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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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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和罗”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2020年度工作总结

(一)早行动抓落实,坚持“两手抓”确保“两战赢”。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通过党员干部下沉一线联防联控、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畅通“电商+直播”销售渠道、技术专家蹲点等形式,加快航运企业、渔船、养殖场、渔港工程等复工复产,实现港航经济和渔业经济“翻红”。港航经济方面,通过内挖航运潜力、加大转贷支持力度、优化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等举措,帮助航运企业实现扩张,并利用我市航运业扶持政策回流4家航运企业。1-11月份,全市完成货物周转量102.98亿吨公里,比去年同期增长79.6%,增幅排名台州市第一;渔业经济方面,通过龙头带动、消费拉动、服务促动,渔业经济逆势而上。1-11月份,全市水产品累计总产量102237吨,同比增长0.52%。

(二)聚焦项目狠抓落实,按下“加速键”服务“大湾区”。在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时,第一时间按下各大项目复工“加速键”,制定每月工作细化表,每个项目由一位班子成员牵头主抓,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消解疫情影响。截止11月,共完成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464万元,完成东矶二级渔港扩建(升级改造)工程投资额1180万,形象进度达65%。红脚岩渔港疏浚工程于12月16日正式开工建设,东矶海洋牧场人工渔礁已完成招标,预计年内开工;临海市渔港经济区建设已初步完成规划编制,目前正在进行报批;上盘白沙码头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台州港临海头门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正式获国务院批复,口岸监管区已于12月29日开工建设。

(三)盯重点强防范,把好“监管关”守住“安全线”。成立安全生产监管专班,明确专班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全面谋划化解港航和渔业安全领域重大风险的工作举措和政策措施。从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方向,切实加强港航和渔船安全综合治理。强化港航安全监管。以航运企业、港口危货企业等为重点,开展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年度专项核查、预警检查等,至目前,共开展企业预警检查14家次,安全检查78家次,排查出安全隐患33起,整改率100%。落实驻港管理,以红脚岩渔港管理站为依托,全面实施渔港“港长制”,整合基层渔业执法中队、船检站、乡镇渔业安全员、渔业公司等工作人员现场办公,推动渔船监管关口前移,逐步实现以港管船、以港管人、以港管资源。推进渔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临海市关于切实加强渔船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辖区12米以下119艘小型渔船全部安装北斗卫星终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53艘外县市挂靠渔船和34艘租赁渔船加强重点监管,共检查渔船1916艘次,122艘隐患渔船全部整改到位;组织1期渔船应急处置实操演练和14期渔民培训班,对940名船东船长和583名渔船监护人进行全面系统培训。

(四)严执法重实效,落实“禁渔令”促进“渔场兴”。建立“海上查、港口封、岸上堵、市场管”全方位管控机制,整合公安、市场、海警等部门力量,严格执行“昼夜联动”执法机制,组织开展定点执勤、交叉检查、错时执法,对周边海域进行“扫荡式”巡查,严格执行“禁渔”,着力实施“护渔”。今年以来,共开展海上执法检查126次,开展市场联合执法行动14次,检查市场、餐饮等经营场点1173家次,查获违禁渔获物3174.65公斤,取缔涉渔“三无”渔船64艘,清理违禁网具10858张,立案105起,移送司法机关8起63人,刑事拘留10人。

(五)敢创新善作为,树立“新理念”实现“渔业强”。深化“红帆兴渔”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渔民党员的带头引领作用,切实保障渔业安全生产,并开展捕捞生产、水产养殖帮带活动,共同致富。同时,以“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为抓手,主动对接、排查难点、把握节点,整合现有政策及设施条件,加强技术创新和资金扶持,完成牛头山特色渔村一期工程建设,提前三个月完成698艘渔船油补发放,补助金额4760.1358万元。加快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扶持“低碳高效循环流水养殖跑道”,投入资金400万元,开展22条跑道养殖建设,可新增跑道鱼养殖面积4321平米;完成水生生物增殖放流4599万尾;召开配合饲料替代冰鲜鱼饲料工作动员大会,落实实施面积3531.25亩。全面推进养殖水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普及推广合格证电子标签应用,成功入选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培育创建。推进海域污染防治,成功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点)6个,完成率150%,超额完成创建任务;凯迪入海排污口实现在线联网实时监测,均已达标排放;积极推进渔港渔船防污染设施配备,目前392艘35米以下渔船已全部完成油污水分离器安装。

(六)强党建重担当,提升“组织力”迸发“战斗力”。

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过程中,抓住全市“两手硬、两战硬”契机和各项重点工作要求,以“红帆兴渔”、党员活动日、党员示范岗为平台,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围绕工作重点、难点,通过“基层走访活动”、“党员议事活动”、“党员帮扶促复工复产活动”、“党员创文明”等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帮助企业渔船复工复产、助推渔船安全生产、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5A创建工作等,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序、有力、有效地推动港航、口岸和渔业事业发展。

二、2021年重点工作思路

一是服务湾区建设。推进口岸开放,加快查验单位现场设施、业务用房、监管区等配套工程建设步伐;配合做好头门港区等涉港涉航工程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港航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整运力结构,引导港航企业融合发展,延伸港口物流产业链;加快港航管理数字化转型,加强智慧港航、平安港航建设。

二是促进产业提质。深化养殖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绿色健康型养殖业,以沿海区域渔区、渔村为重点,发展休闲海钓、渔村观光等休闲渔业;加强渔业品牌创建,积极申报“临海对虾”地理标志品牌,推进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

三是筑牢安全防线。巩固推广我市“红帆护渔”管治经验,持续开展“平安渔场”建设;全面实行驻港监管,推动渔船监管“关口前移、队伍整合、阵地强化”;推进渔船装备信息化建设,完善渔港监控设施设备,逐步完成大中型渔船临水作业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渔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实现渔船全天侯、全时段、全区域管控。

养殖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为基础,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切实加强水产投入品安全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大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年无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对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配足人员,增添设备,建立我市“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加强对水产投入品监管。建立水产投入品备案制度,强化对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坚决杜绝违禁药物的使用。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环丙沙星、激素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对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查处率达到100%。

(三)强化对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建立水产养殖日志制度,全市主要养殖基地内养殖日志覆盖率达到100%;强化质量安全抽检工作,主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检率达到100%。

(四)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启动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检查验收、产地准出、市场自检、结果公示、产品退市、安全报告等配套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现我市上市水产品安全标准的目标。

三、管理重点

(一)重点产品。突出对本地生产的小龙虾、斑点叉尾鮰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鲤鱼、鲫鱼、团头鲂、鳜鱼、鲟鱼等主要消费品种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查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环丙沙星、激素等违禁药物的行为。

(二)重点区域。突出抓好等四个渔业主要产区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水产技术推广站、苗种繁殖场、水产苗种场、远大渔业公司、渔业有限公司等水产苗种场的苗种质量安全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和投入品管理。

1、建立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加强产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建立健全监测档案。在市内主要养殖基地设置监测点,监控产地安全变化动态,指导产地安全管理和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建立水产投入品备案制度。加强对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水产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督促投入品经营者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方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并保存其复印件。建立购销台账,载明投入品的名称、进货时间、来源、数量、生产企业、产品登记证号、销售时间、销售对象、销售数量等事项。杜绝禁用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确保投入品的可追溯。(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二)全面推进健康养殖。

1、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的培训、示范和推广。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和方法,指导水产养殖户科学防病、合理用药。指导、督促养殖户建立养殖日志。(责任单位: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2、加快精养鱼池标准化建设步伐,推进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组织实施与指导,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积极推进内检员制度,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3、强化水产苗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苗种生产许可制度,督促苗种生产单位按要求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督促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不规范的苗种生产单位加强整改。坚决杜绝苗种阶段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4、积极推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制度。鼓励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养殖大户大力开展健康养殖,支持其申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创建我市水产名牌。(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三)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

1、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根据《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逐步建立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配套完善我市水产品检查验收、产地准出、市场自检、结果公示、安全报告等相关制度,联合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共同抓好对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指导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2、强化对大宗水产品的质量抽检。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为重点,以苗种生产和成鱼养殖过程中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环丙沙星、激素等违禁药物为主要监测指标,加强产地水产品及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3、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强化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坚决制止使用禁用投入品的行为,禁止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禁止未达到休药期的水产品上市。逐步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度、执法监管台帐制度、整改复查制度和查结案件公开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理、处罚公正、高效利民”。(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四)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和事故处置机制

1、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系统,坚持重点监控与系统监控结合,加大对小龙虾、斑点叉尾鮰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鲤鱼、鲫鱼、团头鲂、鳜鱼、鲟鱼等主要消费品种的质量安全监测,对其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苗头性问题进行摸查,对可能暴发风险的危害程度,对产业和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提前作好应对准备,确保群众消费安全。(责任单位:市水产局产业科)

2、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精神,对可能发生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照“反应及时、依法处置、科学规范、措施得力”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降低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程度,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责任单位: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农业部、省、市、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共同打造安全、合格的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