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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的汇报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城建办动员辖区内在建建筑工地和社区迅速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做到立行立改,销号整改,现将鼓楼街道辖区内住建、电力、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筑领域整治情况。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严格按照建筑工程领域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检查用表,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项目围绕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治理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排查整治。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认真对待,查漏补缺,要求项目进行尽快整改。一是配合住建部门对辖区内14家限额以上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并建立问题台账。二是组织安监、城建、环保和执法中队开展联合综合现场督导检查,发现能立即整改的,现场指出并要求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上报住建局督促整改。三是街道社区联合辖区两个市场监管所共同开展建材质量集中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排查我们街道辖区内共有13家经营防水建材业户,其中发现无证及经营产品不合格业户合计4家,已立案查处4家,罚款15800元。
(二)瓶装液化气领域排查情况。一是4月15日联合区住建局和济宁市专家对辖区内刘岗液化气站进行全方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下达整改意见,根据下达意见对该企业进行跟踪督导整改情况。
二是共排查各类经营业户3890家,没收不能辨别是否合格或锈蚀严重的液化石油气钢瓶60余个,发放燃气、用电安全宣传材料15000余份。
镇共有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2户,实际建房面积3869.5㎡,附属建房面积262.7平方米。目前已全部入住。根据《市联席办发〔2019〕11号<关于开展异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镇扶贫办、城建办、国土所联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于9月3日-10日针对17户分散安置25户集中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房屋质量安全、扶贫信息系统、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改。 现将排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房屋质量安全
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5户集中安置户护坡正在建设中,正在与自然资源局地环科联系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评估,17户分散自建安置户。为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建设初期,我镇由扶贫、农业、城建、农电、国土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上户进行选址指导工作,确保选址安全;建设中期,工作小组各职能部门多次上户指导监督,确保房屋质量。目前经排查,17户易地扶贫搬迁自建安置住房,13户新择基建房为平坦地建房,4户为切坡建房其中2户进行了护坡加固,2户为老居民区老屋基插花安置建房,岩石裸露,多次经国土部门认定无安全隐患,房屋通水通电,门窗、墙体墙面、楼面、瓦面无开裂、变形、漏水等问题,房屋质量全部达标。
二、扶贫信息系统
经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湖南省易地搬迁系统有关安置住房安置位置、坐标定位、户籍人口等全部信息比对核实,我镇42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信息准确、完善,且针对每户的扶贫相关信息已做到更新及时,达到识别精准的要求。
三、监管责任落实
我镇严格落实三级工作网络,从易地扶贫搬迁户所在组、村到乡镇,分别明确联系人到户,责任到人。从旧房拆除、新房选址到房屋建设、面积确认、房屋验收、土地复垦等,我镇完全依照上级文件要求,由专人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房屋选址、建房安全及建新拆旧等。截至目前,我镇42户搬迁户房屋选址及质量全部达标,旧房已全部拆除并完成复垦。我镇将定期对房屋质量安全进行例行排查,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同时保证搬迁户房屋无扩建增建等违规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镇将始终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异地扶贫搬迁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前期“三排查、三签字”、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房屋质量安全例行排查工作,严格确保房屋质量安全,保证搬迁户房屋无扩建增建等情况,全面落实安全指导监督责任。同时,我镇将进一步关注搬迁户的后续帮扶工作,因地制宜、倾心倾情开展帮扶,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脱得贫、能致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镇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范围、内容、方式、目标、具体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按照分工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成立1个综合检查组及6个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组由各职能单位牵头,分管领导带队,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查督结合,分层推进
一是单位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建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交接班制度,排查的隐患落实整改并建立台帐。
二是各专项督查组在各自监管范围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扎实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督查有详细规范的记录,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下达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是镇安委会综合督查组对各专项督查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次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深入检查
各牵头单位切实履行各自监管责任,监督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企业安全检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打击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是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建筑施工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四是落实水利设施和堤防的安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开展河道违法采沙的整治等。
五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条件建设、农机手驾驶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其它各职能单位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扎实整改隐患,不流于形式
通过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隐患65条,镇安委会把抓安全隐患整改作为工作的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登记建,对能当场整改的一般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要求各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发现整改不到位或有反弹现象的,由镇安委会挂牌督办,责令整改到位。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科学组织、统一标准、明确责任、认真考评、严格奖惩等举措,细化、量化管理职责,完善城市日常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考核对象
(一)各镇办;
(二)职能委局: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行政执法局、创建办、建设局、市政局、环保局、交通局、林业局、房管局、卫生局、工商分局、规划分局。
三、考核方法
采取统计月成绩的方式,分别对镇办和职能委局进行考核。各种考核成绩,必须评出分值,排出名次,并避免出现满分和名次并列现象。
(一)对镇办的考核
1.日常考核(占月成绩的70%),其中:
(1)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考核办)日常考评占10%(参与区考核办组织活动以及会议参加情况占2%;区考核办交办、督办事务完成及回复情况占3%;区考核办要求上报资料的完成情况占5%)。
(2)职能委局考核占35%
由各职能委局根据承担的工作,制定明察或暗访考评方案,对各镇办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按时上报区考核办。
(3)督查考核占25%
由区创建办每周对各镇办的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月督查成绩按时上报区考核办。
2.数字化考核(占月成绩的15%)
由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对各镇办落实相关案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按时上报区考核办。
3.群众媒体监督(占月成绩的15%)
由区考核办组织,督促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内容所涉及的镇办进行整改,并依据曝光媒体的级别和整改情况进行分值评定:
(1)被省级(含)以上媒体曝光的,曝光1处按照考核细则(惠政文〔〕107号)规定分值的2倍扣分;
(2)被市级媒体曝光的,曝光1处按照考核细则规定分值的1倍扣分;
(3)在规定期限未整改到位的,每件扣3分。
4.市公开联合抽查组考核(在总分基础上加分或扣分)
(1)市公开联合抽查组抽查的各镇办,其考核成绩将列入各镇办月考核成绩;
市考核成绩
自报的镇办
未自报、被抽查的镇办
我区第一
奖励镇办30分
奖励镇办20分
我区第二
奖励镇办10分
奖励镇办5分
我区第三
奖励镇办5分
不奖励、不扣分
我区第四
扣镇办5分
扣镇办10分
我区第五
扣镇办10分
扣镇办30分
(2)对市考核办每周周报、公开联合抽查发现的问题,区考核办将按考核细则扣分,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回复的,加倍扣分。
5.重点工作的月落实情况
为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实现城市管理考核目的,特将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单列(可依据具体实际将扣分标准提高2倍),并依据完成比例对月排名成绩进行二次核算,即:月排名成绩=月成绩×60%+重点工作综合成绩×40%。凡列入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的项目,所涉及的各部门要重点落实,加大管理、检查力度。
(二)对职能委局的考核
1.日常考核(占月成绩的50%),其中:
(1)参与区考核办组织活动以及会议参加情况占5%;
(2)区考核办交办、督办事务完成及回复情况占10%;
(3)区考核办要求上报资料的完成情况占5%;
(4)对镇办的月考核情况占20%;
(5)每周将对镇办业务考核中发现问题汇报至区创建办的情况占10%。
区创建办将每周对镇办的督查情况、各职能委局每周业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后,形成《工作周报》。各职能委局每月按要求将当月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当月工作亮点、当月城市管理相关的工作图片及下月工作计划报区考核办。
2.数字化考核(占月成绩的15%)
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对各职能委局的城市管理案件落实情况进行评定,评定分数报区考核办。
3.公开联合考核(占月成绩的20%)
由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组织,参加考核的职能委局各选派1名考评人员组成公开联合抽查考核组,在提前公布联合检查日期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核细则,由区创建办牵头,对各职能委局承担的工作进行抽项检查(检查的样本、数量对等),抽查成绩上报区考核办。公开联合抽查每月开展一次。
4.对市考核办每周周报、公开联合抽查考评发现的问题,区考核办按考评细则扣分,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回复的,加倍扣分。
5.群众媒体监督(占月成绩的15%)
由区考核办组织,督促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内容所涉及的委局进行整改,并依据曝光媒体的级别和整改情况进行分值评定(评定标准参照镇办此项标准)。
6.重点工作的月落实情况
参照镇办重点工作考核标准:月排名成绩=月成绩×60%+重点工作综合成绩×40%。
(三)其它扣分项
1.《工作周报》中出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将列入月底综合排名扣分项,扣除相关单位分值。每出现1处(次)扣1分,整改不到位、同一问题连续出现的,加倍扣分。
2.每月省、市、区主要领导对我区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的表扬,将列为加分项,对相关镇办、委局依次按8分、5分、3分加分,批评则相应扣分。
四、奖惩
(一)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将纳入各镇办、委局年度考核成绩。
(二)各镇办、委局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凡出现问题,影响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大局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对城市管理工作量化评比,可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我区城市管理的大局出发,重视考核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对涉及本单位的各项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认真传达落实《中国中铁关于“12.22”警示日在建设项目停工一天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文件内容,讲明文件通知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并把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并成立了接触网二工区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
工区安全质量检查小组于2016年12月22日集中对驻地防火、防盗,职工宿舍、食堂及锅炉房管理、料库、车辆性能和备品,班组班前讲话及施工列会、作业票进行了检查,并组织人员学习近期项目部下发的各项相关制度。
一、检查方面:
1、检查了驻地职工宿舍方面,宿舍卫生良好,未发现私拉、乱拉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2、检查了班组日志、安全管理台帐、工区内业资料管理,安全标准驻地。
3、检查了驻地防火、防盗、防触电备品齐全可靠,驻地安全消防标识完整,消防器材数量规范,安全用电制度齐全并有明显标识。
4、检查了食堂液压气罐及食堂卫生情况,卫生良好、菜品摆放整齐,液压气罐存放规范。
5、检查了料库的料具摆放,摆放整齐、规范,防盗装置性能良好。
6、检查了送工车辆,车辆外观良好 、性能良好、安全消防备品齐全可靠。
二、具体整改措施:
1、宿舍有异味,建议每天及时打开门窗通风,保证职工个人卫生。
2、灭火器日常检查记录表溅水不清晰 ,建议及时更换新的表格。
三、检查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