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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在微观经济活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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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在微观经济活动的作用

利率在微观经济活动的作用范文第1篇

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市场调控机制,其作用基点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独立性、差异性;调控信号是包括工资、利率、产权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与产品价格等在内的一系列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信号;调控方式是各微观经济主体在获利目标的驱动下,根据变动着的价格信号所提供的市场供求信息,对自身经济活动作出调整,进而引起经济资源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之间流动,使经济资源的宏观配置趋于均衡。简言之,市场调控机制作用的本质在于各微观经济主体活动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与相互协调所表现出的整体的合目的性。从这种意义上说,市场调控机制,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内在的、自动的自我调控机制。由于价格信号所提供的供求信息往往是即时信息、短期信息,便决定了市场机制对经济生活的调控结果具有即时均衡、短期均衡的性质。

政府调控机制,其作用基点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共同性、一致性;调控信号是政府、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计划部门发出的各项行政指令与法律部门的各种法律条文;调控方式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出于对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的认可与维护,按照政府部门的指令、指向及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对自身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整,进而引起各种经济资源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之间流动,使经济资源的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在政府调控机制下,政府是作为一个凌驾于一切微观经济活动之上的国民经济总体利益的代表者实施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组织、协调与控制,因而政府调控机制不是经济活动的一种内在的自动的自我调控机制,而是一种外在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非自我调控机制。经济资源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在政府调控机制下,使经济资源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则必然离不开事先设定的调控目标。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政府调控是一种事先的自觉调控。由于政府调控目标是事先设定的,这一目标不过是作为调控主体的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及其长期变动趋势的预测与自觉意识的外化,故政府调控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长期调控,而非即时调控、短期调控。

市场调控机制本质上是各市场微观经济主体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关系,经济资源宏观配置均衡是这种机制运作的必然结果,因此,市场调控机制是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其存在的必然性是毋庸置疑的。至于政府调控机制,虽然伴随着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与市场调控机制的完善,政府对经济生活的调控作用曾一度减弱,并退居为充当守夜人的角色,但不能由此得出市场调控机制可完全替代政府调控机制的结论。历史的辩证法是:伴随着商品经济更高阶段的发展,市场调控机制的缺陷、局限性正在充分地暴露出来,而政府调控机制得以发挥作用所必需的条件与手段却日趋成熟。人类的经济生活正步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各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的补充,从而实现二者有机的辩证的融合。二者的相互补充性,也就是二者的非相互替代性。从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二者作用的最终结果看,二者都是实现经济资源宏观优化配置的方式、手段,故表明二者又存在一定的相互替代性。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不可替代性,才决定现代经济的调控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也正是因为两种调控机制具有可替代性,才存在一个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与配置问题。因此,对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选择,不可能是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的选择,而只能是二者不同组合的选择。

二、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选择与配置的标准

对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依据的标准不同,选择的结果也必然存在差异。我国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推崇政府调控机制,贬低市场调控机制,其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对经济调控机制的评价与选择,依据的不是经济标准,而是政治标准或伦理标准,认为市场调控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两极分化与贫富差距,有悖于广大劳动阶层的利益,故必须摒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人们逐渐认识到,对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必须符合经济的本性及其发展要求,依据政治标准或伦理标准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选择的做法是不足取的。由此人们开始从对经济发展利弊得失分析的角度去寻找选择经济调控机制的依据。这种做法显然是正确的。但由于这种利弊得失的分析尚停留在定性分析层次,未能深入到定量分析层次,故仍难为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提供科学明晰的依据。

笔者认为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科学选择与合理配置的依据,只能从经济调控活动相关的成本与收益量的对比分析中去寻找。人们要对各种经济活动进行调控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资源宏观配置的均衡,以获得尽可能高的宏观经济效率。由经济调控活动所带来的宏观经济效率的提高,可视为是经济调控活动的产出或收益。进行任何经济调控活动,都要有一定的投入,这种投入是为获得经济调控收益而支付的经济调控成本。经济调控收益扣除经济调控成本后的余额,即为经济调控净收益。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科学选择与合理配置的实质,就在于找到一种经济调控机制组合,通过其运行,使所获得的经济调控净收益最大。

为了进行经济调控成本与收益分析,有必要引进市场调控成本与政府调控成本、市场调控收益与政府调控收益、等调控成本线与等调控收益线三对范畴。

市场调控成本,即采用市场调控机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控所付出的代价。由于市场调控机制的本质在于各微观经济主体的相互作用,经济资源宏观配置的均衡不过是这种相互作用的结果,因而市场调控成本必然包括各微观经济主体间的交易成本(比如纯粹流通费用、信息费用与契约费用等)和市场调控损失(比如由信息的不完备性、短期性与调控时滞的存在所造成的经济波动性损失,由市场的过度竞争所导致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浪费等)。

政府调控成本,即采用政府调控机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控所付出的代价。政府调控活动是一种通过行政指令而实施的调控活动。就某一调控活动的全过程而言,政府调控成本包括指令的拟定与费用;指令的传递与接收费用;对指令执行的监督、协调控制与激励费用;指令执行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费用四大部分。政府调控成本还应包括政府调控损失,比如由于政府官员的主观原因或决策信息的不完备而错误指令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指令在传递过程中的失真或不能正确地被理解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指令的强制性而对指令执行者创造性、主动性的抑制所造成的经济效率的损失等等。市场调控收益,即采用市场调控机制对实现经济调控总体目标所作的贡献。

政府调控收益,即采用政府调控机制对实现经济调控总体目标所作的贡献。

市场调控成本与政府调控成本之和为经济调控总成本。在经济调控总成本既定的前提下,市场调控成本与政府调控成本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就一般情况而言,由于市场调控成本、政府调控成本分别与市场调控力度、政府调控力度正相关,故市场调控成本与政府调控成本的此消彼长,便意味着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此消彼长。假设总调控成本为E,市场调控力度为X,为维持单位市场调控力度的成本支出为a,政府调控力度为Y,为维持单位政府调控力度的成本支出为b,则Z=aX+bY。等调控成本线就是Z=aX+bY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的投影,亦即经济调控总成本既定前提下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不同组合的轨迹。同一直角坐标系中可以有无数条互相平行的等调控成本线,等调控成本线越远离原点,总调控成本额越高;反之,等调控成本线越接近原点,总调控成本额越低。

市场调控收益与政府调控收益之和为经济调控总收益,即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综合运行对经济调控总目标实现所作的贡献。等调控收益线,就是在总调控收益既定的前提下,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不同组合点的轨迹。经验事实表明,市场调控收益(或政府调控收益)与市场调控力度(或政府调控力度)呈非线性相关变动。具体说来,随着市场调控力度增强(在经济总调控力度既定的情况下意味着政府调控力度减弱),其边际市场调控收益递减(边际政府调控收益递增);反之亦然。故此,等调控收益线是一条从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且凸向原点的曲线。这条曲线的斜率-family:"TimesNewRoman"">ΔY-family:"TimesNewRoman"">ΔXΔY表示政府调控力度增量,-family:"TimesNewRoman"">ΔX表示市场调控力度增量)是处处不相等的。它表明对应于不同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组合,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具有不同的相互替代率。随着市场调控力度(或政府调控力度)的增强,单位市场调控力度可替代的政府调控力度(或单位政府调控力度可替代的市场调控力度)越来越小(越来越大);反之亦然。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同样可以有无数条互不相交的等调控收益线。等调控收益线越远离原点,总调控收益越高;反之,等调控收益线越接近原点,总调控收益越低。

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经济分析的目的,在于确定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最佳组合。所谓最佳组合,或者是可使获得等量调控收益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最小,或者是可使支付等量调控成本所获得的总调控收益最大。根据等调控成本线与等调控收益线的关系,可找到这一最佳组合点。经济调控目标一经确定,所要获得的调控收益值及等调控收益线也就随之确定。这条等调控收益线必然与同一直角坐标系中的无数条等调控成本线中的一条相切,其切点就是使既定经济调控目标得以实现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最佳组合点(见图3)。

在图3中,R为等调控收益线,它与等调控成本线C1、C2分别相切与相交。E2与E1点由于位于同一条等调控收益线上,故其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两种组合均能实现所设定的调控目标,但E2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无疑高于E1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E3与E1点由于位于同一等调控成本线上,故其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两种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是相等的,但E3组合所获得的调控收益却低于E1组合所获得的调控收益。唯有等调控收益线R与等调控成本线C1的切点E1所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组合,才是以最低的调控总成本实现预定的调控目标的最佳点。设市场的边际调控成本与边际调控收益分别为MCm与MRm,政府的边际调控成本与边际调控收益分别为MCG与MRG,维持单位市场调控力度所需支出的成本为ACm,维持单位政府调控力度所需支出的成本为ACG,总调控成本为C,则最佳组合点E1满足下列条件:ACmX+ACGY=CMRmMCm=MRGMCG线性也就是说,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最佳组合点是在总调控成本既定的前提下,增加支出一单位货币所获得市场调控收益与政府调控收益相等的点。

在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经济分析时,应该注意由于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同类型经济活动因其自身的性质与所依存的环境条件的不同,对同一力度的市场调控或政府调控,往往会作出不同的反应。换言之,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同类型经济活动的等调控成本线与等调控收益线是各不相同的,进而两种调控机制调控力度的最佳组合点也是各不相同的。有鉴于此,在对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作用的利弊得失进行评价与对其组合作出选择时,切忌一概而论,而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同类型经济活动的不同发展阶段作出具体分析。

三、几点结论

1相对现代经济活动而言,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是两种既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又不可完全相互替代的经济调控机制,因此,对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选择,就不是一种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的互斥选择,而只能是对二者调控力度最佳组合点的确定。

2无论是市场调控机制,还是政府调控机制,都有其利弊得失。它们既不是只获益无需支付成本代价的,也不是只有成本代价而无益处的。因而,对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应树立经济观念,严格遵循经济合理性原则,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选择的依据只能是使达到既定的调控目标所付出的成本代价最小,或支出既定的成本代价所获得的调控收益最大”。背弃经济合理性原则是不科学,不足取的。

利率在微观经济活动的作用范文第2篇

关键字:货币调控 基准利率 Shibor

一、相关研究综述

根据我国央行定义,货币政策工具库主要包括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贷款或贴现以及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等。从学术角度,它大体可以分为数量工具和价格工具。价格工具集中体现在利率或汇率水平的调整上。数量工具则较为丰富,如公开市场业务、准备金率调整等,它聚焦于货币供应量的调整。本文所言数量型调控,主要是指建立在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基础之上的货币政策框架,而价格型调控则指建立在以利率为中介目标基础之上的货币政策框架。

我国数量调控型货币政策始于1993年,此后央行都会定时M2的余额,然而事实表明,在M2和贷款量上,央行的调控目标和实际结果一直存在较大的偏差。如果做一个历史总结,不难发现在1994-2007这14年间,作为央行中介目标的M2仅在1996年与央行的调控目标大致相符。正因为此,早在2005年,央行行长周小川就曾表示,中国货币政策应该更多地加强对价格型工具的运用,降低对数量型工具的依赖,诸多学者在对中介目标的“可测性、相关性、可控性”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也提出了相应的看法。

李燕等人(2000)认为,由于货币总量控制有效性的基本条件不能得到满足,央行对基础货币控制能力有限,货币乘数也不稳定,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进行调整:即从货币总量控制向利率调节转变。

周诚君(2002)认为,在内生货币分析框架中,货币供给是内生的,利率则是外生变量。由此,一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应该是利率而不是货币供应量。对我国而言,货币供给具有较强的内生性,而利率则具有几乎完全的外生性。因此,目前我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应转向利率调控为主的间接型货币调控模式。以正因为此,我国目前利率改革的方向不能是追求单纯的利率市场化,而应是一个多元的间接利率调控体系。

张强等人(2003)通过考察货币运行效果,发现货币供应量对经济的影响有减弱趋势,在一定程度上作用不力。随着金融开放度的加深,货币供给越来越依赖于经济的发展,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在反映经济动态的敏感性方面更具有优势,中央银行应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程度渐进地调整中介目标。过渡期内中央银行考察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时,逐步将中介目标由数量型过渡到以利率为主的价格型指标,同时将汇率、金融资产价格作为辅助指标纳入中介目标体系。

封思贤(2006)通过运用向量自回归(VAR)模型、脉冲响应函数(IRF)、方差分解分析等经济计量方法,对我国现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得出结论: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有效性正不断降低,实际利率作为中介目标的实施效果好于货币供应量。基础货币难以控制、货币乘数不稳定、货币流通速度不断下降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完善等因素是产生上述实证结论的重要原因。

彭兴韵(2008)对现行的以货币供应和信贷总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的困境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改革这一被西方国家摈弃了的货币政策体系、建立以利率为中心的货币政策框架,是中国货币调控机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李扬(2008)认为货币供应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日趋疏远,货币当局控制货币供应的能力日趋下降,是一种全球性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在现代金融体制下,在金融创新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货币供应已经具有高度内生性。也就是说,举凡企业、居民、国外都事实上参与了货币供应的创造过程,货币当局一家已经做不到“管住信贷闸门”。这一事实反映在当局的货币调控实绩中,就是货币供应量的可测性、可控性和相关性不断降低。

二、价格型货币调控的优势及国外运用情况

在新古典综合派的混合经济理论中,市场的微观经济活动既是总体活动的一部分,又是宏观控制的基础和对象。市场的微观经济活动是人们经济行为的集合,在人们的经济决策和经济活动中,由于利率是衡量收益的一般尺度,其作用力大、影响面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人们进行经济决策和采取经济行为的重要依据。通过经典的IS-LM模型可以看出,利率对于货币需求、投资和储蓄,进而对国民收入都有决定性影响,对商品市场均衡和货币市场均衡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中央银行调节利率就能对经济起调节作用。再从中介目标“三性”的角度分析,利率的优势也很明显:

1、可测性强。中央银行在任何时候都能观察到市场利率的水平及结构,并进行分析;

2、可控性强。中央银行可通过再贴现业务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节市场利率水平。在某些利率尚未完全放开的国家,中央银行甚至可以直接制定作为其他利率基础的基准利率;

3、相关性强。在经济萧条或通货紧缩时,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在经济复苏、高涨或通货膨胀时,利率处于较高水平。此外,作为金融市场核心价格的利率与经济的各方面都有密切联系。它既可以影响居民的储蓄意向,又可以影响居民的消费选择;既可以作用于实际产业的投资,又可以影响金融部门的资金流动方向、规模和频率;既可以调节一国国内的资源配置,又可以调度全球范围的资本流动。因此,利率的作用范围远大于货币供应量,已成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经济变量,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路径可用图1表示:

正因为利率的重要作用,当前全球主要经济体的中央银行都转向了以利率为主导的货币政策框架。如美国在1994年开始转向了以联邦基金利率作为操作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在这一货币政策框架下,为了提高(降低)联邦基金利率的目标值,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在每次宣布调整联邦基金利率目标的同时,会相应调整联储对金融机构的再贴现利率,从而影响金融机构从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借入准备金和联邦基金市场上的资金供给,同时,联储还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使实际的联邦基金利率与联储的目标值基本一致。当前,欧洲中央银行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时,也将利率放在中心位置。欧洲中央银行(2004)指出,连接货币政策决策和物价水平的路径始于欧洲中央银行的利率变化。欧洲中央银行的利率操作主要有边际贷款利率、存款便利利率和主要再融资最低投标利率。其中,边际贷款利率是欧洲中央银行对欧元区信贷机构提供货款时收取的利率;存款便利利率是欧洲中央银行支付给欧元区信贷机构存入到欧洲央行的存款的利率;主要再融资最低投标利率则是欧洲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利率。

三、完善Shibor形成机制,发挥利率调控作用

由理论和实践可知,作为中介目标的利率必须是市场化的利率,如美联储和欧洲央行都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调整基准利率,形成合理的市场预期,进而传导并影响微观经济行为,使其调控更加精准、有效。而在我国要充分发挥利率调控作用尚存在一些障碍,利率未能完全市场化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虽然经过多年的改革,利率体系中不少种类的利率已经放开,但关键的几种利率仍然由央行决定,还没有形成以基准利率为核心的市场利率体系。央行不仅直接控制三种基准利率(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储备金存款利率,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利率以及再贴现利率),而且还一直控制着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及票据贴现利率。由于利率管制,一方面,银行不能在存、贷款利率方面有足够的自,如不能针对不同的存款对象与贷款客户采取灵活的方式,这势必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央行一直有比较“优厚”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导致银行宁愿持有大量超额准备金,也不愿发放贷款,从而又降低了利率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此外,由于市场缺乏公认、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各金融机构在为产品定价时使用不同的利率期限结构、资金成本的定价方式,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利率衍生产品的发展。因此,加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是完善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需要,也是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货币政策调控的需要。在此背景下,央行于2007年大力推动了Shibor利率体系的建设,以此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基准利率体系。

1、Shibor简介

为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培育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指导货币市场产品定价 ,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借鉴Libor、Euibor、Hibor(香港)、Sibor(新加坡)和Tibor(东京)的模版,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自2007年1月4日起开始运行。为此央行制定了专门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路线:近期目标包括建立以Shibor为基准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并以此为基础推进其他方面的利率改革;远期目标为,在培养基准利率的同时,探索建立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的利率调控框架,逐步将Shibor利率确定为像联邦基金利率一样的价格调控目标利率,实现货币政策的价格调控。

具体而言,Shibor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目前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它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也是境内人民币风险溢价最小的市场利率。因此,对其他市场产品定价具有基准参考作用,有利于市场发现不同主体的信用风险价值。如今,Shibor已在浮息金融债、企业债、金融衍生产品、票据贴现业务及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2、Shibor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Shibor自2007年起对外正式公布以来,其作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作用便逐渐得到充分的发挥,各Shibor报价行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都以Shibor为基础进行报价,使同业拆借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趋于相对平稳,较能真实地反映市场资金的供需成本,尤其是短端的利率价格,为奠定Shibor在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地位,为以Shibor作为其它产品的定价标准打下了基础。但从运作两年的情况来看,其在拆借规模、品种结构及定价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定价机制不够完善,Shibor对风险溢价反应的灵敏性有待进一步提高,Shibor利率尤其是中长端利率不尽合理等。原因主要在于:一是由于当前Shibor为报价利率,而非拥有成交义务的实际交易利率,使得成交价与报价存在较大价差且不稳定,这在14天以上的拆借利率中表现尤为突出,显然这种情况下的公允度不仅值得商榷,同时市场也会认为交易对手存在明显的信用问题;二是由于整体市场流动性过剩的宏观金融环境使各家商业银行资金拆借同向,信用拆借的功能主要停留在短期头寸调剂上,虽然2008年中长期的成交量较2007年有所增加,但市场80%的成交量仍限于隔夜品种,因此Shibor中长端利率的代表性还需市场验证。

3、完善Shibor形成机制的建议

(1)提高货币政策透明度,引导Shibor合理定价

国际经验表明,一些在国际影响较大的基准利率,无不对应着该国相对较高的货币政策透明度,货币当局对政策意图的正确传递和引导,是市场机构能够对不同期限利率进行合理定价的基本前提。在我国,由于市场曾一度错误认为央行可能还会加息,致使去年年初至6月份的Shibor3M利率长期处于偏高的水平。鉴于此,汇丰银行大胆建议央行参考美联储通过设置目标利率来调控联邦基金利率的做法:如定期进行利率会议,选择在每个月经济数据公布结束后的某一天,确定与Shibor报价行间的隔夜拆借利率目标水平,在公开市场上每日操作一次与Shibor报价行的隔夜资金拆借业务,当流动性过剩时回笼资金,而在不足时注入资金,从而把银行间市场的隔夜拆借利率稳定在既定的目标水平附近。这样可使央行货币政策更具透明性,有利于市场对Shibor中长端利率(3个月至1年)形成合理统一的预期,也可促进市场成员参与对3个月以上的拆借交易。

(2)进一步提高Shibor报价质量,完善定价结构

一方面,应进一步健全报价行的筛选机制,把交易活跃、对市场有影响力的机构吸收到报价团中,完善报价系统建设和定价结构,及时发现报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问题。如当前Shibor3M定价中的问题就极为明显:截至2008年11月,银行间市场共发行了13只Shibor浮息债,其中以挂钩Shibor3M居多,而且发行方多数为政策性银行,占总发行额的95.09%。再反观当前16家Shibor报价行成员,清一色均为商业银行,而上述这些浮息债的投资主体恰恰正是这些报价行。这种情况,不能不让人对Shibor报价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另一方面,应加强同业拆借市场成交利率与Shibor的连动管理,逐步实现报价行点击成交制度,使报价行承担对市场成员按报价成交的义务,发挥报价行在市场拆借中双边做市和发现价格的作用。

(3)大力发展以Shibor为定价基准的多种金融产品,加强Shibor基准利率地位

目前国内对从事衍生产品业务的监管较为严格,很多市场参与主体由于不具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而无法参与Shibor创新产品的开发和交易。因此,放宽Shibor衍生产品的市场准入限制将极大地扩充市场参与者的范围,提高市场流动性并加快Shibor产品市场的发展。此外,还应进一步发挥Shibor的基准利率作用,为此一方面要完善现有金融产品与Shibor的关系,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动以Shibor为基准的浮息债券、利率互换、利率期权、利率期货等金融产品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彭兴韵.加强利率机制在货币调控中的作用 [J].经济学动态,2008,(2)

[2]张明,盛军锋.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6)

[3]夏新斌.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研究[J].财经科学,2007,(7)

[4] BSM Team.进一步扩大Shibor 在金融市场上的运用[J].中国货币市场,2008,(7)

利率在微观经济活动的作用范文第3篇

关键词:经济学;高等代数;策略

高等代数在经济学中的应用较为常见,如微分、积分、函数、数列等,这些数学方法被应用到经济学的研究中,始于法国经济学家古诺。自古诺之后,大量的经济学家开始纷纷采用数学方法来研究经济学问题,使经济学的研究更加的理性,推动了经济学的发展,使人们对经济学的规律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本文分析了经济学应用高等代数的具体表现,研究了经济学应用高等代数的策略。

一、经济学中应用高等代数的策略

经济学中应用高等代数,其策略主要是应用高等代数的基本概念、性质、模型、数学思想等,具体则可以分为两类,即直接应用与间接应用两类,分析如下:第一,经济学中直接应用高等代数。高等代数在经济学中的直接应用,往往是着眼于直接计算相应的结果,如微分计算边际成本问题、最优化问题、弹性分析问题,积分计算总函数、函数计算需求函数、供给函数、总成本函数、销售收入函数、总利润函数等,这些经济概念,主要是集中在经济管理中,都是利用高等代数的概念、性质、模型等,从而解决经济管理中的一些常见问题[1]。经济学中直接应用高等代数,这种应用较为普遍,同时也可以看出经济学家在研究经济现象时对高等代数的依赖,同时,利用高等代数解决经济学中这些问题,也更为的科学、理性,也能够为经济管理提供最正确的决策支持。更为重要的一点是,高等代数应用在经济学中,使得经济学的研究更加准确,特别是对企业生产来说,更是能够找到理论依据,不至于盲目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如企业对需求函数、供给函数、总成本函数、销售收入函数、总利润函数等使用,举例来说,设某厂准备了生产经费1000元,其可变资本为4元,销售单价为8元,则该商品的总成本、单位成本、销售收入、利润函数是什么[2]。根据题意可得:C(x)=4x+1000C(x)=(1000/x)+4R(x)=8xL(x)=R(x)-C(x)=4x-1000又如积分用来解决企业经济管理中的总函数,即计算总函数在一定范围内的该变量,举例来说,某厂生产产品的边际成本为C=100+2X,固定成本为=1000元,每一个产品的标价为500元,求该厂产品全部销售时,生产量何时利润最大,并求出最大利润[3]。计算结果为:C(x)=(100+2t)dt+C(0)=100x+x2+100因此,总收益函数为R(x)=500x总利润为L(x)=R(x)-C(x)=400x-x2-1000,即L=400-2x当L=0时,x=200所以,该厂在生产量为200时,利润最大,最大为L(200)=400*200-2002-1000=39000元由以上可以看出,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一些函数的直接应用,不仅能够使企业管理者更好的认识到自身生产活动的利与弊,同时还能对日常管理起到指导的作用。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经济学中直接应用高等代数,主要是在微观经济学领域,这是因为微观经济学主要研究的对象是市场中的个体,包括个人、家庭、企业等,而这些微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关注的焦点则是保证自身的利益,合理利用手中的资本,因此,这就使得经济学应用高等代数关注的是结果,只是简单的利用高等代数获得个人行动、企业管理行为相应的支持,在找到合理结果后,就意味着应用的结束,所以,对于经济学直接应用高等代数,关注的点重在结果,可以说,微观经济学领域对高等代数的直接应用较多。第二,经济学中间接应用高等代数。高等代数在经济学中的间接应用,一方面是在经济学中渗透高等代数的思想,如凯恩斯的国民生产计算模型、庭伯根提出的蜘蛛网模型等,都是高等代数思想在经济学中的渗透,这种渗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经济学中较难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把经济学中较为复杂的研究简单化。这种在经济学中间接应用高等代数具有比较典型的特点,即经济学以高等代数为基础,已经从单一的定性分析逐渐转向为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这一转变,既是对高等代数的更深入应用,同时也超出了高等代数直接应用的范围,因而使得经济学中高等代数的应用也更为广泛,同时也使得经济学可以更加深入的扩展到日常生活中,从而使经济学与日常生产、生活的联系更加的紧密[4]。另一方面,是利用高等代数认识经济活动。这里的经济活动,指的是较为宏观的、复杂的现象,也可以说是宏观经济学领域的经济活动现象,这些经济活动现象包括国民收入、消费、投资、货币、事业、通货膨胀、经济增长、开放经济等,这些经济活动现象比较复杂,不是使用简单的语言就可以概述清楚的,因而在经济学中未应用高等代数之前,国家和政府只能够对此进行合理性的安排,不能通过理性、客观的方式来认识、掌握、制定科学的政策、活动来进行经济活动。在经济学应用高等代数之后,这种情况得到了有效的解决,虽然是利用高等代数来阐释宏观经济学中的一些经济活动现象,但是也对人们认识、掌握、制定科学的行为、政策带来了指导,如对货币的认识,国家和政府可以利用货币来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如货币政策,即中央银行通过控制货币供应量以及通过货币供应量来调节利率进而影响投资和整个经济以达到一定经济目标的行为,这种中央银行通过一系列的货币控制措施,就可以起到调节经济的作用,而阐释这个货币政策则可以通过模型来进行,举例来说,MV=Py,这个式子是交易方程,M代表货币供应量,V代表货币流通速度,P代表价格水平,y代表实际收入水平,因而当国家政府控制M时,就可以影响到价格水平和实际收入水平,从而实现货币政策能得到真正的实行[5]。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经济学间接应用高等代数,有利于人们正确认识宏观经济学领域的经济活动现象。

二、经济学应用高等代数的意义

经济学应用高等代数具有重大的意义,主要表现为增强了经济学的适用性、科学性、客观性、规律性等,具体分析如下:第一,经济学应用高等代数,增强了经济学的适用性。经济学在古诺之前,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对经济现象的描述,注重经济现象的分析与归纳,而且往往是对宏观大方向经济现象的研究,并没有对日常生活中的经济现象进行分析,因此造成了经济学属于形而上的一门学科。而在古诺之后,以高等代数为基础的经济学研究,开始关注经济学中较为常见的现象,研究的问题也不再是描述问题,而是透过问题研究问题的实质,从而为经济学的发展打开了一条新的出路,同时也增强了经济学的适用性。这方面主要体现在经济学家把高等代数应用在微观经济学领域,通过对经济活动中市场主体的研究,能够使人们更加清楚市场主体如何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如何安排生产活动取得最大的效益等,这不仅有利于市场主体对自身的认识,同时也为更好的管理生产活动奠定了基础。第二,经济学应用高等代数,增强了经济学的科学性。经济学学科从实质上来说,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但是,在经济学发展的早期,经济学的科学性并不强,因此,经济学家们在研究经济现象时,也只能停留在研究结论上,并不能对实际生产、生活给予正确的指导。因此,当高等代数成为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工具之后,经济学家们研究出来的结论,建立的经济学模型对实际生活、生产具有了深入的认识,也能够指导人们进行生产,在总结一些经济现象时,人们也能通过经济学分析,寻找到其背后的理论依据,从而使得经济学学科真正的迈入了科学之门。这方面主要体现在经济学家利用高等代数模型来解释复杂的宏观经济现象,如上文提到的货币政策的解释,这不仅有利于经济学家认识货币政策的作用,还能够帮助国家政府认识到如何制定科学的货币政策,从而为制定科学合理的货币政策奠定基础。第三,经济学应用高等代数,增强了经济学的客观性。经济学的研究,是以研究经济现象为着手点,对其进行系统、深入的解读,特别是在经济学应用高等代数之后,经济学的研究也从经济学家的主观臆断变成了数据分析,不但增强了经济学研究的科学性,也增强了经济学研究的客观性,使得经济学研究的结论更有信服力,也开启了经济学研究的定量分析。这主要是因为高等代数本身的客观性,以往经济学家对经济现象的描述,往往只是根据观察到的现象来进行定性分析,这不仅掺杂了经济学家个人对经济现象的评价,同时也对经济现象的阐释不够深入具体,难免会让人们对经济现象、经济规律的了解、认识误入歧途,从而影响对经济现象的判断。第四,经济学应用高等代数,增强了经济学的规律性。经济学的研究,通过一代又一代经济学家的努力,经济学研究也越来越有规律性,无论是对经济现象的研究,还是对经济活动的阐释,经济学研究在应用高等代数之后,能够阐释的更为合理,对规律的掌握也越来越准确,从而建立起来了一个又一个经济学模型,把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简单化,进而大大加强了人们对经济学的认识,对经济现象的认识,能够指导人们清楚的判断生产的利和弊,达到优化生产的目的。这主要是因为高等代数本身具有极强的规律性,通过利用高等代数研究经济现象,就能透过经济现象认识到其背后隐含的经济规律,在通过经济学家的阐释,从而使经济学的规律性更加明显。

三、结语

综上所述,经济学家应用高等代数的策略有两种,一种是经济学直接应用高等代数的概念、性质、定理等,直接为经济学研究提供相应的计算公式。另一种则是经济学间接应用高等代数的理念,从而建立起适合解释经济现象的经济学模型。经济学家应用高等代数,意义较为重大,主要表现经济学研究的适用性、科学性、客观性、规律性更加明显,研究结论也更加的具有合理性,从而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指导,也使得经济学的研究迈入了科学之门。

参考文献:

[1]黄祖达,向绪言.以就业为导向的金融数学课程设置与教学改革研究[J].高师理科学刊,2014,7(6):83-83.

[2]张建林,温建,雷丽娟,等.以案例式学习看最小二乘原理在大学数学中的应用[J].科教文汇,2014,10(13):87-88.

[3]刘心,李敏.《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课程一体化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研究[J].大连大学学报,2015,2(3):135-137.

[4]韦程东,周桂升,薛婷婷.在高等代数教学中融入数学建模思想的探索与实践[J].高教论坛,2015,5(4):28-30.

利率在微观经济活动的作用范文第4篇

关键词:利率;利率市场化;货币市场;存、贷款利率

利率在是重要的经济杠杆它对宏观经济运行和微观经济运行都有重要的调节作用。其一,调节社会资本供给量。社会资本的供给主要来自储蓄,通过利率可以调节一过的多民储蓄水平,调节储蓄向投资转化的程度。其二,调节投资规模和结构。利率降低,贷款成本降低使整个神会的投资规模扩大;利率提高则使整个社会投资规模相应缩小。其三,调节社会总供求。总需求与市场价格、利率之间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机制。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进入市场从事经济活动,市场机制通过价格水平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节各企业和消费者的投资和储蓄活动,有利于实现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显而易见,利率在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中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但是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都表明,并不是并不是只要有利率存在,杠杆的功能必然能很好的发挥出来。那么使利率杠杆作用能够发挥的主要前提条件是什么呢?

1. 市场化的利率决定机制是利率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利率不是由政府行政决定,而是通过市场和价值规律机制,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市场上资金供不应求利率就上扬;资金供应充裕,利率就下降。由市场因素决定利率能够真实灵敏的反映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通过利率机制促使资金合理流动,缓和资金供求矛盾,发挥资金筹集,调剂功能。

2. 利率体系中,各种利率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当一种利率发生变动时,另外的利率也会上升或下降,从而引起整个利率体系的变动,这就是利率联动机制。各种利率尤以基准利率变化引起的变动最为明显。例如美国联邦储蓄银行近年来多次针对美国经济形势,调高或调低基准利率――再贴现率和联邦基金拆借利率,由于美国具有灵活的利率联动机制,因而基准利率的升降立即引起商业银行利率、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动,从而起到紧缩银根或放松银根的作用。可见,利率对经济的灵活调节离不开利率的联动机制。

3. 过高或过低的利率水平都不利于利率杠杆作用的发挥。利率过高会抑制投资、阻碍经济的发展;利率过低不利于发挥利率对经济的杠杆作用,因此在市场化利率决定机制形成过程中,应逐步确定适当的利率水平,一方面能真实反应社会资金供求状况,另一方面使资金借贷双方都有利可图,促进利率对社会总需求、物价、收入等因素作用的发挥,推动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4. 利率水平的变动可以影响社会总供求的总体水平,而不能调整经济结构、产品结构发展比例等。合理的利率结构包括期限结构、风险结构和行业结构等,通过利率结构的变动引起一系列的资产调整,引起投资结构、投资趋势的改变,使经济环境产生相应的结构性变化,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利率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利率的作用及作用条件明确后,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速度的必要性就更加紧迫。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再次将利率市场化提上日程。

从国际一般经验来看,利率市场化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通过将利率提高到市场均衡状态附近来保持经济金融运行的稳定;二是完善利率浮动制,扩大利率浮动范围,下放到利率浮动权;三是实行基准利率引导下的市场利率体系。在这最后一阶段,利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的一个有效步骤是增加可交易金融产品的品种和数量,使得全社会金融资产多样化,然后先使这类非存、贷款品种利率自由化,通过其与银行存、贷款的竞争而最终放开银行贷款利率,并进而放开银行存款利率。

那么到底该以什么样的步骤来进行我国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利率市场化?

首先要明确我国利率市场化的目标。我国市场利率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和引导市场利率,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正确处理好 利率市场化改革与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本、外币利率政策的协调关系,逐步淡化利率政策承担的财政职能。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

对于利率市场化,我认为可以遵循以下顺序。第一步,先放开同业拆借利率,即货币市场利率,这是利率市场化的关键一步,而且震动较小。货币市场利率放开之后,很快就会形成一个短期的市场基准利率。这既有利于我国统一货币市场的形成,也为货币政策的改革提供了基础。实际上,同业拆借利率(货币市场利率)由金融交易机构之间的交易行为形成,最终反映市场上资金供求状况,硬性规定一个利率上限是违背市场原则的,也根本管不住。

第二步,在货币市场利率放开之后,可根据货币市场基准利率较频繁的调整银行对工商企业的贷款利率,使贷款利率略高于货币市场利率。这时,贷款利率还是受管制的,是由中央银行统一调整,但它已接近于市场均衡利率。对工商企业而言,资金的机会成本已接近市场话,使企业开始承受市场资金成本的压力,从而增加企业经营行为对利率的敏感性。这时,存款利率还是统一管制的。

第三步,在货币市场利率放开后,可立即着手国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即用招标或拍卖方式发行国债。国债投资者可依据货币市场利率决定国债的发行利率。这样,国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货币市场利率就衔接了,国债市场规模就会进一步扩大,机构投资者会增多,交易会进一步活跃。

第四步,中国人民银行依据货币市场利率主要调整央行贷款利率,使央行贷款利率成为货币市场的主导信号,同时取消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储备的存款利率,让商业银行更加积极地参加货币市场交易,充分利用货币市场调节头寸余缺,并有机会参与国债市场,以持有国债形式调节超额储备。在这一步,央行再贷款利率、货币市场利率、国债二级市场价格已形成一个银行间的市场利率体系,为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了很好的市场环境。

第五步,允许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不同信誉在一定幅度内浮动贷款利率(如30%)而且,此时官方只规定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其他期限贷款利率由商业银行按照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自己套算。在走这一步时必须强调一点,即货币当局在决定1年期贷款利率水平时只能依据货币市场利率,而不能依据其他经济变量,或几个主管部门协商决策。

第六步,在允许贷款利率可浮动后,就可考虑存款利率的浮动幅度,或只规定存款利率上限。因为多种变相市场利率的金融工具已经在争夺存款了,不适当放开存款利率,商业银行受到的压力太大。为防止恶性竞争,可以规定存款利率上限,但要经常调整。

第七步,利率市场化改革走到这一步,全面放开存、贷款利率已经是水到渠成。此时,以央行再贷款利率为主导的市场利率体系已基本建立起来了。

参考文献:

利率在微观经济活动的作用范文第5篇

金融脱媒,或称之为“金融非市场化”、“金融反中介行动”等,是指金融活动中的资本供需双方受某些干预因素影响,绕开传统的金融中介机构,直接开展融资活动的现象。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深化发展,尤其是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发展,加之受长期低利率政策和部分过于严格的金融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资本市场上金融脱媒的现象越来越显著。从央行公布的2011年各月份人民币存款数据看,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环比增长比率整体呈现波动下行趋势(见表1、图1)。与此同时,以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民间借贷机构长足发展,更印证了金融脱媒已经发生并不断深化。

二、金融监管改革的必要性

首先,金融脱媒现象的不断发展,给各市场主体带来新的变革和挑战。主要表现在:(1)传统金融机构正努力进行金融创新和业务经营模式调整,不断参与资本、保险、期货、黄金等市场业务,越来越多地呈现出综合化经营的特点,而大量表外资产的出现,直接导致“影子银行”发展迅猛;(2)各类新型中小金融机构,抓住资本市场供需严重不平衡的机遇,推出各类金融服务,不断丰富资本市场产品的差异性;(3)大量脱媒资本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而非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流动性大大增强,削弱了央行以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常规货币政策调控经济的效果,这给央行和政府的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是现行一部分不恰当的监管制度扭曲了金融行为,一定程度上促使金融脱媒现象的产生和发展。从2011年发生的“温州跑路潮”事件看到,众多处于起步和上升阶段的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需求大,但却因自身风险系数高、抵押资产少及银行银根紧缩等制约而出现不同程度的“融资难”,它们转而寻求高利率、低门槛的民间借贷资本,以至因负担过重而出现资金链大面积断裂的后果。这集中反映出,过度集中而严格的金融监管对资本市场的活跃性有明显的“金融抑制”作用,显示出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三、金融监管改革建议

(一)整体方向在探讨改革具体措施前,有必要理清、提炼改革的前行方向。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可知,金融脱媒是市场经济繁荣和资本市场健全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因而需要彻底摒弃对金融脱媒进行防范的观念,而是应积极适应其发展趋势,从保障市场自由度层面看还应给予适当鼓励。同时,金融监管出发点应立足于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切实保障金融体系稳定,而不应将监管重点放置于审核市场准入、划分监管权力和范围等行政事务上。

(二)具体措施首先,应切实推进金融利率市场化进程。要适时调整现行利率政策,有限度、有幅度地放开利率管制,消除存款负利率,改善传统金融机构中存款不断流失的窘境,也使金融资本能够真正按照市场供求状况决定脱媒程度。第二,适应银行业综合经营趋势,适时、主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创造相匹配的制度环境。适时修订现行《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营业范围的规定。第三,强化对“影子银行”系统和新型融资机构的监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宏观监管体系。一些在其他国家已经实施并被证明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诸如存款保险制度、最后贷款人制度、破产机制等可以在深入研究、充分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施。第四,培育和扶持服务中小微型企业的新型金融机构,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此类金融机构积极进行创新。最后,金融监管部门间应加强协调,保证监管体系的一致性。在新形势下,“一行三会”以及财政部等部门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促进监管体系的健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