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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激励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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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激励理论

经济学激励理论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安全视角;循环经济;传统经济;经济发展模式;立法分析

一、引言

当前,世界许多国家都面临着人口、粮食、能源、资源和环境等危及人类自身安全的五大问题。尽管国内经济连续多年快速增长,但在片面追求增长率思想的指导下,中国也未能避免上述五大问题的出现,情况甚至更为严重。

中国人大常委会审阅(第三次)了“循环经济法草案”,并将其改名为“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这表明该法的通过将指日可待,这无疑是中国解决上述问题并追求经济循环持续发展途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但同时这也只是起步,对循环经济理论进行基于安全和立法角度的严谨思考依旧十分必要。

二、循环经济理论发展对传统经济理论安全性的挑战

(一)从循环经济的概念内涵看

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本质上就是一种生态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是在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下,按照清洁生产方式,对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过程。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封闭流程,必将导致传统线性经济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社会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安全发展模式。

(二)从传统经济学面临的安全挑战效应来看

1、循环经济挑战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力求社会安全持续发展。传统经济学最基本的前提是“理性经济人”假定,它只重视经济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对其他人包括后代人的社会利益、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坏等安全问题基本不予考虑,这就在理论上助长了经济当事人在向大自然索取资源过程中的不可持续行为,对全社会的安全持续发展构成了威胁。而循环经济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基础上,它要求经济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必须考虑自然资源的耗费及环境污染问题,保证社会的安全持续发展。

2、循环经济挑战传统经济学的资源配置模式,谋求资源的安全耗用。资源配置模式的传统代表是“帕累托最优”,它寻求在给定资源配置条件下既能让某些人比原有配置下得到更多福利而又不损害其他人福利的最优资源配置模式。在现实情况下,这是很难做到的,特别是自然生态资源在以循环利用为标准进行配置时,“帕累托最优”理论受到了致命限制,可以通过分析传统经济的物料流动模式(如图1)来解释这种局限的致命性。由图1可以看出,传统经济模式下企业和部门之间物质供应是一个线性开放系统,他们的食物链条呈线性非封闭状态。在这种模式中,物质与能量流动的方向是单一的“下流式”的,没有实现物质的封闭循环,其结果必然是资源致命地不断减少和废物致命地不断增加。与此不同,循环经济实行资源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的资源配置策略,其物料流动模式(如图2)中引入了“分解者”(即对“废物”和副产品等进行处置、转化、再利用等的企业,如废物回收公司、资源再生公司等),这样一来废物会明显减少。对于系统内成员分解不了的废物,则由更大的循环系统的其他成员利用作为资源,并生产出系统内其他企业的原料,就可以维持系统与环境的相容性,还可以实现物质循环的封闭,避免传统经济先天不足导致的发展失衡,从而为经济的安全持续发展提供可能。

3、循环经济挑战传统经济的“效用”和“效率”理论,寻求生态安全。传统经济学的精髓就是在资源约束的条件下通过资源的有效配置,寻求实现经济效用最大化的途径,但往往忽略甚至极大地损害了生态效益,二者关键在于取得合理的平衡,可以借用图3来进行分析。由图3可以看出,如果片面地强调经济效益,追求“效用最大化”,会使得F移向F″,生态效益降低;如果片面地追求生态效益,将使得F移向F′,经济效益降低。由此可见,任何单一目标的抉择均会引起对应目标的负效应,从而不能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循环经济效益,必然导致严重失衡。传统经济往往过分强调个体、短期或局部效益的最大化而导致整体,长期或全局的低效率。而这种整体和全局在长期和未来可持续发展机会的失去,最终也将导致个体的终结低效。与此相反,循环经济在局部或短期内不一定能确保最优,但却为长期或整体的高效留下了生存空间,使得整体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可能,因而是高效率的,其高效率带来高安全性。因此,无论从循环经济的概念和内涵看,还是从传统经济学面临的安全挑战效应来看,整个国家乃至国际社会的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循环经济理论的指导。

三、安全约束下循环经济理论发展及立法的必要性

从国外的循环经济发展过程来看,德国走的是从个别到一般、从工业实践到法制巩固推广的发展之路;日本是从整体到具体、从目标法制化到实践部门化的发展之路。二者都充分利用了法律在实现循环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安全考虑,中国循环经济正处于由倡导、理论探讨向实践全面推进的时期,参照国际经验,中国现阶段十分需要从国家实际出发,研究并解决循环经济所面临的理论发展和法制建设问题。

(一)循环经济模式作为一种主动的社会变革,对法律具有特殊的依赖性

现代社会已经步入法制文明时代,生产行为己被纳入整个法律框架之中,原有法律体系对非循环型社会体系的承认,是进行循环型社会和循环经济建设的法律障碍。没有一定程度的法律创新,循环经济社会的建设就会增加突破法律障碍的社会成本,从而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只能是个别现象,而难以在全社会进行推广。探索循环经济模式的成果需要用立法的形式巩固下来,才能从法律制度的形式提升全社会对环境问题的执行力度,从强力措施的角度推行循环经济成功模式。只有用法律制度的形式不断巩固社会改革的成果,才能提高全社会参与循环经济模式的积极性,从社会成本上减少对循环经济模式的阻力。

(二)循坏经济模式作为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有其自身法律体系的结构要求

国外循环经济模式日益呈现出社会性的产业理念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其对社会的调整不是局部的,而是全面的,因此更需要对这种结构体系之间进行明确的法律线条区分。从循环经济模式的建设情况来看,循环经济所要求的法律是作为整个社会得以遵从和坚持的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律制度,其地位等同于部门基本法,但又具有跨部门法的特征,表现为依据宪法性文本与部门法律法规之间的“链条”,起到指导多个部门法律法规的作用。

(三)从国内外的发展情况看,循环经济立法有其自身价值与必要性

德、日两国不同的循环经济建设方式均表明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系统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地位,起到了既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原则提供指导性原则的作用,又为具体部门法律法规改革提供了指导,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一种特殊的基本法体系发挥着重要作用,发挥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系统的法律约束和保障作用,有助于在法律的强力作用下推进循环经济建设。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资源环境问题却日益严重。据保守估计,中国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经济损失大约占GDP的2.1-7.7%,因生态破坏导致的经济损失相当于GDP的5-13%,两者之和大约为GDP的7-20%,也就是说,每实现1万元GDP,大约需要造成700-2000元的不必要损失。由此可见,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是以环境的巨大损失为代价的,是以环境要素资本来支撑和推动的,这必然加大了经济增长的投入成本。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并提供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势在必行。

四、安全约束下循环经济理论发展及立法的经济学破解

国际国内的形势要求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发展循环经济。中国目前的循环经济立法还只处于萌芽阶段,法律、法规对循环经济的规定零散而可操作性弱。因此,中国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吸纳经济学和安全发展理念,制定一个整体的框架和规划,确立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制定操作性强的循环经济基本法规,完善各项配套立法。

(一)以建立循环型社会的经济理念为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

循环型社会要求保证环境发展优先于经济发展,防止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要求国家调节环境社会关系的活动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并具有普遍效力。国家和各级政府在制定相应计划和推进循环社会政策的实施时以此为目标。再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让企业和公众都有建立循环型社会的参与意识,并自觉地循环利用社会资源、保护环境和相互监督。

(二)以安全的发展观为循环经济立法的指导思想

安全的发展观,其重大创新就在于把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为核心内涵,解决了要发展、为什么要发展以及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了增长和发展的关系。改变了过去单纯只求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发展观,将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基础,以区域、城乡、集体与社会统筹发展为内涵,以国内外相统筹为手段,实现安全稳定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出路。因此,开展循环经济立法必须以安全发展观的理论为立法的指导思想。

(三)以法律法规的指导性作用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

通过法律法规引导循环经济的发展,相关产业政策应强调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环境保护,以利于循环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提高经济的竞争力。应从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和决策层次系统地规范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原则,建立以循环社会为目的的、以区域性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为保障的社会激励体系。

五、结论

总之,循环经济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一次变革,建立和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基于安全考虑的理论创新与发展,更需要在遵循循环经济自身规律的前提下建立完整配套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参考文献:

1、Oughton C. The regional paradox: innovation policy and industrial policy[J].The Journal of Technology Transfer,2002(27).

2、王炜.循环经济是技术-经济范式的变革[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

3、刘学敏.循环经济挑战现代经济学[N].光明日报,2004-02-10.

4、黄贤金.循环经济:产业模式与政策体系[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

5、黄英娜等.循环经济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学基础[J].环境经济,2004(8).

经济学激励理论范文第2篇

一、 监管特有的相反视角

政府监管这一视角,对应着反对特性的另一视角,也即部门利益架构下的服务视角。芝加哥学派经由多年调研,对区域之内的电力部门,进行了特有的价格查验。这样的学派,创设了部门利益独有的新颖视角,并让人们明辨了政府规制应有的真实成效。实证累积得来的数值成果,促动了部门利益关涉的原理形成。

例如:施蒂格勒经由实证调研,得来这一结论:通常来看,拟定好的管制路径、接续的管制设计,都要依托区域之内的企业,予以争取得来。平日以内的这种管制,服务于特有的受制企业。政府监管特有的利益指引,应当建构在集团原初的利益根基上;这样的管控,也应能促动利益层级的提升。

接纳了经济供求这一范畴的视点,解析了惯常提到的监管。把区域范畴中的工商企业,看成管控中的主体;把供求特性的总框架,看成解析的架构。从供求更替这样的总倾向,来判别监管对策特有的服务指引。

二、 多层级的理论影响

(一) 完善了旧有的框架

部门利益关涉的根本机理,创设了实证特性的调研方式。实证根基上的这种调研,让调研得来的真实数值,能折射出政府监管这一范畴的精准状态,且弥补了惯常调研路径下的解析缺陷。学术界经由审慎的反思,渐渐接纳了特有的实证角度,全面查验了规制关涉的理论。

(二) 变更了管控倾向

部门利益关联着的理论促动下,带有经济特性的政策,正在朝向放松的管控倾向去转变。伴随技术拓展,人们明辨了管控的必备价值,同时也发觉了潜藏着的管控弊病。例如:经济规制框架以内的若干手段,都带有局限的特性。为此,应当放松既有的管控,以便助推经济的拓展。

(三) 理论潜藏着的局限

部门利益关涉的规制原理,强调各时段中的监管代价,忽视掉了监管中的真实收益。为此,依凭这一规制机理,只能解释成效不佳的监管,却没能发觉成效凸显的管控领域,如消费权益特有的维护。理论解析依凭的假定,把多层级的关联主体,都设定成绝对态势下的经济人。这就促动了个体范畴中的最大利益,却带有绝对化这一倾向。除此以外,放松管控这样的浪潮之下,有着自然特性的垄断企业,如电能供应特有的企业,没能经由放松规制的路径,朝向放任这一方向去进展。

三、 体系的更替及完善

(一) 互通的理论关联

部门利益关涉的根本机理,促动了传统架构之内的原理审视;对解析得来的各类要素,予以全面考量。重设的这种审视,完善了旧有的机制框架,对市场范畴以内的价格监管、对应着的其他工具,也予以更替。公共利益依凭的传统机理,与部门利益特有的原理,都带有内在特性的价值。互通中的原理进展,能够吸纳彼此优势,创设了原理再生这样的新路径。

传统规制架构下的经济学,历经长时段的进展及变更,创设了可竞争特性的分支理论。它把惯常提到的激励规制,看成根本依托,超越了旧有的利益限缩。在这之中,可竞争范畴内的市场机理,引入特有的监管工具,修正了原初的公共利益。自然垄断特性被淡化的关联行业,被重新划归进市场这一范畴;用平日之内的剧烈竞争,替代严格态势下的管控及规制。

(二) 新时段的规制进展

规制理论特有的新近进展,被设定成修正得来的新规制。它把信息互通中的不对称,看成添加进来的博弈要素。对市场架构内的价格管控,予以查验监督;拟定的监管路径,着力去限缩耗费,促动监管成效的水准升高。这就设定了带有激励特性的价格管控。激励特性的规制,拟定了文本架构下的规制合同。这就化解掉了信息不对称特有的弊病,为接纳规制的关联企业,添加了内在特性的刺激。

(三) 弹性特性的规制途径

带有激励特性的多样规制,被整合于市场架构之内的垄断领域,如天然气特有的运送领域、交通运输关涉的领域、电力运送及对应着的电信领域。规则依托的评判机制,也凸显出公平的特性。弹性特性的规制空间,包含促动及激励这样的新规制、调和价格及限缩成本。这就衔接了自由态势下的规制,拓展了价格管控中的弹性空间。

经济学激励理论范文第3篇

(一)学生高中知识基础较差

在高考招生中,独立学院为本科第三批,总分相对较低,并可以适当降分录取。这就导致独立学院的学生高中知识基础较差,特别经济学类的专业大多招收的是文科生,数学基础相对更差,而在宏观经济学里面有很多公式的推导,使得学生学习起来有困难。基础知识较差的原因大多是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的问题,这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改正,所以很多学生对宏观经济学的学习感觉难跟上,听不懂。

(二)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学习新生事物能力较强

独立学院的收费较高,所以能上的学生大多家庭条件较好,家长一般对教育比较重视,学生思想活跃,情商高,兴趣广泛,大多有文艺特长,对计算机、网络技术等非常熟悉,善于利用现代技术学习。对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有很强的探索和求知的欲望,讨厌刻板的理论学习。

(三)学生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欠缺,缺乏刻苦精神

学生在高中阶段没有养成较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自控能力较差,在大学缺乏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学习习惯很难改正,导致学习事半功倍,学习效果不显著;学习方法也缺乏灵活性,由于习惯了高中的填鸭式的学习方法,在学习上缺乏主动性,不会自己总结和解决问题,严重依赖教师。此外,由于家庭条件较好,学习上缺乏刻苦学习的精神,对较难的问题往往不愿深究,考试前临时抱佛脚。

二、提高宏观经济学教学质量的方法探讨

针对以上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在宏观经济学的教学中,我认为应该扎实基础、加强课程教学的互动、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励学生主动学习的学习精神。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独立学院学生对宏观经济学的畏难态度,使学生真正把宏观经济学学好

(一)扎实基础知识

主要体现在数学和经济学原理两门课程上,在大一的高等数学的学习中应该拿出相当的时间复习高中的数学知识,另外,在高等数学的学习过程中还要使学生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兴趣,又可以打实基础。在经济学原理的学习过程中,要通过各种手段,例如案例教学、实际问题分析等培养学生对经济学的兴趣,使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能培养他们学习的信心和动力。

(二)加强案例教学

宏观经济学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因为宏观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都是源于历代经济学学家对经济现象的解释和经济问题的解决。因此,在教学中,应该将经济理论和历史或现在的经济现象联系起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和独立学院的学生注重实用性的特点是想符合的,通过形象的各种实际案例可以将抽象的理论转化为生动的现实问题,逐步培养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建立起正确的经济学思维模式

(三)创新教学手段

在教学方法上,也不能单一的利用教授法,这样难免使学生感到枯燥,失去学习兴趣。而应该充分理由学生知识面广、才艺突出、对计算机和因特网的熟悉来创新不同的教学方法,例如:对于通货膨胀的学习,可以让学生去采访自己的亲朋好友的通货膨胀经历,然后用小品的方式呈现出来,既可以发挥学生的特长,又可以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对失业问题的学习,可以让学生在互联网上查找典型国家的失业率指标,然后用PPT的方式进行演讲;而对于国民收入决定理论这样理论性比较强的章节,就可以通过课程提问的方式互动,多做练习,多多激励和表扬学生,提高学生的学习信心。总之,不能采取单一的教学模式,要根据不同章节的特点,相应的选取合适的教学方式,使学生不感到枯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四)完善激励制约机制

独立学院的学生普遍自制能力较差,逃课现象比较突出,上课不专心听讲。对于宏观经济学的学习也同样如此,因此,在宏观经济学的教学上面也要在制度上对学生形成良好的制约。例如,在上课时,对积极互动发言的同学加平时学分,对上课玩手机不认真听讲的学生和迟到旷课的学生减平时学分,对旷课严重的学生给予退课处理等。通过奖惩两方面的作用,从外部起到激励和制约的作用,并转化为内在的学习动力。

三、总结

经济学激励理论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务经济学逻辑起点资源配置激励机制

近年来财务学科发展明显特点是其“外延”不断扩张,以至于学科之间“边界”越来越模糊;各学科的内容也处于经常变化与调整之中,不断地引入其他学科理论来丰富财务学的内涵。在整合与渗透中财务学科与其他学科正走向融合或交叉,财务经济学在此背景下形成新的边缘交叉领域。

一、财务经济学发展的历史回顾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财务学与经济学几乎没有交集,经济学者对金融机构、投机行为以及构成财务主要部分的不确定性及其他层面等极少关注,财务学的研究主要依赖经验法则以及零散的例证,缺乏理论基础及严谨的实证研究,财务学科内容分布也非常零散,大都只是罗列一些具体的制度和措施。1952年,亨利・马柯维茨(H.Markowitz)提出了资产投资的组合理论,并将投资选择问题系统阐述为不确定性条件下投资者效用最大化的问题,这是学术界首次将经济学理论与财务学结合。随后,威廉・夏普(w.Sharpe)将这一模型进行了简化,并提出了资产定价均衡模型――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也是第一个不确定性条件下的资产定价均衡模型。由于股票等资本资产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CAPM的实质是讨论资本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但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建立是基于一系列严格假设之上的,而且其中的一些假设显得过于理想化,该模型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不断受到质疑。在对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提出质疑的同时,不少经济学家开始探索新的资产定价理论。如斯蒂芬・罗斯(Stephen Ross)于1976年提出的资本资产定价的套利理论(ArbitragePricingTheory)等,正是经济学家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得财务学和经济学的结合更加紧密,并由此引申出一门新兴的学科――财务经济学。西方国家有关财务不但有丰富的理论体系,还有广泛的实证检验,得以验证理论建构与其现实状况的关联。与西方国家蓬勃发展的财务经济学研究现状相反,我国还仅是限于介绍和零散的研究,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财务经济学体系。财务学教科书重心仍在介绍有关财务会计核算原理、主要资产经营以及选择优劣股票的各种经验法则和财务制度的介绍等,没有一种可供广大学生了解这些现象的整体架构和完整的理论体系。

二、财务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及理论框架体系

(一)财务学理论的逻辑起点研究现有的财务学理论的逻辑起点对财务经济学有很大的启发。纵观财务学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大体上可以分为本质、环境、假设、产权、目标和本金起点论等观念。“本质起点论”认为,财务的内在本质决定了财务的多种形态,是奠定财务独立存在的客观基础。这一观点符合我国传统的哲学思维习惯,突出了财务不同于其他经济领域的特征,但本质起点论不能反映社会经济环境发生的变化及财务各领域的内在联系,更不能成为财务系统的向导和沟通财务理论与实践的桥梁,以本质为起点会阻碍财务应用理论的发展。“环境起点论”认为,在上个世纪财务管理的发展过程中,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内容、财务管理方法的变化,都是理财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即有什么样的理财环境,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理财模式,也就会产生相应的财务理论结构。该观点根据环境的需要确定财务管理的目标,进而确定某一历史发展阶段的财务理论体系。用历史发展的视角考察财务理论的发展,有利于理解不同时期的财务内涵,但将环境作为起点构建财务理论结构是不合理的。因为财务环境是经济、法律、社会、风俗、文化等若干要素的综合,而逻辑起点只具备单一性,用一个复杂且多变的概念作为财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势必影响整个财务理论体系的构建质量。“假设起点论”认为,任何一门独立学科的形成和发展,都是以假设为逻辑起点的,然而在财务学中却忽略了这一点,假设对任何学科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为本学科的理论和实务提供了出发点和奠定了基础。这种观点重视对财务假设理论的研究,将财务理论的研究建立在一系列无需证明的命题基础之上,符合人们对事物本质研究的习惯。但逻辑假设因其过于完备而使得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理论体系,在假设前提发生变化时轰然倒塌。“产权起点论”是近年来人们在研究产权问题时产生的,认为产权作为一切经济制度的基石,对企业的经济行为起约束作用,财务管理作为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必然受到产权结构的制约。不同的产权结构形成不同的财务管理模式,产权结构决定了企业的财务管理,因此,研究财务管理应从产权结构着手。该观点强调了产权结构对财务理论结构形成的深刻影响,揭示了不同财务模式产生的产权关系,但财务模式的调整除受到产权制度的影响外,还受到社会制度的约束,因此,产权关系不能构成所有社会制度下财务模式的基石。“目标起点论”是近几年在大量借鉴和吸收西方财务理论过程中较流行的一种观点,该观点认为,任何管理都是有目的的行为,只有确定合理的目标才能实现高效的管理。这种观点突出了财务管理目标在财务管理理论结构中的作用,有利于财务管理理论对财务管理实践的指导。但将财务基本理论的具体内涵作为财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并贯穿整个财务理论体系显得有些勉强。本金起点论认为,本金是指为进行商品生产与流通活动而垫支的货币性资金,具有流动性与增值性等特点,经济组织的本金按其构成可以分为实收资本、内部积累和负债等组成部分,强调本金起点理论符合逻辑起点的基本标准,弥补了其他起点理论的各种不足。但以本金作为财务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实质上还是探讨财务的本质问题。

以上这些观点从不同的侧面构建了各自不同的财务管理理论体系,但这些逻辑起点理论均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其理论体系极不稳定,忽略了财务理论运用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也没有合理地解决理论与实践的接口问题,不能有效地指导财务管理实践,因而不利于财务理论体系的完善。

(二)财务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及理论框架财务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分析应基于财务学,但又不同于传统财务学。这一新兴学科将经济学和财务学集于一身,其边缘交叉组合的性质导致其理论逻辑起点应包容这两大学科,并构成两个学科的共同基石。众所周知,经济学研究理性经济人的行为,作为理性经济人具有以下特征:主观的

自利动机、理性的行为和客观的利他结局。而财务学追求的是效益最大化,两者的共性在于理性地追求微观资源的有效配置,寻求资源的最佳利用,从而取得最大化的收益。由此笔者将这一共性提炼为“财务资源的理性配置”,并以此作为财务经济学理论的逻辑起点。基于财务经济学的逻辑起点,这一学科理论体系,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财务经济学结构体系包含三个层次:第一,资源理性配置理论是财务经济学体系的基础。财务资源配置是指资本在不同来源渠道的组合和不同经济用途之间的分配,其涉及到财务活动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资本的形成进行组合,

即融资中的资源配置。资源的配置表现为资本在不同时期之间和不同性质之间的安排,从而形成了融资的核心问题,即融资结构的合理安排。包括长期资本和短期资本的安排、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安排;另一方面是对资本的使用进行分配,即投资中的资源配置,这里的资源配置主要表现为资本的合理分配,从而形成了投资的核心问题,即资源流向和流量的调整。而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正是财务的核心所在,其决定了资源配置的目标、原则和内容,可以视为整个学科的理论基石。第二,财务经济学基础理论是由一组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概念集、按其内在逻辑关系排列而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其建立在财务经济学逻辑起点之上,是财务实务理论的根基和出发点,决定财务经济学的目标和原则,反映了财务资源的客观属性及其规律性,即财务资源配置缘于它的稀缺性。而财务资源的稀缺性客观上要求人们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式,对财务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将有限的财务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因此,财务资源配置应以优化融资结构和投资结构,提高稀缺资源的产出率一资本收益率,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稀缺资源为目标。资源配置的基础理论可以围绕融资决策与投资决策以及各自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和探讨。有效市场假设、投资组合、资本结构、委托、股利政策、资产定价以及风险与收益均衡等理论,正是从不同侧面探讨财务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这些理论相互辉映构成一个完整的财务经济学理论基础。第三,财务实务理论。建立在财务经济学基础理论之上的财务实务理论体系,是财务经济学理论体系中的重心部分,是对财务工作进行操作和管理的具体阐述。该理论直接对现行财务实务做出解释,并有效地对未来的财务活动进行预测。具体而言,是从财务资源的筹措、投放、使用到分配等几个环节进行资源的有效、合理安排,以期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三、财务经济学结构体系

经济学激励理论范文第5篇

2016年10月10日,奥利弗・哈特与本特・霍姆斯特罗姆凭借“在契约理论方面的贡献”共同获得201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

契约理论循着古典契约理论―新古典契约理论―现代契约理论的发展脉络演化至今。众所周知,现代契约理论也称作现代企业理论,公认的开山鼻祖是科斯。

现代契约理论从交易行为的角度解释企业,将企业看作是个人间交易产权的一种合作组织,由一系列契约联结而成,企业行为是所有企业内部成员博弈的结果。该理论有两个主要分支,即交易成本理论和委托―理论,前者着眼于企业与市场的关系以及不完全契约下的企业所有权安排;后者则侧重于分析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及企业成员之间的委托―关系。两种理论的共同特点是都强调企业的契约性、契约的不完备性及由此导致的所有权和激励问题的重要性。哈特的主要贡献在前一方面,霍姆斯特罗姆的贡献则在后一方面。

科斯的贡献在于提出了为什么会有企业、为什么需要科层式组织。而哈特与霍姆斯特罗姆包括之前获得诺奖的莫里斯、威廉姆森等新制度经济学人,则进一步研究了在科层式组织中契约如何定义、科层式组织如何完善等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科斯所创立的新制度经济学及其门徒再次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组委会的垂青,进而引起全球经济学家及普通人的关注。

不完全契约理论及哈特的贡献

传统观点认为,契约一旦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便是有利于激励长期投资的。标准的契约理论假定契约是完全的,契约的设计以及监督实施都是没有成本的。

然而现实中的契约是不完全的。契约的不完全、不完备会导致事前的最优契约归于失败。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所以事前的专用性投资便无法写入契约。一旦自然状态实现,在这种具有双边锁定特征的谈判过程中,投资方就面临被对方“敲竹杠”或攫取“可占用性准租金”的风险,即投资者投资的边际收益中有一部分被对方分享了。由于预期到这种敲竹杠行为,投资者在事前就会选择投资不足或者做出无效的专用性投资。

经济学家们正是在研究如何最大程度地减少由于契约不完全所导致的效率损失中,逐渐发展起不完全契约理论。而不完全契约与完全契约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不事先规定各种或然状态下的权利和责任,而主张在自然状态实现后通过谈判来解决,因而重心就落在对于事前的权利(包括再谈判权利)进行机制设计或制度安排;后者则在事前规定了各种或然状态下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因此问题的中心就是事后的监督。

作为现代契约理论的一个分支,不完全契约理论主要由交易成本理论、激励理论和产权理论组成。现代契约理论考虑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不对称信息下的收入转移;二是不同风险态度的当事人之间的风险分担。两个核心问题正是不完全契约理论聚焦所在。

第一个发现契约不完全的经济学家极有可能是科斯。他在开创性的《企业的性质》(1937年)一文中指出:“由于预测的困难,关于商品或劳务供给的契约期限越长,那么对买方来说,明确规定对方该干什么就越不可能,也越不合适。”

哈特则从三个方面较为全面地解释了合约的不完全性:第一,在复杂的、十分不可预测的世界中,人们很难想得太远,并为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都做出计划。第二,即使能够做出单个计划,缔约各方也很难就这些计划达成协议,因为他们很难找到一种共同的语言来描述各种情况和行为。对于这些,过去的经验也提供不了多大帮助。第三,即使各方可以对将来进行计划和协商,他们也很难用下面这样的方式将计划写下来: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外部权威,比如说法院,能够明确这些计划是什么意思并加以强制执行。

简单概括哈特上述三点:一是因当事人的有限理性而使预见成本较高;二是因当事双方语言沟通的障碍特别是对书面语言的不同理解所造成的缔约成本;三是由第三方“可观察但不可证实”所造成的证实成本。

不完全契约理论正是以合约的不完全性为研究起点,以产权或(剩余)控制权的最佳配置为研究目的。它是分析企业理论和公司治理结构中控制权的配置对激励和信息获得的影响的最重要分析工具。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完全性及交易事项的不确定性,使得明晰所有的特殊权利的成本过高。因此,拟定完全契约是不可能的,不完全契约必然是经常存在的。

由于不完全契约的存在,所有权就无法以传统产权理论那样以资产这一通常的术语来界定。因为在契约中,可预见、可实施的权利对资源配置并不重要,关键是对那些契约中未提及的资产的控制权,即剩余控制权。因此,对一项资产的所有者而言,最为关键的是对该资产剩余权利的拥有。据此,哈特等人将所有权定义为拥有剩余控制权或事后的控制决策权。在哈特等人看来,当契约不完全时,将剩余控制权配置给投资决策中相对重要的一方是有效率的。

在此,有必要区分特定权利与剩余权利。特定权利就是指在合约中被明确规定的权利,而没有被明确规定的权利就是剩余权利。不完全契约理论主张:企业与市场的区别不是由剩余收入索取权的分布决定,而是由剩余控制权的分布决定。市场意味着剩余控制权在交易双方是对称分布的,而企业意味着剩余控制权的非对称分布。当两个经济行为主体进入一种交易关系,财产被用来创造收入,而要在契约中列出所有关于财产的特殊权利的费用极为高昂时,最经济的做法就是一方兼并另一方,即一方购买另一方的剩余控制权,术语称一体化。但是“剩余权利对购买方来说是一种收益,对另一方却是一种损失,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激励机制的扭曲。因此,一种有效率的剩余权利的配置必须是购买者激励上所获得的收益能够充分弥补售出者激励上的损失”。由此可知,投资行为最重要的一方应当取得剩余权利的所有权。

不完全契约理论又被称为GHM理论或GHM模型,由格罗斯曼和哈特(1986)、哈特和莫尔(1990)等共同创立。GHM模型直接承继自科斯、威廉姆森等开创的交易费用理论,并对其进行了批判性发展。其中,1986年的模型主要是解决资产一体化问题,1990年的模型发展成为一个资产所有权模型。

哈特等人进一步指出,剩余控制权直接来源于对物质资产的所有权,相当于所有权。一个人拥有的资产越多,外部选择权越多,剩余控制权就越大;谈判力越强,得到的剩余越多,事前的专用性投资激励就越强。由于剩余控制权于契约双方而言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得到剩余控制权的一方固然增加了投资激励,但失去的一方却因此减少了投资激励,所以社会最优的投资激励不可能实现。这就是一体化带来的收益和成本。GHM模型认为,应该通过资产所有权或者剩余控制权的配置,确保在次优条件下实现最大化总剩余的最佳所有权结构,这就要求把所有权安排给投资重要的一方或者不可或缺的一方。因而,剩余控制权天然地归非人力资本所有。在契约不完全的环境中物质资本所有权就是权力的基础,而且对物质资产所有权的拥有将导致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控制,因此企业也就是由它所拥有或控制的非人力资本所规定。哈特等人这种对物质资产所有权的拥有将导致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控制的观念,深刻地洞悉了组织权力的来源,相对于以前的理论而言是进步。然而,现实世界还存在着拥有更多物质资产却并不意味更多投资激励的现象,有时权力不仅仅来源于物质资产。这是哈特等人资本强权观和资本至上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哈特与莫尔(2006,2008)还提出了一种与传统契约理论相融合的互补性观点:契约为交易关系提供了一个参照点。在他们的模型中,一方交易当事人的履约行为是从契约承诺中获得的权利感受的函数。交易双方既可以签订柔性契约,允许当事人对事后不确定性作出适应性调整,也可以在事前签订一项与未来结果密切相关、当事人对未来的任何结果都不会感到失望的刚性契约。前者有可能由于一方粗糙履约的投机行为造成无谓的损失,而后者正是降低这种无谓损失的方法,当然这也会降低柔性契约可能带来的好处。因此,他们提出了当事人在柔性契约和刚性契约之间进行权衡的观点,为长期契约提供了基础,同时阐明了为什么事先确定价格,允许雇佣者选择任务的雇佣型模型是最优的。

简单对不完全契约理论做一个总结性评论。

GHM模型用一阶方法和博弈论建立了一个严密的形式化分析框架,为不完全契约的研究开辟了全新天地,这一贡献是巨大的。然而它的分析环境过于简化,相对于科斯和威廉姆森创立的交易成本理论而言是一种退步。如何在同一个分析框架下考察有资产的资本家和无资产的经理人及工人,从而建立一个科层理论,这是一个挑战。另外,以GHM模型为代表的不完全契约理论一方面假定当事人在某种程度上只具有有限理性,另一方面又假定当事人具有计算未来成本和收益的动态规划能力,这种对理性程度的“暧昧”假设遭到经济学界的批评。为规避这种暧昧的有限理性假设,同时为了内生化契约的不完全性,哈特和莫尔(2004)将契约分为“紧的”和“松的”两类,似乎又向完全契约的理论靠近了一步。

对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核心概念“剩余控制权”的定义也存在争议,它有时表示“剩余权利”(格劳斯曼和哈特,1986),有时又以“全部权利”的面目出现。作为一个组织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如何解决这个核心概念的歧义问题,同时赋予其连续的性质以便拓展到更为现实和复杂的科层分析之中,又是一项挑战。市场和官僚机构可以被认为是分别对应于完全契约和不完全契约的两种极端的治理结构,不完全契约理论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反市场的理论研究。

总体而言,不完全契约理论在完全契约的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现实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契约理论的整体解释力。其对控制权、组织边界、组织结构、金融契约、法律执行以及政治制度的解释,为我们打开了认识世界的另一扇门,其研究方法亦正越来越成为企业理论、公司金融、公司治理等领域的基础工具。

完全契约理论及霍姆斯特罗姆的贡献

委托―理论是过去40多年现代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它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因一些经济学家不满阿罗―德布鲁体系中的企业“黑箱”理论,而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而来,创始人包括威尔森、萨平顿、罗斯等学者,也包括获得今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霍姆斯特罗姆和哈特。

委托―理论的核心是解决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委托人人的激励问题,即问题。作为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该理论主要研究的委托关系指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根据一种明示或隐含的契约,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服务,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力,并根据后者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对其支付相应的报酬。授权者就是委托人,被授权者就是人。简言之,委托―理论主张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而将经营权利让渡。经过多年的发展,委托―理论已由传统的双边委托理论发展出多人理论、共同理论和多任务理论。该理论也早已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的逻辑起点。

委托―理论遵循的是以“经济人”假设为核心的新古典经济学研究范式,以委托人和之间利益相互冲突、委托人和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两个基本假设为前提。由于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委托人必须设计某种契约或者机制,诱导人选择适于委托人利益的最优努力水平。

委托―理论遵循如下基本分析逻辑:委托人为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将其所拥有(控制)资源的某些决策权授予人,并要求人提供有利于委托人利益的服务或行为。人亦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在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在行使委托人授予的资源决策权时可能会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委托人利益之上,进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即产生问题。由于问题的存在,委托人就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制衡机制(契约)来规范、约束并激励人的行为,减少问题,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更好地保障自身利益。

早期委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单一委托人、单一人、单一事物的双边委托问题。双边委托是所有委托类型中最抽象最理想的研究形式,也是其他理论的基础。霍姆斯特罗姆(1971)的模型给出的基本结论是:在信息不对称情形下最优解为:(1)委托人无法观察或控制人的努力,蕴含着一个重要的效率损失,即在满足激励相容约束与参与约束条件下的结果是“次优”,无法像在信息对称情况下,达到帕累托最优;(2)权衡最优契约效率和对人的激励两个相互冲突的目标,并作出决定,且人必须承受风险。

多人理论、共同人理论、多任务人理论是双边委托理论的扩展形式。霍姆斯特罗姆对多人理论和多任务人理论有着重要贡献。

总的来说,委托―理论作为西方经济学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丰富了现代经济理论,为我们分析现实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框架,并被广泛运用于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当下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许多经济社会问题通过委托―理论得到了很好的解释。但在运用该理论时,须充分注意委托―理论的前提假设及其所适用的条件。在实践中,不能简单地用现有的委托―理论模型去分析,更不能直接套用委托―理论的结论,而应该是运用其分析问题的思路与方法,对中国现实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得出符合国情的结论,以便更好地解决现实问题。

张五常对契约理论的贡献

哈特因不完全契约理论获得本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国内一些经济学家就为华裔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鸣不平,认为哈特的不完全契约理论“借鉴”了张五常教授关于合约结构的思想,哈特是用数学的语言诠释了张五常的思想。谁先谁后、谁借鉴谁等学术考据不是本文讨论的范畴,但也毋须讳言,对于这位在华裔经济学家中几乎是唯一有可能获得诺奖的学者的支持,舆论中不乏民族主义情绪。在此,不妨回顾一下张五常的合约理论(张五常称契约理论为合约理论)。

张五常对现代契约理论的研究,以《分成租佃论》为肇端。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他从分成制度入手研究了合约的选择与风险规避及交易费用的关系问题。20世纪80年代,又从分析企业的合约性质开始,深入地研究了合约的本质以及交易费用的关系,并系统地形成其合约理论。张五常的合约理论就是对合约的局限条件的研究,是关于产权界定及交易费用对签订合约如何形成影响的研究。

在张五常看来,在现代社会中合约的存在与选择,都是在一定的局限条件下资源有效运行的结果(市场的合约是以私有产权为局限的)。而市场价格机制则是减少资源消散最为合适的方式,任何其他方式都会造成大于其机制运行下的租值消散的情况。根据张五常的“租值消散”定律,如果要使经济增长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必须减少在竞争情况下的资源浪费。要做到这一点,社会就要制定竞争规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这些竞争规则就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产权制度。张五常将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分为三类:以规制来限制财产的使用;以“人”本身为界定权利的单位或以等级来分配权利;以资源或物质本身来作为界定权利的单位。而物质或资源的衡量标准又是以市场价格机制为基础的。

但市场价格的运作不是无成本的。科斯在其《企业的性质》里提出了交易费用问题,也就是张五常所说的租值消散,即市场价格的运作成本。科斯主张,为了减少这种租值消散,以企业组织代替市场价格机制。但是张五常认为科斯关于“企业代替市场”的观点是不完全的。人们在交易中对合约安排的选择只是一种合约安排代替另一种合约安排,而不是一种企业代替一种市场。正是在这意义上,在私产局限下,一种企业组织制度的安排就是一种合约安排的形式,企业组织的选择本质上就是合约的选择。合约安排的本质在于如何在局限条件下把租值消散最小化,所以,对不同的合约安排的选择也就决定了交易费用的高低,决定了社会经济发展快慢及资源配置效率。

科斯在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奖仪式上的演讲中多次提到张五常是新制度经济学主要的贡献者。而合约理论是张五常对现代经济理论贡献最大的方面,也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现代契约理论而言,张五常无疑是最为主要的创始人之一。

总结

微观经济学研究方面,从科斯开始是一个重大转折。

在科斯以前,微观经济学的研究重点是市场。企业在新古典经济学眼里只是“黑箱”,即把企业当成一个生产函数、一种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在市场和技术的约束下纯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基本分析单位。故而,在“前科斯时代”,经济学家并不分析企业的内部结构。

自科斯以降,微观经济学的研究重点才开始从市场拓展到企业。新晋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哈特与霍姆斯特罗姆的契约研究便是延续并深入了科斯所开拓的这片研究领域。

企业内部的问题,从更广义上讲,是组织问题、科层等级制问题,并不属于市场研究的范畴。在市场中,作为市场主体的个人或企业,各方地位平等,谁也不能指挥谁。但是在科层组织内部,第一要义就是下级对上级的服从,即对权威的服从,这是在市场上所没有的。所谓企业内部的契约,即是此种科层等级制意义上的上下级关系,规定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下级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的权威。这是市场契约与组织契约的本质不同。

哈特与霍姆斯特罗姆(包括之前获得诺奖的莫里斯、威廉姆森等人)就是在科斯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企业。科斯的贡献在于提出了为什么会有企业、为什么需要科层式组织。而哈特等人则进一步研究了科层式组织中契约是如何定义的。不完全契约的服从仅限于一定范围,但范围又无法在事前定义清楚,这就意味着双方都有钻空子的机会。哈特的不完全契约理论研究的就是如何把钻空子的机会主义行为压缩到最低限度。故而哈特等人的贡献即在于如何完善科层式组织。

这一研究方向与19世纪的古典经济学专注于研究市场有着重大差别。人类社会的关系无外乎两种:平等关系与隶属关系。平等关系的研究(市场)到了马歇尔时代,已经研究得差不多了。而科斯明确指出了人类社会不平等关系之企业内部的隶属关系、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哈特等人则是进一步深入研究了这种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年获得诺贝经济学奖的哈特与霍姆斯特罗姆是在科斯开拓的这片学术领地上深耕细作,算得上科斯的门徒,当然还包括之前的莫里斯、威廉姆森、梯若尔等新制度经济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