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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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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XX月XX日--XX月XX日)

一、驻矿人员结构及下井查隐患情况

驻矿人员

所属部室

下井次数

隐患条数

二、XX矿生产地区概况

目前,矿井共有采掘生产作业地点4个。分别为XX工作面、东大巷煤柱上顺槽、XX工作面上顺槽改造巷,XX工作面,具体情况如下:

1、XX工作面:切眼长度106m,设计走向长475m,剩余420m;

2、东大巷煤柱上顺槽,设计838m,剩余811m;

3、XX工作面上顺槽改造巷,设计93m,剩余30m。

4、XX工作面已拆4架,磨6架,掩护架已磨好,剩余43架。

三、驻矿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1、了解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及工作安排。

2、检查采掘、修理、安全技术措施等专业资料。

3、下井检查生产地区安全生产情况。

4、参加矿生产调度会议。

四、矿井存在主要问题及驻矿期间所查主要隐患

1、XX工作面下顺槽开关硐室消防沙箱中石子较多,需重新筛选;

2、XX工作面下顺槽皮带机尾出煤期间,未使用喷雾降尘;

3、XX工作面第43架至46架前槽仄楞不平,需移架调整;

4、XX工作面前槽机头较高,附近浮煤较多,需清挖下落;

5、XX工作面上顺槽改造巷隔爆水棚有3个水袋水量不足;

6、XX工作面上顺槽改造巷测风站内有U型钢棚,需及时移走;

7、XX工作面上顺槽改造巷目前正在过老巷,顶板无法施工锚索,需打柱补强支护;

8、XX工作面上顺槽改造巷目前正在过老巷,底板有3根工钢棚突出地面1.3m左右,影响现场施工需及时处理;

9、XX工作面皮带机底皮带磨165、174号H架,需调整;

10、XX工作面前后运输机均下滑,造成机尾割不透,需抓紧时间调整;

11、XX工作面大槽平直度较差,需加强现场管理;

12、东大巷煤柱工作面上顺槽开口处断面跨度较大,应加强顶板支护;

13、东大巷煤柱工作面上顺槽开口5m范围内右帮毛水沟打设不规范;

14、东大巷煤柱工作面上顺槽一部皮带机尾段局部水沟段不畅通,需尽快清挖;

15、东大巷煤柱工作面上顺槽回风联巷(二部皮带段)顶板有2处淋水,应在巷道底板挖设横槽截水归沟;

16、东大巷煤柱工作面上顺槽回风联巷(一部皮带机尾处)一组压风自救箱吊挂高度1.5m,距底板超高;

17、XX工作面4#回柱绞车硐室顶板破碎,有网兜,而及时处理;

18、XX工作面上端头有2根漏液柱需处理;

19、XX工作面拆架硐室内一矿车所装矸石超出矿车0.3m,现场安排处理;

20、XX工作面上口帮部空帮0.5×0.5m2,需及时处理;

21、未见《XX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提到的外审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22、根据预案正文内容,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应修改为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成员未列机电科科长、通防科科长(均由副总兼任);

24、井下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中有17采区相关内容,应更新为11采区相关内容;

25、11采区地质说明书中预计正常和最大涌水量使用的渗透系数引用数据有误,需重新核对、计算;

26、11采区地质说明书未将采区范围内的封闭不良钻孔进行汇总、评价;

27、矿井充水性图中部分断层文字标注颜色为红色,应为黑色;

28、《矿井2021年防治水计划》物探工程内容应明确次数及资金。

五、应重点关注问题

1、XX工作面前后运输机均下滑,造成机尾割不透,需抓紧时间调整;

2、东大巷煤柱工作面上顺槽开口处断面跨度较大,应加强顶板支护;

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在部署2006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时提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将从煤矿整治延伸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对到去年12月31日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35842个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民爆器材企业立即予以关闭 。

去年,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国家安监总局下大力气抓了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两个攻坚战,累计停产整顿煤矿1.2万多处,关闭5000多处,有力地推动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将加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交通运输和消防等行业的整治。

安监总局将首先从安全许可、市场准入着手。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这些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企业要一律关闭。首先是吊销所有的证照,其次要停供电、停供原材料、停供其他公用工程,要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为防止有的地方拖延关闭工作,安监总局要求吸取煤矿整顿关闭的经验,不能等到最后一天再统计上报关闭名单,各省要分批把名单报上来,严格按计划实施。

(中国安全生产报)

中国将制定国家控烟规划

中国将制定国家控烟规划,积极稳妥地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国将对烟叶征税,不允许新设立中外合资卷烟生产企业,不再新建卷烟厂,对现有烟草工业企业加大联合重组。 中国常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沙祖康大使7日在日内瓦举行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首次会议上作出上述表示。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2003年5月通过,并于2005年2月正式生效。截至目前,已有113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中国青年报)

煤矿行业面临“人才荒”

日前,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在京召开的煤矿主体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上,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指出, 我国煤矿主体专业人才面临严重匮乏的形势亟须改变。

孙华山强调,当前煤矿行业面临着人才总量不足,人员严重短缺;原煤炭院校地矿类专业萎缩,招生和到煤矿就业人数大幅减少;人才流失严重等等一系列问题。这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针对煤矿主体专业人才面临的严峻形势,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快主体专业人才的培养:一要扩大地矿类专业招生规模;二要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三要加大奖学金等政策支持力度;四要强化职业教育;五要加强煤矿主体专业学校建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工人日报)

低瓦斯矿也要上监测系统

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谈到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时强调,今年起低瓦斯矿也要装备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

我国的煤矿绝大多数属于低瓦斯矿井,约有近两万处。但低瓦斯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屡见不鲜。统计显示,2005年发生的39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事故中,低瓦斯矿井有18起,占特大瓦斯事故的46.2%。

低瓦斯矿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就是思想麻痹,认为是低瓦斯矿,不会发生瓦斯爆炸,或者发生爆炸事故的概率低。或不设瓦斯检查员,或瓦斯检查不认真,或停风后不认真排放瓦斯,或风量不足不加以解决,或管理不善等等。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去年瓦斯事故的分析,在2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停风引起的瓦斯积聚12起,占44.4%;风量不足引起的5起,占18.5%;通风系统混乱引起的8起,占29.6%;其他因素引起的2起,占7.5%。

目前全国5200多处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全部装备了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67户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重点煤矿有66户实现了企业内部联网,95个重点产煤县(市)有69个实现了县域联网。

(中国安全生产报)

2005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2.7万人

国家统计局近日的《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呈上升趋势,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则有所下降。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7人,下降18.5%;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2.81人,下降8.7%。

报告指出,2005年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42亿元,比上年上升27.4%。全年共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8.54起,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 .5亿元。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2.7万人,比上年下降7.1%。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70 人,下降18.5%;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10万人死亡人数为3.85人,下降6.8% ;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2.81人,下降8.7%。

(经济时报报)

日本制定富士山喷发应急预案

日前,日本公布了一项应急预案,以防该国最高山富士山喷发。

日本气象厅称,自公元781年以来,3776米高的富士山至少喷发了16次,最近一次喷发是在1707年。富士山是日本20座活火山之一。

专家曾说富士山只有中等程度的喷发风险,但气象厅已经在山体周围设立了15台地震仪、3 台测斜仪和8台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器,以便夜以继日地监测富士山的火山活动。

据报道,这项应急计划概述了涉及三个阶段的疏散行动。喷发三个小时内就会被岩浆覆盖的地区将首先疏散,而距离富士山较远的地区将紧随其后进行疏散。一旦出现喷发危险,救援人员会立刻将老人从所有危险地区疏散。

富士山位于东京以西100公里处,而东京的人口约占日本1.27亿人口的五分之一。日本政府曾表示,富士山喷发会造成高达2.5万亿日元(约合210亿美元)的损失。(中国青年报)

北京酒后驾车每星期死一人

据北京市交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市共有180起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在事故总数中占较大比例。去年每个星期就平均有至少一人因酒后驾车死亡。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车祸致死的首要原因。

(法制晚报)

青海组建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总队

青海是一个地震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他灾害也呈现日渐增多的趋势。省政府审时度势,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和“养精兵”的原则,决定以全省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组建全省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总队及分队。鉴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为全省地震多发区和资源开发重点地区,决定在德令哈市和格尔木市分别组建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分队。其主要职责是以消防为主,同时承担除矿山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外的地震、工程建设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青海省政府要求,全省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总队在今年2月底前组建完毕并挂牌。各州、地、市于今年上半年完成组建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分队工作。海西州德令哈市和格尔木市两个应急救援分队于今年年底前组建完毕。

(工人日报)

深圳推行环保公开忏悔和承诺制

近日,深圳多家媒体刊出了一家排污违规企业的“悔过书”,“悔过书”中就这一“祸及子孙万代的行为”向公众做出了忏悔,并且做出了环保承诺。深圳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推行违规企业公开忏悔和承诺制度后,环保收效十分显著。据悉,深圳市规定污染企业在被吊销排污许可证后,必须在公开做出守法的承诺后方可申请恢复排污。

据悉,这一忏悔和承诺制的构想最初来源于美国。在美国,企业在环保上违法要向公众进行公开谢罪,并要写忏悔书,甚至有可能坐牢。深圳市借鉴了这一经验,并根据深圳市的实际情况推出了这项制度。

这一制度并不仅限于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开忏悔,而且还要由企业的法人代表带领该企业的员工,进行一次环保公益活动,例如植树、捡垃圾或者组织市民参观该企业的环保设施等。

(北京青年报)

加强安全管理硝基苯及苯胺行业

日前,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吸取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事故教训,国家发改委在调研分析后,要求采取措施加强硝基苯及苯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国内苯胺行业发生的事故,主要是硝基苯生产单元引发的。我国硝基苯生产工艺大多相对落后,若控制不好,易引发爆炸。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发展改革委提出如下要求:采用落后工艺的硝基苯和苯胺生产企业要尽快进行技术改造,国家将尽快研究制定技术导向政策,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尽快改造落后工艺,消除安全隐患;硝基苯和苯胺生产企业要坚持上岗培训和实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和规程,关键部位要实行多人检查复核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要立即整改。(中国化工报)

我国将建立电力安全应急机制

日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尽管2005年电力安全生产保持总体平稳的态势,但电力安全生产依然面临严峻挑战,我国应尽快建立安全应急机制。

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柴松岳透露说,我国已经颁布了《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还成立了以电监会主席为组长的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领导小组。

电力企业按照加快建立和完善电力安全应急管理机制的要求,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预案、电网黑启动预 案和防止重要城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研究、编制和完善工作。二是重视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联合反事故演习工作,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理、应变的能力和应急响应速度。同时,要重视重要用户和应急响应速度。同时,要重视重要用户及场所保安备用电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问题, 并要求特别重要用户配备必要的应急电源,最大程度减少停电损失。

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一、明确奋斗目标

目标明确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意见》为全面加强我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了具体和可行的目标,这一目标定位为“经过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总体上说,《意见》提出的全省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的目标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从我省的情况看,2009年我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81、全国为0.89,我省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1.87,全国为2.40,两项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总体趋势看,我省的这两项指标将继续保持下降的态势,经过5年的努力,可以达到全国的先进水平。而2009年我省的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29、全国为0.2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我省为4.37、全国为3.63,两项指标还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从2005年以来,我省这两项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逐年缩小,越来越接近。在未来几年内,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将保持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态势,经过5年的努力,这两项指标应该可以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为解决一些地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排位偏后、频繁调换、协调力度不够的问题,《意见》从以下3个方面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规定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要求县、乡两级政府安委会主任要逐步调整由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担任,并加强对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专业性、连续性。

三、突出责任落实

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只有责任落实,工作才能落实。《意见》进一步从3个层面强调责任的落实: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除了《通知》中明确规定的各项规定外,《意见》特别要求建立企业等级评定滚动机制,继续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高、C级抓整改、D级挂牌督办的要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对确定为C级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暂缓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对确定为D级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相关部门暂扣相关证照,取消所有项目审批及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突出技术操作规程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按照不同的岗位及工艺分别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修订。对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爆破、临时用电、高空、水上、吊装、检修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煤矿、非煤矿山地采企业应进一步规范采掘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审批”,同时要求企业加强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二是突出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落实。《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三是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约束与责任追究力度,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硬约束”。《意见》除了体现《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外,明确规定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2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乡(镇、街道办)政府和县(市、区)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追究县市区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源头管理

源头管理是落实预防为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关口。《意见》从6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管理:一是强化建设项目审批部门的责任。要求建设项目核准(审批)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情况及时通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二是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要求新建的铁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港口、码头、渡口及其他重点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有效落实“三同时”措施。三是对有关建设项目的准入做出规定。新、改、扩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周边相关单位或设施安全的,应当主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四是对于地面挖掘作业的安全保障做出规定。在城区地面实施挖掘作业时,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道、线路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五是对于新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集中区做出规定。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加快推进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步伐。六是制定安全生产技术地方标准。《意见》要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根据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地方标准。

五、重视技术保障

《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强制推行先进技术装备的行业领域范围,充分发挥技术在保障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在《通

知》的基础上,我省增加了以下要求:一是要求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校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于2012年全部完成。二是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安装自控联锁、自动报警和紧急停车装置,于2012年完成。三是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全部实行液压锤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适宜采用中深孔爆破的非煤矿山全部实行中深孔爆破、地采矿山全部实行机械通风并完善通风构筑物。库容达三等别以上的大型尾矿库,以及下游3公里影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和10人以上常住人员村庄的四、五等别尾矿库,必须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于2013年完成。四是冶金煤气企业应设立煤气救护站,配备专业人员、救援设施及特种作业器具,严格按规范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测报警装置,为作业人员配备携带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和通讯联络工具,于2011年全部完成。五是对《通知》中提出的“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我省的《意见》明确要求“44.1千瓦(60马力)以上的渔船要安装防撞(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于2012年全部完成”。

六、加快应急建设

应急管理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意见》对加快推进我省企业应急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基础建设。要求企业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实时监控和管理系统,实现与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联网。企业应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二是加强各级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2011年前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生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公安消防和大型企业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2012年前在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县(市、区)建立满足需要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三是加快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要求2012年完成省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设区市及重点县(市、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2013年实现全省市县区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

七、注重政策引导

政策引导与激励是《通知》及《意见》在安全生产制度设计上的重大突破与创新。《意见》从以下方面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进给予引导、激励。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领导年薪及员工绩效工资挂钩制度,加大高危企业相关人员的奖惩力度。二是实行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三是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安全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定向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班组长建设,完善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四是在政府扶持企业技改的资金中,对符合安全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予以资金倾斜。五是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以及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荣誉称号,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合理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奖励经费,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奖励。

八、提升监管能力

《意见》在促进我省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的提高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加强队伍及监管网络建设。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机构编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与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乡镇(街道)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与当地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确保必要的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村居、社区应当确定安全协管员。二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在2012年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三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发挥社会专业技术力量的支撑服务作用。

九、推进管理创新

《意见》针对我省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多、安全生产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的实际,要求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一是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要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管理和指导,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服务购买等方式,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其代为履行部分工作。二是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的企业中安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并明确双方的相应责任。三是提高渔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要求44.1千瓦以上的渔船推行公司化、协会化管理模式。四是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对台交流合作机制,拓展闽台安全生产合作。

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党政领导职责

1.镇长王世德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委书记颜家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3.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霍修菊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国土、建筑系统及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土地复垦拆迁安置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胡松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宗教场所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安全及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5.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工业企业、中小学校、广电、卫生院、网吧、文化娱乐场所、校车安全及其它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校车安全、工业企业、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6.副镇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交通、新农村规划与建设、农业、农机、水利、防汛、森林防火、供电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7、副镇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集镇与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机关后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安全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镇安全生产成员单位(部门)“一岗双责”职责

(一)镇党政办

1、负责把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驾护航。

2、组织实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严格执行统一规范、统一审查、统一制度;

3、协调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4、代表镇政府负责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5、负责全镇重大安全生产会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

6、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宣传工作。

(二)镇纪检监察办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对安全生产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镇属各部门和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

2、受理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与控告;

3、参与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落实责任追究;

4、参与对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镇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镇安监所

1、组织制定订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指导和督促全镇单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承担镇安监所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职责是:组织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组织全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依法行使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能;对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镇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5、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查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评价,并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7、依法监督全镇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查处违法行为;

8、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即工矿商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9、依法监督检查镇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病防治、非煤矿山、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项。

10、承办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国土资源所

1、负责做好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等变更时的安全工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必须同时考虑安全问题;要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地质条件,对建设项目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进行安全性预评价;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等21项制度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察;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乡)规化法》的规定,做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时的安全工作,坚决打击非法建设;

4、在制定中长期城乡规划和审批具体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地质条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从源头上堵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负责街镇道路挖掘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征得交警部门的同意;督促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

6负责街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负责街镇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7、规范建筑市场,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

8、组织开展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9、指导建筑行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组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镇建筑行业的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五)镇农办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和森林自然保护区的防火安全监督检查;

2、组织全镇农业、林业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制定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全镇农业、林业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农业、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六)镇电灌站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镇内水利设施(水库、山塘、水电站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病、危、险山塘水库的管理,防止决堤、垮坝事故的发生。除泄洪特殊需要外,开闸泄水必须兼顾上、下游船舶、房屋、农田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负责全镇水利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汛期水利安全大检查;

3、制定重大汛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水利设施、水利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七)民政办

1、负责做好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灾情的救灾抚恤工作,负责拨款、社会捐款(物)的接收、分配等工作。

2、负责镇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

(八)派出所

1、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

2、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项,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指导、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并实施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暂停许可供应炸药、雷管、导火索等民用爆炸物品;

3、在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道路交通、火灾和爆炸事故的抢救,维护重特大事故现场安全秩序。组织或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4、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小商品市场、宾馆、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5、参与对各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6、负责制定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在遭遇暴力抗法行为时,应及时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救援。

(九)供电所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4、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负责电力高压线路、小水电站、变电站的防雷减灾工作;

6、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企业停止供电。

7、负责组织全镇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十)中心校

1、组织制定全镇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上述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法制宣传教育;

2、督促和加强对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3、加强对学校在开展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安全监督,确保学生安全;

4、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活动;

5、严禁学校将校内场地出租作为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6、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火灾隐患。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保证每学期安全教育不少于3课时;

7、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组织制定防震减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把防震知识列入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

8、负责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协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并参与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学校的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10、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十一)镇卫生院

1、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未采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院依法查处,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

4、负责核查《食品卫生许可证》,重点监督检查饮食行业的食品卫生状况;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救护;参与全镇医疗卫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和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工商所

负责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要件的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要依法督促其办理手续。并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

三、村居职责

村(居)安全管理工作由村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协管员负责落实。各村(居)安全协管员建立并完善各村(居)的基础数据台帐,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负责协管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个企业一档”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安全管理数据库;督促、帮助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协助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重点安全隐患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网格内企事业单位、烟花爆竹、在建项目、居民小区、交通道路、河道、塘坝等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和在建项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施和器材配置的完好情况,以及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用气是否规范等;全面收集安全隐患信息,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上报镇安委会;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四、“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

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安全领导组成员单位责任人,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村(居)属地企业一年内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或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即对该村(社区)实施“一票否决”,该村本年度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五、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成绩突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给予通报表彰或奖励。

2、对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整改事故隐患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

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今天,本人受曾路明县长和钟振宇、陈小杰副县长委托,主持召开全县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全县消防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研究部署我县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刚才,县安监局局长叶夏鸣同志和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刘南安同志分别传达了全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精神;叶局长、县公安局的范云光副局长和刘大队长还结合部门的实际,分别通报了全县1-10月份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了部署。讲得都很好,很客观,很有针对性,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此次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下面,我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刚才夏鸣同志通报今年以来我县各类安全事故的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来看,四项控制指标均比上年同期呈上升趋势,死亡人数已经突破了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全年事故死亡控制指标。特别是今年第三季度,接连发生了几起事故。“7·04”黄塘建筑施工工地2死5伤坍塌事故、“7·14”宝山铁矿4人死亡较大事故、“8·13”南岭镇王告村2人死亡民宅火灾事故、“8·27”柏埔镇东方村农网改造工地1死2伤触电伤亡事故、“9·30”瓦溪镇四联路段两车相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的较大交通事故。这些事故的接连发生,教训十分惨痛,给个人和家庭、给企业和社会都造成了极为严重而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同时也表明了我县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非常严峻。

反思今年以来我们的工作,应该说,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召开的会议、下发的文件、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都比往年要多,仅安全生产基金,县财政在预算中就安排了100万元,并在各镇设立了安监站。各镇、各部门和各企业(业主)也作了较大的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为什么我县还是接二连三地发生安全事故呢?这只能说明我们的认识还不到位,措施还不够有力,工作还做得不够有效,还存在较多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七个方面:一是各镇、各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的程度和领导的力度不够;二是责任意识不够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抓安全工作的作风不深入、不扎实,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工作落实差;四是缺乏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意识,风来抓一阵、风过就停止的“一阵风”现象较突出;五是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企业业主“重效益、轻管理,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普遍存在侥幸心理,麻痹大意;六是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执法力度不大;七是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不够,群众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以上这些问题,都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归根结底就是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不落实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是我县几起事故发生,造成我县安全生产面临非常严峻形势的主要原因。因此,各镇、各部门、各企业务必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和增强“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和“不出事就是本事”的意识,始终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和松懈思想,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秋冬季节是生产繁忙期,也是事故高发期。11月8日,省召开了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接着市又召开了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各镇、各部门、各企业务必要增强忧患意识,按照省市会议精神和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全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学校、锅炉和压力容器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用铁的手腕整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的收尾工作,做到“事故高发期事故不高发”,努力实现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一要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既是重点又是难点。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和“抓道路,防特大;抓重点,保下降;抓落实,压势头”的工作思路抓住交通管理、交通设施、交通意识和事故处理四个环节,巩固“治超”成果。要加大对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校车和农用车的安全整治。抓紧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切实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此外,要加强对古竹榄溪、江口和临江码头船只的检查,严禁“三无”船只参与各种营运,确保渡口、渡船的安全。

二要继续抓好非煤矿山的排查整治。市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非常重视,抓得很紧,专门组织各县区到江西赣州参观学习考察,接着又组织由市党政领导挂帅的督查组到各县区现场检查。刘小华市长对矿产资源的整治提出要“铁腕整治、敢于碰硬、铁面无私、六亲不认”。由此可见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和态度。我们要按市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强力措施,铁腕整治,确保抓出成效。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全、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矿山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决不手软;对已排查出来的非煤矿山隐患,要切实抓好跟踪整改落实,以巩固今年以来特别是今年6月份以来的整治成果。

三要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监控工作。要督促指导有关企业继续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对重大危险源,有关单位要每天一查,主管单位要每周一查,综合监管部门要每月一查,并记录在案,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及时报告并及时消除。对前段时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出来的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督导,加强检查,督促各类相关企业认真搞好自查自改,彻底清查事故隐患,不留死角和后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切实按照“指定部门、挂牌督办、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的原则,切实抓好整改。

四要继续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县政府与各镇、各有关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工作目标和任务。各镇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和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要严格贯彻“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办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把农村消防安全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范畴。按照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一五”规划》(粤府办〔2006〕68号)的要求,中心镇要在今年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古竹镇已依托派出所建立了兼职队,蓝塘和龙窝两个镇要加大力度,务必在年内建立兼职队,其他条件较好的镇、村,也应该考虑成立专(兼)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努力构建纵贯城乡的社会化消防控管体系;各镇要把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村庄整治到哪里,消防建设就跟到哪里”,切实提高农村防火灭火水平,全面提高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除加强对本系统的消防工作监督管理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发证规定,对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不准发给相关证照,超出法律规定已发放的,要及时清理和整顿,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变更或吊销。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职权,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做到隐患必除,不留后患;要统筹兼顾,抓住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时期以及重要时段的消防监督管理,从根本上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执法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一是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不管有什么背景,都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二是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手软;三是对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铲除,决不放过。工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发放证照的前置条件;综治办要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县政府将对照《责任书》,定期对各级政府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实施考评,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消防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奖惩分明。

五要继续抓好建筑施工的监管。秋冬季节,历来都是建筑施工的黄金时期,也是易发生建筑施工事故的时期。从近期县对全倒户重建工作检查的情况来看,普遍反映建筑师傅难请的问题,表明当前全县在建工程多、建筑施工繁忙。各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吸取“7·04”黄塘建筑施工工地2死5伤坍塌事故血的教训,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对城乡建筑工地特别是无图纸、无规划、无报建、无监理、无资质等“五无”工程的整治;规划建设部门要对在建工程在企业施工资质、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以及工程监理、施工现场、吊塔提升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严防建筑施工事故发生。

六要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的专项整治。近段时间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有所抬头,从非法渠道进货现象时有发生。县禁燃办也对此作出了专门部署,加大了打击力度,并在短时间内在蓝塘、附城、乌石、瓦溪等镇所在的区域截获了价值20多万元的“私炮”,由此可见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突出烟花爆竹运输、销售两个环节,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行业的监管,县安监、公安、供销、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坚决查禁、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网点,确保市场经营安全有序。

七要继续抓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7·14”宝山铁矿事故本是1人死亡最后却导致4人死亡的较大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该企业没有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缺乏应急救援能力所造成的。因此,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未制订事故应急预案的企业抓紧制订;对已有应急预案但不完善、应付式的企业,要督促他们重新修订,加以完善。各部门要组织、督促企业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从而提高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增强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出成效

今年初,县政府与各镇和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会后,县政府还将与各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转变作风,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镇、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镇、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深入查找本镇、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加大投入,严防死守,做到人员、经费、措施、督查、事故隐患整改“五到位”,坚决遏制一般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县政府已制定了《****县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即将下发到各镇各部门。今年的考核工作,县政府将专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各镇实行全面、严格的考核,请各镇高度重视,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并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具体岗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排查、监控和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制定完善的事故抢险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抢险自救能力;要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要加大安全投入,确保人员到位、费用到位、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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