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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分析
2009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达3949.35亿元,占总税收收入的6%,占全国财政收入的5.76%,占全国GDP的1.04%,可以看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水平任然处于较低水平。除了目前的分类所得税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之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效率也不容乐观。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流失率常维持在50%以上的水平,说明个人所得税的实际征收额与理论税额有较大差距,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率亟待提高。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1.税收征管法律的不健全,征收过程中出现“逆征收”的情况。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实行源泉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的申报制度。鼓励年应税所得额超过12万的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但是由于税务机关无法清楚掌握纳税人的具体收入情况,不确定纳税人是否申报,以及申报数额、项目是否属实,因此对高收入者的征管效率低,往往造成高收入者的偷逃漏税。而工资薪金阶层往往实行源泉扣缴,不容易出现偷逃漏税。因此,容易出现对高收入者不征税,而税负主要落在中低收入者身上,不仅没起到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反而出现“逆征收”情况,加大收入的差距。
2.信息化管理不健全,缺乏统一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当前各地区自己花费人力物力建立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而全国性的联网仍然没有建立起来。纳税人没有统一的税号,仍然是在哪里取得收入就在哪里申报。而对于那些自由职业者,如果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也很难查证。另外,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是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各地很多都使用自行开发的征税软件,个人所得税管理无法实现全国联网,也没法统一。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如海关、工商、银行等缺乏信息交换与信息比对,也加大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另外,电子报税统一征收系统标准,数字不够准确。
3.税收征收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低,队伍庞大,征税成本高。由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中包含大量个体工商户,税源分散,税额较小,纳税意识淡薄,自行申报率低,给税务机关带来较大的工作量。而由于经费不足、交通通信设备差等原因,对很多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和征收还处在定额定率征收的低级阶段,工作效率低。另外,税收部门的工作人员队伍庞大,而且大部分都并非是税收、财政、会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人员,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能力低,加大了税收的征收成本。同时队伍的庞大同样带来了巨大的办公设备支出,也增加了征税的成本。
4.征管质量不高,逃税现象严重。由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众多,税源隐蔽分散,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多样,税务机关无法监控隐蔽性收入和灰色收入,加上社会整体的纳税意识还很淡薄,因而个人所得税是我国征管难度最大、逃税面最宽的税种。目前还没有完善的、可操作的个人收入申报法规和个人财产登记核算制度,加之流通中大量的收付交易以现金形式实现,在实践中也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制约和保障,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种应税所得时,还做不到完全严格的扣缴。
5.纳税宣传不够,纳税意识淡薄。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工资薪金阶层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源泉扣缴,纳税人在领取所得时得到的是已经由所属单位财务部门代扣代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纯收入,无需再自行缴纳。年应税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也想法设法通过一系列方法和手段减免或逃避纳税义务。因此,纳税人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意识非常淡薄,应当对其进行宣传和税收征纳方面的教育,提高自觉纳税的意识。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改革建议
1.建立一套严格完善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减少各种优惠减免措施,增强执法的刚性和严肃性。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税收法律和税制改革,并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监督和管理,鼓励高收入者依法自主申报纳税,健全税务服务,为纳税人节税提供服务和帮助。减少各种优惠减免措施,避免高收入者利用优惠措施达到偷逃税的目的。
2.尽快建立并完善个人所得税信息化建设。(1)推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可以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个人税号,如个人的身份证号,由税务机关联网管理。纳税人的各种收支、纳税情况、社会保险费等都与该税号挂钩。纳税人如不按时缴纳税款或偷逃税的,一经查实,税务机关可以依其情节严重程度修改其信用额度并计入其个人税务档案。(2)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推广计算机在个人所得税管理中的应用,开发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系统平台。税务部门应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内外协作,既要做好与国地税内部的纵向联网,也要做好与海关、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横向联网,在切实加强计算机应用安全的基础上真正做到信息共享。另外,应引进精通计算机的高素质人才,对现有干部进行培训,从整体上提高税务干部的信息化办公能力,从而更好地控制住税源,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力度。(3)开发统一软件,建立自我纳税评估机制,提高纳税评估信息采集的质量。根据纳税评估工作的新要求,尽快统一研发全国性的纳税评估软件系统。从而更合理地整合现有的“CTAIS”、“金税工程”等系统,并自动选定评估对象、读取数据、进行数据测算,促进整个纳税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有效地监控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同时,建立自我评估机制,主要实行自我管理,税务机关仅进行简单的监督和检查。对从事金融、演艺等高收入职业的纳税人实行重点监督、重点征管。
3.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税收征管队伍,提高征管人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税收政策法规,充实稽查力度,广收案源信息。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税收征管队伍,首先需要适当增加专业税务人员,完善税务机构设置。未来的税收征管过程中,除了需要较高的专业素质外,征管人员也将通过数据库系统掌握更多个人及其家庭收支等隐私情况,要求提高税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4.加大打击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力度,建立个人税收违法与查询系统。在今后的税收征管中应加大对偷逃税的惩罚力度加快建立个人税收违法和查询系统。通过建立个人税收违法和查询系统,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公布于众,从而有效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隐形成本。对个人偷税行为,除进行罚款等以上相应的处罚外,甚至应计入个人的税收档案和诚信档案。同时,应在全社会大力提倡诚信纳税,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将是否诚信纳税确定为在选择交易对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从而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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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息管税 问题 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纳税人组织形式、新的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变化,税源呈现流动性、多变性和复杂性,税收管理更加纷繁复杂,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日渐突出。为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高征管质效,2009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审时度势,适应新的发展时期发展要求,提出了“信息管税”战略,并作十二五时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战略之一。
信息管税的内涵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以达到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的管理目标。
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信息管税”是我国征管创新改革的新生事物,是顺应时展,学习借鉴国际税收管理的先进经验与我国税收管理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在思想认识、资源配置、信息管税的技术方法等方面存在许多瓶颈需要破解,很多难题需要探索和研究解决。
一、我国“信息管税”实践中的问题分析
(一)信息管税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很多税务管理人员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信息管税的重要性,更多还是基于传统管理理念,征管力量偏重于对纳税人下户管理、实施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缺乏广泛利用涉税信息对纳税人实施针对性和有效性管理,造成了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征管资源浪费严重,征管质量效率偏低。
(二)受制于交易信息申报、报送义务等征管立法局限的影响,信息采集的质量不高,很多纳税人申报信息数据真实性较差;各级税务机关能采集到的涉税信息渠道范围狭窄,信息数据数量不足,准确性不高,及时性和有效性不强;对解决征纳信息不对称至关重要的重要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数据无法真实取得,政府部门的第三方信息采集的渠道不通畅,信息资源共享度、透明度不够,直接影响了数据比对分析的质量,进而影响征管质效。
(三)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采集的信息数据质量不高,数量不足使得管理系统内部产生很多垃圾数据,影响了分析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缺乏对信息数据资源的集中整合、审核、比对和加工利用;三是分析指标和数据标准的量化过程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没有充分发挥数据分析在税收征管中应有的作用;四是数据的深度挖掘的技术和方法与税收管理业务结合运用不够;五是业务与技术融合度不够,开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难以适应实际税收征管变革的需要,有待于和实际的经济、税收政策、征管改革及信息技术的变革相适应,如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系统和税收风险预警监控缺乏有效整合,实际的应用技术拓展和开发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信息管税的对策
深入推进和实施信息管税,除了需要解决理念认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有效的探索有效的途径,运用科学的信息管税的技术和方法,促进征管质效不断提高。
(一)信息管税是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思路的重大变革,是科学发展理念在税收征管中的实际应用。因此,要把实施信息管税理念提升到战略高度,贯穿和运用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通过有效运用信息管税的科学技术与方法,有效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一是要广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信息管税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二是应该充分认识到信息管税不仅仅是技术和方法手段的转变,而是涉及税收管理思想观念、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组织机构等各方面重大和深刻的变革;三是充分认识到信息管税不仅仅是税务部门的管理理念和管理业务的变革,各级政府都要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形成全社会的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发展趋势
(二)进一步拓宽信息采集的来源和渠道,提升信息数据质量
1、在不断完善税务系统内部涉税信息采集的同时,加强对外部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即深入纳税人生产经营实地采集纳税人的第一手涉税信息数据,同时加强对征纳之外的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如从工商、海关、银行、统计部门等获得的涉税信息的综合利用,尽最大可能获得广泛充足的信息数据源;扩大信息采集的内容,既要采集全面系统的静态涉税信息,即纳税人的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消耗、能耗、产品库存销售的规模总量和结构方面的静态数据资料,更要注重对纳税人动态信息的采集和监控,如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工艺流程、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变动方面的动态信息,趋势变化规律,如原材料消耗或成本的变动、销售或经营收入的变动、利润及税负的变动等,为有效开展数据分析提供丰富的基础信息数据。
2、改进信息采集的方法,提升信息数据质量。可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税收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实地巡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数据采集。税收管理人员实地调巡查、典型调查采集涉税信息时,要尽量做到深入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采集调查全面系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工艺流程,原材料消耗、能耗、产能状况及变动的信息数据,根据实测的原材料、产成品库存状况及变动,估算纳税人的销售或经营收入、投入产出率、利润率等相关税源指标,结合现行税法及相关政策实算纳税人法定的纳税能力,并通过各种渠道和交换的涉税信息,比对校验纳税人登记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尽力使征纳信息能有效对称,提高基础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有效开展数据分析,建立数据模型提供高质量的基础信息数据。
【关键词】征税成本 税制优化 税收征管改革 税收征管效率
一、税收征收成本的定义
税收的征收成本是指国家在取得税收收入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它包括了人员的工资、基建设备的投入、税务事业费等。由于国家取得税收收入的过程主要分为立法、征管、查处三个阶段。因此,税收的征收成本由立法成本、征管成本、查处成本三部分构成。本文所定义的征税成本具体表现为税务部门在征收税款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我国税收征收成本的现状
对税收征收成本进行核算分析反映了政府较强的成本意识以及对纳税人的充分尊重,是一国法制健全、文明进步的表现。在我国,因为政府人制度存在的缺陷,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多数税务机关对税收成本控制的观念意识不强。因此,忽视了取得税收收入所付出的各种费用的上升。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财政税收成本偏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
(一)税制及相关政策存在缺陷。整体来看,现行的税收制度及税收政策等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财政税收成本的偏高。例如,在税率方面,我国目前使用的税率较为复杂多样,一些纳税人和纳税单位无法在短时间内清楚的了解到自身需要交纳的税费种类和数额。加上一些部门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一些纳税人萌生逃税漏税的念头,导致税收监管工作量增加,征税成本也随之上升。
(二)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1994年起,我国开始实施国税和地税分开缴纳的税收制度,并一直沿用至今。在该制度下,财政税收收入实现了有效的增加,但也导致了财政税收成本的上升。
(三)相关部门成本意识的淡薄。目前,很多财政税收相关部门都缺乏必要的成本意识。一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容易出现大手大脚的心理,导致铺张浪费现象的出现,极大的增加了财政税收行政成本。还有一些部门在进行资金配置的时候缺乏科学性,没有对成本予以严格控制,导致大量资金的浪费。
二、加强和改善征税成本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征税成本管理观念,强化征税成本意识
1.成本管理与提高效率的辩证关系。征税征管成本并不是总量越低越好,无本治税只是理想化的管理。目前,组织结构和人员因素不能实现一刀切的激进改革,应该循序渐进设立成本管理的目标,在满足税收征管需求的前提下提升征管效率和降低征税成本。同时,通过对税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从战略高度来实施成本管理,理清征税成本与征税收入的关系,实现成本管理与提高效率的统一。
2.兼顾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征税成本管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正确处理短期成本和长期成本的关系。有些工作可能会增加近期的成本,但收效却是长远的,这就要求我们既要防止急功近利,只顾眼前,追求短期效应,忽视长期建设,又要防止不切实际,盲目追求高科技和软硬件设备的{投入,使征税征管成本的增长超过现实的承载能力和预期的增长,导致事倍功半。
(二)改进征税成本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当前税务工作的难度和要求不断提高,在努力深挖税源潜力的同时,要降低税收成本。在现实条件下,选择更为先进的成本管理方法和手段将利于征税成本的降低,同时合适的手段将能从现代税务工作中总结出较为合适的发展经验,为未来的发展道路打下坚实的保障性基础。
1.引进国外先进的成本管理方法,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借鉴国外先进的成本管理技术和手段,对我国税务成本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美国、日本、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在税收成本控制方面都有很好的成效,既降低了成本,又提高了收入,平均成本收入率均在2%以下。由此可见,先进的成本管理方法,对于不断摸索税务工作未来的发展道路和前进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合理设置税务机构。对于地域宽广,人员稀少,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减少税务机构的设置,开通网络办税方便纳税人办税。在经济条件发达、人口密集的地区,改变以往按行政区域设置税务机构的做法,按照不同行业,收入规模和其他便于管理的指标为依据,合理设置税务机构,调整机构分布,不断优化机构设置,降低税收成本支出。
(三)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征管体系
深化征税征管改革的目标是“两提高、两降低”:即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征税流失率和征纳成本。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征管机制、办法不能解决的现实矛盾以及由此产生的成本明显趋高的突出问题也日益显现。因此,要着力构建现代征税征管新体系,不断创新征税征管手段。在思想认识上树立三个理念:
1.树立促进税法遵从理念。发达国家普遍将促进纳税遵从作为税务机关的根本任务和目标,我国也于2009年提出“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观。因此,要进一步确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主体地位,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以纳税人自主申报为基A,税务机关通过优化服务、公正执法,促进税法遵从的理念。
2.树立征税风险管理理念。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加强征税征管,是目前世界各国有效地防范征税流失的普遍做法。以风险分析为核心,以风险应对为抓手,以不遵从风险为重点,实施差异化管理,实现管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风险管理的高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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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注册税务师资源 税务机关行政资源 征管模式创新 资源稀缺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3-145-02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将我国纳入了市场经济发展轨道。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以市场手段来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长期以来,人们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普遍认为只有企业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只有企业才拥有经济资源,才要讲究合理配置资源,行政机关不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其拥有的资源可以不计经济效益。众所周知,任何资源都具有稀缺性。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征税管理的行政人力资源,是一种人力资源,一样具有有限性、稀缺性、经济性,如何将有限的国家征税管理人力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发挥出最佳的经济效益,是现代国家各级税务领导者应考虑的问题之一。财税改革是新一轮改革中的重要环节,税务机关提高征管效率,创新征管模式是改革的重中之重。
一、资源及税收征管资源
有关于资源的问题,经济学界早有定论,认为“资源”是指一国或一定地区内拥有的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种物质要素的总称。具体又可以划分为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两大类。前者如阳光、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原、动物、矿藏等;后者包括人力资源、信息资源以及经过劳动创造的各种物质财富。资源具有稀缺性的自然特征。税收征管资源包括国家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等,这些也是有一定的稀缺性。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有一定的编制,经费也有预算,不可任意扩大,税务机关在完成税款征收任务,其可以动用的“资源”是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在有限的税收征管资源条件下,要圆满完成国家的税收任务,这就必须进行征管模式创新,提高税收征管资源的配置效率。有关税收征管资源,应该是一个比较广的范畴。笔者认为,只要有利于税款征收入库的要素都是税收征管管理资源,包括信息资源、市场要素资源、系统资源等。而注册税务师的工作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中介机构和助手,也应该包括在税收征管资源中。
二、注册税务师资源对税收征管模式创新的意义
税款征收也要讲究成本效益原则,也要讲究绩效。我国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同于以往任何社会制度的税收。在原始社会,没有劳动剩余没有阶级也没有国家,也就没有税收。由于社会进一步的发展,生产力得到提高,出现了劳动剩余产品,也就产生了一个集团无偿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阶级的产生,也就产生了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为了维护国家机器的运转,税收就产生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税收,具有剥削的性质,是为剥削阶级服务的。我国社会主义税收,从本质上说是为人民服务的。税务机关为完成人民委托的任务,就必须精打细算。笔者认为,税务机关充分利用注册税务师资源,对税收征管模式创新有如下意义。
1.完善信息来源渠道,充分整合信息资源。进入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企业间的竞争非常激烈,国际经济发展不平衡非常突出,避税和反避税问题成为世界各国的热门话题。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经济发展下滑,各国的税源紧张。另一方面,现代世界的经济发展复杂化,各种经营模式、技术等信息复杂。税源管理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信息管理,信息是避税和反避税的最重要征管资源之一,很多税收征管问题要依靠信息资源。注册税务师参与税务中介方面,可以凭借其独特的专业技能等,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资源。例如,让注册税务师参与完成企业的同期资料准备,就是很好的例证。
2.可以节约税收征管人力资源,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基于资源稀缺性的赋,税务机关的人员编制是有限的,而经济增长拉动投资需求,纳税主体却越来越多。税务机关人手不足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目前在笔者所在局,平均每人所管理各类纳税人达3000户之余,平均日走访企业要达10户,征管任务之重可想而知。由于征管任务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办法腾出时间来学习新的税法、知识、技能,加大了税收执法风险。注册税务师是税务专业人士,充分利用注册税务师资源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人力资源,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3.有利于节约税收征收经费资源,提高纳税人资金的使用绩效。前面已述及,我国的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务机关本身并不创造财富,只是参于社会财富分配的一个重要环节。税务机关所有的经费都是来源于纳税人,来源于人民,是受人民的委托来使用经费,所以有必要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由于税务机关给纳税人提供的各类税务检查等是没有向纳税人收费的,而注册税务师给纳税人提供服务时是有偿的,从“经济人”假设出发,注册税务师提供的涉税服务时效率更高,所以充分合理使用注册税务师资源有利于节约税收征收经费资源,提高纳税人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充分利用注册税务师创新税收征管模式的建议
税务机关如何充分利用注册税务师资源来达到最佳的成本效益,好钢用在刀刃上呢?笔者认为,通过让注册税务师参与纳税评估,通过政府劳务购买、招标,除传统的所得税汇算鉴证、土地增值税鉴证业务等,开展咨询服务等进行多维度的资源整合。笔者认为,充分利用注册税务师资源进行税收征管模式创新。税务机关是税收征管的执行者,在征管中处于核心地位,应起到方向性的作用,积极引导注册税务师参与税收征管环节中来,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聘请注册税务师协助完成涉税服务,做到依法纳税。税务机关要规范行业有序竞争、加大行业质量控制及监管。
1.各级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加强规范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有序竞争。在充分利用注册税务师资源征收管理模式创新情况下,注册税务师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征管资源,因此,注册税务师资源的质量决定着征管质量,要治理注册税务师资源质量,首先必须规范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有序竞争,将优秀的人才吸引到注册税务师行业中来。注册税务师职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同样受“价值规律”的制约。目前,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竞争不规范,恶意降价承接业务严重。过低的收费很难得到高质量的产品。另外,对于“高产量”的也要关注,因为人的工作产量是有一定极限的,每完成一项工作任务,都必须投入一定的时间。笔者认为,要治理注册税务师资源质量,主要从两方面下手,一是规范收费,二是规范注册税务师的工作投入和产量。
2.各级税务主管机关加大对注册税务师执业质量控制,对违法违规加大惩治力度。注册税务师协会是行业的自律组织,税务机关要维护高质量的征管资源,税务机关本身也应该对注册税务师加大管理力度,积极引导。
3.将税务机关的行政资源和注册税务师资源相互配合。面对税源日益呈现复杂化、多元化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适时推出了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应改变思路,以风险为导向,在征管中重点突出。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在利用注册税务师征管资源的基础上,有重点选择征管中的难点重点要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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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灵然.创新税收征管模式的实践与思考[J].宁波财税与会计,2013(3)
1 现行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1994年确立的企业所得税体系,由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构成,十年来,我国国民经济 的经济基础、宏观和微观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内、外资)组织机构、规模、类型、性质发生了改变,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企业所得税制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与市场经济不适应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税收功能性作用的发挥,不利于企业 发展 ,不利于发挥税收杠杆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企业所得税征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说明。
(1)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不规范,无法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存在弊端,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税法不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不平等性,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公平,所得税政策具有多变性,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规定复杂,纳税调整繁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界定不清晰,不同行业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税负差异比较大,无法真正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改革,建立 科学 规范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
(2)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多,不利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无法真正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太多,既有产业政策方面的,也有区域政策方面的;既有内资企业方面的,也有外资企业方面的;既有鼓励投资优惠政策,也有抑制投资优惠政策,这种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进行必要的清理、调整、减并、取消。“税收优惠政策不宜过多,其作用范围应当加以明确限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优惠政策永远是一种辅的调节手段,其功能在于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和残缺”[1].否则,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无法真正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无法对国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
(3)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性,加大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的难度,不利于企业所得税的 计算 和征收。由于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存在着差异性,使得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必须把会计税前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递延法、负债法)。这就要求税收征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核算技能,或者会计人员要熟悉纳税申报业务,然而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无论是企业还是税务征收机关,具备这种复合型知识人才数量太少。事实上,会计政策与税法政策差异性影响着征纳双方的主体利益。一方面“表现在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与稽查上,现在的税务工作人员,不太熟悉新的会计准则、制度和政策,面对大量的政策差异项目,时常出现征管错误或稽查失误,或者错征、多征税款,损害纳税人的利益”[2],另一方面“表现在企业财会人员的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上,大多数的企业财会人员,或者能做到规范会计核算,但不能做到准确申报纳税,因而招致各种税收处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损失,或者为做到准确申报纳税而不在规范会计核算,导致会计信息失真”[2].
(4)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法单一、手段落后,专业管理人员知识老化,税收征管信息化的程度不高,综合管理基础薄弱,漏征漏管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企业所得税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纳税调整项目多、计算复杂的税种,所以要想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效能,确保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的质量和科学规范,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素质的所得税管理人员及先进的征收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充分运用 网络 技术、信息技术等税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和平台,全面加强综合征管基础性建设工作,要加强税收征管信息资源优化和配置,及时保持国税、地税、工商、 金融 、企业等部门的协调,以保持税收征管的信息畅通。然而目前的情况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法、手段落后,专业人员数量少,知识陈旧,征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规章、办法等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客观需求,税收征管应用型软件的开发和使用存在一定问题,不利于所得税征管工作的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5)税收成本较高,税收征管效率较低,税收资源结构的配置有待优化。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于专业管理人员知识老化、业务不精、管理的方法手段落后、税务机关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税务工作效率低下、税务经费使用效率不高、税收资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因素的影响,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成本较高,税收征管效率较低,已严重影响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必须切实采取各种措施,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合理配置税收资源结构。
(6)企业所得税税源动态监控体系不完善,税源信息不完整,不同程度存在税收流失。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工作不规范,不同类型企业规模、性质、组织结构、信誉等级存在差异性,企业同国税、地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调不畅,税务资源信息不共享,税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学,国税、地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不力,税源信息不真实、不完善,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税收流失现象,必须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先进的监控手段,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停业歇业及生产经营的各种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纳税人信息可靠、真实及纳税人户籍管理规范化。
2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改革对策
(1)合并“两税”,构建新型的法人所得税体系,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由于两套所得税制度在税收政策的优惠、税前扣除范围标准及有关实务的具体处理方面,存在着差异,使得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同,内资企业的税收负担要高于外资企业,使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处于一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不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必须合并“两税”,建立一种新型法人所得税制度,这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核心所在。“这不是名称的简单改变,而是科学界定纳税人的需要,这可以解决长期以来企业所得税以‘企业’界定纳税人, 法律 依据不足,难以划分清楚的问题,法人所得税确定,以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界定清晰,对法人征收所得税,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则用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这就便于建立法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两税协调配合的所得税税制结构”[3].
(2)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现行的内外资 企业 ,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存着较大的差异。国家为吸引外资,促进我国 经济 全面 发展 ,在全面优惠的基础上,又在区域性方面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给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主要体现在产业政策优惠方面,而且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税负差异性较大。这种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平等性,直接导致内外资企业税收负担的不平等性,违背税收的公平原则。随着法人所得税的构建,要对现有的内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取消、减并、倾斜、公平”的原则进行调整。首先取消、减并一些优惠政策,其次,为了鼓励对国家基础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及重点区域进行投资,国家要制定倾斜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国家应实行产业政策为主,区域政策为辅,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相结合的优惠原则,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基本相同的优惠待遇”[4].
(3)法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由于内外资企业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方面存在着:税前扣除标准及范围、资产的税务处理方法、税法与 会计 制度的规定等方面的差异性,所以现行的内外资企业所得额的 计算 既不规范,又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必将引起内外资企业在税收负担上的不公平性,使内外资企业所提供的纳税信息方面不具有可比性,无法真实考核内外资企业的盈利水平和运营绩效,也给国家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难度。内外资企业“两税”合并后,构建了统一的法人所得税体系,必须按照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形势及世界所得税改革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法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构成及计算有关规定。 (4)改进税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建设,降低税收征管成本,优化税收资源结构,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1运用信息技术、 网络 技术等高科技含量的征管手段和方法,构建税收征管信息化平台,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根据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及市场经济的需要,要采用先进的税收征管方法理念和手段,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要依托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的两级集中处理,使信息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和部门,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以征管业务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子系统的应用软件,要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以业务流程为主线,梳理、整合、优化、规范征管业务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和其他技术对税务机关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方式进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税收征管更加 科学 、合理、严密、高效”[5].
2优化税收资源配置,降低税收征管成本。目前,我国有些基层税务分局(所),税收征管支出与征收税收收入的总量不成比例,征收成本较高,或者随着ctais上线后,基层税务局(所)业务量大幅度减少,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巨大浪费,税收资源配置不当,征管效率低下。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根据税收征收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科学设置税务征收机构,重新界定职责范围,合理分流人员,使税务机关的人力、物力、财力达到最优化的配置,建立和健全税收征管的激励机制、考评机制和约束机制,对税务机关征管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促使税务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切实做好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税收征管工作的程序、办法、职责、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绩效的考评体系及考评量化指标内涵,合理界定税收征收方式及征收范围,以规范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这是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确保税收征管工作效能的基础和条件。
(5)建立和完善税源监控和纳税服务体系,提高征管水平,减少税收流失。
1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规范纳税服务工作行为,使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我国现行税收服务体系不完善,纳税服务水平低,内容单一,信息化程度弱,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已严重影响税收征管质量和效能,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对税收征管服务体系的客观要求,面对税收征管新的信息环境和条件,必须重新健全和完善税收服务体系,规范税收服务工作行为。
第一,“采取 现代 化的信息手段,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在纳税手段上,推行多元化的申报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的申报服务”[6].“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税收信息网络建设,真正实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划拨、税务咨询、政策查询等业务的网络化服务,真正实现税收信息资源共享”[7].
第二,“要完善税收服务的考评机制,将税收服务纳入征管质量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使纳税服务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对税收服务考核和日常监控,量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和调动税务人员优化税收服务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6].
第三,“提升税收服务的层次,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的方便,这只是税收服务的一个方面,税收服务还必须包括为各个经济主体提供税收帮助,以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7].
2完善税源监控体系,提高税源监控信息化管理水平,减少税收流失。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基础性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税源监控的职责范围、办法、规程、内涵等基础性规范问题,应加强同工商、 金融 、外贸、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使税源信息具有及时性、全面性、客观性,保证税源信息真实可靠,做到信息畅通,信息共享,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手段,搭建税源监控信息化平台,不断提高税源监控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出现漏征漏管现象,减少税收流失。
参考 文献 :
[1]翟志华。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改革[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4,(2):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