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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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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形式

工程监理的形式范文第1篇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在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中的表现

1.建筑施工前要严格把关

建筑工程监理组在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监理任务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进驻建筑施工现场并开展各项工作。“严格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建筑质量验收标准体系,制定详细工程质量监理目标,制定相关的工程质量工作意向书,量化监控的目标、标准”。量化的工程监理目标要能够充分反映建筑工程的具体特点,拟定所监项目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要严格按照监理目标的要求,实施专业工程监理,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粗糙的方案,必须按照设计图细密矫正,不严密的细部环节,要依据规范、执行规范。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要精诚合作、取长补短,研究发现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设计中考虑不周到的问题严格把关。

2.建筑施工中严把工程质量关

监理在建筑工程巡视检查中常常会发现不按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施工作业,如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工程施工项目班子的质量管理不健全,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力量不强,人员不足。针对这种情况,监理人员要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进行工程监理,发现不规范施工及质量隐患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杜绝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要下工地现场巡视;要实测实量掌握第一手结果和数据;要独立检查和判断工程质量,不受无关因素干扰。

3.建筑施工验收后续监理要扎实

建筑工程结束,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齐全的自检资料。监理工程师秉着监理工作者的操守、职业道德以及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精神组织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验收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发现存在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时,监理人员要及时出示书面处理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返工处理,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完美无瑕。拒不改正的将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建议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给予处理,严格检查把关,以确保竣工工程质量。

二、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重视旁站监理在质量和工期中的地位

监理对工期控制力度不大,工期问题扯皮严重,在工期上各方责任分界不明的现象普遍存在。旁站监理如果缺乏监督检查和督促,不能做到跟班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在进度控制方面存在等靠业主的话,容易出现工期失控的情况,且一旦出现工期滞后问题时,容易引起承包方提出工期索赔,此时监理单位因旁站监理的失职而无足够的理由反驳承包方,从而很自然地造成监理单位为逃避自身责任而将这笔账算到业主头上。

2.既要重视试验数据和测量信息又要加强质量控制的现场监理

监理单位具有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试验检测手段和测量检测手段是必要的,也有由业主单位提供具有相当资质的试验和测量单位做好监理的协助工作。测量放样的准确性控制及试验数据的准确性是质量控制中很重要的环节,在做好这两项工作的同时需重视并加强质量控制的现场监理工作,要求监理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测等形式。按施工程序及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旁站监理不仅要具备现场质量控制工作的相应素质,加强合同意识,避免相当然的人为因素,而且需吃透合同规定,避免出现问题措手不及,要及时果断地处理质量和工期的矛盾。

3.监理工作要及时、规范、准确

监理工作要突破“要我做”变成“我要做”,不要转嫁责任,放弃职权,尤其对于“小业主、大监理”的管理模式更应如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管理边缘遗漏和忽略问题或无法明确界定职责归属问题。此时业主对整个工程都希望由监理承担起该部分职责。监理要管别人不去管,别人不愿管的事,这对减少扯皮,做好控制和发展自己极为有利。有利于解决业主和承包方的经济问题。提高承包方的资金利用效果。

4.监理在协助业主的投资控制中要着重做好索赔处理和结算工作

需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索赔和反索赔事宜。坚持“三不结算”原则:即无测量资料不结算、质量不合格不结算、单价与合同不符不结算。以“既严格按合同管理,又热情帮助;既监督,又服务;既向业主负责,又维护承包方合法权益”。

三、提高工程监理质量的具体措施

1.完善建筑法律、法规

《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而无实际的确认权,这与监理合同的委托关系明显相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监理人员拓宽其监理业务,限制其对全过程监理素质能力的培养,也最终影响了监理施工过程的管理水平。从制度上明确工程签证生效需要签字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明确监理在工程签证中的责权利。工程监理作为社会服务机构,具有公正性、独立性、客观性,因工程签证不及时、不到位,造成工程造价损失达到一定程度,给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处罚,严重的可吊销资质,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完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制

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管,规范施工合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明确监理在工程签证、工程造价中的签证确认权,明确工程签证程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合同签约过程中,应对工程项目中可能发生的变更事件及处理方法做出科学的决策;在签订合同时应慎重斟酌各方的责权利,以争取在合同履行之前能对合同事件协商一致;在合同执行中,应及时处理合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方义务。

3.提高监理地位,保证监理对项目的管理力度

目前监理收费相对于其应负的责任而言较低,责权利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等关系,市场竞争的残酷,让从业主手里拿监理费的监理人无法实现其独立、公正的地位,这成为了限制监理人员强化其项目管理力度的障碍之一。也就是说,监理在社会上地位也较低。同时,经常会出现监理人员与施工人员来往过密甚至串通一气的情况,其中一个主要原因也大多在于监理费用相对过低,导致部分监理从业人员无法抵制诱惑。

4.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国家要求总监、专监均需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但实际中监理工程师人员偏少,有些人员是证件挂在监理单位,不在监理单位上班,实际从事监理工作者为素质不高的人。造成此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是监理费严重偏低,监理人员待遇不高,留不住人才。国家应从制度上严厉打击恶意压低工程监理费的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从而让工程监理得到全面有序的发展。提高监理工程师的行业门槛及完善注册从业后的管理,以增强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管理素质,更好地进行签证管理。

5.监理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造价工程师

一类工程项目监理部应配备一名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作为工程造价咨询的执业人员,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更加专业、精湛,若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经济签证经造价工程师审核,更有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6.规范工程签证流程

工程签证是在施工现场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签署的,按合同约定或经协商一致,用以证实在施工中遇到图纸设计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内容的一种书面手续。工程签证的流程反映了签证管理须有理、有据、有节,应讲究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四、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建筑工程质量好坏的最关键环节。监理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一个重要体系,是加强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因素。不同阶段的监理工作其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在施工阶段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提高施工过程监理工作的作用,对提高工程整体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吴水军.崔振东.小型工程项目监理探讨[J]建设监理.2002.(1).

[2] 赵志缙.高层建筑施工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3]沈秀毅.专家系统在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中的应用[J].安徽建筑,2007.2.

[4]李洪松.浅析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难点及对策[J].河南建材,2008.4.

[5] 樊杏飞.论建筑工程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J],大众科技.2006.5.

工程监理的形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电气工程;监理;重要性

建筑施工中的电气工程监理,其是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更随着我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于建筑的功能,人们有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建筑电气包含的内容越来越多,涉及面越来越广泛,一栋大楼无论它的给排水、空调、消防等系统如何现代化,离开了电气的密切配合,他们都将无法发挥作用。建筑电气设施的水平,已成为生产系统与建筑物现代化程度的标志。以下,本文简要阐述了建筑电气工程的特点,就如何提高电气工程的监理工作进行分析、探讨。

一、建筑电气工程的特点

目前,我国的建筑电气工程,其涉及电气的设计、安装、器械、调试、维护等多个领域及专业的知识与技术。在建设规模大、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中,从计算机技术到电视工程技术、由高压供配技术到微电子技术、自智能化管理到网络系统监控,电气工程的技术跨度较大。建筑电气工程的发展速度较快,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进步,其也将带动周边技术发展。此外,电气工程设备的种类较多、型号较杂、产品数量较大,其更新速度较快、淘汰率较高。电气工程,其可分为强电、弱电两个类别,其所涉及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制度较多,同时电气工程与建筑工程的给排水系统、暖通工程、土建工程等多个专业密切配合,由此形成了一个功能多元化、动作同步化的集合体系。

二、如何做好建筑电气工程的监理工作

(一)加强施工图纸的监督、审查:

建筑施工的电气工程,监理部门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应针对施工图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以书面的形式将其各项可疑问题作详细备案,待施工设计交底时给予解决。施工图纸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基本依据,电气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中的技术、尺寸、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监理部门,应针对该项工程的重点施工工序,布设质量监控点,对于一些关键环节采取旁站监理,全面监督、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对于潜在的安全隐患,应实施重点检查;对于电气工程中的防雷接地、暗敷配管、埋线等隐蔽工程,电气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与标准,利用不同的检测工具,通过现场实地的检验、测量,实现控制效果的提高。电气监理人员只有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标准、规范、条件等要求进行工程的检查、验收,全面监督施工过程,及时发现、识别安全隐患,才能得到施工单位的认可与支持。对于施工期间的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全程监督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同时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对其进行严格审核。在供电系统中,对于电渣压力焊激等容量较大的设备,应设有专用的开关箱,相关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电气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各线路与设备的输电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熔断等现象,一旦发现问题需作及时处理。

(二)严格把控材料进场:

施工材料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现场的材料管理,已然成为相关技术人员普遍关注的问题。建筑电气监理部门,应提高对于进场材料控制与管理的重视程度,根据相关的设计标准与要求,对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种等信息进行仔细校对,对电气工程施工所用材料进行严格、科学的检验。此外,作为及时、全面掌握材料进场情况的重要措施,电气监理人员需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的数量较大、品种较多、规格不一,施工单位应有计划、有组织的进场,同时出具其相应的书面通知。对于一些没有经过有关检测、验收的不合格材料,监理人员应拒绝签字,同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建筑施工单位,命其撤出不合格的材料。此外,监理人员应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证书进行严格审查,在事前施工单位的检查基础上,对材料包装、产品实物、厂家标志进行抽样检验、随机核对。建筑电气监理人员,应及时将工程材料的进场情况录入当日的监理日记中。

(三)加强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施工电气工程的施工工艺、材料、技术不断更新、发展,高端技术设备不断涌现。作为工程质量的有效保障,监理部门应加强电气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以此确保专业知识、业务技术能够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在开展培训教育时,不仅需要配备完善的专业知识材料、先进的创新业务技术,同时还需针对监理工作的基本职权与职责,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道德教育,让监理人员重新审视自我、正确认识监理工作。由此,在长期不断的实践过程中,深化知识、改善技术、总结经验,对电气系统的构成、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操作规范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有效保证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此外,由于监理人员在与施工单位协商问题的解决办法时,不仅需要保持良好、友善的态度,还要坚持正确的整改意见,监理单位应进一步培养、锻炼监理人员的协商技巧与表达能力。通过教育培训的形式,保证能电气监理队伍的技术、素质,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更好的完成监理工作。如图1,为确保电气监理工作的全面性、纪律性,应根据监理工作细则,按课时编制具体的培训内容。

三、做好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设规模的扩大,对于建筑施工电气工程,由于其安装过程的工序复杂、步骤较多、涉及面广、技术跨度大,如果单纯依赖于施工单位的管理、专家的咨询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与管理,已无法满足实际的项目需要,若要提高质量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及效果,必须引入电气工程监理。

电气工程监理,其主要任务就是针对计划目标,通过实时的监督、全面的控制、适当的指导、定期的审查等形式约束施工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施工的操作、检验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目标始终保持在最佳状态。目前,在实际的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其施工管理的各个阶段仍然存在经济效益低、施工进度缓慢、单项工程的衔接不够紧密、施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电气工程施工的前期准备、事中的过程、事后的竣工验收,都需要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管理,同时又要保证所有目标均是相互制约的,而对于目标控制的跟踪检查又是一项长期任务。因此,为保证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效性、全面性、客观性,加强建筑施工中的电气工程监理工作显得尤为必要。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气工程监理工作,其贯穿于整个建筑工程的始终。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监理人员除了要精通本专业的知识外,还必须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同时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做到懂技术、懂管理、懂合同、懂预算、懂财务,一专多能,才能胜任当前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参考文献:

工程监理的形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监理;对策

前言:

在现代建筑工程模式发展背景下,工程监理工作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工程建设环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在许多建筑工程建设环节中,建筑工程监理单位都没有发挥出自己的作用,这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的基本秩序带来了不利影响。为了能够发挥出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建设环节中的实际作用,为建筑工程项目提供最基础的支持与保障,做好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对策研究至关重要。

一、建筑工程监理现存问题

从当前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行为来看,其之所以没有发挥出实际作用,与以下几方面问题表现有着直接联系:

1.监理人员的责权缺失

监理人员的责权缺失是指监理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获取相应的权力,其工作行为并不受到施工企业认可,这种情况的出现与施工企业的素质有着直接关系。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在受到了不正当的地方保护,在片面追求施工效益的目的下,施工企业存在不按规范流程施工或追赶工期的情况,当监理单位提出整改时,施工企业并不理睬,竣工验收时,施工企业能够依靠自己的“人脉关系”顺利度过竣工验收,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作用丝毫没有发挥出来,工程监理工作成为了形式上的工作行为。这种情况的出现使监理单位丧失了监督作用,建筑市场环境因此变得混乱。

2.监理人员的素质问题

监理人员作为监理工作的执行者,他们的专业素质水平会对监理工程的效果产生直接影响。从当前监理市场环境来看,虽然国家开展了工程监理员的统一考试,但其实际作用并不理想。一方面,工程监理员国考没有摆脱我国传统考试的影响,笔试为主的考试模式并不能真正衡量考试人员真正的工程监理水平。另一方面,因为工程监理员考试对应试人员的素质没有刻意规定,这使得许多个人素质较差的人员获取工程监理员资质。其中前者会因为实践水平偏低而影响工作准确度,进而影响到工程监理工作效果,后者则较为容易受到一些经济上的‘诱惑’而出现渎职的情况,影响工程监理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作用发挥。

3.施工单位的消极影响

施工单位的消极影响是影响工程监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因素。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许多施工企业的施工效益都十分有限,在这种发展条件下,很容易出现一些为了刻意追求个人利益,而违反施工规范的建设行为。当这种情况出现后,监理人员必然会受到施工企业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和压力,虽然绝大部分监理人员都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与个人品质,但他们难以招架施工方反复多次的“糖衣炮弹”和来自于施工方‘人脉关系’带来的压力,迫于无奈他们选择妥协,但妥协那一刻就酿成大错。

二、做好建筑工程监理的对策

想要做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发挥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作用,仅仅依靠监理单位一己之力很难实现,其作为建筑工程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需要建筑市场当中的多方共同过努力,来完成对建筑工程监理职能的发挥,为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提供基础支持。

1.制定明确的监理规范

制定明确的监理规范是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工作效果的最基本措施。从当前的工程监理环境来看,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帮助工程监理单位实现职能发挥,这对于推动工程监理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要充分贯彻和落实中央颁布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使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与当地的工程建设发展状态融合到一起,制定出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工程监理规范,为当地的工程监理工作提供最基础的支持。在此基础上,各工程监理单位要充分学习和理解工程监理规范内容,充分的认识到自己在工程建设环节中的作用,在重要工程监理法规和地方工程监理规范的指导下,制定一套科学、健全的工作制度,明确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责权,从根本上提高工程监理在建筑工程环节中的作用,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展开创造良好的条件。

2.净化工程监理行业环境

净化工程监理行业环境也是推动工程监理工作事业进步的重要途径。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过去的违法、违规操作已经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规范、专业、透明的建筑工程市场环境。为了能够实现对工程监理行业环境的进一步净化,地方政府必须要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对一些与工程监理工作有关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发挥出法律的震慑作用,从源头上降低违法行为的出现几率。例如凡是查出存在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视其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予以惩罚,惩罚行为包括通报批评、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等,后果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查出违法行为的监理人员,吊销工程监理员等从业资格证,没收非法所得,终身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后或严重的可追求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还可以开展年度评比活动,通过对个监理单位年度工作的效果等多方内容的分析,选出优质工程监理单位,颁予其“优质监理单位”的荣誉称号,促进监理行业的良性竞争。

3.加大监理人员素质培养

加大对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也是提高工程监理工作效果,推动工程监理工程进步的重要措施。在这一环节当中,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工作予以实现。首先,对‘工程监理员’的统一考试进行改革,加大实践考核的比重,并将素质考核纳入到考核范围内,从根本上提升工程监理员的素质与实践工作能力,为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性提供基础保障。其次,凡是进入到监理单位工作的工程监理人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这是对工程监理员的最基本要求。再次,要对进入到工程监理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保证每一个工程监理员都是‘有资质、有技术’的高素质人员。最后,在进行每一次工程监理工作时,都必须要进行内部选拔,通过专业技术、职责规范、个人素质的考核,来确保每一个进入到监理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为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性提供最基础的保障。

总结: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监理作为监督、指导、约束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工作行为的特殊存在,发挥其在建筑工程建设环节中的作用,不仅能够从根本上保障建筑工程质量,还能够提高建筑工程建设效益。在实际工作中,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必须要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重要职责,明确自己在建筑工程建设环节中的角色,以专业的态度与行为去开展监理工作,从源头上抓好建筑工程的质量,在为建筑工程提供基础质量保障的基础上,也为我国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1]陶冬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江西建材,2012,03:309-310.

工程监理的形式范文第4篇

关键词:监理 项目管理 工程建设 咨询

我国监理行业从伊始经历了1988~1993年的试点、1993~1995年的稳步发展以及1995年以后在建设领域全面推广三大阶段[1]。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入世后的改革力度,国际监理公司已逐步踏入我国工程建设管理行列,而我国监理行业在当前国家政策法规、管理模式和人才培养体制下,已不能满足其国际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为了更好的适应国内工程建设高速发展并提高国际竞争力,深入研究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思路和途径成为一项急迫而必要的课题。

一 、我国监理行业自身的优势与机遇

1.工程建设大发展时期的中国对监理的需求旺盛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需求旺盛,水利水电、能源交通、港口水运、大型基础建筑等各行业的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实施,并且在未来十几年内仍然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工程建设覆盖面广、工程项目数量众多,相比国外发达国家的基础设施较为齐备,各行业工程建设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而言,我国监理行业机会多、发展空间大、工作量更加饱满,这也为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机会和保障,当然也对其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服务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对工程管理的决策至关重要

国外监理公司的工作性质更趋向于咨询公司,工作内容倾向于工程前期规划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合同、进度及费用控制咨询等方面。相比而言,我国监理行业虽然工作范围逐步缩小至所谓的“监工”上,但这也正是我们需要继续发扬的一个优势,作为业主代表在现场监督控制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及HSE等方面,对工程建设是非常有利的。

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第一时间掌握工程施工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并充分利用现场实际情况分析论证,对总监及业主进行决策至关重要。相比于国外咨询公司深入现场时间短、不偏向旁站管理等方面而言,我们的监理管理工作更加贴近施工现场且有针对性。

3.与甲乙方的顺畅沟通确保了工作的及时有效

我国正处于发展中阶段,工程建设队伍及业主单位的文化素养、语言能力、管理水平等各方面并未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外咨询公司在我国进行监理咨询存在着一定的文化障碍、管理不合拍以及语言交流等诸多方面的“不足”,这也恰恰是我们的监理单位能够更好的切入到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优势,我们熟悉中国国情,了解甲乙方的管理方式及思维理念,沟通顺畅,能够将管理要求直接贯彻到现场施工机组上,迅速地解决问题。

二 、我国监理行业自身的不足

虽然国内监理行业有几方面利好因素,但随着我国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HSE及费用控制水平的逐步提高以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完善,监理行业要想在国内站稳脚跟、迈向世界,适应国际市场经济竞争的大环境,不被国际实力雄厚的工程咨询公司所取代,我国在监理体制、监理企业自身管理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致命缺陷就必须予以重视,予以完善、解决。

1.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致使监理地位不高

虽然我国监理行业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确立了我国工程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工程建设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但这些政策规范不够完善,与国际咨询行业惯例相差较大。

在我国,行业保护和地区保护主义思想严重,监理领域的竞争机制、信任机制、价格形成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仲裁机制等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不够完善,没有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统一、开放、有效”的、符合WTO规则的市场体系。政府干预过多,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由国家政府部门强制推行,业主单位是勉强接受的。导致各监理单位市场竞争力差、经济实力差、人员素质差等诸多不利因素,对监理行业的发展及其不利。诸如大部分石油企业的监理单位都从属于各施工企业、设计单位或者油田单位,成为了一个配角。而发达国家监理行业法律法规完善,在国外监理咨询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是非常受尊敬的,并形成了监理行业的一种良性循环。

2.监理单位的定位及权限模糊

目前我国社会各界对工程监理的认识存在分歧,是否是独立的第三方还是业主代表并不明确。致使监理单位在工程管理中责任模糊,只要监理审核过的方案出了问题,一律成为了监理单位的责任,这将必然导致监理工程师在方案审核及工程管理过程中,无限制的要求承包商保守设计、过度要求,不利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

而且业主对工程建设投资的绝对控制又形成了监理单位对工程没有实际控制权。监理单位成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夹心”,监理单位有责无权,难以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管理,地位尴尬。造成施工单位不能够接纳监理单位的意见及相关整改方案;业主单位对于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不满意,认为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总是在很多方面隐瞒业主单位,监理对施工单位在某些方面也存在着庇护。对工程建设管理及监理单位的作用发挥极其不利。

发达国家的监理行业相比而言非常规范,监理行业明确界定为咨询业,并都对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制定了道德规范和准则,监理也逐渐成为高效的并受人尊重的咨询行业。如美国土木工程学会规定了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道德准则,其核心内容强调了“正直、公平、诚信、服务”,日本咨询工程师协会制定了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职业行为规范》,其基本原则是坚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中立性和服务性。

3.监理单位业务范围逐步退化

国外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咨询公司的业务范围广、公司员工的知识面宽,不仅涉及规划、设计和工程质量、进度及QHSE管理,而且在工程进度控制、资金控制以及合同管理等方面都为业主负责进行监督管理。而中国的工程监理业相比于国际工程咨询,其不足之处也显得格外突出。大部分中国监理企业的工作仅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对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很少。这些重要的项目管理工作由业主另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如甲方代表)进行管理。而且监理企业员工大部分知识面狭窄,仅限于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方面,而对投资、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了解并不多,造成了监理人员无能力去全方位的管理整个项目,在管理思路上存在着误区,对于施工管理也是浮于表面。大多数监理人员成为业主的质量监督员,许多业主也认为监理工程师就是“监工”。

4.监理单位人员素质逐步下降,不能适应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监理行业价格机制不合理,监理取费率偏低,良性的价格、取费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再加上不正常竞争,使监理取费率更低,监理企业经济效益不佳,难以改善企业的物质条件、难以及时更新其应有的设备,更难以对其人员进行再培训、学习和深造,不能很好地保证监理人员的工资、福利,难以稳定和吸引优秀的人才从事监理工作,使一些精力充沛、年富力强的监理工程师相继跳槽,造成监理从业人员的年龄结构成为两头大,中间小的纺锤型。由于人员的不足而大量招聘临时工程技术人员,也使得监理单位难以积累自己的经验,监理水平和监理效果也难以提高,极大地阻碍了监理行业发展。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依然未能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取得创新性突破,未能将国外先进的经验和我国实际结合起来。和发达国家相比在思想、理论方法、经营范围、管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等方面有很大差距,促进行业整体进步的任务很重。相比而言,国外咨询单位工程师理论及现场专业素质高、综合素质高、学历高、经验丰富。

三、建议采取的措施及监理单位的发展方向

1.完善法规,明确责权利

虽然中国的工程监理法规框架已初步建立,但其中的确也存在不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环境之处,有待修改完善。首先借鉴国外在众多条款内将管理的权力赋予了咨询工程师,从法律制度方面详尽地赋予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的投资、工期、质量以及合同管理等权利。只有从法规体制这个根本层次上赋予监理工程师充分的工程建设管理权,监理工程师才能发挥其应该发挥的管理工程建设的主导作用。其二,中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也应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否则即使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建设管理权,但其知识水平、工程经验也不足以使其具备相应的能力去管理工程建设。因此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制度方面,不但要继续强调技术方面的知识,而且对工程的投资、策划、合同管理、工程造价、招投标等相关知识都应有相当程度的要求,使得监理工程师能具备相应能力素质,对工程建设从前期策划到工程竣工运营整个过程都可以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扩展其市场业务范围。其三,加大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风险责任,并进一步细化相关法规,使监理工程师作到有法可依,那么他们才可能在不当利益和职业风险、职业声誉方面作权衡,才能有效保持住监理工程师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2.全面发展成国际化(独立化)公司

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建设监理行业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建设监理行业不能固守自己的业务阵地,要开阔服务领域,把市场范围向可伸展的领域进军。建设监理行业好比是棵树,要想枝叶繁盛,就要把主根向深扎,把须根向横向扩展。在建设监理行业上,纵向可向工程咨询、设计、招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造价审计、工程检测等领域拓展;横向在建设监理行业的十四个分业基础上,向可以开展监理业务其他行业进军,发展我们的势力[2]。一些规模大、信誉好、综合能力强的企业可以充分发挥自身智力密集优势、财力优势,走出国门跨国经营。

监理企业可以考虑与设计咨询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企业等工程咨询中介机构合并,通过资金参股、控股等方式,使合并的各企业成为紧密的利益结合体,提高企业的规模实力,建立股份制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或者监理企业可以采取吸纳其他相关人才如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招标专业人员以及法律人才等相关人才,使得监理企业有实力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全方位工作。中小型监理企业出路可以朝专业性监理企业发展,就项目某一阶段或某一方面(如专业提供设计咨询管理)为业主提供非常专业的项目管理服务,在工程咨询市场的某一细分专业子市场与大型综合性监理企业竞争。

3.加强内部管理,注重人才的引进及培养

加强监理企业内部管理、增加监理人员的收入水平、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一项长期任务,应当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当务之急是多渠道并举全面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以缓解到彻底解决监理人员素质及年龄结构问题。

实施人才战略,一要培养和造就建设监理行业的建设监理大师和名牌企业。建议吸收一批具有丰富经验和一定理论基础的工程技师阶层人员,借助他们富有的工作实践,增强监理工作的权威性。二要加强培养新进入建设监理行业的毕业生,给他们压担子,在工作实践中尽快成为建设监理行业的新兴骨干力量。还可以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措施,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取长补短,与国际接轨。

实施科教战略,以相应的科学理论指导建设监理行业的不断创新和变革,把建设监理行业在创新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作为理论研究的课题,以此来指导建设监理行业科学发展。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工作。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上要采用各种形式,各种手段,要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对普通监理人员的教育更为重要,因为他们人数众多,基础薄弱,更要下大力气培养。在教育内容上除技术知识外,更要注重责任、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加强监理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使他们成为一名建设监理战线真正的“职业卫士”。同时,可以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学设立工程监理专业,设立工程监理专业硕士、博士学位,以少数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年轻人为主要培养对象,借鉴国外工程管理学先进的教学方法,结合我国实际,培养一批高层次监理人才。

监理资格确定上,改革监理工程师考试和执业资格制度,对报考监理工程师的人员素质(包括学历、工程经验)作更加严格的限制,对非监理工程师的人员从事工程监理的范围作严格的限制,以免监理行业掺杂过多的不具备专业素质的人员而降低了整个监理行业的人员素质。

监理行业只有拥有高素质的监理人才,才能使监理企业创造更可观的经济效益,才能改变目前监理人员待遇较低的局面,从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工程监理行业,最终国内监理企业才能具备足够实力与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抗衡。

四、小结

通过对我国监理行业机遇与挑战的分析,提出了正处于十字路口的我国监理行业必须在加大国家政策和支持力度的前提下,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和方式,明确我国监理行业明确发展方向,才能我国监理行业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使其适应国际化市场需求,确保监理行业快速、全面、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云华.中国建设监理行业创新发展20年的回顾与展望未来[R]。2008.

工程监理的形式范文第5篇

【关键词】监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表现形式;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职责就是在国家相关法规、法律基础上,监督和检查乙方对施工合同的履行程度。施工单位每项工程完工后,需要报请监理人员检查验收,监理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因而可以看出,工程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起到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从监理角度,对建筑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行了概述分析。

一、监理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任务

工程施工是使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和工程项目使用价值的重要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赋予的权利,围绕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之满足图纸设计、合同及规范要求。施工企业的施工技术水平,通过贯彻和落实施工质量控制制度来明确整体工程质量所需控制的关键点所在。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按照设计图和施工施工规范,依照工艺标准及操作工艺流程来控制工程质量。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的表现形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建筑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环节。监理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一个重要体系,是加强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因素。不同阶段的监理工作其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在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各项工程开工之前,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并进行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机械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其他施工条件等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工艺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三、建筑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分析

1 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施工前控制就是为实现质量计划目标而进行科学合理地安排预控计划。在实际生产中,应采取多种预控措施。主要控制措施有:

1.2 工程质量监理目标的制定。

在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监理任务、进驻施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建设项目的概况,针对工程特点,结合业主的要求,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建筑质量验收标准体系,编制详细工程质量监理目标,明确监控的目标、标准。工程监理目标要充分反映该工程的特点,根据监理目标拟定听监项目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监理目标的要求,实施专业工程监理,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

1.2 组织措施。

一方面,要制定监理工作计划,明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另一方面,督促施工单位按已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落实,要明确项目组织机构,使工程质量控制机构和人员管理,任务职责明确。监理要密切注意施工单位自检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定期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动作的实际效果,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撤换。

1.3 技术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已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在每一道工序施工前,认真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对施工中的关键工序或薄弱环节,要督促施工单位事前设置好质量控制点,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要做好旁站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1.4 经济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业主赋予的经济权力,施工单位施工的任何一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等级的,监理有权支付施工单位的该项工程款,以约束施工单位认真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各项任务。在监理交底会上,阐述采用经济手段进行质量控制的做法。

1.5 合同措施。

监理工程师事前应认真熟悉条款,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1 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必须抓住重点环节,严格把关,主要是对原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认证与核验,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质量跟踪检查与验收,督促施工企业在各工序施工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及质量目标交底,督促施工企业各工序施工“三检”制度落实,对未经施工企业自检的工程或自检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予验收,树立监理人员权威,对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生产工序和操作,有权加以停工处理。监理人员应在搞好巡视、检查、旁站等工作的同时,把坚持按工作程序办事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一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只要施工人员明白下道工序做什么,怎样做,工序质量才有保障。二是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制度的落实。未实行三检或三检有问题的工序,监理人员不予检查确认。三是监理人员要加强对工序质量的巡视、检查、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实行旁站监理,严把工序质量关。因为工序质量是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工序质量合格,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和单位工程质量才有保障。四是监理人员应该检查验收的项目如工序、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一定要按有关要求检查验收,未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2 原材料、试件、试块的检验报告,是质量保证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监理人员必须按照规范、标准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真正做到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对于一般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但是对于重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应亲自参加并主持检查、确认。

2.3 监理资料是监理工作质量的反映,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工程质量。因此监理人员在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的同时,一定要做到监理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并随时真实地记录现场监理情况。只有这样,监理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总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监理资料的检查,以确保监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加强工程质量验收

在一个单位工程完工后或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承包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对施工单位工程进行预验。针对检查的土建、暖卫、电气和外观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中应明确内容、部位、要求及整改完成时间。施工单位全部整改后,写出整改报告。预验合格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还应对施工单位准备交付的交工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相互矛盾和不符之处,应指令承包单位补充、核实及改正,要求真实、完整,符合档案整理要求。监理应参加建设单位统一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听取政府质监部门对监理工作的评价,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