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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票管理。一是完善发票管理软件的功能,完善发票管理和发票的查询、刮奖管理功能,发票使用量不断增加,至20*年6月到20*年6月全市兑付刮刮奖奖金865130元。二是抓好发票缴销工作,明确专管员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局长,科所长的检查制度。开发出发票审核、缴销管理模块,并进行了全市索“以票管税、源头控税”的新途径。为了认真落实长地税发20*[*]文件精神,根据局领导要求市局于四月二十一日,抽调稽查局有关人员和市局有关处室组成六个检查组,对全市市内分局三月二十日至四月十九日服务业、娱乐业发票的收旧、审核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分局采取措施,结合本局的实际制定了发票审核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成立了该项工作的领导小组,并以责任制形式落实到了科、所、税收管理员。
1、在系统正式运行前利用休息时间组织了全局干部的全员培训,并于三月二十日开始全面实行了发票的收旧审核工作。
2、各分局基本都做到了按要求收缴和审核。审核工作大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任务。
3、对今年以来单位自印发票按规定保管,按月领用,收旧审核,有效地解决了单位自印发票的管理问题。部分分局较好地解决了发票后续管理的难点问题。一分局对二年以上未缴销的纳税户115户单位进行了缴销和补税,对空壳、关停及非正常户117户单位进行了缴销及签定科、所长具体意见,将责任明确到了科、所和专管员。五分局在这次清理未缴销发票的工作中,和纳税人签定“购领地税发票责任书”,同时责任书中不但是留下了联系方法,身份证复印件,而且还留下了户口本复印件。这样在出现需要追缴发票的情况时,可以根据户口本记载的地址通过当地派出所找到责任人。我们认为这个办法值得在全市范围内总结、推广。四分局在落实五号文件时,根据本局的实际情况把发票审核的时间上溯到20*、20*两个年度,要求每个科所对上两年发放的发票清理情况每十天汇总上报一次,加强了发票管理的深度。通过清理二年的发票共补税573794.33元。
二、行业管理。加强建安税收的管理工作,录入建安项目4389户。今年市局6号文件,重点加强建安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征管、税政、信息中心的人员,抽调分局部分人员集中时间地点,在现有的征管信息系统开发了建筑安装业税收管理的模块,将全市建安项目逐一登记,实现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全市对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建立健全了建安发票开票制度和审核、缴销制度和办法、严格按项目管理、做到谁征管、谁负责,实行终身责任追究的办法。坚决杜绝转引、买卖税款。
1、对移进的在建项目的清理及已交税金的核实工作,要求专管员、科所、主管局长逐一签字,采取责任制,同时对已交税款相互确认后,由项目所在地分局报市局征管处予以录入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效地开展。市局录入准确无误。对在本分局之间相互转移的,必须由分局提供已征凭据,再由市局录入信息系统。
2、加强系统运行过程中的整理和收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征管、信息中心反馈。
3、对欠税由核算地进行管理,凡20*年1月14日以前已完工程并交付使用发生的欠税,已开票未征税的,原则上由核算地予以结算。
4、截止5月6日共录入建安项目4648个,征收金额4.14亿。
三、网上申报。搞好网上申报的推行和运用截止5月底,全市共签约22451户,通过认证19819户,申报税款3.95亿元,扣缴税款3.82亿元,由于前期个别银行在试行网点申报时,系统存在一定的问题,给我局网上申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通过几次协调会议,取得了一些的改观,预期6月份网上申报会有一个大的突破。全市网上申报的企业将达到全市企业的70%以上。
四、信用等级评定。抓好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省国、地税联合文件,对20*年—20*年纳税信誉A级单位要进行全面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取消A级信誉等级资格,根据今年的评定办法,对A级B、C、D级均要按规定上报,严格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纳入评定之中,时间要求在4月12日之前上报市局,再由市国、地税共同评定上报省局。
五、纳税评估。抓好纳税评估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广应用。按照省、市局对纳税评估和税收管理员工作要求整合和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和完善“机构合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流程优化、科学先进”的税收征管组织体系,形成征收、管理、稽查相互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市局在4月20日以后,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以征管处、信息中心各业务处室为主的纳税评估业务整合系统,以有专业技术支撑为主,采取核算的形式,在6月份之前初步形成纳税评估和税收管理员平台为主的纳税评估体系,结合全省和的实际,在二分局业务工作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立足全省”的税收管理员平台。
六、衔接关系。抓好征管科与大厅业务工作的衔接与指导。市局下文《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征管科纳税服务厅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征管与大厅工作关系,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纳税大厅与征管之间的相互衔接制度包括发票的交换手续,税务登记的验证、换证、收取的各项工本费的交换各项日常业务的职责划分,各司其职。
七、个体税收。加强电脑定税,强化个体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遏制人情税、关系税,建立健全一个法制的、规范的税收管理秩序,全市电脑定税三个月来有12683户个体户已下发电脑定税通知单,核定税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380万元,增长21.20%。对以票管税核定营业额的纳税户以及超过电脑定税核定营业额20%的个体户,仍按发票金额上浮30%核定征收营业额。
八、12366热线。20*年1月1日至4月31日,12366热线回复网站留言273条,12366热线共处理话务28317个。其中坐席员直接接听话务9184件,所有话务均已按照规定时限、程序处理答复或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热线系统自动处理19133件,包括:语音留言、纳税人收听语音咨询。特别是4月7日省局局长卿渐伟及省局业务处室处长、市局局长周纯良到市局参加接听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答疑解难活动,一个上午接听12366热线100多个,卿局长用六个字高度赞扬了12366服务热线“好,很好,非常好!”
九、岗位设置。优化征管信息系统、岗位设置,随着征管工作不断完善、加强,通过广泛调查了解,在征管信息原有的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更新岗位的设置,达到税收管理员准确定位、定岗,更大程度地使用操作征管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十、其他工作。抓好税务登记换证和税控收款机推广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省局该两项工作的要求,如何做到工作的有效开展,市局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按照省局的统一布署,抓好税务登记换证的相互衔接,信息共享工作,特别是对国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信息衔接问题,今年税务登记采取新的换证办法,如何将信息交换,数据对比,税务登记证代码的一致性等均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在税控收款机方面主要是做为分局前台和后台数据的对接,如何将税控信息利用到我局征管信息系统之中的问题。
十一、存在问题。
1、发票缴销工作各分局在审核发票时的进度不一,有的税务所,税收管理员审核率达到了百分之百,有的只达到30%至40%,有一个科只达到16%,科所长复审,主管局长复审也存在同样情况。
2、分局库房建设好坏不一,搞得好的库房建设井然有序,四防措施落实到位。而搞得差的仓库,资料放置零乱,乱堆乱放严重,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还有在单位自印发票收归税务机关保管后,发票仓库普遍不够,仓库的布局也不理想,税务所的发票保管普遍存在地方不足的矛盾。
3、审核的发票纳税大厅没有及时传递至各科、税收管理员的现象仍然存在。
4、个体税收管理难。个体税收点多、面广、线长,征收难度大,加上下岗优惠和提高起征点的政策影响,其情况更加复杂,征管难度更大。个体税收管理突出问题,漏征漏管现象严重,征管死角较多。定额税负严重偏低,优惠政策难以落到实处。
5、征管责任追究难。税收征管是解决“如何做”的问题,而征管责任追究是解决“做不好,怎么办”的问题。目前,“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6、欠税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欠税企业被公告后未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后续管理办法,延期的税款未按规定上报。
7、征管信息系统数据存在录入不完整、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建安项目税收的录入还要完善。
二、强化政策管理。
1、加强现有的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深化流转税管理。
2、完善减免税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减免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三、加强调研工作。做好增值税转型的调研和准备工作,积极应对流转税制改革。一要科学测算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收入的影响,按要求进行测算上报,为上级机关决策服务;二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税收政策以及中部崛起税收鼓励政策的研究;三要清理、规范流转税优惠政策。
四、按照精细化的要求抓好日常管理。1、加强税源管理,重点是税源监控和对本地区重点税源的管理;2、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首先,要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严格按照总局规定的标准认定一般纳税人,坚持“三约谈一核实”的要求,把好实地核查、领导审核关,同时做好一般纳税人核查、审批等环节的工作,将年审纳入到日常管理中来;3、巩固和提高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运行质量。强化考核,以考核促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如有重大事件发生要向分局金税工程领导小组及时书面报告情况,确保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运行质量在全市名列前矛。4、加强发票管理,在一般纳税人中大力推广防伪税控系统版普通发票使用,提高个体工商户发票使用率;五是完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严格依照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积极探索,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逐步完善“一窗式”管理模式。重点是做好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
五、推进流转税信息化建设。
1、做好建立流转税工作平台的准备,根据分局实际向上级
提出流转税工作平台的各项需求的建议,确保明年九月份前完成;
2、进一步提高金税工程数据采集和传输质量;
3、积极推行“一机多票”系统,认真核实一般纳税人增值
税普通发票(不含商业零售)的用量,做好企业DOS版开票金税卡的更换工作;
4、协助技服单位搞好企业端开票系统升级培训工作;
5、做好前期准备,有计划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月认证量在100份以上的一般纳税人中推行“网上认证”工作。
(二)所得税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进一步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政策、税源、征收、减免税和资料管理五方面的内容。
(1)在政策管理上,做好所得税政策宣传、政策执行落实、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三个环节的工作。
(2)在税源管理上搞好所得税税源册籍管理,抓好税源普查工作,掌握税源动态变化情况。
(3)在征收管理上,健全纳税申报、征收方式的确定到税款入库等一整套管理程序。
(4)在减免税管理上,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执行政策、严格申报程序、严格按权限办理。
(5)完善资料管理。使资料管理贯穿于所得税规范管理的全过程,建立所得税纳税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归档保管、反馈等制度。
三、根据税收管理精细化的要求,进一步搞好所得税规范管理。建立税源登记制度,加强部门配合,主动取得工商、国税部门支持,定期核对纳税人的登记资料,发现漏征漏管户应及时补办税务登记并纳入正常管理。并及时对企业的各项有效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归类,并将这些资料进行适当数据处理。
四、严格加强对纳税人的收入管理,监督企业如实反映收入,严格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收入的实现;
五、加强预征管理,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预缴的期限和金额,并严格按确定的金额预征企业所得税。
六、大力清理欠税,建立台账,逐户逐月落实收入进度和压欠情况
七、根据汇缴清缴改革要求,落实好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缴工作,组织召开了一次由企业所得税纳税单位的财务负/:请记住我站域名/责人、办税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安排布置二0__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人的减免税、财产损失及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报批,对按税收法规及有关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执行的税前扣除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对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一律进行纳税调整,不得税前扣除。做到及时调查核实,严把政策关口,严格报批程序。
(三)征收管理
一、以提高征管“六率”为主要目标,围绕“征管六率”分析、查补征管漏洞,加强税源的有效控管,不断提高分局征管质量,认真做好催报催缴工作,如实编报征管质量考核表。
二、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交换与沟通,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及时做好新办户的税务登记工作,及时、妥善地解决税收议,提高管辖争工作效率。
三、核实在册的税务登记户和注册登记户,及时发现和处理准备逃跑或已失踪纳税人,清理非正常户,追缴相关证件,并配合稽查部门追缴流失的税款。
四、认真做好个体税收的管理,积极探索科学的个体经营信息采集方式和公平、公正、先进的定税方法,完善电子定税管理办法, 及时调整行业参数水平。
五、结合实际推行经济、灵活、便利的多元化申报方式,做好同城办税各环节的协调工作,认真落实好下岗再就业个体经营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公正执法,优质服务。
六、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继续完善税收管理员职能,提高征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七、加强纳税服务。进一步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把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作为管理与服务的结合点,以优质的税收服务引导纳税人提高依法纳税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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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和治理范围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治理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部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的原则。
(二)治理范围
**市境内所有从事矿产品采选业的企业和个人,重点治理煤矿、铁矿、石灰、石膏采选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建立综合治税机制,多部门联合行动,打击取消非法采矿点;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涉矿部门信息共享,将证照齐全的采选业户全部纳入税收管理;推行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加强税源控管;查处打击发票违法、偷逃税行为,震慑涉税犯罪;处罚与引导并重,规范企业财务核算。通过专项治理,堵塞税收漏洞,规范税收秩序,促进我市矿产品采选业健康发展和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二)主要任务
1.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坚决打击私挖乱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厉查处非法转让开采权、以采代探、注册洗选业非法采矿等非法开采矿产品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查处。
2.打击逃避税收监管行为。对取得矿产品采选资格不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督促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从严处罚。
3.打击偷逃税行为。对以账外经营、销售不开发票、现金结算、隐瞒销售收入等形式偷逃税款的,要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严厉查处虚开、非法代开发票和第三方开票等扰乱税收秩序的行为。
5.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行为。对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核算不规范的,要按照征管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6.加大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采矿业建立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通知》(办字〔**〕63号)的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在**年前全部安装完毕。要切实建立起设备安装及日常运行维护经费保障机制。对人为破坏监控设备的,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外,恢复使用前民爆管理部门不予供应炸药,电力部门不予供电。
三、具体工作步骤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我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从**年8月15日开始至**年11月30日结束,共分动员部署和自查、集中治理和巩固、总结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阶段(**年8月15日至8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按照《**省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搞好组织动员。组织所有从事矿产品采选业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自查,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规范财务核算、补缴应缴税款。对没有推行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或虽推行但没有全部安装到位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办字〔**〕63号文件要求,制定《推行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安装方案》,并于8月25日前报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到全部推广,不留死角,年底前必须全部安装到位。
各级国税、地税、公安、国土、安监、工商、供电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填写《**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基础信息交换表》(见附件2),及时向当地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采选业户办证、登记、领购火工器材(**年1-7月份)、用电量(**年1-7月份)等信息,各县(市、区)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填写《**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基础信息交换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8月25日前报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下一步集中治理做好准备。
(二)集中治理阶段(**年9月1日至11月20日)。各县(市、区)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统一组织国税、地税、公安、国土、安监、工商等部门,结合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开采矿产品行为,对没有经营资格的要予以取缔;对漏征漏管户要督促其立即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没有安装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的企业要督促其立即安装;国税和地税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采选业户进行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督促企业规范财务核算;对涉嫌涉税犯罪的,税务和公安部门要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对专项治理中发生暴力抗法等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严惩。
(三)巩固总结阶段(**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中的成功经验,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综合治税的协调联动机制。每一阶段结束后5日内,各县(市、区)国税部门要将本地专项治理阶段工作小结上报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以及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应用情况,具体报送地点为市国税局征管科。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全市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见附件一),统一组织全市税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税局总会计师刘增科担任。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矿产品采选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保证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推进全员全过程纳税服务,促进纳税服务“做全、做实、做细、做强”,提高税务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和自主办税能力,提高征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主要内容
“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突出服务主题,从三方面着手,做好九项工作。
(一)优化办税厅服务
在坚持办税服务厅原有制度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三项服务:
1、实行领导座班制。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每月到办税服务厅坐班的时间不少于1天,实地参与并督导办税厅具体工作事务,防范化解涉税争议,调查研究纳税服务热点、难点问题。
2、实施导税服务。导税员由大厅工作人员兼任,轮流值班,导税员值班当天负责全天的综合工作,指引办理各种涉税事项,辅导填写各类表单,提供纳税咨询服务,以及及时进行“疏导服务”。
3、强化一次性告知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向纳税人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程序、准备材料和注意事项,避免纳税人反复咨询、来回奔波。
责任单位:办税服务厅
(二)深化专业化服务
根据不同企业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不同定制服务:
4、贴身服务。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A级信用等级纳税人实行领导挂点,税管员贴身服务。市局领导不定期下户与纳税人沟通,时刻关注其动态,帮助其解决特、急、难涉税问题;税管员贴近引导、辅导纳税人,及时解答提出的疑点、难点问题,并提供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减免税、涉税审批等基本业务的“一条龙”服务。
5、解读服务。对重难点政策类企业,实时解读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规定,通过上门宣传讲解、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引导企业用足用活政策,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解决具体涉税问题;对新办企业提供基础辅导,采取税前纳税辅导、办税流程演示、税收政策宣传等举措,帮助企业少走弯路、少出差错。
6、跟踪服务。对在辅导、评估、检查中发现的财务管理混乱、账制不健全的企业,为企业量身制作《税收政策服务建议书》,建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调整账务、健全制度并对建议书的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回访。
7、风险规避服务。对中小企业提供风险规避服务,通过提醒、警示、建议等方式,促使中小企业规范账制、提高申报水平,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规避涉税风险。对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连续出现零申报、低申报或负申报等非正常申报行为进行警示,防止税收违法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稽查局、各业务科室。
(三)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8、畅通纳税人需求获取渠道。建立完善纳税服务需求及满意度调查制度,确立我局纳税服务调查定点单位。发放《纳税服务需求调查表》和《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利用调查问卷、税收约谈、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纳税人在纳税服务方面的诉求,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1次,开展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1次。加强调查结果分析,形成纳税服务需求分析制度。
9、畅通纳税人涉税诉求渠道。围绕维护纳税人权益,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认真分析纳税服务投诉的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的管理监督,依法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建立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反馈机制。
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系列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科。其他各单位也要指定专门负责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是“依法行政深化年”活动的组成部分,也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干部职工要切实把开展“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力求通过推进纳税服务工作使全局干部的工作作风和行业风气有较大的改观。
二要搞好协调配合,实行分工负责。总局局长强调“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需要全市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纳税服务科负责全市国税系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局相关科室要各负其责,大力支持;各分局、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把纳税服务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超额完成全年社会保险费征收任务。
一年来,我们以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为中心,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滞纳金加收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秩序,参保单位缴费意识明显加强。在系统内部加大了目标管理考核力度,抓好对基层税务所的指导和帮助,超额完成了社会保险费征收任务。
二、加强社会保险费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管质量。
根据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认真抓好社会保险费的基础管理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社会保险费票证管理,督促基层税务所及时缴销票,社会保险费征收资料随税收征管资料一起保管装订。二是每月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金融机构、财政部门进行对帐,建立登记台帐。三是所有社会保险费收入都录入地税征收系统,确保社会保险费收入的完整和准确。
三、加强对代征单位的督促管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
社会保险费是老百姓的养老钱、看病钱,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为了防止社保基金被截留、挪用,我们加强了对代征单位的管理和检查,督促代征单位按月解缴代征的养老保险费,做到月末无余额,并进行票据结报。
四、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征收方式,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实施“银费一体化“的办法征收养老保险费以来存在扣缴率不高的情况,我局和区邮政局协商,建立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催缴制度,每季度对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采取邮政信函的方式进行催缴,全年共发出催缴通知44份。通过催缴,提高了扣缴率,完善了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为缴费人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五、加强社会保险费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险氛围。
由于社会保险启动实施的时间还不长,社会保险的政策性非常强,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情况复杂等原因,许多企业和个人对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不了解,对参加社会保险后职工可以享受的养老、失业、医疗的待遇不清楚,缺乏参加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影响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及整个社会保险工作。为进一步搞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扩大社会保险的影响力,我们认真抓好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纳税辅导、税收检查时,向纳税人宣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二是利用地税外网,宣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并及时进行维护更新。通过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保险氛围。
六、大力催收历年欠费,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征收任务。
近年来,我局的社会保险费收入都以较大的幅度增长,,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开展扩面工作,企业补缴历年欠费和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补缴历年欠费所致。今年市局下达给我局的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为00万元,要圆满完成任务相当困难,我们在认真抓好日常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同时,强化对历年欠费的催缴力度,多次与区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协商,研究解决的办法或措施。一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起对有欠费的单位进行逐年清理,确保数据准确;二是各税务所对欠费单位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对欠费进行书面催收;三是局领导与区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一起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区领导的支持,由区领导召集区教委、区卫生局落实欠费补缴的办法和措施,要求区教委、区卫生局下属的学校和医院必须在2009年10月内缴清历年的欠费。2009年共催收历年欠费00万元。
七、启动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确保电煤供应。
为合理配置煤炭资源,调节煤炭市场供求,确保我市的电煤供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我市从2009年3月起,对煤炭生产企业和个人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并明确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市地方税务局4月22日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会后,精心准备,于5月中旬正式启动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2009年共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0万元。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认真搞好调研。区局业务科室和税务所一起深入产煤地区的部分有代表性的煤炭生产企业进行调研,向企业宣传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相关政策,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为完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具体征管办法打下了基础。二是及时布置安排。及时召开了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会,传达了市局会议的精神,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布置,要求基层税务所和税收管理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三是搞好宣传培训。区局和主管税务所一道,5月13日、5月15日,分别召开了片区所有煤炭生产企业参加的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宣传培训会。就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开征的目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相关政策及具体申报缴纳办法进行了宣传和详细的讲解。
八、认真抓好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散装水泥资金的代征工作。
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散装水泥资金是总工会等部门委托地税机关进行代征的基金,为了切实履行好代征职责,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搞好地税机关代征职责的宣传。许多企业对地税机关的代征职责不清楚,存在一些误解,我们积极的向企业宣传解释,使企业理解缴纳工会经费等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地税机关的代征职责,自觉缴纳应缴的各项基金。二是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辅导和日常税收检查时,督促企业缴纳未缴的各项基金。三是将三项基金的代征工作纳入对基层税务所的考核内容,督促税务所切实履行代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