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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不足;改进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6.09.116[中图分类号]F321.1;D92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9-0207-01
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在不断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我国对农村也越来越重视,农民的生活情况有了很大改观,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农村土地合同管理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为了促进农村的稳定发展必须尽快解决这些问题,给农村、农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不足
(1)土地经营权流转不规范。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地区经济普遍得到了发展。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我国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也越来越大,经济发展仍然处于一种不平衡的状态,再加上我国产业结构正处于转型期,第二产业以及第三产业虽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第一产业却逐渐受到了漠视。农村大部分年轻力壮的农民为了生存,为了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他们往往将自己的土地进行流转,不再务农,选择出外打工,但是由于制度的不健全以及知识的欠缺,他们没有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意识,因此常常依靠口头约定来进行土地流转,还有一些人直接将土地闲置,不流转也不种植,导致土地荒废,耕力下降。因此给土地管理带来了困难,阻碍了国家政策的落实。(2)合同程序缺乏法律效力。很多农民在流转土地的时候仅仅靠口头协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也有一部分农民是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承包流转的,然而合同的签订却没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甚至很多合同都是口头合同,它往往是以村委会或者村务会的口头形式呈现的,虽然口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但是与口头约定却没有太大的差别。农民在签订土地合同的时候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没有切实的书面形式的保障。还有的合同是村里的领导自行决定的,没有经过大家的讨论和认同,这种行为具有强制性,甚至一些村干部在土地管理中存在私心,自然而然地倾向于自己的亲戚或者是希望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因此私下经营、非法承包的现象十分严重,很多农民没有签订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法保障自身的权益,因此容易引发诸多问题,给农村的和谐与稳定埋下了隐患。(3)经营权证的流程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对于土地承包有明确的规定,在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出去后,对方也就是承包方就会获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且承包双方要到县级以上的政府机构去开具土地承包经营证明,从而在法律上保障双方的权益。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政府机构并不是真正地按照规范的法律程序来进行办公,没有做到从实际出发。在确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候,往往根据双方的口头表述就进行了相关证件的办理,并没有深入地去了解实际情况,因此就难免留下一些纠纷的隐患。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做好合同管理收集工作。管理部门在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切实地提高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以及管理意识,使其认识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工作的实效性。在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对土地合同档案的收集与管理,使其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转变。收集之后,相关的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地按照国家制度以及法律的相关要求对其进行检查,对其中不规范的地方与双方进行协商、修改,切实做好合同的核查工作,从而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2)提高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我国为了规范农村的土地承包过程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并要求农村的土地承包都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因此为了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首先必须加强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具体措施必须行之有效,比如说,可以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成小册子,以便于农民随身携带,还可以将一些比较重要的条例内容制成大的宣传牌,竖立在村里比较明显的地方,以便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到,从而在潜移默化中使农民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都熟知相关的法律规定。(3)加强指导工作。经济在不断地发展,土地承包也会经常发生,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传统农耕模式的转变,有利于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但是由于土地流转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又比较低,所以对于一些问题的认识不是很全面、彻底,导致整个土地流转的过程出现了很多问题,琐碎的问题给政府机关带来了困难,使其无法进行细致地处理,面对这种情况,要想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就必须设立一个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管理,对农民进行指导,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使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土地流转。
3结语
乙方:xxx
为了发展经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所在行政区域的大梅屯河段沿河开采沙石。为了维护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证合理、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开采沙石行政区域范围
㈠、甲方经所在行政区域的大梅屯河段的村委、村民小组及村民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同意将甲方所在行政区域的大梅屯河段沿河滩地通过招商引资由乙方开采沙石。地点由大梅村沿河下游往东方 (地名、滩名)滩尾至上游往东西 (地名、滩名)约 公里左右,宽度为不影响防碍航道通行的情况下均可开发利用。
㈡、甲方所提供给乙方承包的开采沙石场地必须不能有争议及土地纠纷,如果因出现争议或土地纠纷、有村民阻止或防碍乙方生产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工作的,甲方把乙方所缴纳的承包开采费双倍一次性退回给乙方。
二、承包开采沙石的时间
开采时间从xx年11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止。
三、承包开采沙石费用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人民币共计 元整作为开采沙石承包费后,方可开采。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贰日内乙方以现金支付承包费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在承包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㈠、乙方开采沙石所须的其它有关手续、证明、机械设备安装及费用均由乙方自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承包期间的经营方式和时间甲方不得干涉阻碍。
㈡、甲方负责乙方的生产环境保卫工作,制止一切人为扰乱和破坏生产设备,调解各种矛盾纠纷,确保乙方正常生产和生活。
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承包的沙地转包或变相转包给他人。甲乙双方共同把场地管理好,甲方有责任禁止一切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下进入乙方承包场地进行捞沙、淘金等作业,制止非乙方的所有开采、占有行为。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甲方负责一切相关责任。
六、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须一次性退回乙方所缴纳给甲方的费用,同时须补偿乙方人民币 壹万元整;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解除本合同,所缴纳的费用甲方将不退还给乙方。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上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应相互配合,平等相待,和平共处,确保安全生产、安定团结的共赢而积极努力。
甲方:
日期: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一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块,详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20xx年1月1日前将2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二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 的土地,共 亩。以每年每亩租金 500 元租给乙方,共计每年租金 元整。若三年后产生利润,从第四年起租金按每年增加50元/亩,增至期满为止。若种植失败或未产生经济效益,将维持每年500元/亩的租金不变。租赁期间除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外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赁期限 10 年。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意续租,乙方应以甲方续租优先。若乙方在经营期间,经济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 500 元人民币,租金采用每年一付方式,付租期定于每年 月 日,付当年租金。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必须手续完备,无争议,若出现争议,甲方必须负责解决,否则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籍口干涉或阻碍乙方的经营开发,在合同期内甲方擅自收回乙方所租土地。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违反,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要补偿乙方所投入的生产及管理成本外,还必须双倍补偿乙方所种作物的经济价值;如乙方违约,已支付的承租款不予退回,所投入的生产管理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收回土地。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七、在合同期内,如遇土地国家政策征用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征用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补偿等相关事宜。本协议自补偿到位之日起自动解除。
八、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负责人):
地址:
电话: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按照 村小组社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愿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发包方提供的土地。为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地类、面积和位置
本合同协议承包的土地为 地,共 块,面积 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为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国家征用土地时,青苗补偿费归土地耕种者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其余部分归发包方所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使用。
2、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3、承包方流转承包地和因分户拆分承包地时,如果损害集体和其他社员的利益,发包方有权拒绝批准并制止实施。
4、用承包的土地抵押融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5、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1) 承包方违约以致严重影响发包方和其他社员的经济利益的;
(2) 承包人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五、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减少等理由非法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执行区、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4、国家征用承包地时,合理分配安置补偿费,帮助承包方获取青苗补偿。
5、集体建设占用承包地时,发包方要按承包方实际青苗损失给予合理赔偿。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有权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自行决定流转方式,取得流转收入。
3、承包方如果不愿意继续耕种承包地,可以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但要提前半年书面申请。
4、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七、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保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义务,确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让的形式将承包地流转给本社农户,必须经发包方批准。以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流转合同必须报发包方备案。
八、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发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终止执行。
1、承包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2、承包方全部农业人口迁入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取得承包地;
3、承包方所有的农业人口死亡;
4、国家征用全部承包地;
5、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全部承包地;
九、国家建设和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征占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时,本承包合同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变更,对变化的合同标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十、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首先请村(居)委会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须申请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证,从鉴证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方、承包方和合同鉴证机构各执 份。
(本页无正文)
发包方签字(盖章):
承包方签字(农户代表):
发包方负责人(盖章):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xx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万元( 元/亩 亩×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元/亩×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m3计算,作价 万元(元/m3),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土地转让承包合同样本)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年月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