世界主义伦理观认为人类是一个种群意义上的整体,是一种原子式的构成,其中的个体皆为世界公民,从属于一个精神与伦理的共同体,所有人都有责任培育和改善并且尽全力去丰富总体人性。部分世界主义的观点认为,为了避免冲突和不公,人类成员彼此之间应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早在古希腊时代,从智者学派的思想家安提丰到苏格拉底和犬儒派的第欧根尼,都具有世界主义思想倾向。之后斯多葛学派将世界主义思想作为其基本主张,明确了自身的世界主义立场,主张以cosmos的核心作用取代古希腊当时政治思想中所奉行的polis的核心作用,认为宇宙本身即为一个城邦,政治理念与政治参与不应仅限于自身所在的城邦。斯多葛世界主义客观上推动了古希腊哲学和文化的传播,并有助于促进基督教和基督教世界主义的产生。由于古罗马政治秩序与和平的催生作用,世界主义思想在古罗马时期得到了一定的系统化与细致化。在《论世界帝国》一书中,但丁阐述了关于人类统一与和平、世界政体的建立与治理的思想。这表明古罗马时期的世界主义是以世界帝国的理想为主要诉求。近代以来,各种不同形式的世界主义理论纷纷亮相,其中以理性主义、民本精神和道德取向为特征的启蒙世界主义是主流,对西方政治思想和道德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局势的发展,世界主义伦理观的影响力也不断增强。在当代历史背景、社会发展背景和冷战后全球化背景的共同作用下,具有悠久思想渊源的世界主义伦理观,在当代思想界经历了强劲复兴。在此过程中,世界主义伦理观对全球正义的争论、国际政治伦理的重塑、人道主义干预理论的建构、世界主义民主的设想和国际关系规范理论乃至国际法的部分领域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如同戴维·米勒所言,“作为一种关于世界公民的学说,世界主义在最近成为了政治哲学,它是一种伦理观,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道德关怀对象。” 〔2 〕 (P80 )作为一种“道德的全球地方主义”,当代世界主义伦理观是一种新的研究视角和分析工具,它基于一种抽象的人性论和道德价值,将自治原则与世界主义原则相结合,主张建构制度化的世界主义民主法,认为世界主义原则应在民主的国际化和跨国发展中得到证明,呼吁整个国际社会层面的分配正义。那么,具有复杂的思想内涵和理论光谱的世界主义伦理观,其理论建构于何种哲学基础之上?其哲学基础何以形成?世界主义伦理观的哲学基础对其当代话语体系造成了何种影响?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将有助于人们甄别世界主义伦理观思想意蕴的不同成分,理解其价值诉求并厘清其价值内涵。

世界主义伦理观包含两个核心命题。首先,就道德的关怀对象而言,个体的人与整体的人类被视为最根本的价值目标和道德关怀的终极单元,每个人都具有同等的道德地位与价值序位;其次,就伦理的价值主体而言,所有个体皆被视为普遍意义上的世界公民,个体彼此之间的世界公民关系是先天自在的。〔3 〕 (P57 )因此,世界主义伦理观的核心命题范畴中,在道德关怀对象层次上,个体具有终极价值,是世界主义伦理观的关怀起点,也是其哲学思考的出发点;在伦理价值主体层次上,作为关怀终极单元的个体被普遍化、世界化,从而导致个体间关系普遍联系化、世界公民化,并将这种自在的个体间关系作为其核心价值。那么,从世界主义伦理观核心命题来看,在其思想论述中,道德的关怀对象以个体主义为哲学基础,伦理的价值主体则以普遍主义为哲学基础。

二、从道德的关怀对象来看,个体主义是世界主义伦理观的哲学基础

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范文第4篇

关键词:法家;文化功能;中西对话

中图分类号:B2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8-0014-02

法家作为中华文化史上一支强劲超拔的文化力量,在促进民族发展和加强稳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对先秦法家思想的解读和研究,需置之于整个中国文化背景和中西对话的语境之中。

一、法家的文化功能定位

中华文化的特征之一在于其结构的超稳定性,而这种超稳定结构的由来需要追溯至百家争鸣的先秦时代。在诸多学派之中,儒、墨、法、道脱颖而出,对中国超稳定结构的形成贡献了不可相互替代的作用(墨家与儒家政治性格和文化功能较为类似,道家和佛家则较为类似)。

其中,儒家奠定了一种宏大的道德理想主义,儒家士子入官之前,必须熟读强记四书五经之类,书经的学说绝大多数涉及伦理学说和宏大话语。“为天地立心,为生民请命,为往圣弃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张载语),“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孟子・告子下》),这些表达尽管激动人心,但不免空泛形式化。但正是这些响亮的政治话语,完成了儒家对道德理想主义的建构。而道家则主要奠定了自卫的浪漫主义传统。道家则为个体的处世方式提供了一套温和的选择。“大风过兮,悠悠蛰伏”,这是道家的真实写照,没有政局动荡时可以积极进取,一有动荡则退避三舍,以求明哲保身。道家的一个重要追求在文学造诣。受道家思想影响的人,其文章诗作辞藻华丽灼目,想象纵横驰骋,隐喻气象万千,开创了中国古典文学浪漫主义的风格。

法家则从实践操作层面奠定了中国文化中的现实主义源头。法家思想与儒家思想背道而驰,破除宗法,反对儒家的“亲亲”法则[1]。法家推行强权政治、严厉治人、礼下庶人、刑上大夫、刑不避亲。虽然孔子的许多格言和训示对人性有极敏锐的观察,他也提出许多智慧的政治卓见,不过这些东西却很难成为实际行政上的指导[2]。法家弥补了这一缺陷,法家对社会稳健的运作至少提供了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一)选官制度

法家之前,国家选取官员多倾向“尚贤”、“尚德”等,而法家奠定了“任才”的选官制度。虽然“举孝廉”这种类型的任官途径在汉代之前比较风行,从隋唐开始,历代君王主要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其背后的基础是法家唯才是举的思想。正如管子所说:“明主之择贤也,言勇者试之以军,言智者试之于官。试于军而有功者则举之,试于官而事治者则用之。故以战功之事定勇怯,以官职之治定愚智”(《管子・明法解》)。

(二)用人制度

封建社会用人分明,朝堂之中,文官武官各司其职,这正是以法家学说作为根基的。《管子・小问》说:“明分任职,则治而不乱,明而不蔽矣”。韩非子也认为:“明君使事不相干,故莫讼;使士不兼官,故技长;使人不同功,故莫争”(《韩非子・用人》)。

(三)止民乱用重兵

和平之时,国家采用怀柔以及和亲政策,其基础是儒家的仁义忠孝学说;有民众起兵谋反时,国家立即出重兵镇压,其理论基础是法家的杀治、刑治学说。法家就是中国文化“图穷匕首见”的那把“匕首”,所以每当民族危亡、国家动荡、时局多变时,人们想到的最后一招就是法家的物质主义的策划和操作,只有当这一套操作奏效,儒家知识分子的理想才有了依附[3]。韩非子说:“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之决谬,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属官威民,退殆,止诈伪,莫如刑”(《韩非子・显学》)。另外,法家人士一般倾向于锐意改革,如商鞅和王安石等。

法家厌恶空谈、选谈,擅长选人、用人,制定政策后的推行往往雷厉风行。“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韩非子・孤愤》)。因而,法家在物质层面确立了现实主义的根本源头。儒法道开创了道德理想主义、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多元文化风格,三者合流,共同完成“大一统”的国家格局,以至后来的蒙古族和满族入主中原,最后的结局都是“征服者被征服”。

二、中西对话:法家之“法”与法治之“法”

法家在著作中多次提到“以法治国”,而西方自亚里士多德起也多提倡法治,虽然“法治”指称相同,两者内容却相去甚远。

(一)“法”的背景差异:“得天下”之专制与政治之民主

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心中无政治这一概念,只有“得天下”这一念头,当起兵“得天下”之后,即刻思量如何“坐天下”,通过削弱重臣和安抚民心来稳固地位。战国以来,不是个体间的平等权利义务关系,而是国家对个人的政治统治关系,在影响法的形态上有了决定意义。因此对于法家的“法治”来说,国家或君主立法绝不是一个为排除价值考察而预设的前提而已,立法考虑不会仅仅出于使术语、命题合乎逻辑以便“竞技”,立法、司法全服从于“治”[4]。这种思考带来的后果就是专制。近代政治思想家萧公权和沈家本认为帝制中国政治的总体特征是专制和人治。古代中国法治思想,以近代之标准衡之,乃人治思想之一种[5]。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文化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宗教,缺乏反思性,缺乏与现实保持一定距离的超越性。另外,也可以从法家自身的逻辑找寻。基本依据就在于法家思想缺乏足以保障法律实行的“民权”基础,其着眼点在于实践可行性[6]。同时,在君臣异利的情况下,法、术、势结合是必然结局,而用术进行的监督和所谓的“纯粹的法治”最终陷入困境[7]。

西方近代的民主政治不是由来已久的产物,经过数年的流血战争、漫长的中世纪、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作为法治基石的制度基础――三权分立在近代欧洲才开始形成。西方的政治基调肇始于古希腊时代,其政治特征是民主,实现民主的方式之一是对话。对马丁・布伯的对话理论、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和主体间性等概念的理解有需要追溯至古希腊时代。英语词汇中“inter”是很常见的前缀,意思是“相互”、“在…之间”、“从…到…”以“inter-”为前缀的单词有65个,派生之后(不包括副词)一共有112个。以interview为例,view是视角,视域和观点的意思,interview即为视角、视域和观点的相互沟通,相互融合,是一种双向的对话关系,而中文一般翻译为“面试”,则成了主考官对应聘者进行审视和选择的单向关系,发生翻译失误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理解西方的对话精神。因此,人与人之间和城邦与城邦之间的对话最终决定了西方民主政治性格的形成。

(二)“法”的精神气质差异:物质之奴役与精神之自由

法家之“法”的核心在于奴役民众,而西方法治的要旨是通过规则限定获得自由的条件,前者使民众丧失精神的自由,后者使民众奋力挣脱物质的奴役。

对法家“法治”思想的把握不能脱离整个中国文化语境。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这说明个体面对的主要是君王、朋友和学生,三者共同的特点是都属于熟人范围,思考问题限定在熟人语境之内。“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损”(《孝经・开宗明义章》)则表明个体需要为了孝道放弃精神追求。超越性必须以放弃个体肉身的追求和个体的人生意义的追求这两个条件才有可能成立,这两个条件在中国文化语境内都不存在。因而,法家只需要通过简单的物质和名利就可以完成对民众的奴役。所谓“人君有好恶,故民可治也”《商君书・错法》)、“爵禄者,人主之所以使吏治官也”(《管子・明法解》)、“故官职者,能士之鼎俎也”(《韩非子・六反》)等就说明了这一点。

西方法治产生于基督教的文化背景下。基督教经由古希腊哲学的洗礼之后,对世俗物质世界持一种否认的态度,宗教改革之后的上帝精神才真正意义上开始支配人间的生活。马克斯・韦伯在著作中论述了新教精神:个体可以孜孜不倦地追逐金钱物质,同时可以不受金钱物质的奴役,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在自由的国家里,每个人都被认为是自由的,不受他人的支配[8]。西方世界追求的自由、独立、民主、公平和正义等概念实质上就是彼岸世界的精神质素在此岸世界的运用。神的意旨总是间接地通过其他较不完善的人类制度来发生作用……无论上帝多么遥远,无论人类多么堕落,普遍的法权的发展总是有着严格的界限,也从来没有摆脱上帝的神意之眼[9]。亦即法治虽然不能尽善尽美,但却能最大限度上保障公民的利益。法治不只是制度的设置,更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精神需要。正如德里达所言:“如果我们满足于运用一个正义的规则,而没有一种正义的精神,没有在某种意义上为每一种特殊的场合发明规则和范例,那么,也许我们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的行为也符合客观规律,但我们并不是正义的。”[10]西方的法治后面站立着一个上帝,如果个体的神性发展到一定程度,仅仅凭借内心的良知(康德意义上的)就可以完全约束自己,如果个体神性不能有相当的发展,则需要借助上帝的名义和宗教的力量。

三、结语

总之,基于人性恶论基础之上的法家和法家文化,是中国超稳定社会形成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对中国文化的格调和发展影响深远。在当代中国,法治社会成为共识。有必要在中西比较的语境下,进一步研究人们对“法”的理解,厘清历史上关于“法”的解释对今天的影响有助于进一步探索如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

参考文献:

[1]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二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2]黄光国,胡先缙.中国人的权力游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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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孙立坚,孙丕强,樊瑞庆,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

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范文第5篇

集体主义思想是人的社会属性的派生。虽然人是以个体存在和发展为价值取向,但个体人必需在社会中才能存在和发展,必需把自己的存在和发展同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联系在一起。共同存在和发展就成为集体主义思想的核心。共同存在是类存在的先决条件。原始社会是一种形式上典型的集体主义社会,因为自然环境的险恶,生产能力低下,生活资料的短缺,迫使他们要过集体生活,否则就会葬送自己,葬送群体。世界各民族的政治思想蒙昧时期,其集体主义思想都是相当浓烈的。

社会属性是人的二重性的一个方面,正因为如此,在人类政治思想中任何人的政治观点或政治主张都不可能回避集体主义的存在。这是社会主义思想生命力强大之所在。

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种集体主义思想,在西方可以上述到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年)的《理想国》,在中国可以上述到《礼记·礼运》。对社会主义思想最明确的描述在中国是《礼记·礼运》,在西方是托马斯·莫尔(1478-1535年)的《乌托邦》。不过中国的“大同思想”和柏拉图的《理想国》不是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物而产生,而是纯集体主义思想的一种社会构思。我们现在通常所讲的社会主义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对立物的社会主义,它从工业革命开始,是西方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时期的一种集体主义的政治思想。这种社会主义是从托马斯·莫尔开始,经过法国的圣西门(1760-1825年)、傅立叶(1772-1837年)、英国的欧文(1771-1858年)等到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我们现在区分的各种社会主义都是社会主义思想的一种流派。如果说西方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国的《礼记·礼运》是人的社会属性的最高社会道德理想,那么,近现代社会主义思想一个最大特点是它是作为资本主义初期剥削、压迫、贫困、不平等现象的对立物对未来社会的最高道德构想。

所有社会主义思想都是集体主义思想的衍生,是集体主义思想的不同形式、不同时期的反映。社会主义思想在农业社会具有浓厚的道德色彩,只是作为资本主义对立物的近现代社会主义思想才具有浓厚的夺取权力的政治色彩。思想是时代的反映。近现代社会主义思想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初期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种批判,它反映实行社会改造消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弊端的愿望。近现代社会主义思想家都致力于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造成的痛苦以及作为这种生产方式基础的不受限制的自由竞争。它们设想将来民众会以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方式从资本家手中夺得支配生产资料和管理政府的权力。托马斯·莫尔、意大利的康帕内拉(1568-1639年)、法国的梅叶(1664-1729年)、法国的摩莱里(1720-1780年)、马布利(1709-1785年)等等与农业社会相联系的社会主义大都希望社会温情脉脉,保持农业社会,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与工业文明相联系的社会主义,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仍然主张社会温情脉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

作为集体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想可以表述为:社会主义思想是人的社会属性的派生物,是人类共同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在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它强调人的社会属性,强调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强调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从属于社会集体。作为集体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想在马克思的学说中表述得最为充分和全面。马克思讲的人是抽象的人,群体的人,而非具体的个人。马克思是从社会关系来论证人的本质、人性,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的社会哲学基础。

社会主义思想只是集体主义思想的一种流派,我们没有理由把社会主义思想等同于集体主义思想。我们同样没有理由否认集体主义思想作为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属性。与集体主义思想对立的是个人主义思想,而不是资本主义思想,与个人主义思想对立的是集体主义思想,而不是社会主义思想。资本主义思想属于个人主义思想,但是资本主义思想是近代才产生的一种思想。资本主义思想是十五、十六世纪西欧社会的产物。十五、十六世纪是西欧历史上辉煌的一页,这一时期,是“世界的发现”和“人的发现”的伟大时代。这一时期是欧洲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时期,是农奴解放、工业中资本主义的手工工场取代封建行会制度、中央集权制的民族国家逐渐取代中世纪封建割据局面的时期。这一时期是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在西欧的经济生活中逐渐占据日益重要地位的时期。资本主义作为思想与中世纪相对立,它要求自由,反对控制,推祟理性,反对盲从。它使人们的注意力从探索超自然的事物转到研究自然事物,从天上转到人间,从神祗转向人。它使真理不再与权威结缘,而成为个人理性和独立探索的结果。人们用自然原因来解释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解释社会、人类和宗教本身。历史不再是上帝救人的历史,而成为人们自身的历史。人成为一切思考的中心。资本主义作为经济制度主张个人主义原则,生产资料私有制,公平竞争。资本主义作为政治制度主张民主制度。近现代社会主义思想是工业革命开始,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时期与资本主义思想相对立的一种政治思想。资本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思想是农业社会瓦解时期产生的两种不同的政治主张,资本主义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社会主义以集体主义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