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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建筑工程监理到不到位直接影响着建筑质量,直接影响建筑企业及房地产公司切身利益,更与百姓的人生及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工程监理工作在整个建筑过程中有着极其关键的作用,其是建筑工程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建筑行业迅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建筑物类型样式繁多、规模各异,相继而来的工程监理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再加上近几年建筑物倒塌、倾斜、开裂、漏水、等问题频频出现,这引起社会各界对工程监理的关注,人们对建筑工程监理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环境,我国建筑企业如何强化监理力度,使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下去,是当前建筑企业最棘手且刻不容缓的难题。下面笔者对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及对策进行详细探讨。
一.工程监理存在问题
监理队伍素质不高,监理观念落后。我们知道,监理工作在整个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然而绝大部分建筑企业并没有意识到监理的重要性,随便聘请一些人担任监理工作,从事监理工作的员工要么是只懂技术,要么是快要退休的老员工或者是“家族”企业成员,这样一来,导致监理队伍素质提不上来且监理观念落后。他们当中大部分只懂点施工技术,并没有进行过专业的监理管理方面的培训,对一些法律知识与经济管理也完全不知,在进行工程监理过程中个人主义、随意主义、现象严重。基于监理人员素质及各方面能力有限,只能很表面的运用仅有的技术进行现场监督工作,而不能运用新观念新技术或者经济手段等方法,全方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控制,并不能真正起到监理作用。
工程质量控制不到位。监理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控制好工程进度与质量,而近年来频频出现房屋倒塌、倾斜、开裂、漏水等问题,再加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严重,并没有把握好工程质量管理这一关,而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又不到位。如今的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存在多元化的用工形式,除了少数的管理人员外,绝大部分都是以承包的形式聘请的农民工、临时工或者钟点工,而由于他们所受教育程度有限导致自身素质不高,质量控制意识薄弱,加上监理人员监理力度不够,导致工程质量根源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另一方面,大部分建筑企业质量管理有效体系仍不完善,甚至有些并没有制定相关的质量管理体制,这样一来更加重了监理的难度,如监理控制不到位工程质量将变得一团糟,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需求。
缺乏健全的监管、约束机制。据调查显示当前绝大多数建筑企业监理单位在实际的工程监理过程中,并没有拟定一份合理、明确的工作内容与程序,更没有确切的落实每个监理人员的具体责任,这充分体现了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约束机制的不健全性。另一方面由于工作机制的不健全导致监管控制工作单一化,部分监理人员只注重施工现场的管理,而在工程进度、工程设计、投资、管理等方面完全不干涉,致使监理行业发展不起来,起不到有效作用。
二.解决工程监理过程存在问题对策
构建新型监理观念,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条件及各方面水平的提高,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相继而来的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筑监理单位要高度意识到工程监理的重要性及实质目的,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树立新型的工程监理观念,使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步入规范化的轨道上来。定期进行经济管理、法律法规、技术等方面培训,全方位培养及提高监理队伍整体职业素质及业务水平,打造一支高效、科学、做事的建筑工程监理队伍。
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程质量与企业利益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监理单位一定要意识到工程质量的重要性,牢牢把握好质量这一关,同时把“安全第一”作为永远的信念。首先,加强及普及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特别是对于一些农民工、临时工要及时对他们进行质量、安全意识方面的培训,经常进行安全演习等活动。其次,监理人员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把关好每一个细节,指导员工严格按照符合技术要求的操作标准及工艺流程来进行,避免偷工减料。最后,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及工程材料检验,同时做好施工过程的事故监督管理、质量规划及技术指导等工作。
构建健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拥有健全的工作制度是一切活动顺利、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前提及有力保障,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更是如此,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导致工程进度拖拖拉拉、质量一直提不上来。因此,监理单位在整个项目开发前应拟定一份,符合行业实情的、科学、合理的监管、约束工作机制。其次,可制定一份以高层监管人员为中心的监管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理人员身上。再次,加强施工现场走访,监督工作如发现不按章工作者应有时给予严厉警告并进行培训学习,并定期对工程监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考核,从而提高监理工作效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所谓建筑工程监理是指相关监理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工程设计方案和签订的合同,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建设时间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建筑工程监理这个新兴行业已经形成一定的格局框架和行业标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使得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地位得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承认和保护,真正确立了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筑建立行业的发展对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的提高、投资以及建筑工期的控制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对于腐败行为的遏制和建筑工程的寻租起到了很好的控制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笔者结合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
一、建筑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较低
目前为止,不少建筑单位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并非是班科出身,大多数人员属于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人员,他们经过短时间的培训就从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有的人甚至是经过培训着手监理工作。由于这些人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行业规范标准不是很清楚,就很有可能促使他们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认识过于肤浅。不少人把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粗浅地理解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此外,很多具有高水平的人才不太愿意进入监理公司从事建筑监理工作。这是因为他们的收入不高,因此兼具注册证书和工作能力的人往往会从事其他职业,而不愿意从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
2、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较差
现在建筑工程的监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较差的问题。基于建筑工程监理所能带来的巨大收益,不少地方的单位和个人想尽办法来创办一个监理企业,但是监理企业无论在人员还是在技术方面的资质都较为不足,有的监理单位甚至还不是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更有甚者,一些监理单位是临时抱佛脚,只是有监理需求的时候才临时找人,这对监理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积极性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不仅如此,监理单位在承包监理任务时还存在着对监理业务进行转包的不良现象现象。
3、建筑工程监理市场不够规范
在建筑监理实施过程中,除了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较低和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较差,还存在着监理市场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行业性壁垒极大地压缩了监理市场的发育空间。二是地方保护主义的根深蒂固很难允许外地的市场主体介入。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利用当地政策的漏洞,通过种种内部手段,刻意保护本地企业。由于行业性保护和区域性垄断,外部行业和其他地区的企业很难进入其他市场。市场准入水平的降低限制了市场竞争,从而不能在更大范围内优化建筑监理市场的资源配置,极大地制约了监理市场的发展。
4、建筑工程监理的地位较为尴尬
建筑工程监理行业面临着地位较为尴尬的现实。一般来讲,建设单位作为建筑行业的投资主体,对建筑工程建设的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这不仅存在于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出现之前,也存在于建筑工程建立行业出现之后。由于,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控制权一直牢牢不放,就决定了建筑工程的监理单位很难真正深入到建筑工程内部,使得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成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夹心层。由于有责无权,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很难对整个建筑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监理的地位着实较为尴尬。
二、应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对策分析
1、大力提升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
首先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确保能够把高素质的监理人员留住。建筑工程监理企业对于兼具监理技术和管理的多样型监理人才要要做重点培养,以便在以后的市场竞争中大力提升建筑工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其次,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再培训。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监理方式、业务水平以及管理能力等具有相当的造诣。与此同时,建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该从注册监理工程师中通过再培训的方式产生。然而,目前为止,建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未从注册监理工程师中产生,因此,应当着手监理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再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建筑工程总监的工作水平,大力改善其工作方法。第三、监理企业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平时的经验积累,不断总结建筑工程过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并进行汇总。每一道工序开始实施前,监理人员要将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质量问题,对施工管理方进行事前预警,在随后工程建设的逐步推进过程中要仔细检查落实情况。
2、加强对监理市场的规范管理
在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的法制建设上,国家已经做了很多的工作。比如陆续了《建筑法》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定,建设部颁发了《工程监理合同(范本)》,这些法律规定对于监理市场的规范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远远还不够。很多地方还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好这些法律法规。因此,在前期的基础上,主管部门应该在监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加大力度,努力推进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此外,政府主管部门还应加大对各方市场主体的规范力度。比如,建筑工程单位在选择监理单位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地公开招标投标。对于那些直接委托的项目,监理部门和建筑工程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对于那些不符合相关程序的工程,监管部门将一律不予验收备案。
3、严格建筑监理企业的进入门槛
对于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较差的问题,政府监管部门应该严格建筑监理企业的进入门槛。一是要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监理企业行为当做企业资质检查的重点工作来抓,以有效地规范和制约监理企业的行为,确保其行为不再发生。二是监管部门一旦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监理企业,要严肃查处,甚至是要吊销其监理资质证书,不再让其进入监理市场,以绝后患。三是严格监理企业的市场准入,做到凡进必优,绝不让那些没有资质的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进入监理市场。 四是要坚决打破地方保护及部门分割的束缚,建立统一的、竞争力强的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坚决纠正监理市场的混乱秩序。
建筑工程监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它的存在对于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的安全水准和整体水平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然而由于建筑工程监理行业本身存在很多问题,这对于该行业的整体发展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正确研究当前建筑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并且在此基础之上探讨解决之策,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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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喜民; 浅谈建筑监理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科技资讯;2011年11期
【关键词】工程建设;环境监理;问题;对策
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环境污染的逐渐严重,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被落实。我国企业的环保意识比较差,因此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经常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导致很多的环境问题,为了改善这种现象,促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稳定发展,国家政府提出了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计划。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工程建设环境监理效果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人员培训、环境建立制度、经验交流等很多方面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1我国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发展情况
我国首次进行工程建设环境监理是在1995年的黄河小浪底工程,并且取得了提出的成绩,国家才意识到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重要性,在很多工程项目中开始大力推进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水利、交通行业也发现了进行环境监理能够为企业发展带来很多的好处,开始了全面推广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竣工验收”两个环节属于工程建设环境监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我国环境监理的重心也放在了这两个方面,从而忽视了建设时期环境监理的重要性。随着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建设时期环境监理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是大部分施工企业都无法充分落实建设时期的环境监理,再加上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到位,导致建设时期环境监理的效果越来越差,不仅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还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民众投诉的现象越来越多。
2我国开展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必要性
从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情况来看,实施工程建设的环境监理是非常必要的,不仅是为了落实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也是为了满足国际金融机构对环境监理的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环境监理能够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提供基本保障。从整个工程建设监理的角度来看,环境监理只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却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在监理过程中,要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作为监理的重点,委托给第三方单位进行监理。第三方单位要严格遵照合同与法律进行监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监管工作制度,将环境监管中的数据、报告、资料等信息记录在案,确保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顺利实施。
3我国开展工程建设环境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3.1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法律、法规还不是非常完善,很多实际问题都没有具体的法律制度作为依据,造成了环境监理在法律上的地位不明确,严重影响了环境监理工作的实施效果。另外,没有严格的法律对环境监理进行约束,导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环境监理都非常的不重视,与环境监理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健全,无法对环境监理进行系统的规划与监管,使环境监理工作的落实比较困难。
3.2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不仅要具备环境保护、环境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工程监理的相关知识,并且能够熟练的将这些知识应用到工程建设环境监理中,充分发挥环境监理的效果。但是,我国现阶段从事环境监理工作的员工综合素质都比较差,没有丰富的环境监理工作经验,在环境保护、环境工程、工程监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也比较欠缺,无法为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实施效果提供保障。
3.3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范围受到限制
一般情况下,我国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仅限于施工阶段。但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部分的环境问题都出现在施工阶段之前,而很多施工单位都忽视了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之前的环境监理工作,导致环境问题在施工阶段之前就形成了堆积的现象,为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增加了难度。
3.4与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之间的协调不足
工程建设的监理体系主要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组成,而工程建设环境监理还需要环境监理单位的参与,这就很容易造成环境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之间的不协调,加大了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难度。从施工单位的角度来看,会受到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两方面的监督,很容易出现工作发生冲突的情况。另外,我国建筑施工人员普遍存在着“重质量、赶进度、轻环保”的思想,增加了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顺利实施。从工程监理单位的角度来看,工程监理单位与环境监理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明确,使管理工作出现混乱,甚至会造成工程监理与环境监理指令相矛盾的现象。
4解决工程建设环境监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4.1完善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法律、法规
国家要积极完善环境监理的法律、法规,对现存的《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进行修订,能够满足时代对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基本要求,明确环境监理的职责所在,加强环境监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利用完善的法律、法规来构建环境监理的规章制度,使环境监理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正确的标准与规范进行,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2提升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人员的能力
环境监理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环境保护、环境工程、工程监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能够将这些专业知识在实际环境监理中熟练的使用。我国开展环境监理的时间比较短,环境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比较欠缺,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要借鉴优秀的环境监管成功经验,推动环境监管上岗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还要增加环境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使环境监理更加的规范化与标准化。另外,还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员工培训,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为企业培养更多的创新型科技人才,为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动力。
4.3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之间关系
协调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之间关系是推动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必要途径,各个单位必须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从根本上提升施工人员保护环境的意识,使工程建设环境监理获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支持与理解,各个单位之间相互配合,协同发展,确保工程建设环境监理更快、更好的发展。
5结论
综上分析可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升,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尽管我国在实施环境监理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只要积极进行环境监理方面的研究,不断探索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内涵,找到改善环境监理工作的对策,就能够为环境监理工作的实施效果提供保障,推动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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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监理;现状分析;问题;解决措施
1、建筑工程监理概述
建筑工程监理,是具有一定资质的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同时依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工程设计方案与合同,综合运用法律、技术、经济等方式,对承包单位的建设时间、施工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监理合同与承包合同。工程监理确保了建筑工程的实施质量,同时对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中,需要充分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特点进行充分考虑,科学、合理、有效的实施监理制度,将监理工作落到实处。建筑工程监理人员须具备管理、技术、法律与经济四方面知识,除了熟知并解决本专业的设计与施工管理的相关技术问题之外,还应对本专业的概预算与招标标底进行编制,同时能够制定、洽商和管理工程合同;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学历、广泛的理论基础以及丰富的工程建设和实践经验等。
2、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现状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在建筑工程领域已经实现了工程监理制度,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了,在这段历史时期内,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已经逐渐向专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方向稳步迈进。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也初具规模,并形成一定的格局框架和行业标准等。当前我国已有七千多家监理公司,大多数建筑工程项目正在接受监理,工程监理工作逐渐显现了其在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且关键的地位,同时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重视与认可。当前很多的发达国家均已严格规定了监理人员的年龄与工龄等,而目前我国的许多单位所聘请的监理工程师并未持有严密的知识结构和相应的能力,这就导致了工程监理的目的不能完全达成良好的效果;而随着当前社会经济与科技的高速发展,面对各种各样科技渗透,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也面临着多种问题。
3、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 工程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国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之前大多从事施工、设计和勘察等相关行业,只经过简短的培训就上岗,有些还是应届毕业生或转行来做监理的,所以对监理的理解并不深刻,甚至只停留在表面,对监理工作的程序也不甚了解,甚至只将工程监理认同为安全和质量的监督。所以,工程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较低,缺乏工程技术、管理、经济以及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队伍也缺少较高、较全素质的专业人才。
3.2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缺乏规范化的制度
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过分的强调了监理的效用,导致了工程监理企业的业务职能过于单一化,造成其工作范围仅局限于管理施工质量,却缺乏对项目设计阶段、决策策划、合同管理、项目运营以及工期控制的监理,这也阻碍了监理行业的全方面健康发展,未达到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
3.3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难以完全实现其职能
由于机制、体制等多种相关原因,监理单位的职责很多都被拆解,未能完全实施其监理职能,也未能较好的实现“三控、三管、一协调”的职能,或者职能被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以“质量监理”为主,极大的影响了建筑工程的建设。
4、建筑工程监理的解决措施分析
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应主要从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加强对监理似乎长的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决策实施。
4.1 不断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应从技术素质培养和道德素质培养两个主要方面进行:监理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注重日常经验的积累,及时对施工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汇报;相关部门更应对工程监理人员的专业资格、技术知识结构及相关监理技术装备、经历及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对监理工程师的等级进行认证并颁发相关证书,不得越级进行监理;另一方面,监管监理人员能够不滥用其监理职权,不随意向承包商索取报酬,防止监理人员与承包商联合造假,组织欺骗业主行为的发生。
4.2 引进招标、投标制度,规范监理市场
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引入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实现,也有利于监理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避免监理机制的不公平竞争和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实现信誉机制,将信誉等级较低的监理单位剔除市场。国内的监理企业须提升自身的信誉,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3 完善监理制度,使其有法可依
国家应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工程监理企业的相关责任和所行使的职能等进行详细的制定,对不同等级监理工程的职责及监理水平等进行严格的控制与监督,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水平。
5、结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建筑行业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之下,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必要的专业研究与理论指导,因此,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应实施科学的监理制度,完善监理单位的职责与职能,在监理工作中坚持科学的监理理念,有效推动建筑行业的告诉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正梅.当前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民居,2012.
关键词:建筑 工程 监理 存在问题 对策
建筑工程监理在建筑工程领域的作用已越来越明显,工程监理已基本上得到了建筑行业的普遍认可,换句话说,当前的工程监理行业正处在健康的发展时期,但如果与国际上好的工程监理相比,在体制上和管理上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借助近几年的实践经验,对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来与大家一起探讨,具体内容如下:
1 建筑工程监理目前的发展概况
1.1 服务对象 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建筑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筑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筑工期和建筑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筑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筑单位是建筑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
1.2 业务范围 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筑工程监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建筑工程监理一般不包括设计和设计过程管理,更不涉及项目前期策划。
2 建筑工程监理现实情况
2.1 监理单位招标过程中存在着不太规范的情况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着招标不规范的情况,并且有转包及挂靠的不良行为。这就致使监理公司的部分人员素质低下,有的甚至是临时招兵买马,拚凑人数,其工作的效果及效率就可想而知了。
2.2 监理工作不得力,现场管理失控 工程监理负责监督管理整个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节点。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必须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在一些隐蔽工程,或者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节点上还需在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当地质量监督机构进行验收。从五方责任主体责任划分来说,工程监理控制着现场每一个施工环节,监理责任心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优劣。现场监理责任心不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验收走形式化,一些工程监理在施工单位报验的基础上只是走过场,随便看两眼就通过验收,没有认真仔细的对照图纸进行核验,往往不能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有的甚至就没有验收,仅仅在工序报验单上签字,渐渐的出现工程监理就是签字验收的现象。二是监理力度不到位,一些工程监理在现场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但忽视了对工程整改的复验,往往形成问题发现却未整改到位,在下道工序施工时,之前遗留的问题仍然存在,长此以往,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累积,也渐渐演化成为现场管理混乱,处于失控状态。
2.3 与施工单位窜通,应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现场工程监理如果没有足够的职业操守,不具备强烈的质量意识,加上现场施工单位的“糖衣炮弹”,也会出现和施工单位“穿一条裤子”现象。这种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是相当大的。一旦工程监理被施工单位“收买”之后,对于现场的监管就等于失控,特别是对于钢筋、水泥等原材料进场验收,就会出现不达标的原材料进厂使用,而见证取样送检的却是另外的材料。在这种情况下,工程监理就形同虚设。
2.4 工程监理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程度没有明确要求 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方,这就导致有些建设单位亲自指挥工作,导致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产生,建设单位因此而该影响监理单位的正常工作,有时有些变动和决策不通过监理单位去完成。
2.5 监理单位管理机制不完善 有的项目监理专业人员配置不齐全,于监理大纲中的人员及设备不符,甚至有的总监一月见不上一面,还有的总监存在多个项目兼职的现象,监理人员更是一人顶几个人用,土建是他,安装是他,监理员是他,见证员还是他,真是节约人员高效工作,这样的高效势必影响工程的质量,即使是跑断腿也无法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正常的监督和管理;再说监理单位的检测设备,更是让人担忧,有的监理单位根本不给监理人员配备相关的检测设备,比如钢尺、水准仪、经纬仪、数码相机、千分尺、电脑、打印机等,甚至有的连卷尺都没有,这样的监理单位人员只能是闭着眼睛签字,根本不能对项目进行正常的管理。以上情况说明我们的监理单位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应该加强管理。
2.6 参建项目相关单位对监理单位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 首先是建设单位,不重视监理单位,存在着我的项目我做主的心态和行为,严重的制约了监理单位的正常工作程序和管理力度;其次是施工单位认为监理单位同他一样也是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只要与建设单位搞好关系,监理单位能奈我何;再就是质量监督站,认为只要监理在,我的工作就可以减轻了,这就导致了质检站对正常的监督工作有所放松。鉴于以上情况,参建各方就会沟通不畅,各行其事,有的甚至互相推诿,这样的项目管理效果可想而知。
3 对监理单位存在问题采取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