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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职业判断的主要依据
审计人员在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的过程中,应当选择具有客观性、适用性、相关性和公认性的标准,作为审计职业判断的依据。
审计职业判断所选用的标准可以大致分为三大类,其一是国家层面的有关标准,主要包括:国家现行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等。其二是同行业层面的有关标准,主要包括:具有行业权威的公认的业务惯例或者良好的实务指南;专业机构或者同行业专家的鉴定意见;同行业通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等。其三是审计对象自身层面的有关标准,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年度预算、计划和重要经济合同;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目标;被审计单位的历史经济指标数据和经营业绩等。
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需要持续关注用于审计职业判断的主要标准的适用性。所谓适用性即要求用于审计职业判断的标准具有可靠性和有效性,即所引用的标准必须是合法的、可靠的和现行有效的。当审计职业判断所引用的主要标准之间相互矛盾时,审计人员应该采用权威的和公认程度高的标准,来作为审计职业判断的依据。
二、审计职业判断的具体内容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审计职业判断几乎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和实施审计阶段等,都应当运用审计职业判断,它对于查找审计风险领域或风险点,以及确定重要审计风险领域或重要风险点等,显得尤为必要。那么,审计职业判断的具体内容包括些什么呢?
一是判断审计风险领域或风险点,即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审计人员可以从被审计单位所有制性质、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或职责范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财政财务和业务管理体制、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相关信息处理系统情况、经济环境和同行业发展状况,以及行业适用的业绩指标评价体系等方面,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审计人员应当结合适用的标准,分析调查了解的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判断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是判断审计重要风险领域或重要风险点,即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问题的重要性。审计人员应根据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问题的性质、数额及其发生的具体环境,判断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问题的重要性。审计人员在判断重要性时,可以关注以下因素:是否属于涉嫌犯罪的问题;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所禁止的问题;是否属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或者有关责任人故意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可能存在的问题所涉及的数量或者金额是否巨大;是否涉及的宏观经济政策、管理体制或者机制存在严重缺陷;是否属于信息系统设计缺陷;是否属于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管理机关及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事项等等。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该根据重要性判断的结果,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并持续关注已经作出的重要性判断和对重要问题可能性的评估是否恰当。
三是判断所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审计范围等审计应对措施。为了满足审计准则的要求和收集审计证据的需要,审计人员通过评估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以判断确定具体的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措施。审计范围包括审计的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审计的时间范围即审计所属的会计期间,也就是实施审计的起止会计年度。虽然审计人员对某些审计事项可能会追溯到以前会计年度,但是审计人员不会对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发表审计意见。审计的空间范围即实施审计的具体内容,也就是具体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可以先测试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再进行实质性测试,也可以针对审计事项直接进行实质性审查。审计组长在分配审计资源时,对于重要的审计事项,应该安排富有经验的审计人员参与,并安排充足的审计时间。对于特定的审计事项,应考虑是否利用外部专家的工作。这些审计应对措施都需要运用职业判断才能作出决策。
四是判断是否已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及是
否需要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应该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和确定的总体审计目标,运用审计职业判断,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是否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它是指审计证据在支持审计结论方面应当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也即审计证据必须真实、可信,并应与所要实现的审计目标之间具有实质性联系。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充分性亦称足够性,是指审计人员为完成审计目标所需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审计人员在评估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和审计证据质量的基础上,运用职业判断,确定应当获取审计证据的数量。当审计人员判断认为所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够适当或者不够充分时,应该考虑执行更多的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上市公司2009年非标准审计意见分析
本文所使用的研究数据,均来自于上市公司年报法定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省略/)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2009年审计情况快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时间表,需披露2009年年报的上市公司共有1777家。在年报披露期间,*ST上航于2010年1月25日起终止上市,上实医药和中西药业于2010年2月12日起终止上市。因此,截至4月30日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披露结束时,审计师共为177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如表1所示。
审计师共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1655份,占审计意见总数的93.29%;非标准审计意见共119份,比例为6.71%,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87份占所有审计意见总数的4.91%,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3份占所有审计意见总数的0.73%,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9份占所有审计意见总数的1.07%;没有出现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二、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影响事项分析
由于在2009年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中,没有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下面分析影响事项中也没有涉及到否定意见。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影响事项分析2009年审计师共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87份,就提及事项的数量来分析,如表2所示,提及1个事项的有65份,占74.71%;提及2个事项的有15份,占17.24%;提及3个事项的有5份,占5.75%;提及4个事项的有2份,占2.3%,具体如表2所示。
就提及事项的具体内容分析,提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有68份,占78.16%,这是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最主要原因;除此之外提及的其他事项的则比较分散,有8份涉及诉讼或仲裁,如,2009年,中江地产公司;有8份提及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安妮股份;有7份存在需要证监会批准的重大事项,如,太极实业收购合并事件;有7份涉及担保事项,如,S*ST万鸿公司;另外,有2份涉及税金事项,如金城股份;其他导致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原因还有合作投资项目的开发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重大资产重组的结果及影响难以确定、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短期内无法预计门票分成协议何时能够正式签署、期权合约终止后的责任及赔偿事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等。具体如表3所示。
(二)保留意见影响事项分析2009年审计师共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3份,按照提及事项的数量进行分析,提及1个事项的有§份,占23.08%;提及2个事项的有6份,占46.15%;提及3个事项的有4份,占30.77%。具体如表4所示。
就提及事项的具体内容分析,提及审计范围受限,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有12份,占92.31%,这是审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最主要原因;提及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有6份,占46.15%,这是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次重要原因,例如科达股份;提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有5份,占38.46%,这是审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另一重要原因;此外,其他被提及的事项还有重大会计差错、重大交易事项的披露、关联方交易等。
(三)无法表示意见影响事项分析2009年上市公司共收到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9份,就提及事项的数量分析,提及1个事项的有7份,占36.84%;提及2个事项的有10份,占52.63%;提及3个事项的有2份,占10.53%。具体如表5所示。
就提及事项的具体内容分析,提及审计范围收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有17份,占89.47%,这是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最主要原因;提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有16份,占84.21%,这是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另一重要原因;除此之外,提及的其他事项还有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欠缴税款,社保、关联方交易、会计舞弊等。
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从行为科学角度分析,包括个体职业行为、群体职业行为、领导职业行为和组织职业行为,这些职业行为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职业行为结构。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由审计委托者、审计者和被审计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和构成的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在这一经济监督活动过程中,各参与方所独自表现出的行为就是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如审计委托者的委托行为、审计者的审计取证行为、被审计者的申请审计复议行为等,这些个体行为共同构成审计群体职业行为的基础。
心理学原理告诉我们,产生行为的直接原因是动机,而动机又是由内在需要和外在影响所形成的。动机所产生的行为有其特定目标,这种目标一旦得到实现,便会产生新的动机;若目标得不到实现,则会调整需要,调整动机。这便构成了某种个体职业行为的循环过程。在审计活动中,各种个体职业行为都有其特定的动机,有其内在的需要。审计委托者的委托行为,由生产经营活动、财务决策的需要所产生,如某企业由于变更注册资本金的需要,便产生了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其资本进行验证的审计委托行为,审计者接受审计委托行为是由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审计活动中个体职业行为多种多样,其所赖以产生的内在需要也就千差万别。外在影响也是产生审计个体职业行为(动机)的重要原因。当然,产生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原因,既可能是内在需要,也可能是外在影响,还可能是由两方面原因共同使然。由于各种审计关系行为人具有自身特定的利害关系,其产生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动机就可能不尽合理,由此产生的审计个体职业行为也就不尽合理。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目标得以实现后便会有新的动机,由此产生新的个体职业行为;若目标未能得到或未完全能得到实现,行为主体就会调整起初的某种动机或调整由此产生的审计个体职业行为。
注册会计师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核心问题是审计激励理论。激励是指一个有机体在追求某些既定目标时所表现出的愿望程度,它含有激发动机、鼓励行为、形成动力之意。激励可以促使人们为追求组织目标而作出最大努力,由此形成激励理论。激励理论中影响最大的是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1943年在《人的动机理论》一文中提出的“需要层次论”(也称“基本需要论”)。这种理论认为人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五种。通过对这五种需要的研究,马斯洛得出一个重要结论:“我们把这些需要得到满足的人叫做基本满足的人。由此,我们可以期望这种人具有最充分、最旺盛的创造力。”激励理论运用于审计工作中就构成了审计激励理论。对每一个审计行为个体进行激励,便有利于促使其实现自己积极的行为目标。在审计活动中,无论审计关系中哪一种审计行为个体类型,每一层次的行为个体都应得到上一层次(领导层)行为个体的关心和支持,并对下一层次(下属职工)予以关心和支持;下一层次对上一层次也同样应予以协作和配合。这样,就使每一行为个体处在最佳的行为状态。另外,在不同类型的行为个体之间,也应相互予以信任和协调,以实现共同目标。如被审计者应积极配合审计者的审计取证行为,审计者对被审计者也应给予充分的信任和尊重等。应该说,对审计行为个体进行激励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既可以进行上述多种需要的激励,还可以进行期望激励、目标激励、信念激励等。
此外,“公平理论”对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进一步科学化也是十分重要的。“公平理论”的关键涵义是:一个人对其所得的报酬是否满意不是只看其绝对值,而是进行社会比较或历史比较,分析相对值。如果比率相等,则公平合理,从而感到满意,心情舒畅,工作尽职尽责。否则,就会感到不公平,不满意,进而影响工作情绪,降低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审计活动中,个体职业行为既可能是某一个人的行为,也可能是某一审计环节抽象行为人的具体审计行为。所以,在审计个体职业行为中运用“公平理论”,表面上看涉及审计关系各方的行为自然人个人和每一具体审计环节抽象的行为人,但实际上只有行为自然人的个体职业行为才涉及“公平理论”的问题,因为唯其涉及按劳取酬的问题。当然,这里的行为自然人不只是审计主体,还包括审计委托者和被审计者。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
各个具体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审计个体职业行为构成了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群体职业行为的科学合理,能使审计活动从整体上提高效率和质量。对于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需要研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群体动力、群体目标、群体规范、群体压力、群体凝聚力和群体矛盾等问题。
心理学家柯特·卢因(K.Lewin)援引物理学中的力学理论指出,群体职业行为的驱动力在群体内部强调重视每一个体的作用,认为群体环境会使个体职业行为发生有规律的变化。这种理论给我们以下启示:审计活动作为一个由诸多方面参与的群体职业行为,其内部存在一个此消彼长的力的结构,这种结构处在不断的变化中,我们应该根据审计环境的不断变化,认识掌握这种结构变化的规律性,进而优化这种结构。
所有群体都有自己的群体目标,不论它是由组织规定的,还是自己制定的。没有群体目标的群体是不存在的。群体目标影响着群体职业行为的方向、强度、持续时间等。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的目标就是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既定的审计项目或审计任务。这一目标使得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有了共同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有了行动的方向,并可根据这一目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调整群体职业行为的强度和力度,安排群体职业行为的具体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群体目标的具体内容根据具体审计活动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而且具体目标的确定要考虑诸多因素。如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咨询活动,其群体职业行为的目标就应根据委托者的要求、受托者的客观条件以及管理咨询的具体内容等因素来确定。
凡是群体必有其独特的行为规范,这种规范或有明文规定,或是约定俗成。在审计活动中,审计关系各方都应遵守其行为规范。如注册会计师应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业务,被审计者也应依照审计及有关财经法规处理好与审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审计的群体规范对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目前,我国的审计群体规范还不尽合理与健全,还有待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既是审计实践的需要,也是审计行为科学发展的标志。
任何群体中都存在着群体压力,审计群体当然也不例外。这种压力会对个体职业行为和群体职业行为产生特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多是积极的,对工作有益的。如注册会计师所感受到的业务不精、知识不够等精神压力,可以促使其不断进取、全力工作。但是,这种压力有时也会产生一种反面作用,如害怕承担风险责任,进而予以躲避等。另外,还有一种典型的表现,就是群体中的个体由此而产生的“从众行为”。从众行为可能会影响个体正常的思维活动,进而作出错误的判断,导致错误行为。审计行为科学需研究审计群体压力的内容结构,使其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消极作用得以抑制和消除。
审计的群体凝聚力反映审计群体对其成员的吸引力和成员之间相互的吸引力。凝聚力大的审计群体,其成员就有强的“归属感”,其工作效率就高,战斗力则强。审计的群体凝聚力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审计群体职业行为目标、群体中的“核心”人物、群体成员的思想意识、群体内冲突及其解决情况等因素都会影响审计的群体凝聚力。审计行为科学需要研究这些因素及其变化对群体凝聚力的影响的方向及强度,以不断增强这种凝聚力量。
审计的群体冲突反映审计群体内成员之间的矛盾。行为科学在研究群体冲突时,往往只注意到其消极作用,即导致不团结,降低工作效率质量,造成经济乃至其他方面的损失等。事实上,一定程度的冲突还有其建设性的积极意义,如可以促进发现问题,开展业务竞争等。当然,对于冲突达到较大程度,其产生的作用往往是消极的、破坏性的,就应通过相应的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在审计活动中,审计群体内各行为个体之间会存在诸多矛盾,并在适当时机会表现出来形成群体冲突。审计行为科学的课题之一就是研究审计群体冲突的不同类型和性质,对建设性的冲突进行引导以发挥其积极作用,对破坏性的冲突进行预防和消除。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和组织职业行为
领导职业行为是领导者影响和引导行为人为完成群体职业行为目标而努力的一种导向行为。
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是表现在审计活动中的领导职业行为。在审计行为科学中,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既要影响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又要影响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反之亦然。但总的说来,在三者中,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更能发挥关键作用。审计领导职业行为需要研究的内容也包括诸多方面,但核心问题是审计领导职业行为的有效性。审计领导职业行为的有效性是指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在影响和引导行为人为实现群体目标而努力时在多大程度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审计行为科学要求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具有与其实现的目标相适应的有效程度。在行为科学中,关于影响领导职业行为有效性的因素,国外学者提出了“三因素情景论”、“五因素论”、“三能力论”等多种观点。就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而言,影响其有效性的因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计行为领导者的个人素质。审计行为领导者不仅包括审计主体行为的领导者,还包括审计委托者行为和被审计者行为的领导者,即审计关系各方的与审计行为有关的领导者。二是被领导者的综合情况。被领导者实际就是审计行为个体及其所形成的群体,被领导者的综合情况是上述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和群体职业行为的合理性与有效程度。三是审计行为领导者在实施领导职业行为时所处的环境及其变化。这种环境从内容上讲,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从影响的速率上讲,有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卷调查;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10)02―0009―05
作者简介:刘爱东,女,山东高唐人,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和中国审计学会个人会员。主要从事会计与财务理论、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反倾销会计等领域的研究。主持完成和正在主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省部级及横向科研课题30余项,其中10项分别获省部级奖;撰写并公开出版教材、专著8部,在《会计研究》、《金融研究》、《审计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等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历经十几年的发展,不仅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帮助政府、企事业等单位优化管理,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拓展了审计理论研究的创新路径。为对这一具有时代特征审计模式的运行有―个基本了解,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课题组在对长沙、衡阳、永州、岳阳等地经济责任审计现状进行实地调研的同时,设计了一套由32题组成的调查问卷,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回收问卷18l份,其中有效问卷180份)。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十分有价值和值得思考的问题,这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一、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总体状况,我们选择了被调查对象的所在单位、年龄结构、学历构成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相关法规、制度等)指标反映。图1为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工作单位分布系列。
图1的统计结果显示,国家审计机关83人(占46.11%),地方各级政府部门16人(占8.89%),大中型国有企业72人(占40%),学校/事业单位9人(占5%)。被调查对象基本覆盖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各类型代表,包括省、地、市县各审计主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主管领导,计划、法制、经济责任审计处、室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一线人员,被审计单位(对象)的代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即审计机关)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或内容(即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与“事”的有机结合。“人”――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事”――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分别为46.11%和53.89%,这就为后续调查研究的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提供了保证。
表1和表2分别反映了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年龄结构及学历构成。
从表1年龄结构看,无论是所访对象的总体,还是被访的审计机关,年龄在45岁以下的占了70%以上,这从某一侧面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年轻化的基本状况,预示着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前景。表2的学历构成显示,被访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以上,且本科学历为主体(分别占58%和67%),而研究生层次的人才相对偏少(分别仅占3%和4%)。这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知识化总体状况相对不错,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是伴随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从1999年6月中办、国办下发的“两个暂行规定”(标志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式确立),中央五部委不断出台的指导性意见,各省、市、地区根据自身情况相应出台的相关暂行办法、指导性文件等,到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法律形式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作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知晓理解、研究状况,不仅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反映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的质量。为此,我们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原则及对2006年我国新修订《审计法》学习、研读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3-5所示。
从表3-5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尽管在具体调查内容或回答选项上有一定差异,但回答不了解、不清楚所占的比例都比较小(分别为0.45%、2.78%和6.67%)。对新修订《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职责的相应调整内容,回答不清楚的比例略高(为6.67%)的原因,我们认为可能是被访审计机关以外的人员或由于新修订《审计法》实施时间不长的原因所致。这除了启示我们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的学习外,也实地测试出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具有较好的政策水平。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内容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审计模式,其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内容。由于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故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为此,我们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的定位、划分的责任类型、党政领导干部及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等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6~11所示。
表6、表7的统计结果说明,为廉政建设服务、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为组织部门考核、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应当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占了57.00%);同时,在进行经济责任的界定和确认时,应重点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为首选。表8、表9说明,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以党政领导干部管辖的政府性资金运作为主线,围绕科学发展观与绩效观展开审计”(占52.12%);而“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次之(分别占25.87%和20.85%),回答“不清楚”的只有3人次(1.16%)。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52.78%的选择“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与使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等”以及“检查与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规定”情况,即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和遵守廉政规定”等为其主要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这一统计结果是比较符合目前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客观情况的。
表10、表11是关于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的统计结果。其中,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应当是“对所在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分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占46.67%,只有3.89%选择“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选择“以上均是”为48.89%,而只有1人不清楚。
我们认为,表10、表11的统计结果,基本反映了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实践运作要求具有一致性。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保证受托经济责任有效履行的手段、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以落实的控制机制,自产生以来,是在不断创新、完善中求发展的。为客观认识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状况,探寻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及其未来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就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评价、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地方政府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及与审计部门的协调情况、影响我国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等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12~19。
表12―15分别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良好和一般占了约75%)、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好、较好和一般占了近72%)、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非常重视和比较重视达55%)和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情况(选择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例为91%以上)等视角对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与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但回答存在问题、不理想或不够重视的也占了相当的比例,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表16―19所调查问题的统计结果,可能会对我们有一些启示。比如,我们发现,在“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审计管理体制”为首选(45.57%);“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是“缺乏合理评价指标,难以做出客观评价”(58.44%);“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审计监督时间窗口”选择“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高达86.67%;而“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49.54%)也成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的首选。
四、结论与思考
(一)结论
综上各部分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及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1 调查对象(或样本选择)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和各类被审计、监督的对象,其比例分别为46,11%和53.89%,这是本次问卷调查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的基本条件。
2 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配置具有年轻化、知识化、较好政策水平等总体优势,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3 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基本验证了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差异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的不同。
4 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和经济责任审计机关与政府等部门的协调情况等视角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二)思考
鉴于上述统计分析主要结论中,“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限于篇幅,我们仅就这两方面的问题思考如下:
1 关于国家审计管理体制的思考
现行国家审计管理体制始建于80年代初,属行政型、双重领导体制,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这种体制确立的初衷是为了从领导体制上保证依法审计和独立审计两项原则的贯彻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暴露出许多缺陷。由于审计机关定位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并隶属于政府部门管理,审计工作被界定为上级对下级的行政约束,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管理权和监督权,经济监督和行政监督,经济监督权与处理处罚权集于一身,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局面,制约了审计的监督职能,限制了国家审计的权力,使之一定程度上带有内部监督的性质。这种审计体制的弊端之一就是弱化了审计主体的独立性,审计机关对同级政府的经济活动难以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审计目标和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受最高行政权力机构意志的左右,审计发挥作用的程度取决于领导者素质和重视程度,在一些重大审计事项上难以保持审计独立性,无法突破地方政府保护的屏障。同时地方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都决定于本级人民政府,因此,审计机关往往不得不做出偏向同级政府的选择,以权压审的现象时有出现,审计结果极易被变通,成为地方政府的维权工具。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之路的选择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对我国现行审计体制采取渐进的改良策略,进行结构性调整,向政府和人大同时报告工作(尹平,2001);(2)为强化人大立法监督和国家审计监督,国家审计组织应由行政型模式向立法型模式转变(杨肃昌,2002);(3)将我国国家审计适时地由行政型向立法型转变,设立即“一府三院”,实行立法型审计体制下的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项俊波,2001)。课题组认为国家的审计模式应该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同时又要大胆吸收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第3种观点比较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主张以立法型管理模式作为理想目标,循序渐进,审势度时,从审计工作各方面着手准备,为最终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审计环境。同时,打破“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审计署与地方审计机关分别专门负责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资金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力度,避免出现审计“盲区”;省级审计机关接受审计署业务领导,有利于对中央、地方两级财政资金的监督,也有利于审计系统加强业务建设。
关键词:会计信息系统 审计 理论 问题 措施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提高办公效率是当代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对于审计事业来说同样如此,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国际化市场的逐渐推进,使得我国相关部门对信息化系统审计的相关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所以对会计信息系统审计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一、现阶段会计信息系统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相比传统人工的会计审计方式,会计信息系统审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都有所提高,但是就现阶段企业会计信息系统审计的实际情况来看,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一)对会计信息系统审计的认识存在缺陷
据调查,现阶段审计机关在进行会计信息系统审计时依旧认为只有针对问题找出答案才能证明审计的结果,才能使得会计信息系统审计实现价值最大化,而这种片面的认识只重视理论研究,却忽视了审计的具体方法和技巧,进而容易使得会计信息系统实际审计中出现不必要的偏差。
(二)审计机关不能明确把握审计的目标
众所周知,审计部门开展会计信息系统审计,就是为了规避传统人工审计的风险和失误,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确保会计审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实用性,所以对于不同行业进行审计时又有不同的具体目标,但是就现阶段众多审计机构的执行现状来看,并不能准确的把握总体审计目标和具体目标的界限,笼统的进行表述,因此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系统审计应用价值的切实发挥,例如操作性和指导性等。
(三)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会计信息系统审计内容失真是现阶段审计事业中存在的比较普遍的问题,一方面,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存在缺陷,没有充分的掌握不同行业的不同审计方法,进而影响了审计效果的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企业为了应付审计,存在做假账的行为,而审计机构在进行审计时又缺乏严格的调查和研究,进而导致审计工作不能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来执行,进而影响了审计的质量,导致审计内容失真等问题的产生。
二、解决会计信息系统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措施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审计部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笔者就如何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了几点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一)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现代社会竞争中最激烈的是人才的竞争,所以为有效的提高会计信息系统审计的质量,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养力度是十分必要的前提和基础,所以一方面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断引进和培养一批既充分掌握审计知识又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加强对既有人才的培养和考核的力度,严格审计人员的准入机制,完善配套的奖惩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其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二)完善既有的审计信息系统
完善既有的审计信息系统,提高审计信息系统的实用性和适用性是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所以要求审计部门要建立统一的审计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使得各个企业间进行数据转换时实现平价转换,避免企业间进行信息转移时出现信息失真等问题;此外,还要严格信息输入程序,保证会计信息的输出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审计工作公平、公正的开展和执行,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信息。
(三)加大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投入和使用力度
现代化信息技术投入和使用力度的加强对于会计信息系统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的提高也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正所谓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在现代社会中,掌握核心技术的永远是在少数手中,所以审计部门必须加大科学技术的创新力度,加强与外界的联系和沟通,对于国内外现金的会计信息审计系统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完善和优化既有的会计信息审计系统,另一方面,要鼓励相关的工作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从而使得我国审计工作的效率得到有效的提高。
(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投入力度
配套的法律法规是确保会计信息系统审计工作高效开展的根本约束和保障,所以明确和严格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所以审计机关在开展会计信息系统审计时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投入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使制度上的风险和损失得到有效的规避;其次,要营造健康和谐的审计氛围,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审计环境;此外,领导层要以身作则,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审计的重视程度,并且对下属员工做好相关的宣传和牵引的工作,以提高员工对会计信息审计工作的认可和重视程度,进而为会计信息系统审计的高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结束语
总之,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会计信息系统审计逐渐成为了保障我国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而且使得被审计单位的信息数据更加安全、可靠、稳定,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进而导致了审计效率低、审计目标不明确、审计信息失真等问题的发生,所以及时提出解决会计信息系统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措施是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进而使得会计信息审计的质量得到稳步的提高,而本文仅是对会计信息系统审计问题的探索性分析,笔者将在今后的实践工作中做进一步的努力和研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