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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生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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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生产方案

工地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1篇

一、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二、检点

一是工地日常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订、论证、执行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和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和临边洞口井口安全防护等防范工作;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工作;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细化完善情况;企业及项目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针对夏季高温天气施工的特点,各项目要在持续做好重大安全隐患源防控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防火、防雷、防坠落、防中暑、防中毒”为重点的夏季安全生产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必须严格按照消防要求执行,安排专人进行巡查。严格动火审批制度,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发放适量的防暑降温用品,供应充足卫生的饮用水。对高空作业人员要督促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和高温时段作业。

三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面。重点检查“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建筑工地围挡及大门规范设置、物料覆盖、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渣土封闭运输、建筑垃圾日产日清以及绿化美化工作。

四是工地卫生方面。夏季是多种疾病传染的高峰期,各建筑企业要切实做好工地公共场所,如食堂、宿舍、厕所以及临时办公室等人员集中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及消毒工作,确保整洁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并认真做好食物中毒的防范。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项目施工、监理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扎实整改落实。施工企业将自查整改情况写出自查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签章后,放到项目现场备查。同时报送区住建局存档。

2.全面检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将聘请相关专家对项目展开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的工程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在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前不允许工程项目施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格落实查处等执法措施。

工地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工地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3篇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2、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5年内不得再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4、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但从业人员有违章作业情形的除外。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但从业人员有违章作业情形的除外。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6、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7、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9、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场所。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10、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1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可以通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宣传教育等形式具体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职工。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12、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13、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14、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有关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服务机构负责。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15、从业人员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和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行使上述权利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如:降低工资、降低福利待遇和解除劳动合同等。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16、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17、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18、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19、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是否享有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20、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21、

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决定。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2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23、

目前国家不强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2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以技术保密、业务保密等理由拒绝检查。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25、

《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这里所指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但不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26、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27、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28、

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但可以通过内部工作分工,确定其只部分负责。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29、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但不包括临时聘用的人员。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30、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其他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以切实实施的基本保证。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31、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必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32、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是一种民事行为,生产经营单可以自主决定。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33、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34、

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是依法组建成立的,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对其出具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法律责任。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35、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36、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短期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37、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38、

劳动防护用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直接涉及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故要求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39、

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但从业人员有违章作业情形的除外。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40、

《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四项:即遵章守规,服从管理;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对

41、

《安全生产法》不仅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同时也适用于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方面的管理。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错

42、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

)维护、保养。

A、定期

B、周期性

C、经常性

D、一次性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C

43、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七个方面的职责。

A、6

B、7

C、8

D、14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B

44、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以下哪项不属于“三同时”的内容

A、同时设计

B、同时施工

C、同时验收

D、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C

45、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

)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A、无权

B、经批准可以

C、特殊情况下有权

D、有权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D

46、

关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危险性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C、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D、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B

47、

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理解,正确的是

A、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但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除外

B、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C、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参照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D、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B

48、

《安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

)提出赔偿要求。

A、本单位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D、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A

49、

《安全生产法》规定,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

)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A、监督

B、综合监督

C、监管

D、自律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D

50、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经依法验收,以下关于验收的表述正确的是

A、验收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投人生产或者使用后尽快进行

B、验收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C、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

D、施工单位应当对验收结果负责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C

51、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

A、促进经济发展

B、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C、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D、促进人民幸福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C

52、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以下哪项处理措施是错误的

A、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B、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首先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根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指令组织抢救

C、单位负直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D、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B

53、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正确的表述是

A、政府负责

B、职工参与

C、行业自律

D、社会监督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A

54、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决定。

A、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下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

D、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C

55、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

A、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B、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经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B

56、

万某、叶某、姚某、徐某4人一同到某工厂打工。到厂的第一天晚上,发现厂方安排的宿舍地下室是个仓库.储存着不少黑火药。万某说.咱们得赶紧去和厂方说,这个仓库不能和宿舍在同一个楼里;叶某说,搬仓库可不容易。咱们和厂方说说。让他们派人看管好仓库;姚某说,这么多人都在这儿住,厂子里在安全方面肯定有把握;徐某说,靠别人靠不住,咱们睡觉时机灵着点。以上说法正确的是

A、万某

B、叶某

C、姚某

D、徐某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A

57、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

)。

A、审核制度

B、考评制度

C、淘汰制度

D、监控制度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C

58、

关于《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

C、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D、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决定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A

59、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有关协会组织发挥的作用,表述错误的是

A、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服务

B、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服务

C、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D、发挥自律作用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C

60、

《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

),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A、事故原因

B、事故类型

C、事故影响

D、事故损失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A

61、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

A、审批

B、登记

C、淘汰

D、监管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C

62、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A、互相提醒注意安全后继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B、由各自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生产经营活动方案

C、各方自行采取安全措施

D、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D

6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发现其所辖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

A、

B、

C、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C

64、

某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张某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处以拘留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C

65、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人,予以保证的是

A、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C、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部门

D、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D

6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

)方可投入使用。

A、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B、检测检验合格证或者安全标志

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安全警示标志

D、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警示标志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A

67、

煤矿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

)的事项。

A、工伤保险

B、社会保险

C、工伤社会保险

D、失业保险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A

68、

关于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错误的说法是

A、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B、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C、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D、本单位做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必须经全体从业人员同意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D

69、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

)的事项。

A、事故应急措施

B、防止职业危害

C、安全技术措施

D、职业危害申报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B

70、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A、7月31日

B、8月31日

C、8月30日

D、7月30日

您暂未填写答案,正确答案为:B

71、

某道路运输企业共有基层员工83人,管理人员15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是其经营自主权范围内的事

B、该企业规模较小,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可以了

C、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地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4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七条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资料,应当在招标时提供。

第八条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条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三)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勘察(测)、设计、建设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的勘察(测)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勘察(测)单位和有关勘察(测)人员应当对其勘察(测)成果负责。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考虑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有关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成果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

第十五条为水利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上述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根据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以及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当经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备案资料后20日内,将有关备案资料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举报;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工地安全生产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石油;井下;安全事故;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众所周知石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石油,同时石油行业的发展也促进着人类的不断前进。人们在享受石油给生活带来的便利的时候,同时也应该关注石油井下操作的安全性问题,并且努力寻求相应的保证安全的措施。

二、石油井下作业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1、运行体系欠落实,执行能力不够强。由于国有企业的优越性和员工本身的素质等问题,导致其各项安全体系在执行过程常出现落实程度不够,安全管理重效益轻安全,导致执行能力不强,最终各种管理理念和措施成为摆设。

2、岗位责任制的量化、科学化需加强。结合井下作业方面来看缺少大量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目前在岗的安全管理人员很多都是一人兼职数个职位,既抓安全又搞生产,这就导致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精力受到限制。

3、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素质不够。目前,从井下作业公司内部人员构成来看,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很低,而且在一线从事具体井下作业的员工学历更低。

4、相关安全标准化方案的不足。尽管,当前井下作业中建立各项制度、标准、方案来保证安全生产,但是在某些环节还是缺少足够的标准化。从宏观上看,安全标准化方案分为四大主体结构:人员素质标准化建设、设备设施标准化建设、作业条件标准化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三、石油井下作业安全事故分析

在石油井下作业中,造成石油井下作业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安全意识的淡薄、专职安全员缺乏、安全培训不完善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四个方面的内容,其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意识的淡薄

石油井下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在石油企业中,有些基层干部,一味地强调生产实效,注重企业利益,忽视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使得石油井下作业存在着安全隐患。在对于石油井下工作的安全投入方面,由于对石油井下作业安全投入不足,一方面对于安全带、安全帽等基本的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另一方面不能狠抓隐患的治理、整改,使得高空作业时井下作业的工作人员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2、专职安全员缺乏

在石油井下作业的施工过程中,专职安全员的缺乏也是导致石油井下作业安全事故分析的重要原因。目前,很多井队忽视了专职安全员的重要性,没有设置专职安全员,使得石油井下作业的安全缺乏保障。有些井队即使有设置安全员,但所设置的安全员并不是专职的,而是兼职的安全员,这些安全员自身素质较低,不能较好地管理石油井下作业安全,还有些安全人员没有讲资料管理和现场管理结合起来,要么把重点放在资料管理上,要么单纯地进行现场管理,这样都无法保障石油井下作业的安全。

3、安全培训不完善

安全培训不完善,也是制约石油井下作业安全运行的因素之一。在石油企业内部,虽然很多企业制订了石油井下作业安全法规,但是由于没有系统地展开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井下作业员工没有经过安全培训直接上岗。

4、安全管理不到位

安全管理工作是石油井下作业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随着油田的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石油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使得石油井下作业安全事故频发。在石油井下作业工作中,存在着安全管理和实施上的差距,有些井队在具体的安全管理实施工作中,没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四、油田井下作业安全防范及对策

要想油田井下安全作业得以实现,国家和企业必须从以下几点做起:

1、加强油田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意识,严抓管理、教育和监督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改变现有的安全管理模式,认真落实油田井下安全责任制度改变石油企业现有的安全管理模式,将被迫型的安全管理转变为内部激励型的安全目标管理。将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向全体员工完整传输。企业的效益由员工创造,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的保护工作要求石油企业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管理,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保驾护航。不管是油田企业领导、管理人员、技术指导人员还是基层员工本人在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全员责任制度落实上都有一定的责任。

3、井下作业安全标准化制度建设立,执行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相关的安全标准化工作,是进行基础性、前瞻性、根本性、战略性的一项工作,也是对企业安全素质进行提升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更是企业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的最根本的途径之一。

五、石油井下作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1、设备设施标准化建设方案

(1)设备采购规范化方案;解决因为采购环节中造成的设备出现故障无法维修,售后服务无法保证,导致设备性能较差,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等情况。

(2)资产质量和结构优化方案;进行资产质量和结构优化能解决企业设备资产总体质量较差、性能结构不合理的现状。

(3)设备更新现代化方案;目的是解决企业目前设备超期服役和性

能不优问题,为实现生产技术先进化、“科技井下”提供硬件保证。

(4)设备检测专业化方案;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仪器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监控,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及时掌握设备的性能和安全状态。

(5)改进安全设施装置保障水平;强化对设备、车辆等的安全管理,并且借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实现设备跟踪管理。

(6)生产辅助设施完善方案;完备的生产辅助设施能降低搬迁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7)改善安全防护用品方案;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即使发生事故也能够使事故的损失最小化。

(8)设备防爆化方案;实施设备防爆化方案可避免气体达到爆炸极限导致的爆炸事故,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9)生产工艺技术可靠化方案;目的是降低技术风险,减少事故的发生。

(10)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化方案;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及时解决设备问题,“防微杜渐”,防止突发设备事故的发生。

(11)建立设备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模式;准确地掌握设备的状态、设备故障初期信息和劣化趋势,及时地采取措施,将故障消灭在萌芽阶段。

2、作业条件标准化建设方案

(1)生产自然条件标准化建设方案;按照地区或者作业现场所在地区的气候、季节特点、作业形式等制定作业现场自然条件要求表,说明何种自然条件下生产作业具有危险,不宜进行何种生产作业。

(2)作业现场人工环境标准化建设方案;良好的作业现场人工环境能够使员工养成良好的习惯,规范员工行为。

(3)严格执行作业现场安全条件标准方案;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条件标准的执行力度,方法是提高认识、保障投入、强化监管,提高标准执行力。

(4)作业现场健康条件标准化工程;避免因环境污染或不良导致的各种疾病,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对于某些突发疾病能够采取及时、有效的现场救助,保证员工身体及心理的健康。

3、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方案

(1)优化安全管理机制方案;通过对企业安全管理机制进行优化,采取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2)优化安全监察机制方案;目的是强化 HSE的监察力度。

(3)HSE管理体系优化及推进;在管理模式上,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落实和实现从“事后管理到事中控制、事前管理”的科学规律。

(4)实施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将充分启发、激励、调动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感和创造力,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现代安全管理水平。

(5)建设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方案;实时地掌握各个生产环节中的能量状态信息及流动情况,利用信息对能量进行管理,使系统处于安全状态。

(6)事故管理规范化方案;从事故的调查研究、统计报告和数据分析中掌握事故的发生情况、原因和规律,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采取避免事故的对策。

(7)优化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与模式方案;从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交通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的关键。

(8)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方案;目的是将紧急事故局部化,并尽可能予以消除;尽量缩小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

(9)制定科学的作业基准方案;在客观因素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制定允许进行生产和作业的“红色警戒线”,为生产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10)治理相关方的协调机制方案;目的是强化现场交叉作业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现场作业协作。

(11)推进体系整合(QHSE)方案;随着企业质量意识、环境意识和职业安全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建立和推行 ISO900l 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 HSE管理体系,对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发挥具有很好的作用。

(12)完善 HSE业绩考评体系方案;目的是全面提升企业的 HSE绩效科学管理水平。

六、结束语

石油井下操作是我们时候开发的重要操作之一,但是是有井下操作经常存在安全问题,不仅影响着石油的开发,而且严重威胁着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石油井下操作的安全意识,努力寻求是有井下安全的方法,使井下操作更加安全。

参考文献

[1]吴大鹏.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分析[J].当代化工,2012.

[2]汪元辉.安全系统工程[J].天津大学出版社,2012.

[3]高藏英.钻井工程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方法[J].地质装备,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