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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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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体系

税收征管体系范文第1篇

关键词:研究机构;电子商务;市场规模

一、跨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模型的建立

跨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可以分成三个主要层次,如图所示,第一层是国际间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各方,即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或者个人;第二层是国际间电子商务的监管方,例如国家税务总局下设的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可以构建跨国间电子商务的监管的信息化系统,配合上传统的海关、各大负责资金往来的金融机构等。第三层是跨国电子商务的中间各方,主要包括跨国电子商务税务资金结算中心。

二、跨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模型的分析

(一)国际间电子商务的反偷漏行为

国与国之间由于税收法规的差异以及缺少及时有效的税收沟通,国际间的避税行为极为普遍。近年来以电子商务为载体的避税行为更为普遍,这不仅违法了税收公平的原则,也使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大量流失,并严重影响国际税收秩序。由于跨国电子商务涉及不同的国家主体,具有较高的发杂性和隐蔽性。笔者总结中外文献,归纳总结出以下几点跨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可能存在的避税问题:

1、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跨国企业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设立自己的子公司,利用关联企业定价模式来进行避税。如果这种转让定价行为发生在同一个国家或地区,通常情况下当关联企业的内部价格与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时,各国税务机关都有较为有效的方式方法来进行稽查,也就是税转让定价在同一地区的避税空间有限,但在国际间由于其特殊性还存在很大空间,再加上电子商务的发展,以跨国电子商务为载体的交易更增加了各国税务机关的稽查难度。

2、利用常设机构避税

各国对所得的认定通常是通过登记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或者是所得来源来认定,认定形式拘泥与原则和形式,这些原则和形式也适用于跨国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但很难对它形成有效的约束,特别是在C2C电子商务模式下自行申报缴纳税款的制度,更造成大量的税收流失。

3、利用电子商务的隐秘性避税

跨国电子商务的隐蔽性主要体现在它对税基的侵蚀,跨国电子商务通常经过国际金融机构进行款项交易,较传统的现金交易更难控制,再者电子货币通常数额大,流转快,涉及国际间部门众多而难以追踪。另外在传统的交易模式下,各企业交易会有交易发票,例如增值税通过增值税专票抵扣的方式,整个生产销售流程凭票抵扣,环环监督,税务机关也可以通过抵扣链条对整个生产销售流程进行有效监督。但是跨国电子商务交易通常是无纸化进行,没有任何具有效力的纸质证明,并且由于缺少相应的电子监管,交易记录可以轻松进行修改,因此税务机关很难对跨国电子商务的各个参与方实行有效的监督,加剧了跨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流失。

4、利用各个国家之间税种和税率的差异避税

跨国企业最常见的避税方式之一就是利用各个国家和地区税负的差异来进行合理避税,如在将子公司设立在国际上常见的避税地。随着各国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的日益提升,针对有实体注册跨国子公司如设在国家税务总局避税地名单系统的子公司都会严格审查,如果存在恶意避税行为,税务机关就会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但是跨国经营和电子商务经营结合,增加了隐蔽性更降低了成本,利用网络可以轻易的打破国家和地区之间的限制,电子商务交易虽然是一种电子交易,但它并没有改变交易的本质,但是参与交易的双方可以利用区域间的税率差异来实现隐蔽避税,例如高税率国家的消费者可以通过跨国电子商务来购买低税率国家的产品或者服务,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后,其加大跨国电子商务交易的投入就可见一斑。此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数字化的产品和服务也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按照传统税法的交易形式和性质进行征税,使得纳税人可以规避相应的税负。

(二)各部门职能分析

1、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为跨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式的主要征管部门,是整个系统的核心,与国内的电子商务交易税收征管部门功能类似,负责跨国电子商务涉税事项,本文主要分析了电子税务局的五大核心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已于2015年1月5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称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所以首先电子税务局负责对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强制的实名登记,并按照规定分配给企业和个人,识别号不妨称为,识别号就像是企业和个人的第二张身份证一样不能随意便跟,然后将企业和个人的金融机构的账户与相互对应,构成跨国电子商务交易的基本账户。第二大功能是跨国电子商务交易中涉税税款项的计算。当一次跨国电子商务交易完成后,类似电子发票的电子凭证自动上传到电子税务局的识别系统中,电子税务局可以根据上传的电子凭证获得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例如买卖双方的统一识别号、交易的商品、交易的类型、成交的价格P。再根据识别号判断买卖双方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将计算的税款汇总至相应的实际征收部门。第三税款划缴与电子凭证的生成。买方在支付完成或支付首笔款项时,由电子税务局根据卖方,确定卖方的所在国身份。若是卖方是国内的商户,则代扣代缴相应的税款T划缴入国库,并代开相应的专用电子发票发给支付方;若是卖方是跨国的商户,第一步同国内商户由电子税务局代扣代缴本国的税款入库,生产相应的电子发票作为支付凭证给支付方,第二步将相应的交易数据,如商品价格、包装费、手续费、运费等上传至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实现国际间交易数据的共享,卖方税务机关便可以根据相应的交易数据进行税款的核算。第四电子税务局将跨国电子商务交易的完税报文和商品清单发送给海关部门,作为海关部门核查商品交易与清单是否一致。第五电子税务局可以建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系统。根据每个纳税人唯一的纳税识别号将纳税人一段时间的纳税信用进行评价打分,设置一定的合格标准,对纳税信用不合格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监控。

(2)电子海关的职能:

如上文介绍,电子海关负责将电子税务局共享的完税报文及商品清单与交易实物进行核对。

(3)金融机构的职能:

金融机构主要职能是在接收到买方的划缴指令后,将相应货款或劳务款项信息提交给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再根据收款人的性质,将交易款项信息共享至不同部门。

(4)国际电子商务结算中心的职能:

国际电子商务税务结算中心负责管理国际电子商务纳税人的标识号,并将交易的数据实现国际间的共享。

税收征管体系范文第2篇

关键词: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税收征管审计

一、引言

在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税收征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不够重视,对税收征管审计的结果没有充分利用起来。长此以往,税收征管审计就会成为表面工作,为了更好的了解和利用税收征管审计工作,本文将主要介绍当前税收征管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二、当前税收征管审计的主要问题

(一)民营企业税收征管审计把控不严

随着经济发展,民营企业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而我国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税收征管审计依然处于盲区。民营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偷税漏税问题严重,加之民营企业相关税收监管法操作性不强,造成我国税源大量流失,并且企业中两本账行为普遍,因此,加大了对民营企业审计的难度。

(二)作废发票管理问题在税收征管审计中问题突出

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经常发现很多作废发票,经研究发现税票作废的原因主要有:

第一是延压税款。税收部门当月或者当年的计划税收任务已基本完成,故调整纳税时间,将本月或者本年已发生税额延压至次月或者次年,即将本期已发生税额的税票作废,在下一期重新开具发票入账。

第二是为了增加地方税收收入,故意混淆地方与中央共享税,将共享税种的中央税混入地方税收,维护地方利益,侵蚀国家税源。

第三是违反税法规定减免税款、买卖税款。在审计中,要重点确定纳税审计对象,有针对性的对具体税收行为进行延伸调查,明确某些已作废发票中所涉及税种是否属于政策性的减免税的范围,是否合乎规定的减免税。

(三)税务部门税收管理问题在税收征管审计中问题突出

第一,对于地方和中央共享税,有的地税部门对部分纳税户存在着少征、漏征,或者征收时不按照相应税率征收的问题。有的税务部门为了完成税收计划任务,违反相应法律法规,虚拟税款,或者将来年税收收入并入今年税收中。

第二,有些税收部门的代征代扣手续费的使用和提退并不合规则。有的税务部门加大了提退的基数,并且扩大范围,或者提高了比率,但是这些增加的收入使得用于税务部门自身的建设或者投入经费的比例也是逐年增加的。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国税收的征管秩序,不利于税务部门的廉政建设。

(四)税收征管审计人员对税收征管部门业务流程了解不够

审计人员对审计业务的熟悉程度直接影响审计质量,审计人员对审计业务的不熟悉会使得审计结果不够准确。实践中,税收征管审计人员对税务部门机构设置、职能范围、税收流程、法律法规等缺乏了解,不能很好的掌握相关内容,不利于审计工作顺利的开展。

三、税收征管审计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分析并把握税收征管审计重点

通过深入审计,一是总体上了解税收收入情况,税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税款征收入库情况;二是了解税务部门代开发票的内控制度情况以及代开发票管理情况;三是了解委托代征管理工作情况,是否做到应征尽征,税款及时入库;四是了解税务稽查情况,是否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稽查。在整体把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并制定相应的审计策略。

(二)重视民营企业税收征管审计工作

通过审计,全面细致的收集和整理民营企业税收征管问题并进行分类,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注重延伸审计。对发现的审计疑点进行详细审计,深入纳税户,重点审计。二是充分利用税收征管档案资料。根据企业以前年度税收征管情况结合当前税收征管情况,对比分析企业税收情况,发现是否有无审计疑点。

(三)重视发票管理问题

发票管理是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税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发票管理,能促进企业正确地核算经营成果。税务机关加强发票管理,可以制止企业乱摊成本,做假账,确保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督促企业按照财政、税收法规对其生产经营成果予以反映和核算。这不仅有利于税务机关征收管理,而且有利于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有利于国家在真实、可靠的核算基础上作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

(四)注重培养税收征管审计人员

对审计人员进行专业培养或培训,使得审计人员能够很好地熟悉税务部门相关机构设置、职能范围、税收流程、法律法规等。只有熟悉被审计机构的基本状况及其操作流程,才能更快更准的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税收政策不断更新,税率税目繁多,审计人员应该对相应业务政策变化情况及当前执行的政策做到全面了解和掌握,同时,要对税务部门税务系统软件加强学习和了解,更好的发挥出计算机在税收征管审计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审计质量。审计人员也要懂得相应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的手段对被审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五)充分利用审计结果有针对性的解决当前问题

有的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得出税收征管审计结果之后不能很好的利用审计结果,对审计结果没有做进一步的分析。分析审计结果使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得以清晰明了,为有关部门下一步工作指导提供依据。落实审计结果,需要审计机构树立权威,提高审计人员法律意识以及被审计机构的法律意识,被审计机构要积极的执行审计结果。加强国家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审计结果执行的监督检查。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不能够积极执行审计结果的个人或部门处以免职或罚款的处罚措施。

四、总结

对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有利于各单位、部门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法规;有利于各纳税主体加强经济核算、经营管理,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有关领导部门及时掌握经济发展及税收收入有关情况。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在当前环境下如何更好的发挥税收征管审计工作,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来源尤为重要。虽然目前税收征管审计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但值得庆幸的是国家相关机构、社会相关从业人员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也都通过自己的努力纷纷献言献策完善我国的税收体系、审计体系。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税收征管审计工作一定会开展得越来越顺利。(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小伟. 浅析加强财政税收征管审计的策略方法[J]. 财经界(学术版),2010,11:277-278.

[2]刘颖新. 试论税收征管审计[J]. 现代经济信息,2012,01:171.

[3]胥连碧. 新时期税收征管审计面临的挑战及对策[J]. 审计研究,2002,S1:37-38.

[4]张虎. 巧用数据比对 开展税收征管审计[J]. 税收征纳,2014,04:15-16.

税收征管体系范文第3篇

一,国际工程税务简述

国际工程承包从劳务输出到总承包模式的转变时间很短,以至于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的税法体系都滞后了很多,进而给相关部门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机会,尤其是落后国家和地区更甚。从税法体系上来说本身并不是困难的事情,却是因为无章可循造成税收征管的混乱,给对外承包企业尤其是不熟悉项目所在地征管体系的企业带来税收负担和资金压力,同时还面临着税务风险,进而影响了企业市场开拓的动力和能力。

笔者从经历的非洲、欧洲、美洲,南亚以及中东等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征管体系,力图分析中国对外承包企业所面临的税务环境,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探讨财务处理的合理性。

从国际工程承包的价格体系来分析,工艺设计和设备供货作为发生在中国境内并且通过中国出口报关,在项目所在国进行进口清关的实际情况,出口适用出口国及中国的流转税和所得税体系,进口适用进口国的流转税体系,而不应当适用所得税体系。

工程服务(包括现场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以及调试服务等)作为发生在项目所在国的营业活动,属于来源于项目所在国的收入适用所在国的流转税和所得税体系。中国执行的是营业税体系,又特别明确发生在境外的建筑活动免营业税。

针对以上的活动,无论是非洲、欧洲还是美洲地区,无一例外的征收流转税为增值税和关税,所得税执行按照利润的一定比例征收或者按照核定利润率方式征收。中东地区差异比较大,阿联酋免税,叙利亚执行代扣税,沙特没有流转税等。增值税比例一般在16%到20%之间,所得税税率一般在10%到35%之间。

二、跨国税务问题及双重征税问题的解决

如前所述,工艺设计和供货作为发生在中国境内的活动,其价格在总承包合同中体现出来,项目所在国执行“引力原则”将全部收入纳入所在国征管体系。从流转税的角度分析,因所在国海关已经征收了关税和进口增值税,问题不明显,问题就出在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上。尽管部分国家和地区承认地域管辖权,但是对于合同的执行主体各执一词,造成因缺少相应的税收规定而权力寻租,在这个问题上非洲国家显得非常明显。

中国企业执行合同的模式,目前基本上是采用在项目所在国注册分公司的方式来执行。分公司的流转税和所得税一般会根据会计报表经过纳税调整以后征收,但是如果是因为提供不了符合当地文字或者其他形式要求的情况下,可能被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对于外国企业,作为当地税务机关往往会采用一个行业利润率来评定其实际缴纳税款的多寡,进而认定是否有税务违规。个别国家比如尼日利亚、叔利亚则直接通过业主执行代扣代缴的方式从源头按照一定比例扣缴。因中国执行的是居民和地域管辖权,对中国企业来源于全球收入征税,根据税收协定以及抵免税规定进行抵免,但仅以中国税率计算为限,多不退少补。这种情况下,境外多交的税款将得不到抵免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更为严重的是,总承包合同会因为项目所在国的收入界定标准认定要全额纳税’中国境内也重复纳税而不能抵免,更加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并且因此吃掉了企业的利润,丧失了继续发展的机会。

三、征管方式的差异导致财务工作的困境

如前所述,项目所在国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无论项目经营成果的好坏。换而言之,项目盈利,如果税率低于国内需要补税;项目亏损,则不能抵免。事实上,中国企业大部分都是低成本战略占据海外市场,与欧洲承包商甚至是当地的承包商的管理方式乃至利润核算均有较大差异,尤其是总承包合同方式基本上锁定了收入而成本却很难可靠地估计,采用核定征收将加大境外税款在境内得不到抵免。

第二种情况,项目所在国采取业主代扣代缴的方式执行,却无法提供承包商的完税证明。越南和叙利亚都出现此类情况,没有完税凭证,缺少了国内抵免的必要手续,更不用说是多交少交了。

第三种情况,项目所在国对全部合同核定征收,而中国并没有放弃对供货和设计部分的税收管辖权,这样除了不能抵免还要在中国缴纳所得税,蚕食了企业的利润,加大了税收负担,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和发展能力。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就是对非居民纳税人及常设机构在适用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税收管辖权时划分不清。大部分国家对非居民纳税人在项目所在国的常设机构是按照居民纳税人来对待的,除非在项目所在国施工期限低于6个月或者没有分支机构,才作为非居民纳税人对待。这一点,叙利亚的情况比较特殊,对非居民纳税人执行代扣税,成立分支机构仅是执行合同的必要条件。

如果视同居民纳税人,就要对其全球所得纳税(适用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或者仅对其项目所在国利润征税(适用地域管辖权)。在有税收协定的情况下,仅对项目所在国的利润征税。如果没有税收协定,则可能适用“引力原则”,对于来源于项目所在国即使不通过分支机构经营也要征税,甚至要对分支机构的全球收入征税。

因此,两国之间的税收协定应当针对目前业务形式的变化进行进一步的明确税收管辖权的范围,以便使征纳双方有法可依。

四、税务筹划的探讨

承包企业为了应对诸如此类的探讨,目前比较通行的做法是签署两个合同,一个是项目所在地发生的营业活动部分,一个是国内发生的设计和供货部分,仅将项目所在国的合同提供税务机关,将执行主体规定为分支机构。但是,这种方式需要业主的配合才能完成,好多业主并不同意和认可。原因有二:一是合同风险,因执行主体特别是子公司执行的情况下可能面临的风险;二是业主不会因为合同的分拆而受益。如果合同税负由业主承担则是另外一种情况。这就给合同的执行带来了难度,操作不好将遭受很大的损失。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结合实务操作,基于现实状况和未来期望提出以下建议和想法,供业内人士探讨。

首先,中国企业在项目所在国执行合同的主体形式的确定。按照欧洲国家操作项目的方式,一般会在项目所在国注册成立独立的子公司,然后由子公司和业主签署合同。而不是中国模式的总公司签署合同后再在所在国注册公司。

以上区别就在于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别。按照欧洲国家的做法,子公司将成为所在国的居民纳税人,应当对合同全部收入在当地完税。子公司通过和母公司签署供货分包合同的方式将供货收入转移到母公司,从而避开了非居民纳税人面临的可能的税负。

而中国公司签署的总包合同从开始就被认定为非居民纳税人,即使是注册了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也会面临母公司重复交税的风险,特别是代扣税的风险。

从纳税筹划的角度上来说,如果在避税地注册一个中转公司,由中转公司和当地子公司以及母公司分别签订合同,从总体上就可以降低税负。当然,前提是税务机关不执行核定征收的方式。

其次,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能够在签署或者即将签署税收协定的国家要加入此类问题的明确办法,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因法国和摩洛哥政府之间的换文就规定了出口国征税,从而给操作方带来便利和有法可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对中国税务机关有利的事情,既可以避免转移定价,又可以增加出口企业的创汇能力和增加税收。当然,这需要对方国家的外资引进的态度以及对于施工服务的限制措施来定。

税收征管体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政 税收工作 税制转型 改革策略

一、我国财税体制的现状分析

(一)各级政府的职能与支出责任不相符

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问题非常突出,不同地区之间缺乏一个良好的沟通机制,使得地区间的财力不均衡状态比较严重。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地方政府职能划分不够合理,呈现出政府职能与支出责任不相符的现象,根本无法应付复杂、变化多端的财政事物。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支付制度发展也不够完善,难以同时平衡纵向财政和横向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与专项转移支付在规模上走两个极端,不均衡现象日益严重,且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管理不透明、不规范、主观随意性很大,从而使得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

(二)相关体制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由于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起步比较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相关财税体制的发展与改革。甚至出现税收体系存在缺陷非税收入没有纳入政府收入体系的管理范围的情况。在体制不够完善的情形下,漏掉了许多有利于调节社会分配功能的重要税种,难以做到充分地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不利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分配。

(三)财务核算虚假,税收监督不到位

在财政税收工作过程中,因为各项财务核算必须依靠人为进行,从而在受各种利益因素影响,许多工作人员往往都难以坚守职业道德,而随意篡改经营指标,作假账目。此外,税收监督不到位,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体系,使税收出现监督的真空。根据调查显示,我国偷税、漏税、逃税已经趋向于社会化,普遍化,严重地影响到我国财政税收工作。例如,一些不法分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不见,大肆伪造、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数额巨大,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四)企业腐败严重,侵蚀税基

我国存在不少企业管理层不重视国家税收工作,腐败严重,并侵蚀到国家税基的情况,是我国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有些地区甚至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已经发展成为全社会毒瘤和顽症,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我国的税收工作以及对国家税收体制构成严重的威胁。企业腐败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往往都是反映在财务上,例如侵吞国家资财、偷税、漏税、侵蚀税基等现象。

二、深化财政税收工作的策略

(一)不断推进会计改革,提高执行效率

虽然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会计已经逐步与国际接轨,采用了以申报应征数作为核算起点的会计算法,并建立了基层征收机关分户税种明细账。但由于我国所处的国情,使得在基层会计实践中,缺乏有效的监督而使得财政税收工作缺乏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影响了税收计划利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因而,国家相关部门必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税收会计改革,提高其执行效率,以便于更好地反映税源以及税收收入的情况,进而为提高税收工作做铺垫。

(二)不断建立与健全与我国社会体制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税收制度

在财务会计税收工作中,若要切实地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必须不断建立与健全与我国社会体制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税收制度,才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这就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必须逐步提高直接税在国家税收入中的比例,合理调节直接税间接税的比例.不断改变传统、低效的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系。在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经济负担的前提下,定期调整宏观的税负水平,取消不相称的体制收入,确保政府规范性收入,扩大预算管理范围。此外,还要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适当降低工薪收入的税收负担,实行综合申报与分项扣除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并推进税收减免制度相关改革。

(三)建立、健全财政支付模式

随着当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财政工作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的支付经验,提高我国财政的支付水平。同时,还要求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要科学合理搭配、Y金来源可靠稳定科学支付体系,适当提高专项转移支付比例,合理搭配一般性转移支付。对于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方法,必须实现公开、透明、廉政、合理、科学的资金分配制度,充分结合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与之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模式。

(四)要规范社会初次分配,提高各项收入的透明度

建立国家中长期预算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协调的新型复式国家预算体系和相应的预算管理体制。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要继续深化税收改革,完善税制,调整税率,加强对个人过高收入的调节,加强税收征管工作,限制畸形消费,反对挥霍公款。要把税收政策与支持发展、培养税源结合起来。在执行税收职能过程中还要注意防止一些地方在征税过程中随意采取一些不适当的做法而影响企业和经济的发展。此外,还要健全完善复式预算体系、扩大国家预算覆盖范围,保障社会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尽可能地将政府的所有涉及财政性收支的活动纳入预算管理的框架之中,提高各项收入的透明度。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我国在世界上的地位越来越高。因为,财政对国家建设的保障能力的不断提高,是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支持了国家重大改革开放措施的出台和重要方针政策的实施,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为我们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然而,在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下,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必须与时俱进,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进一步深化改革我国财政税收工作,切实地提高我国税收水平。

参考文献:

[1]完善财政税收政策以市场机制促建筑节能发展[J].中国住宅设施,2008(05).

[2]胡杨.社会廉政评价:经验与趋势[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2).

[3]周知民.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五论[J].新,2011(09).

税收征管体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财政税收 管理体制 完善策略

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市场经济体制也在随之不断完善,对此,我国传统财政税收管理体系已经无法适应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式,要想产生积极的促进、保障等作用,就必须要做出恰当的调整、改革与创新。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不仅要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紧跟市场经济发展步伐,还应注重管理人员专业素养的提升,而且也只有不断创新、完善其管理体制,才有助于我国经济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财政税收管理现状分析

财政税收管理作为我国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落实各项工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还存在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导致我国财政事业一直都难以取得显著发展成果。就目前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开展中的具体情况总结以下几个主要问题:相关管理体制未得到及时完善,监督监管力度有待增强,同时资金效益也相对较低,民主管理有待进一步优化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着我国财政税收管理的规范性,经常出现举报,上访等状况,并给国家财政工作的高效、有序落实带来交代的压力,以及种种困难,因此,相关管理体制的创新完善是势在必行的。

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措施

(一)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改革

就目前来看,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一直都未制定出一套适用、完善的体制,且财政税收管理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也经常会受到集权、分权循环等因素的影响。而且一直以来,对于财政税收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国财政税收管理部门都未给予足够重视,大多数管理人员在沿用这重收入、轻管理的传统理念。因此,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对我国传统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行科学改革,并将其放在财政管理工作的首位。同时,还应建立起完善的财政税收管理秩序,对其相关管理机制进行不断优化,加强债务管理工作,有效防止不正常债务现象的出现,从而构建出健康、和谐的财政税收关系,也充分满足时展需求。

(二)提升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专业素养

对于各项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开展来讲,其相关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对财政税收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有着直接影响,也关系着其工作的创新发展,是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主要执行者,也是提升其管理工作效率的关键力量。同时,对于各项管理工作是否能够得到高效、有序落实,其管理人员也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财政税收管理效果,对于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应给予足够重视。为此,应先针对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以及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建立完善的财政税收内部秩序,并制定出一系列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来对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出科学规范。

此外,我国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也指出,应积极建立新颖、完善的公共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农村公共财政的实施。对此,财政税收部门在设置工作职能过程中,就可以结合市场具体情况,做出恰当调整,尽量减少机构设置,缓解财政支持负担,同时,也能够构建出较为宽松的环境,建立相应的评估管理政策,积极推广绩效评估,促进其各项管理工作效率的不断提升。

(三)增强财政税收资金使用效益

我国财政税收资金一直以来都应用于公共事业的发展上,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背景下,要想促进我国财政税收资金效益的不断提升,除了要注重相关体制的改革、完善工作外,我国相关管理部门,还可以对其财政税收资源进行不断改革,真正实现财政税收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管理。同时,还应不断强化对具有较大发展前景事业的扶持工作,增加信息交流,并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管理优势,促进资源信息的共享交流,并将资金投入适当的向基层进行倾斜,利用重点扶持、优势互补等方式,促进其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效率的不断提升,另外,还应建立完善的资金整合协调机制,对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逐步提升。

(四)科学界定与扩大财政税收收支范围

对于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来讲,要想全面调动各个层面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就必须要对各种社会经济措施进行科学的综合利用,构建一体化的管理、服务体系。为此,应对我国财政税收的相关收支项目进行全面分析,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对财政税收收支范围做出重新调整,准确把握税负比例,对相关税收服务领域做出科学配置,进而真正促进公共服务均衡化的进一步发展。另外,还要进一步明确财政税收管理职责权限,构建稳定、健康的经济发展机制,从而合理拓展我国财政税收收支范围。

三、结语

总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不断变化,我国财政税收体制要想全面适应这种变化,并进一步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就必须要实施恰当的改革与创新。就目前来讲,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完善,不仅需要国家和财政税收管理部门的支持,更需要相关管理人员的齐心协力,从而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不断提升财政税收水平。

参考文献:

[1]孙瑕.论完善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有效措施[J].现代营销,2015,(04).

[2]张扬伟.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对策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