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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厅《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消防考核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州民政系统内立即开展了消防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我州民政系统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一岗双责”领导机构,并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一是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制度。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各项日常工作之中,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建设。严格要求用火用电安全,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并将责任书、履职情况及各项动态管理记录完整归档备查。全局各机关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敢于碰硬,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1、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继续强化十大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努力建立适应实际需要的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自救能力;以社会福利机构为重点,在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福利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充分利用各项工作例会、文体活动、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多掌握防火灭火和安全生产及逃生自救常识,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3、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各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所有内设机构、岗位和领导班子每个成员,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二是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外包工程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承包施工单位监督、管理,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4、强化专项整治力度。一是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常年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查出易燃物资乱堆乱放、挤占消防安全通道等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二是重点抓好福利机构的老人、儿童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如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各敬老院的重点部位、场所、消防设施、电源设备等,应着重进行排查整改,增添防范措施。
5、多年来,我局要求各县民政局对烈士陵园消防隐患高度重视,特别在清明节、春节等时期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防范,未发生任何火灾。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消防责任人不明确,管理人员缺乏消防知识。
二是个别烈士陵园杂草灌木等可燃物较多,大部分陵园没有配备消防器材,消防水源匮乏,火灾隐患较大。
三是消防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缺少防火提示标语。
四、整改措施
一是各要求各县民政局要明确一名领导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一、总体目标
构筑*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各单位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加强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较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卫生局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卫生局办公室负责落实与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任务及措施
以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为基础,以实施“*”工程为抓手,推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各单位要推动落实《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行“*”工程,即:一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确定,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三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规范、消防档案规范、消防安全标识规范;四落实,落实防火定期检查巡查、落实消防设施定期检修检测、落实消防定期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各单位要按照“*”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要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消除的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限期,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二是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各单位要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要按照“*”工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三是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各单位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使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达到“懂消防法律法规,会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设施器材,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安全知识,会组织职工培训;懂火灾应急处置,会组织灭火演练”的“四懂四会”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取得消防行业特有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达到“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操作使用;懂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会组织扑救火灾;懂消防安全常识,会检查隐患”的“三懂三会”要求。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职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四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各单位要按照“*”工程要求,规范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职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通过推行“*”工程,落实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今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明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全部达标。
四、步骤安排
此次构筑*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历时3年,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今年8月底)
按照区政府《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转发文件、对构筑*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
第二阶段为典型推广阶段:(今年年底前)
落实区政府《通知》的文件精神,十月底前,抓好*区中医医院消防工作典型,并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今年年底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
第三阶段为全面开展阶段:(明年年底前)
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的实际,深入开展构筑*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区政府将适时召开构筑*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中期推动会,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工作方法,进一步深化构筑“津门防火墙”工作。
明年年底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全部达标。区政府将对辖区各部门开展构筑*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中期推动和阶段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年年底前)
*年6月底前,区卫生局配合防火处对构筑*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整体验收。
*年年底前,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各单位开展构筑“津门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总体验收,对三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取得成绩单位和部门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国家、集体和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人,结合工作实际,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2、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员动员,全力以赴落实《构筑*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在工作中做到“二个结合”即:要把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与“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相结含;要与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相结合。强化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高防控火灾的能力。
3、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活动作为突破口,强化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按要求做好消防责任人、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之中,增强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本单位防控火灾和职工自防自救的能力。
4、各单位要将构筑统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重点,工作中坚持做到“三到位”即:任务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存在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加大监管力度和资金投入,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保证全系统不发生任何火灾事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卫生局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和管理制度、措施为主要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住院楼、门诊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
(三)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情况。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情况。
(五)化验室、供应室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六)基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八)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情况。
(九)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操作熟练情况、对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性能和底数的掌握情况、对火灾应急处置程序熟悉情况。
(十)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活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安全。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为了进一步巩固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推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上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面建设“平安”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到位,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业主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内容
(一)“三合一”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强化各村居(驻村干部)、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明确职责,齐抓共管,认真落实新、改、扩建工程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未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的企业建筑用房,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加大对塑料制品、木制工艺品、服装鞋帽、休闲用品、彩灯等行业的监管力度,对原材料堆放不规范、消防设备不全、消防通道不畅的企业,予以限期改正,对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并给予相应处罚。
(二)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全街道所有起重机械按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加强管理,对属监管范围的起重机械严格执行使用许可制度,对不属监管的起重机械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打击非法安装、使用起重机械行为,规范起重机械使用秩序,加强对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四、职责分工
街道安监、公安(消防)、经贸、机关各单位要在街道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实效。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工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及时协调处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源头管理,督促各有关单位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事故隐患严重的单位开展清理整顿。
(二)公安消防部门要摸清全街道“三合一”企业的基本情况,强化消防安全的源头管理,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把好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关,对存在“三合一”的企业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关停和搬迁,有效遏制“三合一”企业的滋生和回潮。
(三)工业部门加强对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负责对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协调摸清全街道起重机械使用企业的基本情况。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非法安装、使用起重机械的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停用或拆除,有效遏制非法安装、使用起重机械现象的回潮。
(四)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查处本行业本系统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有效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街道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制定相应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动态,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五、工作方法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建立整治小组联系街道各工作片制度,协调配合各工作片开展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本辖区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驻村干部排查对象为本村(居)内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做到不留死角,不走形式。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着眼于民政服务机构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式,不断强化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坚决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织密织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机制、管理办法和工程规程,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各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提高整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大力推行民政行业标准,全面提升民政安全监管水平,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控制体系,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经常性的隐患自查自纠、安全自我管理等机制体系建设。
(一)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专题活动。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集中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二是集中组织学习教育。将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同时有计划地对安全监督人员和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宣传贯彻。结合“安全生产月”和“松水安全行”活动、要求,利用相关载体和平台持续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省民政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按照“五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中行业监管职责,压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深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综合科、党办、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按职责分工,各镇、街社会管理办公室)
(二)落实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任责任专题活动。一是2021年底前,各民政服务机构必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必须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必须落实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必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制度规范,明确民政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全部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民政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分级分类建立健全排查清单,规范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等事项。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按照《省民政系统安全隐患自查标准》和《评定标准》,全面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工作,不断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自我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五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公告、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责任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按职责分工,各镇、街社会管理办公室)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列出隐患整改清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成。二是严格执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民政部门将适时联合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排查整治,突出对“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的检查,重点排查整治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设施、电路线路老化、用火用油用气、室内吸烟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昼夜应急预案、疏散演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推行民政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消防组织机构,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推动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规范有序,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加强。五是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责任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科、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按职责分工,各镇、街社会管理办公室)
(四)建筑物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为养老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协调住建部门将排查结果及时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及时为住建部门在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过程中提供民政业务支持。(责任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和区划地名科、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各镇、街社会管理办公室)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中旬)。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和区安委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区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对开展整治三年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做好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中旬至12月)。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进度表,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于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民政服务机构,要限期整改,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及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要及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行业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决不能走过场。为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区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科,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民政各服务机构也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