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金融科技的监管

金融科技的监管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金融科技的监管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金融科技的监管

金融科技的监管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会计;课程建设;实践教学

一、《金融会计》的课程性质及特点

《金融会计》课程是一门特殊的专业会计,是把会计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运用到金融企业这一特定部门的行业会计。该课程属于专业课程,专业技术性较强,具有很强的实际操作性,涉及金融相关知识,应在学习《会计学》、《财务会计》、《金融学》、《商业银行实务》等课程之后开设本课程。由于与《财务会计》中以工业企业为主的业务核算区别较大,不容易接受,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在金融会计教学方面也容易出现问题。

二、《金融会计》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对部分开设《金融会计》课程的财经院校的调查,总结课程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课程重视不够,地位有待提高

该课程的性质从部分高校教学计划来看,主要在金融学、会计学专业两个专业开设,大部分为必修课,还有部分院校是选修课。绝大部分院校都未将该课程列为重点课程或精品课程。学分一般为2-4学分。课时最高的64课时,最少的是24课时。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该课程地位较低,学校重视不够。

(二)选用教材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教材内容较陈旧

笔者通过了解目前国内高校使用金融会计教材的情况,发现各高校采用的教材参差不齐,有的采用最新的二十一世纪系列教材或十一五规划教材,而部分院校采用的还是新会计准则前出版的教材。其中有个别教材质量较差,内容缺乏创新。这就导致教学内容陈旧,不能适应新准则变化的需要。

(三)教学内容不能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

金融会计应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的会计业务。但从各高校网站的教学大纲来看,由于课时的限制,部分院校的教学内容只涉及商业银行会计业务,而保险公司会计、证券公司会计等业务都没列入教学内容。课程名称为《金融会计》,实质上就是《银行会计》。大大缩小了课程的覆盖面,也就难以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

(四)金融会计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金融会计因其特殊性,很多高校在教学中都设有实验课。以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但由于各高校实践教学的条件、教学手段等原因,造成实践教学效果不尽人意,学生毕业后到了银行或保险公司等单位不能马上适应工作的情况。

从目前部分院校建成的实验室情况来看,其条件还不能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条件好的院校建设了金融会计模拟实验室,配备了计算机和相关的财务软件。主要采用金蝶或用友财务软件。基本能满足教学需要。而条件差的、缺少资金的院校只建立了手工模拟实验室,实践教学只是根据单项实验资料填制几张凭证、登记几个简单的账簿而已。这样的实践教学效果差,完全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除了硬件条件差外,实践教学的课时也较少。有的院校开设的实验课为12课时,而少的只有4课时。实验课课时太少,也是造成实践教学效果差的一个原因。

在金融会计实践教学中存在的另外一个问题是财务软件。高校实验室购买的财务软件基本都是院校版或教学版,而像商业银行使用的都是从知名软件公司定制的软件。这也是造成实践教学与实际工作脱节的原因之一。

(五)师资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金融会计课程师资来看,很多老师都是从财经类院校毕业后直接到教学岗位从事教学。尤其是年轻老师,他们学历较高,基本上都是硕士或博士。但通常缺乏实践经验,尽管掌握了扎实的理论知识,但对实际工作缺乏了解,这样就很难培养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的应用型财经人才。

三、对《金融会计》课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金融会计课程存在的几个问题,笔者经过思考,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重视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地位

笔者希望各财经院校提高该课程的地位,建议将《金融会计》定为金融学、会计学专业的必修课。有条件的院校应将该课程设为重点课程或精品课程。学分定为4学分较为合适,学时调整为64课时。也就是每周4课时左右。这样做既能提高学生对课程的重视程度,也为完成教学任务提供了时间上的保证。

(二)选用最新出版的优秀教材,以适应教、学双方的需要

选用教材的质量优劣,既影响到教师讲授内容的教学质量,也影响学生自学的需要。以笔者教学经验看,如果某位老师选用的教材不新或不好,学生的反应较为强烈,意见很大。原因很简单,学生花钱买教材,就希望教材质量好,有较高的使用价值。因此,为了对教学、学生负责,选用的教材一定要过关。

此外,结合本人的教学经验,想对金融会计教材的编写提一点建议。这是很多教材共存的问题,就是对银行实际会计工作的流程,实际案例等介绍较少。并且各商业银行在部分业务上采用的具体核算方法还是有差异的。如银行系统内资金汇划等业务,各行采用的科目,核算方法是不完全一样的。各有各的做法。所以,笔者建议编者中应邀请商业银行尤其是已上市银行的财务主管或财务总监担当顾问,以增强教材的实用性。

(三)教学内容应覆盖各类金融企业的主要业务

改变目前部分高校只重视商业银行会计,而忽略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主要业务核算的现状。由于加大了教学课时,适当的增加一些内容还是可行的。另外,建议除了开设《金融会计》课程以外,也可开设《保险公司会计》、《证券公司会计》等课程作为选修课。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使金融会计的教学更加系统。

(四)重视金融会计的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除了以新会计准则为准教好理论知识外,组织好实践教学也同样重要。从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来看,用人单位最注重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希望应聘者录用后能直接上岗胜任工作。因此,近几年很多高校都很重视实践教学。走的是培养人才适应市场之路。所以,社会上也掀起了职业技术学院热,受到更多求学者的青睐。

在实验室的建设上要引起领导的重视,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借鉴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做好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从硬件上保证教学的质量。软件采购上实现公开招标,通过比较选择最适合的财务软件。此外,还应增加实验课时数,选用好的模拟实验教材,配备专职的实验老师组织实验教学,确保实验教学的质量。如有可能,建议单独开设《金融会计实验》课程,更好的配合理论教学,以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

(五)做好任课教师岗前培训,提高教师自身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高校应对担任《金融会计》课程教学的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包括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并作相应的考核,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对于绝大部分教师来说,理论部分应该没什么问题。实践部分包括组织模拟实验和到实习基地(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保险公司等)进行参观学习两部分。经过这样培训的教师就完全能胜任金融会计的教学工作了。

目前很多高校都有自己的实习基地,但由于学生实习会给实习单位带来工作上的不便等原因,很多高校只是象征性的与有关单位签订了协议,真正意义上的实习却难以实现。因此,这个就需要学校与实习基地协调,采用更灵活的方式实现实习的需要。既不给实习单位造成工作上的不便,也能实现教师、学生实习的愿望。

以上几点建议也是笔者多年教学的一点心得体会,也希望能对高校《金融会计》课程建设提供有益的思路,以促进《金融会计》课程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沈惠霞.金融会计实践教学评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教学与科研,2006,(1).

金融科技的监管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文化;科技;关键问题;能力

文化产业是一种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衍生出的产物,属于精神生产,而科学技术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物质文明不断进步的今天,文化产业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

1、实现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重要意义

1.1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可以推动高科技在人们生活中的应用

网络技术以及数字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文化的传播力度与创造力,催生出了很多新的文化企业和文化表现形式,并且快速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这是因为融合了文化的科学技术与人们的生活更加贴近,为人们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乐趣。因此才让这些高科技在人们的生活中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应用。

1.2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让科技的进步成为了文化发展的依托

在新时代的发展形势下,文化产业的升级已经离不开科技的力量,因此对于文化产业来说,科技已经成为了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为文化产业的升级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空间,在文化领域实现创新的同时也实现了科技的进步。

2、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历史演进、关键问题和人才要求

2.1 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历史演进

科技是将文化变为产业的必须条件,而文化则是产业在技术支持下不断进步的结果,因此,对于文化产业来说,技术一直都是其发展的关键因素。从世界文化产业的发展轨迹来看,其形态的塑造离不开技术的影响。由此,当今时代出现的“文化技术”一词,并不是历史创新,而有其发展轨迹与历史脉络。

美国历史学家威廉・麦克高希以“文化技术”为参考对世界文明还是进行了重新界定,主要分为表意字母、音标字母、印刷技术、电子映影像、计算机与数字技术这五个阶段。而透过这几个阶段我们可以发现,如果以“文化技术”来划分,世界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分为萌芽期、探索期以及发展期。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以后,文化产业依托文化科技逐渐具备了高科技含量以及高附加值这两种经济特征,同时文化与经济的结合也让文化产品的传播有了更好的效果。以前两年的非常轰动的电影《阿凡达》为例,影片将人最深刻的思想――对自由和坚强的执着追求以及爱情的无界限与先进的3D技术结合起来,为大家带来了一场既震撼同时也深深被感动的体验。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实现了不同领域的交叉合作,让产业之间有了更多的合作机会。已经过去的两次工业革命,提高了我们的物质生产效率,而正在发生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则是以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发展为目标,力图实现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革命,具有重大意义。

2.2 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关键问题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需要首先解决一下问题:

(1)处理好融合驱动力量之间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始终是以政府引导,在市场的驱动下逐渐向前进步的。虽然这种模式如今正在经历转型,但其对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所产生的推动力量还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在实现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过程中,让研发驱动、市场驱动以及政府驱动这三者发挥协同作用,共同带领我国文化产业的技术化发展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2)平衡好内容审查与专利保护之间的关系

某种技术被广泛采用,其背后所体现的文化就会逐渐得到普及,因此几乎每个国家都曾经历对文化内容的严格审查再到放松管制以及专利垄断再到知识共享的平衡过程。因此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过程中,必要的知识产权制度以及科学的文化内容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3 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人才要求

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并不是没有边界的,因此需要我们敏锐地捕捉二者之间的契合点。这就对人才提出了要求,只有具备一定的创意管理能力,才能更好地做好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工作。创意管理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文化科技创新力、团队策划领导力以及内容故事驱动力。

(1)文化科技创新力

文化科技创新力指的是以文化产业的需求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为基础来开展文化内容创作并实现作品生产与传播的能力。文化与科技的结合是一种创新,对文化创新来说,其是一种想象力,并将这种想象新新的方式阐述并表达出来,并辅以文字、图像以及声音进行美化。科技创新指的是通过服务和产品结构的改变为消费者提供具有更高实用价值的产品或是通过技术的进步来提高效率。

(2)团队策划领导力

团队策划领导力指的是在规定时间内将不同的专业统合起来高质量完成任务的能力。对于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团队策划领导力主要体现在通过艺术化与商业化的结合继而实现艺术进步与增加经济收益的目标,通过感性与理性的融合实现执行力与形象力结合的目标。

(3)内容故事驱动力

内容故事驱动力指的是在人性基础上通过适当文化素材的运用来创造故事象征以及符号价值,获得从个体到群体的认同。在经济的发展下,物质文明不断进步,因而现代人越来越在意消费的内容,产品仅仅只是消费的一种载体。因而,产品所体现出来的文化性质已经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内容故事驱动力从人性需求出发为人们创造具有情感意义的产品,让人们在消费产品的时候还可以获得诗意的想象以及丰富的情感体会。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的不断进步下,文化产业得到了广阔发展空间并且具有非常大的发展潜力。在文化与科技的社会发展需求以及经济发展需求下,实现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大势所趋。面对融合驱动力量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内容审查与专利保护之间的矛盾,要想更好地将文化与科技这两者融合起来,对于人才的要求是非常高的。这些要求总结起来具体分为三个方面:即文化科技创新力、团队策划领导力以及内容故事驱动力。只有拥有这些能力才能更敏锐地捕捉二者之间的契合点,实现文化与科技的融合。

【参考文献】

[1]何慧芳,胡品平.广东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现状、问题与建设[J].科技管理研究,2013(03).

[2]尹宏,姚毅,王伟.文化产业发展路径探析――基于文化和科技融合视域下[J].当代经济,2013(07).

金融科技的监管范文第3篇

[关键词]监管科技;监督科技;金融科技;

一、引言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服务机构所面临的合规压力/合规成本急剧上升,为了降低合规风险,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创新时甚至都日趋保守[1]。监管和创新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矛盾,这个规律不仅适用于金融行业,在诸多领域都呈现了相同的趋势。

对监管机构而言,维护整体金融稳定,保护公众消费者利益,是其重要使命之一,因此,大量的新的监管要求会层出不穷,也会根据形势的变化持续修订,所有这些都会带来很高的成本。虽然在金融领域中,监管成本过高表现的并不明显,但是在税收等领域,诸多监管项目,由于成本过高[2],导致不了了之的情况并不鲜见。通俗而言,监管也是需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的。

同时,对于被监管机构而言,例如商业银行,则又不胜其烦,疲于应付频繁变化的监管规则。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单独设置“合规部”以应对监管,不仅如此,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要求银行的合规部门“应该是独立的”,“应该在银行内部享有正式的地位”,并且合规“应成为银行文化的一部分”[3]。这些要求反映了合规工作的重要性,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合规工作的复杂性。

如何解决上述矛盾?近期的诸多研究表明,监管科技应该是可行的途径之一[4],因为在整个的监管逻辑上,监管方从传统的“家长型监管”转移至“服务型监管”,被监管方则从“被动汇报”转到“主动披露”。这种转型是前所未有的,在制度设计的层面,就避免了监管双方的不同立场,使双方在规避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达成了统一,并努力实现金融风险的可预测性。

二、监管科技的概念

与金融科技必须以“金融”作为关注点不同,实际上,监管科技并没有这么强的行业属性,可以应用到各种监管情境中。监管科技不应该是简单的“监管+科技”或者“科技+监管”,也没有必要深究到底应该偏重监管的科技属性,还是科技的监管属性。重点在于,监管科技所体现的,是在新的金融业态下,整体监管逻辑的方向性转变。

首先,被监管方采纳监管科技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降低成本,更应该是主动的接受监管。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自愿性披露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这主要由于靠传统的信息不对称获得不当盈利,在互联网背景下已经很难实现,与其这样,还不如主动接受监管。

其次,金融监管模式已经从规则治理,过度到原则治理阶段,在原则性监管的模式下,每个企业有权决定其最佳适用原则的方式,以确保符合性,这导致企业的诚实变得很重要[4]。于是,对于被监管方而言,主动接受监管已经成为提升信誉的途径之一。

最后,站在监管角度而言,即监督科技(SupTech)的视角,监管已经从“防止违规”转移至“预测风险”。在这个角度讲,监管方与被监管方已经达成了一致的目标,利益是一致的,因此,监管不再是传统的“猫鼠游戏”,而是监管机构提供的一种服务。或者说,“监管即服务”是改变传统监管逻辑弊端的最好途径。

综上所述,监管科技(RegTech)在本文中被定义为简化和改进监管流程的技术解决方案。

三、监管科技的兴起

监管科技、金融科技和监督科技词汇都是近几年以流行语的形式出现,但是一般认为,金融科技出现的比较早,该词汇由Bettinger[5]所提出,原意是指“将银行的专业知识与现代管理科技以及计算机相结合”。从当前的表达语境来看,金融科技也已经有了新的含义,也可以认为是新词汇,而且绝大部分文献也都是近三年(2016—2019)才出现的[6]。

部分文献认为,RegTech是由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提出[7],实际上,在文献[7]之前,英国的政府科学办公室(GOS)所的文献中已经出现了该词汇[8]。当然,监管科技的思想早已经出现,只是没有被高度概念化,例如,文献[9]提出了利用金融科技构建监管机构工具包,只是没有明确的提出该词汇而已。可能也正源于此,在后续诸多文献中都认为监管科技是“金融科技的子集”[10]。

监管科技虽然不是因为大数据的兴起而出现,但确是因为随着大数据的应用才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诸多学者认为,目前已经发展至监管科技3.0,可能正是这样的划分,才佐证了上述结论,即实际的监管科技由来已久,但是之前并没有这样概念化的词汇。图1在文献[11]的基础上给出了这个过程以及其中相应的重要概念。

四、监管科技1.0及其成因

从整个金融发展的历史来看,金融监管长期处于“亡羊补牢”的滞后状态。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金融是一种社会建构,这导致新情况层出不穷。例如,对刑事犯罪的判定只是随着人的认识在改变,但是金融犯罪改变的不仅是认识,更是金融业态。因此,在金融监管领域,很难出现足够完善的规则。

典型的例子是,1970S随着金融全球化,随之带来了全球性的通货膨胀和债务危机,在这个背景下,产生了《巴塞尔协议Ⅱ》,这也陆续构成了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微观审慎监管的作用无须赘述,其不足主要体现在如下两点。

一是微观层面的监管,解决不了宏观层面的系统性风险,换句话说,单个金融机构即使都符合审慎理性行为,“合成谬误”依然存在于金融体系中[4],叠加起来,在宏观层面可能会造成整个金融系统的崩溃,例如,2008年金融危机,系统性风险的防范能力存在不足是其成因之一。

二是微观审慎监管所带来的合规成本较高,显著的提高了交易成本。审慎监管的本质是通过事前的约束来降低事后风险的概率,这意味着这些原则本身就是低效的。而且,这些原则,例如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在降低高风险投机行为的同时,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资金使用效率,随之提高了运营成本。

上述缺点1促使宏观审慎监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虽然与之联系紧密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也不是新生词汇。缺点2则使得监管科技的出现成为必然。

监管科技1.0主要是由大型金融机构所推动,尤其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所导致的制度落差。技术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管的复杂性,但是新技术的应用也带来了相应的副作用,例如,给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过度自信。监管科技1.0的标志是大型金融机构将技术应用到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流程中。

五、监管科技2.0及其成因

《巴塞尔协议Ⅱ》在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被证明是存在一定缺陷的,直接催生了《巴塞尔协议Ⅲ》。这意味着更严格的监管,以及更高昂的合规成本。在金融强监管背景下,不仅是大型机构所面临的合规复杂性问题,中小金融机构还时刻面临“出局”的市场风险[12]。在这个阶段,传统手段很难保证全面合规。

另一方面,监管机构需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传统的监管手段也不能满足要求。具体表现为:(1)如何保障金融机构上报数据的真实性。金融科技发展的根本目的并不是为了降低风险,而是获取更高的利润,因此风险会以方法或新的形式展现出来,如果监管的技术落后于金融机构的技术,在识别风险方面就失去效力;(2)监管对象的多元化。例如,如何监管场外交易等行为[13]。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场内交易一般存在完整的监管制度,但是场外交易则更多取决于双方的私下约定,这导致交易行为并不透明,场外交易被认为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3)关于监管成本问题,如果监管成本过高,监管就失去了意义。

于是,监管科技在金融机构的应用从1.0时代过渡到2.0时代,合规监管在监管机构的应用也成为一个独立的方向,即监督科技。监管科技2.0主要体现为各种新技术在满足合规监管要求,以及加强合规监督效力方面的应用。

六、监管科技3.0及研究展望

监管科技3.0被定义为未来的应用框架,这主要是因为金融信息化/数字化的过程已经基本完整,监管科技2.0最主要的体现和应对都是针对这一浪潮。未来更严峻的问题在于,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整体的金融业态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区块链技术带来的货币数字化。

无论是由于金融行业稳定的市场位置,还是由于其复杂的监管环境,普遍认为,金融行业是拒绝改变,漠视创新的。金融科技的发展使得监管方和银行都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例如,依靠信息不对称获取而盈利的借贷业务,可能随着信息平台的发展逐步失去存在意义,而金融机构所赖以生存的风险管理模型,后续可能会转变为数据之间的竞争。

金融科技的监管范文第4篇

温州的金融综合改革,既要注意发挥大银行在支持大企业和网络服务方面的优势,同时要根据温州民营经济繁荣,中小企业众多的特点,鼓励大银行进行金融组织形式创新,如积极设立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小企业专业支行、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的科技专业支行、贷款公司等,延伸和拓展为实体经济服务的领域,并从实际出发拓宽贷款主体、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流程、单独核定信贷额度,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多方面的金融服务。

根据当前的金融组织结构现状,温州在金融改革中尤其需要加快发展与实体经济相适应的、与温州企业生态相匹配的、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小型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这些小型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互相依存,共生共荣,契合度较高。发展小型金融机构一方面可以吸纳大量的民间资本,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另一方可以促进金融市场竞争机制的完善,让实体经济直接受益,提高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要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草根银行”。温州应在总结瑞安汇民资金互助社经验基础上扩大试点,先在各县市区各试办一个,然后在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同时要推广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兴办资金互助社的做法,以解决资金季节性供求矛盾。大银行与小微金融机构也应该加强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使小微金融机构成为大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重要平台。

正确处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关系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不仅要拓宽间接融资的渠道,而且要努力开辟直接融资的通道,逐步提高企业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的比重,做到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正规金融融资和民间融资的有机结合,提升民间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的能力,实现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的有效对接。在间接融资中,要从实体经济实际出发,综合运用信贷、投资、债券、信托、租赁、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提供形式多样的信贷模式,如采用“银行+保险”、“银行+担保”、“银行+保险+财政补贴”、“银行+信托+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相结合融资模式,形成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合力。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增加债券品种,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区域集优债等,以及积极争取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试点,拓展企业直接融资的通道,使债券市场成为发展实体经济新的动力源。

正确处理金融创新与增殖服务的关系

创新是金融业发展的动力,也是社会责任。温州作为金融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应当在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方面为全省乃至全国作出示范,尤其要在完善专注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创新体系方面创造经验。必须明确,金融创新必须根植实体经济,面向客户,适应市场,以金融创新产生的社会、银行的增殖和效果,以及创造出有利于企业增加收入、节省开支、提高服务效率为检验标准,坚决制止以创新为名搞“转型收费”、“贷款搭售”、产品捆绑销售等不正当做法,减轻企业负担。当前小微企业不仅缺资金,更缺科技,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小微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创新产品和服务,是企业转型升级,做强实体经济的当务之急。金融机构要针对种子型、创业型、扩展型、成熟型不同的小微科技型企业,采取针对性的融资模式、信贷产品、服务手段和抵质押方式,量身定做。要制定适合小微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单独客户认定与授信评审,建立绿色通道,并单独予以统计和考核。要创新符合小微科技型企业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积极探索以科技型企业的股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作为贷款的质押进行融资,探索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等,为企业融资提供方便。

正确处理金融监管的规范约束与激励引导的关系

金融科技的监管范文第5篇

随着我国有步骤地扩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我国商业银行正面临着来自国内经济市场化和国外金融机构竞争的双重压力,再加上本来金融创新的基础就比较薄弱,商业银行的服务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1内部制度健全

1.1提高内部风险管理

首先,商业银行要努力提高资产质量,调整好资产负债结构。随着银行业的全面开放,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将面临更多的风险,只有不断增加资产规模,提高资本充足率,并不断改进资产质量,才能抵御风险、增强竞争能力。同时,资产与负债的规模、结构要对称,增加流动性强的资产,以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风险。用集体审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来发现和制止可能带来高风险的创新业务。再次,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预防体系和严格的后续监督机制。商业银行要建立起科学、有效的风险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和防范。对各个环节从工作方法、制度建设直至整个经营过程予以强化,并根据创新业务不同品种,实行分类监控,还要做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应对措施。另一方面,对各类业务创新做出后续评价,以对后期的创新和产品维护做出指导。只有能够提高金融效率,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带来经济效益的金融创新才应得到开发和推广。对一些投机性极大、我国还不具备发展条件的金融创新应严格控制,审慎发展。

1.2培养高层次金融人才

1)优化金融人才的培养环境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用人方面,不能只注重吸引人才,更应该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以留住人才、培养人才。商业银行应为员工搭建一个公平的、有竞争性的、能发挥其全部能力的平台,让员工有团结、竞争向上的工作氛围,培养其团队精神和主人翁精神。

2)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

将员工的利益和银行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丢掉“官本位”的激励观念,采取全面的薪酬体系和激励体系。激励体系包括长期激励和短期激励、外在激励和内在激励等诸多方面。长期激励主要包括股票、保险和期权等;短期激励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和奖金等;外在激励主要指物质化、货币化的手段;内在激励主要包括带薪假期、名誉奖励等精神手段。让人才持股、实行期权制在国外金融企业已经十分普遍,我国商业银行应对优秀人才和重大项目开发者实行“原始股份制”。为其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和激励约束机制。

3)建立长期的人才培训计划

一是拓宽培训领域。不仅要培训基础的、传统的银行及相关经济金融业务知识,更要注重培训金融创新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还要注重外语等表达交流能力的培养,适应国际化要求,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在培养金融创新开发型、专业技能型人才的同时,还要培养他们的管理、交流、协作能力。人才培训要注重前瞻性、及时性和实用性。二是采取全方位培训形式。在培训方式上,以达到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可以采用多种方式,灵活运用。

1.3重视加大科技投入

创新不仅需要人才,而且越来越依赖技术手段,今后银行金融创新的能力将取决于银行的科技实力。我国已有的金融业务创新中,技术创新不够,致使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创新较为落后,科技含量低。我国商业银行应该重视加大科技投入,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并将科技创新转化为其他金融方面的创新,抢占竞争制高点。商业银行要加大对科技人力和财力的投入,注重对现有设备的维护和升级,有计划、有步骤、高起点、大跨度地推进电子化基础设施的建设。配置和安装一批先进设备,保证创新的物质技术。对能带动其他业务创新发展的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开发,力求创新的战略性。让科技化的金融系统使任何交易者都能够通过计算机终端了解所需要的各种金融信息,使客户能够得到比以往更为方便和低成本的服务。

2外部环境改善

2.1完善法律法规

首先,金融创新要有公平的市场环境。现在国有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并不具有相同的市场待遇,如:有关部门指定某些存款必须存入国有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不能参与证券、基金类的业务领域;某些银行开展业务方面的人为限制;中外银行的税率并不一致,无法平等享受国民待遇等。这些规章制度破坏了进行金融创新应用的环境,应该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加以改革。其次,商业银行不断的创新也需要有有效的金融管理办法加以管理。中央银行要建立和完善金融信息的披露制度,提高商业银行经营和运行情况的透明度,对监管方式从如今的“行为管理”过渡到“准则管理”。中央银行还应修改和完善金融监管法规,建立金融风险的监测与评价系统,使金融创新规范有序地进行。另外,当前银行与证券、保险的业务合作频繁,中央银行应在分业管理的原则下,制定规章制度使银行、证券、保险三方明确在合作中各自应遵守的规则,降低商业银行的政策风险。

2.2创新监管

1)创新监管模式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制度,与此相适应的监管也是分业监管模式。但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发展,银行与证券、银行与保险合作的趋势已日益加强,各种金融控股公司也纷纷出现。我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朗。虽然未正式确立金融混业经营的法律地位,这就要求金融监管模式应逐步转向混业的监管模式。在目前还是分业经营的形势下,应大力加强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做到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共享信息,做好分工和合作。

2)创新监管内容

在金融市场上的各个领域无处不见金融创新的影子,金融创新的不适当应用或过度的使用会带来全球性的危害,要想避免金融创新负面影响的发生,就要随时随地对金融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和约束,使金融市场按正规道路发展。金融监管部门要对从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到市场退出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不仅要密切跟踪监测业务创新重点的单个风险点和整体风险情况,还要关注创新业务对其资产质量的影响,加强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2.3金融机构合作开发新产品

金融机构进行新产品创新通常有两种形式:独立创新和合作创新。商业银行进行独立创新有利于开拓新市场,提高效益、扩大市场份额。但如果创新不成功则需要独自承担所有损失。即使创新开发成功,承担的市场风险也较大,成本较高。而且金融产品创新没有专利保护,很容易被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模仿,“搭便车”现象普遍存在,这极大地损害了开发者的利益,开发成果的外部效应大。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进行创新则有明显的优势,可以降低开发成本,实现金融机构之间联合利润最大化。#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