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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近五年来,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档案局的法律、法规及条例、办法,没有自主制定规范性文件,相应也就没有应该清理的文件。
二、五年来执法检查情况汇报
1、20__年三、四季度,区档案局与区政府法制办配合组织,对区直机关、各乡镇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共110个单位贯彻执行《档案法》,加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情况,进行了一系列全面检查考核,从检查考核的结果看,其中好的和比较好的有54个单位,占被检单位的49.09%,一般的有42个单位,占38.18%,较差的有14个单位,占12.73%。对检查结果,区档案局和政府法制办联合发文作了通报。对档案工作较差的单位,我局及时发出了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推动了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2、20__年,对照《江苏省档案执法检查细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档案执法检查活动,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档案工作搞得较好的单位提请区政府表彰,依法查处违法事件和违法行为,维护档案法律尊严,维护我区档案史料的完整与安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我局根据机关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的要求,每年从六月起,对机关文书档案逐个单位进行检查,并评选立卷质量优胜单位。对检查结果,提请区委办公室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档案工作的开展。
4、通过检查和业务指导,我区已有45个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分别达到省市级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档案法制宣传情况
1、利用召开有关会议和档案业务培训的机会认真组织学习《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把学法、懂法和遵守档案法律法规作为档案业务培训、提高专兼职档案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重要课程。同时,及时贯彻省市档案局制定的档案工作等级评定办法、各类档案管理办法,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近五年来,我区共举办档案培训班11期,参训人员45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档案人员素质;
2、把国家、省市印发的《档案法》图解、原文以及档案工作法规汇编及时转发至各立档单位,供张贴宣传和学习了解;
3、把学习和贯彻实施“两法”与完善全区档案工作组织措施、规章制度、目标管理、业务建设和监督指导紧密地结合起来,依法督促和指导各立档单位进一步落实好档案工作组织措施,基本形成了以区档案馆和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为主体的档案事业管理体系。我们还依法修订了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档案保管、利用、保密、统计、移交、鉴定销毁等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并印发给各单位执行;
4、以纪念《档案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和《条例》颁布五周年为契机,先后两次大规模开展了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印发《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及其他宣传材料20__多份,悬挂了过街横幅,制订了宣传牌,张贴宣传画,在市区街心公园开展档案知识义务咨询,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组织全区档案员参加《中国档案报》主办“剑南春杯”和省档案局主办的“昌盛杯”档案法制竞赛,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质监局立足新起点,全面加速推动我县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省市局工作布置,紧紧围绕“发展为上,服务为先,执法为民,安全为天”的工作目标,抢抓机遇,创新实干,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地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进一步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现将1-9月份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质量工作:
1、质量兴县、三大服务和名牌战略均已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和计划,并责任到人,确定了14家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实行一对一帮扶;按培育计划确定名牌培育对象,萧县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和萧县牧果饮料厂生产的产品分别申报了安徽名牌和宿州知名产品,组织萧县滤清器厂和萧县移动公司申报了安徽省质量管理奖。
2、加大强制性产商品的查处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销售强制性产品的企业(商店)19家;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帮助萧县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开展并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计量工作
1、制定了重点耗能企业对口服务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局。对年耗20__吨以上标准煤的萧县虹光纸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建立了能源计量器具档案。举办了共30家企业参加的《通则》宣贯会。
2、组织执法人员对萧县宝龙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年耗5000吨以上标准煤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及检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3、对重点耗能企业安徽皖王面粉集团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和强制性计量器具建档工作正在完善。
三、标准化工作
1、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相关意见目前正于政府联系,近期以县政府文件下发。
2、帮助安徽新锦丰集团申报创建标准化示范企业,并已上报市局。
3、帮助萧县联华超市申报创建服务标准化试点企业,并已上报市局。
4、加大国家级萧县葡萄和省级水晶梨示范区的建设工作,制订了08年度工作计划,以政府办名义下发了标准化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分管副县长与各成员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目前我局正与有关专家组织制定示范区标准。
四、监督抽查
1、严格实行抽检分离,抽检分离和样品到样率达100%。
2、对省市局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全部要求企业整改,整改通过率达100%,并对企业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局。
3、至9月份,共抽查产品650组,合格率达75%,比去年同期增长8%。
五、食品安全
1、对全县37家食品加工企业全部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全部完成食品加工企业的比对试验工作。
2、对5家小作坊签订承诺书,完成率100%,对50家有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建立电子监管网,完成率100%。
3、建立了食品加工企业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入库、销售的一整套制度,建立70家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添加剂备案,
4、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我县龙城镇作为食品安全示范镇已上报市局。
六、特种设备
1、对全县44处浴池,生产用17台锅炉,5所中学,2家娱乐场所,12台液化气储罐,12台电梯进行了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6起,目前均已整改完毕。
2、对全县在用的92台锅炉、12台液化气储罐、11台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了分类监管,并按abcd四类企业确定监管重点。建立了6家企业法人约请谈话制度和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
3、今年以来我县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七、源头打假责任制
1、完成市局下达的大桶水等各项专项整治任务,及时上报整治信息和整治总结。
2、我局8个源头打假责任区,按照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设立12365热线电话,专人负责。
3、上半年,我局配备数码照相机6台,电脑7台,工作用车一部,执法装备大幅度提升。
八、收入预算
截止9月上旬,全局共组织收入247.9万元,其中1-8月份事业性收费12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2%,罚没款收入4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4.9%。1-8月份技术机构事业性收费110.8万元。占去年全年事业性收入的101.8%。协会组织收入78元。
九、九月下旬和十月份工作计划
1、加强对技术机构的人才培育,努力培养高端技术人才,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科研项目。
2、提高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通过对耗能企业的检查,制定措施,督促企业抓紧进行整改,及时更新一批落后的能源计量器具。
3、加强案件办理质量和信息报送,一是加大阳光执法、开门审案的工作力度和次数,邀请监督员参加案审会,争取年底完成市局下达的开门审案的次数。二是加大
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掌握各类信息,争取按时完成任务。4、确保两大安全 一是提高特种设备检验率,完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制度建设, 努力完成省局部署的4个100%和总局7个100%。二是对全县乳制品生产企业和乳制品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撤柜、下架,并监督销毁;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管,确保我县不出现问题奶。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乡低保工作人员问责,是指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低保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低保工作职责,损害公共利益或管理、服务相对人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照本规定予以过问并追究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各级低保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政府依法赋予的工作职责,认真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低保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规定问责:
(一)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或影响城乡低保整体工作部署的:
1.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政府明确规定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或未认真执行政府的指示、决策和交办事项的;
2.不履行或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政府一个时期的低保工作任务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全局工作安排的。
(二)责任意识淡薄,致使公共利益或管理、服务相对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
1.对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不予及时受理,拖延懈怠、推诿刁难的;
2.不坚持原则,为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办理低保待遇的;
3.故意隐瞒申请人或低保对象真实情况,帮助提供虚假证明的;
4.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和低保数据的;
5.上报初审、审核、审批低保对象三次差错率达到10%以上的;
6.无故不按时发放低保款物,贪污、挪用、扣押、拖欠低保款物的;
7.、、优亲厚友、索要财物的;
8.对群众举报或反映的问题不认真核查的。
(三)违反政策规定,盲目决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不落实低保政策和相关配套政策,导致群众大规模上访或重复上访,或引发其他社会不稳定情况的;
2.巧立名目克扣低保款物,向低保对象硬性摊派的;
3.强令无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
(四)不严格依法行政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不良政治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1.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性文件与上级政策相抵触,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服务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2.行政效率低下,工作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
3.对低保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包庇、袒护或纵容的;
4.指使、授意低保工作人员在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五)低保工作人员在公开场合发表有损政府形象的言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五条民政部门发现低保工作人员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或根据下列情况,可以决定启动问责程序: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政府提出的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举报、控告;
(二)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责建议;
(四)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出的问责建议;
(五)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政府政务督查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
(六)工作考核未达标的。
第六条问责程序启动后,民政部门可以责成相关人员当面汇报情况。
民政部门听取情况汇报后,认为低保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四条情形之一且事实清楚的,民政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所在单位研究确定追究责任的方式;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可与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调查组调查核实。
第七条在调查核实的同时,民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纠正错误,挽回损失,减少不良影响。
第八条调查组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
(一)低保工作人员不存在本规定第四条情形或情节轻微的,应终止问责;
(二)低保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四条情形之一的,应对责任人追究责任或责成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九条民政部门根据调查报告决定不予追究责任的,应将调查结论书面告知被调查的低保工作人员。
第十条民政部门根据调查报告决定追究责任的,应书面通知被追究责任的低保工作人员,并告知复核、复查申请权。
第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将追究责任的方式和意见书面报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方式为:
(一)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诫勉;
(三)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四)通报批评;
(五)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
(六)党纪、政纪处分;
(七)劝其引咎辞职。
以上追究责任的方式,可以单处或者并处。
第十二条被问责的低保工作人员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第十三条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决定复核的,可组成调查组进行复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报告,并做出决定签复本人。
复核、复查期间,原追究责任的决定中止执行。
第十四条调查人员、、,导致调查报告出现重大错误的,应当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或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低保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四条情形之一且该行为涉嫌严重违纪的,移送纪检部门依法处理;如该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依照本规定对低保工作人员问责后,如问责情形是由部门负责人的行为所导致的,民政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其问责。
优秀县级分公司(营销部)创建工作汇报
市局营销中心:
按照中烟销网(2011)15号《关于开展2011年创建优秀县级卷烟营销部(分公司)活动的意见》要求,现对2010年创建工作开展及创建指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 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自市局(公司)下发陕烟宝销【2009】42号《关于优秀县级分公司(营销部)创建实施方案》以来,县局(分公司)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体员工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围绕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积极安排部署落实措施。本着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重实效的创建思路,将创建工作与网建全面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机结合,在省、市公司的正确领导和营销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局(分公司)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创建工作推进扎实有序。
(一)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省市局“创优活动”部署以后,县局(分公司)及时召开支部会、行政会和职工大会,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文件,开展“创建为什么、参与创建做什么”的专题大讨论活动,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夯实县级分公司管理基础、实现卷烟营销上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我们还通过走访客户宣传、开展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引导零售户热心参与,为县局(分公司)创建活动建言建策,使行业要求、企业发展、客户需求三者有机融合,完美统一。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创建、事事服务创建的良好氛围。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我们及时成立了局长(经理)任组长,副职任副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职责,落实了人员,在组织机构上保证了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2、认真调研,制定方案。
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我们以国家局、省、市局创建工作意见、方案为导向,对照优秀分公司创建标准,围绕卷烟人均销量、一二类卷烟销量比重、重点骨干品牌年度增长率、客户满意度等创建指标,编印调查提纲,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扶风实际,科学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工作标准、实施步骤和创建措施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做到了目标明确,标准清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
3、完善流程,规范管理。
在认真分析各项卷烟销售指标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标准,结合ISO9000质量体系贯标,导入标准化管理理念,从卷烟营销和网络建设两方面入手,编印了《县局(分公司)营销工作制度汇编》,制定了零售终端建设、消费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网上营销实施方案,客户经理管理、货源分配、营销人员培训、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实现了卷烟营销业务标准精细化、工作流程精简化、绩效考核精确化,保证了创建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4、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以拓展网络功能、提高网络运行质量为重点,以简便、快捷、及时、准确、客户满意为准则,大力发展网上营销和电子结算业务。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先后组织开展网上营销客户培训5次,同时,与创联和数港积极沟通,及时解决月度总量维护、订单中卷烟品牌与订单数据同步、商定量计算办法等网上营销运行当中的存在问题;制定电子结算管理办法,强化与电信、金融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建设,保证了网上订货和电子结算工作的高效顺畅运行。目前,电子结算率、客户网上订货率均达到100%,订单提交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强化零售终端建设。把网络建设公开化、信息化、市场化作为衡量网建工作的重要标志,以卷烟零售示范店建设为契机,完善制定了卷烟零售终端系统运行办法、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卷烟零售示范店建设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等,遵循“平等互利、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形象店“八统一”、要求,从店面形象、卷烟陈列、标识悬挂、服务标准、零售价格等入手,大力推进零售终端建设。目前,全县共建成卷烟零售形象店2户,零售终端形象初步确立。强化消费者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面向消费者的卷烟服务营销体系是我们适应市场、驾驭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保证。创建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消费者信息采集力度,建立消费者档案90份。消费者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二是以提升服务价值,促进营销服务管理上水平为目的,创新服务内容,开展服务客户增值活动。加大重点骨干品牌培育和工商协同营销力度。结合2010年卷烟需求预测,对卷烟品牌进行优化和整合。在满足市场供应的前提下,增加白沙红梅、红河、双喜等全国骨干品牌的投放量,加大品牌培育和一、二类卷烟营销力度,挖掘市场销售潜力。创建活动以来,分别与陕西、湖北、山东、川渝、安徽等中烟工业公司开展工商协同营销五次,客户参与率90%以上,一二类卷烟销售比重不断增加,骨干品牌销量稳步增长。按照“控制大户,培育中户,扶持小户”的指导思想,在尊重客户实际销售能力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月度千条以上卷烟销售大户,确保规范经营。强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价值。积极开展差异化服务。实现了“我能为客户提供哪些服务”到“客户究竟需要我提供哪些服务”的思路大转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大大增强。市场走访中,充分发挥客户经理市场熟、业务通、信息灵的优势,指导客户分析卷烟经营中的存在问题,制定品牌营销方案,传授营销策略,帮助搞好卷烟零售经营。
三是把营销队伍素质提升作为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制定了卷烟营销人员技能鉴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培训考核管理制度,以周例会、行业技能鉴定培训、网络远程教育、营销人员业务知识 “一口清”“135工作法”学习竞赛活动为载体,促进营销队伍素质提升。特别是今年10月份以来,组织客户部认真学习国家局兰州网建现场会会议精神,制定了《扶风分公司“135”工作法学习推广实施方案》,及时修订四季度部门培训学习计划,深入开展“135”工作法学习活动,对照岗位现有工作流程积极实践。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既丰富了创建活动内涵,又促进了队伍素质提升,客户经理队伍的战斗力、协同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推动了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同时以全市系统“崇礼修德、臻善至美”的礼文化体系为基础,大力贯彻文化凝聚战略,从市场服务管理仪态、语言、行为规范入手,明晰员工言行举止规范,大力倡导优秀团队建设,引导员工学先进、创一流,“崇礼修德、臻善至美”的文化氛围日趋浓厚,营销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礼惠万家”的营销文化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同时以无假烟社区创建和“客户之家”为依托,加大客户培训力度,先后组织零售客户集中培训三次,客户培训面达到100%以上。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与市场走访相结合,坚持客户培训前移,注重在市场走访座谈交流中提高客户的卷烟规范经营能力,将零售客户和消费者纳入培训范畴,调动零售客户和消费者的参与热情,以共同培育市场,维护市场。
四是以“五型”(既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实干型、团结型)领导班子创建为契机,完善制定了例会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定期研究卷烟营销和创建工作,推动了创建工作的有力开展。廉洁勤政方面,在强化党纪党风、落实廉政责任的同时,针对紧俏货源分配、客户投诉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实行明示承诺,制定监管措施,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等,事务运转阳光规范,班子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组织保障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工作成效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扶风分公司在人员素质、卷烟网建运行、营销服务、规范经营等方面都有了显著提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职工队伍的思想认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卷烟上水平”的良好氛围。二是网络运行质量明显提高,通过电子结算、网上订货系统、创联信息平台、数港信息平台的开发利用,电子商务能力显著提升,达到了“信息共享、品牌共育、发展共谋”的网建运行要求。三是通过坚持将创建工作与质量体系贯标相互结合同步推进,实现了工作程序规范化、运转透明化、监管责任化、服务亲情化,各项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四是卷烟销售水平提升。2010全年累计销售卷烟14212.5064箱,完成全年销售计划14200箱的100.08%。较去年的13800箱增长4%,其中销售省外烟3683.7544箱,同比多销570.631箱,增长18%。单箱收入达到14452元,完成年计划13800元的104.72%,较去年的12432元/箱增长16.25%;单条均价57.81元/条,同比49.72元/条增加8.09元/条。骨干品牌销售实现4807.1箱,完成年计划4400箱的109.25%,较去年3790箱增长17.8%。
从卷烟销售类别来看,销售结构进一步上移。其中一类烟共销932.7104箱,同比617.2404箱增加315.47箱,增幅51%,占总量比重6.56%,同比4.56%提高了2个百分点;二类烟共销97.58箱,同比97.936箱基本持平;三类烟共销3233.476箱,同比2560.028箱增加673.448箱,增幅26.31%,占总量比重22.75%,同比18.9%提高了3.85个百分点;四类烟共销6730.504箱,同比5975.316箱增加755.188箱,增幅12.64%,占总量比重47.36%,同比44.12%增长了3.24个百分点;五类烟共销3218.236箱,同比4292.716箱下降1074.48箱,降幅25.03%,占总量比重22.64%,同比31.7%下降了9.06个百分点。
二、工作亮点:
(一)严格落实市局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县局(分公司)全员岗位竞聘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从今年5月份开始,县局(分公司)便积极谋划企业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在认真学习市局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采取公开征集职工建议及分别谈话的方式广泛宣传市局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县局(分公司)岗位人员现状,认真制定了《扶风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劳动用工分配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员岗位竞聘实施办法》,经支部和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积极实施, 2010年9月顺利完成县局(分公司)全员岗位竞聘工作,通过开展全员岗位竞聘,使县局(分公司)的正股岗位有原来的9人调整为现在的 3人,副股岗位有原来的6人调整为现在的5 人。各部门岗位、人员配置严格按照市局编制要求全部到位。现有营销岗位人员全部通过竞聘产生。使县局(分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效率得到了提升。
(二)认真学习国家局兰州网建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积极开展“135”工作法学习实践活动,创建活动推进和工作质量双提升。
国家局兰州网建工作现场会召开后,县局(分公司)及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积极安排部署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一是研究制定了《扶风分公司“135工作法”应用推广实方案》,将“135工作法”作为今后卷烟营销工作的目标法则,贯穿于卷烟营销的各方面、全过程。采取由客户经理“135工作法”学习实践入手,品牌经理、市场经理延递跟进的方式方法,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对照“135工作法”梳理现行工作流程,找差距,定目标、添措施,以客户经理、品牌经理文书作业形式、内容的要求改变入手,围绕“市场、品牌、客户”三大要素,在工作重点的把握及“分析、计划、实施、评价、改进”五步工作法的各个环节中开始全面实践。通过对客户经理市场拜访计划、记录,客户服务策划、品牌培育指导等文书作业的实践应用,使客户经理市场拜访、客户服务、品牌培育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得到提高。工作质量明显提升。二是完善市场信息反馈及沟通例会制度,修订了专销联席会议制度及以“市场、品牌、客户”为核心要素的市场信息反馈制度。规范了信息采集、沟通、反馈、处理工作程序和标准。提高了信息综合分析运用能力,提高了卷烟营销工作质量。通过“135”工作法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丰富了创建活动内涵,实现了创建活动推进和工作质量提升的良性双向互动。
(三)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效能。
针对县局(分公司)全员岗位竞聘后各岗位的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分别从工作规范、作业流程、劳动纪律、考核标准等 5个方面制订了20多项新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最终形成了《扶风县局(分公司)制度汇编》,从而进一步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创建指标对照情况
(一)组织领导
1、按照市局创建工作标准要求将创建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创建工作方案、计划、专题会议及研究部署及主要领导对创建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资料记录完整。创建活动专项经费落实(达标)
2、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健全,人员及办公场所配备到位,各项活动资料记录完整。(达标)
3、创建活动各项制度制定、落实、检查考评记录完整,按月上报创建工作汇报,按时完成市局营销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部署。(达标)
(二)宣传教育:
创建活动宣传工作方案、计划及创建活动报道资料、记录完整。员工创建活动知晓率100%。(达标)
(三)、班子建设:
1、按照国家局省局(公司)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关安排开展相关活动并作了记录。(达标)
2、坚持“”制度,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规范、制度落实了各项记录。(达标)
3、坚持民主决策,完善议事规则,有效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并对落实情况作了记录。(达标)
4、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做好会议记录。(达标)
5、坚持企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保存相关文件并做好各种记录。(达标)
(四)、文化建设
1、制订企业文化建设年度计划及宣贯执行方案,组织开展企业文化宣贯活动。(达标)
2、制订文化建设资金预算列支方案,对相应使用情况作了记录,规范应用《中国烟草视觉认别系统》。(达标)
(五)、队伍建设:
1、严格落实市局用工分配制度改革,2010年9月按照市局对县公司的岗位编制要求,进行了全员岗位竞聘,现有卷烟营销人员全部通过竞聘产生,营销人员工效考核制度及执行情况记录完整。(达标)
2、县局(分公司)现有卷烟营销人员14名,获得卷烟商品营销员证书的11人,比例为78.57%。(达标)
3、营销人员培训学习计划、方案资料齐备。全年培训面100%,培训学时80学时/年以上。培训记录、学习心得资料完整(达标)
(六)经营业绩
1、卷烟人均消费量:
按辖区户籍人口和年度卷烟销量统计
年度
卷烟销量(箱)
户籍人口(万人)
人均消费量(条)
2008
13501
45.2(含揉谷)
7.46
2009
13802
43.1
8.00
2010
14212
43.1
8.24
2010年卷烟人均消费量为8.24条。年人均卷烟消费年增长为7.2%,3%。对照市局卷烟人均销量≥8.5条或人均销量年增长3%的创建指标,此项指标达标。
2、一、二类卷烟销量比重:
年度
销售
总量(箱)
一、二类烟
销量(箱)
一、二类烟
销量比重
2008
13501
417.01
3.08%
2009
13802
715.17
5.18%
2010
14212
1028.128
7.24%
2010年一、二类烟销量比重为7.24%,销售年比重增加为2.1和2.06个百分点,照市局一、二类卷烟销量比重≥12%或其销量比重增长年增1.6个分点的创建标准,此项指标达标。
3、全国性重点骨干品牌销售情况:
年度
总量(箱)
骨干品牌销售(箱)
比重(%)
2008
13501
2583
19.13%
2009
13802
3790
27.45%
2010
14212
4807
33.82%
2010年骨干品牌销量比重达到33.82%,年销量比重年增加分别为8.32和6.37个百分点,对照市局全国性重点骨干品牌销量比重≥54%或其销量比重年增加5.8个百分点的创建标准,此项指标达标。
4、全员实物劳产率:
年度
销售总量(箱)
在岗人数(人)
劳产率(箱/人)
2009
13802
68
202
2010
14212
58
245
2010年和2009年全员实物劳产率分别为245箱和202箱.增幅为21.28%,对照市局全员实物劳产率≥260箱或增幅≥6%的创建标准,此项指标达标。
5、单箱费用:
年度
销售总量(箱)
费用总额(万元)
单箱费用(元)
2009
13802
464.78
336.79元
2010
14212
472.02
332.13元
对照市局单箱费≤550元/箱、或增幅≤3%的创建指标要求,县局(分公司)2010年单箱费用为332.13元,2009年为336.79元。增幅为-1.38%。因此,此项指标达标。
(七)客户服务
1、300人以上自然村办证情况:
按照零售客户自愿申请办证的基本原则,通过积极开展市场调研,选择方便卷烟消费者购买的销售点,拓展和延伸市场服务触角。截止2010年底,全县共有行政村169个,300人以上自然村535个,农村卷烟零售户725户,零售许可证村组覆盖率100%,辖区300人以上自然村无卷烟零售空白点。(达标)
2、零售客户满意度:
按照市局关于季度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通知要求,县局(分公司)2010年开展了四次调查活动。依据调查方案的要求,按照辖区卷烟零售客户30%的比例每季度抽取卷烟零售客户365户以上,包含片区各种业态,城镇、乡村各占50%的比例,从货源供应、服务态度、零售指导价格等30个方面进行了市场调查,四次调查客户满意率分别为96.4%, 98.3%,98.5.和98.7%。满意度呈稳定上升趋势,对照市局零售客户满意率≥90%的创建标准,此项指标达标。
3、客户经理人均服务客户数:
截止2010年底,县局(分公司)共有卷烟经营户1193户,配备客户经理12名,人均服务客户数为99户,达到市局客户经理人均服务客户≤150户的创建考核指标。此项指标达标。
4、卷烟明码标价:
针对零售客户卷烟标价签污损、丢失情况采取了客户经理下乡拜访日常维护和定期集中统一维护的办法,全年累计发放卷烟明码标价签58550份,其中10月份价签更换发放 47720份,后期市场维护发放10830份。从月度市场抽查情况来看,卷烟明码标价挂签率为98.2%,达到市局卷烟明码标价率≥95%的创建考核要求。此项指标达标。
5、零售客户综合毛利率:
随着近年来品牌培育工作的有序推进,零售客户卷烟经营利润空间得到不同程度提升。根据2010年四季度零售客户卷烟经营毛利情况的抽样调查统计,全县零售客户卷烟经营综合毛利率为11.03%,对照市局零售客户毛利率≥10%的创建标准,此项指标达标。
6、客户投诉率:
2010年,县局共处理转交服务方面投诉1起,客户投诉率0.83‰,对照市局客户投诉率≤1.2‰的创建标准,此项指标达标。
7、卷烟送货到户率:
2010年县局(分公司)共应送货到户60129户次,实际送货到户60129户次,卷烟送货到户率为100%。达到市局卷烟送货到户率≥95%的创建标准,此项指标达标。
8、大户比例:
按照市局大户管理办法按月上报大户统计、审批表及销售流向分析。全年大户比例最高为0.08%,对照市局卷烟零售大户比例≤0.8%的创建指标。本项指标达标。
(八)规范经营
辖区无跨区销售行为,无虚拟客户、拆单分摊等任何形式的套购卷烟行为,无捆绑或变相捆绑销售以及任何形式的强买强卖行为,辖区内无未经批准的工业企业直接促销行为。卷烟规范经营制度健全,销售记录资料完整(达标)。
(九)否定情形
县局(分公司)2010年无严重违纪违规情形,无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安全事故。(达标)
以上为扶风县局(分公司)2010年优秀县级分公司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监督项目:全市201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监督对象:全市201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以及在投资决策、资金管理、征迁安置、建设管理等环节涉及到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
二、监管原则
1.监督与协调相结合的原则。既加强监督,实现全过程跟踪和无缝隙监管,又重视协调,帮助建设单位破解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难题。各监管小组对于牵头工作,要责无旁贷地抓好落实;对业务部门职责内的工作,要做到推动不代替、统揽不包办、协调不越位,体现对监督的再监督、管理的再管理。
2.严格要求与区别对待相结合的原则。既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区别对待。
三、监管的主要内容
1.对立项、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及工程设计进行监督。主要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办理了立项、规划、用地、环保等手续;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是否符合土地使用要求及城市规划,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2.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及设备采购进行监督。主要监督招标是否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库中随机抽取;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等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肢解工程规避招标、应该公开招标而邀请招标、直接发包和串通投标、明招暗定等行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是否经过相关会议研究或专家审定;相关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是否经过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投诉的处理是否及时,是否公平、公正。
3.对合同进行监督。监督合同的制定及履约情况,是否出现“合同价”与“中标价”不一致的问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部(监理部)组成人员、工期、质量及违约处罚约定情况;工程款支付和质保金约定情况;是否存在拖欠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是否同步签订《廉政合同》。督促参建单位认真履行合同。
4.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建设、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单位是否廉洁高效、认真履行职责;建设单位是否建立项目管理机构,重大问题是否经过集体研究等;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有无擅自违法分包行为;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职在位,有无履行职责;监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认真履职,监理日记内容是否与工程进度、日常监理、质量测试及安全问题相一致;大型机械到位情况;工期是否按序时进度进行,合同及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对资金使用和工程验收进行监督。监督工程款是否打入中标企业基本账户,是否严格按项目的进度、合同的约定和我市政府性投资工程资金管理规定进行支付,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项目业主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准确、及时、清晰反映工程建设的财务状况,相关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工程竣工后,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及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全面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是否及时编制竣工结算、及时送审,有无擅自支付工程建设尾款等情况。
6.对勘察、设计、质检、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工程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监理,是否依法行使监理签字权,是否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工程检测单位是否切实执行试验标准,并按试验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是否更改试验数据或者在检测中弄虚作假,是否编造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出具试验(检测)报告;项目业主单位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等。
7.对建筑档案建立情况进行监督。监督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将项目的审批手续、设计、勘探、工程招标、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建立档案,质检、监理部门是否按要求建好工程档案。
8.对其他需要的事项进行监督。
四、监督方式
1.听取工程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情况汇报;
2.参加工程项目建设有关重要会议以及招投标等重要活动;
3.查阅、复制与监管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
4.深入工程建设现场实地察看,必要时进行抽样检查;
5.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了解项目法人的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
6.要求工程项目单位和有关人员报送与监管事项有关的信息、文件、资料及其他必要情况;
7.受理、调查群众举报和投诉;
8.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信息,收集情况,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或处理决定,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五、监管工作要求
日常监督。在工程建设期间,各监管小组要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工作。原则上每周督查3—4次,及时发现问题,并填写好《市2012年重点工程监管登记表》,于每周重点工程投资和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例会时书面报告当月监督情况,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告,并责成建设单位迅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