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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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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范文第1篇

针对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相应的改进办法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分析,希望通过阐述和分析,能够更好的实现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优化和发展,为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键词:

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出现的问题;改进办法

我国企业企业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的是主要原则有三个。第一个原则是生产过程中安全第一原则;第二个原则是对于安全生产管理要以预防为主原则;第三个原则是要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的管理原则。我国的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都必须遵守上述的三个原则,要不断的强化安全的生产管理。现阶段我国的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和壮大,其根本基础是要保障生产的安全。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长期的发展,健康的发展和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生产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是每一个企业必须做到的生产安全管理任务,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调动企业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同时企业也可以通过对安全生产管理的不断升级优化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1简要叙述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内容

关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内容的阐述和分析,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第一个方面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第二个方面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第三个方面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的基本原则。第四个方面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意义。下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1.1简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概念。

现阶段的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主要指的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能够实现既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二而进行的科学,有效的安全控制管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参与生产的人和物都要按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的计划进行施工,同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限对和安全有关联的一切生产事物进行监督和安全指导。

1.2简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五点。第一点是要不断的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点是要不断的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第三点是要加强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的管理;第四点是要对企业的生产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五点是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生产工作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或者抽查。

1.3简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的基本原则。

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是:安全第一;生产安全要以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对安全的管理要采用科学的方法;生产的管理部门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的监督要全民参与;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

1.4简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意义。

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的开展能够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能够存进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对企业的生产管理也是一种水平的提升。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只有坚持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才能够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壮大。企业的安全管理不仅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同时还关系到社会的经济发展。因此企业要不断的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避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就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强大的阻碍,同时也会造成社会上的不良反映。更严重一点讲,有可能造成一种社会问题。因此要格外引起重视。

2简要叙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出现的具体问题

关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出现的具体问题的阐述和分析,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第一个方面是在生产过程中,企业的相关安全生产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第二个方面是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力度不足。第三个方面是在生产过程中,企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缺乏,同时企业对于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足。第四个方面是在生产过程中,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意识不足。下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2.1问题一:在生产过程中,企业的相关安全生产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我国目前很多的企业在生产安全的管理问题上没有明确的责任落实制度,安全管理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同时企业管理部门之间同安全管理部门的联络不畅也会为企业带来安全隐患。很多安全生产问题就隐藏在生产之中,只是被生产工作掩盖,这样就无法受到企业的管理重视。

2.2问题二: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力度不足。

很多的企业都在不断的主抓生产管理,进而忽视了安全生产的管理,没有对安全生产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导致了生产过程中没有很好的生产防护措施,进而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2.3问题三:在生产过程中,企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缺乏,同时企业对于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足。

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或在生产旺季,通常会招用一些临时工或派遣工,由于受教育阶段缺乏安全教育和培训,技术和文化素质较低,致使他们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2.4问题四:在生产过程中,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意识不足。

由于有些地方政府的监管力度不足,对企业安全生产不够重视,致使当地企业的生产经营普遍存在安全隐患。

3简要叙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办法

关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办法的阐述和分析,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第一个方面是企业在进行生产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要不断的强化安全目标管理。第二个方面是企业在进行生产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要不断的加强安全检查的力度。第三个方面是企业在进行生产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要严肃的落实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四个方面是企业在进行生产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要加强对于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宣传。下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和分析。

3.1办法一:企业在进行生产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要不断的强化安全目标管理。

完善目标体系,层层制订目标;重视协商,吸收员工参与,避免由上往下强压;注重实效,强调成果,不满足于过程和行为;重视职工的培训和开发,为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企业各部门之间相互交流、检查、控制;完善目标的评审制度,进行自上而下的考核。

3.2办法二:企业在进行生产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要不断的加强安全检查的力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对组织者和参与者要求较高,参与者应充分做好准备,熟悉有关的规定和标准,对照检查要求,认真检查。检查的内容要根据外部的环境,单位的内部状况进行制定。

3.3办法三:企业在进行生产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要严肃的落实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在责任制的层面上分析和把握安全生产的存在问题,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重奖重罚(责、权、利联系)。

3.4办法四:企业在进行生产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要加强对于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宣传。

了解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辩识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措施,熟悉岗位职责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

作者:韩本书 单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参考文献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安全管理;安全成本;安全收益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1 前 言

1.1 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基础建设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行业蓬勃发展。然而,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形势却不容乐观,事故层出不穷,特别是施工伤亡人数居高不下。面对严峻事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已成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十分迫切的任务。建筑业在世界各国都是重要的国民经济生产部门。长期以来,建筑业一直是各国职业安全事故率最高的工业部门之一。统计表明,在我国,每天有3人死于建筑事故。建筑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在英国可达项目成本的3~6%,可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巨大障碍。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本建设。

1.2 研究的目的及研究意义

如何控制安全管理的成本,以及最大限度的发挥其经济效益对于承包商以及全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1)对于承包商来讲,通过计算安全投入与效益之间的关系,使得承包商更全面的了解安全事故发生的经济后果,通过经济手段更加积极的投入到安全管理当中,从而提高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改善施工环境,提高施工效率,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以及材料、机械浪费和闲置的损失。

(2)从宏观层面上讲,国家会制定更完善的法律政策,提高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水平,使得承包商的安全成本费用达到一个相对合理水平,保证安全事故的低发生率。

(3)促进安全文化的形成。可以改变企业对安全问题的价值观和基本标准,从而自主的进行安全管理,形成长期的良好趋势。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2.1 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

建筑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原理和方法在建筑领域的具体应用,它包括宏观的建筑安全管理和微观的建筑安全管理两个方面。宏观的建筑安全管理主要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组织、法律法规、执法监察等方面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它是一种间接的管理,同时也是微观管理的行动指南。

2.2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主要涉及到建设生产活动的主体方面

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问题可以说是各类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因此要解决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首先要明确当前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问题。

2.3 现阶段我国建筑安全存在的问题

(1)安全管理理念比较落后。

(2)相关法律不完善。

(3)安全教育培训滞后,务工人员整体素质相对偏低。

(4)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

2.5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目的与作用

建筑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安全管理事故的发生率,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控制职业病发生。降低因事故造成的设备闲置成本费,原材料损失,避免因受伤人员复工以后造成的总效率损失;减少如行政罚款、诉讼费用等其他损失;通过长时间的工程安全管理,形成企业特有的安全文化,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从本质上改善建筑企业安全状况。减少环境的污染,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资源浪费现象,改善人类生存环境。

3建筑安全成本分析研究

3.1 安全成本的概念

在传统的经济学中并没有安全成本的概念,安个成本只是在近十年随着经济与贸易全球化而由西方发达国家首先提出。美、欧等工业化国家提出,由于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和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经济活动越来越多的参与,各国劳动安全卫生的差异使发达国家在成本价格和贸易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这种由于在安全方面投入的力度不够,使其生产成本降低所造成的“不公平”是不能接受的。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非关税贸易壁垒。随着我国加入WTO,安全成本的理念也逐渐进入企业。

3.2 安全成本的构成

国内学者借鉴外国安全成本分类的经验,大多把安全成本分为保证性安全成本和损失性安全成本两大类。

3.3 安全成本率分析模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成本的合理控制关系到建筑企业最终的收益。因此利用有限的资金,合理的投入到安全管理当中,尽可能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引起每个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视。一般来讲,安全成本的投入越多,安全保证度就越高,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就越小。但安全成本的增加会给施工企业带来不小的经济压力,而减少安全成本,安全保证度又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另外,安全经济学研究成果显示,预防成本与损失成本的关系是1:5的关系,即1元事前预防=5元事后投资。

4.建筑安全效益分析研究

4.1安全效益的概念

安全效益是指期望的安全水平的实现,是对社会、对集体、对个人所产生的各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经济效益),他反映了安全产出和安全投资之间的关系。

4.2建筑安全的经济特性分析

由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工作受到人、机、材、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定的安全经济投入,也不可能完全避免或消除事故的发生,只能在某种程度上使事故损失次数和费用减少,实现安全成本的“减损功能”。

4.3建筑安全效益分析研究

建筑安全效益体现在建筑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经济效益)两方面。

5.结 论

安全成本是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综合反映。通过对安全成本经济特征分析,我们在确定安全成本最佳投入量时既要进行总量控制又要进行构成控制,既要进行结果分析又要进行过程分析。企业通过对安全成本的分析、核算、优化,将安全工作的经济合理性与管理有效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正确对待安全成本的客观存在,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找到企业哪些环节上存在改进安全管理、降低成本的可能性,寻求一定时期的主攻方向,以期达到最佳的安全成本投入,最大限度地降低故障成本支出的目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结语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范文第3篇

近年来,一些基层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因“失职渎职”而被司法机关立案追责、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而被司法机关裁决撤销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既反映了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沟通衔接不够,也反映出基层部门及其安全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和执法不规范。

主要问题

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法过程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超越职权实施行政执法。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过程中,有的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医院、学校、公共设施管理单位,甚至拆建自建房的村民合伙组织或村民实施处罚;有的将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过期仍进行生产的行为作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处罚;有的地方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未经政府授权,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存在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企业实施处罚;甚至有的对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违章行为实施处罚。

二是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行为辨别不清。将非法经营的加油站按正常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处罚;将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或矿山企业改扩建期间组织生产定性为非法生产;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进行生产定性为非法生产;将非法、违法建设的工程项目列入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来推进;对边建设边使用或边技改边生产的矿山企业视而不见,甚至还下达生产任务。

三是不能正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据。对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罚措施,却依照部门规章规定实施处罚。如对非法经营成品油、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行为,本应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实施处罚,却以员工未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为违法行为,依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处以5 000元罚款;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经营单位,应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处罚,却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四是存在违法执法现象。首先是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就直接实施经济处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首先责令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的程序;其次是实施执法过程中,在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处罚幅度之外,任意降低处罚数额实施处罚;再次是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未经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或事故调查报告未经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就实施了行政处罚。

五是行政执法程序不闭合。对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监察或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停留在知道和告知环节,未依法及时责令治理整改;对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违法案件未及时依法移送;对应经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重大处罚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就作出处罚决定;对应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案件,未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六是存在纵容违法现象。有的地方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仍以罚款为目的,并对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下达罚款任务指标。特别是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不是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违法行为或予以取缔关闭,而是对其实施罚款后任其继续从事非法、违法活动;甚至有的地方对长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只是定期收缴罚款,没有依法纠正非法、违法行为,形成了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的恶劣现象。

七是基层行政执法难。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时,常受到有关强势部门及其人员干预;向有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常遭遇不能立案或不予受理现象;需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时,由于协调不动,导致各自为战,甚至推诿扯皮,致使不少非法、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如一些地方非法经营的加油站,少则几十个,多则几百个。而多数省辖市、县(市、区)执法车辆难以保障,包括想方设法争取来的执法车辆,也因安全监管部门未列入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序列而被没收,严重制约基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是涉嫌失职渎职犯罪增多。如对非法加油站的监督检查和执法监察方面,在并未造成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严重政治影响和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情况下,有的基层司法机关对适用法律不当或违法实施处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在有关烟花爆竹燃放、锅炉爆炸、火灾、交通运输等事故事件处理中,对并不具有法定监管职责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也以涉嫌罪追究刑事责任。

原因分析

综合分析上述问题,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未将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安全事故等基本概念,用法律条款作出明确的可操作性解释,致使安全生产及其监管职责边界不明确。

二是现行法律法规关于非法、违法和违规的法律规定较混乱,有的执法人员将未取得任何证照,或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而从事相关活动的行为认定为非法;有的将证照不全或未取得某一项许可证照,或主要负责人未取得资格证书而从事相关活动的行为认定为非法。

三是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执法监察机构组建时间较短,新进人员多,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跟不上,加上有些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领悟不够,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致使违法执法、以罚代管和执法程序不闭合等问题仍然存在。

四是省辖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所属执法监察机构中,不少仍属于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甚至有的安全监管局仍属事业单位,或其自收自支编制的人员比例较大,工资收入主要依赖罚款解决,致使有些部门及其执法机构不得不将罚款作为执法的重要任务,造成有的执法人员为能经常罚到款而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客观上为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创造了条件。

五是由于法律法规间不衔接和不统一,行政执法部门间不协调,行政执法和司法执法协调沟通机制未真正建立起来等因素,加上有些机关和执法人员不作为或不负责任,导致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难。

六是基层司法机关办理失职渎职案件中,存在有上级机关对其下达内部任务或人员指标的情况,导致基层司法机关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或指标,对一些本属于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实施纠正和追究的适用法律不当、采取措施失当、违法实施处罚等行为,按照构成失职渎职犯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对策措施

尽快明确并统一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

一是制定《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时,首先应将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概念,以法律法规条款作出可操作性的解释。二是在修订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时,应将交通(包括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电力、特种设备等事故等级划分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保持一致,并将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交通、火灾、特种设备等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考核和调查处理区别开;司法机关办理渎职侵权案件关于重大伤亡、重大损失的标准,也需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起来。三是统一法律法规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对无视法律法规规定、未取得任何证照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定性为非法行为;对证照不全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认定为违法行为;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而不落实政策、命令和规程的行为认定为违规行为。

尽快完善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制度

建议即将出台的《实施条例》对《安全生产法》下列条款作出进一步具体解释:即第二十二条中的“(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是指“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参与并指导、监督本单位各业务部门、车间(分厂、分公司、区队、坑厂)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第四十三条中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各业务部门、车间(分厂、分公司、区队、坑厂)的各类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班组巡查等的规定,及时进行安全检查”。这样规定,进一步厘清了企业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还有,第四十三条中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存在或者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有关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理”。此外,对第六十六条应增加一款解释,即是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向有关部门移送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或者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或者立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在限期内办结和反馈”。这样补充解释,可实现解决重大事故隐患各环节的无障碍对接。另外建议,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中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修改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供应危险化学品”,并在法律责任上明确处理处罚规定,实现从危险化学品供应源头遏制非法经营行为。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业务培训

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核,对经过培训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颁证;实行执法业务轮训制度,加大基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轮训力度。在执法业务培训和考核中,应注重并强化案例教学和业务指导。通过培训考核,确保执法人员掌握相关工作准则:一是从执法依据及其效力上,要做到有法律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执法;无法律而有法规规定的依照法规规定执法;规章包括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只作为参照依据,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规章规定执法。二是从准确适用法律依据上,要确保认定的违法事实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形,适用所规定的处罚类型。三是须在法律法规规定幅度范围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参照规章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作出决定。四是加强执法业务考核,实施错案责任追究,对违法执法、罚而不纠等情况严格问责。

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问题

从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至少应从省级编制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层面上,拿出关于基层安全监管机构设置的方案和指导意见,并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将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或直属行政机构,将基层安全监管部门所属执法监察机构设置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切实解决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执法监察机构经费不能保障、执法人员工资福利依赖罚款的问题,从根本上避免和纠正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甚至纵容违法等问题。

尽快建立有效促进问题解决的工作机制

首先是完善问责机制,对行政执法部门间由于不依法及时移送、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其次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协调沟通机制,确保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申请的强制执行案件,司法机关应依法及时予以受理或立案查办。再次是从中央部委层面上,尽快将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执法监察机构纳入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序列,以保障基层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条件。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范文第4篇

在当前严峻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下,有必要深入思考我国当前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寻求机制创新的方式,以便提高建筑安全监管效能,使之更有效地监管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业安全生产水平。

分级管理必要性分析

博弈论博弈论(GameTheory),亦名“对策论”“赛局理论”,属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博弈论已经成为经济学的标准分析工具之一。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包括参与人、行动、战略(或策略)、信息、支付函数、结果、均衡。参与人指的是博弈中选择行动的决策主体,该主体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行动是参与人的决策变量;战略是参与人选择行动时所依据的规则。信息指的是参与人在博弈中的知识,特别是与其他参与人(对手)有关的特征和行动方面的知识;支付函数是所有参与人战略或行动的函数,反映参与人从博弈中获得的效用水平,是每个参与人真正关心的东西;结果是指参与人博弈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可能后果,形成博弈分析者所感兴趣的要素集合;均衡是所有参与人的最优战略或行动的组合。纳什均衡纳什均衡又称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所谓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对于所有其他参与人(对手)的特征、战略空间以及支付函数,每一个参与人都有准确的知识;静态博弈是指在博弈中,所有参与人都同时选择行动,或者虽没有同时但后续行动者并不知道先前行动者所采取的具体行动。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则是同时具备完全信息博弈与静态博弈的特征。纳什均衡的定义:在博弈(式略)假设有n个局中人参与博弈,给定其他人策略的条件下,每个局中人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个人最优策略可能依赖于也可能不依赖于他人的战略),从而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建筑业分级管理必要性在当前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建筑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会承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风险。因为某个企业如果从“利他”目的出发,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企业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那么,与其他不进行安全投入的企业相比,该企业就会因安全投入的增加而导致建筑产品的生产价格上涨,从而使企业的竞争力减弱,进而引起利润下降,甚至有可能被逐出建筑市场,这是任何一个企业不愿面对的情况。因此,部分企业就会放弃实现“利他”的目标,转而从“利己”的目的出发,通过对安全低投入甚至不投入的方式来增加利润。这时,就会出现建筑企业间的“纳什均衡”,即在给定其他企业策略的条件下,每一方都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从而使自己效用最大化,构成一个策略组合。

安全分级管理体系

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是指在综合分析评价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事故等信息的基础上,对建筑企业按照具体的评价标准进行打分评价,并据此划分各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再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的不同而制定不同的监管措施,采取差异化监管的方法。其中,对建筑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水平的不同进行分级是实行分级监管的前提和基础;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等级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监管措施,并进而建立完善规范的分级监管运行机制是建筑安全分级监管的核心;创新建筑安全监管手段,解决建筑安全监管任务重与建筑安全监管资源不足的矛盾是实施建筑安全分级监管的目的;提高监管效率,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现监管效用最大化是建筑安全分级监管的最终目标。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是对传统“一视同仁”监管方式的改进,是一种创新性的监管方式,其在整个实施运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以保证这种监管方式的规范有序。科学分级对建筑企业的分级是实施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的前提和基础。科学分级就是说在分级监管的前期准备过程中,要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分级方法和分级标准;在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分级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分级方法和分级标准,仔细地确定每个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级别,保证其安全生产实际状况与安全生产等级相匹配。动态管理动态管理就是在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的实施过程中,定期分析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根据所制定的升级、降级标准和分级周期,重新评价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级别实行动态调整。同时要根据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的具体执行情况,不断调整、完善监管措施。此外,还要注意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动态管理,要及时跟踪建筑企业在市场运行中所发生的各种情况,尤其是一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不断更新安全生产档案,确保分级监管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依法监管原则依法监管就是在对建筑企业进行分级时,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比如,要严格审查建筑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并以此作为分级的标准之一;在对各级建筑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处理办法时也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只是为建筑安全监管机构提供一种新的监管方式,并没有改变监管本身应遵循的一些要求,依法监管依旧是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责任明确责任明确就是对建筑企业分级完毕后,应针对不同级别建筑企业的特点、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监管措施,明确每个级别建筑企业监管的具体任务;同时,要相应地赋予建筑安全监管人员一定的职责权限,要尽量明确每个级别建筑企业的具体监管人员以及监管过程中的监管规程、检查标准、处理程序和纪律要求等。系统全面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并不仅仅是一个实施办法或者实施方案,而是一个需要持续完善的制度。所谓系统全面就是在设计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制度时,应当全面完整地考虑该制度所应包括的内容,尽量做到不遗漏;另外,还要尽量做到建筑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制度设计上的各环节以及内容本身之间的互相协调配合,形成一个能够有序运作的系统。

安全生产基本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煤矿水害 防治技术 现状 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 P694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1-178-1

1煤矿水害的基本概念、特点

1.1煤矿水害的基本概念

矿山水害主要是指矿山在建设开发、生产过程中,不同性质的水非正常涌入采掘空间。并给矿山建设和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和灾害的过程和结果。轻则影响生产,重则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它是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一种突发性的地质灾害。

1.2我国煤矿水害的特点

煤矿水害是矿山建设与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安全灾害之一。新时期我国煤矿突水事故具有如下特点:(1)突发频率呈上升趋势,且突发性强,造成的人身伤亡严重。(2)灾难性突水来源于两个途径。一是,由隐伏导水陷落柱,而造成的底板高压水突入;二是因废弃关闭的小煤矿导通老空水或地表水溃入。(3)突水发生的矿井与其防治水措施及管理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4)突水事故的高发期往往出现于煤炭工业的快速发展期,也就是在高产高效的同时,如何保高安全成为我们值得重视的问题[1]。

2我国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现状分析

我国是产煤大国,煤矿水害严重,经过长期的努力和实践,我国煤矿水害防治技术取得了不少成就。

2.1探测技术

物探的发展比较明显,包括自控、数字化、成像技术(CT),甚至还出现了核磁共振等。物探的优点是工期短,成本相对较低,能取得平面或立体的连续信息,但物探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较差,物探结果又存在多解性,分析结果难度较高。

2.2地震方法

(1)三维数字地震勘探,一般都是引进德国、法国或加拿大进口的仪器,但在高原地区要克服地形和黄土覆盖层的影响,如加大孔深、药量,采用组合炮和处理技术等。(2)槽波地震勘探,在山西大同和霍州矿务局曾用过,由于效果不好,现已很少应用。(3)瑞利波勘探,这种波是自然地震中对地面杀伤力最强的地震波,但传播不远,仅是短距离探测,有效距离为20~30m,主要用于掘进头超前探测,其探测效果需在实践中进一步验证[2]。

2.3电法

电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直流电法和音频电穿透法。矿井直流电法用来探测巷道底板、巷帮及前方一定范围内的含水构造。而电穿透法主要用于探测工作面煤层顶、底板一定范围内的含水构造。而电穿透法方向性较差,且定量解释较困难,直流电法探测距离较小,在远距离根本没有效果。

(2)瞬变电磁法(TEM)属时间域电磁感应法。测量的是二次感应磁场,对低阻含水体敏感,体积效应较小,方向分辨率较高,探测距离较大,井下可用于掘进头前方、巷帮和煤层顶底板含水构造探测。地面应用要克服黄土覆盖层和地形影响。井下使用无此问题,对铁件无影响。

(3)无线电波透视法。坑透的效果主要通过探测构造和陷落柱方面表现,其中探测有效距离为100m。(4)矿井地质雷达。优点是发射和接受在同一地点,放宽了使用条件,但探测距离一般不大于30m,其探测效果需要实践证明[2]。

2.4化探

化探首先需要示踪连通实验。因为投放剂有电离解物质,如,Br_、I_等组成的盐类,也有放射性元素和有机染料,此实验具有简便、直观的优点,缺点是只可以判别连通,不可以判别连通和连通路径。其次,可以进行成分分析。可以利用水质分析,微量元素分析等,判别地下水径流条件和层位[3]。

3我国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发展趋势

3.1防治技术和计算机、网络的相互结合和应用

计算机技术已经被广泛的应用在了防治水技术的各个环节中。它的应用主要表现在信息采集、信息存贮、信息处理及解译等。计算机技术不仅能够单独解决某些类型的问题它还在室内、外仪器系统,技术方法的重要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该领域的研究与实践将会得到加强与提高。目前比较成熟的计算机信息化技术主要有:“水文地质信息集成化处理系统”、“矿区水文地质数据库与图库系统”、“水患诊断专家系统”、“突水灾害预测预报专家系统”、“矿坑突水预测信息分析系统”等。在全国范围内,各矿区的防治水综合信息库及诊断系统已基本建立,且很快实现形成区域、全国联网以及全国规模的水患灾害数据库及处理系统,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方便防治水工作。

3.2新的钻探工艺和钻井技术的应用

新的钻井工艺主要分为定向钻进技术、空气泡沫潜孔锤钻井技术、液压顶驱动力头钻进工艺、空气潜孔锤冲击钻井技术。新的钻井工艺技术在矿灾害防治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1)反应快,尤其适用于矿井强险救灾。

(2)提高钻效。钻机同时具有液压顶驱动力头功能、空气潜孔锤冲击钻进以及牙轮回转钻进功能,所以其效果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3)占地面积小。

(4)目标准确[4]。

3.3水患预测预报技术的开发及仪器化

当前,人们对水患发生机理已经具有较深的认识。而新的预测预报方法把地质或水文地质过程看作非线性、动态的、随机的过程,所以,其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得到了大大提高。随着西部大开发进程的加快,各种理论的预测预报方法已经实现了不断地仪器化和实用化;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现有预测预报方法的推广普及。

总而言之,煤矿井水害防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同时,要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加强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应用,有效提高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绩效,实现安全开采。

参考文献

[1]董书宁.煤矿水害防治技术及应用[J].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2007.

[2]郭俊生.煤矿水害防治技术方法及发展现状[J].《山西焦煤科技》,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