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汇报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直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yqshilx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9月9日10:59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直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镇直各部门: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现象,规范财经秩序,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廉政建设和我镇经济健康发展,现就加强镇直机关财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强法制观念,规范财经秩序 各单位要按照当前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增强财经法制观念,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确保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会计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认真
履行法定的财务会计职责,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加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经常过问财务工作,定期听取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严禁挤占挪用。对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尤其是救灾、扶贫、救济、抚恤、捐赠、教育、支农、社保等重点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小汽车、发放奖金补贴和福利等消费性支出的,要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各单位要依据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并及时足额收缴入库,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拖欠。各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镇预算外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单位各种金融机构账户一律销户,不得设账外账或者公款私存,严禁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一经发现,全部没收款项并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预算外资金支出,要编制支出计划,并严格审批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报销。 四、严格控制奖金、福利性补贴的发放 各单位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各项福利性支出必须有合理的资金渠道。要严格控制奖金发放,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 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特别是要按照《审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时报账、记账,重大财务事项要集体决策,并有严密的审核、批准和执行程序,要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办理会计事项和核算各项经济业务,确保会计信息真实。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在今后的财务管理中,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预算外办公室和审计科要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财务收支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同时,要加大对财经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给予通报、罚款或行政处分,对严重违反《会计法》的财会人员,还要依法吊销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深入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加强对机关节能和后勤服务工作的管理,大力提倡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精简各种文件会议,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加强监督和宣传工作,保证党政机关乃至全社会资源节约工作持续深入地开展,真正建设一个节约型的政府机关。 2005年8月12日 文章出处: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府办〔*〕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偷逃国家税费,甚至滋生黄、赌、毒,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者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为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国家税费的流失,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的危害,提高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府办〔*〕8号)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分工,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分头把关,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合力。对不按规定职责和程序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或者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予查处的,要追究责任人以至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依法坚决查处取缔各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与我市产业政策不符、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破坏环境、侵占资源、干扰群众正常生活、制假售假、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引导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条件,从事正当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走上合法经营轨道,全面彻底解决全市现存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问题,并建立健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各种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建立起职责明确、监管有效的市场管理体制,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重点是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三小场所”、“三合一”建筑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特别是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食品的无证无照经营场所,以及“黑网吧”要坚决取缔;清理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农村食品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薄弱部位,以及人群聚集的旅游区。
三、工作原则和计划
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工作,要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执法处罚为辅的原则,对无证无照经营户要区别不同情况做好取缔与规范工作。要加强引导,督促和帮助具备条件但未申领证照的经营户办理证照,依法准入,合法经营。特别是要引导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无生活来源的社会弱势群体办理证照,在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中规范经营行为;对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群众反映强烈且不服从执法检查、整改不到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严厉查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集中清理整治计划分4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
负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应及时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无证无照经营的状况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确定统一清理整治的具体对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的具体行动方案,以提高统一整治的成效。
(二)组织准备阶段
召开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会议,进行具体部署,明确查处取缔目标和任务,统一行动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同时,认真研究整治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配合的措施,保证查处取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集中整治阶段
坚持取缔与疏导、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把握查处处罚的幅度,做到宽严相济、松紧适度。对无重大危害行业及弱势群体从事的一般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主要应采取教育、限期改正、督促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完善工商登记的办法;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的无证无照经营钉子户及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影响大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坚决查处取缔。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加大力度查处取缔各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1、今年4月下旬,由文化部门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工商、卫生、安监、环保等部门对娱乐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统一行动。对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限期向有关职能部门申报登记,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符合开办条件的实行正常市场准入,依法核发证照;对经营场所不符合文化、消防、环保、卫生等要求的,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经有关部门审批,依法核发证照;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2、今年9月中旬,由各地政府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督局、安监局、市政管理局、交通局、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等部门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瓶装石油气供应站、交通运输业、二手车无证无照经营、无证诊所、非法行医和以电脑培训为名从事网吧经营等非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依法坚决打掉各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性极大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全面解决全市现存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问题。
(四)分析总结阶段
统一专项整治后,牵头部门应及时召开专项整治情况汇报会,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对统一专项整治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汇报,不断提高对无证照经营行为的监管水平。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督促落实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市政府成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工商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局、建设局、市政管理局、烟草专卖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经贸局、农业局、交通局、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查处取缔工作情况,研究制订工作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工商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各相关单位指定一名业务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起责任,确保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强协调,部门配合
1、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政执法报送制度,各相关单位每季度末(28日前)向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查处取缔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做法、成效、遇到的问题、意见建议,以便办公室能及时掌握情况,为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依据。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发证(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的任务是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决定,掌握各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情况,研究制定疏导政策,协调解决查处取缔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本着从实际出发,对工作负责和关注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态度,认真对待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提出可操作性的办法措施。
3、各地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加强监督和指导。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使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整治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市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及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营造公平、安全、秩序良好的交易和竞争环境。
关键词:全资子公司 公司治理 财务总监 监督
一、前言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一个法人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大部分的国有独资公司正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朝着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方向发展。但对于国有独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方面仍存在着不足的地方。而目前的全资子公司基本上没有董事会、监事(会)的架构,由经营班子各个层面的职责。缺失的公司治理结构会给导致企业存在着财务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混乱、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而这些问题最突出的反映在财务管理上。
所以,对于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治理上无法取得较好的突破的情况下,考虑探索建立和完善财务总监派出制度,通过建立财务总监制度,对事前、事中、事后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解决全资子公司中目前存在的治理结构上的难点。
二、财务总监的涵义及主要职责
财务总监是指由企业的出资人决定的,体现股东的意志,全面负责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本文是针对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治理中监督管理缺失的角度出发,所以财务总监的职责更多的定位在:
1、财务总监应该是作为公司管理层和领导班子的成员的角色,是公司重要的战略决策制定和执行者之一。
2、财务总监以出资人(所有者)的角度,突破传统财务观念,从战略高度去审视财务与会计问题;
3、针对公司治理中以及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更好的履行出资人的管理、监督、监察职能。
4、财务总监可以从更高层次要求规范各项财务制度,把业务风险和财务工作有效结合,更有效控制和防范企业风险。
三、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或相对滞后,全资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缺失
国有独资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产归根结底属于国家所有。根据现有的《公司法》规定,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内部治理的要求程度相当低,特别是监督力度不够,只是通过设立法人人格否认及举证责任倒置来让股东健全内控制度,很可能出现侵吞公司财产,架空国有股东地位,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的情形。
根据福建省国资委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各个集团下属各级全资子公司2百多家,设立财务总监的比例少。对于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基本上是任命委派,同时职工民主等监督弱化,财务监督乏力,对企业的实际经营者缺乏监控,没有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分离的制约机制。
所以全资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相对滞后,有必要通过由国有产权所有者或出资人任命财务总监,对国有资产的运行和保值增值进行全过程监督。
2、财务工作人员缺少权限赋予机制,无法真正履行职责
多数企业的财务队伍只是公司的一个内部职能部门,财务负责人不是由公司股东大会或由履行股东职责的机构提名产生,而往往直接由公司领导层提名或任命。财务工作人员和企业董事会、经营班子之间存在着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财务负责人实质上难以履行下属监督上级领导(公司董事经理班子成员)的职能,从而成为监督摆设的“花瓶”。
3、财务人员缺乏可操作的监督手段
即使是某些有实施派出财务总监制度的公司,虽然赋予财务总监一定的职权,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衡机制的本身缺陷和企业领导的任命制,财务总监难以获得与公司董事会平行而独立的监督手段,在监督工作开展中,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具体可操作、必要和有效的监督手段。在现行国有企业的监督体制中,各种监督的职责定位不清,监督效率较低。在实际运作中大多数企业财务总监难以做到“日常、过程、独立”的监督,监督职能难以有效发挥,监督效果不明显。
4、监督缺失导致腐败产生、国有资产流失,财务会计信息失真
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缺失,在没有约束监督的情况下,一些国有企业管理层的权力已大大超出一般人的权力,由于外部因素的诱惑下,管理层容易就“被腐败”,国有资产、权力被私有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由于制度的缺失,内部因素的不健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才是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本原因。
缺乏监督机制,也导致了财务信息的虚假、财务信息的失真。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为了经营业绩、晋升的需要,经营者更侧重于公司收入、利润、回报率等财务指标,而不关心实际的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这也势必导致了管理层为了经济、政治的利益而粉饰会计报表,多种因素导致管理层本身一开始就有制造经营成果的冲动,对财务信息加以粉饰甚至造假,所以制造虚假的财务报表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将是必然的选择。从全资子公司的治理上看,解决的办法主要还是要靠外部的独立人员、机构(包括外派财务总监、外派监事等方式)进行监督。
四、实施财务总监派出制度对于完善全资子公司管理的作用及意义
1、完善全资子公司的监督制衡机制,是公司治理结构有益的补充
从企业出资人的角度来说,财务总监的监督范围应大一点,而从经营者的愿望来说,财务总监的监督范围应小一点。在企业的公司治理方面,特别是对于全资子公司这样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非常有必要探索建立完善财务总监派出制度,完善这类公司的监督制衡机制。财务总监介入企业治理,对经营者产生制约,运用制度建设的手段,真正按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权力制约机制。
2、财务总监可以协助决策层制定公司发展战略
财务总监的作用可以超越基本的财务核算财务基础工作的角色,为公司发展和战略决策提供有利的财务数据分析和财务信息,用最真实的最可靠的财务信息为公司制定发展战略。也可以更好的做好企业的内部控制,达到风险管理的作用。
财务总监的作用既是管理者,又有审计监督的职能,这样可以有效的了解监控企业财务活动,又能发现问题的根本所在,规避风险,规范管理,是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替代的。
3、有效指导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和运作好会计信息工作
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是财务总监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指导企业在日常的工作中的财务信息的处理,保证企业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
各类型不同的企业,在公司发展中总会有大量复杂的业务活动和各种矛盾,并涉及到大量复杂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需要处理。建立财务总监,可以从流程上规范筹资、投资、收入和分配各环节的资金运动,规范管理和运作处理好各个部门之间、下属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对外的财务关系。
4、制约经济权力、强化拒腐倡廉
企业的腐败行为,难免与财务管理密切相关,权力失去监督,都将导致腐败。建立财务总监派出制度,能从机制上对经济权力制约,防止企业决策失误、资金损失,对全资子企业的经营者在行使权力时,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损害国家、企业、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或及时纠正,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五、建立和完善财务总监派出制度的对策建议
1、充分认识建立派出财务总监制度的必要性
财务总监制度吸收了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弥补了总会计师在职责权限上的局限性和内部审计制度滞后性的缺陷。另外,企业的监事会虽然也是监督机构,但其职能主要是事后监督,而且大部分人员也不是专职工作,而财务总监则是对国有企业的整体财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专业专职监督。财务总监制度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财务总监制度维护了所有者的利益,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国资委以及集团企业等各个层面应对充分认识到建立财务总监制度的必要性。
2、财务总监与董事会、经营层相互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建立有效的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监督制衡机制
财务总监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正确履行自身的权利,避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监督和被监督是不可分割的关系,对于财务总监在履行职责的同时,要合理合规的按照规矩办事,避免监督人的腐败和越位,造成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产生新的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
同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于财务总监的工作要积极配合,协助财务总监履行职责,企业在召开董事会、班子会、职代会、以及其他涉及资产运营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会议时,应由财务总监作为公司的班子成员列席参加,并发表意见和看法。
3、建立专业、高效的财务总监队伍
财务总监制度的建立,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队伍,要对财务总监的人选的构成、资格、专业素质、职能、制度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界定,各个企业可以尝试建立财务总监门槛上岗任职资格制度,以便可以随时获得符合财务总监资格条件的人选。选任财务总监必须对其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财务总监有能力履行财务管理及监督职责。
建立培训制度。对财务总监人选进行必要系统的培训,建立派出财务总监继续教育培训和研讨交流制度。比如《会计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会计、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培训;监督检查方式、工作程序的培训。还要定期组织财务总监成员进行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相互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4、明确财务总监工作职责,正确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及监督职权
财务总监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出资人)赋予的工作职责和监管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正确行使职权,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活动以及公司董事、经理班子成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履行公司财务监督职责,对董事和经营管理人员业务行为合法性的监督。财务总监作为班子成员参与董事会会议或者公司班子会议,通过正常、正确的渠道获取信息。
财务总监工作既要在监管中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又要遵守和维护公司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既参与所出资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又要体现国有资产有效监管的工作要求,体现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5、运用好财务总监的监督检查报告成果,充分发挥财务总监派出制度的作用
关键词:对外贸易;环境污染;绿色贸易壁垒
Abstract:Consider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rade and environment,the paper analyzes the mutual influences of foreign trade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Shandong Province. It finds that foreign trade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ave not developed coordinately there. The blind importing and exporting growth has brought about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and green trade barriers caused more and more heavy negative effects onto the local foreign trade.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suggestions to realize the coordination between foreign trade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Key words:foreign trade;environmental pollution;green trade barriers
一、贸易与环境相关性的经济学分析
(一)贸易自由化对环境影响的效应
贸易自由化对环境的影响,一般归结于三种效应: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三种效应分别通过贸易对经济规模的影响、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和技术进步等途径,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对一国环境产生影响。
1.规模效应。规模效应是指贸易自由化扩大经济活动规模对环境所构成的直接损害以及所带来的环境间接改善。
规模效应对环境损害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经济增长规模的扩大使生态支持系统承受的压力增加,资源的恶化性开发和加速损耗成为可能;二是产品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性加强,交通运输产生的污染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越来越显著。而且,跨国界运输进一步造成污染性物质的越境转移。
另外,贸易自由化的直接结果是收入水平的提高。当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的程度后,消费者会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首先,随着收入的增加,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制定较严格的环境标准和税收制度。其次,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者会提高购买在较严环境标准下生产产品的意愿。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规模效应带来的收入水平的提高对环境的影响是有利的。
2.结构效应(Composition Effects)。结构效应是指贸易自由化使一国的产业结构更加适应其比较优势,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发生变化。在没有市场失灵和政策失灵时,自由贸易时的产品结构比在自力更生下更能适应于一国的环境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贸易自由化越能使经济结构向污染降低的方向转化,并加速从轻工品最终向服务业转移。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成本比其他生产要素低,贸易自由化使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3.技术效应(Technique Effects)。技术效应是指技术因素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贸易自由化扩大了市场,加强了专业化分工,随着专业化分工的深化和国际商品流动的扩大,商品流动产生的技术溢出效果非常显著。一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投入产出比率的技术与规模经济的作用一样可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而一项因环境保护产生的新技术对降低环境污染水平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贸易自由化产生的技术转移和溢出效应对环境的影响是积极的。另外,由于环境政策的不断出台,厂商必须采用符合环境法规的生产工艺及排污标准,会使厂商的生产成本提高。如果厂商通过改进技术来降低成本、减少污染,则可推动技术进步。如果在贸易自由化条件下,这些产品的生产被转移到环境规制较松的发展中国家,而这些国家的技术水平低于发达国家,就会对环境保护产生负面影响。
(二)环境保护对贸易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环境保护如何影响一国的比较优势,由此影响两国的贸易结构,笔者借助H-O的要素禀赋模型进行分析。
H-0理论认为由于各国要素禀赋的不同,一国应出口本国富裕要素生产的产品,进口本国稀缺要素生产的产品。在H-O模型中并未考虑环境要素,在环境要素越来越重要的当今,环境应当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被考虑进去(Siebert,1992;Thomas Anderson,1998)。为了分析环境要素对比较优势的影响,笔者对H-O模型修正后的前提假定为:两种要素即环境和劳动力;生产的两种商品即密集使用环境要素的高污染产品和密集使用劳动力的低污染产品;其余的假定与H-O相同。
假设I国为环境富裕国家,II国为环境稀缺国家,两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为:
图1 考虑环境要素下的贸易结构变化
显然,在封闭经济下,I国由于环境为富裕要素,生产可能性曲线偏向高污染性产品X,在国内相对产品价格P(i)下,A为I国的最佳生产点和消费点;II国由于环境为稀缺要素,生产可能性曲线偏向低污染性产品Y,在国内相对产价格P(ii)下,C为II国的最佳生产点和消费点。显然P(i)>P(ii)。在开放经济下,国际交换价格P(int)必定位于P(i)和P(ii)之间。这时,I国的最佳生产点将从A转移到B;II国的最佳生产点将从C转移到D,两国新的最佳消费点为F。
可见,由于环境要素的不同,影响了两国产品的竞争力。I国的高污染产品由于环境要素充裕(如环境保护标准低)获得比较优势,将扩大高污染产品的出口;II的高污染产品由于环境要素稀缺(如环境保护标准高等)处于比较劣势,将减少高污染产品的出口。
由于各国的自然条件、消除环境污染的成本和环境标准不同,环境要素在各国存在明显差异,已经成为企业生产中不可忽视的生产要素。理论分析表明环境要素充裕的国家,密集使用环境要素的高污染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将扩大对高污染产品的出口;环境要素稀缺的国家,高污染产品处于比较劣势,将减少对高污染产品的出口,由此环境要素通过改变比较优势影响到两国贸易结构。①
二、山东省对外贸易对环境的影响
改革开放后,通过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山东省对外贸易实现了历史性跨越。2006年山东省外贸进出口总额为952.1亿美元,对外贸易依存度为35%,对外贸易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显著提高。但是,由于山东省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很大一部分属于污染密集型产业或高度污染密集型产业,而政府出于促进经济增长的考虑,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时往往倾向于引导企业发展这些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因此,山东省的对外贸易在实现出口创汇、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一)初级产品的出口导致了自然资源的日益枯竭
在山东的出口中,初级产品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初级产品在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远远高于全国水平。这些产业主要消耗的是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危害相当大,以煤炭为例(近几年煤炭一直是山东的主要出口商品),煤炭的开采对水源有很大的危害,水流经矿床时会携带大量悬浮物,并会溶入大量金属离子和其他可溶物。
(二)印染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导致地区性的土壤污染与雨水污染
皮革、毛皮、羽绒制品和纺织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是山东传统的出口优势产品,尤其是纺织品占到了出口品的20%以上,这些产业在技术和资本均比较落后的条件下,主要是利用劳动力资源丰富及价格低廉的比较优势进入世界市场,但是这些产业同时也是污染密集型或轻度污染产业。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使这些产业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竞争力,一些地方政府与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在出口创汇及巨大经济利益的诱导下,大力发展这些产业,导致地区性的土壤污染与水污染日益加剧,严重影响了这些地区的农业发展与居民生活。
(三)国外危险废物的进口时有发生
危险废物通常是指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被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进口的有害废物,比如工业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虽然国家有关法律明令禁止并做出严厉的处罚决定,但山东危险废物的进口事件仍然时有发生。例如,2003年6月中旬,青岛海关查获一宗来自美国的洋垃圾进口案,15个集装箱共375.5吨货物全部是洋垃圾。
三、环境规定对山东省对外贸易的影响
这主要表现在绿色贸易壁垒对山东省出口贸易的限制。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一些国家以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为借口,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从而直接或间接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一种主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形式。
(一)静态效应分析
山东省许多产品由于环保、安全因素无法进入目标市场或被迫退出目标市场。
1.农产品。近年来,美、日、韩和欧盟等国为了限制农产品进口,不仅扩大检验的种类和范围,还大幅度减低农药最高残留限量,凡超标产品一律不许进口。如2006年5月底,日本实施新的食品管理制度——“肯定列表制度”。“肯定列表制度”将所有的农产品、食品中使用的全部农业化学品残留纳入其管理体系中,规定15种农药、兽药禁止使用,对734种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了总计51392个残留限量标准;许多检测指标的标准比以前的标准提高几倍甚至上百倍。如,洋葱的溴氰菊酯由原来的0.5ppm增加到0.1ppm,提高了5倍;草莓的抑芽丹由原来的40ppm变为0.2ppm,提高了200倍。日本是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山东省也是全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的最大省份。2005年全省对农产品日出口26.4亿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的38.3%,占全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的33.3%。“肯定列表制度”将影响山东水海产品、肉类制品、蔬菜及制品、水果及制品、谷物及制品、花生及制品等的对日出口,涉及的出口企业近1 500家。
2.纺织服装。从20世纪90年代起欧盟就对进口服装的100多种有害物质含量进行限制,2O02年5、7月欧盟又分别颁布了关于修改并授权纺织产品使用欧共体生态标签的决定和偶氮染料禁用令,同年9月又61号指令禁止使用四氨基联苯等22种偶氮染料。另外,设限国家还对棉花生长过程中使用的杀 剂、面料的易燃性、重金属含量、残留污染、游离甲醛等有害物质均有严格限制。山东是纺织生产和出口大省,2005年纺织品出口额为106.2亿美元,占商品出口总额的23%。由于技术薄弱、产品档次低,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国外绿色壁垒的冲击。
3.机电产品。机电产品是第一大出口产品。但是,近几年来发达国家在电磁污染、可回收率、排污量、产品包装等方面建立了严格的技术法规、标准和认证制度。例如,欧盟的EU、日本的“生态标志”等,这些对我国包括山东省的机电产品出口造成了很大损失。20O3年2月13日欧盟公布了《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和《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分别要求成员方确保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器设备不含铅、汞、铬等六种有害物质;要求报废设备的收集费用由目前市场占有者按比例分担,并且提出苛刻的80%的回收比例,这给我国包括山东在内的出口企业带来很大压力。
(二)动态效应分析
绿色贸易壁垒给山东省的许多产品创造了新的市场机遇,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环境管制能够诱发创新。在环保领域,由于存在信息不完备,科技日新月异,企业经营惯性,以及企业内部控制等问题,企业实际上是具有很多的创新机会的。而创新能够提高产业竞争力。
2.环境标准将为企业提供新的发展契机,如果企业具有敏锐的商业嗅觉,应当积极地抓住这个机会以获得先动优势。多种统计数据表明,世界需求正向环境友善产品加速转移。很多公司已经开发出绿色产品,并获得了回报和开辟了新的市场。例如德国因早于大部分其他国家制定和执行了废物回收标准,从而帮助德国企业在发展少包装或无包装产品方面获得了先动优势。
3.绿色产品在未来的世界市场上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竞争力。绿色产品具有较大的需求收入弹性,这意味着随着消费者收入水平的不断上升,该类产品的需求量将会有更明显的提高。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说,绿色产品将成为21世纪世界市场上主要的促销手段。因为绿色产业及绿色产品能“挖掘”人类的内在生态需求,更好地满足人类的需求,因此具有无限的生命力。
四、山东省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的对策
1.积极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集中力量扶植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环保企业集团。由于绿色环保产业需要的技术和投入都较高,离开政府的扶持很难发展,因而山东省政府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探索以经济手段调节为主,行政和法律手段调节为辅的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机制。政府应具体做到:帮助企业引进、开发清洁生产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和“三废”综合利用技术,为企业生产、出口绿色产品提供信贷、融资便利、税收优惠等;宣传绿色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选购绿色产品,帮助企业培育绿色产品生产的规模优势;树立绿色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和典型绿色经济带,逐步带动省内各类企业和各个地区发展绿色经济;引导外资向无污染行业和农业等绿色技术薄弱的产业流动。引进国外先进的绿色生产技术、绿色管理经验以及发展绿色产业所需的资金。
2.建立外经贸和环保以及质检部门之间有效的协调机制。由于长期以来部门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严重,导致不同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相互抵触的现象时而可见。不改变这种状况,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无法真正落到实处。为此,必须建立各级部门的有效协调机制。具体做法有:开展重大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避免投资项目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提高环境保护在经济决策中的作用,赋予“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各级部门定期听取环境保护问题的情况汇报和环境保护问题的专题研究,及时协调对外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3.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建立绿色壁垒预警机制。国际组织或各国政府及其标准化机构经常修订或改变其技术法规、标准等,而山东省出口企业总体来说规模较小、资金缺乏,不重视或没有条件收集目标市场的绿色壁垒信息。因而,山东省政府应充分利用国家贸易壁垒调查机制。通过世贸组织成员提供的有关技术标准和法规的国家级咨询点、驻外机构、外贸企业和外国进口商等多种信息收集和反馈渠道,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对贸易伙伴的环保信息、指标体系、检验程序、检测方法等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向行业协会和企业发送情报使其早作准备。在这方面我国有沉痛的教训,2OO2年1月欧盟作出对我国动物源性产品封关决定前,已有外商向我国有关部门提供了相关信息,并建议加快整改、积极交涉,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处理机制和组织系统,我国并未重视国外客商提供的信息,致使损失惨重。而同样面临封关的越南,由于措施得力、反应及时,欧盟对其网开一面。
(二)企业的对策
1.实现绿色管理。绿色管理就是企业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观念融入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着手控制污染与节约资源,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成长。这就要求企业上至总经理下至普通员工都树立绿色经营理念,并将其导人企业核心价值之中形成企业绿色文化;开发绿色产品,即使用绿色技术、选择绿色资源、设计和生产绿色产品并采用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营销,即选择有良好环保声誉的分销商建立绿色销售渠道,使用绿色会计制度实行绿色定价,通过向消费者宣传绿色产品知识、培养绿色消费意识、引导绿色消费行为;积极取得绿色认证,包括ISO14000国际环境标准体系认证和主要进口国的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取得绿色环境标志,争取获得通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2.组建绿色联盟。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也要求对企业从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处理的环境行为进行控制,这就需要同一产品的上中下游企业通力合作,各自完成其相关的环境检验、测试、认证等相关工作和手续,进行科学管理和过程控制以达到进口国的绿色环保标准和要求。山东省出口企业不仅要考虑产品质量、价格等因素,还要考虑环保因素以选择理想的绿色合作伙伴。应加强对环境管理能力和管理意识不够强的合作伙伴进行培训和技术支持来提高供应链的绿色化水平。在产品研发过程中也应吸纳绿色合作伙伴参与,使出口产品更“绿”、更优、更有竞争力。
3.适时“走出去”绕开绿色壁垒。山东省出口企业遭遇绿色壁垒的绝大部分原因是企业技术偏低、信息不畅,还有部分原因是进口国对我国实行歧视性标准和检验措施。因此,今后山东省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能力到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开展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通过到国外投资,设立研发机构,直接开发适合当地市场的绿色产品,既可以绕开耗时耗财的绿色壁垒,还可以将当地信息及时反馈给母公司,以便掌握国际市场竞争的先机和主动。
参考文献
[1] Daniel C.Esty,(2001) Bridging the Trade-Environment Divide,”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5(3).
[2] 陈丽丽.贸易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04(10).
[3] 沈亚芳,应瑞瑶. 对外贸易、环境污染与政策调整[J].国际贸易问题,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