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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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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本质

经济学本质范文第1篇

【关键词]马克思;新制度经济学;人的本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

与西方经济学一样,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动方式的理解也是马克思经济学的逻辑基础, “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但现在国内所进行的马克思经济学或经济学研究却往往忽略了这一重要的理论前提,而许多对马克思持批评态度的西方经济学家注意到了马克思经济学的人学基础,却简单地将马克思经济学视野中的“人”理解为只具有抽象的阶级属性的人。例如,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就认为,马克思关于长期社会制度变迁的理论“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得以实现”,由此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未能解释问题的全部”。。这不能不说是对马克思思想的一种曲解。因此,对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行为”的思想进行界定与区分,是我们准确把握两大经济学说体系理论区别的关键所在。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具体思想内涵

马克思对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由的理解,与科学实践概念的提出密切相关。1845年春天诞生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标志着马克思哲学逻辑内部矛盾的一种科学解决。在新历史观中,马克思指出,一切生产实践都是个人“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如果说自然界的人化生成意味实现人的自由的自然界限被不断突破的话,人们借以进行物质改造的社会形式则是制约着人的自由的社会界限,狭隘的社会交往方式是市民社会个人盲目异在的根本原因。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外延作了具体说明,“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并指出包括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在内的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是个人“互相交换其活动和参与共同生产的条件”。。个人作为人的本质的实现程度,个人获得自由的相对空间,取决于他对社会关系具体的、历史的占有程度。因此。 “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如何行动,个人的利益满足和自由实现程度,取决于他在具体的社会交往关系中的地位,取决于他对社会财富的占有方式和占有程度。“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物的和个体的活动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

具体而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论断,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涵。

第一,实践是人的本质的首要特征。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又是以分工、协作等社会化形式进行的,现实的个人究竟以何种方式参与社会,取决于个人对物质资料的占有方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各种交往关系。现实中的每一具体的、有差异的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财富占有状况、交往对象、政治资源、伦理情感等等,从个人占有的这些“社会关系的总和”可以看出他或她是怎样的一个人,体现出其具体的本质规定性。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具体的个人是“许多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

第二,在构成具体个人的多元规定性中,个人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居于核心地位,决定着他的其他方面属性。“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么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

第三,具体的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方式具有社会历史性特点。每一个人“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0都是在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方式中获得的,个人在社会关系占有上的差异性又直接表现为每一个人的局限性,它既是个人活动的实现条件,也是个人活动的客观界限,它规定了个人活动的具体方式和个人获得自由的相对空间。“生活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交往形式是在这些束缚和界限的范围内运动着的。”个人所占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成为规定个人活动的约束条件,决定了他或她行动的特点和方式。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然而,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由于技术分工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分割,每一个人都被局限于狭隘的社会关系结构之中,因此,人的行为受到他或她所拥有的社会关系结构的制约,带有特定社会关系结构的特点;并且,分立还造成个人的生产、消费等经济行为失去了直接的社会性,因而还需要在社会交换关系中确证这种社会性,人的这一行为目的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经济学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二、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的解释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论解释是对西方经济学理性主义传统中相关思想的延承与发展。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提出了系统的“经济人”假定。亚当·斯密认为,“经济人”具有两个基本属性:一个是自利性,即时刻关心自己的个人利益,努力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满足;二是完全理性,即能够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最充分地掌握关于自我和社会的完整信息,并能够准确找到实现自我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最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亚当·斯密进而提出著名的“看不见的手”,说明在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下,恰恰是追逐私利个人完全理性的充分张扬,使得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走向一致。“看不见的手”的经济学意蕴在于:自由市场中社会福利最为缺失的环节同时也是最能使个人获得最大私利的环节,因此,个人的逐利努力会自发实现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有序合理配置,在实现私人利益的同时也使社会福利获得增进。可见,“看不见的手”作用机制的有效性是以“经济人”假定为前提的,“经济人”假定设定了古典甚至是新古典经济学规范分析的前提,从而开启了经济学研究的大门。“经济人”假定在方法论上的变化使新古典经济学获得了一个可进行量化分析的前提。通过“经济人”假定,经济学家们借助于边际分析和数理经济学工具,将新古典经济学搭建成一座逻辑严谨、结构优美的理论大厦,从而论证了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全面阐释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的机理和评判准则。

新制度经济学吸纳了西蒙、纳尔逊、西尔伯格等人关于人性的重新理解,对作为经济学分析前提的人的行为特征做出再解释。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科斯指出: “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实际的人在由现

转贴于 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嘶制度经济学另一个代表人物诺思也认为:“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做出决定和这些决定又如何改变世界。”从“实际的人”出发,新制度经济学家们对人的行为特征做出新的解释。首先,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个人只能获得不完全的信息。在现代市场交易中,由于参与者众多,所涉及的各种要素复杂且多变,人们面临的是一个不确定的世界,每个人所获得的信息总是有限的。其次,人只能具备有限理性。现实的个人对环境的判断和评估能力有限,不可能无所不知。再次,人具有非财富价值取向。在某种情况下,人们的行为并不必然表现为对财富的追求。诺思认为,利他主义、意识形态和自愿接受约束等一些非财富动机也应当出现在个人的预期效用函数中。尽管如此,在有限理性的个人之间经常发生的还是损人利己的机会主义行为。

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特征进行重新界定后的一个重要结论是:由于逐利的个人只具备有限理性,并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因此,人们追逐私利的行为常常伴随着“外部影响”,即存在数额巨大的交易费用,致使个人的成本、收益与社会成本、收益之间无法保持一致性。因此,新制度经济学所关注的问题并不在于证明个人与社会利益的统一性及其具体形式,而在于探讨如何通过适当的制度设置或选择,使交易费用最小,从而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偏离程度的最小化。

三、马克思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比较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将“个人”的本质和行为方式作为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这是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共同特点。但很明显,在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视野里,关于人的本质和人的行为特点的理解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导致两大经济学说体系在社会历史观和研究方法论上的具体区别。大体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行动受主观意识领域中的“理性”支配,而马克思则认为,限制着人们的行动、规定人们行为的具体方式与特点的是每个人现实拥有的、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总和”。

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内的整个西方经济学传统都带有浓重的唯心主义社会历史观背景。从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开始, “趋利避害”就被假定为人之本性,是人们一切经济行为的目的所在。因此,在西蒙等人看来,所谓“理性”是一种基于利益目的的行动方案选择,是人们对追求最大化的利益或规避更大利益损失的分析与判断能力,“理性是指一种行为方式,它适合实现制定目标。目标可假定是效用函数期望值在某一区域上极大化的形式”。0理性支配着人们的行动,是人们具体行动方式的依据所在,人们根据自身的这种主观认知结构,遵循“认识一动机一反应一行动”的逻辑进行决策和活动。

而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解释是以唯物辩证的社会历史观作为理论基础的。马克思认为,人当然要满足自己的需要,这是一个重要的、无可争议的事实,“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马克思甚至将之称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同样,马克思也并不否认理性的作用,相反,在马克思哲学的意识观中理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马克思在说明理性对人们行动的意义的同时,更强调理性作用的现实约束条件。人们之所以有必要进行理性的“选择”,是因为存在某种形式的约束,正是既定的约束条件使人们不可能穷尽一切可能,因而只能从中选择达到利益目标或偏好的最优途径。因此,马克思认为,真正决定人们的行动及其特点的并不是理性本身,而是理性行为选择据以进行的各种约束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财富占有、交往关系以及观念意识结构等等。所有这些约束条件构成行为人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构成他或她可以进行理性选择的广度范围,也决定着由选择而采取相应行动的具体特点。

第二,新制度经济学中人的行为具有普遍性、共性特征,而马克思经济学中人的行为特点因各自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不同,具有现实性和差异性。

西方经济学中对人的理解具有抽象性和一般化特征,在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每一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都变成了同一面目、竭尽全力张扬理性以追逐私利的“经济人”,丰富现实生活中活生生个人之间存在着的人格个性和行为特点差异不见了。新制度经济学尽管通过不完全信息、有限理性、“满意准则”等范畴对传统的“经济人”假定进行了修正,逼近了现实,但新制度经济学并没有进一步深入分析更为实际的人与人之间在不完全信息占有结构上的差异以及个人理性约束条件上的区别,因此仍然是从相对的“普遍性”、“共性”上理解参与经济生活的个人。因此,这种静止的人性既不会在同一社会结构中的人与人之间存在不同,也不会因不同时代背景而有所区别。

与西方经济学一样,马克思经济学也是将个人作为自身的理论前提。但我们注意到,马克思是在批判费尔巴哈将人的本质理解为抽象的“爱”、“友谊”时,提出他的人的本质观的,并且马克思特意在说明人的本质的“一切社会关系总和”之前加上两个定语——“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也就是说,现实中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本质规定性,有他或她自己所占有的具体的社会关系,每一个人都是“多种规定性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正是通过现实中每个人具体的社会规定性特点来说明其特定的行为方式的: “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

马克思经济学中用具体的社会属性说明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带有时代性和历史性特点,这一动态发展观为马克思的长期社会形态变迁理论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性论支持。因此,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也不得不叹服:“在详细描述长期变迁的各种现存理论中,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

第三,西方经济学对人性的单调定义必然导致对抗型的人际交往论,而马克思对人本质的理解却是多元的、丰寓的,是协作型人际交往论的基础。

在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内的整个西方经济学发展历程中,关于人性的理解并没有从根本上走出“霍布斯丛林”,西方经济学传统将根本的人性定位于“利己”,理性的作用也是服务于人的一己私利。尽管新制度经济学某些经济学家认为应当将正义、利他等因素纳入个人的效用函数,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定义,在他们实际的经济模型分析中——比如在研究外部影响、机会主义行为时——被考虑到的也仅仅是利己主义。这种对人性的狭隘单调界定所必然导致的理论逻辑结果,就是将现实中人与人之转贴于 间的关系仅仅理解为是处于对立状态下的交易关系。

马克思也承认人存在利己之心,但他认为,人利己需要的满足是通过社会性的方式实现的,社会才是个人的存在方式。个人“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一方面,马克思经济学视野中的人是现实的、丰富的和多方面的。马克思将人的各种需要及满足需要的方式全都纳入人的“社会关系总和”。另一方面,每个人所拥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是多元的,但同时也是相对有限的。因此,人与人之间是互相需要的,人们之间建立起来的是一种协作互补型的交往关系,这种协作互补型的交往关系渗透于他或她的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

因此,马克思经济学中理论研究的重点是人们通过分工协作形式进行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而新制度经济学的关注重点在于交易活动,研究如何通过制度的创设和调整来减少人与人之间因利益冲突而产生的巨大的交易费用。

四、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内涵

通过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人的本质界定的比较,我们认为,马克思经济学中关于“人”的理解,具有从现实出发而不是从抽象的理性出发的唯物论特点;不同的个人对“社会关系总和”的差异化占有构成了人们社会联系的基础,人们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具有动态的、发展的辩证性质;同时,这种差异化的“社会关系总和”的占有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彼此需求、相互依存,这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所在。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唯物、辩证的科学思想,并赋予时代特点和国情内容,是新时期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发展的目的和根本动力。对马克思“人的本质”的上述三个方面本质特征的分析,有利于我们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思想的科学内涵,从而正确认识科学发展观唯物、辩证的理论特点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第一,我国现阶段社会关系中不同群体的差异化存在,社会生活中不同阶层在社会财富、生产要素占有关系上的差别,是科学发展观形成的重要基础。 马克思认为,个人所占有的社会关系总和构成其社会联系,是一个人进行行为选择和个体发展的可能性空间范围。人与人之间所占有的社会关系不同,所表现出来的具体行为选择和行动方式就不同,发展的可能性空间也不相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侵犯社会弱势群体的事件时有发生,群众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也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实中这种社会关系、社会资源占有方面的差异化存在,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发展的目的是什么、发展是为了谁的发展等问题。因此,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发展动力的基本内涵。

第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科学发展观所追求的根本目的。

马克思强调,个人所占有的具体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总和不是静态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每个人改变现状的行动努力将推动人类社会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发展,与此同时,社会进步也将为个人提供更高层次的发展平台,创造更宽广的制度空间。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创造了优越的制度条件,只要我们完善法律法规。转变发展方式,兼顾“五个统筹”,尊重发展规律,就能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进步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目的。

第三,通过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发展来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发展条件。

经济学本质范文第2篇

在经济学家们看来,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下,企业将人力资源更多地视作一种外部性的资源,它考虑到的只是在购买劳动力时付出的显性成本—资,而不会太在意员工在企业中从事各项工作中同时所付出的时间与精力成本。因此,在基本工薪相对确定的情况下,只要员工的边际贡献大于零,即满足企业的基本需求。这从理论上来说即使员工在企业利益目标最大化中出现“过劳死”的情况,也是符合经济学规则的。

这样不仅是对人性的藐视,同时也会给社会资源造成两重性的浪费:首先,只考虑显性的工资成本,不计员工的隐形成本,即员工的额外消耗,不然会对“人力”造成巨大的浪费;其次,员工的额外付出主要转移到社会福利的账户中,必然会使得社会福利作为一种公共支出的效率低下。更值得关注的是,在人力资源管理的视角下,企业更多地将员工看作“经济人”,不会去考虑员工的人性需求,员工只是生产流水线上的一道道工具或者机器,没有社会性的承载。然而,由人力资源转到人力资本的层面,境况就大不一样了。

将人力看作资本,就要关注投资与收益,要想不断地进行投资与收益循环,企业就不能紧紧计算员工的显性成本,还要更多地关注其他的隐性成本,同时不断地对员工进行教育投资,增加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以获取更大的收益。这样在企业的员工管理计划中,就不能只关注员工的经济需求,还要把劳动者看做“社会人”以及“复杂人”,即在同时注重劳动者经济需求与社会交往需求的前提下,更要因地制宜的根据每个员工的特殊性和每一个个体不同时期的特殊性来培养员工,发展员工。所以,从理论上来说,人力资源到人力资本的发展似乎向着人性的方向迈出了巨大的一步,体现了对人的权利和尊严的尊重。

在人力资本的理论中,不断地强调关于人的发展,尊重人的各种权利,使得人和劳动得以结合,而不是像大工业时期那样使得劳动者成为一种生物机器,被劳动所奴役。在一般经济学的解释中,似乎在向我们展示着这样一种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并不在一般经济学的范畴内,而在政治经济学之中: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指出人之所以成为劳动的奴隶是因为劳动和人相分离进而使人成为劳动的工具和奴隶,那么人力资本中对于人性的关注是否能从根本上转变“人服从于劳动”至“劳动服从于人”?从而实现人的“自由王国”?

二、人力资本理论的经济学剖析

马克思在《18料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首次提出了劳动异化的理论,以此来说明私有制基础下劳动者同其劳动产品以及劳动本身的关系。劳动本身是人的本质,但是在私有制经济下发生了异化。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表现:第一,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相异化。劳动产品成了不依赖于生产者工人的异己力量。第二,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活动相异化。劳动不在是人的自觉活动,而是处于被迫与强制之下,“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活动中并不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并不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并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肉体力量和精神力量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到损伤,精神遭到摧残”。第三,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人的生产劳动成为了动物性的维持基本生存的活动,失去了人类生活的特征,“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的精神的、类的能力变成人的异己的本质,变成维持他的个人生存手段。异化劳动使人自己的身体以及在他之外的自然界,他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同人相异化”。第四,人同人相异化。主要表现为普通劳动者同控制劳动产品与劳动活动的资本家之间的对立关系。

从人力资本的理论中,我们不难看出,虽然劳动者在相当程度上赢得了人性与权力的尊重,但是劳动产品依然不会被劳动者所占有,劳动产品与劳动者依然是负相关的关系,其次,劳动的强制与被迫依然无法避免,所有劳动的发言权依然不被劳动者所掌握;再者,企业为劳动者发展所做的努力主要是针对企业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教育等投资,与在“自由王国”中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大相径;最后,不言而喻,资本家与劳动者的关系虽然有所缓和,但是永远无法成为一家人,本质上依然是对抗关系。

经济学本质范文第3篇

[关键词]日本合作金融 制度变迁 政府

一、 日本合作金融的主要特征及制度安排

农民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是弱势群体,由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很大,正规的商业金融机构都不愿意给农户贷款,而小农户在生产和购买生活资料等方面的信贷需求就不能满足,农村中的高利贷利息率很高,给农民带来了较大的负担,于是,农民就联合起来,建立资金互助组织,日本早期的“赖母子”和“报德社”就是这样的民间信贷合作组织。194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农业协同组合法》,推动了全国农户的高度组织化,接近100%的农户加入农协,自此,以信用事业为主轴,包括农产品销售、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供应,各种保险业务,农户经营指导、农用机械与设施的共同利用等业务的综合农协形成(综合农协是三级组织模式的日本农协的一种基层农协)。日本合作金融是与日本农业协同组合(农协)紧密融合在一起的,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总结起来,日本合作金融的特点是:(1)三级信用组织模式,基层农协—县联社—中央联社(农林中金库)。(2)政府扶持,法制保障。(3)完备的风险体系保障。日本合作金融的成功,除了严密的组织体系、政府大力支持、完善法律法规以及健全的风险防范体系外,最重要的是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严格按照合作金融原则运行,是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

二、 制度经济学分析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把制度变迁方式分为两类,一类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另一类是强制性制度变迁。日本合作金融体系的形成是政府推动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无论哪一类制度变迁,变迁的动因都是主题的财富或效用的最大化,他们从事制度创新与变迁都是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无论政府、团体、个人,其制度变迁行为的最终目的都是如此。政府作为日本金融体系的主要推动者,介入制度变迁有如下好处:

首先,具有规模经济,建立严密的合作金融组织体系,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政府在农村金融供给方面,信息自愿较为充分,贷款决策成功率较高,各级信用社独立性较强,自主性较大,同时也易于政府政策的上传下导,提高了组织效率。

再次,制度供给的外部性和搭便车问题。日本合作金融体系作为一种公共的金融服务组织,个人或某个团体缺乏激励去积极进行制度创新,而政府就可以强制受益者分摊成本。

另外,金融本质上是财产的借贷或财产的跨时交易活动,是一种信用转让活动。因此,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而风险的分散在大范围的经济主体之中,才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政府通过向合作金融组织提供信用保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合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同时也减少了交易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三、 结论

制度存在的一个理由是来自规模经济和外部效果的收益。作为生产单位的个人是太小了,以致于他不能把这些经济中的大部分内在化。为开拓这些收益需要有集体的行动,这时就需要集权组织(国家)出面强迫当事人同意,这就是霍布斯规范定理:建立法律结构,使私人协议难以达成所造成的损失最小。日本合作金融制度就是在国家的支持和推动下形成的。合作金融的必要性和生存、发展的空间乃在于弱势群体可以通过团体合作、资金联合的方式实现互助,解决单个社员不易解决的经济问题,即合作金融能够提供一种直接面向农户、信贷交易成本较低,授信额度较小的融资方式。政府具有天然的强制性,在制度实施和组织成本方面具有优势。日本合作金融在政府的支持下,不但可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更好地缓解制度供给的外部性与搭便车问题,而且在金融风险的分散上提供了制度保障,这些金融制度安排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选择。

参考文献:

[1]程恩富. 新制度经济学. M 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5年3月二版

[2]熊德平. 农村金融与农村金金融发展:基于交易视角的概念重构.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7年2期,P8—13

[3]杜朝运,张洁. 农村合作金融的制度安排与绩效:日本经验及借鉴. 金融与经济. 2006年8期

[4]山田定市. 日本农协的形成过程与主要特征. 农业经济. 2004年6期

[5]高木勇树. 日本的农民组织与农村金融. 农业经济问题.2006年12期

[6]于援. 浅析日本农协金融的困境. 中国城市金融. 1999年2期

[7]余丽燕,罗良标. 日本农协融资经验与启示. 亚太经济. 2012年2期

[8]于秋芳,衣保中. 江户时期日本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及其影响. 中国农史. 2009年03期

[9]滕荣钢,周若云,张瑜等. 日本农业协同组织的发展新动向与面临挑战. 农业经济问题. 2009年2期

经济学本质范文第4篇

摘 要:在新课程背景下,《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从课程目标上对数学活动经验提出了要求,把“数学基本知识”“数学基本技能”“数学基本思想”以及“数学基本活动经验”称作“四基”。课程目标的变化,引起了我们数学教育工作者对数学活动经验相关问题的进行思索和探究。

关键词:积累;数学活动;经验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亮点之一是:在“双基”的基础上提出了“四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基本活动经验在课程目标中被进一步明确,地位得到进一步凸显,将其作为数学课堂教学的核心目标予以落实已经成为共识。

一、现状审视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小学数学基本教学活动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但基本数学活动经验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还相对薄弱。小学生如何在数学学习中积累活动经验,一直困扰着许多教师。

1.对基本活动经验认识缺乏

对于“数学基本活动经验已成课标修订后的‘四基’之一”,有大约80%的教师听说过,但不是很了解,在平时教学中约有60%的教师对学生数学基本活动经验不重视,仅有5%在教学中关注基本活动经验。可见,教师们对于新课标提出的“四基”中的基本活动经验还很陌生,对于教学中如何积累学生活动经验觉得无从下手,更谈不上在平时的教学中去关注了。

2.教学中对基本活动经验的关注缺失

(1)备课中缺少对数学基本活动经验的分析

调研中了解到教师对学情的分析只停留在对学生数学知识、技能掌握情况和学生的一般心理特征分析上,带有个人认知特征的经验在学习新知识时没有受到重视,只有部分教师能从数学角度对学生学习新知识的原有认知结构中的数学基本活动经验进行分析与联结,这在当前备课学情分析中普遍缺失。

(2)对教学中的活动缺乏提炼

活动经验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学生在活动中获得的是经验,而随后的教学又建立在经验处理的基础上。反思、提炼与评价这些智力活动所产生的体验和经验,对今后学习有很大帮助。调查中多数教师已经注意让学生在动手操作、自主探究和交流互动的活动中学习,但活动后的反思、提炼活动经验却被忽视了,仅30%的教师关注了在反思过程中提升经验。

3.课堂中缺乏关注

在课堂中,学生获得经验的最重要途径是参与具体的活动,但由于教学时间的限制,不可能事事都让学生“亲力亲为”,一些数学活动被取消或大大缩减时间,即使课上有些学习活动,但这些活动多数被教师代替或只有少数学生参与,所以课堂上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一些浮华的形式主义做法。

二、问题探究

小学数学基本活动经验对于教学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数学活动是一个学生积累活动经验的重要载体,学生可以在亲身的活动中体验、探索技能和知识,并获得相应的数学思想,积累必要的数学活动经验。所以帮助小学生积累数学基本活动经验有着重要的意义。

1.小学数学基本活动经验概念内涵解析

理解数学基本活动经验的内涵要了解两个核心概念:什么是“经验”?什么是“数学活动”?

(1)什么是经验

常言道:经历得越多,经验越丰富。由此可知,谈“经验”一定要强调“过程”,因为离开“过程”也就不存在“经验”。在实际教学中,上述两重内涵密不可分,不存在独立于知识、技能之外的数学活动经验,经验的积累就是在获得这些基本知识技能、培养数学能力的过程中积淀下来的体验和感受,而这两重意义的获得具体落实在“数学活动”中。

(2)什么是“数学活动”

数学活动的内涵非常丰富,从操作与数学认知的层面看,数学活动主要包含:数学的实验操作活动、算法规则的操作练习活动、数学的思维活动,以及关于数学的交流活动。

2.积累数学基本活动经验的途径

(1)加强操作活动,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

数学活动经验的积累过程是学生主动探索的过程。例如,在“角的度量”这节课中,教师让学生想办法说明角的大小。

(2)利用探究活动,丰富学生的间接经验

间接经验是人类积累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但是,间接经验对于我们来说毕竟是他人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要真正消化它,把它变成自己切实掌握的知识,就必须在实践中使用它、丰富它。

(3)通过综合活动,培养学生的应用意识,在“用”中积累数学基本活动经验。

三、实践反思

1.活动经验积累要有活动,要注重过程

这里所说的活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教学和解题活动,而是需要学生参与其中的数学探索活动,是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中“做”数学的活动。一般来说,这种活动不是解决现成的数学问题,不是简单的对一个问题寻找答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要用到数学的知识技能,更要根据各种实际情况做一些具体的事情,在这个做的过程中学生有了体验和经历。不同的学生可能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呈现出不同的状态,他们的经历也有所不同。

2.活动经验要在不断做的过程中积累

“积累”在这里是关键,不能指望有一两次数学活动学生就有数学活动经验,要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地为学生提供活动的机会。如果学生在学习的时候都有机会活动,就可以不断地积累相关的经验。

经济学本质范文第5篇

关键词:小学数学;素质教育;方法;质量观

要深化素质教育,就要从小学基础抓起,小学基础教育的各门学科,都应当以素质教育为目标对学生加以培养,以适应中国未来发展的之需要。作为小学最主要基础课之一的小学数学更是重中之重,小学数学教学的基本要求是:根据数学学科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学用的教育,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科学的教育,以及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启蒙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独立思考、克服困难的精神。这充分体现了教育性质,体现了素质教育的目的。因此,小学数学教学是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一、转变教育思想,坚持教书育人

通过数学的实际应用,进行学习目的教育。教学中让学生认识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价值,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进一步培养学生学习兴趣。

通过数学教学的严格训练,进行学习素质教育。在数学教学中,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书写规范整洁、严格认真细致,自觉检验修正的良好学习习惯和勤于思考、不怕困难、敢于竞争的精神。还可以通过数学的一些数据、材料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通过数学教师的为人师表,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思想教育,从而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思想素质。

二、教会学生的学习方法

进行素质教育,让学生在数学知识形成过程中掌握其规律、方法,逐步培养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融汇贯通的能力,引导学生由“学会”向“会学”发展是课堂教学的主要目标。实现这样的目标,教师必须结合数学教学引导学生逐步理解和掌握获取数学知识的方法。如阅读学习的方法、操作学习的方法、迁移类推的学习方法、发现学习的方法、尝试学习的方法。还要让学生学会分析、综合、对应、转化、假设、比较、还原、逆向等解题时的方法。例如在学习圆的面积公式时,让学生用切割拼凑的方法推导出圆面积公式,在教学探求圆柱体积公式时,可这样启发学生:我们用什么方法,怎样推导圆面积公式?能用这种方法把圆柱体变成学过的几何体吗?可能变成什么几何体?怎样来推导圆柱的体积公式?从而促进学生已有知识的正迁移,在迁移中推导出圆柱的体积公式。通过这此教学让学生掌握方法,学生借助这些方法更好地消化、吸收、应用数学知识,从而能达到发展、提高素质的目的。

三、坚持因材施教,实行分类指导

由于人的遗传因素、生理条件以及环境、教育等影响,学生的生理、心理结构、接受能力和发展状况有所差别,再加之社会对各方面的人才要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实施小学数学素质教育要考虑到学生的个别差异,因人而异。在教学中,应根据各个学生的实际情况,按不同的层次进行指导,让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都能达到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素质要求,同时抓好“两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分析产生困难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补差,在教学中做到提问侧重中下生,板演突出中下生,行间巡视留心中下生,课内辅导优先中下生。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条件,让他们脱颖而出,在学习内容上,可适当补充一些内容,扩大知识面;在练习上,可增加一些难度较高、综合性较强的题目,加强思维的灵活性、深刻性和发散性训练;在形式上,可组织他们参加数学课外活动和数学竞赛,让他们的聪明才智得到发挥。这样让每一个学生的数学素质都得到全面、和谐、充分的发挥。

四、改进教学评价,树立全面质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