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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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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工程造价

工商管理工程造价范文第1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工程造价,项目范围管理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to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as the starting point, through applica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echnology, from the project scope management, quality management and cost management three aspects analyzes the engineering cost control in the role and method, etc.

Key words: the proje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cost, project scop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业也加紧了行业内的改革,以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我国建筑业抵抗外部影响的能力,其重中之重即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全面改革。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从工程建设立项到工程项目决策每个环节都存在着造价管理。因此应用项目管理技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是全过程管理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

项目范围管理技术在工程造价中的作用

项目范围管理的概念

项目是为完成产品或服务所做的一次性努力,因此范围的概念包含两方面 一个是产品范围 即产品或服务所包含的特征或功能,另一个是项目范围,即为交付具有规定特征和功能的产品或服务所必须完成的工作。产品范围决定项目范围,而成本管理的前提就是项目范围的确定与科学的管理。一巳项目范围确定了 根据相关的成本计算规则,成本也就初步确定了。这也是成本控制的关键,是以后的成本基准线。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开始的项目招标书、投标书、工程图纸等都是确定工程范围的依据。

项目范围管理的方法以及对成本控制的影响

项目范围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范围计划编制、范围定义、范围核实、范围变更控制,其中相对成本控制最为重要的是范围定义和范围变更控制。范围定义的输出关键是工作分解结构(WBS),即根据项目目标将一个项目分解成易于管理的几个部分或几个细目,以确保找出完成项目工作范围所需的所有工作要素,它是项目团队在项目期间要完成和生产出的最终细目的等级树。

根据WBS结构图,制订出每个工作包的资源需求,如劳动力、原材料、机械使用、分包商以及相应的差旅交通费,根据资源需求和相应的资源单价就可以编制出成本估算和成本管理计划。 在进行成本估算时,可根据WBS采用类比估算、参数模型、自下而上的成本估算方法。与此同时编制出的成本管理计划则说明如何管理成本偏差,它从资金的角度反映了项目的范围,并运用范围的管理方法来间接地管理成本,两者相辅相成、互相制约,同时构成项目计划的一部分。

根据工作分解结构编制出成本估算后,还应再次根据WBS以及风险管理计划编制出成本预算,即将项目总成本中的各个要素分配到工作分解结构中适当的工作包中,并为每个工作包建立总预算成本(Total budgeted cost,TBC)。建立TBC也有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等方法。由此生成的成本预算就是成本控制的关键输出——成本基准计划。

范围管理的另一个重要过程是范围变更控制。在范围管理过程中必须通过监督绩效报告、当前进展情况等来分析和预测可能出现的范围变更,在发生变更时遵循规范的变更程序来管理变更。规范和掌握了范围变更管理,则是抓住了影响项目目标的源泉,同时也就能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 依据范围变更的程序,及时掌握由此引起的成本变更,从而全面控制工程造价,而不是将工程造价孤立地、片面地进行控制管理。

项目质量管理技术在工程造价中的作用

2.1 项目质量管理的目标以及质量成本的概念

项目的质量是项目成功因素中又一个重要环节。保证质量是企业信誉的关键。但产品质量并非越高越好,超过合理水平时,属于质量过剩。根据PMBOK的观点,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满足规范要求和适用性,不要镀金膜,满足双方一致同意的客户要求。因此无论质量不足或过剩,都会造成质量成本的增加,都要通过质量成本管珲加以调整。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计划编制、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并在其中提到了质量成本的概念。

质量成本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发生的工程成本。质量成本分为预防成本、鉴定成本(评价,目的是确认质量和过程)、故障成本(纠正错误引起的成本),故障成本又分为内部费用和外部费用,它们之间的关系可看出,总质量成本曲线为故障成本曲线和预防、鉴定成本曲线之和,其最低点即为最佳质量成本。质量成本管理的目标是使三类质量成本的综合达到最低值由可知,质量预防费用起初较低,随着质量要求的提高会逐渐增加,当质量达到一定水平再要求提高时,该项费用就会急剧上升。质量鉴定费用较为稳定,不过随着质量的提高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而质量故障成本则不然,开始时因质量较差,损失很大,随着产品质量不断改进,该项损失逐步减少。三者交叉作用,必然能找到一个质量成本最低的理想点,而这个点就是我们控制工程造价的准则。

2.2 正确处理质量成本对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

正确处理质量成本中几个方面的相互关系,即质量故障费用(内、外部故障损失)、预防费用和鉴定费用问的相互关系,采用科学合理、先进实用的技术措施,在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水平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程成本。决不能为了提高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而使工程全面出现质量过剩现象,导致完成工程量不少,但经济效益低下的被动局面。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的造价提供适用的产品,这才是我们采用项目管理技术管理工程最终的目的。根据分析可知,项目产出物(或项目本身)价值的增加,可以通过增加项目产出物的功能、降低项目造价两种基本方式,以及由这两种基本方式派生出来的其他各种方式实现。例如,同时降低功能和造价,但是功能降低的较小,造价降低较大;或者同时增加功能和造价,但是造价增加较小,而功能增加很大。这些都是提高项目价值的方法,也都是在项目质量与造价综合控制需要遵照和采用的方法。运用这些方法综合考虑和安排项目质量与造价,即可确定出项目的经济质量指标和项目的合理造价指标,然后就可以合理的确定出与质量相符合的工程造价了。

项目时间管理技术在工程造价中的作用

项目的时间管理也即我们通常意义上的施工项目的进度、工期管理。对于现代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比较注重施工项目的工期、进度,按时乃至提前完工是工程投标时的重要法宝。但项目经理往往忽略了在非正常合理的工期背后往往是工程成本的大幅度增加。项目造价和工期是一对基本的、紧密相关的要素。在项目管理中,“时间就是金钱”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因为工期的提前或拖后会给项目带来完全不同的后果。对于项目管理而言,不考虑工期对造价影响的造价管理方法和不计成本代价的工期管理方法都是不科学的。因此应该开展项目工期与造价的综合管理运用。这要求在制定和执行项目工期计划时不能单一地考虑项目的工期和进度,必须同时考虑项目的造价因素。

美国提出的“造价/工期控制系统规范”和已获价值管理方法是综合控制项目工期与造价的一种先进方法。美国著名的项目分析师Abba教授对已获价值变量的定义是:“已获价值就是将项目已完成的作业和未完成的作业的计划价值和实际价值进行比较所作出的一种度量。”由此可见已获价值变量实际是一个表示已完成作业(项目工期进度)价值大小的中间变量,其公式如下:已获价值(挣值EV)=实际完成作业量X已完成作业的预算造价,根据美国《项目管理体系指南PMBOK(2004)》:SV=EV—PV,其中:SV表示进度偏差;EV表示已获价值(挣值),即在即定时间段内计划活动或WBS组件的实际完成工作的预算费用;PV表示计划价值,即到即定时间点前计划完成活动或WBS组件工作的预算费用。当SV>0表示进度提前,SV

工商管理工程造价范文第2篇

误区之一:在原有制度上“改良”就等于“改革”。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应是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约束最大、影响最深的一项经济管理。80年代以前,没有把建筑产品视为商品,在建筑产品或工程造价的确定上,只能是国家给企业定价,而没有必要给商品定价。其管理制度就是“定额+费用+文件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审价、统一集中管理、建筑产品价格与投资费用合二为一的管理模式。

进入80年代中期,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发展,引入竞争机制,投资渠道多元化,建筑材料市场的开放,建设市场初步形成,打破了计划经济传统的管理模式,社会迫切要求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管理制度,这就对工程造价管理提出了改革的任务。

“改革”究竟要改什么。要“改革”干什么?一言以敝之,“改革”的一切,都是为了“改”变社会的落后的现状,“革”除社会原有的不公,从而降低、再降低人类在社会生存、发展的“成本”,进而使人们一步一步走向美好、富有的社会。不“改革”就是“自杀”。回头看看我们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十多年来,依然保持着原有传统的管理模式,工程造价计价方式还是原来的那一套不变,“改革”还是停留在争论“方向”、“指导思想”上。尽管各地广大工程造价工作者经过不断的努力,也对原有传统的制度作出了冲击,然而,还是摆脱不了旧体制、旧观念、旧思维、旧理论的制约,大多是在原有的框架基础上作一些“改良”而已。更有甚者,有的是自己不干又不让别人干,别人干了,诸多指责;有的大谈市场经济,而所采取的措施则是比计划经济的那一套还统得更厉害。

事到如今,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已无别的选择,只有靠我们自己下决心,去认真学习,研究国情和地区情,研究市场和国际惯例,不断改革,不断进取。必须彻底抛弃“不读书只看报,人云我亦云”、“想当然”的恶习,回到“改革”的原意上来,别在“改良”的误区里踏步了。要有准备付出代价的精神,要知道环球世界绝对没有嗟来之食!

误区之二:“完全放开价格,由市场形成价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格应当完全放开,还定价权给企业,让价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这是我国价格改革的目标,绝对是无可非议的。然而,最终目标的实现应是有阶段的,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改革”内容。并应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思想、方法去处理问题。

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正处于由计划经济过渡市场经济的起步阶段,或者说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处于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的阶段。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面临着:一是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受到旧观念和旧体制的阻碍而严重滞后于商品市场的发展,使市场体系的结构不对称,功能不健全;二是市场主体发展缓慢而且不成熟,尚未完全进入市场,还不是合格的市场主体;三是宏观经济环境不稳定,政策时松时紧,对市场的管理忽宽忽严,潜伏着诱发通货膨胀的危险。此外,就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挥其调节功能的三大链条(即合格的企业机制、完善的市场体系、灵活的价格信号)的整体观察,我们目前不仅价格存在扭曲,企业机制由于自主权未完全解放也导致企业行为存在扭曲,而市场体系尚未完全配置组合,反映出发育不全,操作未能规范。这又说明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仅是改革的目标,并不是现实,推进市场经济不能仅凭一般理论,更需要扎实的、长期的、艰巨的研讨和具体的构建工作才能建立起来。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思路,应该是逐步建立市场竞争形成工程价格机制。鉴于目前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尚未形成,各种腐败现象严重存在,政府、企业、个人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还不具备完全开放、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只能是“放管调”结合,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当前的改革目标应是:改革传统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尽快与国际通用的计价模式接轨。

误区之三:定额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必须取消。

我国在五十年代初从原苏联引进定额管理制度,一直使用至今。搞市场经济以来,要不要定额问题的争论从没有停止过,只不过视形势发展而有激烈与缓和之分。

现在是该给“定额”正名的时候了!

定额的意思:“定”就是规定,“额”就是数量,即是规定在生产中各种和要劳动的消耗量(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标准额度,所以,定额是一种标准,是衡量经济效果的尺度。建筑工程定额,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消耗定额,是指在工程建设中,消耗在单位产品上、人工、材料、机械、资金和工期的规定额度。这种量的规定,反映了在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建设工程中的某项产品与各种生产消费之间的特定的数量关系。工程建设额是一个综合概念,是多种类、多层次单位产品生产消耗数量标准的总和,是一种技术经济标准。

定额伴随着管理科学的产生而产生,伴随着管理科学的发展而发展。定额是企业管理科学化的产物,也是科学管理企业的基础和必备条件,在西方企业的现代化管理中一直占着重要地位。尽管管理科学发展到现在的高度,但是它仍然离不开定额。因为如果没有定额提供的可靠的基本管理数据,即使用电子计算机也是不能取得什么结果的。所以定额虽然是管理科学发展初期的产物,但是它在企业管理中一直占着重要的地位。无论是在研究工作中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很重视工作时间和操作方法的研究,都很重视定额的制定。定额是企业管理科学化的产物,也是科学管理企业的基础。

由此可以看出,定额也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更不是中国的特产和专利。我们可以这样说,工程定额在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都需要,它将永远存在,并将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使之更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动社会和经济的进步。

我国的“预算定额”是指在高度集中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国家投资而且又是国家的施工队伍施工的工程,为便于国家定价而制定的按分部分项工程确定的工料机消耗数量,也就是制定工程单价的法定依据。

50年代建立起来的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尽管曾在历史上对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经济开放的扩大,这一制度的弊病越来越明显,这是人们共识的。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下的工程造价模式,改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只有取消了束缚建筑业竞争手脚的法定性的死的“预算定额”制度,建立新的能指导企业定价的“预算定额”,把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工作搞活,真正开展建筑市场的竞争,建筑技术才会有提高,建筑业才会有发展,工程造价才有可能真正合理。这是我们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者应不断研究探索的重大课题,千万不要再在“要不要定额”的误区里转圈子了,而应在“要什么样的定额”和“如何丰富完善定额”的大道上迈进。

误区之四:实施招标投标法,标底可以不要了。

招标投标法是规范我国招标投标行为的基本法,是在我国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市场经济还处于不成熟阶段时出台的法律,难得可贵。

建设工程招标与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的两大重要管理环节。如果我们把造价管理喻为工程建设经济管理领域中的经济线,而招投标管理则为政治线,这是目前我国建设市场从原有的计划经济逐步走向市场经济时期的工程建设管理特征。

建筑工程施工实行招标投标办法在我国是从80年代初期开始的,工程招标投标这一科学的承包方式发展到今天,所出现的问题已不是该制度本身的问题,不是经济活动范畴,而是社会问题,腐败问题,不是一部《招标投标法》能解决得了,而是在更深层次方面解决的问题。

一谈到招标投标活动的腐败现象,很容易就会联想到标底、标价、评标等漏洞上来了。也就很容易提出为防止腐败,应该取消“标底”;搞市场经济,价格放开,由市场通过竞争定价,不应有“标底”了。这样一来,“无标底”招标就应运而生,甚至有的地方已考虑“立法”或“立规”。

至于有“标底”是产生腐败的土壤与否,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问题在于“标底”的作用,如何确定中标价,政府主管部门如何监管市场价格。

标底是我国工程招标中的一个特有概念,是工程造价的表现形式之一。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所需费用的自我测算和控制,也是判断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设立标底的做法是针对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发育状况和国情而采取的措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招标投标制度的一个具体体现。

关于“标底”,《招标投标法》并没有给予强制性规定,只是采取一种“淡化”的方式。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标底的存在还有其积极作用。首先,它保护了特定历史时期大中型施工企业的利益,避免过度竞争,维护了建设市场秩序。二是在建设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主体不成熟的情况下,为政府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三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的变化,应打破原来固有模式,改进评定标办法,赋予标底新的含义和内容,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标底”含义中的“底”字,以标底成本价作为衡量最低限的依据,控制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由于标底成本价是社会平均成本,它与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不同,出于竞争的需要,投标人可以在自身实力的基础上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价格报价。一般情况下应鼓励以低于平均成本的报价竞标,避免恶性竞争,但采用先进技术、先进措施的投标除外。对于低于标底成本价的投标报价,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降低成本的原因,将视为是低于成本价的投标,而作为废标处理,这时的标底成本价就是最底限价的指标标准。

这样,重新定义的标底,打破了原来设置的中标范围的框框,为衡量中标标准、投标最低限等提供了依据。

笼统地提出取消“标底”,在没有找出衡量标价是否合理的方法前不要“标底”,只能增加市场的矛盾和混乱,助长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此举也不符合国际的通常做法。“取消标底”这个陷阱千万不要进去,否则难以自拔。

误区之五:造价站搞多种经营,一套人员两块牌子。

在五年前的一次全国会议上,决策层的领导则号召造价站应开展多种经营,搞好有偿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可以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的形式,并指出这是“发展方向”。“圣旨”一出“站司合一”就风行全国。

“站司合一”或“一套人员两块牌子”,其实质是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的变种,借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权威和长期以来积聚的技术力量,垄断社会造价咨询市场。所设立的咨询公司以造价站为靠山、庇护伞和业务源,成为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安置所和“小金库”的来源。更有甚者,将政府授予的行政职能转化为有偿的社会中介服务,行政权力直接渗透到咨询公司内部,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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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发展艰难,行业难以得到社会的承认和理解,咨询机构的生存处于危机状态,地下操作盛行等,与上述“站司合一”垄断市场有关。造价站是具行政职能、制定计价依据、监督标准执行的机构,试想它办个咨询公司,社会的咨询机构能跟它竞争吗!长此下去,不利于中介服务市场的发展。1999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其中规定中介机构必须与部门和企业在“人事、财务、职能、名称”四脱钩,以维护中介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业特性。否则,将会严重影响其作用的发挥,甚至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如不及时加以整改,必将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运行。由此看来,“站司合一”、“一套人员两块牌”的形式应该休矣!我们不要再在这些问题上争论,而应把着眼点放在工程造价管理与改革的正业上来。这个“误区”千万不能进去,进去了要尽早脱出,同时,我们要警惕“明脱暗靠”、“藕断丝连”的现象发生。否则,一害造价咨询行业发展,二害造价管理机构自身发展和有损政府形象。相反,我们必须加大对社会造价咨询机构的扶持、培育、监督的力度,建立自主经营的合伙人制、股份制、有限责任制等多种组织形式;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服务的综合性工程项目咨询顾问公司,尽快摆脱只满足于编审工程预结算的单一作业,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及参与工程管理;为造价咨询机构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参与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为全面放开价格,过渡到以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作好准备;苦练基本功,提高竞争能力,迎接我国加入WTO后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和服务市场,国外咨询机构进入我国市场的挑战。

误区之六:机构改革将会把工程造价管理职能取消。

现在,有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产生怀疑,感到困惑。最主要的因素是: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发展与市场经济大潮的推动下,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能如何确定,工作局面如何打开。经过风风雨雨的二十年改革开放历程,仍然找不到如何适应新时期管理办法,面对出现不少的问题及社会现象,感到无所适从,必然会对生存与未来发展担忧。

应指出作为资源配置手段的市场,它自身也有自发性、盲目性和调节的事后性等缺陷,以及由此带来的诸多弊端。市场是受多种因素制约的,纯粹的市场经济,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是难以存在的,市场不是万能的,迫使任何负责任的政府都不敢轻率地实行自由放任的价格政策。相反,总是非常关注价格的控制。当今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对价格是绝对放开的,都程度不同地采取不同手段和方式管理。“没有规则,不要管理的市场是一种灾难!”这是世界上公认的真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价格管理要有放、有管、有调,“放管调”相结合,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放开价格、管理价格、调控价格的结合,着眼点放在理顺价格形成机制上。建立“企业自主定价,市场形成价格,政府间接调控,社会全面监督”等四位一体不可缺一的体系。放开价格、管理价格、调控价格的结合,加上政府管理价格职能的转变,这就是现阶段我国管理价格的基本原则。

必须看到,当前建筑市场出现很多问题和弊端:工程造价不正当竞争现象非常严重,造价确定的非经济、人为的因素影响很大,工程造价扭曲更加明显,工程造价失控现象较计划经济时期更为严重,造价审查职能和业务的部门“争夺战”越演越烈,工程造价的法规很不健全、很不完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正是处在建筑市场构建环境中,面对种种不规范和腐败现象的干扰,这是很容易迷失方向,影响生存的环境。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根据新时期的客观要求,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重新定位,明确和强化造价管理部门的职能,以适应政府机构职能转换的需要。概括起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职能应是:执法、监督、指导、管理、调处、服务。

执法职能就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区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法规、法律,以及有关的实施办法,规范市场计价行为。

监督职能就是检查工程造价确定的计价依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造价确定是否合理,制止不正当的价格竞争。

指导职能就是对社会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和计价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建筑材料和设备价格信息、各类工程造价指数、技术经济指标、国内外建筑市场有关信息等,以指导地区市场正常运作。

管理职能就是参与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编制、修订、解释以及实施全面管理;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和计价人员资格的管理,专业培训等。

调处职能就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调解和处理合同中的造价纠纷,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解决有关工程造价问题以及经济案件。

服务职能就是为建设项目宏观决策和提高投资效益,为确保工程质量提供服务,为建筑市场正常运转提供服务等。

以上所述的六大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代行政府的微观经济管理,这个方向是对的。市场经济不是无序经济,商品价格需要监督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就是履行这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发挥其几十年来在工程造价管理的威信和经验,协助配合政府管好建设市场。我们不要受“职能取消”的误区困扰,反之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积极进取,迎接新的挑战。

误区之七:“加入WTO就等于立即全面开放市场,产品价格应和国际价格并轨”。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已成定局,全国欢欣,人心所向。但是,对加入WTO在认识上的确存在不少误解,或者说走进了“误区”。

认为“加入WTO就等于立即全面开放市场,就等于中国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中国的产品价格均应与国际价格并轨”。应是多种认识上误区之首。我认为,这些顾虑主要是对WTO不了解所造成的,不可避免地影响工程造价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认识。其实,中国“入世”并不等于实行完全的自由经济,因为并不是全面开放市场,如果实行彻底的自由市场经济,中国制造的产品的价格均应和国际价格并轨。但是,我国在谈判过程中,从没有谈价格并轨问题。相反要求WTO成员承诺允许中国保留对涉及国计民生的产品实行国家指定价格,所以不存在价格并轨的问题,不必为此担忧。

在加入WTO中,我国建设领域所作的承诺有:

——在市场准入方面:除城市总体规划不对外开放、高档房地产项目(包括高档宾馆、高档公寓、高档写字楼)不允许外商独资外,建设事业所属其它领域均对外开放,按照各个行业的具体情况,在3年内或5年内,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允许国外企业或个人以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的4种提供服务的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向我国提供服务。

——在国民待遇方面:基本享受国民待遇。

——在其他方面不作承诺。

中国建筑市场的对外开放始于80年代初,经过近2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建筑市场对外开放领域逐步扩大。就国际惯例来看,一般世贸成员国只允许成立合资的建筑企业,并且许多发展中国家规定外方股权不能超过49%,允许从事特定许可经营服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的自由移动。因此,就目前的“入世”谈判进程来看,我国将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建筑企业,外方股权不超过49%,允许外方高级管理人员、专家、专业技术人员自由移动。实际上,这些承诺并未超过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

由此看来,我国加入WTO后,将坚持有限度地开放建筑市场的政策。逐步扩大我国建筑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是必然趋势,但是,在我国建筑市场尚不成熟,各种规范建筑市场的规章、制度尚不完备,尤其是在我国建筑业国际竞争力还很弱小的情况下,过快和无条件地开放我国建筑市场将导致境外建筑承包公司垄断总包市场,挤垮我国民族建筑业的局面。所以应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实施多边协议与协定中允许的保护性措施,运用合乎惯例的合法手段保护我国的建筑业,为我国建筑业国际竞争力的培育争取尽可能长的时间。开放建筑市场不是出让建筑市场,而是通过开放市场培育我国建筑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使我国建筑业能以更强的实力参与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并分享自由贸易的好处。所以我国政府应通过制定各种政策引导我国建筑企业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有效地学习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国外资金并通过国外企业使我国的建筑企业同国际市场更紧密地联结起来,促进我国建筑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工商管理工程造价范文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建设;社会竞争力

1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学科属性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在高校是在1989年开始设置的。教育部在1998年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对原有专业进行了调整,把原来属于管理学门类的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调整到工商管理学科。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从1999年开始对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归属进行了调整,一些高校将该专业并入工程管理专业,还有一些高校并入了工商管理学科。宁夏大学于2006年设置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本科专业,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设在工程管理系。2004年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纳入土建大类门下,成为二级学科。

2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培养目标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具备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和土建工程技术的基础知识、掌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基础知识、能在国内房地产领域从事项目投资决策分析和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及房地产全程营销与策划、符合房地产企业职业岗群要求的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

该专业毕业生的业务素质培养标准是:

(1)熟悉土建工程技术基本知识,能够识别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进行工程量计算,掌握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和编制工程项目招标标底的能力。

(2)掌握房地产投资分析基本知识,能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可行性论证。

(3)熟悉工程管理基本知识,具备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阶段的全过程管理能力。

(4)掌握房地产评估、房地产营销策划、物业管理等基础知识和基本运作能力,能够从事物业管理及房地产、估价和中介服务等岗位工作。

(5)掌握国家有关土地、房地产、城市规划等相关政策法规。

(6)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房地产经营管理问题的能力。

从培养计划的要求来看,对于“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房地产政策法规”四个平台的课程中,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对其政策法规方面的相关知识要求为掌握,而对土建工程技术知识模块课程的要求仅仅是熟悉。可见,本专业以培养具备房地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和房地产营销的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满足定位的人才目标市场(房地产产业)及服务面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职业岗位群要求,同时还要求熟悉土建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能够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设阶段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培养。

社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才?通过对我校2010级学生所在的实习单位的调查了解,本专业的相对需求量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营、估价事物所、物业等企业,对毕业生的知识储备要求也侧重于工商管理模块。因此,我们培养的学生应具有房地产经营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及管理和建筑法规等知识,能完成主要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所以,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社会需求是人才培养的目标。本文认为,应针对不同专业方向制定不同的培养目标,以适应企业对毕业生的要求。

3 专业方向的设置

根据2013年和2014年招生计划,目前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4个专业方向:房地产开发与租售、物业管理、住宅区规划建设与工程管理、房屋建筑工程造价与估价。其中,房地产开发与营销方向最能体现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培养要求。物业管理属房地产类专业目录中的一个独立专业,物业管理专业适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饭店、商厦、写字楼物业经营管理工作、企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等职业岗位群。住宅区规划建设与工程管理专业方向作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一部分,设置为房地产类的一个方向也顺理成章。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审计与估价系房地产开发环节中的重要程序,设置为一个专业方向是合理的。

4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竞争力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竞争实际上就是本专业毕业生社会影响力的竞争。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因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阶段,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均派出本企业人员组成项目部,实施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控制和工程投资控制,这是土建工程专业毕业生能够做的工作,房地产行业每年都大量招聘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生就是证明。所以,房地产专业毕业生比建筑工程技术毕业生更加具有专业技能方面的优势,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保持长久发展的关键所在。

提高竞争力的关键是专业设置具有明显的特色,没有特色就没有竞争力,要特别突出学生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建筑工程专业学生主要具有工程技术知识和技术管理能力见长;房地产专业学生则以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知识及综合素质见长。但是,如果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能有效的将知识转化为操作能力,就会失去优势,所以我们要在房地产专业的课程设置上和教材适用性问题进行认真的讨论,在这个问题上,房地产专业设置有两种倾斜:一种是偏向于工程管理专业或建筑工程方向;另一种偏向于工商管理方向。我们认为,这两种偏向都不可取,前者失去了房地产专业的独特性,无法形成专业特色;后者不能适应房地产开发和在房屋建造阶段对职业岗位技能的要求,学生就业面比较窄。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职业岗位需求除了房地产营销、估价、物业管理外,还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工程管理业务,如果没有必要的工程技术基础,就难以胜任相关的管理工作,也就是不懂技术何以管理。但是房地产专业需要具有的土建工程技术知识素养,并不意味着在课程设置上向建筑工程专业看齐。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竞争力的关键是要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别人难以模仿的独到之处,比如建筑工程定额与概预算课程,如果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工程造价编制、审核以及对预算软件的使用,毕业生到单位就能很快胜任工作,必然会受到用人单位欢迎。目前建筑工程专业虽然也有工程概预算课程,但在预算软件使用方面难以熟练和深入。

我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在专业方向的设置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按照企业的需要制定培养计划,实行订单式培养,校企紧密结合,聘请企业的经理进行专业建设指导,发挥校企合作的优势,突出专业特色,突出职业岗位技能,具体做法为:

(1)在专业设置上突出特色。借助我院土建类学科优势,强化毕业生对工程造价核心技能的掌握并具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管理等综合性素质。

(2)在培养目标上突出职业技能特色。我们认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紧紧围绕市场需求以就业岗位群为导向,在全面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特别突出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技能,设置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培养计划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毕业生具有几项专业技能,是将来顺利就业的可靠保证。结合我们专业特点,要具体强化四大核心技能的培养:房地产投资开发项目标底编制的能力;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施工进度控制和工程质量控制的能力;计算机的专业应用能力。我们要依托我校先进的计算机实验室,强化学生的概预算软件的应用能力的培养以及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租售网上推销、物业管理网上推销等课程的情景式模拟实训,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这样我们培养的学生与别的院校相比就拥有更宽的就业面。

5 课程设置与课程建设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专业,所开设的课程设计工商管理和土建工程两大学科,需要设置的课程门数较多。如果每一门课程都按工商管理类和土建课程要求进行设置,那么总的课时数必然要超标。解决的方法是精减课程内容。但是哪些课程内容是可以缩减,哪些课程是能够缩减,需要教研室认真地讨论,特别是对于土建类课程的开设,要开一些房地产专业急需的课程,比如《建筑工程视图》、《建筑工程测量》、《建筑施工技术》等,拓宽学生专业基础,这样既解决了课时量限制相矛盾,也解决了与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课时要求的矛盾。因此,在有限的课时内要按排最有价值的课程。大的原则是不论采取何种方案,课程设置必须与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相适应。

对于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来说,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不能够相配套。我们采用的教材均为外地高校使用的教材,没有本土气息,不能贴近本地区的房地产实际,而且教材内容比较陈旧。为此,应该着手自编教材的建设。另外,要在明确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进行课程建设的优化和整合,做好课程教学目标明确,授课内容精练,每门课程都应该明确其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和能力培养的具体内容以及学时分配的合理性。

工商管理工程造价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基础建设;造价评估;后评价

1. 引言

基础建设项目造价管理能有效保障投资方的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因此基础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确定并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是造价管理的两个方面。造价的控制是按照既定的造价目标,对造价形成过程的一切费用进行严格的计算、调节和监督,揭示偏差,及时纠正,保证造价目标的实现。

2. 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造价管理

在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首先要解决好影响工程造价的以下几个因素:确定项目的合理规模;确定合适的建设标准;确定先进适用、 经济合理的生产工艺和平面布置方案;合理选用设备;遵守“靠近原料、燃料提供地和产品消费地及工业 项目适当聚集的原则”,选择建设地区及建设地点。同时,认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前者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后者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起到控制总投资的作用。

投资估算是指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依据现有的资料和特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进行的估计,它是项目建设前期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和流动资金估算两部分,为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应按照项目的性质,根据已掌握的技术、数据资料情况合理选择科学的计算分析方法,准确地编制投资估算。

3. 基础建设项目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1) 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也是一个管理重点。只有在设计工作尚未完成,在设计图纸未交付实施之前就把好工程造价管理第一关,才能为总体工程造价控制打好基础,因为后续的造价控制都是在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的。如果设计人员在设计阶段未能肩负起优化设计与有效控制造价两个重担,则势必增加工程不必要的投入,从而造成浪费。

(2) 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主要是编制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阶段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的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费用定额以及当时当地的设备、材料市场价格等资料编制的拟建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文件,它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即为控制拟建项目的最高限额。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施工图预算,用以核实施工图设计阶段造价是否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4. 基础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造价管理

在建设项目发包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就是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做好招投标工作。在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是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建设市场运行机制的需要。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招标方对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施工图纸以及施工现场条件,按统一的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和计量单位计算出的工程数量清单,是提供给潜在投标人报价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相比有以下优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明确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把过去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价格模式改变为将各种经济、技术、质量、进度、市场等因素充分细化考虑到单价中的“动态价格”形式,所反映的是工程的个别成本;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工期和质量对造价的影响因素,有利于工程“质”与“量”的紧密结合;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业主将承担工程量计算误差和设计变更造成的风险,施工企业 将承担价格变化引起的风险,以实行风险分担的原则。

基础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4.1 加强设计变更的审查 。 若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须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若在采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而且设备、材料还须重新采购;若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因此,设计变更是实施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

4.2 加大现场签证力度 。 一般来说,基础建设项目都实行监理负责制。作为进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首先要获得国际注册的执业资格总监及监理人员的配备要与招标投标的人员相符合。另外,监理人员要熟练掌握现场施工和管理,熟悉工程造价知识,对由施工单位填写的签证,一定要认真核实。

4.3 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 。 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重点应放在规范招投标活动和招标方式的确定上,招标评标应实行合理低价中标。随着工程造价体制和管理模式改革,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全国得到了较好的推广和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即由招标人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以及市场价格进行自主报价。

5. 结论

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是贯穿于建设项目从决策到竣工投产的整个过程,是一较为漫长、较为艰难的过程。基础建设项目决策者、实施者及监理工作者和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从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及后评估阶段进行整体管理和控制,才能将基础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做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王长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分析与研究.工程硕士 论文 .大连理工大学.2002.

工商管理工程造价范文第5篇

【关键词】工程量计价清单;工程造价;管理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的逐步推行,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国际接轨等要求,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不断深化。根据建设部2002年工作部署和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为改革工程造价计价方法,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委托,于2002年2月28日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工程造价专家编制《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为了增强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最后改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经建设部批准为国家标准,于2003年7月1 正式施行。它的颁布实施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面向我国工程建设市场,进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必将推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深入和管理体制的创新,最终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新机制。在这新的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控制的研究是很有意义的。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1.统一报价依据,利于公平竞争。工程量计价清单为竟标者提供了一个平等的报价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制定计价规范,统一工程项目名称、统一工程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项目编码。达到清单项目工程量统一。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市场,有效防范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奠定了基础。

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中,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出准确、详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促使招标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行贿、拉关系“买” “卖”标底、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利于增加招标活动透明度,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投标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人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的综合单价,利于节约投资和规范建筑市场,优价中标,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

2.体现了承发包双方风险合理分担。清单报价订立的是单价合同,公平合理地分摊了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漏算项目量的变化风险由业主承担,投标人自主报价,对自己所报的成本、费用等合理性负责,单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一般通过招标中报价的形式体现,一旦中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相对固定下来,工程结算按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计算,其工程造价明确,即使工程量有变更,招标人也可根据变更的工程量和投标方的综合单价计算出变更后工程的增加(减少)费用,避免了结算时对工程造价的争议和扯皮现象的发生。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管理

1.投标价格的管理。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和掌握的市场、信息价格,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确定成本、利润,按规定计取税费,提出投标报价。

投标人在计算投标价格时,应对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如发现工程量清单有缺项、漏项、计算错误、不明确处,应向招标人提出,要求给予解释或答疑,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此类要求所作出的解释、答疑,均应以书面形式抄送给所有投标人,以示公平。

2.工程量清单的管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在改施工图预算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方式后,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进行招标投标,以求得合理的工程价格,所以工程量清单和标底价格的正确与否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一环节中,必须由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中介机构,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消耗量标准、工程范围及招标条件、工程现场的情况计算出工程量,并且要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标底价格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重在加强对工程量清单和标底价格的管理、监督力度,这是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能否成功的关键。

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子项,应准确地列明定额的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工程量和工程计量单位。需换算、参照的子项,应在定额编号后注明“换”、“参”字,并在工程项目内容中说明。未能准确确定和计算的项目,而采取“暂定金额”和“暂定工程量”者,应当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

工程量清单发出后,若发现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应通过招标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予以更正。招标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具有对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后修正的效力。

3.合同价格的管理。长期以来,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局限于工商管理部门对其合法、真实性的鉴证,而对合同造价和工期的合理性、实际履行中的监督检查甚少,缺乏有效管理,致使施工合同纠纷日益增多,严重干扰着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设部近期出台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暂行规定》中指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负责按规定范围的工程合同价的认证或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证工程”。所以,加强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招标采取“事后跟踪”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中标是施工单位对造价与施工条件选择的一个阶段,要使造价及施工条件落实,合同签证至关重要。建设主管和造价管理部门应对合同签订前进行审核认证,审查合同价是否与中标价吻合,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的签订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有否附加不合理的条款,拨款形式与时间是否合理等等。以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维护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4.结算价格的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变更、地基处理、经济签证、材料价差等调整合同价格的内容,中标人应当通过办理工程补充结算方式调整合同价格,并不得更改中标价格或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采取“暂定金额”、“暂定工程量”的子项,由工程承包单位依据项目监理的指令,计算并提出书面意见,经造价工程师或项目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证,可以调整该项的工程价格。工程竣工后,工程承包单位与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办理工程结算。工程发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及有关结算资料,一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定,经审定后,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建筑行业的影响深远,它将极大地推动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贯彻了国家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不断推行,完善和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将促进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技术、管理水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S0500-2003[S]

[2]张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政府项目投资管理探讨[J].安徽建筑.2004(6):135~136

[3]林轶红.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招投标中的作用[J].嘉应学院学报(自然科学).2004(6):10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