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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或者至少相当偏执,可能是任何一位成功者的共同特点。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Gary Becker)就是一个相当偏执的人。
贝克尔的这种偏执成就了他。从学术生涯的初期,他就坚持以经济学方法研究广泛的人类行为,并运用经济学原理阐释歧视、犯罪、吸毒、教育、人口、生育、婚姻、家庭等各个领域里人们所熟悉的社会问题。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于2007年授予贝克尔自由勋章时也表示,贝克尔的工作让人们明白,经济学不只存在于理论中。
加里・贝克尔,1930年12月2日出生,在纽约布鲁克林长大。童年时代就置身纽约这个金融中心,令贝克尔对股市等金融领域动态很有兴趣,也常为近乎失明的父亲念报纸上的经济新闻。
贝克尔于1951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后进入芝加哥大学攻读研究生。年仅30岁时,就已成为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后受斯蒂格勒邀请,留驻芝加哥大学任教。
1957年,贝克尔出版了他的博士论文《歧视经济学》,在讨论歧视的度量、歧视的后果等问题后,他指出,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种族歧视的企业会因自己的歧视行为而承担更高的用工成本,从而被淘汰出局。在当时,这篇博士论文从选题、研究方法到结论,均堪称异端。
贝克尔的理论创新从一开始就遇到巨大阻力。在为诺贝尔奖委员会撰写的自传中,贝克尔回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的研究不是被忽略,就是被当时的顶级经济学家鄙视。在这些人眼中,贝克尔是经济学家中的异类,甚至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学家。直到晚些时候,民权运动在美国如火如荼展开时,他的研究成果才受到更多关注和赞扬。
贝克尔没有就此止步。1960年,他出版《生育率的经济分析》,这是现代人口经济学的奠基之作。贝克尔认为,要不要生育、生育多少个后代,也是一种经济行为,因为父母在生儿育女时,肯定会理性地权衡各种与生育有关的收益和成本。
贝克尔还是人力资本理论的创立者之一,他是最早明确指出教育和培训也是一种资本、可以为人们带来回报的学者。他于1964年出版的《人力资本》一书,是人力资本理论的经典之作。1981年出版的《家庭论》则是贝克尔这一研究思路的代表作。在这本书中,贝克尔提出了“婚姻市场”模型,用来分析什么样的人会与什么样的人结婚。
贝克尔是一个直面现象,对真实世界有着卓越直觉的经济学家。他之所以研究这些社会问题,是因为它们确实重要,也是为了给人们提供全新的认识,而不是替经济学“攻城略地、开疆辟土”。如果说他真的建立了一个“经济学帝国”的话,那也只是一种非意图的后果。
贝克尔一直关注“重要问题”,而最重要的问题莫过于人性。在贝克尔看来,不应认为人类只能被自私的物质利益所驱动,人类的行为受着更为广泛和丰富的价值因素影响。
事实上,很可能是对重要问题(即“人性”)的重视,而不是对经济学“理性”范式本身的关注,才是贝克尔上述偏执倾向的最终原因。他之所以到芝加哥大学师从米尔顿・弗里德曼攻读研究生,也是因为弗里德曼强调:经济学不是一些聪明人玩的游戏,而是处理现实问题的有力工具。
作为芝加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与弗里德曼、斯蒂格勒等人一样,贝克尔也主张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不过,从根本上看,贝克尔经济思想最重要的内核应该是他的经济增长理论。他一贯坚持资本的普遍性,并且认为最终决定资本积累(包括受教育程度)的是人性或“国民性”。贝克尔最终不仅成了经济学大师,还成了著名社会学家,其深层原因正在于此。
获得诺奖后,贝克尔把研究重心转回“社会”。他是社会资本概念的创立者之一。他在和长期合作者凯文・墨菲合著的《社会经济学》一书中,将社会环境因素和普通商品及服务一并纳入了效用函数,分析了社会环境的改变对人们的选择和行为的影响。这是将社会学和心理学关于人的偏好的研究成果,融合到经济学中来的重要一步。
因为这种“以重要问题为导向”的立场,贝克尔勇于对传统概念提出质疑。他愿意放弃新古典经济学任何一个不符合事实的假设,哪怕是类似于“完全竞争”这样最核心的假设。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以及随之而来的金融危机发生后,贝克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率承认,自由市场通常是有效的,但它并不永远都“非常有效”;当然,他同时也强调,政府则是“通常无效的”,尽管我们有时也需要它。
[关键词] 市场经济 产权制度 改革 完善
一、产权与产权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产权的涵义,经济学中的产权(Property??Rights)概念,在著名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解释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品的多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
现代经济学的产权理论的要点是:产权是对经济品的权利,包括使用、获得收益、处置的权利,经济品的交换,即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交换是一组权利的交换;产权具有排他性,同时可分离、可分割,从而可有不同的产权制度安排,同时它还受规则和国家的约束;产权制度是经济运行的根本,产权制度决定组织的类型、形式及经济效率高低;产权制度对技术进步产生重要影响,同时技术进步也是引起产权制度变迁的基本原因;私有产权与政府干预都是可供选择的产权制度;通过建立在交易费用比较基础上的产权交易,私有产权制度会产生复杂、合作效率极高的组织,如现代大企业;企业本质上是投资者、经营者、职工、债权债务人等各种利益相关者产权交易和“不完全合约”的组合及产物;企业的“不完全合约”性质及信息不对称,使企业的委托问题成为企业制度设计的关键问题。
比较研究表明,制度经济学的产权概念和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关系的概念十分接近。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树立其上并有一定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制度经济学的著名学者E・G・Furubotn & S・pejovich说:“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规范。…产权制度可以描述为,它是一系列用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时的地位的经济和社会关系。”(见上海三联书店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编《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1995年)。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制度的意义
我国要加快经济发展,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与此适应的产权制度。
首先,产权制度是决定资源配置的基本制度。所以需要产权制度,是因为资源有稀缺性,必需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因此决定资源生产、使用和交易关系的产权制度就成了事关资源配置机制和效率的基本问题和必要条件。
其次,我们选择了主要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必须建立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市场体制要求的产权制度和传统计划体制要求的产权制度不同,市场主体必须有资源交易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否则它就不是市场主体,无法担任资源配置的主角。
第三,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证明,按市场经济原则确立的产权制度,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已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是市场化的过程,就是独立的个人和法人取得资源支配权和交易权的过程。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制度的特点
1.应覆盖所有经济资源的产权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应覆盖所有经济价值的获得需付出成本的经济资源,各种形式的经济资源都应“物有所归”。适应经济关系的多样化,存在与多种产权关系相对应的财产权利的法律形式。
诸多财产权利之中,最基本的是物权和债权。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它是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利益之权利。物权可分为所有权(自物权)与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债权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含作为与不作为)的权利。股东权是在股份制公司出现后产生的一种特别物权。和股东权对应的是企业财产权,尽管这种支配最终将受到全体或多数股东的股东权的约束,因而其独立性有限。
无形资产财产权是有关商标、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随着技术进步,它的价值日益提升。对一些科技型公司,知识产权已成为它最重要的战略和组织资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权制度是最基本的产权制度,不明确物为谁所有,所有者有何权利,就不可能有明确的市场经济主体;债权亦是最基本的财产权利,对它的有效保护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因为它是市场交换可靠有效进行的必需前提;与现代大公司制度发展和科技进步、知识积累密切相关的公司产权和股东权、无形财产产权,已成为市场经济产权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但这些产权的有效性仍依赖基本物权、债权体系的完善,同时自身也要不断完善。
2.各种产权主体地位应平等,但作用有所不同。
经济资源是有价值、要获得必须有成本的资源。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资源的产权主体,即产权的拥有者有个人、法人和国家。个人、法人和国家的产权对象可以相同,都可以是企业、不动产和货币,亦有不同的特点。个人产权对象包括和人身不可分的人力资本,而法人和国家只能通过一定的交易和承诺获得人力资本的使用权。国家产权对象的获得可源于一般的交易,亦可以源于国家根据法律的征收。法人产权对象所及的范围宽,但它和人力资本只能有交换关系,亦不可能像国家那样直接用强制手段获得资源。国家和个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企业的全部产权,而企业对国家和个人只能有部分产权(如债权)。
个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本的产权主体,除非有法定的基于公益理由等的限制和对他人有不当的影响外(如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必须承认和保护个人产权,即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个人合法(或不违法)从事各种商事活动的权益。这是因为包括个人消费、个人投资和储蓄、个人工商活动、个人作为受雇者的服务在内的个人经济活动,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经济活动,而个人产权是个人进行经济活动的前提条件;个人产权及其交易是法人产权的基础,是现代大公司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条件,现代大公司是个人产权主体通过成本收益比较竞争选择的结果,个人投资及其人(机构投资者)的监督和选择是大公司持续融资继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充分承认个人的人力资本价值及其相应权利,是科技进步和知识积累的前提,随着竞争压力加大、创新速度加快,人们日益认识到企业组织知识积累过程是人的“隐形知识”向“显形知识”持续转化的过程,这一过程的效率和结果与“人力资本”制度是否健全密切相关;在事实及法律(包括宪法)上我国都已承认的并承诺要充分保护个人财产权利,支持私有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发展生产”和“共同富裕”。承认和尊重每个人,包括劳动者个人的产权主体地位及其产权,有利于“发展生产”和“共同富裕”,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一致。
法人是法定的团体。法人的经济活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最重要的经济活动,因为比较利益和规模经济使法人组织成了商品和劳务最主要的最有优势供应者,同时也是最主要的需求者。因此法人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最主要产权主体。法人产权制度是与法人有关的产权制度,它离不开个人产权(如股东权、个人基于合同获得的权利),但有别于个人产权。完备的法人产权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产权制度中最重要的关键性的制度,是现代产权制度与“罗马法”时代和资本主义初期产权制度最重要的区别所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人组织,特别是大公司的产权关系十分复杂,能出现有效率的大公司,既要求个人产权制度比较完善,更要求有较健全的法人组织制度,首先是法人相关者产权关系的协调机制和较好的制度安排,这只能是市场经济比较成熟、水平较高及市场经济产权制度比较完备的成果;投资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法人组织是将个人产权与资本市场及大公司产权相联系具有公有特点的重要工具,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将日益重要(按德鲁克(Drucker)的说法,机构投资者获得股权是一场无声的“社会主义革命”);中国将通过大企业主体成长及其作用发挥的过程,完善中国的产权制度,并从而进一步促进大公司的成长。
国家,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重大的产权主体。国家产权所涉及的对象中,最重要的是国有企业及国家对企业的投资,以及国家拥有的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长远地看,国家产权的主要作用是充当经济发展的保障和支撑。因此国家产权作为实现公共利益目标所需的公权手段,除在国家必须控制的少数领域及特定时期外,主要用于解决单靠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的“市场失效”问题,一般不直接充当创造价值的主体。尽管通过国有企业,国家产权也间接参与经济价值的创造。
市场经济下的各种产权主体,作用不尽相同,但其地位平等。地位平等的含义是,除非国家有明确的法律限制,各主体在民事及商事活动中的经济权利和法律地位平等,一视同仁。
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权制度要不断完善。
从历史上看,先有物权,以后由于交换出现引出债权。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取代封建经济体制,出现了新的公司组织和相应的公司财产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财产权利也日益重要。包括公司产权在内的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从19世纪初到20世纪上半叶,历经百余年其基本构架已基本确立。以后由于科技进步,及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产权制度在已有框架的基础上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四、推进社会主义产权制度改革的措施与对策
1.理顺不同产权和主体的关系。
首先要理顺个人与法人(企业)、与国家的关系。这方面目前主要的问题是,对个人的权益,包括个人产权保护不够。
理顺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主要涉及理顺个人产权与国家公权,及个人产权与国家(国有)产权两个方面。市场经济体制亦公认“公权优先于私权”。关键是必须明确界定公权和个人产权,个人产权不能对抗公权,公权亦不能无偿占有个人产权。理顺公权和个人产权关系,必须明确界定公权和个人产权的边界;确定公权的存在范围,我国的主要问题是公权力过大,政府介入了许多它不应也不必介入之事,但同时很多该做之事并无精力去做;公权只能按法定程序行使,不能随意侵犯个人产权;当行使公权会带来个人(及法人)的财产损失时,国家应予以补偿。
理顺个人产权和国有产权关系的重点,一是界定个人产权和国有产权的范围,要根据中央已明确的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方针,适当缩小国有经济及相应的国有产权的控制范围,允许个人产权进入更广泛的领域,并给予保护和尊重;二是在允许个人产权进入的领域,明确个人产权主体和国有产权主体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目前既有国有产权主体利用其与政府的特殊关系侵犯个人产权主体的问题,亦有个人产权主体利用国有产权主体责任不清侵犯国有资产的问题。
2.通过建立合理的企业产权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制度建设。
在产权制度建设中,要突出企业及法人的产权制度建设。首先是因为企业法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而我国目前又特别关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制度建设。企业产权制度健全离不开个人产权制度的健全,但其产权结构,尤其是大公司的产权结构为与其复杂的功能相适应,通常涉及很多人的产权,远比一般的个人产权结构要复杂。突出企业及法人的产权制度建设,既有利于直接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而且有利于促进个人产权制度的完善。
为搞好企业产权制度建设,还必须重视法人产权制度建设。企业不仅要与个人和企业交易、合作,还要和政府机构、大学、社会团体、职工持股机构等各种法人和团体合作,并且这种合作日益重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制度的研究是一个重大课题,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与完善,革除那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束缚市场经济活力的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的产权制度,充分调动各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孙福全宋克勤:迈向21世纪:中国企业制度选择,中国工商出版社,1999
[2]吴宣恭:产权理论比较――与西方现代产权学派,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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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蕾:从新制度经济学透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经营与管理,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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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政策经济学社会健康保险政策养老金经济学
TheTheoreticalFoundationsoftheEconomicsofSocialPolicyandtheEffectsofSocialPolicy
PersonnelBureau,ChineseAcademyofSocialSciences
[Abstracts]ProfessorRosnerusesthesetofmicroeconomicconceptsandtoolstoanalyzethecauseofsocialpolicy,theextentofsocialpolicy,theobjectivesofsocialpolicy,somepoliticalscienceaspects,andtheeffectsofsocialpolicy.Itprovidesanewparadigmfortheanalysisofsocialpolicy.WeintroducethefindingstoChinesescholars.
[KeyWords]EconomicsofSocialPolicy,SocialHealthPolicy,EconomicsofPensions
前言
社会政策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社会政策针对贫困、失业和社会供养等等问题规划蓝图,因而能让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社会政策的制度设置应当被视为对具体社会问题的回答,要理解一项社会政策制度设置的应力,我们必须理解它为什么要建立。一个国家的制度选择要考虑它的历史传统、政治体系和社会结构。对于探询在不同制度结构下,社会政策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经济理论是一个有用的分析手段。维也纳大学经济学系罗斯那先生(Rosner,2003)[1]的专著《社会政策经济学》,运用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对社会政策的研究基础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为社会政策研究提供了新的范式。笔者将其中主要研究成果介绍给国内学者,以期拓宽我们社会政策研究的视角。
1、社会政策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和计量方法
1.1社会政策的范围:
社会政策范围不仅覆盖资助贫困人口,还包括帮助人口中的其他社会弱势群体。从实践上讲,社会政策的内容应当包括:(1)健康保险,(2)退休人员和老年人的供养,(3)帮扶失业者,(4)有关家庭的政策,(5)贫困。这种限定不是基于任何理论界限,而是基于需要限定和大多数国家现存的制度安排。
1.2社会政策的目标:
为了评价社会政策的效果,我们必须清楚所提出的社会政策计划的原因,否则,我们无法评价社会政策的福利效果。社会政策的目标有:(1)反贫困,(2)防止意外事件(保险),(3)再分配,(4)规定有利于弱势群体的契约结构(例如,劳动法、租金管制)。
不同的社会政策计划,其目标的重要性是不同的。反贫困计划不是为全体人口提供公共健康保险的主要目的,尽管反贫计划对减少贫困有贡献,对于贫困人口来说非常重要。基本养老金是反贫非常重要手段,但几乎不适合防止风险的计划,特别是对于私人退休供养。我们并不清楚建立社会保险计划的原因,个人要面对许多风险,其中一些风险可以通过商业保险避免,如防止火灾、汽车被偷等等。社会政策计划则不涉及防止火灾和汽车被偷遭受的损失。但大多数国家针对一些不测事件,建立了社会政策计划。因此,我们将思考,为什么一些风险被纳入社会保险计划,而其他的则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险计划赖以设立的最重要的风险有:(1)失业,(2)疾病,(3)残疾,(4)与退休有关的财富损失,(5)寿命超过个人资产和财富承受力,(6)照料需求。
“再分配”概念通常指从富人征收财富转付给穷人,这个概念太狭窄,不能很好地说明社会政策计划的范围。我们需要区分四种再分配类型:(1)垂直的:由于不同水平的收入和财富,在个人或家庭户之间进行的再分配。(2)水平的:在相同收入水平的群体内,根据个人或家庭户的具体特征进行的再分配。(3)个人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将个人或家庭户在某个时点的钱挪到相同个人或家庭户另一个时点上使用。(4)在不同的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如果在某时刻出生的人必须支付给先于他出生的那些人多于(或少于)他从之后出生的人得到的,这是有利于先他出生(之后出生)的同批人的代际再分配。第一、二、四种类型是人与人之间的再分配,第三种类型是个人自身的再分配。
1.3社会政策的经济学方法
经济学家们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社会政策。这种分析的基本要素是:经济学家探讨人们面对不同的选择,将如何行动。经济学家把社会现实看作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但社会政策涉及到不可忽视的危险局面,在这种局面下,理性个人不可能做出连续的选择。而且,对于一些人,理性选择假设不适用,例如,精神有障碍的人。限制选择的一个特别重要的例子是法律框架,尤其是社会政策的背景。
社会政策分析使用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和技术分析工具。它假定在某些限制下,家庭户效用最大化。这些限制包括预算限制和现存的管制。例如,最长工作时间限制。形式分析使用适当的数学,即受约束的最优化技术。如果做一般的了解,图表分析通常足够了。
1.4政治科学方面的问题
就社会政策来讲,存在着不同的政治结构。按照个人受影响的方式进行区分,社会补助金有:(1)只针对贫困或首要针对贫困的社会援助计划;(2)对所有那些主要通过与工资收入相关联的支付缴费款的人员的计划;(3)针对所有公民的计划。如果第一种方式是社会政策的核心,减少贫困是它的主要目的。这种类型社会政策的意图可以与自由思想相联系,即支持穷人,把其他的事情交给市场。在第二种方式社会政策中,保护工人的收入是重要的目标。第三种类型的社会政策希望为每一个人提供最低限度的保护,同时,保护工人的收入。有人认为,社会民主思想支持这种类型的政策。20世纪90年代,这三种类型政策的区分越来越模糊。当评价不同社会政策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时,这些区分就更加模糊了。
我们同样需要对国家作为社会政策的管理者和国家作为社会政策计划的组织者的差异。我们也可以区分不同的社会政策的组织结构:(1)国家组织健康服务等活动。国家按照中央或地方的水平,直接提供服务。如果服务的平等性被认为是必不可少的话,国家组织活动是一种切合实际的供给方式。(2)国家为社会政策建立特别机构,使之为社会政策提供基本的框架。这些机构通常有法律限定的组织领域和活动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机构之间不存在针对顾客或活动领域的竞争。这些的机构通常按照职业界限来划定。(3)国家强制公民操心自己的福利,并可能补贴付款,但把组织的机构留给市场。
2、社会政策的经济学分析
2.1一般均衡、帕累托有效与福利经济学定理[2]
讨论社会政策计划的效果,必须提及比较的标准,否则,不可能阐述一项计划的引入以及它的实施范围是否有利于或者减少福利。
前面已提过,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是社会政策一个重要的目标,经济学家的任务是发现如何用最低成本实现这些目标,以及这样的政策的效果是什么。但其它社会政策计划怎样呢?用保险防止不测事件和确保个人自身的再分配?人们能自我照料吗?社会政策对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意的、必要的补充。为了理解这种背景下社会政策,我们需要探讨介入市场体制的运行。第一个问题是:商品和服务只通过市场分配给个人,这种经济的后果是什么?这是一般均衡理论所探讨的。有两个问题需要提及:(1)有均衡吗?均衡是价格的向量。(2)如果有,这样的均衡从社会想望的意义上讲,是件好事吗?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对社会政策特别有意义,在一些情况下,自愿合约不被社会接受,不被法院受理,如卖身为奴。在什么情况下,认识均衡在特殊意义下是件好事,这就需要引入“帕累托效率”概念。
帕累托有效分配不必是一种值得想望的分配,它可以是一种极端不平等的分配。关于“帕累托效率”,一般均衡理论的有一个强有力的定理:在某种经济状态下,市场均衡是帕累托有效。我们从一般市场均衡理论导出福利经济学的两个定理。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不可能使某人改善而不损害他人。第二定理:在稍加严格的条件下,通过再分配资财可以实现每一个合理的帕累托有效分配,而把其它的分配叫交给竞争的市场。第二个定理能用于社会政策的背景吗?这有一个很大的益处,因为这样,国家可以把它的活动限定在再分配。这个命题的基本内涵是政府征税,以资助特殊群体。不幸的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在大多数情况下,征税和转移支付产生大量的分配效应,因此,没有任何分配效应的再分配是不切实可行的选择。
2.2不确定性分析
冯纽曼-摩根斯坦(NM)效用函数:经济学中分析不确定性问题,最重要的一个概念是预期效用函数或者叫冯纽曼-摩根斯坦(NM)效用函数。NM效用函数不是处理不确定性问题唯一的效用概念,但却是一个最重要的概念。从数学上讲,NM效用函数的优越之出在于他容易操作,并且经过适当修正,均衡分析(包括福利经济学定理)的基本结果有效。不确定性对于社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即使在帕累托意义上不存在外部性,一些人在不确定性得到解决后,情况变得相当糟糕——一些人可能失去工作能力,得病,或者寿命超过他们的预期和他们积累的财富资源,解决这样问题的一种方法是保险。不测事件有关的涉及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是:为什么可以通过市场来保险来防备有些不测事件的发生,而对其他一些不测事件,则不存在市场保险,必须由社会政策来补充?
是否存在与不确定性相联系的特定的市场失灵?从帕累托意义上讲,保险市场有效运行的条件是什么?均衡有效的条件有两个(1)事件的独立性,(2)不存在信息不对称,与不对称信息相联系,导致非帕累托最优均衡的两个问题:一是逆向选择(事前机会主义),另一个是道德风险(事后机会主义)。这些都是研究社会政策经济学的重要概念。
2.3.制定社会政策的经济原因
首先是风险分离与保险金供给不足。在不同的保险计划中,风险分离不被社会想望,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规范方面的原因:为什么具有不同风险的人要支付不同的保险费?二是如果出现信息不对称,风险分离可能导致保险金供给不足。避免风险分离的一个办法是建立社会保险。当社会保险建立后,它不可与以能够分离风险的保险公司为竞争对手。因为保险公司会拿走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而把风险很大的保险对象留给社会保险。这并不是说就没有竞争,但风险分离必须被抑制,抑制的办法是,强制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一份合约。另一个办法是,竞争的社会保险机构之间横向补贴,即拥有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机构必须给拥有风险很大的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机构提供补贴。一种风险,由于它产生恶劣后果的概率很高,市场保险公司不愿为它保险,而社会保险机构可以为它保险。社会保险是在一种制度安排内保险和再分配收入的设置。
第二个方面是经典的市场失灵观点,即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分配的结局是非帕累托有效,从这个意义上讲,出现市场失灵。这可以不是社会政策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它是没有被覆盖的风险很小的保险对象。然而,如果抑制个人所属的群体产生成本,可以看到,在这种情况下,高风险群体被约束在市场中,那就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了。[3]
2.4社会政策的效应
不管社会政策的意图是什么,我们必须考虑社会政策所产生的经济效应。有时候,这种考虑会被拒绝,因为一些人认为社会政策颁布的目的是应当将经济考虑置于一边。但社会政策经济学探讨的是:经济学家要做的事情不是讨论一项社会政策计划是否应当实施,而是分析社会政策应当怎样实施,并有收效,即以最小的成本达到社会政策的想望的效果。
社会政策计划有两种类型的效应:一是A型分配效应(allocativeeffects),二是D型分配效应(distributiveeffects)。这两种分配的意思几乎一样。之所以做出区分,是为了分析两种不同的问题:A型分配问题是分析社会政策计划怎样影响资源的使用,即在引入养老金制度后,总的储蓄是更高了还是更低了,以及劳动供给由此受到怎样的影响。自由地享用健康服务如何影响社会政策计划的供给,这是总的福利问题,不考虑在不同人群之间如何分配。对D型分配后果的分析是探讨既定的福利总量如何被分配。它探询的是谁受惠和谁支付的问题。尽管在许多情况下,这两个问题不可能被明确地区分,但为了分析的方便,必须做出区分。
2.4.1A型分配效应(Allocativeeffects):A型分配效应最重要的原因是通过实施社会政策计划,相对价格改变。价格变化是因为某种商品或活动变的便宜了,以及资助计划需要缴纳保险费改变其它商品或活动的相对价格。为了了解税收或收益如何通过改变相对价格影响经济活动,我们可以使用标准的微观经济学分析工具。在家庭户理论和公司理论中,有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之分(具体分析略)。这些A型分配效应是目前许多国家社会政策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在社会政策背景下讨论的最重要的A型分配效应包括:(1)劳动力需求和劳动力供给(如养老金计划、失业保险、贫困减少等)。(2)储蓄和消费(如养老金计划、健康保险等)。(3)使用免费和(或)补贴价格供给的商品和服务(如健康服务、住房补贴、贫困减少等)。
2.4.2D型分配效应。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的收入分配的效应时,我们必须对下列问题做出判断和假设:
(1)、比较分配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是使用“历史上既定的分配”还是使用“理论上解释性的分配”作为标准呢?一个现存的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的理论分析,使用理论标准更可取,不应把这条标准看成规范标准——一个公平的分配或非常不公平的分配,而是在具体假设下的奏效的分配。经济学可以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产生什么样的变化。
(2)、计算再分配的使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一方面使用以个人、家庭户或家庭为计量单位的数据,会使研究的结果产生差异;另一方面的问题是数据的可得性。在一些国家,关于家庭户的收入数据很难得到。
(3)、再分配或保险?我们不能从理论上区分一项社会政策计划是提供保险好还是再分配收入好。有时候,把再分配计划看作保险是一个有用的方法。因此,当探询一项计划的垂直再分配的问题时,我们把收入流看作是既定的;而当探询一项计划的水平再分配的问题时,我们把某些特征看成是既定的(如家庭规模、发生疾病的概率等等)。
(4)、缴费和补助金的归属,即:谁得到补助金,谁缴费?社会政策法规只从形式上规定谁必须纳税和缴费,谁接受补助金,而不决定谁实际承担税收负担和谁实际得到补助金。“税收归属”探讨这些问题。
(5)、应用研究,使用解释性的案例,还是使用真实数据,哪个更好?在大多数研究中,研究者更喜欢用实际数据,但研究社会政策时,使用实际数据会出现问题的。这些问题是由于在终生框架和在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中,分析收入再分配出现的。首先,研究者会需要几十年个人化的数据,这样的数据很难得到,因为缺乏对过去几十年数据的系统处理,另外,还因为被分析的制度设置存在的时间不够长。其次,在使用经验数据的时候,研究者可能混淆社会政策计划的效应和结构变迁的效应。例如,分析垂直再分配,研究者需要生命周期过程的收入数据,但由于不同的时间环境,收入发生变化了。由于经济增长,对于特定的同批人来说,收入增加对分析一项社会政策计划的垂直再分配是无关紧要的。[NextPage]
3、应用分析
在这部分,我们重点介绍社会健康保险政策和养老金政策。
3.1社会健康保险政策
3.1.1研究卫生健康政策的两种方法
在研究卫生健康政策的文献中,通常有两种方法:一是精选的假设方法,另一个是社会政策方法。精选的假设方法把健康看作一种资本储存,这种资本存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下降,并增加健康支出。以这种方法为基础进行的研究所使用的工具是那些标准的微观经济学理论。社会政策方法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就卫生健康问题来说,只有在技术的可得到的情况下,才有特殊服务需求在卫生健康与其它商品消费之间没有多少替代的可能性,这种方法不探究卫生健康效用,但是探究卫生健康服务的效用,不考虑卫生健康服务消费与其它商品之间的选择。这种方法是大多数涉及卫生健康的社会政策立法的基础。这两种方法只有在事实的和规范的假设下才切合实际。精选的假设方法假定关于自己的卫生健康服务消费,人们能够并且应当做出决策。社会政策方法则拒绝这种观点,并假定哪有疾病,那里就有服务。我们可以把这两种方法与事前和事后的观点联系起来:经济方法采用事前的观点,它考虑预期效用;而社会政策方法关心实际结果,采用事后的观点。每种方法都不全面,因为一种方法忽视的重要方面往往被另一种方法包含。概括地说,精选的假设方法忽视了需求问题,而社会政策方法没有考虑提供卫生健康服务的经济问题。
3.1.2公共健康保险的目标:规范方面的问题
(1)贫困。让一些收入太低买不起保险的人能够得到健康服务。(2)维护人口健康。一项成功的政策不仅减少疾病发生率,还要提高健康水平,这是一种定位于输出型的目标。还有一种定位于输入型的目标,即保证良好的健康服务的供给。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人口健康并不随着医生和医院床位数量的增加而提高。(3)社会健康政策要覆盖没有被商业保险的风险。(4)实行有利于家庭的再分配计划。(5)实行有利于高风险人群的再分配计划。
3.1.3A型分配效应
社会健康政策具有A型分配效应,它影响一个国家经济资源的使用。我们要关注的问题是社会政策是否导致更高的效率或更低的效率。随着人均GDP的增加,人均健康支出也增加,健康支出成本增加的原因归结于(1)价格上涨。我们必须对价格上涨与质量提高做出区分,因此可以说,成本的增加不一定就是由价格上涨引起的。(2)政治和社会的因素。许多国家越来越多的人得到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部分归结于政治和社会因素,即越来越多的人享受服务、健康服务延伸到都市以外、过去被认为是偏离行为现在被看作是健康问题。(3)人口演变。人口参数的变化会影响健康支出:预期寿命增加和人口构成的变化。(4)技术进步。由于技术进步,许多医疗服务变得便宜了,但同时刺激新的医疗产品的研制,增加医学研究成本。
3.1.4D型分配效应
社会健康制度具有许多D型分配效应:人与人之间垂直的、水平的和代际的再分配,以及个人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再分配。评价人与人之间的再分配的基础是公平保险。评价再分配的数量,必须假设收益和成本的归属。我们还必须进一步假定在社会健康政策体系中没有赤字或剩余。假设社会健康政策体系仅仅是一项以健康服务成本为标准的保险、别无其它,把分析D型再分配效应建立在这样的假设的基础上是明智的。健康支出还要考虑社会地位和教育等问题。
3.2养老金经济学
3.2.1养老金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基金制度比较,非基金制度的长处
要了解养老金制度的运行情况,我们很自然地假定人们追求效用最大化,即探讨最优的储蓄量是多少。为了方便起见,通常把养老金制度放在一个特殊的框架内,即迭代模型中来分析。假定把一个人的一生分为两个时期,每个时期有两代人,一个人在第一时期工作,在第二时期不工作、如果没有公共退休制度,只能消费储蓄金。再假定他只关心自己的消费,不打算留下遗产,进一步假定死亡的时间是确定的,那么:
maxU(c1,c2)
c1是第一阶段的消费,c2是第二阶段的消费。如果没有公共养老金,他必须考虑以下限制:
c1=w-s
c2=s(1+r)
s为储蓄,r是利息率,结果是最优储蓄数量为s*。在封闭经济中累计的储蓄决定资本存量。
为了讨论公共养老金引入后的效应,需要区分非基金制和基金制。在基金制下,如果缴费比率不大于人们自愿选择的储蓄率,那么,限制不会改变(b:对养老金制度的缴费比率)。
c1=w(1-b)-s
c2=s(1+r)+bw(1+r)
如果义务储蓄挤出自愿储蓄,那么最优储蓄量s*(=s+bw),。如果引入非基金制计划,并且缴费比率定为β、养老金为p,那么个人面临不同的限制,假定非基金养老金制度既没有赤字也没有剩余,β决定p,反之依亦然:
c1=w(1-β)-s
c2=p+s(1+r)
可以看到,如果两个时期消费的都是正常物品的话,∂s/∂p<0,非基金制养老金计划的引入减少了私人储蓄。在实行PAYG(现收现付)制的国家,由于较少的资本存量,利息率更高,边际劳动产量更小,这是引入非基金制的结果:第一代的消费增加,而后代的资本存量更少。这对福利有何意义呢?为了比较非基金制和基金制的差异,仍需要采用帕累托标准(具体分析略)。由于人口增长,实行PAYG制使所有几代的福利更好。
通过引入非基金制确保所有几代人更多效用的另一个假设是:什么时候通过要素W,一代人与下一代产生捐赠,W相当于劳动生产率的增加。那么如何比较两种养老金制呢?如果缴款率不超过最优储蓄率,那么基金制养老金计划的引入不起什么作用。为了比较两中制度,我们需要比较两种收益率。假定缴款率b不变,如果(1+w+n)>1+r,或(w+n)>r,其中,w表示劳动生产率(W=1+w),n表示人口增长率(N=1+n),r表示收益率。那么PAYG制比基金制有更多的收益,因而更优。如果利息率低于人口增长率和生产率增长,那么引入PAYG制将确保帕累托改进。从长远来看,我们不得不假定利息率不比人口增长率和生产率增长低,这就是为什么非基金制通常不是帕累托改进的原因。概括地说,将PAYG制转为基金制通常不会产生帕累托改进。
3.2.2A型效用:劳动力供给
大多数国家的有效退休年龄在下降,分析这个问题必须假定养老金制度不改变个人财富,即这种养老金是一种公平养老金。尤其是如果一个人提前退休回推后退休,财富不变。如果有公平养老金,是什么原因刺激在某个具体年龄退休?假定一个人的效用函数分为消费和闲暇两部分,U(ct)+V(lt)。其中,ct表示消费,lt表示闲暇。他从t=0工作到N;储蓄率为s;缴款率为b。那么c+b+s=1。终身效用是(T为最大生命跨度,c为一年的消费):
U(c)N+[(U(c)+v)(T-N)]=U(c)t+(T-N)v
人们最大化效用:
Max:TU(c)+(T-N)P
N,c
s.t.Tc≤N(1-b)+(T-N)PP:养老金
养老金制度是公平的,因此:
P=bN/(t-N)
预算限制减少到Tc≤N
如果没有遗产,他消费所有工作期间所挣,养老金不影响退休时间。如果有借贷限制,情况就不同了。如果贷款的利息率明显高于储蓄利率,那么养老金制度会影响退休决策。C*表示工作期间最优消费量,如果C*>1-b,他不能有最优的消费,因此他在工作期间的消费是1-b,。最优化问题变为(Cr表示退休期间的消费):
maxNU(1-b)+(T-N)[U(Cr)+v]
Cr,N
s.t.N(1-b)+(t-N)C*≤N
可以看到∂N/∂b<0。增加缴费率相当于增加养老金,降低退休年龄。但实际上几乎没有什么养老金制是公平制的,通常有最低退休年龄和最低缴纳年限的限制,另外不同的税收规定可以使用于工资收入和退休收入,还有对提前退休的特殊规定等。
3.2.3D型分配效用
没有养老金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的一般理论,养老金制度的D型分配效应完全取决于制度是如何被解释。许多养老金制度慎重地再分配收入,通常是低收入人群受益,但也有意外的再分配效应,主要是由于收入与生命预期的相互作用。与低收入人群相比,高收入人的预期寿命更高,因此由于生命预期的差异,有利于低收入人群的有计划的再分配通常被削弱。而且,比较不同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效应,必须考虑其他社会政策计划,如社会援助、健康服务等。
影响再分配总量的三个重要方面是:(1)性别。女性预期寿命长于男性,平等对待男女的公共养老金制度,收入再分配有利于女性。(2)收入。由于高收入人群预期寿命更长,公共养老金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有利于高收入人群。(3)婚姻状况。大多数养老金制度支付幸存者养老金,主要接受者是女性,因为女性预期寿命比男性长。如果幸存者养老金制度根据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确定补助,那么幸存者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有利于单身有工资收入的家庭户,如奥地利。
3.2.4人口变迁与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
预期寿命的增加和总和生育率的下降减少劳动人口,这两种人口学要素的变化对养老金制度产生的影响有:(1)从绝对数和占GDP上讲,加重养老金负担。(2)为了保持养老金制度收支平衡,必须增加缴款比率。(3)缴纳的保险费的收益率显著下降。(4)不同的同批人之间的再分配规模发生变化。[NextPage]
4、评论
罗斯那先生的研究成果至少给我们这么几个印象:
第一、多学科交叉研究问题。罗斯那先生不仅使用了微观经济学的概念和方法作为分析社会政策的原因和效果的基础,还在分析过程中,涉及了政治科学方面的问题,将经济学与政治学巧妙地结合起来。另外,将人口学的变量(如预期寿命、生育率、人口增长、抚养比等概念)纳入到分析中来。当然,这在西方学者中并不希奇,但对于我们研究社会政策来说,仍然是富有启发性的。我们国内的有些学者一般比较熟悉或习惯于局限于自己的研究领域,很少或甚至不太愿意关注去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但在研究中如果需要运用相关学科知识的时候,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缺陷就暴露出来。常常是研究经济学的不熟悉社会学,研究人口学的不熟悉经济学和社会学。错用、误用其他学科概念、理论和方法的现象时常发生。单一的知识结构是远远不能社会政策研究的,社会政策研究需要大量的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人口学、统计学等学科甚至是自然科学的知识背景,不仅如此,还需要在研究中把这些知识综合起来,作到融会贯通,只有这样,社会政策研究的根基才会厚实。从我们阅读的大量的西方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等社会科学的文献来看,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已经成为学术研究和政府政策研究的一种趋势,我们需要补课并迎头赶上。
第二、社会政策的理论基础。经济学有新古典主义、后凯恩斯主义、制度经济学和经济学等学派,大多数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体现了新古典学派的思想,罗斯那先生的社会政策经济学也不例外,很自然地让人想到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的研究[4]。但不管怎样,罗斯那先生为我们研究和制定社会政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他提示我们社会政策不仅仅是对社会问题简单的描述和提出解决的办法,社会政策更是一门学问,需要有理论基础。广泛地说,在经济学内部,不仅新古典主义,其他学派同样能够为社会政策提供理论基础,其他学科的理论如社会学理论、政治学理论等也是如此。我们国内的有些学者做社会政策研究,习惯于就某种社会问题和现象提出问题、进行就事论事的分析,不太注意基础理论的阐释,使得政策建议显得单薄、空泛,缺乏说服力,往往是一项社会政策研究学术论文不象学术论文,政府工作报告不象政府工作报告。象中国这样一个国情复杂的国家,一种社会问题涉及许多方面,更有必要采用多种学科的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政策的原因进行阐述,并在研究中总结出一套有效的理论。
第三、社会政策的研究范围。一般来讲,社会政策应当有其研究的范围,不能将其外延泛化。罗斯那先生总结了发达国家的经验,将社会政策限定在五个方面,并指出这种限定不是基于任何理论界限,而是基于需要限定和大多数国家现存的制度安排。对这种限定可能会有争论,但我们认为这种限定具有一定合理性。我们需要做的是,根据我们国家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安排,中国社会政策的范围和研究领域,在外延是否需要扩大或缩小,在内涵上是否需要增加或减少,值得进一步探讨。时下,学术界和政府界关注的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等等,他们与社会政策的关系如何,都需要深入研究。
第四、社会政策的效应。罗斯那先生区分了社会政策两中不同的效应,我们的理解是,A型分配效应主要从物的或者说是资源总量方面反映社会政策的效应,D型分配效应则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的这种划分为我们评价社会政策的实施效果提供了新的范式。他启示我们进一步分析:除了这两种经济学的效应,是否还有其他效应呢?比如,社会政策的政治学效应是什么、社会学的效应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发挥空间思维能力,认真思考。罗斯那先生的两中划分对于我们建立和实施一种崭新的社会政策评价体系和评价的手段也是很有意义的,而且评价体系和评价手段也应当是多样化的。如果一项社会政策研究有理论基础,恰当的方法,细致的实证分析和可行的评价体系,那是再好不过了。
第五、社会政策的适用性。罗斯那先生明确指出,他的社会政策经济学的研究是针对发达国家的,对于东亚国家和穷国几乎没有涉及。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市场化程度、城市化水平比我们高得多,由于是一元化的社会结构,他们的社会政策主要针对城市人口的,他们没有也不会涉及农村人口。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城乡差别仍就很大,二元结构还要持续很多年,我们的社会政策显然与西方国家既有相同的地方,更多是存在很大差异。通常我们做社会政策研究时,对城市和农村问题是分别论述的。所以,我们必须考虑西方社会政策经济学在中国的适用性。我们借鉴西方研究的最新成果,但决不能盲目地追随,盲目的追随会使我们失去方向。我们借鉴要善于从社会政策经济学中体会其活跃的思想火花和开放的学术精神。我们研究和制定一项社会政策时需要考虑中国的历史传统、政治体系和社会结构,发现有关社会政策的制度结构的信息,从中发展出中国的社会政策经济学。
参考文献
[1]Rosner,PeterG..TheEconomicsofSocialPolicy[M],EdwardElgarPublishingLimited,Cheltenham,UK·Northampton,MA,USA,2003.1-21.
[2]Myles,GarethD.Publiceconomics.[M]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5.10.
关键词:会计 资产 定义 本质
纵观各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虽然对财务会计要素的规定各具特色,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都是公认的共有要素,其中资产要素是所有会计要素中最重要的,从在某种意义上讲,其它会计要素都可认为是资产所衍生出来的。“要素与要素之间不是孤立的,而且资产在所有要素中总是占据最重要的位置。传统会计概念认为,资产是企业可控制的一种资源,没有资产企业就无法实行持续经营,其他要素也不能生产,负债被看成是企业的‘负资产’,而所有者权益是‘净资产”-“资产的定义既然在一切要素定义中起决定作用,那么解决了这个主要矛盾,其他矛盾(其他要素的定义)也就迎刃而解”(葛家澍、杜兴强,2003)。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SFAC No.5中,提出了会计确认的四项标准:符合要素的定义或者叫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其中可定义性是进行会计确认的“门槛”,只有满足这个标准才有可能进入会计信息系统。因此,对资产的界定是整个会计信息系统的最关键所在。
一、国内外关于资产定义综述
国外学术学术界对资产定义,根据不同的认识形成了三类代表性的观点。一是认为资产的本质是未来经济利益。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有:1907年查尔斯E・斯普瑞格(Charlese E.Sprague)在《账户的原理》中指出,资产是包括以前获得的服务,以及其它还在得到的服务的积蓄;1929年坎宁(Canning)在《会计中的经济学》一书中认为,资产是指处于货币形态的未来服务,或转换为货币的未来服务;1957年美国会计学会(AAA)在《公司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和报告准则》中指出,资产是一个会计个体从事经营所需要的经济资源,是可用于或有益于未来经营的服务潜力总量;1962年斯普路斯(Sprous)和莫尼茨(Moonitze)认为,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已经由企业通过现在或过去的交易的结果而获得;1992年,HendrieksonandBride在《会计原理》中认为,资产是特定的主体所控制下的潜在的服务或预期服务的权益。二是认为资产的本质是财产权利。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有:1993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首席会计师舒尔茨(Walter,P・Schutze)发表了《什么是资产》的报告,认为资产是现金、对现金或劳务活动的要求权,以及能够单独出售、变现的一些项目;1996年美国的理查德A・萨缪尔森教授在《会计评论》上发表的《会计理论中的资产的概念》认为:把资产定义为财产权,就有可能更明确区分资产和费用、资产是能够用于交换的抽象权利,资产价值是财产权利的货币表示。三是认为资产的本质是剩余成本(这里的剩余成本是未消耗未分摊的成本,已消耗的或已分摊的为费用)。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有:1940年威廉A・配顿(W.A.Paton)与A.C.利特尔顿(A.C.Littleton)的《公司会计准则导论》(《An Introductionto CorporateAccounting Standards》)一书中提出资产是未消逝或未耗用的成本;1977年亨德里克森(Hendrickson)在《会计理论》中指出:由于把重点放在收益的确定上,许多关于资产的正式论述就都直接或间接地把它们的性质强调为未分摊成本或结转于未来各期的数额。
我国不少学者长期对资产定义进行理论研究,也取得了不少成果,其中有代表性的是我国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本质、定义与特征一个企业的财务报表与账户体系的要素》一文中认为,资产是特定企业由于交易和事项(包括资本投入或退出的产权交易)以及交易虽未执行但在法律上不可更改的契约而取得或控制,而由企业配置和运用,旨在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未来现金净流入)的经济资源。在学术界讨论资产定义的同时,各国及国际准则委员会也对资产进行了定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号中提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FASB。SFAC No.6,1982)。澳大利亚对资产的定义同美国的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它强调资产是能够“被控制的”而非被“取得的”。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9年公布的《财务报告原则公告》中对各种会计要素作出了明确界定,其中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特定主体控制的、对未来经济利益的权利或其他使用权(ASB,par.4.6)。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基本框架》中对资产进行了如下定义:资产是指作为过去事项的结果而由企业控制并且可以期望向企业流入未来经济利益的一种资源。很显然,这些定义都体现出未来经济利益的观点,认为资产的本质是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
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是在充分研究国外、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逐步与国际趋同。财政部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这一定义没有体现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观。2001年起施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一定义强调了资产会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财政部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资产定义为: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这一定义体现了与国际的进一步趋同。
二、资产定义的相关因素分析
(一)会计外部环境 会计环境是指与会计产生、发展密切相关,并决定会计思想、会计理论、会计组织、会计法制,以及会计工作发展水平的客观历史条件及特殊情况(郭道扬,1992)。这里的会计外环境是指生产实践中与会计相关的内容如社会经济环境、科学技术环境等,它决定了会计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影响会计的程序和方法。根据唯物辩证法中关于物质世界联系的普遍性和多样性的原理,任何事物都受其周围具体的、历史的条件所制约。所谓条件是事物同其周围事物的关系,是制约着该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一切因素的总和。会计作为一个人造经济信息系统,必须有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这些条件统称为会计环境。E.s.亨德里克森认为,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社会和经济变革对会计实践和会计思想有很大影响。二十世纪六十和七十年代曾发生很多环境变动,都直接和间接地影响了会计师的工作,迫使会计界采用新的会计方法和新的会计思想(亨德里克森,1986)。李心合认为,会计环境不仅是会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占据会计理论结构最高层次的要素。如果抛开这些会计环境因素,就等于无视财务会计“是
什么”和“能够做什么”(李心合,1996)。资产的定义不仅要和会计环境相适应,而且它的发展还受其约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变迁,资产的本质、特性、存在形态都在发生变化。
(二)会计实践和会计理论的差异这里的会计实践是会计内部环境,它决定了会计本质、会计职能、会计程序和方法。根据哲学中认识论的相关原理,理论和实践是相统一的,科学理论是实践经验的概括,是关于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对实践起指导作用。笔者认为,会计理论中关于资产的定义(简称为“资产理论定义”)应侧重理论特征,而会计实务中关于资产的定义(简称为“会计实务定义”)应侧重实践特征。二者的本质和内涵是相同的,而外延是有差异的,前者包含后者。在会计实务中,资产的定义一方面必须置于资产理论定义的范畴之内,体现资产的经济、法律特征,概括资产的本质;另一方面,还必须满足财务的要求,即“可操作性”。石本仁指出“会计对资产的处理有其独特的方法,所以,会计上对资产的定义必须表明财务特征,否则一些现象就无法解释(石本仁,2004)。在资产的财务特征中,一方面是要满足会计实务中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很重要的是资产必须能以货币计量和反映,这也是会计准则中会计基本假设――货币计量单位的基本要求。另外,实践的主体是有意识、有实践能力的人,由于人的知识结构、教育水平、职业道德意识的差异,势必会影响会计实践的效果。以资产理论定义作为指导结合会计的实践情况来界定会计实务定义,才能达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协调。
(三)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以及会计对象一方面资产作为重要的会计要素,对其定义应置于整个财务会计的框架之中进行探讨,应受到比其更高层次的会计概念的约束。因为会计本身就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根据系统论相关原理,系统是有结构的,它是由各要素按一定秩序、一定方式或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并且这种有机的结合使得系统保持相对稳定和各要素间协同效应的发挥;有层次性的,并且层次之间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承接的,总是较高层次对较低层次有制约和指导作用,较低层次对较高层次进行反馈和影响。因此,资产的定义必须考虑会计目标及会计基本假设。杜兴强、章永奎等指出,会计要素的决定因素固然受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对象及成本效益原则共同制约和决定,但有一点可以明确,会计要素的定义决定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而不能倒过来由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结果或过程来进行会计要素的定义,否则就会犯谬误逻辑(杜兴强、章永奎等,2005)。
(四)资产的法律和经济学特征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着的。会计在企业管理活动中并非孤立的,是与法律、经济等紧密相连的,因而在考虑资产的定义时就不可能回避资产的法律、经济特征。首先,从法律意义上讲,所有权是资产的核心,一项资产的取得必须对其拥有所有权。笔者认为,会计定主体对资产的权属规定不必像法律中那样严格,因为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严谨性,它追求形式上的完备性。而会计注重经济实质,遵循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必须在法律上对资产的未来权利或劳务具有要求权,那些可以由其他企业或个人任意撤销或者政府无偿撤销的劳务不应列为资产(葛家澍,1996)。所以,能在一个企业中确认和计量资产,必须对其拥有实质上的控制权,这是一个必要非充分条件。如融资租赁,虽然承租人对资产没有所有权,但是在租赁期内他能够有效的控制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因而应该作为承租人的一项资产。其次,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资产是一种稀缺的资源,表现为一定时点的财富存量,由一定数量的物质资料和权利构成;它还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效用性和稀缺性是经济学中资产的特征,会计中核算的资产首先得具有经济学中的资产所具备的特征。最后,虽然资产在经济学、法律、会计学中的特征有些许差异,但是这并不能就否认它们之间的联系,完全将其割裂是不科学的。因此,资产的定义在体现财务特征的同时,须兼顾资产的经济、法律特征。
三、资产定义的思考
(一)资产是特定会计主体控制的、能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资源一是强调为特定会计主体所控制。控制是指主体既具有利用该资产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又具有阻止其他主体获取该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控制一词还能够体现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拥有一项资产的所有权也并不能肯定对其能够施行实质上的控制,即对未来经济利益排他占有。如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从法律上看虽拥有租赁标的的所有权,但不能独立地享有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权利,因而不能作为出租人的一项资产。正如吴艳鹏在《资产计量论》中所述,提出资产确认的实际控制权是有客观基础的。以实际控制权确认资产,是资产确认的一种科学的思想,也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合理标志(吴艳鹏,1991)。笔者认为,资产和是否拥有该资产的所有权并无必然联系,能够为特定的会计主体实质上的控制才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二是能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资源。持有资产的目的在于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然而资产不是经济利益而是未来经济利益的载体。经济学中强调资产是一种资源,效用性是其特征之一。具有效用的经济资源,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的,是单项还是整体的,都具备作为资产的必备条件。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指出,资产并不意味着财产本身,而是一种权利――资产所附着的一组权利或由资产衍生的,部分或全部未来经济利益的权利或其他使用权。这些权利或使用权都属于资源的范畴,这就将各种实资产、软资产和金融资产都能包括其中。另外,稀缺性是资产的又一特征,这意味着必须支付代价才能获得,但是这与该资源最初形成和控制是否具有代价没有本质联系,如通过接收捐赠所获得的资产。此外,资产理论定义应体现出一定的概括性和前瞻性。对于自创商誉、信息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等等项目,由于其实际计量尚存在困难且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不被会计实务界接受,但它们具有资产的本质特征,理论上应包括在资产范围之内。随着会计学技术的发展,它们在财务报表内会得到确认和反映。
然而,两年以后在我们情绪激昂地投资于“互联网+”时,我们应该看看芒格这段话:“互联网对社会是美好的,但是对于资本家来说纯属祸害,有很多都是提升效率降低利润的。互联网会让每个企业少赚钱,而不是多赚钱。”
美国1950年到2003年给投资人最佳收益的股票分别是卡夫食品、雷诺烟草、新泽西标准石油、可口可乐公司。这期间,世界流行的高科技很多,比如1950年的航空、电视,1960、70年代的计算机,1980年代的生物技术,1990年到2000年的互联网。但是从股票表现上来看,前二十找不到所谓的高技术公司。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你可以用你想象的任何语言来形容人类,但唯独不能说他们理性。”的确,人作为一个个体来说是极不理性的,这个世界并不像我们自以为知道的那样。我们以为高科技公司是最好的投资,实际上却不是。
在很多场合大家希望经济学家能够展望未来,对未来做一个预测。但实际上真的没有很好的办法预测未来。如果有办法的话,我觉得这几个方面有帮助,一个是历史学上的前车之鉴,一个是生物学上的前车之鉴,最后一个是经济学上的逻辑推断。
国内,很多投资人没有看过《非同寻常的大众幻想和群众性癫狂》这本书。它讲述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几次泡沫,比如南海泡沫、郁金香泡沫,而我的想法是我们现在的资本市场正在为这本书提供新的素材。这是一次全国性的投骰子游戏,这个判断我是不变的。“互联网+”到底是提升还是摧毁我们的投资价值?
历史数据显示,不管技术进步带来的好处有多大,最终获得这种好处的总是消费者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生产率的提高促进了竞争,降低了价格并且提升了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出于对创新的热情,投资者为参与其中支付了过高的价格。创新的收益并没能流向单个投资者,而是流向了创新者和建立者那里,这其中包括为项目提供大笔资金的风险投资家,销售股票的投资银行家,资金管理者,交易经纪商。
新技术历史上从来没有一次为普通投资者带来过收益,估值过高使然。我在很多场合呼吁放开发行,让供给快速的增长,如果不这样,泡沫膨胀的速度会超越我们的想象;放开发行可以让投资者不会丧失一些处于生命周期更早期阶段企业的投资机会,可以让普通投资者分享一下早期投资的过程和成长故事。
历史上来看,新技术、新经济这个过去一再被反复使用的词汇,不仅存上世纪50年代被用来形容当时的经济状况,90年代我们也一再反复使用。格雷厄姆的《聪明的投资者》一书出版于70年代,书中提到,20世纪40年代末和50年代初,航空运输股也曾令投资者兴奋不已。当时最热门的共同基金,当属航空证券基金与飞行器的自动化基金,与其拥有的股票一样,这些基金最终演变为一种投资灾难。1971年中期,标准普尔出版的《股票指南》中,以计算、数据、电子、科学和技术等词汇开头的46家公司,相比1968年,价格上涨2家,价格下跌一半的是8家,23家下跌一半以上,12家退出,还有100多家公司不在了,估计跌幅更大。这些都是真实的历史。
尽管投资泡沫对普通投资者是不折不扣的灾难,但这些狂热也不乏闪光之处。所有的科技进步都有投资者做出的贡献。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铁路业的繁荣对投资者来讲是一场浩劫,但此后英国铁路系统使这个国家经济和政治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运河――铁路――汽车――无线电――收音机――电影――电视――计算机;电能――飞机――医药――生物科技――互联网,每一项创新都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是投资者的狂热更大地促进了发展。
我们要回到经济学的逻辑上,我前面引用芒格的那句话,他说互联网对资本家是一个灾难,“科技能够帮助你,也能毁灭你,学会区分这两者是微观经济学中重要的一课,遗憾的是大多数人脑袋里都没有这个概念。”大家很难去理解合成谬误这个微观经济学上的现象。今天讲的众筹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它早就存在,就是假设整体胜过个体和局部。但是合成谬误告诉你的是,对个体而言正确的东西并不一定对整体正确。当年学微观经济学时引用最多的例子就是在电影院看电影,你个子矮,在后面看不清楚,你就想站起来,站起来就能看清楚了,但是随着一个又一个人都站起来了,那么后面站起来的人的效果就没有前面那么好了,最后所有人都站起来,跟大家坐着是一样的。所以坚信技术进步能带来更高利润的投资者和分析家忽略了这个最重要的经济学原理。寻求和判断合成谬误形成的拐点是投资中最重要的能力之一。两年前大家投资“互联网+”领域的时候相当于你在电影院刚刚站起来的时候。两年之后再来看,所有“互联网+”的企业增加投入的同时不会带来更高利润,因为所有人都在进行互联网投资了,相当于电影院里的所有人都站起来了。“互联网+”到底有没有提升我们投资者的投资价值。现在的公司不做“互联网+”,就像电影院所有人都站起来。而你坐着就什么都看不见,但即使公司“互联网+”了。站起来了’也未必能看的更清楚。
互联网这段时间很火,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它的资金推手是一个庞氏结构。“在非生物的世界中,庞氏骗局是网络化的。因此每个成功的骗局都会提高其承载能力来避免达到其断点。”实际上资本市场就是个庞氏结构。互联网之所以越涨越高,是由于整个社会资金量足够大,某个板块可以一涨再涨,就是因为作为局部,承载力不够时,会不断的通过提高杠杆和资金的转移使其承载力不断提升。某些板块可以涨的越来越高的原因就是这样的。当然,就像所有固定的环境一样,空中楼阁迟早会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