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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各级政府的预案和各监管部门专项预案备案率为100%;高危行业预案备案率为100%;规模以上企业预案备案率为100%,并全部纳入动态管理。这三个100%意味着目前全省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的专项预案、安全监管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能单位的部门预案、涉及安全生产有关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基层预案(含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评估、修订、、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得到了规范,全省基本形成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落实工作责任
湖北省将预案编制、评估、修订、备案、培训、演练、监督管理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人员全力抓的局面。
湖北省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及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专门班子。将应急预案编制、评估、修订、备案、培训、演练和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履行政府监管职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大事来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湖北省制定了《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备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预案报备管理范围、工作流程、机制和完成时间。
为落实工作责任,湖北省把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业务工作,纳入安全监管范畴。湖北省做到了应急预案制定“有依据”、评估备案“有人做”、修订“有人管”、监督管理“有成效”, 明确了应急预案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责任。应急预案管理已经成为安全检查和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每年都要开展1~2次专项执法活动。同时,坚持“四不放过”,即: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类企业没有预案或预案没通过评估不放过,应急预案没修订、、备案不放过,应急预案没检验或演练不放过,应急预案管理人员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采取“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管理方式,督促一线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充实、完善企业预案和现场处置操作卡,提高企业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
湖北省把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作为辖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做到“逢检必查、逢缺必补、逢错必纠”。同时,作为行政许可条件审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评先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每年在省政府与各市州、省有关部门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专门将应急预案的制定、评估、报备、培训、演练、监督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实行“两个必查、一个加大”,即: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必查应急预案,必查演练记录;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在目标考核中的分值,从以前占总分的5%,提高到10%。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狠抓编制 评估 备案
按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湖北省抓住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报备等一系列工作,提高了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能力基础。
湖北省狠抓预案编制,组织编写了《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7件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和25件部门预案。近年来,湖北省对全省安全生产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进行了修订,并补充增加了《湖北省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湖北省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部门预案,政府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湖北省还组织、指导、督促高危行业和其他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分层次制定应急预案和完善管理工作。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存在多个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型及其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制定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现场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要求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活动和作业岗位,制定出专门的预案或岗位应急措施。目前,全省规模以上企业1万2067家生产经营单位已全部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针对部分企业应急预案存在的内容粗略、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规范性和科学性不够、预案之间相互衔接不紧等问题,湖北省抓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工作。组织选择了几家编制应急预案工作抓得较好的部门和企业进行经验介绍和现场观摩,通过抓典型、以点带面、提供范本等形式,及时解决各类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湖北省还组织了4个指导小组,深入到企业宣贯培训,通过技术交流、评审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企业应急预案管理人员的编制和管理水平。
湖北省组织各级部门、单位及规模以上企业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7个方面对各类应急预案规范评审程序。湖北省通过对企业现有危险源进行全面评估、分析,以及对企业形成的主要危害提出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提高了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应急预案在企业能“看得见、用得上、效果好”。湖北省还对各级政府、部门、中央驻鄂企业、省属企业及重点单位上报的应急预案,组织专人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进行了形式评审,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使应急预案更贴近实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编制目的:为了正确、有序、快速地处置特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保障消防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并结合实际而制订。
1.3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消防维护班组应急处置消防特发事件。
1.4安全风险辨识: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机房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如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消防设备误动作造成大范围受损事件。
1.4.1.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
1.4.2.人为外力(误操作)导致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
1.4.3.消防设备设施老化(管道爆裂)导致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
1.4发生事故的条件:施由于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使用不当导致事故发生,都有可能造成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同时,消防设备设施遍布整个大楼,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设施老化、人为误操作,误动作等因素,导致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发生的安全风险很大。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预防为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要求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考核到位,在提高设计水平、设备设施健康水平、强化预防工作的同时,健全应急体系,做好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应急工作,力争使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降底到最小程度。
2.2统一指挥。在公司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2.3分级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公司按照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上下协调一致的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宣传与教育、培训与演练、实施与评估等各项工作。
2.4措施果断。一旦发生消防设备设施造成大范围受损事件,危及机房的安全稳定运行,干扰大楼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产生不良的影响,公司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职责与分工,反应及时,动作迅速,措施果断,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
2.5依靠科技。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努力提高消防设备设施抵御各种安全风险的标准。加大反事故技术措施落实力度,加强检测与监控的力度,做好备品备件和事故抢修值班制度工作,努力提高应对消防设备设施造成大范围受损事件的水平。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体系
3.1.1.成立应急领导组,全面领导银联信息中心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2应急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银联信息中心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
(2)统一领导消防特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制定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抢修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4)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抢修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5)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3.3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3.3.1.及时了解消防设备设施大范围受损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3.3.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应急指令;
3.3.3.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掌握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3.4.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3.3.5.组织开展消防设备设施特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3.4处置措施
3.4.1.在应急状态下,应当立即启动相应消防应急预案,奔赴现场,开展应急修复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4.2.在应急状态下,应当调动一切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消防系统稳定运行,保证重要地方的可靠保障,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尽快恢复正常状态。
3.5人员保障
3.5.1.所有公司消防维保人员为兼职应急人员,并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具备必要的安全工作技能和知识,并经考试合格,特种工应当取得相应资格证。
3.5.2.消防设备设施厂家配合应急处置工作,应当作为临时工进行安全管理,厂家人员应当在有关专业人员不间断的监护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5.3.建立全天24小时领导带班的生产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反应及时。
3.6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3.6.1.水系统钢管,配件,阀门,喷头,消防栓等备品备件充足力大于90%。
关键词: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对策研究
引言:近年来,我国发生多起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管理最早应用在我国核电行业,经过数十年发展,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大部分生产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和大型企业基本建立起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编制了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开展了救援演练工作,极大地推动了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了事故救援工作的效率,挽救了遇险人员的生命,减少了经济损失,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但由于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发展起步较晚,重视程度低等原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然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应急预案制度不完善。其一,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总体预案应该是本单位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应急救援体系、预警机制和相应机制等。部分单位在制定预案时,没有理清专项预案和总体预案的关系,还有甚者把专项预案和总体预案脱节,最后导致了预案无法落实。其二,是预警、响应机制不明确。预警应该是逐级的,由第一级向高一级反馈,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营救措施。当前很多企业没有建立预警、响应机制,或者响应分级不合理,当事故发生时,不能及时汇报,及时响应,或者不知道向谁反馈。
(二)应急管理培训形式化。一方面,在应急救援队伍中,还有很多人员不具备救援工作的能力,当事故发生后,不能很好的保证救援的效率和质量,导致救援效果不佳,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巨大损失。另一方面,应急演练方法不科学,也是导致企业应急管理不到位的重要原因。最后,部分企业在应急演练时没有制定演练方案,导致演练过程中漏洞百出,最后草草收场,演练结束后也未进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导致未达到演练的目的。
(三)应急管理工作重视度低。应急管理是一件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但是由于诸多企业领导将工作重心放在生产和销售上,导致应急管理工作不能很好的开展。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应急管理的管理层次不够高,体系不顺,各部门协调不够。 (2)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力、应急装备、资金等方面的投入不足。(3)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不够重视、不规范。(4)没有对本单位的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
二、我国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对策探讨
(一)加强企业应急宣传培训。企业在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培训时,必须对本工作岗位所面临的应急事项进行详细说明,让其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切不可先上岗再培训或不培训就上岗,新进员工除了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外,还必须掌握本岗位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另一方面,还应该对在岗员工进行分类不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紧急处置技能。最后加强应急演习,切实提高实效。
(二)建立合理的应急机制。我们必须根据企业的规模、管理体制、生产及其事故的特点,来确定本单位应急管理的层次、应急指挥体系、预警和响应的级别、预案体系等,要求各层级职责明确,体系清楚,运行顺畅。在响应级别升级时,接口要紧密,要明确升级的条件、联系方式,要与上级预案衔接。由此可见,预案应该针对各类事故的征兆、紧急处置技术以及逃生技巧等,编制各岗位的应急指南,应该将岗位应急指南与岗位安全规程结合,并加强应急处置技能的培训。
(三)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企业应该组织专门的人
员,结合本单位的特点,编制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预案。比如在制定应急管理预案制度时,要求在应急预案的编写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成立预案编写小组,对企业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对本单位的应急装备和应急队伍进行评估,形成分析和评估报告,再根据报告进行预案的编写,同时要规定在预案编写结束后组织评审和。
总结:总而言之,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应急管理不仅是安全管理的一部分,更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只有将应急管理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才能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迅速、有序的开展援救工作,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进而保障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应急 救援 事故 途径
中图分类号:U642文献标识码: A
自2001年美国911事件之后,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意识到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构建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性。我国自2005年开始构建政府层面、同时要求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并于2007年8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同年11月1日实施)。
近年来,应急救援体系及预案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成为政府和企业共同需求。
一、应急体系的建立
由于事故的发生和发展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管理缺陷等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为了实现对事故发生后的紧急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从安全管理战略的角度出发,应针对事故特点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中第3.2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下面就应急预案的编制进行讨论。
1.1准备工作
①编制的组织
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小组,针对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和应急职责,结合企业部门职能分工抽调预案编制人员。
②企业风险的辨识与评价
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③组织机构安全职责、应急职责划分
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协调管理范畴、负责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操作步骤等。
④企业应急能力的辨识与评价
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⑤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学习
编制应急预案前对编制导则进行学习,了解并掌握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内容、原理、指导方向,逐步完善应急预案的全面性及综合性。
1.2 编制关注点
1.2.1 体系应急预案
体系应急预案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①应急组织人员和职责分工明确,指挥的流程与交接情况清晰,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②应急器材设施完好备用,并有相关维护、保养记录,签字齐全。
③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④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2.1外部评审
外部评审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环保部门、周边公众代表、专家等对企业的预案组织审查。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2.2 内部评审
内部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内部评审有利于提升预案的及时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企业内部应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三年评审修订一次,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件(如出现了机构、人员、工艺、设备的变更等)发生后及时评审修订预案。
3、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为了使演练相关策划人员及参演人员熟悉演练方案和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其在演练过程中的角色和职责,在演练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适当培训。在演练方案批准后至演练开始前,所有演练参与人员都要经过应急基本知识、演练基本概念、演练现场规划、应急预案、应急技能及个体防护装备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对评估人员要进行岗位职责、演练评估办法、工具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对参演人员要进行应急预案、应急能力及个体防护装备使用等方面的培训。当然,在演练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关注演练的实战性、习惯性,严防误导。
演练方式主要分为桌面演练、单项演练、专项演练和综合演练四种。
①桌面演练是一种圆桌讨论或演习活动;其目的是使各级应急部门、组织和个人在较轻松的环境下,明确和熟悉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提高协调配合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桌面演练的情景和问题通常以口头或书面叙述的方式呈现,也可以使用地图、沙盘、计算机模拟、视频会议等辅助手段,有时被分别称为图上演练、沙盘演练、计算机模拟演练、视频会议演练等。
②单项演练是指只涉及应急预案定特定应急响应功能或现场处置方案中一系列应急响应功能的演练活动。注重针对一个或少数几个参与单位(岗位)的特定环节和功能进行检验。
③专项应急演练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演练形式,是综合演练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演练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演练的附件。
④综合演练是指涉及应急预案中多项或全部应急响应功能的演练活动。注重对多个环节和功能进行检验,特别是对不同单位之间应急机制和联合应对能力的检验。其中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二、应急体系的持续措施
1、日常职责的明确化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反应迅速、协调有序,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机构组织体系,包括城市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应急响应中心以及各有关机构部门等。对应急救援中心承担任务的所有应急组织,应明确相应的职责、负责人、侯补人及联络方式,并要求全部相关人员24小时手机保持通畅。
2、应急能力的持续提升
定期的组织应急演习是对应急能力的综合检验。合理开展由应急各方参加的应急演习,有助于提高应急能力。同时,通过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有助于改进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持续提高应急能力,在事故发生后,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
3、应急器材、物资的完好备用
应急器材、物资的完好备用在应急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没有好的应急器材或应急器材不备用,轻则贻误抢救战机,重则扩大伤亡损失,造成人员的二次伤害。所以,日常应急器材的维护、保养、查验显得尤为重要。
4、防范措施持续有效运行
防范措施有两点,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工厂选址的安全规划、减少危险物品的存量、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是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防范措施的有效运行是减少事故发生的根本条件。
5、预警系统的建立与实施
为了实现对事故的预警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从安全管理战略的角度出发,应针对事故特点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管理体系。在构建预警管理体系时,保证预警的上下统一和协调。完善的预警系统为实现事故预警提供了物质基础,预警系统通过预警分析和预控对策实现对事故的预警和控制,预警分析完成监测、识别、诊断与评价功能,而预控对策完成对事故征兆的不良趋势进行纠错和治错的功能。
6、实战演习定期校验
通过实战演习的定期校验,可以查找实战演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达到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目的。
7、预案备案与上级应急队伍之间沟通
企业的应急预案应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这样应急预案就建立了与上级单位和部门应急救援体系的衔接。通过编制应急预案,可以确保发生超过本级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与有关应急机构的联系和协调。
8、记录的收集、存档与分析
演练组织单位在演练结束后应将演练计划、演练方案、各种演练记录(包括各种音像资料)、演练评估报告、演练总结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同时比较演练人员表现与演练目标要求,并提出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全面、正确分析演练效果,在以后的演练活动中予以不断的改进。
三、结束语:
总之,企业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响应程序,降低事故后果,有利于促进各方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