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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知识管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和提高组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其基本内容是运用集体的智慧提高应变和创新能力。本文旨在界定知识经济的概念,探讨知识管理的目标,比较分析知识管理的两种策略之异同,以促进我国管理的创新,有利于引导我国企业步入知识经济时代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可以说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两个基本动力源。随着知识社会的到来,知识将成为核心和具有柔性特点的生产要素,而对知识的管理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驭动力和提高组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一、知识管理的概念界定
什么是知识管理?一个定义说:“知识管理是当企业面对日益增长着的非连续性的环境变化时,针对组织的适应性、组织的生存及组织的能力等重要方面的一种迎合性措施。木质上,它嵌涵了组织的发展过程,并寻求将信息技术所提供的对数据和信息的处理能力以及人的发明和创新能力这两者进行有机的结合。”然而,知识管理虽然广泛运用于企业管理的实践,但作为具有一般管理的同性质的公共管理同样也面临着知识管理的问题。对于公共部门而言,知识管理的目标与核心就是通过提高人的发明和创新能力来实现组织创新。
二、知识管理的目标是创新
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全球化以空前未有的速度推进。这一切都改变着社会、经济和文化,也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
知识管理、创新行为都不单纯是‘种技术过程,人文因素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创新总要依靠人的创造性和想像力。对于政府而言,要为创造良好的新环境发挥重要作用。企业要在竞争中获胜,则必须不断改变自己的战略策略以适应迅速变化的外部环境。这一切都离不开知识管理,因为其实质就在于充分发挥人文因素的积极作用。
知识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所不可缺少的要素和重要资源。在当今的许多行业例如金融服务、咨询和计算机软件等部门,知识正在作为创造价值的必要前提而发挥作用。然而许多企业并不善十管理知识。具体表现在:有的企业低估了产生和获取知识的价值,失去或放弃己经拥有的知识产权,有的管理措施阻碍了知识的交流及共享,对已有知识的使用和一次开发的投入不足等。不少企业在吃了小重视知识管理的苦头之后,对知识创造价值的巨大潜力的认识逐步提高。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企业已经开始实施知识管理计划,将知识列为一种资源纳入管理体系。
以知识的视角,组织可被看成是一个对知识进行整合的机构。人类的全部生产力都离不开知识,机器只不过是知识的体现而已。因此,要真正实现知识管理,首先必须实现观念的创新。即将传统的工业管理观转变为现代的知识管理观。
工业管理观与知识管理观的主要区别如下:
1、用知识的观点看组织,就会把人们看作是收益的创造者,其首要任务是把知识转化为无形的结构,而在工业时代的组织内,人们时常是被更为简单的看作是生产成本和生产要素。
2、在知识组织内部,学习的目的是创造新的资本和程序,而不仅仅是运用新的工具和技术。
3、在知识组织内部,生产流程是由观念驱动,并且有时是混沌不明的,这与工业时代生产流程中严格的前后次序和机器驱动形成鲜明的对比。
4、工业时代的收益递减规律让位于知识递增规律,工业组织中的规模经济(economicsofscale)让位于知识组织中的视界经济(economicsofscope)。
5、管理的权力基础取决于他们知识的相对水平,而不是他们在组织中的等级职位。信息流的传递是通过可以分享信息的网络,而不是通过组织的等级机构。在现在的企业管理制度下,各部门都保有自己的知识并需要发展知识,但是并没有一个合适的知识管理制度以及更高层次的协调机制,知识管理的内容日益复杂化和重要化,导致公司高层管理者产生了设立CKO职位的动机。为了搞好企业的知识管理,CKO应运而生。
三、知识管理的两种策略
Morten T. Hansen等人提出了知识管理的两种策略,即法典编辑策略和人格化策略。所谓编辑策略是指知识与知识开发者的剥离,以达到知识独立于特定的个体或组织的目的;而后知识再经仔细地提取进而汇编成法典关存储于数据库中,以供人们随时反复调用的策略。Ernst&Young公司企业知识中心的主任拉尔夫·普勒曾如此描述法典编辑策略:在剔除掉客户敏感信息后,通过将文档中零碎的关键知识,如面谈指导、工作日程和市场划分分析等加以汇总并储存在电子知识库中从而创造出“知识客体”。这种方法使许多人可以搜寻和提取经过编辑的知识,而无需与最初的开发者接触。这就开辟了知识的反复使用,促进了企业的成长。
人格化策略指知识与其开发者紧密地联贯在一起,知识靛要通过直接的面对面的接触来进行共享。计算机在这类组织中的目的是帮助人们更好地沟通知识,而不是储存。采用人格化策略的Bain公司、波士顿咨询集团和麦肯锡公司致力于个体间的对话,而不是数据库中的知识客体。在这些公司中,知识并未被编成法典、知识是在运用头脑风暴法的研讨会中和一对一的交谈中发生转移的。为了使这一策略行之有效,像Bain这样的公司都重金注资于建立人员网络系统。知识不仅仅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共享。
遵循法典编辑策略的公司依赖的是“反复使用的经济学”。一旦知识资产,如软件编码或手册开发出来,目.每次使用时又无需大的修改的话,就可以以较低的成木反复多次地使用。
与此相反,人格化的策略依赖的是“知识经济学”的逻辑。战略咨询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建议是那些丰富的、难以言表的知识。共享深层次知识的活动是极花时间的、昂贵的和缓慢的,而且不能够被系统化,因而效率较低。
若想正确地选择知识管理策略,主管或经理必须先回答如下问题:(1)为什么客户会购买本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而不是向竞争者购买?(2)客户期望从本公司得到什么利益?(3)蕴藏于本公司的知识如何能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在明确了这些问题之后,应进一步考虑如下问题:
1.公司提供的是标准化的产品还是用户化的产品?如果是前者,那么主导知识管理策略就应是法典编辑策略;如果是后者,则人格化策略更为有效。
2.公司拥有的是成熟的还是新颖的产品?如果企业的策略是基于成熟的产品,那么企业将从反复使用的模型中获得丰厚的回报:反之,如何拥有的是新颖的产品,则对知识进行管理时应以人格化策略为主。
论文摘要:历史教学的第一个步骤便是制定教学目标,教学目标的第一个程序则是梳理历史知识。无论我们依据哪家哪派的教育理论或采纳怎样的教学方式,知识目标既是有效教学的基础,也是教师教育、教学观念转变的基石。引申说,对学科知识性质的认识,关乎学科教育的质量。所以,欲深究教学目标的有效性,理应从知识目标人手。
一、历史教学法对历史知识的阐释
笔者将1980年以来出版的历史教学法(包括历史教育学)著作做了一个较为系统的整理,有关历史知识的认识大致有三个主要特点: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内,大家的看法趋同;研究主体有较强的依附性(主要在历史科学概论和教育原理两个方面);与时俱进。从研究脉络看,还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约从1980年到1985年,着重从历史知识的特性方面加以概括。比如,历史知识具有过去性、具体性、史和论的统一性;历史知识要在科学性与思想性的统一基础上,把握它的过去性、具体性和综合性。再深入一些的说明,比如,“把传授知识和发展智力相结合起来,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时间过去性和现实性的统一,材料与观点的统一,具体知识性和规律性的统一等。另外,研究者们还从教学的角度对历史知识进行了分类。大家比较认同的分法是: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概念、规律性知识等。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期已经萌芽了“将知识能力化”的观点。
第二个阶段,约从1986年到2000年,最显著的进步是将知识和能力作为一对关系来理解,在强调培养学生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关注对历史知识结构及组织方式的研究。比如,认为历史知识不仅是有系统、有结构、有层次的整体,而且历史知识的结构不是固定不变的模式,它可以在纵横分聚中做出新的排列和组合,并认为历史知识结构就是按年代顺序和分块组合的统一体。值得注意的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这10年间,在出台大历史教育观念、素质教育观念、创新教育观念的同时,历史知识的整体性、结构性(抑或层次性)、可控性等主张相继被提了出来。
第三个阶段,约在2000年以后形成特色,即从心理学方面探究知识的性质并进行更有学术价值的分类。比如,有学者将历史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包括历史概念与历史规律);程序性知识(指技能性知识,有具体性与可操作性特征);策略性知识(更多地针对学习者自身,涉及的面则较广)。有学者将历史知识分为陈述性知识(主要用于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这类知识一般通过学习与记忆,便能获得并加保持);程序性知识(是回答“怎么做”的问题,它由概念和规则所构成,与我们所理解的学习能力相吻合)。
还有其他观点。比如,从知识教育的目的着眼,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思想认识视为三个交叉层面,以此强调借助历史知识培养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力和认识。认为对历史知识的研究,既要涉及知识本身的结构和特性的问题,也要涉及知识本身的内容意义和素质陶冶的问题,即采纳广泛的知识概念。再比如,从学习方式着眼,并糅合学习理论阐述历史知识性质,主张“引导学生用新的表述方式对历史现象进行新的说明;引导学生从新的角度去认识历史现象,发现其中包含的新因素;引导学生重新组合知识,构建新的知识体系,发现知识间的新联系;引导学生体察教材间的差异与变化,从中捕捉新的信息;引导学生根据新的材料去创设并阐释新情景;引导学生质疑,鼓励其进行独立的创造性思维;引导学生初涉学术争鸣,激发思维的创新火花;引导学生用新的方法掌握历史知识。”
总之,二十余年来历史教学界在摸索与历史教学效益相关的知识定位与理解时,走过了一个由经验感知到有初步的理性思考、由非学术的整理旧故(苏式教学法)到用学术的眼光研究问题的过程。但是,由于教学法的痼习过深,加之研究视野始终没有打开,且资源空乏、学术氛围复杂等原因,尽管我们行的方向不错,可依然没有使学科知识脱去“教怎样的知识”的衣钵,而最终看重的是选择知识的“教的功能”。从以往研究成果的直接形式看:(1)知识是学习内容的载体。先是单一表述学习内容,后是与能力捆绑,表述的内容或是个别的乃至孤立的知识点,或是平面且单一的纵向知识线索。(2)知识的基本性质是区分“所教内容”的内在结构。先是简易的分类学习内容,后是关注各学习内容间的交叉。但总体而言,因都没有深入对学科教育知识本质的研究,而使上述所有研究成果皆徒有其表,该放弃的思路依然继续且仍属主流——如功能主义的研究思路;该拓展的课题未能很好地结合学科自身特点予以深入阐释——如知识建构主义的研究路子。所以,我们一向模糊教学目的与教学目标之间的关系,致使理应落实的知识目标始终处于笼统、琐碎的状态,结果是教师为一节课设定的知识目标,要么简单到只是教科书的知识点——为考而服务,要么复杂到宏观的教学任务——几乎没有落实点。
究其根本原因,历史教学研究包括目标研究,没有应有的新哲学视野和较为扎实的史学专业基础。至于此次课程改革推出的两个《历史课程标准》,不仅未能超越原有的研究水平,而且在严谨性、明晰性和可控性方面又逊于《教学大纲》。
试比较:掌握基本的历史知识,包括重要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以及重要的历史概念和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所谓基本的历史知识,主要包括在历史上起过重大作用、具有重要影响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以及重要的历史概念和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广义的历史知识应该既包括知识和能力,也包括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学习内容。我们通常所说的历史知识,主要是指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史实知识,包括重要的历史概念和历史规律等。高中历史知识则索性概括为:“重要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和历史发展的基本脉络。”
二、我们所说的知识究竟指什么
知识对人类进步的意义不言而喻。罗素从科学主义出发,就事实的知识、事实知识之间的一般关联的知识;“反映”的知识、能够发挥控制能力的知识,做了详细分析,但他所及的知识范围与限度依然宽泛。而且将他论及的知识放到历史学习中,也不免有含糊和不适宜的地方。我们大致可以认定,知识与人类的不同文化背景、与大千世界事物存在的复杂性、与人类不懈追寻问题的天性以及不同的探知途径、与学科特质皆有关系。本文从词源、逻辑学、心理学三个基本范畴寻找抑或铺垫历史学科教学中的知识含义和价值取向。
(一)从词源学的角度了解知识的性质和意义
在汉语中,“知”和“识”出于同一语族。如《玉篇》曰:“知,识也。”笼统地说,“知”和“识”都指人对外在事物的反映,但二者对外在事物的反映方式则不同。《集韵》将“知”解释为“觉。”“觉”就是感觉,意在说“知”是由各种外界的刺激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后,再由人脑反映出来的意象。如“手等有痛痒之知”(范缜《神灭论》);“草木有生而无知”(《吕氏春秋·自知》)。引申之,还包括间接知识和由推理而知道的知识和道理。如“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知二”(《论语·公冶长》);“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孙子·谋攻》);“知耻近乎勇”(《札记·中庸》)。
“识”的直接的词源是“帜”和“志”。《释名·释言语》曰:“识,帜也,有章帜可按视也。”主要指人通过眼和耳感知事物并经大脑记忆和分辨所获得的认知。如“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论语·述而》)。还有,“不识庐山真面目”(苏轼《题西林壁》),以及韩非子所说的“老马之智可用”一语中所包含的“识”(《韩非子·说林》)。
另外,“知”常和“晓”“觉”“悉”结合使用,重在多闻多见所获得的知识和智慧,既可以表现为直接的感觉和反映,也可以表现为间接的了解程度;“识”则多以表现观察分辨的“辨”“别”“鉴”“察”结合,侧重记忆和分析,侧重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反映感知的基本内容是“记”和“辨”,所以多与个人的见解、见地和阅历有关。在我国的佛教经典中,“知”乃意识;“识”乃明解。“知”与“识”的相通处,还有“解”(《说文》:“判也。”即理解和懂得)和“晓”(《说文》:“明也。”即知解和辨认)的意思。《辞海》的解释较为简单:“知”,晓得;知道。“识”,知道;认识。知识,如真知灼见;见识。显然,如今常用的“知识”概念,其语义范围是缩小了。
英语中“knowledge”一词出现较晚,在中世纪时还不常用,其基本意思与“坦白”和“承认”有关(大约在13世纪时)。以后"intellectual"也用作解释“知识”的概念(大约在16世纪时)。近代以来,知识具有知道或了解到的事实、认识事物、求知欲、常识、学问等多种意思。而今使用知识这个概念时,则与理解、信息和学习有关。卡瓦拉罗从心灵、审美、空间、时间、机械和仿象六个方面阐释知识概念,用他的话说:“知识意味着一种能力,它表现为对材料的理解与吸收,将题目作为消息公布出来,将它们作为知识储存起来。知识以信号和信息的交换为基础。”并认为,“要考察知识问题,就必须考察知识产生的机制、它发生的背景、它被共享的渠道以及使它合法或不合格的价值系统。”此外,现象学和解释学中,对“知识”的释义更为恣肆。
(二)从逻辑学方面了解知识的定义与解释
追问知识的性质及其概念,说到底是个哲学问题。在国际经济合作组织组编的《知识经济》一书中,用“四个W”为知识定义,他们是:知道了什么(know—what)、知道为什么(know—why)、知道怎么做(know—how)、知道谁(Know—who)。我国学者吴季松又外加了“知道什么时间(knOW—when)、知道什么地点(know—where)、知道多少(know—quantity)”三个要素。这样,知识的定义就成了“六个W一个Q”。两个定义都指明了“知识”这一概念的外延非常宽泛,可以涵盖人类或个人过去、现在、将来的一切所知和所识,也就是人之智力至今所能达到的认知范畴、认知内容、认知形式都在知识的范畴。
不过,欲深究学科知识是什么、为什么、做什么、谁在做、怎样做等问题时,还需要注意知识的逻辑结构(knowledge logic)和逻辑表示(knowledge representation)的关系。一方面二者存在着必然联系。“知识是经过验证为真的信念,而信念是可以撤销、可以修正的知识。”另一方面二者又存在本质区别。“知识系统的前提是存在真的事物,也同时要求得出真的事物,也就是说知识表示的逻辑系统以真为起点、以真为归宿,而表达信念的逻辑系统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至于在何种情况下,合理地描述我们所知的世界以及如何借用逻辑表示方法看穿学科知识的性质与结构,即能够透过知识表体(如文本)释义知识的“做”(在人们建立文本前已经存在)或“用”的价值(自我建构知识意义),我国学者刘邦凡在《一个“知识”定义的逻辑解释》一文中从逻辑学的角度作了阐释,这里只针对教学目标问题摘录如下要点:
1.任何人谈到一个知识的时候,不仅是对于这一个知识的所指产生信念或相信,而且这一个知识必然存在,必然可以从一个认识主体传递、传播给另外一个认识主体,这好比一个具体的东西从一个人手中传送另一个人手中一样。
2.使用何种方法,往往要考虑以下三个要素,一是表达的完全性(健全性或完备性),二是推理的可靠性,三是所表达系统的可用性。
3.知识表示实质上是模态逻辑对知识世界描述的逼近与深入。
4.知识是经过每个个体的头脑处理过的信息:它是关于事实、过程、概念、理解、理念、观察和判断(这些事实、过程、概念、理解、理念、观察、判断可能是或可能不是独特的、有用的、精确的或结构化的)的个性化的或主观的信息。
5.知识不是一个与信息截然不同的概念,信息一旦经过个体头脑的处理就将成为知识(隐性知识),这种知识经过清楚地表达并通过文本、计算机输出结果、口头或书面文字或其他形式与其他人交流,就又转变成信息(显性知识)。然后,信息的接受者通过对信息的认知处理并使其内在化,就又将其转化成隐性知识。
(三)从心理学的角度了解知识的内容和意义
一种观点认为,知识的获得必须依靠神经元之间的联系。获得知识并利用知识(这里指的是特定效用关系中的知识)绝非是一种受意识支配的过程。确切地说,经验更多体现在未经大脑思考的、个人的习惯性行为中。
布鲁姆在《教育目标分类学》中所做的分类和解释我们比较熟悉。他把知识的再生与再认,以及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能力作为一个目标群表示,即“知识认知领域”(Cognitive Domain)。在这个领域中,知识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个别事物和事实的认识(包括处理方法和手段);掌握专业术语;对学习与学术规则的认知;对时空观念(包括时序)的认知;掌握专门学问系统的分类方法及其范畴;认知事物或事实发展的规律;方法论(包括复制即传达素材;解释;记述与传递;应用;分析,比如对要素、关系、组织原理等的把握等;综合,比如独特的传达方式、编制活动计划等;评价,比如判断,即确定事物或事实内在的组织和外在的标准等)。应该说,布鲁姆只是借用了自然科学的方法,其对知识概念的解释没有超出传统哲学的范围。
此外,福柯认为,从笛卡儿、斯宾诺莎等人的言语里所获得的精神知识,也可以转向认知性知识。而在后现代主义经典作家那里,对此则异义颇多。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尽管古今中外、不同的学问领域对知识有这样那样的定义和阐释,但从中还是可以清晰地看到,知识的核心是理解,知识的特质是辨析或解释,知识的意义是反思,知识的法则是建构。所谓的陈述性知识、叙述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理应从这些基本的知识理解中去阐释,否则,我们不仅不能回答“怎么做”的问题,就连“是什么”的问题也搞混淆了。比如,因对解释学中陈述的意义和价值了解甚少,以致对陈述性知识的理解多有偏颇。一句话,运用于历史教学目标中的知识概念,首先应做的事是把知识连同自由自在获取它的权利还给它理应面对的对象——学生——由学习的主体自觉自愿地呈现知识主体的意义。
三、重新诠释历史知识内涵及其实践价值
据此,笔者依然立足于历史学科的公民教育理念,围绕“培养有行动力的公民”的主旨,以“做”为核心重新诠释历史知识的内涵。它们是:(1)陈述性知识——“做的理由与描述”,既包括知道“是什么”和“为什么”,也包括“是”的理由和“是”的意义。这类知识以事实、概念、叙事、转义和拥有为特征,即我们知道和可以表述明白所知道的事实。(2)规范性知识——“做的习惯与规则”,既包括知道的程序,也包括对知道程序的习得与应用。这类知识以复制或重复、模仿、记忆(如专业术语和专业符号)、类型(包括模式)、操作程式、规则为特征,即我们知道被认识对象的整体性且能够合乎规范地阐释所知道的事实。(3)方法性知识——“做的技艺与策略”,既包括习得的“怎样做”的技艺,也包括有创意的“为何做”的策略。这类知识以程序、法则、生成、策略和技术为特征,即我们如何知道和如何有效地表现所知道的事实。(4)价值性知识——“做的情感与态度”,既包括“谁在做”的意义解读,也包括“谁做了什么”的价值释义。这类知识以实体、本质、通则和意义为特征,即我们为什么要知道事实和知道了事实为什么——个性取向。
从操作的角度看,知识虽有四个基本方面但它们已交织为一个整体,知识(1)和(2)的内核是知道与理解,知识(3)的内核是运用,知识(4)的内核是内化。就其各自陈述的内容和释义范畴讲,若孤立地划分其功能就不可能产生有意义的学习价值。比如,掌握或认识历史规律是属于上述的哪一种知识呢?再如,知识难道就只是“摆事实”而不“讲道理”吗?我们所说的了解或知道知识就没有过程、或与能力无关吗?所以,笔者主张摒弃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线索等这种简单归类知识的观点。因为长期的实践证明,它只起到了人为地割裂历史知识整体性、人文性的作用,这样的历史知识仅属于教科书,而于历史学习能力、历史意识乃至人性的养成没有助益。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管理目标 财务层次划分 财务模式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财务层次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又译作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用来协调公司制企业内部不同利害关系者之间的利差和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文化、习惯和制度的统称。具体的说就是公司制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之间所特有的“三会四权”分权制衡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三会四权”既是公司产权结构,又是公司治理结构。首先,产权结构是治理结构的基础。有股东会的出资者所有权,才会有其最终控制权;有董事会的法人财产权,才会有其经营决策权;有经理人的法人权,才会有其经营指挥权;有了监事会的出资者监督权,才会实施其监督职能。只有在这种产权结构基础上才会有公司治理的健康运作。其次,治理结构是产权结构的实现形式。只有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康运作条件下,“三会四权”才能得以正常发挥功能,产权结构的各项权能才算真正到位。
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在治理结构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完善的治理结构下,公司财务会涉及到出资者、经营者和财务经理三个层次。公司财务的这三个层次在整个公司治理结构中各有侧重,但最终目标都是实现股东财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公司治理结构下的财务导向模式比较
我们按公司治理结构中监督主体的不同,以及由此决定的财务导向不同,可将财务模式分为:
1.经营者主导型的财务模式
经营者主导型的财务模式主要适合于以英美为代表的外部监控型公司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的重要特征是,采取授权资本制和实行二元制的公司治理结构,即治理结构只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组成。所谓经营者主导型财务模式就是以经营者财务为主导地位的财务运作体系。客观上企业经营者具有对资金运动的直接控制权,这种控制权的获得就使得企业成为独立的财务主体,经营者财务在企业财务中处于核心地位。
2.出资者主导型的财务模式
这种模式适应了以日德为代表的内部监控型公司治理结构。其重要特征是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和双层委员会制,双重委员会即监事会和董事会,监事会的地位通常高于董事会。一般情况下,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股权相对集中,特别是法人之间相互稳定持股(如银行、创业家族、基金会和其他组织),以及银行对公司的持股和干预(如股票托管制度和持股人投票制度),使得股票市场对公司筹资及监控的作用相当有限,从而使立足于企业内部的各相关利益主体监控公司成为可能。在这种治理结构下,公司财务表现出以出资者财务为导向的财务运作体系。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在内部监控型公司治理结构下,公司财务处处以出资者财务为核心,来进行运作和管理。当然,并不是说这时经营者财务可有可无。
3.业主主导型的财务模式
以东亚、拉美为代表的家族监控型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特征是公司被家族及其伙伴所支配,股权相对集中地控制在家族手中,资产负债率一般较高,市场监控力度较小,监控主要来自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与这种治理结构相适应的财务导向是业主型财务管理模式。业主主导型财务模式容纳了出资者财务与经营者财务的全部内容,使得出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成本最小,企业资产运营中实现的经济效益能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股东财富。
4.内部人主导型的财务模式
这种模式产生于以前苏联及中东欧转轨经济为代表的内部人控制型公司治理结构中。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是都存在数量众多、规模庞大的国有企业需要进行重组,同时又继承了原有较为混乱的法律体系。在这种治理结构下,由于国有股权主体的缺位和某些制度上的真空,使得公司财务管理活动几乎全部控制在经营者手中,公司的筹资、投资、运用及分配侧重体现为经理层的奋斗目标。这种“超强控制”造成企业财务政策持续性差,财务风险大,资本运营效率低,成本高。
三、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下的财务发展基本取向
我国现行公司制企业采用的是“一会两线”的并行构架模式,即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是一条管理层次线,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则是监督层次线,并最终归于股东大会。这在我国目前企业中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很难保证。外部监控十分薄弱,表现突出的问题有两个:董事会独立性不强;监事会的作用有限。这一状况决定和限制了我国目前公司财务仍然停留在专业财务主导型的对内财务体系上。
面对我国目前内外部监控机制不完善,以及我国企业自身的特点和当前社会经济环境,无论是外部监控还是内部监控机制,对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公司制改革都不一定适合。基于这种现状,发展多方监控主体并存,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是比较符合我国实际的。因为抛开原有的主管上级行政机关、党委、工会,单纯依靠“三会四权”及不成熟的外部监控体系显然是行不通的。应改变国有资产的委托关系,变换产权和债权的约束模式,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利相互制衡机制,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改变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逐步完善市场体系,强化市场机制的监控。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按照“网格化区划、动态化覆盖、精细化管理、目标化考核”的总体原则,建立起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市容秩序精细化管理,切实调动广大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市容秩序管理的新跨越。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工作的开展,区城管局成立以陈春刚副局长为组长,林江波、应建荣、虞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区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工作。
三、实施内容
以网格单元定量目标和责任管理的形式,确定网格目标管理巡查责任人和执法责任人,及时查纠和查处乱设摊、乱占道、乱设置、乱搭建、乱堆放、乱吊挂、乱倒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违章行为。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从*年11月15日到12月31日,各街道中队重点做好本辖区内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根据街道行政区域的地理环境划定若干个管理片区,根据社区、住宅小区、道路交通网络走向划定网格单元(重点区域或菜市场周边也可独立划定网格)。把队员分为执法办案责任人、巡查管理责任人,每个片组配置若干名执法队员和巡管员,规定管辖的网格单元,确定管理的路段和单元定性管理和定量管理标准,建立完善执法巡查联动、互动运作机制。
2、全面实施阶段。时间从*年1月1日起,各街道中队全面实施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工作。网格管理责任人全面承担片区若干个网格单元内违章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查处及上报反馈等职责。执法办案责任人负责对网格单元内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协同管理。巡查管理责任人对网格单元内的市容秩序常态管理负责,并协助查处违法案件。中队领导组织考核小组,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定量对分队和网格目标管理责任人进行考核,并与市局、区局的各项考核相挂钩。考核内容分成共同管理目标和效绩管理目标,具体包括队容风纪、装备管理、勤政廉洁、管理教育、内务卫生、信息报道、市容管理和违法案件查处等。每月中队进行汇总评定,考评采取以量化管理目标为基准,实行增减加扣分方式计分。年终根据每个队员月考核分累计平均后,得出队员的年度考核分。局执法科每月组织人员对各街道的市容秩序进行考核,综合评分,逐月通报。
3、考评验收阶段。时间定于*年3月,领导小组组织对各街道中队制定的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办法进行考评验收。市容秩序网格式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评选1-2个网格式管理先进工作单位,在年底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中队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注重务实创新,把落实网格式目标管理作为促进市容秩序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从机制和制度上不断丰富完善市容秩序管理措施,不断提升市容秩序管理水平。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中队要组织专门人员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合理安排力量,按照屯勤街面、现场管控的要求,精减公勤人员,尽量将执法管理人员压到一线参与管理和执法。
3、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各中队要对自己辖区内的片组、网格管理区域、网格单元确定定性定量的管理目标,要使各相关管理责任人明确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
一、西方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至上”模式与“共同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结构是西方发达国家通行的一个关于公司战略导向的概念。尽管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差异,但近20年来人们在对西方大公司的研究中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因此,国际社会对于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国家把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当作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绩效的基本手段。
(一)“股东至上”模式。“股东至上”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广泛流行于西方国家。在这样一种治理逻辑下,股东作为物质资本所有者,其地位是至上的,而人力资本则利小势微,获得授权的经营者只有按照股东的利益行使控制权才是企业有效率的保证。因而,这种治理结构的出发点是,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如何设置一个最优的可以对经营者行为进行激励和约束的机制,使其为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努力工作。但是,由于经营者有着不同于所有者的独立利益目标,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条件下,经营者在获取企业控制权方面处于有利地位;在信息非对称的条件下,其自由处置行为往往有损于股东利益。至于债权人、职工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则因在企业中的“声音”弱小,相应的权益自然也难以得到保护,这样就为经营者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为了克服这种治理模式的内在缺陷,就需要实现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扬弃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
(二)“共同治理”模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标并非唯一地追求所有者的资本收益最大化。企业本质上是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或者说是一张由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组成的“契约网”,契约本身所内含的利益主体的平等性和独立性要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之间应该是平等、独立的关系。这些相互关联的主体,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供应商及其他有关利益主体,组成了利益相关者,而企业的效率则需建立在利益相关者平等的基础之上。在这样一种新的公司治理逻辑上,企业不仅要重视股东的利益,而且要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对经营者的监控;不仅要强调经营者的权威,还要强调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实际参与。具体来说,在董事会、监事会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如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以发挥利益相关者的作用。这样的公司治理逻辑就是“共同治理”模式。
二、我国国企改革进程中的公司治理结构现状
我国近些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始终是改进和完善政府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激励和约束,即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出发来构建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具体表现为政府拥有经营者任免权、控制企业的重大决策、监督经营者的行为等。可见,所有者利益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成了企业制度效率的基本标准。这样的改革思路大致可以称得上是“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
事实上,我国在“共同治理”方面已有诸多实践,如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引入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债权人参与企业行为的监控,实行利润分享制度和员工持股制度等。我国《公司法》还明确规定监事会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公司研究决定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这些都有助于改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
但是,在我国将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时,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改制过程并没有按规范进行运作,特别是公司治理结构被严重扭曲。如,有的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人兼任,在避免领导层内部矛盾的同时放弃了制衡;有的董事会成员与经理成员高度重合,为内部人控制敞开方便之门;有的对董事会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议事规则不以为然。
三、我国建立公司治理模式的必要性及目标
(一)建立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性。现代企业制度是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企业制度。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公司法》、《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要形成这样的架构:所有者通过法定形式进入企业行使职能,通过在企业内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保障所有者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形成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之间的激励和制衡机制,并通过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使相互的权利得到保障、行为受到约束。
公司治理结构受到经济、社会历史传统和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没有一个标准模式。我国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背景下发展市场经济,可能更应强调利益相关者特别是职工的利益,如果将职工作为治理结构的主体,由于其在企业内部而较为容易地观察到经营者行为,从而将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难以监控经营者行为的难题。
(二)公司治理结构的财务管理目标。作为企业赖以运行的经济环境的一个最直接部分,治理结构确定了企业的目标,并提供了实现目标和监督运营的手段。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服务于企业的目标,当然也是由治理结构确定。财务管理目标制约着财务运行的基本方向,如果看不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变化,不能适时调整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财务运行机制就不可能合理,进而影响公司治理的效率。
在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逻辑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最大化的财富。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与20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在西方根深蒂固的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比,由于它考虑了不确定性、时间价值和股东资金的成本,无疑更为科学和合理,有其积极的内涵。第一,对于额外的风险,要求有更高的预期收益补偿,忽略风险的差别将会导致错误的决策;第二,对于相同的投资报酬,现金流入越早其价值越大,忽略现金流入时间的判别将会导致错误的决策;第三,当公司可以通过一项新的投资提高盈利水平时,如果公司的股东用同样的资金在另一项风险相同的投资中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率,那么,只要从股东的利益出发,公司的经营者就会投资于收益更高的项目。可见股东财富最大化与利润最大化相比,优点甚为明显:综合地考虑了风险因素,因为风险的高低会对股票价格产生重要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因为不仅目前的利润会影响公司股票价格,预期未来的利润对企业股票价格也会产生重要影响;不仅要提高公司利润,还要权衡股东资金的机会成本,不能因忽视相对比较而损害了股东的利益。
在共同治理的逻辑下,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这一目标考虑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由于企业价值的大小可以用企业持续经营期间预期报酬(或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之和来表示,而折现率又与企业风险相适应,因而只有在风险和报酬实现较好的均衡时企业价值才能达到最大。
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相比,企业价值最大化同样充分考虑了不确定性和时间价值,强调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并将风险限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且它还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第一,营造企业与股东之间的协调关系,努力培养安定性股东;第二,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关心职工利益,培养职工的认同感;第三,加强与债权人联系,重大财务决策邀请债权人参与,培养可靠的资金供应者;第四,关心政府政策的变化并严格执行,努力争取参与政府制定政策的有关活动。此外,还要重视客户利益,以提升市场占有率,讲求信誉,以维护企业形象等。显然,从经营者理财角度来说,以上利益相关者都能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影响。
四、以公司“共同治理”结构推动财务管理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