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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规范 煤矿安全 法宝
煤矿生产过程中,煤矿工人整体素质不高,自觉性差、随意性强,没有规范化、标准化意识,操作中不按程序、规定、规程操作,从而导致潜在事故的存在,甚至引发了一些事故,所以本文认为规范岗位操作对于减少事故发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1 岗位操作规范的重要性
日本企业在上世纪60年代后快速崛起,并创造了一系列的企业神话,比如横扫英国的摩托车业,超越德国和美国的汽车工业,抢夺德国和瑞士的钟表和光学仪器市场,打击美国在钢铁、造船和一般电子产品上的传统优势等,这与日本企业严格、严谨、认真、细致、科学、务实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密不可分,而严格岗位操作规范是实现这种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的一个重要工具。
所谓岗位操作规范就是让各个岗位上的员工在操作过程中,清楚明白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允许什么禁止什么,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接受什么拒绝什么,禁止什么提倡什么等。
在企业内部,如果各个岗位上的员工规范性不够,标准化不够,程序性不够的话,是难以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和确保优质的产品质量的,对于煤矿企业来讲是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数据表明,90%以上的事故都是责任事故,都与人的因素相关,更确切地说都是因为人的不按规范操作、不按程序操作、不按标准操作造成的。比如有的人为了少走几步路,违章蹬钩造成事故;有的工人在生产中为走捷径,从高速运转的机器上跨越,结果被卷入设备受伤等。
2 反思现状
在一个企业内部,企业的员工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生产是员工最基本的行为准则,通过明确操作规范,让员工树立安全意识,清楚操作的规范化是降低事故的有力保障。分工不同,岗位不同,那么操作规范就会出现差异。但是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这是预防事故的最佳途径。结合煤矿企业自身的工作岗位和操作规范,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
①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是不是都有岗位操作规范呢?②如果没有,那么和安全密切相关的重要岗位有没有岗位操作规范呢?③已经制定的岗位操作规范合法吗?合理吗?明确吗?能保证安全吗?④每个岗位上的员工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了吗?任何的回答都是苍白无力的,大大小小的事故和血的教训已经告诉了答案。
3 应对之策
煤矿企业需要做的除了依照法律、法规、条例制定相应的岗位操作规范和标准外,就是改变职工习以为常的违章操作行为,即从不规范操作改变为规范操作,从没有程序性改变为按程序操作,从不安全行为改变为安全行为。员工行为改变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具备应知和应会,也就是知道什么行为需要改变、如何改变;另一个是员工有改变行为的意愿:一是出于自愿,而非督促;二是了解行为的结果及改变的好处,而非被动的授受;三是了解自己的职责,明确工作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工作、营造强势的安全文化氛围和建立有效的职工安全奖惩机制是改变职工不规范操作行为的关键。
3.1 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工作
安全培训是企业一项基本工作,培训的形式、内容、对象也多种多样,但培训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如熟知的不能熟用,能熟知熟用的侥幸心理严重,违章次数不减,蛮干现象依然存在,隐患在眼前却无动于衷等。如何通过培训达到改变职工不规范操作的行为?本文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3.1.1 培训方法
在通常情况下,企业安全培训的对象是一线操作工人,这部分人学历较低、整体素质不高,在培训时不能只出文字、只提要求、只讲规范,而要采用简单明了、浅显易懂、科学通俗的方法,利用多媒体、课件、图表、数字、事例、报告会等形式,选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室内与现场相结合、模拟与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从操作的步骤、程序、规范、关键点等方面着手培训,这样可以让员工比较轻松的具备应知应会的知识,还能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有章可循。
3.1.2 培训内容
通常的培训做到的仅仅是让员工知道应该做什么、如何做,怎样做是正确的、怎样做是不规范的,怎样做是安全的、怎样做是不安全的,也就是应知应会的培训,这是培训最基本的内容,但是远远不够的。
在培训中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要让人知道和理解不按章操作存在的那些危险因素、危险点、潜在事故,事故发生后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什么影响,会给工友带来什么伤害,会给班组、队组带来什么损失,会给企业发展和社会带来哪些后果。这样的培训可以通过故事、事例来讲解,身边发生的事件应该是最好的教材。通过这样的培训会可以让员工从内心和意识上彻底摒弃坏的习惯,养成好的作风。
3.1.3 培训时效
教育、培训是一个辛苦而又漫长的过程,因为每个人都有“衰减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会从时间上、内容上、行动上对规范操作大打折扣,会重犯“老毛病”。所以培训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循序渐进、不断突破,要做到随人、随时、随地、随事培训,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素质,确保安全。这样的培训也是符合安全文化演变过程的,即:自然本能(反应期)——严格管理(依赖期)——自主管理(独立期)——团队管理(互赖期)。
3.2 营造强势的安全文化氛围
安全文化是影响员工意识、态度的工具,营造强势的安全文化氛围对于改变员工不规范操作行为有重要推动作用。
2008年11月20日,安监总局一口气公布了81个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最后两个是关于安全文化建设的,分别是“AQ/T 9004-200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和“AQ/T 9005-200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这两个准则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将企业文化建设列入行业准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安全文化的重视,也体现了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推动作用。
企业安全文化是通过氛围来表现的,氛围也能反映出企业安全文化的强弱。氛围的力量是不容低估的,要让安全文化氛围成为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从三个方面说明安全文化氛围的作用:
3.2.1 视觉渲染
通过标语、看板、演讲活动、广播、漫画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宣传企业的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以及安全文化、安全精神和安全理念,譬如“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和谐”、“安全就是幸福”等,通过宣传使员工认知和理解其内含,并自觉地应用在生产中,严格按照岗位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3.2.2 亲情感化
让员工的家人和亲属参与,用亲情感化,给安全生产注入强大的力量。如果每个员工的家里都有一本事故案例,他的家人是不是会时不时地嘱咐两句呢;如果每个队组的投影里滚动着员工的全家福,员工上班时是不是会小心很多呢;如果就像学校开家长会一样,我们也开个“媳妇会”、“孩子会”、“父母会”,员工会在生产中野蛮操作吗?
3.2.3 团队约束
树立和明确队组、班组是企业安全的主体,经常开展一些具有影响力、声势浩大的安全活动,并形成竞争机制,将基层自觉搞安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增强基层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意识、安全意识,形成一人违章众人帮、一人犯错众人纠的安全局面。
3.3 建立有效的职工安全奖惩机制
员工的操作行为还必须用有效的奖惩机制来引导和干预。
我们企业应该编制安全制度,明确什么行为是安全的,什么行为是不安全的;什么行为将得到奖励、奖励多少,什么行为将得到处罚、处罚多少;什么是一般性违章、如何处理,什么是严重违章、如何处理;什么样的员工应该晋升,什么样的员工应该清退;什么样的员工可以评先进,什么样的员工需要再教育等。用严格的制度和明确的标准促使个别员工纠正不自觉的行为,即习惯性违章和不良工作习惯。
4 结语
制定岗位操作规范、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工作、营造强势安全文化氛围、建立有效的员工安全奖惩机制,这四项都是需要我们经过长期的、辛勤的、反复的、深入的开展的工作,这也应验了“安全没有捷径”这句话。
当然任何工作,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都不可能一步到位。对于员工岗位行为规范工作,也要结合煤矿企业实际,从井上到井下,由简单到复杂,从职工易于接受和易于做到的问题入手,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反复抓、抓反复,切忌全面开花、没有重点,忽紧忽松,不切实际。
参考文献:
[1]杨荣生.当前安全形势下的煤矿安全培训[J].能源与环境,2005(03).
目前,由于在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宣传工作开展不到位,很多地方在宣传工作上所使用的方式过于传统,宣传对象过于单一,并且很多时候都是应付了事的走过场,致使农机使用者缺少必要的知识与技能,从而使农机使用者在使用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为农机生产埋下了安全隐患。
2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的途径
2.1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要求做到以下3点: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是要掌握农机使用的基本信息。这就要求要根据当前农机使用的数量进行统计并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轻重进行划分,从而完善相关的法规;做好相关的控制措施,根据安全隐患的发展特点严格把关国家在生产农机时的质量与性能,以确保从根源上杜绝隐患的发生;要确保相关法律政策的实施范围与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私有农机的管理。
2.2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
2.2.1要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力度由于我国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开展较晚,致使遗留问题与新问题并存。因此,这就需要不断的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确保抓住安全隐患问题的重点,找到管理工作中的弱点,从而不断地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2.2要做好农机生产安全的防范工作这就要求要建立农机安全预防机制,以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做到有备无患,将安全隐患及时扼杀在萌芽中;与此同时,要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做好关于农机生产安全隐患的应急预案,从而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解决问题,强化管理力度[2]。
2.3完善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只有完善当前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才能确保相关法律制度的落实,从而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管理工作的水平。这就要求当地政府要根据当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要以农民的利益为根本,以保障农民人身与财产安全为己任,不断的强化自身的管理能力与管理水平,并在加大对农民安全教育的同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根本上规范农机生产秩序,确保农机生产的安全。
2.4加大相关方面的宣传力度
针对当前农民文化素质不足与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显现,需要不断的加大相关方面的宣传工作,使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能够得到彻底的贯彻,提高农民生产的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这就要求要针对从事农机生产的人员,加大对其的培训力度,从而提高操作者的知识与技能,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性。与此同时,要在加大培训工作的基础上,严格管理农机设备,如加大对年检、挂牌以及驾证等方面的管理,并做到从严治理,确保培训工作能够真正的发挥出作用[3]。
3总结
关键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问题;对策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无可操作性强的法规细则
国内目前除安全生产法之外,再无其他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界限模糊。没有可操作性强的法规或细则,很容易出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无抓手、内涵把握不准确等问题,从而导致工作中出现出力不讨好,甚至被误认为是在“推诿”的现象。
1.2无清晰的工作职责界限
监管界限不明导致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时,相关部门有时候很难清晰地界定各自的职责,或者是明确各部门具体负责的事务。这方面主要表现在:没有清晰明了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本应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与处理的工作最终归于安监部门来解决,使得安监部门承担了很多不归其监管与承担的工作。
1.3无相匹配的综合监管权威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着保障安全生产的重大责任,但却没有与之对应的综合监管权威性与地位。这易出现综合监管责任范围相对较大,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权相对较小、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等现象。
2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对策
2.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有法可依
2.1.1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有较为独立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标准,有与各行业(领域)专业相适应的监管队伍。安监部门具有综合性、协调性以及权威性的特征,为提高安全工作效率,发挥整体优势,可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如联席会议、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2.1.2制订操作性强的细则或标准,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有规可依。加强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制定安全生产条例和实施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及行业标准等,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规范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及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2.2明确职责,厘清关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各地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监督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明确安监部门与有关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各自的职责、工作范畴,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2.1坚持“三要三不要”。“三要”分别是:认识要到位,履职要到位,落实要到位。认识要到位指的是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升自身责任与危机意识。履职要到位是指工作必须认真严谨,不可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和粗心。落实要到位则是需要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能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部门出台的管理措施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生产中的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适时性及针对性的调整,组织、领导、实施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三不要”分别是:工作上不要缺位,不要越位,不要错位。不要缺位是指该管的事要管好管实,做事前先思考、策划,把握时机主动出击,而非被动应付。不要越位是指不越权,按权责办事,落实“两放”。不要错位是指不能取代其他部门所承担的监管工作,注意保持各个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独立性。要突出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越权干涉其责任范围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2.2.2树牢观念,认真履职。安监部门要始终牢固树立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综合监管工作的观念,找准自身位置,认真履行好综合监管的职责,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全局、普遍、倾向性的问题,需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从而帮助政府部门及时有效的地解决问题;对于政府部门出台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以及方针,需要及时进行贯彻落实,同时根据实际生产的特点、实际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适度的调整,务必保证管理方针、措施能够满足当地安全生产的需求;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性政策的制定及出台,并将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规范;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任何问题进行协调处理,成立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要做好带头引导作用,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便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事故报告及安全生产的信息等工作;对相关部门承担的监督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尤其要做好重点行业及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行为严格处置。
2.3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水平
2.3.1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比如尝试出台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方法,在企业及安全监管人员甚至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中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通过考核表彰优秀单位与个人,并以全部或是部分扣除风险抵押金的形式处罚出现事故且事故超标的单位。风险抵押金制度能加强各级管理部门及各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责任意识,提高安监干部的责任感及其使命感,带动企业及安监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2.3.2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和企业“黑名单”。安监部门需层层分解安全生产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基层,并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对未达标的政府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对未达标的企业严格实行“黑名单”,通报国土、发改、银监等部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全封闭,通过考核带动及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激发与调动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应真正落实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以月促季、以季促年,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
3结束语
随着国内信息化进程的加快,还可对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网络化管理,建立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的安全责任体系,使隐患的治理与重点部位管理责任更加明确,动态监管隐患的治理和重点部位的管理,构建安全生产网络化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降低事故发生率。
作者:苏永春 单位:福建省南平市应急救援中心
参考文献:
[1]彭璨.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对策研究[D].湘潭大学,2011.
[2]庄燕.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问题及创新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3.
[3]陈东君.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4.
关键词:安全生产;电力;管理
中图分类号:X92 文献标识码:A
作为国民经济前进的基础,电力企业必须保证其生产的安全性,以此保证经济效益的有效提高。为了保证电力企业生产的安全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电力企业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生产的首位,以安全作为获得效益的前提,精益求精,安全稳步的向前发展。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素养,树立安全意识,明确安全生产同促进发展之间的关系,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 电力安全生产概述
1.1 安全生产内容。所谓的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依照标准的秩序以及在符合安全条件下的操作,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上网以及设备损坏,从而提高电网运行的稳定性,保证职工的生命健康安全所采用的措施以及活动。从而围护电力系统发电、送电、变电、配电、用电的正常稳定。
1.2 安全生产范围。电力生产包含了发、送、变、配、用等环节,同时还包括了电网生产的安全内容;另外基本设施的建设、生产安全以及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活动的生产安全都属于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范围,即火电、水电、送电、变电等的施工安全。
2 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
2.1 理念的创新。目前的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已经得到电力企业的广泛关注,在新形式、新理念下,必须牢固安全理念,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作为基础使命,一方面针对生产中的安全问题以及管理措施必须严格纠正、坚决杜绝,以认为本,将人的健康以及生命安全保障作为生产的前提,不断提高电力企业自身的能力,更好的应对突发时间,并在更加复杂的局面中赢得发展空间。积极主动的开展安全创建活动,在企业的发展中转变原有的生产管理理念以及方法。做到管理工作向着以人为本转变,将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到所有工作的首要位置;做到预防为主,对安全事故的处理由原先的被动转变为现在的主动,将日常管理预防作为工作重点,将隐患和安全问题扼杀在摇篮里;做到管理工作从理论向实质转变,落实隐患的治理以及预案工作;优化管理制度,杜绝松严不一的管理作风;做到管理的科学化,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技术含量以提高安全防范效果。
2.2 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健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体系的基础,管理不是个人的事,也不是某一个生产环节的事,需要全体的配合,需要人人负责。所以在企业内部想要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责任制度,具体到人、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坚持治本原则,将应对措施以及日常的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对事故以及安全隐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处理,提高电力系统整体的安全性能,以此保证生产安全水平的有效提高。
2.3 完善检查制度。一些安全事故大多是高破坏性的突发事故,但是这种事故都会在日常的生产中有所预兆,因此生产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只有保证检查制度完善健全,并加强详查力度,规范研究的进行日常巡查,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摒除安全隐患,就能够有效提高生产的安全水平。
2.4 加强人员培训。人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才能够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质量。通过对管理人员责任心以及综合素养的培训,提升管理质量,并定期进行岗位的考核与监察,确保运行管理人员能够依照安全法规、技能进行操作。
2.5 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电力事业不断进步,电力改革不断深入使得现在的法律法规有些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的电力发展形式以及体制,因此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并且在进行电力相关法律的编制中,电监会应当听取电力企业意见,以实际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以及日常监管力度,将安全作为所有工作的首要内容,保证安全生产有法可依,电力企业有法必依。
2.6 提高监管水平。电力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要认真研究新形式下电力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前,要把维护好春节期间的电力安全生产只需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潜在的风险问题要抓紧解决,努力提高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电力供需紧缺的情况下,要有限保证重点区域、重要用户和居民用电,确保电力的有序供应。
2.7 强化安全教育。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标准化作业反违章,程序化作业防事故”是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宗旨。要在建立企业文化的大框架下,构建地方电力特色的安全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把安全生产的制度、规范和要求融入到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中去,打理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使安全管理得到落实,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8 增强监督力度。细节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关键,也是必须被重点落实的关键。日常管理中必须从细节入手,抓紧每一个细节的监察工作,将每一项安全检查任务落到实处。按照规范流程以及规范要求进行每一步操作;针对常见的事故,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放到工作守卫。保证安全投入能够满足要求,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不断改善基础生产条件,以及生产环境的安全状况,确保各项活动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结语
电力安全生产是实践性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总结探索,积累经验。另外政府也需要从政策上予以配合,社会也要予以支持。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力企业必须在安全监督上予以加强,同时确立严格的奖惩制度,一旦发现事故以及事故隐患,必须严惩不贷,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才能够确保落实生产的安全。
参考文献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最近先后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明确并有效落实全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做到政府依法行政,企业诚信守法,有效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自*年起,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制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单位作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书面承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定职责和义务全面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
二、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和责任
(一)?各镇、开发区、街道都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立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各镇、开发区、街道设立的各类经?济园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安监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园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接受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委会的指导;
(三)?各村(社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安监办),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在本村(社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受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委会的指导。
具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一步落实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进一步明确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分管(联系)部门和行业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以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的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开发区、街道应根据区政府的方式相应签订责任书,并根据《滨湖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锡滨政发[*]21号)规定的职责、责任,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各镇、开发区、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区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区政府及分管区领导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报告。年终时,应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接受上级政府和领导的考核。
四、进一步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属地监督管理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锡政发[*]373号)和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采取分级、属地管理的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为便于集中统一监管,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提出以下监督管理原?则:
(一)?已经?完成改制或转制的原?区属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集体资产已经?全部退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租用集体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挂靠在各资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实行母子公司体制的子公司,或由生产经?营单位对外投资所组建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合资公司,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由其子公司、合资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与其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分公司在同一镇、开发区、街道范围内的,其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仍由设立该分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与其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分公司不在同一镇、开发区、街道范围内的,其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由分公司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在外设立的未经?工商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车间或单元),其安全生产管理仍由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管理。
(二)?区各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未转改制或尚未完成转改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包括租用集体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挂靠在资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仍由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三)?区政府组建的各类投资性公司(集团),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区级层面进行管理,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有关原?则处理。
(四)?除已明确由市管理或代管的驻锡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单位外,无明确管理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市属企业、单位均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直接实行属地管理,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单位暂由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是否下放另定)。
(五)?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六)?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的统计口径与考核,与属地管理的原?则相一致,即列入事故单位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进行统计并纳入考核。
五、具体要求
(一)?从*年起,区政府向各单位、各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和控制指标,向纳入区考核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下发《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有效落实。
(三)?各单位、各部门将纳入本级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向区安监局备案,原?则上不得将实行属地管理后接收的单位逐级下放到村、社区管理。
(四)?实行属地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接受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政府的领导,依法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