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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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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经济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循环经济;国土资源产业;经济学;科学发展;思考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资源的治理保护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失衡现象,国土资源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其合理利用越来越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不仅仅是我国,世界各国也越来越关注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如何在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保证国土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可持续,缓解人地之间的矛盾,成为了世界各国无法忽视的问题。就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国土资源产业经济科学开始产生以及发展起来,本文主要就是研究循环经济在国土资源产业经济科学发展当中的作用。

二、国土资源产业经济学概述

(一)什么是国土资源产业经济学

国土资源产业经济学其实就是国土资源学与产业经济科学的一个交叉学科,但是现在对国土资源产业经济学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在本文当中笔者借鉴了经济学的一般概念,对国土资源产业经济科学进行了一个一般定义,国土资源产业经济学其实就是针对国土资源产业以及其发展规律来进行研究的经济科学,进行国土资源产业经济学研究主要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国土资源实现更好的优化配置[1]。

(二)国土资源产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目前,我国国土资源产业经济学主要的研究对象是国土资源产业,而国土资源产业主要是指从事国土资源再生产活动的各种产业,这其中主要包括了矿产资源的普查和勘察、海洋资源的调查以及开发、土地整理、资源保护等各种产业。我们在对国土资源这一个定义进行理解的时候可以从广义以及狭义这两个方面来对其进行理解。首先我们从广义方面来对国土资源进行理解,广义的国土资源主要指一个国家领土的范围当中所有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以及社会资源。但是如果说我们只是在狭义的范围当中对国土资源进行理解的话,我们就可以将国土资源理解成一个国家当中有权来进行管理的所有范围之内的疆域的一个总称,这其中包括了这个国家的领土、领海以及领空,在狭义的国土资源概念当中,这是一个立体的概念,其中包括了从地面到地下,以及从陆地到海洋再到空中的全部的自然资源[2]。

三、循环经济的概述

(一)循环经济产生的背景

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时候循环经济这一思想就开始萌芽了,其中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鲍尔丁曾经提出了自己的“宇宙飞船理论”,在这个“宇宙飞船理论”当中,鲍尔丁认为整个地球其实就像是在太空当中进行飞行的一艘宇宙飞船,在进行飞行的过程当中是需要不断的对自身有限的资源进行消耗以及再生,如果说我们对于地球当中各类资源的开发以及利用不合理的话,就会造成对环境的破坏,最终导致整个地球走向了毁灭[3]。在循环经济的发展过程当中,首先对循环经济进行积极实践的国家就是德国以及日本,这两个国家积极进行循环经济的实践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背景。第一个方面是日本以及德国当中固体废弃物的快速增长使得这两个国家需要新的管理策略来进行管理;第二个方面就是当时的工业化国家已经开始进入到了工业化后期,经过了工业化长时间的积累,在大量的废弃物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可以进行回收利用的;第三个方面是当时工业化国家在进行工业化的过程当中对于自己国家大量的自然资源进行了消耗,导致自己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已经所剩不多了;第四个方面就是那个时候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个完善的法理体系,并且较高的公众环保意识使得这些国家有着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所在。

(二)循环经济的概念

所谓的循环经济就是指遵循自然界当中的物质循环以及能量流动规律的规律,对于经济系统来进行重构,使得整个经济系统能够更加和谐地融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的过程当中。

四、在我国国土资源领域当中进行循环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在我国传统的经济当中,发展经济以及保护环境是有着非常大的矛盾的,我们想要在根本上对这一个矛盾进行解决的话,就必须要转变我们的发展方式,尽快的实现从传统经济到循环经济转变,循环经济的实现能够更好的实现我国国土资源的合理分配以及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够更好的实现我国国土资源产业经济学的最终目标[4]。

(一)资源安全需要对循环经济进行发展

国土资源其实就是一个民族以及国家赖以生存的最为基本的条件,无论我们的科技是否发达,国土资源是否优质以及储量是否丰富都是会对一个国家的安全程度产生一个直接的影响,尤其是我们中国这样的人口数量非常庞大的国家,国土资源是一个更加重要的基础性条件。随着我国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以及现在我国经济以及科学的高速发展,使得我国对于资源进行了过度开发,最终导致了我国国土资源产生了严重的破坏,再加上现在我国水土流失、土地退化等各种环境灾害频发,这些都极有可能导致我国地区之间的资源竞争或者是大范围的居民迁徙,这些情况的出现都是会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稳定产生影响。

(二)传统资源产业改造需要发展循环经济

在我国的传统资源开发产业当中,大多数都是粗放型产业,这些产业在创造了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是以高资本投入、高资源消耗以及高污染排放来作为代价的,所以说这一种增长其实就是一种低质量的、低水平的、低效率的增长,这种增长方式是不具备可持续发展的。为了能够更好的改变传统的资源产业的生产模式,我们必须要将传统的资源产业与科学技术进行相互结合,对传统的资源产业进行一个脱胎换骨的改造,在进行改造的过程当中核心就是要走一个循环经济路子,在进行改造过程当中遵循“资源———产品———可再生资源———可再生产品”这一个循环模式,这样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提高我们对于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对各类资源的消耗率。

五、结语

随着现在世界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经济和科学的不断发展,使得现在各类资源都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这种现象在我们国家表现得更加明显,为了更好地对国土资源进行配置,国土资源产业经济学在我国开始出现并且发展。循环经济能够更好地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在国土资源领域当中进行循环经济的使用能够更好地实现对国土资源配置以及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永生.关于国土资源产业经济学科发展的思考[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4(07).

[2]王永生.循环经济与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J].南方国土资源,2006(02).

[3]王永生.国土资源领域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考[J].国土资源,2005(07).

国土资源经济学范文第2篇

关键词:信息化技术;国土资源管理;技术应用

众所周知,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在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深入的应用,同时伴随着“互联网+”思想的提出,促使了以网络为媒介的新技术的运用,因此,在近年来,我国开启了信息化工程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新进程,不断深入信息化技术的建设,及信息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它的应用解决了国土资源管理的迫切现状,提升了工作效率,信息化技术建设及应用对国土资源管理可谓是具有高瞻性、远见性的,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高效进行做好保障。可见,促使我们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来进行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因此,近年来开启了信息化工程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新进程。

一、信息化技术与国土资源管理概论

1.信息化技术

信息化技术作为一种以网络为媒介的科学技术,是主要应用于管理企业和采集、处理信息等方面的,它是真实应用中所采用的计算机技术、数字技术、IT技术等各种技术的总称。此项技术主要是利用计算机的科学性和独有得通信技术来设计开发应用的,当然,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进行实施信息系统的应用也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客观性,能分析整合大量的信息数据,这些都是无法人为完成的,具有极大的实用性,可见,应用信息化技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信息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还需更加深入。

2.国土资源管理

一直以来,关于国土资源的数据都要经过详细的测评、计算与估评等,十分谨密,国土资源管理也可谓是综合了经济学、管理学、数学等一系列学科,共同实现了土地规划与利用的工作的进行。因为土地资源管理本身就是综合了诸多学科的一门综合学科,它决定着我国每一寸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并预计从中获取的最大的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等,促进着国土资源管理带来的诸多利益关系协调和规范,以最优化的方式合理分配土地资源,属于可调节我国国土资源的一种重要的载体。我们知道,我国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国土资源管理就决定着如何促进国土规划和资源利用,其管理过程带来的影响巨大,同时也将会不断计划并尝试提升着我国国土的利用价值。

二、信息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现状:

1.认识到信息化技术的必要性

我国管理国土资源的管理系统在不断的革新过程中,一步步将管理工作全面进行起来,国务院也在政策上做到国土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提升,近段时间里,并设立组织了“金土工程”项目的实施,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加大了挑战性,而信息化技术的运用有利于将地形、地体上的详细侦查的工作更为高效化,简便化,做到了国土资源的利用优化工作的全面覆盖管理,真正达到国家新项目实施要求的效果与目的,有效的遏制了出现大量的非法占有土地现象,真正发挥了“金土工程”的实施作用。当然,实施信息化技术的必要性不仅表现于此,还体现在这一方面。

2.信息化技术的合理运用

(1)土地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进行,其基础便是土地基础数据的集合与整理,总结出数据才能真正进行接下来的管理、估评等一系列工作。在实施方面,管理工作人员可以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对土地基础数据的全面清算,加强土地利用情况的掌握。建立起良好全面的数据库,将土地闲置与利用现状进行科学性的、总体性的规划,这样就可以把所有的土资源管理现状一目了然的呈现在工作人员面前,也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网络化的农村耕地管理。网络化的信息采集、信息整理、信息传输等过程较之前的工作效果,差别是悬殊的,针对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宗旨与目的,我们必须了解到网络化的农村耕地管理的必然性,我们知道土地利用情况具有极大动态性,这些是人为无法及时得到整理得,而将农村耕地业务受理、办理、公示全部实现网络化,网络化的管理有利于整合动态的土地数据信息,相关政府就可以依据网络化的数据严格规范管理的进行,做到对农用土地规划、保护、利用的政策不断地优化,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公众,使土地资源利用更为合理。

(3)执法监察力度的加强。在一个政策规定与实行过程中,政府可谓是占据了主导地位,并在政策实行阶段必须加强监察与提醒,并及时收集调查试试效果,做出改善,这主要是政府具有执法监察的权利。近年来,一些恶劣的现象屡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例如开发商的欺瞒手段、政府人员伪造调查表、监察工作的松懈等等,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管理的工作绩效,因此,政府必须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对其实施宏观动态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解决,这些在保障国家资源的合理配置的同时,也稳定相关政府机构与公众的利益关系,信息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确实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结语

当今社会进入了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经济的发展也随之越来越迅速,因为信息化技术的运用,使得我国各个领域的管理政策发生了深刻的改变,国土资源管理在信息化技术的影响下,由刚开始面临的信息化技术的冲击带来的技术上的不足,到现在的信息化技术在不断的推进土地资源管理愈来愈科学化、精确化、规范化等,利用我国有限的土地,尤其是对于中国这个人口大国,也越来越充分合理化,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当然,革新的脚步永不停止,技术的进步还需以后日子里的探索,为全面提高国土资源的管理水平和配置土地资源的科学性、合理性,不仅仅需要我国相关机构加强自身的服务水平,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做出努力积极采取改善政策,如此,社会的发展也将永不停止。

参考文献:

[1]郭雁洁, 信息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1):150-150.

国土资源经济学范文第3篇

关键词:矿业权 电子交易 市场化

近年来,中国矿业发展迅猛,而且呈现持续的势头。1998年,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到2010年,我国矿业权流转数量达2086个,交易金额达667880万元。为了使资源配置的效率得到改善,推进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化进程是必然选择。2010年,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239个地市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占全国应建总数的85%。2011年,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面推行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积累经验。本文拟通过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化的研究,提出促进中国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化的相关路径。

一、市场化是矿业权电子交易的必然选择

(一)中国矿业权电子交易的主要特点

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第五条规定:矿业权交易机构是属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的。根据矿业权市场的分类,中国矿业权一级市场属于电子政务、出让市场,主要是G2B模式。而矿业权二级市场属于电子商务、转让市场,主要是B2B、B2C、C2C模式,政府在市场中起监管作用。因此,本文认为,矿业权电子交易是电子政务为主、电子商务为辅的格局。

矿业权电子交易主体包括国土部门、政府其他部门、国有地勘单位、商业性地勘公司、社会投资者、金融机构以及中介机构,形成中国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平台。(如图1)

(二)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化的相关理论

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价格信号更加真实和灵敏,能够及时地反映行业的供求关系,从而更好地引导资本在行业之间的转移调整(Wurgler,2000)。

本文认为,矿业权电子交易是以电子通信为手段的矿业经济活动。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对矿业产品和市场进行宣传、购买和结算。根据刘斯敖的电子市场分类,本文认为,中国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主要以信息型、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无缝结合型为主。也就是说,中国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是有形市场嫁接、融合电子商务技术后形成的新型市场。

概括而言,中国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的现状是:起步较晚、进步很快,日趋成熟、亟待完善。其中,中国矿业权电子交易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市场化程度需要快速提高。因此,中国矿业权电子交易发展的关键是快速提高市场化程度,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具备矿业权交易特点、运用电子商务技术的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

二、对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化的分析

对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的评估,能够有效地分析矿业权电子交易的市场化程度,促进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的建立健全、完善改进、充实提高。一般来说,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评估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

(一)出让人、转让人产权是否明晰

科斯在其《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提出,“法定权利的最初分配从效率角度看是无关紧要的,只要这些权利能够自由交换。”我们认为,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中的评估问题是矿业权的产权问题。本文认为矿业权产权是指,与矿业权交易相关的经济主体(包括组织和个人)利用它行使一定行为的权利或权力,或者控制和运用它的权利或权力。围绕矿产资源的配置,人与人之间总会出现冲突或合作的情况。人们处理这种关系的过程就是矿业权的配置过程。所以,理清产权,是矿业权合理配置的保证,也是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的效率保证。

中国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是以有形市场为基础和前提的,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矿业权出让人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我国矿产资源为国家所有,所以,进场交易的出让方一定是产权明晰的。转让人指已拥有合法矿业权的矿业权人,所以,进场交易转让人也是产权明晰的。也就是说,中国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能够确保产权明晰。下一步,我们应该深入探讨矿业权产权的初始分配对市场效率的影响,继而更加深入地开展评估。

(二)交易规则是否帕累托最优

帕累托最优是矿产资源配置的一种理想状态。矿业权电子市场交易规则的评估,从入场申请是否严格和是否完全竞争来考虑。其意义在于竞争能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减少人为造成的不公平,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从而达到资源配置的优化和配置效率的提高,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由于电子商务技术给专业市场带来交易方式的创新,在新的交易规则中,基于交易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假说,同时采用有形市场和电子市场交易,在交易者采用混合渠道的情况下,能确定哪种互补性方式能够给交易者带来更大的收益。交易规则帕累托改进的一个方面是进场申请严格。国土资源部规定,经矿业权交易机构审核符合受让人资质条件的竞买人或投标人,按照交易公告缴纳交易保证金后,经矿业权交易机构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格。落后的采矿权出让交易中出让人没有资格审核和没有保证金担保,因为其可以通过夸大矿产资源储量、吹嘘品位、隐瞒开采难度等信息进入市场。也就是说,矿业权电子市场减轻了卖方的机会主义动机,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对卖家的入场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另外一方面,市场是未充分竞争的市场。从现有矿业权交易规则来看,网上矿业权交易规则主要是针对“招拍挂”和矿业权转让的形式,矿业权市场并非完全竞争市场,例如,矿业权协议出让只有一个卖方——国土资源部门可以控制市场价格,可能会使价格和数量背离供求均衡,从而产生了市场势力,降低市场效率。根据2010年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矿业权交易总共18394起,“招拍挂”方式出让占44%,转让占22%,申请在先占25%,协议出让占8%。假设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建立后,66%的矿业权可以进场交易,但是,33%的交易是不透明的。因此,需要进一步探讨矿业权网上交易的适用范围。

(三)交易成本是否降低

本文借鉴张五常观点,将交易成本扩展至“制度成本”,其中“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拟订和实施契约的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是改变成本发生的基础条件,即改变企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利用电子市场化,使成本降低。根据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框架,成本评估具体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降低信息成本。二是降低谈判成本。三是降低拟订和实施契约的成本。四是降低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五是改变制度结构成本。

(四)信息是否对称

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中,许多信息并非无偿获得,信息的收集和整理需要消耗交易成本。所以,市场主体之间对信息的掌握存在差异化。信息不对称的结果,是利益冲突与调和过程中消耗的资源。信息不对称会带来“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产生“柠檬效应”,降低市场交易的效率。由于矿业权指向物及其价值的不确定性产生信息不对称的隐蔽性特征——逆向选择。因此,必须评估矿业权电子市场是否能最大化规避逆向选择。

由于矿业权指向物及其价值的不确定性,在采矿权交易之时,因为矿产资源往往深埋于地下且其在矿区内不均匀分布,常常使关于矿产资源储量、品位及开采的难易程度等信息,成为采矿权转让人的私人信息以及事后第三方难以证实的信息。信息壁垒不能完全消除,但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公众及矿业权竞买意向人只需点击鼠标,就能知晓矿业权出让、转让的相关信息,有利于矿业权市场信息的全面公开,确保公众有充分的知情权,保证竞买意向人能有更多的参与权,从而使矿业权交易能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矿业权交易公开公平、健康运行。

(五)市场监管是否有效率

经济监督是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监察和督导,是国民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是国民经济系统正常运行和社会经济效益提高的根本保证。通常是由经济、行政、法律、科技、社会五个子系统所组成。而最能直接应用矿业权电子交易的主要是经济监督和行政监督两大系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第六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对不同性质的矿业权交易机构分类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矿业权交易年度工作报告和通报制度。省级以下(含)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同级矿业权交易机构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矿业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并对重大矿业权交易活动加强事前指导和全程实时监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矿业权交易活动。上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对下级矿业权交易机构提供业务指导。第三十九条规定:矿业权交易机构应对每一宗矿业权交易建立档案,收集、整理自接受委托至交易结束全过程产生的相关文书并分类登记造册。

矿业权电子交易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其交易操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使竞买人只能按规范操作,否则,将被交易系统拒之门外。而竞买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也只能看到一些必要的信息,无法得知其他的竞买信息,更不可能相互串通。通过矿业权电子交易,使矿业权交易机构和工作人员可以不必介入矿业权交易活动中的诸多环节,有效地避免人为因素干扰矿业权交易活动,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和杜绝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标、串标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 提高中国矿业权电子市场化的相关路径

(一)完善有形市场,夯实交易基础

矿业权有形市场是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化的基础和前提。矿业权有形市场的建立健全是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化的条件和保证。在现有产权明晰的情况下,产权的初始化配置问题不明,可能会导致矿业权电子市场失灵,严重阻碍矿业权电子市场化进程。因此,要研究解决产权初始化配置问题,使所有的矿业权交易机构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开展矿业权交易。

(二)制定操作规程,统一交易规则

矿业权是以矿产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相应的市场法则,将资源转换成资本,将技术成果转换成商品,完善资源的配置。现有矿业权有形市场和电子交易市场中,主要是“招拍挂”的交易形式。而申请在先和协议出让的方式,也应该进入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交易,减少市场势力的出现,让矿业权交易规则回归到价格和数量的供求均衡。

(三)健全交易制度,降低交易成本

要改善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条件,大力推进矿业权配置市场化进程。矿业权交易、国内外并购、地质勘查投融资、矿业权收购储备等,要统一交易程序。矿业权转让服务,矿业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及整体股权转让交易的资料形式审查、信息、转让受让申请、交易方式选择、交易价款结算,要统一交易标准。商业性勘探项目(探矿权)投融资服务,合资合作勘查、期权协议、私募股权等,要统一交易准则。并购贷款服务,为国内矿业公司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并购交易贷款服务,要统一交易服务。从而,降低矿业权电子交易的信息成本、谈判成本、拟订和实施契约成本。

(四)降低信息壁垒,畅通信息渠道

国土资源部要加强中国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的信息收集、整理、、传递等方面的管理,通过自上至下的遍布全国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形成中国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信息网络,建立数据库,有序、高效、科学地汇集各类信息,这样,增强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和统一性。全国性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的建立,可以统一数据和信息,有利于矿业权的合理配置。

(五)加强市场监管,防控交易风险

要力争实现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管理的规范化。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的监管,以矿业权交易为核心、以信息和服务咨询为基础、以矿业资本为动力,不断规范和完善交易规则及交易流程,实现平台、通道、服务三大功能,包括出让和转让项目管理、意向受让方管理、成交管理、保证金管理、税费管理、会员管理、单据管理等程序,都要统一监管、强化监管、科学监管。1997年新的《矿产资源法》开始实施,确立了探矿权和采矿权有偿取得和依法转让制度,确定了开采矿产资源要坚持“一级管理,二级发证,三级监督”的原则,各级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促进中国矿业权电子交易市场化的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①刘斯敖. 电子商务时代浙江专业市场的发展与演进[J].商业研究》 2006年3期

②方军雄. 市场化进程与资本配置效率的改善[J]. 经济研究》2006年第5期

③Jeffrey Wurgler,2000,Financial Markets and the Allocation of Capital,Journal of Finanical Economics,58

④库特.科斯定理CoaseTheorem[M].载《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A-D),中文版,498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

⑤Dahlman,C.J.1979.“The Problem of Externality”[M].Journal of Legal Studies.22. 141-162

⑥张五常. 经济组织与交易成本Economic Organization and ransaction Costs[M].载《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E-J),中文版,58页,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

⑦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经济学范文第4篇

今年上半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编办”)分别前往铁道部、交通运输部、 中国民航局调研。

关于调研内容,据民航局的一位官员介绍,中编办的工作人员一方面考察了解民航局监管机场、航空公司等民航企业的方式;另一方面,向民航局官员了解了并入交通部之后,民航局官员对交通大部制体制的意见和建议。

6月初,北京铁路系统两级检察院和法院全部完成从铁路局向地方移交的过程,实现属地化管理。自2月23日全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向各地下发通知、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铁路检、法两院向地方移交以来,青海、陕西、甘肃、安徽和江苏等地均已陆续交割。

在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经济研究所专家看来,上述种种信号,暗示“交通部大部制改革将要提速”。

环保部官员不久前也曾向媒体透露,“环保部机构改革工作班子和办公室已经建立”。

目前环保部至少有三大职能存在部门条块切割现象:“污染防治”职能分散在海洋、港务监督、渔政、渔业监督、军队环保、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部门;“资源保护”职能分散在矿产、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综合调控管理”职能则分散在发改委、财政、经贸(工信)、国土等部门。

上述环保部官员建议,进一步完善环保部大部制建设。

而在此之前,一份“专家版”大部制改革的虚拟方案曾广泛流传。这份方案针对28个部委一一提出改革建议:将发改委全称改为“国家发展与改革规划委员会”,将国土资源部的资源管理职能并入环保部,组建环境资源部,土地规划和利用管理职能并入住建部;将铁道部并入交通运输部,地方铁路局改制为铁路运营企业集团,等等。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正率团在欧洲考察“行政改革和公共管理现代化”。汪此前曾参与设计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据同赴欧洲考察的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透露:“十以后,大部制会继续推进”。其方向将侧重于“总结前期经验和教训”,以及“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

大与小

2008年,国务院启动新一轮部委机构改革方案,大部制改革就此拉开序幕。

这次改革涉及调整变动机构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个大部,引人注目。

所谓“大部”,就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机构相对集中起来,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其首要解决的是“政出多门”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务院2008年以前的66个部门中,仅建设部门就与发改委、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道部门、国土部门等24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而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管理,则涉及到14个部委的职能交叉。

行政职能的条块分割、碎片化,不仅导致部门扯皮、行政效能低下、经济资源浪费,更重要的是,影响到履行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影响到向民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正源于此,十七大报告提出大部制改革思路,期待通过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政府部门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等矛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变化。

诸多学者认为,中国推进大部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改革开放30余年,大的政府机构精简至少已有5次。其中,1988年的机构改革使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并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历史性命题;此后,政府职能从计划经济时代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向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和行业管理能力过渡。2003年,在加入世贸组织背景下,国务院设立国资委和银监会等部门,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能力。

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提出大部制改革方案后,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王东京教授曾建议,应逐步精简中国的部委机构。他说,目前欧美、日韩等国家的部级机构大都在12个至18个之间。而中国国务院下属的部委就有28个,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办事机构4个。中国推行大部制改革“有必要”。

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赞成大部制。中国人民大学政府管理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祁光华教授就明确表示:“不是说把部委弄大了,问题就解决了”。在他看来,组织与组织之间的横向协调跟大小没有关系。“从公共管理或组织理论上来看,不见得‘大’就好,‘小’反而更为灵活,更容易适应环境变化。”

祁光华认为,对中国政府来讲,更重要的是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干涉过多的要归还社会”,如果不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前提去推进大部制,“对社会可能会有负面作用”。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这在专家层面成为共识。时红秀表示:大部制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政府部门是“大而少”(即由较少但更综合的部门组成)还是“小而多”(即较多但更专业化的部门组成),取决于行政资源配置是否在不损害市场功能的同时对市场实现了有效的监管,是否在充分激发全社会活力的同时向社会提供高效率的公共服务。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也认为,大部制改革的目的不是政府裁员,也不是精简机构,而是人员岗位合理化、机构合理化;大部制改革更不是简单的合并权力,其实质是分权,既包括平级的权力转移,也包括向下级的放权。

在竹立家看来,大部制改革的关键目标,是明确政府的职能和责任,理清政府权力边界,划清权力清单,从而也方便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公众对权力的监督,使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合与分

虽然大部制改革被誉为“国家走向理性”的重要一步,但诸多大部制改革的不如意现状,却渐渐沦为了反对者的口实。

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看来,大部制改革推行四年多来,确实取得了不少成效,但也有些问题仍旧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有些是大部制改革探索过程中衍生的,有些是大部制改革还不彻底带来的,还有一些则是部门利益的自然对抗”。

“貌合神离”是一些专家对此前的几个大部制改革样本的一致批评。部门职能交叉的矛盾内部化以后,有些实际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以交通运输部为例。民航局、邮政局在2008年纳入交通运输部后,在内部仍旧保持者高度的决策自。一个鲜明的事例是,民航局的年度工作会议通常都是先于交通部召开。这意味着“交通部对全年部委工作重点、难点的指导意见,似乎与这个下属部门没太多关系”。

一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官员也曾私下向记者说:“工信部部门之间的融合度至今仍然较低。虽然一直提两化融合,可在实际上,各个省市的工业部门和信息化部门还是分着的。表面上是合着的,在内部则各自独立。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大部制的实现效率是不是如当初设想的那么好?”

在这位工信部官员看来,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合并后,“客观上是没有强化通信与电子的职能。”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现在一些部门之所以对大部制机构合并有抵触,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人员的分流、重组困难,谁都不愿以被降格;二是部门利益肥瘦不均,重组后有利益冲突;三是大部制强调分权,行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立,而有些利益部门就是愿意“政企不分”。

大部制改革的不彻底性,也被诟病。

仍以交通为例。有知情人透露,针对“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三方规划各有所想。对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几横几纵”的定义也不一致。

这种情况在房地产领域会明显一些。

2009年,民间对房价大幅上涨意见颇大,也引发了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之间关于地价、房价之争。在住建部当时列出房价上涨的六大主因中,土地价格被列为房价飙升的主要因素。国土资源部则在当年拿出了一份全国620个地产项目土地成本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显示,在全国抽样的105个城市62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多数地价占房价比例在15%~30%之间,平均为23.2%,其中在30%以下的约占78%。国土资源部由此认为,最终影响地价高低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是市场供求关系,也就是住房市场投机过多问题。

最后在中央政府对地产调控不利的责问之下,两部委才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展开动作。

近年来,牛奶、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引发社会恐慌。而每逢行政问责之时,相关部委都有一些客观理由来减轻甚至规避责任。专家认为,这也是大部制改革不彻底的一种表现。

据研究者统计,农牧业产品在整个生产流通环节可谓是“九龙治水”:种养环节由农业部门来管理,加工环节由质检部门来管理,交易环节由工商部门来管理,物流环节则由商务部门及交通部门来管理,餐饮环节由卫生防疫等部门来管理……

“九龙治水”现象在其他一些领域也存在。

“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三网融合”,旨在通过大幅度的信息化来推动中国社会的全面进步,但至今举步维艰。虽然“三网融合”在技术上不难解决,而在现实中则囿于若干部门的利益纷争而进展不快。

另外,组建大部制的初衷是要精简部门数量,提高政府的效率。而这几年部委内部的扩张速度并没有减慢。这就涉及到一个政府边界的问题,以及如何对“大部”进行监督。

在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李旭章教授看来,大部制也是一把双刃剑:“原来一个企业办事要找好几个部门,现在可能找一个部门就搞好了,权力集中确实带来行政效率。但同时,如果没有对权力的制约,则可能就会导致其他问题,包括腐败问题”。大部制的核心问题,即行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立,落实尚不到位。

至于地方上的大部制改革探索,如广东佛山和顺德的“简政强镇”试验,在一些专家看来,在“以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为基础”上还需要做更多的努力。一些地方部门曝出的“一正二十副”现象,成为地方机构改革还面临的问题。

何处破题

2010年,北京京藏高速公路持续数月的大堵车惊动决策高层。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彼时曾建言决策部门,认为这次拥堵事件充分暴露出交通运输部、铁道部、能源和电网等各个部门之间缺乏配合、互不协调、各自为政。“加快推进交通部门大部制迫在眉睫”。

王小广在文章中分析:京藏高速堵车的主要原因,是公路网和铁路网的建设规划缺乏协调和互补。“过去60%的煤炭资源都以山西为中心向外运送,铁路网建设也以此为据;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内蒙古成为煤炭主要输出地,而铁路网建设没能及时跟上,从而导致高速公路运力激增,严重超负。”他表示,如果深究起来,这其中还反映出运煤和输电两个部门的分割独立。

“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其中一项核心内容,就是推进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和管道运输五大交通系统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形成互补、协调的综合运力。

也是在此背景下,社会上建议将铁道部尽快并入业已涵盖民航、邮政系统的交通运输部,组建“大交通部”的舆论多了起来。

一位不便具名的专家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铁道部变革的历史进程或许会加快。

在王小广看来,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当务之急。这关系到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如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首要前提是交通物流运输体系的支撑。因而,交通运输部门的大部制改革应排在首位。

除了交通运输领域的综合规划,目前还亟待提高国土利用综合规划能力。有专家表示,“这些年住建部和国土部总是围绕着房地产调控扯皮的现象是存在的,实质上他们更应该做的是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社会上也流传有关于国土资源部与住建部的合并或拆分的说法。一种说法是,将国土资源部拆分,将其土地规划与管理职能划入住建部,将其资源管理职能并入环保部,组建环境资源部。

另一种说法是,组建大国土部,这意味着对住建部的分拆。住建部下面设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其重要的职能之一便是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这与国土资源部的职能有重合。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说,这个说法都两年多了,但一直是民间传言。而王小广表示,国土、交通、建设等部门在有些国家都是横向打通的,如日本的国土交通省。这方面或可为中国日后借鉴。

此前,地产商潘石屹也曾主张将住建部和国土部合并,理由是“地跟房子是永远离不开的,如果把地和房子分开各搞各的,就容易出问题。”

中央党校李旭张教授则认为,相比中央部委的机构调整,县域经济更迫切需要大部制改革。要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亟需减员增效、建立“经济适用型政府”。因而,县级政府机构和职能改革,或许应是未来大部制改革努力破题的方向。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时红秀此前曾撰文认为,大部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应集中在交通、市场监管、现代社会治理、金融业综合经营、公共财政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几个方面。

她在文章中提出,大部制改革要顺利推行,“顶层设计”不可或缺。同时应选取若干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凝聚共识,先行先试。在她看来,“这需要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

竹立家教授说,大部制改革的一个特点,就是要把具体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与提供公共政策的部门区别开来。谁是制定政策的, 谁是执行政策的,要规定清楚。因而,大部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者,应该是国务院法制办中编办等,而不是牵扯其中利益的各个部委。

国土资源经济学范文第5篇

唤醒沉睡资产

2013年11月21日,是深圳土地制度改革历史上一个标志性的日子。

一块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的原农村集体工业用地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挂牌出让成功,由深圳市方格精密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格公司)以底价1.16亿元竞得。

这既是深圳历史上第一块原农村集体用地成功上市,也是全国公开挂牌出让的首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被业界誉为是继1987年深圳首创国有土地拍卖唤醒沉睡的“巨量国有资产”后,又一次唤醒沉睡的“海量集体资产”的改革破冰之举。

据了解,此地块出让的政策基础是2013年1月19日深圳市出台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文件,即《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及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等6个附属文件。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1+6”文件政策的主要突破点在于,鼓励符合规划的集体工业用地进入市场流转。

凤凰社区党支部书记文建锋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凤凰社区集体会从此次拍卖中直接获利3480万元(1.16亿元的30%),并无偿取得配套物业13980平方米。土地收益的一部分用来入股方格公司,占9.5%的股权。

文建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将此次无偿取得的配套物业13980平方米将全部用于出租,每月就有五六十万元的收入,“即使投资企业没有马上赚钱,居民也不会损失太大”。

据悉,按照深圳市的计划,未来还将搭建公开透明的产业用地供需服务平台。土地主管部门每季度在此平台公布产业用地区位、规模等。企业可借此了解产业用地供应计划,提交用地申请,改变以往须向不同部门提出申请的局面。

“这个政策也意在帮助股份公司(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圳市副市长吕锐锋表示,要引导“地主”升级为“资本家”,通过持有股份、参与到更高优的产业,提升土地利用价值。

有分析人士指出,这样的机制设计,不仅有效盘活了土地,缓解深圳土地资源紧缺的现状,更重要的是加快了社区转型,为社区居民赢得长远利益。

成败关键

“这可以称之为打响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第一枪。”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深圳试点突破在于两点,一是明确集体土地可以对外流通,二是打破了城市开发区土地只能国家所有的政策规定,不用征地也可以让农村集体用地区域变更为城市性质。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表示,土地的出让主体将不再单一由政府担当,多出让主体的情况下,市场所提供的土地资源将更加丰富,而企业也将有更多的土地选择权。

但其同时认为,深圳此次改革挂牌的还是工业用地,借鉴意义更多是针对少部分工业用地有价值的地方。“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工业,无法与政府工业开发区便宜的工业用地进行竞争。”

陶然建议,深圳原来很多工业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未来其实应该改造成商住用地,或者为城中村的宅基地改造提供腾挪空间。

同时,目前业界看法较为一致的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利益如何分配,这也是今后各地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所面临的首要难题。

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介绍,目前深圳市对原农村集体工业用地使用权的出让设置了两种收益分配方式:一种是所得收益50%纳入市国土基金,5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二是所得收益70%纳入市国土基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获得30%的所得收益,并可在成交后继续持有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物业用于产业配套。针对深圳试点中采取两种分配方式,探索中还面临进一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