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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过程不合理教学过程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时代性不足。目前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内容包括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科学技术社会论、中国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等5个方面。教学过程中,教师大都偏重于经典理论的阐释,对于科学与伦理关系的探讨、思维方式演进规律的探寻等时代焦点性问题至多只能点到为止,无法深入分析。二是课堂规模超大。由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逐渐扩大,从1980年的每年不足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53.9万左右,而师资人员并没有相应增加,这造成现在高校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班级一般都在150人以上,甚至200人以上。其直接造成两个问题:一是教师工作量大,疲于奔命,根本没有时间学习提高,追踪现代科技发展前沿;二是学生大都来自不同的院系,无法做到因材施教。
2.教学效果不理想教学效果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普遍兴趣不高,到课率低。不少研究生认为学习本课程是为了获得学位而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突出,由于其在培养目标上侧重于应用性,这导致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错误地认为作为公共基础课的自然辩证法课程并不重要,专业课程才是学习的重点和核心;由于研究生政治理论公共课教学班级规模普遍较大,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一旦处于“放松”状态,研究生到课率不高也就不足为奇了。二是即使有部分课堂学生到课率较高,但吸引学生的主要是教师上课时所展现出的幽默感或讲述的有趣故事,教师表演的色彩远大于教育的实际效果,并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科学思维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效果不理想原因分析
1.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种种问题的首要原因应是该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名称源于1925年在苏联首次公开出版的恩格斯著作《自然辩证法》。1956年我国在制定全国十二年(1956—1967)科学发展远景规划时,首次确认恩格斯所创立的“自然辩证法”是处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一门独立科学,暂定名为“自然辩证法”。自其诞生以来,关于其学科归属一直争议不断。主要是三种意见:一是认为应归属于哲学范畴,其基本依据为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是由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与思维辩证法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二是等同于哲学学科门类中“哲学”的“科学技术哲学”,其基本依据是当代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内容和观点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所开创的“自然辩证法”,是“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当代形态。三是认为“自然辩证法”在中国并不是作为一个学科而是作为一个“学科群”在发展,其基本依据是这门课程具有“马列、哲学与政治”三门课程的属性。而根据《意见》制订的教学大纲则认为:“自然辩证法”是自然辩证法,是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目前的学科分类中理论一级学科下面并没有“自然辩证法”二级学科。
2.学科组织体系不顺,师资队伍水平偏低由于学科属性不明直接导致学科组织体系不顺,表现为自然辩证法课程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为理论公共课,其课程应归属于承担高校公共政治理论课的独立教学实体二级单位,一般为学院或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但许多重点大学一般都有专业的哲学院系,甚至设有科技哲学专业,这些院校自然辩证法课程一般由这些哲学专业院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其教学内容主要围绕科技哲学相关内容展开,大大削弱了该课程的意识形态教育功能。由于“自然辩证法”学科有明显的“大口袋”特色,即该学科具有开放性、动态适应性、交叉性、跨学科性等特点,这实际上对任课教师有较高的要求,而目前自然辩证法教师大都是文科背景出身,自然知识匮乏,更谈不上紧跟最新科技前沿成果。
3.课时数较短和教学内容丰富性之间的矛盾自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自然辩证法”教学已按照《意见》和新的教学大纲全面展开。《意见》规定将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从必修课(3学分,54学时)调整为选修课(1学分,18学时)。经过2012年、2013年两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实践,笔者明显感觉到与自然辩证法课程丰富的教学内容相比,18个课时过于短少,根本无法完成教学任务。而在2013年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的过程中又增加了十精神的相关内容。主要是在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三个方面,将十的新观点、新提法体现在大纲的各个章节中。[1]65这使得两者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有效性路径分析
1.加强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建设是基础当前“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学科定位。学科定位的基本依据在于准确理解学科的研究对象。2012年版教学大纲将“自然辩证法”定义为“是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总结。”虽然在表述上同1979年版、1991年版以及2004年版全国统编讲义或教材略有不同,但其基本观点都是一致的,即“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的方法。这种观点显然是对理论板块化理解的产物,即将简单的分为哲学(世界观与方法论)、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规律)、科学社会主义(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界的认识规律)。实际上,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著作中所阐释的“自然”其内涵绝不仅限于自然界,是包含“社会和思维”意义上的自然,是全部现实世界。这也就是为什么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全书内容的安排上,既讲“各门科学的辩证内容”,也讲了“自然界和社会”的原因。如这样理解自然辩证法,是不是同唯物辩证法相混淆了呢?显然不是,前者强调的是对全部现实世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后者则强调的是在掌握前者的基础上,对全部现实世界能动的改造,即社会实践。这同科技哲学的研究对象———人们对自然、自然科学及其技术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是根本不同的。所以,为了自然辩证法和科技哲学的共同发展,在“理论”一级学科下再设一个“自然辩证法理论”二级学科,哲学门中保持现有“科学技术哲学”二级学科,是个不错的选择。
2.理顺学科组织体系,提高师资水平是保障学科定位准确为理顺学科组织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将“自然辩证法”定位在理论二级学科之后,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研究的教师自然应归属学院。鉴于在国内重点大学目前大多数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教师大都属于哲学院系,可以让教师自己选择是到学院从事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和研究,还是继续在哲学院系从事科技哲学的教学和研究。这样有利于自然辩证法和科技哲学两个学科的共同发展。对于在学院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教师,应加强相关学科内容的培训,尽快提高其教学科研水平。因“自然辩证法”学科具有“大口袋”特色,所以,应根据任课教师学科背景的不同,分别进行培训。就目前全国自然辩证法教师队伍现状而言,人文学科背景的教师占大多数,所以要加强任课教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相关教学内容的学习。在教学班级的组成上,鉴于专业硕士研究生规模逐渐扩大,可以把教学班级分为两大类:专业硕士类和学术硕士类。任课教师也可分为相应的两类。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互动式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4-0113-03
为了使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课更能取得实效性,教育部出台了新的课改方案,并于2012年在全国实行。该方案将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必修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由必修课改为选修课,开课的对象也由原来只针对理工类学生调整为不分专业,同时大大压缩课时,由原来的54学时缩减为18学时。这给原本就面临诸多困难的自然辩证法教学带来了严峻挑战。当然,挑战同时也就是机遇,借助这次课程改革的机遇,探索提高自然辩证法效果的方法和途径,也可以走出一条突破长期以来存在的教学困局的新路来。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成为摆在相关教师面前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
一、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育功能
关于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育功能,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的规定,“主要进行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教育,帮助学生了解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理解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中国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进行自然观教育,就是要使学生理解自然观的意义。自然观的核心内容,就是摈弃了西方哲学史上将自然与人类社会分离的传统,将自然与社会联系起来,强调自然与社会的一体化、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的一体化。马克思指出:“自然界的社会现实和人的自然科学或关于人的自然科学是同一个说法。”[1]自然观为什么是发展变化的,能够不断根据时代的特征,科学进步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扩展自然观的形态,是因为坚持自然史和人类史的统一,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的统一,强调自然科学是人的科学。这是我们理解自然观从整体自然观到系统自然观再到生态自然观发展脉络的关键。进行科学技术观教育,就是要使学生掌握科学技术观的精髓。一直以来我们总在强调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学技术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革命力量等思想,忽视了马克思关于科学对人的解放意义的思想。马克思主张“人的自然科学或关于人的自然科学”,科学不是与人无关的,而是要以人为目的,为人服务。通过科学技术观的教育,使学生树立学习科学技术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贡献的信念。
能力是人的综合素质体现,自然辩证法课程教育功能所谓的能力培养,主要是指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使学生学会科学思维方式、形成问题思维的习惯、提升哲学思维的水平、具备创新思维的能力。这里的科学思维不是指研究具体科学领域的思维,而是带有共性的、普适性的思维形式和思维方法。科学思维是和非科学特别是伪科学思维相对而言的,树立科学思维也就是排除伪科学思维的过程,即用关联性思维方式取代相似性思维方式,用追求经验确证与否证取代空谈理论,用追求简单经济的形式取代追求复杂的形式,等等。
问题就是矛盾、差异,表现在人们的心理上就是疑难、困惑。问题思维,就是要形成一种思维习惯,对程序性的、日常性的现象尽量忽略,而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人们常说,在科研活动中发现问题最重要,提出一个好的有价值的问题科研工作就成功了一半。但发现好的问题很难,需要研究者有敏锐的“嗅觉”,有深厚的专业基础,不迷信权威、不人云亦云的独立精神。研究生不同于本科生,研究生大多已积累了一些科研经验,几乎所有的研究生都在导师的指导下从事项目研究,他们迫切希望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取得研究成绩。我们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深有体会,研究生对于能够帮助他们提高科研能力的课程内容是非常欢迎的。而问题思维恰恰是许多研究生所缺乏的思维能力,所以,形成问题思维习惯,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研究生教育至关重要的一环。科学问题是科学理论形成的起点,自然辩证法课程有专门的内容涉及对科学问题的认识,在培养学生问题思维方面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哲学思维即抽象思维、理论思维。黑格尔指出:“概括讲来,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者的考察……不过哲学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2]哲学不是直接地考察经验事实,而是将经验事实上升为概念,既以概念为工具,又以概念为对象的认识活动。抽象的概念式把握对象是理论思维的基本特征。恩格斯认为,理论思维是一个民族攀登科学高峰不可缺少的基础。理工科的学生需要不需要理论思维呢?他们离哲学是不是远一点好呢?显然不是的。有位老教授曾经说过,看看我国大学里为理工科学生开设的课程,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充其量也就是工程师。为什么呢?因为都是操作性的,很少有思考性的课程。当今时代,我国缺乏的是高端的具有理论思考能力、前瞻意识、战略眼光的复合型人才。我们培养了太多的高级工匠,太缺乏有理论思考能力的科学家和有专业知识的高级管理人才。所以,培养学生哲学思维能力,造就符合时代需要的高端人才,这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必须承担的使命。
创新就是人们抛开旧的思想、程序、事物,开创新的局面。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思想、观念方面的创新,即思维的创新、理念的创新;二个是操作方面的创新,即程序、方法创新。而思维、观念方面的创新是程序、方法创新的前提。大脑指挥双手,怎么想才会怎么做,而最难改变的也正是人们的观念。自然辩证法课程就是要通过对旧观念的批判,帮助学生树立新的观念;通过对僵化思想的批判,帮助学生掌握新的思想;通过对陈旧的形而上学方法论的批判,帮助学生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研究生走向社会后将成为国家高层次人才的骨干力量,肩负着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任,他们是否具有创新思维将直接关系到创新型国家建设能否实现的问题。
二、目前的自然辩证法教学未能真正实现其功能
自然辩证法的教育功能对其教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不应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传授,而是一种建构式的教学。建构式教学的“突出特征是反思与创新”[3],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教师的引导,实现自然辩证法课程引导学生认知世界和培养思维能力的教学目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自然辩证法教学还存在许多问题,离真正实现自然辩证法课程教育功能还有一定的距离。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等诸多方面。
从学生方面来说,研究生与本科生不同,研究生的专业方向明确,学习目的明确,所以他们对公共课(除了工具性的计算机、外语之外)普遍不够重视。在学校规章要求和任课教师的考勤压力之下,学生的到课率很高,但专心听讲的人不多。许多学生一心二用,甚至一心多用,人在自然辩证法的课堂上,心思却在自己的专业上,能够随着教师的课程进度并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的学生不是很多。
从教师方面来说,目前自然辩证法教师队伍的学科背景、学术水平、教学能力还不能满足高水平教学的需要。自然辩证法内容丰富,涵盖了自然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互动等诸多内容,这对自然辩证法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他们既要懂自然科学,又要懂哲学,还需要有社会学的相关知识。而目前除了综合大学,一般大学的自然辩证法都是由学院的教师任教,这些教师最大的问题是自然科学知识十分缺乏,学科背景是自然辩证法教师的致命缺陷,这使得他们很难深入研究自然辩证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在谈到自然辩证法教学所存在的问题时,北京化工大学的张明国教授指出:“且不说大批中青年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在这方面表现得很突出,就连曾经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起到过奠基性作用的学术前辈,也过多地关注社会现实问题,而对自然辩证法的基础理论研究无暇或无意顾及,从而使得自然辩证法基础理论研究匮乏。这样下去,怎能加速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建设?”[4]许多教师为了满足学生轻松听课的需要,过多关注社会的热点问题,诙谐幽默,课堂气氛轻松活波,教师的表演程度过强,冲淡了自然辩证法应有的理论魅力。
从教学管理方面来说,目前各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是课堂规模过大。由于逐年扩招,研究生的数量已由上世纪80年代每年不足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53.9万人左右,教师的数量虽然有所增加,但比例远远小于学生增加的数量。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现在每年研究生招生的数量已达1400多人,只有两位教师上课,每个教师面对700多学生,而且集中在一个学期排课,每个教学班都在150人以上,有的达200多人。据了解,这在全国各高校是普遍现象。课堂规模过大,造成课堂管理困难,师生沟通困难,自然辩证法课堂越来越像临时讲座,教师与学生的陌生感、疏离感很难克服。
三、关于自然辩证法教学模式的探讨
为了解决上述种种问题,广大一线自然辩证法教师进行了多方探索,根据各自学校的特点采用了不同的教学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教学模式可以定义为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目前各高校自然辩证法教学采用的教学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传统讲授的模式。按照教学大纲,分章节按顺序讲授。自然辩证法的学科特点是内容丰富,具有系统性,思辨性、理论性强。因此,传统的教学模式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它的缺点是对教师的个人魅力依赖很强,需要教师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幽默风趣,甚至有一定的表演能力。否则的话就会使课堂沉闷,学生昏昏欲睡。特别是在200人以上的大课堂,对教师和学生都是巨大的考验。
第二,传统讲授+课内实践的教学模式。这是目前各高校最普遍采用的教学模式。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教师在讲课过程中发现了有意义的问题或感觉学生对某一话题很感兴趣,便临时布置一个题目让学生讨论;另一种是事先安排,教师把要讨论的主题告知学生,让学生预先准备,然后按照计划开展课堂讨论,最后教师对所讨论的问题做综述,给出对相关问题的见解。这种教学模式既保证了课程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又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调动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但是,在课改以后,自然辩证法只有18学时(象笔者所在的学校只有16学时),给课内实践留下的空间极其有限。并且,在200多人的大课堂,让学生发言,既不好组织,实际效果也受影响。
第三,专题教学。需要处理好所选专题与教学大纲的矛盾,既要突出问题意识又要避免把教学内容搞的支离破碎。只考虑教师的专长和学生的兴趣,就会使教学体系碎片化,不能有效实现自然辩证法的教育功能。好的专题式教学的特点是既不脱离大纲,又突出了问题意识。专题式教学的本质是专家教学,也就是对某一问题有深入研究的专家给学生授课。这就需要有更多的有学术专长的教师授课。但大部分高校搞专题教学苦于师资不足,仍是一个教师讲几乎所有的专题,与传统的讲授区别不大,不能体现专题教学的精髓。
第四,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一种情景式教学,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再现真实的社会事件和生活场景,学生在讨论、分析和相互协作中完成知识的生成和内化。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增强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最早是在管理学中运用的,最适合实践性强的学科。自然辩证法的学科特点是注重系统性、理论性和思辨性,案例教学能否达到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思维能力的要求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上述几种教学模式各有利弊,虽然在教学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不能令人满意,自然辩证法的教育功能还没有真正实现。它们的共同问题是,着眼于“教”的方面多,着力与“学”的方面相对不足。造成目前自然辩证法教学困境的不光是“教”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学”的问题,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才是提高自然辩证法教学效果的关键。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知识的学习不能是抽象的,而是在具体的情景中,将主观体验与信息的接受结合起来,用亲身经验解读信息,构建知识。这就要求自然辩证法教师采取一定的措施,模拟真实的情景,使学生参与到知识的生成和使用实践中来。教师不能成为上课来下课走的“讲话者”、“陌生人”,而要成为与学生深入交流的“会话者”。我们把这种教学方式称为“互动”式教学,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师生“会话”,既包括课堂的讨论、交流,也包括课下的作业,教师对作业的批改和指导;另一个是学生“协作”。有研究指出,学生间的相互学习是取得学业成就的重要途径。教师指导学生在课下分组讨论,然后上交文字材料,教师再对学生的材料内容进行点评。“互动式”教学最大的特点是将师生“会话”由课堂上转移到课堂外,以克服自然辩证法课程学时不足的问题。
“互动式”教学需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而现代技术手段也给“互动式”教学提供了相应的物质条件保障。利用现代电子媒体,构建互联网上或微信教学平台,师生借助现代交流工具进行课外交流,是当前课时压缩、课堂规模过大的教学条件下实现“互动”式教学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90.
[2]黑格尔.小逻辑[M].商务印书馆,1981:38.
关键词:项目管理;自然辩证法;系统方法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科技的进步,工程项目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项目管理越来越系统化、专业化,我们需要一个正确的理论作为依据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地管理。自然辩证法中的系统方法在项目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一、自然辩证法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自然辩证法简介
自然辩证法是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理论体系。论文百事通自然辩证法属于哲学门类,它研究的是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而不是自然界发展的某一具体规律、科学技术某一学科发展的特殊规律以及科学技术中具体学科的特殊研究方法。
自然观是人们对自然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1]。它吸取了历史上自然观的精华,摒弃了旧自然观的糟粕,研究和认识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科学图景及自然界存在和演化的特征和规律,并研究和认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科学技术观是关于科学技术及其发展的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的总看法、总观点[1]。马克思、恩格斯把科学和技术作为一种社会想象来考察,科学技术发展到现在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成果已广泛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
科学技术方法论是人们对自己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运用的认识和实践方法的哲学概括[1]。科学技术方法论是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常用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一般方法的性质、特点、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的理论体系[2]。科学技术方法论对社会认识实践具有重要的自导意义,唯物辩证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系统阐述了我们在实践中所用的方法、技术和逻辑过程。
(二)自然辩证法的实践指导意义
恩格斯指出:“一个名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哲学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我们要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并通过他的发展来推动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度,需要一个正确的哲学理论来指导我们进行研究,自然辩证法为我们提供这一整套理论,要求我们要用系统的观点来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二、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自然辩证法
(一)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一词越来越多地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定义很多,国际标准《质量管理——项目管理质量指南(ISO10006)》定义项目为:“由一组有起止时间的、相互协调的受控活动所组成的特定过程,该过程要达到符合规定要求的目标,包括时间、成本和资源的约束条件。”
“项目管理”就是以项目为对象的系统管理方法,通过一个临时的、专门的柔性组织,对项目进行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以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实现项目的目标[3]。
工程项目是最为常见也是最为典型的项目类型,是项目管理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对象通常是有着预定要求的工程技术系统。项目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它由许多子项、分项和工程活动构成,项目管理必须包括整个系统的管理。完整的项目管理工作过程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反馈等。项目管理应该包括全部的管理任务,有工期、费用、质量(技术)、合同、资源、组织和信息等的管理。
(二)运用系统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自然辩证法中的系统方法就是从系统整体的观点出发,全面地把握和控制对象,综合探索系统中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系统与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变化规律,以达到最佳的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运用系统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理念。
系统方法的一般步骤:阐明问题目标选择系统方案系统分析系统选择决策实施计划。系统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着广泛的应用空间。并将给工程项目管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4]。
1.系统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内在要求性
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系统性、产品固定性、成果的不可挽回性、体积庞大、操作空间有限、技术复杂、规模宏大等技术经济特点,从而对立项的正确性和目标的实现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许多的子项目,也包括管理项目的人——管理者。工程项目管理者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技术素质、经营素质与方法等,是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主导因素。
(1)现代项目管理具有特征:“1)项目管理理论、方法、手段的科学化。这是现代项目管理最显著的特征。现代项目管理吸收并使用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具体表现在现代管理理论的应用如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行为科学等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现代管理方法的应用;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最显著的是计算机的使用。2)项目管理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由于现代社会对项目的要求越来越高,项目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需要职业化的项目管理者,这样才能有高水平的项目管理。3)项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项目管理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复杂的工作,要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多,使得项目管理日趋国际化。”[5]
(2)工程项目管理过程的内容:包括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范围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时间管理、项目人力资源管理、项目沟通管理、项目风险管理、项目采购管理等。
项目管理是一种综合性的工作,在某一工作区域内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都会对另一个工作区域产生影响。这种内在的相互作用可能是很明确的、可以把握的,也可能是不确定的、难以把握的。由于存在这种内在的相互作用,所以需要管理者对各种项目目标进行权衡。在各种管理中,要有整体和全局观念。任何一个子系统、子项目都不能脱离整体,一旦脱离整体,其组织就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2.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系统方法
系统不仅是整体的,也是开放的。系统的内外部环境也会影响到管理者对项目的管理。如何处理系统的开放性问题,管理学中的SWOT方法为我们提供了工具,其哲学依据就是开放性原理。SWOT是在进行项目选择时最常见的对项目优劣进行分析的方法。如下图所示:
左右框代表内因,上下框代表外因;Ⅰ、Ⅱ代表积极因素,Ⅲ、Ⅳ代表消极因素。框内内容表示:(1)上边的Ⅰ为内部积极因素,即自身优势(Strength);(2)左边Ⅱ为外来积极因素,即外部机会(Opportunity);(3)下边Ⅲ为外来消极因素,即外部威胁(Threat);(4)右边Ⅳ为内部消极因素,即自身劣势(Weakness)。
在承接一个项目之前,以项目团队为中心进行SWOT分析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理性,减少决策的失误。其方法是:(1)列出团队自身的优势以及如何充分地发挥这些优势,并填入Ⅰ。(2)列出该项目提供了什么外来机会以及如何充分利用这些机会,并填入Ⅱ。(3)列出可能影响项目成功的威胁以及如何处理这些威胁,并填入Ⅲ。(4)列出团队自身弱势以及怎样将影响降至最小,并填入Ⅳ。
SWOT方法就是如何利用内部的变化去适应外部环境。项目目标要能实现,就必须发挥优势克服劣势,抓住机遇避免威胁。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事物质和量的统一体现在“度”的范畴里。“‘度’是一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是事物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话动范围。辩证法认为,事物矛盾双方的比例、事物发展的过程.都是有‘度’的,事物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它能保持事物的稳定状态,维系事物特定的质。此时,事物总体上处于协调、稳定、有序的和谐状态。”[6]协调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取得一个成功的项目,协调具有重要的作用。
协调可以使矛盾的各个方面居于统一体中,解决它们的界面问题,解决它们之间的不一致和矛盾,使系统结构均衡,使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顺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是协调的中心和沟通的桥梁。在整个项目的目标设计、项目定义、设计和计划、实施控制中有着各式各样的协调工作。
三、结语
工程项目由于诸如市场条件越来越苛刻,项目变得越来越大,行业变化速度加快等原因,越来越需要更专业、更高级、更系统地进行管理,自然辩证法对项目提供了重要的管理理论基础。运用自然辩证法的观点和方法,来指导我们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他学科的学习和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告诉我们一个正确的思维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方法。自然辩证法贯穿在我们学习工作的各个方面。
参考文献:
[1]赵修渝.自然辩证法概论[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1.
[2]沈杨.软件工程中的自然辩证法[J].中国科技信息,2005,(6).
[3]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俞慧玲.运用系统方法进行工程项目管理[J].水路运输文摘,2005,(2-3).
【关键词】 自然辩证法;创新型;人才培养;基础性作用
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是创新型人才的外在表现,它是以深厚的文化底蕴、高度综合化的知识结构、个性化的思想、勇于怀疑的创新精神,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突出的科学研究能力为基础的。从地方高校来看,作为研究生教育基础的本科教育还存在如下一些影响创新人才培养的问题:“其一,过弱的文化陶冶,使学生的人文素质和思想底蕴不够;其二,过窄的专业教育,使学生的学科视野和学术氛围受到局限;其三,过重的功利导向,使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和扎实的基础训练受到影响;其四,过强的共性制约,使学生的个性发展受到抑制”。[1]军事院校的本科教育除了存在上述问题之外,还存在着诸如“过于重视服从教育而轻视自主教育,过于重视外在约束教育而轻视内在能动教育”等弊端。自然辩证法教学是克服上述本科教育不足的重要途径之一。自然辩证法作为具有哲学性质的交叉学科,其教学注重思维的超越性、灵活性与前瞻性,符合当前倡导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相融合的教育发展大趋势,在提高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一、自然辩证法有助于优化研究生在从事创新活动时所必要的知识结构
当代科学技术,一方面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另一方面各门学科在知识高度分化的基础上实现综合统一。科技创新往往就在不同学科知识和思维方式的交叉渗透之处产生。人类历史发展显示,军事是科技创新最敏锐和最活跃的领域,当代军事技术创新不仅遵循同样的规律,而且表现更为突出。例如飞机飞行的学科基础是空气动力学,但要设计制作一架飞机,要有力学、机械、材料、信息、控制等各个方面的知识,进一步还要有人机工程、生理适应等方面的考虑。自然辩证法课程以哲学为指导,以深厚的科技史和哲学史为基础,是一门交叉学科,既有哲学和科学技术交叉,又有文理交叉。它特别注重广泛吸收科学技术的新成就、新思想,同时借鉴古今中外的思想理论中的有益成份,有助于改善知识结构,弥补现行教育状况所造成的学生知识偏专、视野狭窄之不足。它会使研究生学到自己专业之外的知识,从而拓展研究生的知识背景,使研究生在思考问题时能排除自己的“门户之见”,从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与发展中去分析和把握问题,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所学的专业在人类科学知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提高自身的思维水平。这样研究生考虑问题时能够从全局出发,从整体上把握,而不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从而为培养创新精神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自然辩证法有助于训练研究生在从事创新活动时所必要的思维方法
创新的过程是一多种思维方式,如收敛式思维与发散式思维、正向思维与逆向思维等,平衡发展、复合作用的结果。军事技术创新同样需要遵从这样的创造性思维规律:一是要从“正”的方面进行,即运用现有科学技术发展进攻性和防御性武器。二是要从“奇”的方面进行,即根据事物之间存在的相互否定的辩证关系,从敌方武器装备中存在的不足中找到突破点。[2]然而,许多理工科院校的学生缺乏这样的创新思维能力,他们在思维方式上往往重视经验的、常识性的思维,满足于感性的直观认识而忽视了理性对现实的深刻反思。理科学生对问题的判断是建立在一定的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工科学生长于动手而怠于发散性思维。专业教育造成的这种思维定势对于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形成来说是一种局限。对此,自然辩证法可以助一臂之力。自然辩证法课程有大量的有助于创造的思想、理论和方法、如逻辑方法、非逻辑方法、系统科学方法等,有助于研究生以批判和怀疑的眼光来审视世界,对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东西不断进行全新的思考和探索,发现和创新科学理论和观点。在教学中,自然界的简单性与复杂性、确定性与随机性、可逆与不可逆、有序与无序、进化与退化等内容对启发人们冲破机械思维,形成系统思维具有重要作用;现代科技的整体化、综合化、信息化发展要求形成整体与部分相统一的辩证思维,这些思维方式都有助于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三、自然辩证法有助于培养研究生在从事创新活动时所必要的精神品格
现代创造学的理论与实践表明,非智力的精神因素,如不迷信不盲从的品质、富于想象的品质、团队合作意识与责任感等,在创新人才的培养、锻炼以及成才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现代军事技术创新是有国界的,是一项跨学科、高难度、复杂性与周期长的系统工程,要使研究生成长为创新型军事人才,不仅需要培养他们的专业技能,还需要培养他们的精神品格。自然辩证法坚持从哲学、社会、历史的多角度反思科学技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要求人们培养求实的精神;真理的客观性和绝对性要求人们树立为科学而献身的精神;真理的相对性要求人们要具备怀疑批判权威的精神,应养成一种以创新为荣的意识;科学方法的多样性与科学划界的复杂性要求人们多角度、多侧面看问题,这有助于解放思想,打破教条主义。科技的交叉化、综合化与国际化的发展要求学生认识到科研合作的必要性和意义,树立正确的合作与竞争观念;在教学过程中,通过介绍科技创新的领军人物,使学生既能从中领略科学家严谨求实、为科学而献身的科研作风,又能感受到科学家尊重知识、奋斗不息的高风亮节,从而有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科研道德。
总之,创新是极其复杂的活动,从事科技创新,要求高层次创新人才具有多方面的能力、知识、素质、修养、心理等的准备,长期的教学实践使我们认识到,自然辨证法课程教学对培养研究生创新性素质具有独特的作用,理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积极开发,以期对我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打开一片新天地。
【参考文献】
[1] 梁馨.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思考.现代教育,2001(5)10.
[2] 曾开开.军、地学生自然辩证法教育的比较研究.科学发展研究 ,2002(7)15.
关键词: 自然辩证法,可持续发展,建筑设计,系统观,科学技术观,创新观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自然辩证法(Dialectics of Nature)是对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1]。它从人和自然界的关系出发,来考察作为这一关系中的客体的自然界,作为这一关系中主体的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以及作为这一关系的中介的科学与技术。在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建筑工程正是一个重要的中介。通过建筑工程的作用,人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越来越处于主导地位,并促使这种关系日益和谐、更加友好。对现代建筑工程的正确认识,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重要前提[2]。
很多人认为建筑是展现空间构筑物的艺术,建筑物反映了人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的关系,人与自然、社会的需要也一直都是建筑界关注的焦点,为了使这些关系融洽和谐,进而促进人类文明的提升和环境效益,新的时代背景下有必要发展绿色建筑[3]。
传统工程发展模式正由过去的高消耗、高污染型向高效生态型模式转变。相对于建筑学科而言,虽然具体的建筑专业知识是广泛且有差异的,但建筑从古至今的不断发展和变迁,反应了社会整体的发展方向,它与其它事物是密切相关的。可持续发展理论与理念现代科学革命带动了现代技术革命,进而又引起了新一轮的产业革命,最终导致社会生产力的巨大进步,并带来人类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思维方式的极其深刻的变化。
1999年国际建筑协会(UIA)在北京举行的大会上《北京》的发表[4],表明“21世纪的建筑学”将全面体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在新世纪表现人类文明的建筑必将遵循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断前进。可持续发展重视自然界,并着力研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的合理利用,研究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等问题。这显然承认了自然界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因此可持续发展的本质首先是唯物的;其次,可持续发展将研究的客体―――人口、资源、环境、经济、自然和社会等要素视为一个互相影响和作用的系统,以系统的观点、整体的观点全面地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可见,可持续发展是架构在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之上的,自然辩证法是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的逻辑起点和哲学基础。建筑行为中包含了以不同形式大量消耗、改变和转化自然资源的过程,显然这些行为在各方面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必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在进行建筑设计时,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为要求,基于高效使用资源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原则进行建筑设计,而不仅仅是满足功能和美观的要求以建设绿色、环保、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从而不断提高人类的生活环境质量。
建筑设计是一个创作过程,完成一件设计作品需要遵循一定的设计理论。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其研究目的就是为了合理地处理人与自然的矛盾[5]。建筑设计作为一项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活动,必然要遵循自然辩证法。系统观、科学技术观和创新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设计中体现这三方面内容必然会对建筑设计有所启示。
系统观
现代系统观认为,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是一个总体过程,要全面地把握和控制对象,综合地探索系统中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系统与系统的相互作用和变化规律,把握住对象与内、外环境的关系,以便有效地认识和改造对象。在建筑设计中不仅要处理好建筑内部各要素的关系,而且在处理好建筑与外部要素和环境的关系。建筑内部各要素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建筑物理、建筑材料和建筑施工等,一个建筑设计只有满足上述要素的要求,才能满足一般的使用功能。在今天“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指导下,在一个强调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年代,人们已经不满足居住在一个个孤立的、毫无生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而是要居住在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相协调、相统一的绿色建筑体系内。这就要求建筑师在进行设计中必须有综合思维的能力,在错综复杂的诸因素中,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6]。一个建筑的设计过程也就是一个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
科学技术观
科学技术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工具,是第一生产力。现代建筑设计必然要满足科学技术观的要求,建筑自动化系统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建筑节能技术,这是自能源危机出现后在建筑领域内出现的设计大趋势,节能设计通过对建筑的围护结构、环境控制、能源系统和自控测量等系统的设计达到节约能源,使建筑在各种自然环境下处于一种超低耗能的状态。当前的建筑设计早已不只是要求画出平面图的时代,而是要求有直观的效果图,甚至要求有虚拟现实的出现。建筑效果图是建筑师展示其作品的设计意图、空间环境、色彩效果与材质感的一种重要方式;而虚拟现实技术则可以使用户能够在吸收多种信息后,达到身临其境的效果。计算机技术以其简单易用、易修改,可重用、准确真实和易存储传输的特点已经成了建筑设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创新观
创新是社会前进发展中的永恒主题。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给建筑业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并取得了宏大的成绩,但是在“全球化”思想的影响下,给人一种千街一调、百城一色的感觉,因此建筑设计需要创新,需要营造中国特色的现代建筑。建筑设计是一件艰辛而复杂的智力劳动,一项优秀的建筑作品的诞生要求建筑师有全面的设计知识、扎实的设计基础和丰富的想象力。建筑设计的创新过程,决非直接搬用国外的设计作品,而是一个不断要否定自我、修正自我、完善自我的过程。一个有特色的建筑往往就建立在巧妙地解决了许多难点的基础上[7],而一个有特色的建筑即一个有创新意识的建筑往往就会得到大家的欣赏。
结语:通过分析可以发现,任何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和取得的进步,都是依靠遵守自然辩证法和科学发展观的结果,当然对于绿色建筑的研究取得的进步也是这样的。绿色建筑是未来建筑的一个方向标,在社会和科学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绿色建筑将成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方向,社会持续发展的理想建筑模式。对于未来的建筑工程而言,只有做到了建筑与事物间关系的相互统一,才能产生优秀的建筑设计和成果,才能符合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胡春风.自然辩证法导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11.
[2]陈子辰,许为民.自然辩证法―――在工程中的理论与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社,2008:162.
[3]张统生.绿色建筑―――建筑领域涌起的新潮[J].中外房地产导报,2001(8):37-39.
[4]翁翼飞,张麟.可持续发展与自然辩证法[J].焦作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2):46-49.
[5]国家教委社会科学研究与艺术教育司.自然辩证法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