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法治教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第二课时)
同商议
共承担
教学目标:
1、通过自身体验、交流园、辨析、阅读感悟等活动,懂得关心家庭生活,关心家人,关心家庭事务,初步具有为家庭和谐做贡献的意识和行动。
2、学会为家庭尽责任,懂得不管年龄大小,家庭成员都要承担家庭责任,学会有事商议,培养家庭责任感。
教学重难点:[来源:学_科_网]
1、重点:引导学生为家庭尽责任,懂得不管年龄大小,家庭成员都要有事同商议、共承担。
2、难点:作为家庭的一员,要主动关心家庭成员,通过调解、提议,
营造和谐美好的家庭氛围。
教学过程:
活动与探究一
一、导入
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一声问候,一句劝慰,一杯热水都是对家人的支持、关心和爱护。作为家庭的一员,生活中,我们要留心观察,主动询问,尽力关心和帮助家人,还要学会有事同商议,共同承担家庭责任。[来源:学科网ZXXK]
二、活动交流
(一)活动与探究一
(1)
情境交流:
当家人身体不适、或者遇到困难烦恼时,我们如何表达对家人的关爱呢?请大家阅读P39活动园,同桌交流。
全班交流
(2)
家人需求大调查
生活中,你的家人会遇到哪些烦恼和困难呢?我们又该怎么做呢?请大家完成一个家人需求的调查,并结合调查,谈谈自己如何关爱家人。
师小结:我们同学心中都充满了爱,相信你们发自内心的关心和照顾,一定会让家人倍感温暖。
(3)
走进阅读角——妈妈让我来帮您!
认真阅读,思考:文中的“我”哪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交流:1、他善于观察,发现妈妈情绪不好,能主动询问。
2、积极帮妈妈订票,并解决妈妈的后顾之忧。
师小结:文中的“我”真是一个贴心又能干的小家伙,我们也要向他学习。
(4)总结:和谐美好的家庭关系需要我们共同来营造。让我们学会主动关心帮助家人,让家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这份爱,并为我们的成长进步而倍感欣慰。[来源:学科网ZXXK]
(二)活动与探究二
1、一家人相亲相爱,但有时也会有意见不一致的时候,这不小勇和小红就遇到了难题,大家一起来帮帮他们。
(1)
阅读P40活动园[来源:学§科§网Z§X§X§K]
(2)讨论:
小勇该怎样处理?
作为孩子,小红对家里换车一事该不该发表意见?
(2)
总结:家人意见有分歧时,要一起讨论、商量,共同解决问题,这样家庭才能够和谐。
2、辨析[来源:学科网]
(1)
周末,爸爸妈妈吃完饭,坐在沙发上准备看电视。爸爸想看足球赛,妈妈想看电视剧,他们发生了争执,互不相让。爸爸认为世界杯是现场直播要第一时间收看,妈妈认为电视剧今晚大结局,不能错过。这时,一旁的你该怎么办?
(2)
放学回家,小明想先玩一会儿游戏,可妈妈却让他先做作业。小明觉得自己会安排时间,妈妈是瞎操心。小明该如何和妈妈沟通商量来解决这个矛盾?
3、学习阅读角——我家的民主生活会
交流:你家会召开民主生活会吗?你赞同这种方式吗?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违法行为专项活动,使我辖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基本纠正和遏制全区违法建设、违法广告、食品违法生产、违法用工、违法征地用地、违法网吧、违法排污、违法交通、违法破路、违法行政等违法行为,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我街道成立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违法行为活动领导小组。
(一)治理违法建设、违法广告、食品违法生产、违法征地用地、违法排污、违法交通、违法破路工作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与建设办公室
(二)治理违法用工工作组
牵头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配合单位:辖区相关单位、各社区、村
(三)治理违法网吧工作组
牵头单位:街道文化建设办公室
(四)治理违法行政工作组
牵头单位:党政办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15日)
一是制定方案。各工作组、各社区及相关单位针对本组、本辖区域担负的职责和任务,认真调查摸底,制定具体详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的区域、项目、治理目标、负责人、联络人、完成时限等。各工作组要按系统、按领域建立违法行为档案,并将工作方案及负责人、联络人于11月14日前报街道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宣传发动。各工作组、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的法律法规、治理的重点和达到的目标要求,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治理违法行为活动全过程,贯穿于治理违法行为工作推进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氛围,使专项治理违法行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专项治理阶段(2011年11月16日—2012年4月30日)
各工作组、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根据本组、本辖区域制定的方案,突出重点,按照时限,逐项治理,并建立工作台账;要坚持教育在先,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实现治理目标;对辖区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规劝、纠正,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从严、从快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5月1日—30日)
根据区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的具体考核细则组织考核组,通过实地考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验收。并将专项治理活动考核验收情况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6月)
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通报差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工作组、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责任。要将治理违法行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抓实,务必抓出成效。
一、案例的定义及案例教学的特征
1.案例的定义
案例教学于1870年首次被哈佛大学引入法学教育,1908年哈佛商学院正式成立时,案例教学法又被引入商业教育领域。从那以后,案例教学在世界范围内迅速传播。
案例教学方法是一种非常好的实用教学方法,它的主要优点是团队学习、分享经验和解决问题。它不仅对提高学生能力和改变行为有所帮助,而且是学习结合实践的一种方法。
案例教学中一个最为突出的特征是案例的运用,它是案例教学区别于其他方法的关键所在。那么,什么是案例呢?简单地说,案例是包含有问题或者说疑难情境在内的真实发生的典型性事件。一个案例就是一个实际情境的描述,在这个情境中,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可能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2.案例教学的特征
案例教学的特征主要包括:
(1)着眼于能力的培养。案例教学是模拟真实问题,让学员综合利用所学的知识进行诊断和决策,从而提高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所追求的不是要求学员找到唯一正确的解决问题答案,而是依据学员在开放的教学环境中,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增强消化和运用知识与经验的能力。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员不仅能从讨论中获得知识、经验和思维方式上的益处,而且能从讨论中学会与人沟通,提高学员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2)强调全员参与性和主动性。案例教学法中教学的主体应是全体学员,教师的责任是选择组织好案例,组织和指导好课堂讨论,让全体学员都参与进来,在案例所描述的特定环境中,对案例所提问题进行讨论、争辩,并在此过程中相互学习,促使学员刨根问底地找到最佳决策。因而,它强调全体学员的共同参与和积极思维,强调主动学习。
(3)案例答案的多元化和最佳化。案例为全体学员提供了同样的情景和信息,从同一起点出发,人们会提出不同见解,它不存在什么标准答案。为了解决问题,有时会有多种解决的方案,有时也可以从多种方案的比较鉴别中寻找出最为合适的答案。当问题较为复杂时,也可能会一下子找不出什么解决问题的方法。此时教师可通过提问引导学员一步步思考、探索,直到能看出这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为止。这种多元化和最佳化答案选择,可开拓学员思路,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4)高度的拟真性。教学案例是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编写出来的实际案例,这种实际案例具有典型性、代表性、非偶发性,这是案例的关键特征。案例设计中,其问题往往是若隐若现,提供的信息并非一目了然,有关数据需要进行一定的计算、加工、推导才能直接用来进行分析。
二、案例课前准备阶段
在上案例课之前,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一定要进行充分的准备。课前准备阶段分成两个方面:一是教师准备阶段,二是学生准备阶段。
1.教师准备阶段
(1)精选案例阶段
案例教学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能否选择恰当的案例,精选出的案例应当是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最能揭示所学理论的案例。精选案例要求教师必须吃透教材,不仅要弄懂教材的每个概念原理,而且要弄懂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即知识结构体系。这是精选案例的基础。
(2)研读案例阶段
上案例课之前,教师应该做充分的准备。教师根据课堂教学要求选好案例,提出思考题,推荐参考文献,做好案例讨论会的准备工作。在此阶段,教师应完全掌握案例中所展示的全部事实。教师应该对案例一读再读,并做笔记,以便把握案例的重点内容。只有这个时候,老师才会对如何引导讨论做好准备。
2.学生准备阶段
上案例课之前,不仅教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学生也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学生在准备案例时可从以下两个步骤入手:
(1)阅读案例、个人分析。主要是审读案例文本,把握案例事实,识别案例情境中的关键问题,个人进行案例分析,初步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对于此步骤,可进一步细分成下列四个程序:
第一,阅读前面几个段落,然后以你最快的速度浏览完案例。
第二,仔细阅读案例,并在一些重要事实下加线。
第三,在便条纸上记下主要的问题。然后再读一遍案例,整理对各个问题所进行的思考。
第四,根据你对案例材料的分析,提出一些建议。
(2)小组讨论、达成共识。在小组同学面前呈现个人对案例问题的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依据;听取同伴意见,对案例问题和解决方案展开讨论,以求达成共识,并形成多个备选方案,等待在课堂上进一步讨论。
三、案例课内讨论阶段
案例课内讨论可分成四个不同的阶段。
1.开始阶段
开始进行案例讨论,也就意味着教师向学生提出问题,并给学生一定的时间去思考,目的是让学生尽可能快地进入角色,展开讨论,避免冷场。如果没有对案例中的论题予以必要的分析,往往会使后面所提供的解决问题的种种备择方案变得毫无意义。
2.讨论疑难问题阶段
在此阶段,学生们会对一些疑难问题进行激烈的讨论,对于老师而言,应该注意下列一些问题。
第一,要将自己置身于讨论之外。教师的任务是促成讨论,在讨论过程中,要尽可能地让学生去发言、思考,做出决定。如果发现有些学生由于情绪激动而用言语攻击其他同学时应该予以制止。
第二,不要批评不同的意见。在讨论某个问题时,如果某个同学的看法明显不合逻辑,你可以适当提醒该同学,用委婉的方式打断该同学的发言,让其他学生谈谈他们的看法。认识上的不同是正常的,对一个复杂的案例来说,同学们在讨论时,难免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应该让所有学生都有展示他们观点的机会,并了解其他人的不同观点。
3.讨论结束阶段
在这个阶段,可以让学生来做总结,也可以由教师自己来做总结,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以及该案例讨论当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通过总结来揭示出案例中包含的理论,强化以前所讨论的内容,提示后续的案例,给参与者以鼓舞。在案例讨论即将结束的时候,如果没有做出任何结论就下课是不适宜的,此时教师可以帮助学生对案例进行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他们的学习效果。
四、案例报告撰写阶段
案例讨论课之后,老师应要求学生写出案例分析书面报告。这是整个案例学习过程中最后一个环节。通过撰写书面报告,学生能够加深对所讨论的案例的印象,同时可锻炼和培养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
五、采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经过实践的检验,案例教学法有许多优点,但是在有些情况下,案例教学没有起到好的效果,主要原因有三。
1.教师缺乏实际工作经验
在我国,许多大学老师缺乏企业实际工作经验,这些老师很少到企业工作,也没有到企业做过咨询。在分析案例时,不够深入,不能从企业实际情况来探讨问题。
2.教师缺乏对案例教学理念的理解
与国外教师授课的计划周密、控制力强的表现相比,部分国内院校的教师并不注重授课的技巧性,很好的内容由于讲课的不生动而达不到好的效果,有的教师则片面地把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理解为讲笑话;部分教师对于案例教学的理念、技巧和使用方法掌握不够,经常将举例子和案例教学混淆,使案例教学没有达到最优效果。
3.学生缺乏实际工作经验
由于教学案例都是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编写出来的,案例中所涉及的内容都是有关企业中的实际情况。这就要求接受案例教学的学生应该具有一些企业工作经验,至少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否则,学生在学习案例的过程中,只能单从理论上进行分析,没有实践经验作为探讨的基础。
综上所述,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是否采用案例教学,要看采用案例教学的条件是否成熟。对不同背景的学生,不能一味地不加选择全部采用案例教学。当然,在采用案例教学时,还应注意一个问题,案例教学是一种教学方法,还要与其他方法相配合。实践证明,只有把案例教学同启发式、答疑式、探讨式、研究式、情景式、模拟式等方法结合起来,才能使案例教学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确保案例教学取得理想效果。
参考文献:
[1][美]理查德波恩著.子娅、张小君译.迈克尔戴尔传[M].东方出版社,2004.1.
交通警察执法该“暗”该“明”?一直是老百姓争议的敏感话题。如何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正确履行交警的职责和维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记者就此在贵阳市采访了部分交警和司机,听听来自各方的不同声音,探讨如何构建良好的交通秩序。
感觉像进“埋伏圈”
朱建(私家车司机):我觉得“暗中执法”是不应该的,有违法律的公开公正原则,使阳光下的执法,变成了执法“埋伏圈”,实在难以让人信服。交警应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而不是躲在巷子里、树下、车后头,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了才出来纠正。如果我违规违法了,怎么罚我都行,但是这种做法就不能接受。既然是为了行驶安全,为什么不在明处指挥,在违法前警示,反而要眼睁睁地看着我们违规违法了才走出来罚款呢?我认为,交警可以有选择地在容易违规违法的地方站出来指挥交通。这样不但能大大减少违规违法,而且能消除司机和交警的那种“猫和老鼠”的对立情绪。
王勇(出租车司机):对于我们开出租车的来说,只要交警不躲起来一般是罚不到我们的,什么地段有监测,我们都很清楚;但是对于其他不熟悉道路情况的司机来说,就很容易违规违法。我们违规违法主要是因为抢时间、抢客人。换句话说,只要周围没有警察,即使是曾经被罚过款的地方,在为了多挣点钱的现实面前,还是有可能违规违法。
张朝阳(私家车司机):现在少数交通标识设置得不是很合理,这种地方往往是被罚款扣分的“多发路段”。交警经常不会打开警灯提示你在“逮”违章,等你转过去了才从旁边过来把你拦下来。交警执法的目的应是预防交通事故,而不是看着司机违规违法也不说一声,然后就进行处罚。现在好多司机都有“机会主义”的想法,认为躲过了就没事了。交警躲起来罚款也许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却可能更加助长这种“机会主义”。解决违规违法的根本途径应该是正面宣传教育,而不能只靠罚款来解决。
躲起来实属无奈
徐涵(某机关司机):交警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大多数人的权益。如果每一位司机都遵纪守法,不管警察站在哪里都不会有所影响。守法不是为了给交警看,而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和公共交通安全。如果交警在就守法,交警不在就违法,那么交通秩序如何才能好转?所以“暗中执法”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主要是针对不自觉的司机。交通秩序的维护不仅是靠交警的疏导,还需要司机自觉的配合。“暗中执法”不是诱导司机违法,而是规范行为,最终使司机对交通法规的理解由被动参与转变为主动参与。
潘悦(省交警总队直属支队贵遵三大队交警):现在我省司机自觉守法的意识还比较淡薄,没有警察的地方,很多司机的违法行为比比皆是,而这些违法行为又容易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贵州是一个山区,再加上我们的公路等级差、自然条件的限制,只要稍不注意、速度快,车辆驶出公路就是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为了减少交通事故,作为交警来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把事故的发生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是我们的职责。所以有时采取一些适当的这类执法方式是必要的。我们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把事故压下来,同时也需要更具人性化的执法。
共同努力构建和谐交通
吴建军(省交警总队法规处处长):“暗中执法”和“阳光执法”的问题在全国都有争议。采取何种执法方式最根本的是看我们的执法是不是从为民执法的角度出发、为构建和谐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出发。方式不重要,关键看出发点。一些地方道路限速标志设置不尽科学合理,导致出现“执法陷阱”,这是我们坚决反对的。交警执法并不是像社会上所说的那样,罚款是为了创收。现在交警部门完全是财政预算,不存在罚款返回的问题。新出台的贵州省的地方法规,明确了很多执法监督方面的要求。市民可以用交通秩序的良好、事故的下降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标准来检验我们。
关键词 刑事 案例教学 法律思维 法学教育
作者简介:张爱艳,山东省高校证据鉴识重点实验室,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刑事法学,医事法学。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都较强的学科,刑事法学尤为突出。在传统刑事法的教学中,最主要的教学方法就是讲解与灌输。但是此教学方法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偏重知识讲授轻视能力培养的不足,而刑事案例教学法正是弥补此缺陷的有效方法之一。
一、刑事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一)刑事案例教学契合了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有助于高水平法律职业者的培养
综观古今中外的法学教育,不难看出从它问世之初就陷入了一种两难境地,即法学教育究竟是应当成为培养未来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的职业教育学院(professional school),还是应当作为培养国民素质的通识性教育(general high education)或者是成为培养法学专家讲授法学理论和系统法律知识的研究型学院(research school)。而在这两种的教学理念上凸显出一样的信息,即职业培训性与学术研究性的对立。具体到我们国家,由于以往过于强调强法学教育的学科化、知识化,导致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从业人员难以走上职业化的发展道路。而随着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由过去的通识教育转变为法律职业教育逐渐成为我国当前法学教育改革的公认目标。这一目标的确立,必然导致法学教育方法的改革,刑事案例教学法随之日益凸显其重要价值。
事实上,就法学的培养目标来讲,不管是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司法工作人员的职业教育,还是培养法学家的研究型教育,都不应忽视法律的实践意义。刑事案例教学注重引导学生通过分析具体的案例来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使学生逐渐养成“知疑善思”的习惯,训练学生“像律师、法官、检察官一样思维”,以应对社会现实中遇到的错综复杂、层出不穷的新问题。而这正是我国当前法学教育改革的目标――法律职业教育所需要的,也是高水平法律职业者所必须具备的。
(二)刑事案例教学是实现法学教育高级目标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学生法律实践运用能力的提高
法学教学是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教与学的互动过程。我们认为通过理论教学可以达到法学教学的初级目标,而高级目标的实现则依赖于案例教学等实践性方式。正如法学家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历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为了祛除我国法学教育中浓厚的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色彩,我们提倡在刑事案例教学中,学生应作为主角,应处于积极主动地管理运用知识的状态。一方面,把资料留给学生让他们自行总结和分析讨论,从案列中集中总结问题的要点,得出简单明了的解决方法;另一方面,通过分析案例,学生最终会领悟出适合自己个人特点的思维方式和逻辑推理,当以后遇到相似或完全陌生的案例时,也可以有效地运用这种逐渐培育起来的思维方式和逻辑推理。这样学生学到的就不仅仅是书本上的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灵活运用知识和思考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因此我们说刑事案例教学是实现法学教育高级目标的重要手段,它不仅是刑事理论教学的继续,也是对刑事理论教学的检验。若没有刑事案例教学,理论教学的成果往往难以得到充分展现,由此也很难充分暴露法学教育中的不足。
(三)刑事案例教学使学生更易掌握刑事法学知识,同时有助于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
教学方法对教学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由于刑事案例教学改变了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法,教与学融为一体,所有学生积极参与,这样不仅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还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同时应当看到,刑事案例教学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不仅应具备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还应当具有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这样才能在实施刑事案例教学中,游刃有余地处理案例讨论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也才能在案例讨论后进行有针对性的点评和总结。所以说,实施刑事案例教学的过程,也是教师提高自身教学能力的过程。
(四)刑事案例教学符合我国当前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我国当前大学教育的基本目标是素质教育,它不仅包括传授知识予学生,更重要的是塑造与培养学生的各种素质、能力与品质,即培养学生具有健全的人格品质、扎实的专业基础、创新的思维能力与卓越的综合素质。
刑事案例教学区别于传统的“以理解法律含义、传授法律知识为宗旨的教育模式”,通过学生间的辩论、师生的互动、老师提问学生,学生质疑老师、体现出了“教学民主,师生平等”、“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的素质教育原理,而这正是我国目前素质教育所要求的。同时,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提问、讨论、辩论,既有利于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又有利于学生逻辑思维能力、法律思辨能力与口头表达能力的提高。另外,只有通过对一些法律事件的具体处理,才能使学生逐渐具备和提高因地、因事、因人、因时制宜的适应能力。所以说,刑事案例教学是刑事法学教学的必需,有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刑事案例教学的课程设计
合理筛选和设计刑事案例是提高刑事案例教学有效性的关键。案例的选择应以学生已经掌握的知识为依据,结合教学中的难点与关键问题进行选择。刑事案例内容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构的,有时为了讲解某个法律知识点,采用假定事件或“半真实”事件更有利于学生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 (一)案例的收集
第一,通过司法实践收集刑事案例。了解司法活动是法学教师应当具备的素质。教师在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不仅能充分了解案件的细节,还会体会到理论与实践间的差距。教师通过生动、形象、细致地讲解此类案例,不但增强了学生学习的兴趣,还提高了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
第二,通过查阅资料收集刑事案例。这是教师收集刑事案例最方便的方法。法学报刊杂志经常刊载一些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这是刑事教学的良好素材。这些争议案例暴露了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缺陷与不足,从而强化学生学习的责任意识。
(二)案例的筛选
筛选案例就是对案例进行选择,针对不同问题在不同的教学环节中使用。为了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刑事法理论,我们需要选择与所授基本理论相吻合的典型刑事案例;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需要选择疑难案例,这有助于学生对基本理论进行更深入的理解。在筛选案例时,应遵循教学性、典型性、时代性的原则。教学性要求所选的案例应符合教学内容和目的,适于课堂使用;典型性要求案例能反映司法实践中的普遍问题;时代性要求所选案例最好是最近几年发生的,反应当前社会状况和司法实践中的新问题。
(三)案例的运用
案例经过收集、筛选之后要在教学中使用,这是最重要的阶段。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可以运用案例教学法。其具体形式主要有:
组织学生对特定疑难案例进行讨论或辩论,这通常是在讲授一个或几个重要理论问题之后进行的。首先在备课的时候通过疑难的案例情况想方法在疑难案例中设立引导学生主动提出疑问,比如在案例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是什么?如何在案例中解决问题的根源。随后,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同时予以引导、帮助他们论证所持的观点,让学生在不同观点的争辩中发现其合理性与不合理性,最后的结果是要在学生能接受的范围内,并且有合理的理论和结论概括。通过这个模式的实行,把疑难案件、分析总结,提出质疑,解决质疑中的矛盾事故。这样学生在这个学习的同时也会很简单的掌握每个不一样的案例中所涉及的某种法律,并在这个案件中很快找到突破口,把问题顺其自然的解决,使得自己的判断能力和疏通法律只是的运用有了很大提高。
刑事案例的收集、筛选和运用是刑事案例教学的三个不同环节,收集是基础,筛选是关键,运用是目的,三者相互渗透。
三、刑事案例教学的具体要求
(一)刑事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刑事案例教学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刑事案例教学是对传统课堂讲授法的补充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