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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法治文化;城市;法治文化;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2)02-0192-04
李湘刚(1967―),男,湖南城市学院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和理论。(湖南益阳 413000)
本文系湖南省高校教学改革课题(项目编号:2008180)、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编号:11C23)和“湖南城市学院理论研究基地”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日益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得以不断推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从十六大到十七大经济社会发展回顾系列报告之七: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的数据,全国城市总数达661个,城镇人口数为5.7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43.9%。[1]城市化与市场化的高度融合和发展,要求城市化以市场化为导向。城市化主要不是由政府安排的,而是在市场作用下农民自由流动并最终选择定居于城市的结果。与此相适应,我国必须大力加强城市法治建设,而大力发展我国城市法治文化,是建设现代化先进城市的必然选择。总的来说,城市法治文化是相对于城市人治文化而言的一种先进文化形态,是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在我国城市社会实践的累积和全体市民对法律信仰水平的体现。当前,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我们应当把当代中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我国城市法治文化的内涵
众所周知,文化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外延非常宽广的多维概念。在一般意义上,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是指有关人类社会生活的思想理论、道德风尚、文学艺术、教育和科学等精神方面的内容。先进文化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方向、体现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反映时代进步潮流的文化。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司法以及所有社会成员依法行为的社会方式。法治文化在整个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文化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然离不开法治文化。因此,当代中国城市必须高度重视城市法治文化培育,必须把城市法治文化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笔者认为,“法治文化”不同于“法律文化”。从总体上来说,法律文化是人类从事法律实践活动所创造出来的智慧结晶和精神财富,是法律现象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文化基础。[2]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法律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而“法治文化”所要探讨的是我国法律文化的整个走向问题。由此可见,“城市法治文化”涉及当代中国城市“法治”与“文化”作为一个整体的融合。一方面,“城市法治”对于“城市文化”具有重要的塑造作用;另一方面,“城市文化”对于“城市法治”又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法治最基本的精髓就是尊重法律,而法律其实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在当代中国城市社会,只有内化为全体市民的生活方式,不再仅仅作为外在的强制,而是成为一种普遍的文化自觉,法律才能得以严格遵守。西方学者伯尔曼有一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这一句话主要强调了法律对于社会生活秩序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关切。[2]因此,在当代中国城市社会生活中,只有把法治建设与文化建设内在地契合在一起,城市法治才能真正得以推行。可见,把“城市法治”与“城市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这就是我们当前力图要建设的与城市法治相称的当代中国城市法治文化。
二、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
(一)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是当代中国城市法治的客观需要
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那么,城市法治也必然离不开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就是当代中国城市法治的基石之一。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也面临城市社会发展方面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如城乡分割,结构雷同,城市体系不健全,强调行政作用,重外延拓展而轻内在功能完善,交通拥挤,食品安全堪忧,治安恶化,环保脆弱等“城市病”困扰城市后续发展。[1]因此,我国城市必须紧紧把握社会转型时期的新形势、新要求,从建设法治城市的根本要求出发,不断转变观念,整合城市法治资源,宣扬城市法治文化,引导广大市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可见,离开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将会是残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也是要大打折扣的。
(二)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城市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我国城市承担着改革试验田和排头兵的历史使命,必须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走在前列,必须具有当代中国的特色和亮点。由此可见,城市法治文化应该成为“文化立市”战略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只要以发展城市法治文化为重要抓手,我国城市就一定能够承担起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重任。
三、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实践
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已经把培育城市法治文化作为城市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城市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引导力和感染力,努力在强化城市组织保障、营造城市社会氛围、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推进城市法治实践上大做文章,成功地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新思路、新举措。
(一)建立有利于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
我国许多城市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突出宪法精神和法律信仰的培养,强调法律传播与文化艺术紧密结合,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文学、戏剧、绘画、音乐、雕塑等艺术作品中,以市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宣传城市法治文化,倡导城市法治文化,使广大市民逐渐形成对法律的信仰。有的省级城市对市、区普法治理机构进行整合,形成城市法治合力,将普法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城市法治文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有的城市依托各专业文艺团体和社区文化站,加强城市法治文化队伍建设;有的城市成立了多支法治文艺队伍,深入城市各街道、社区巡回演出。
(二)打造全体市民共享的我国城市法治文化传播平台
有的城市组织“12・4”法制宣传活动、“公民法律大讲堂”、“校园法律文化节”;有的城市把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媒体作为城市法治文化传播的主阵地;有的城市开辟《法官说法》、《法制新观察》、《明白说法》、《法律服务》等专栏,向全体市民普及法律知识。
(三)促进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元素充分涌流
许多城市注重激发城市社会各界的城市法治文化创造力,鼓励文化领域中语言、文学、艺术、科学、道德等各元素充分涌流,创作完成一批批鲜活的城市法治艺术形象和作品。例如,从2005年起,深圳市连续四年面向全国举办法治公益广告作品大赛,将获奖作品制作成台历、壁画、海报等形式来传播法治精神。
(四)加强我国城市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
例如,深圳市为了切实推进城市法治文化建设,及时制定了《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指导标准(试行)》,由此确定了南山法院法律文明博物馆、蛇口街道法制公园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点。
四、进一步推进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我国在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有些城市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对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应有的公正、高效、权威,还没有在我国城市社会生活中全面形成;城市法治文化与城市法治实践的结合,在我国城市建设中还不够紧密;城市法治文化在宣传上,内容单一,未形成系统性。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笔者针对这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加快实现“两个转变”,占领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高地
一是从法制宣传转变为城市法治文化系统建设。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离不开法制宣传,但法制宣传只是城市法治文化最基本的内容之一,城市法治文化除了法制宣传以外,还应该包括立法文化、司法文化、保障人权、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文化交流与合作等。二是从城市法治物质文化向城市法治精神文化转变。城市文化的结构大致可以区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个层次。物质文化是低端的,也是比较容易做到的,我国城市要想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有所突破,必须着重抓好城市法治精神文化层面的建设。
(二)全面强化“三个着力”,高起点推进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
1.着力构建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城市法治文化价值观。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城市法治文化价值观,不仅要以法律制度的存在为前提,尤其要使法律通过公平正义的执法和司法过程,在我国城市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促使全体市民信任法律,最后达至信仰法律。 2.着力培养我国城市全体市民信仰法律的文化自觉。要引导我国城市社会全体成员,特别是所有城市领导干部和城市执法人员,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理国家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将正义、公平、民主、自由、秩序、和谐、安全等诸多价值要素和蕴含的人文精神,输入到所有市民的脑中。以法律规范作为个人社会行为的准则,以法治精神作为个人社会活动的底线,逐步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崇尚、思维意识、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3.着力维护司法权威。概括地说,司法权威就是司法机关享有威信,即司法内在权威性和外在权威性。由于我国现行司法制度在领导体制、财政体制、机构设置和工作程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司法机关与同级党委、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完全理顺,司法行政化、地方化等问题突出,因而司法权威问题还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因此,高起点推进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必须着力维护司法权威。
(三)提高城市领导干部的城市法治意识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就是一个以城市法治文化代替城市人治文化的过程。对于城市领导干部来说,城市法治文化素质已经成为越来越不可缺少的素质。提高城市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必须以培养其城市法治精神为重点,使所有城市领导干部能够自觉地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最基本和最权威的行为规范,着力培养其崇尚民主法治,追求公平正义、以人为本、以法为尊的价值观;必须坚持学用结合,在当代中国城市法治建设实践中,着力锻炼所有城市领导干部,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必须将所有城市领导干部城市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作为其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城市领导干部法治考核档案,并作为其选拔、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创新我国城市法治文化的宣传教育机制
深入开展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弘扬城市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城市法治氛围。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拓展思路,创新机制和手段,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让我国城市法治文化更加深入人心;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发挥社会主义城市先进文化的功能去引领人、凝聚人、激励人和塑造人;必须认真总结我国城市多年来普法工作的基本经验,全面推进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我国城市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的有机融合,构建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法治文化[3];推进我国城市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的有机融合,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文化环境;推进我国城市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有机融合,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和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文化建设,最终协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五)营造崇尚城市法治的氛围
依法行使国家公权力,必须充分体现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要通过严格执法,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高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法律只有在我国城市社会的实施过程中,满足了全体市民的安全、秩序、公平和正义的需要,使公民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所受到的损害得到了司法救济,利益分配的扭曲得到了有效矫正,法律权威性、公正性和神圣性才能得以树立和彰显,我国城市法治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必须加强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重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用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来规范、约束和引导执法者的行为,用制度来提高行政和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使行政权、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要严格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六)繁荣我国城市法治文学、艺术、影视创作
建设我国城市法治文化,必须繁荣城市法治文学、艺术、影视创作。要根据时代要求,鼓励、引导和支持广大城市法治文学、艺术、影视创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创造出更多的反映我国城市法治实践活动和全体市民法治生活的优秀作品。要拓宽创作渠道,扩大创作队伍,重视发挥城市执法机关和城市专业文化影视团体、业余文艺团体、各级文化馆站的作用,积极开展我国城市法治题材的文学、艺术、影视作品的创作,以丰富生动的、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去吸引人、感染人和教育人,将那些鲜活的我国城市法治事例,生动地展现在广大市民面前,并以此加强我国城市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原则的宣传,大力提升我国广大市民的城市法治文化素养。
[参考文献]
[1]李湘刚.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农民工受社会歧视问题[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4).
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和谐、创满意、创品牌”为工作目标,以“务实、创新、高效”为工作要求,以抓规范、破难题、强基础、促提升为着力点,大力实施“1055”计划,即:实施“十大项目”、构建“五大体系”、打造“五化格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三生融合·幸福__”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__年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十大项目”建设
根据__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我们确立了“十大项目”重点工作,并以此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1.人民调解机制创新项目。加强村、居、企业、集贸市场、外来人口聚居地以及接边毗邻地区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继续深化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市、县两级全面建成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在县级层面的覆盖率达80%以上。全年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8%以上,行业性专业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2.城乡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创新项目。深入宣传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列入“平安城市”创建、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重点目标考核体系,__年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0%,即完成全市90%的村居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签订顾问合同,由市县两级政府购买服务。
3.法律服务进政府载体创新项目。争取市政府发文,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部分乡镇(街道)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引和考核办法。__年,要确定市政府及*个县级政府、70%的部门、30%乡镇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
4.公证服务城乡统筹方法创新项目。__年底,实现涉农公证业务年增长率达5%以上;充分发挥农村公证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在重点乡镇设立公证联系点,指导农村公证信息员提供公证咨询、资料初审等服务;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专题法律宣传村居覆盖率达100%;监督公证机构落实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法律援助等便民惠民服务。
5.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方法创新项目。加快法律援助“三个网络平台”建设,借助互联网络提高法律援助审批、指派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至年底要在市、县两级12家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成“三个网络平台”,网络咨询和网络申请量要比上年有增长,网络咨询服务要实现微博化、即时化、互动化,网络申请要实现零等待、零遗憾、零投诉。
6.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机制创新项目。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作用,强化管控措施。继续深化刑释解教青少年“导航工程”,切实落实“一助一”、“多助一”等结对帮教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教机制。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9%以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7.“六五”普法宣教平台创新项目。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组织一次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评选20名市级优秀法制副校长。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志愿团为全市1000家以上的企业举办法治讲座。
8.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模式创新项目。加强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推进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化,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5%。着力提升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有效应对场所安全稳定对执法水平的考量。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更好地担负起职责使命。
9.司法行政信息化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基础网络平台,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升级改造局机关局域网;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全面覆盖市局、县(区)局、基层司法所三级的专 线网络。建成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完成司法行政基础资源库,以及包括相关业务在内的的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应用管理系统,完善OA系统功能,力争实现公文流转无纸化。
10.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司法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我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__年,市本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改建工程完成投资额__万元,完工并投入使用;市劳教所劳教综合业务用房工程计划总投资__万元,年内完成25%的投资量,两年内完工并投入使用;协助瑞安、文成两地完成办公大楼建设,促成苍南县司法行政办公用房动工新建。
(二)拓面提质,全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
1.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稳中的先导性作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和覆盖面,努力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要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围绕服务保障“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分析普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各类普法对象学法制度。尤其是要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实行错位普法和差别普法,加强各类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尤其要做好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推进工程,打造主题鲜明的“六五”普法示范单位,全年培育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10名,示范基层站所30家,先进企业15家。
二是要多渠道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加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好农村法律顾问作用;要依托工业园、企业集中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抓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打造法律知识教育、法治实践、法治文化展示“三合为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建设数量和质量;要放大法治文化品牌效应,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将法制元素融入到公园、广场、街区、市场等群众的驻足点,__年要实现全市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要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普法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法制宣传阵地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名言、警句、动漫,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是高质量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要继续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继续加强行业依法治理,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与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深化创建工作动态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创建工作质量。
2.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调对接”和各类专业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夯实基础,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直派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规范化建设,年底前全市累计完成建设率达80%以上,积极开展省级(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创建率达司法所总数的50%以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巩固村、居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等传统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化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重点健全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区以及新兴行业、新社会组织等专业性、行业性、联合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化解的同时,重点解决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推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着力构筑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
二是要拓展领域,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要健全完善村、乡镇调解组织之间,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与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要以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调解机制为重点,着力构建多方位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巩固完善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五大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与劳动保障、劳动仲裁、、民政等部门的联动联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是强化保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探索完善分级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规划,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全员轮训。大力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各项经费的落实,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构建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的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城乡一体化法律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
一是 要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重点是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五进”活动。要围绕“十二五”时期政府投资规划,积极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做好政府决策风险评估的智囊团。要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围绕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以企业“法律体检”为平台,为1200家企业开展深度法律服务。开通公证服务中小型企业绿色通道,公证机构走访中小型企业100家以上。围绕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主动为村房“两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业创新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组织等事项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二是要加快构建法律顾问体系。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乡村法律顾问等多层面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政府参与行政诉讼和民事案件的处理,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健全乡村法律顾问目标考核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交流制度,推动规范运行。着眼农村社会管理创新需求,努力为村级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为基层组织决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深入探索“法企”对接的新形式与新途径,向企业推荐合适的法律顾问人才。
三是要深化法律服务惠民措施。继续健全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平台网络体系。至年底,要在90%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赋予工作站初审权,实现工作站和援助中心的网络审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认真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等主题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要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便民惠民力度,公证服务窗口设立电子屏幕、叫号系统的公证处要达到30%以上,公证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4.打造新型化教育管控体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首要标准”,着力把握工作规律,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对劳动教养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水平。
一是加强精细化劳教监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劳教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加强场所布局和设施建设,启动劳教业务用房和墙建设工程,提升场所内部正规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现代化文明监所创建工作。要突出思想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全面推进劳教人员法制、道德、文化、劳动教育,加大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出入所教育接受率要达100%。不断健全完善教育矫治工作体系,把心理矫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教,特别是做好重点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依法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不断创新劳教戒毒工作新模式。
二是加强规范化社区矫正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运行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完善系统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定位率,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管理等五大功能的作用,建立并推广使用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声纹识别系统,提高动态管控能力。深入开展心理矫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危险性评估,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防止再次违法犯罪,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三支队伍建设,在全市11个县建立社区矫正驻法院工作室,在全市有5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建立工作站,按1:1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按20:1比例建立专兼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
三是加强社会化安置帮教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做好归正人员的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加大科学帮教、联合帮教力度,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分层次管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确保每个县不少于5个,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5.拓展“一站式”服务体系,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效能发挥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运行规律的研究,按照“内部职能融合”的原则,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资源,集成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要素,在统一的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按照“组织体系链接”的要求,加强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乡镇司法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等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业务对接,实现服务分解、案件分流,扩大中心的运行效能和辐射效应;按照“横向联动拓展”的思路,积极引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受理调处有关医疗、交通事故、劳资等矛盾纠纷;协调工青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中心设立接待窗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科学工作体系。牢牢把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真正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三)强化保障,着力构建“五化”工作新格局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大局,整合职能,发挥优势,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着力形成“以项目化为抓手、以品牌化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以规范化为目标、以专业化为保障”的工作格局。
1.以项目化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强责提速。今年,市局在局机关开展了“互学互比”活动,要求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申报本处室的“争先创优”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市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筛选确定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大项目”。这些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事关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和考绩的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 任人,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分解、细化、量化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分阶段目标的要求,确保年度重点项目的有效落实。市局将进一步强化考核考绩工作的导向作用,研究制订对县局和市局机关职能处室的考核新办法,各县局也要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实现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同时,各县局也要根据本地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项目化建设,通过搭建项目工作平台,将重点工作以项目化来设置,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以项目带动、靠项目创新、用项目落实,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具系统性、创新性和长效性,成为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的一大亮点。
2.以品牌化为引领,推进各项工作进位升级。有特色才有生命力,有品牌才有说服力。实施品牌化就是要通过树典型、带全面,抓示范、促一般,实现面上工作进位升级,整体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推进品牌化建设,以“创和谐、创品牌、创满意”为总要求,深入挖掘自身优势,科学整合职能资源,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品牌的大旗下,推进工作出亮点、树品牌、显特色,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引领思想,树立品牌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深入抓好品牌项目论证、品牌打造规划、品牌服务实施等环节的思想发动,使每名司法行政干部掌握工作品牌的内涵和特征,使他们形成较强的出精品、树形象、作表率的意识,自觉积极投身到品牌创建活动中去。二是要引领行动,强化品牌运作。各地要正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找准本单位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和谐、服务弱势民生、加强自身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炼确定好品牌主题。同时,要积极有效地运作品牌,用品牌标准来开展工作,用品牌形象来接受监督,用品牌服务来吸引群众,用品牌效应来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作为空间,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要引领成效,做好品牌宣传。我们要在培育品牌、争创品牌、叫响品牌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简报、宣传栏、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各种载体,进行公示、宣传、推介,使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面,塑造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3.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各项工作提能增效。当前,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软硬件建设相对滞后、基础人才缺乏、经费投入不足等实际问题和困难,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能增效。今年市局将积极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十大项目”之一大力推进,来解决这一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一是要夯实基础,加强网络系统建设。要开展市局机关机房和数据中心建设,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要加强网络建设,实现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专网互联互通,同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一个三级联通的稳定、安全、高效的专线网络。二是优化资源,加强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建立一个能够全面满足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数据交换的数据中心,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行业资源和行政资源,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形成全员应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三是要深化应用,加强业务软件系统建设。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际,建设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应用平台,不断加强对司法行政基本情况信息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和日常司法行政工作管理,让信息化应用真正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一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