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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法律法规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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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法律法规的特点

安检法律法规的特点范文第1篇

对船舶噪声污染的整治,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些监督与管理规定,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都给予了相关规定。在地方人大法规或政府规章中,对船舶噪声污染的监督与管理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应该说,对内河船舶噪声污染的防治,各级法律法规都授权给海事部门予以监督与控制,海事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容忽视。但这些法律法规中,涉及到船舶噪声污染管理的,一般仅仅明确了海事部门对船舶排放噪声实施监督管理,远没有对工业噪声、建筑噪声或其它交通噪声防治来得有操作性。这就为海事部门充分发挥海事权,加强内河水域船舶噪声污染控制增加了难度。

内河船舶噪声污染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法规不健全,处罚依据不明确。噪声污染被列为污染的一种,在各级法律、法规中都有所体现,并明确了内河船舶噪声污染的执法主体是海事部门(港务监督)。但这些法律、法规具体罚责绝大部分是针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以及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噪声污染制定的,而涉及船舶噪声污染的寥寥无几,仅仅在某些地方法规中有所体现;同时,在违法处理上明确的依据不多。

船员环保意识差,监管困难。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个体小型船舶不断增加,而这些船舶普遍存在船员素质低、船员环保意识差的现象,船员们缺乏噪音污染的意识,没有船员的自觉,单靠管理部门的监督与处罚,是难以禁止违规使用声号、操作不规范等现象的,使得监管困难。

管理主体众多,海事执法权有限。我国对内河船舶噪声管理的部门众多,包括环保、发展和改革、规划、城市建设、国防科工、船检、运管、航道等部门,看似多管齐下,实质上此项工作在各管理主体的业务范围内仅占一小部分,甚至是可有可无,没有引起各管理主体的重视,从而出现了部份“真空”地带,给管理对象有机可乘。对船舶而言,海事部门仅负责噪声污染的现场监督,而要完全控制噪声污染,还需要众多管理部门共同努力。

管理和监测手段不够先进,调查取证困难。船舶在水中航行,是在不断流动之中,要准确的找到污染源存在一定的困难;而有的噪声污染时间短,瞬间即逝,没有先进的监测设备可以保留下瞬间噪音排放情况,即使海事执法人员发现有可能存在的超标现象,但是工作人员还没来得急赶到违章船舶上的时候,噪声源早就消失了,执法人员无法取证,很难获得处罚的证据。

主要污染源不易识别、对敏感区监管效果不佳。由于监测手段不够先进,对主要污染源的识别能力差,无法准确的找出噪音超标的“罪魁祸首”,给执法带来了困难。因为船舶流动性大、船舶噪音很难有规律可循,对敏感区域的影响结果不断变化,有的船舶趁海事部门不在现场的时候就违规使用声号等,导致海事部门对敏感区的监管效果不够理想。

内河船舶噪声污染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噪音防治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通过公告栏、触摸屏、电子滚动屏、网络、报纸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宣传资料,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内河船舶噪声污染防治的宣传工作,呼吁广大船东能够知法守法,遵守船舶噪音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海事部门应将对船员进行噪声污染防治教育纳入其培训范围当中,要求他们在通行时尽量减少噪声,在正常交会时要求减少音响设备的使用,采用手语和旗语等。通过宣传教育,逐渐增强船舶作业人员的噪声环保意识,由被动的“防噪”变为主动的“防噪”。

积极推进相关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标准的修改和完善。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推进相关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标准的修改和完善,尽快出台船舶噪声污染管理规定、制定船舶噪声污染标准,使船舶噪声污染的处罚依据更充分、更明确,提高可操作性,使其能够适应现在人民群众对船舶噪声污染的需求,能够为海事部门的执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有效控制船舶通行时间、流量。海事部门可以根据辖区通航环境特点,合理安排通行时间及流量,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通过调整船舶通行时间,合理控制夜间船舶通过居民密集区的时间,并督促船舶尽可能合理安排时间,在白天通过市区航道,以减少夜间船舶航行密度。对影响人们休息、噪声大的船舶,采取在每天的某个时段和河段限制船舶航行,或要求这类船舶改道航行的措施,达到减少噪声污染的目的。

对症下药,加强主要噪声源的控制。海事部门应通过对船舶噪声污染投诉的分析,确定主要噪声污染源,然后根据污染源的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如禁止鸣放声号、降低船舶排气噪声或要求船舶安装消音器等。

把好船舶安检关。在船舶安检中,海事部门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带来噪声污染的船舶实行重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该类船舶的防噪设备是否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排放的噪声污染是否超标等,必要时可以对违章船舶采取禁止开航、强制纠正缺陷等措施,迫使船舶提升防噪能力。

增强船舶噪声污染监测力量。海事部门应成立专门的监测队伍,配备先进的噪声监测仪器,增强船舶噪声污染监测的技术力量。对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船舶,海事部门可以有选择地采取跟随战术,对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监控,实时监测船舶噪声污染排放情况,对超过标准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通过城市市区航段或者在市区港口作业,噪声污染超标的船舶,可采取措施强制船舶安装消声设备。

加强执法力度,保护敏感区。在敏感区域对船舶噪声污染进行重点监测,加强巡航和现场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使用高音喇叭、扩音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起到教育惩戒的作用,减少或消灭船员可以控制的噪音违章,改善环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对超标的船只实施整治并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整治活动成果能够长久保持。

加大信息化投入,实时在线监控噪音排放情况。针对船舶噪音取证困难的情况,建立噪音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在敏感地带设立固定的监控探头,对过往船舶进行噪音实时监控,获得瞬时噪音、单位时间内的平均噪音、最高噪音等监测数据。这套系统可以24小时实时监控工地产生的噪声,记录噪声超标的证据,使违法行为具有“再现性”,有效防止因“即时监控难”与“调查取证难”而产生的噪声监管漏洞。

安检法律法规的特点范文第2篇

构建安全管理体系煤矿如何加强管理的经验交流

**集团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是一家年产90万吨的地方企业,从建矿时起,就以高起点、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实践中着力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制度严密。几年来,新庄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渐形成了以矿安委会为领导、安检科具体负责的网络化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剿“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为主要职能的监督管理体系。除遵守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增加了许多安全管理内容,形成了一套科学、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领导重视。新庄煤矿安全工作成绩的取得与矿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为给全矿的安全工作作一个准确的定位,新庄煤矿不仅确立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方都不能忽视安全,任何事情都不能冲击安全,任何人都有责任搞好安全”的“四个任何”安全工作准则。而且还专门下文,明确规定了副科级以上干部每月都要下井抓“三违”数量。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奖惩,完不成抓“三违”指标者取消当月安全抵押奖励;半年累计完不成“三违”指标的取消年终各种奖励;全年累计完不成指标90%者自动离岗。

三是监督到位。新庄煤矿的安全监督网络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安检人员执法情况监督;其次是工会等群众组织“四点突击”、“零点行动”以及基层区队的“技术员上岗”等活动,全面监督检查;第三是全面落实“狠、严、细、实、快、新、质、岗、讯、责、自、预”的十二字安全方针,从而形成了一张横到边、竖到底、时时有人问、处处有人管、无盲区、无漏洞的缜密安全网,确保广大矿工的人身安全。

安检法律法规的特点范文第3篇

一将岗位大练兵意识贯穿到工作中。

岗位大练兵不仅在练兵场上练,而且应当与各项工作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每一名法警都要把练兵意识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要对照岗位练兵标准和目标,寻找自己在基本理论、基本法律法规、基本业务、技能、基本战术、体能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的练兵措施,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要做大练兵的有心人,时时处处体现练兵意识,每一次安检,每一次押解,每一次值庭,都要做到严格规范,要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练必有成。

二将岗位大练兵成效在实战中检验。

为确保岗位大练兵取得实效,我院制定了大练兵的考核评定奖惩制度,把练兵活动的绩效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警参加练兵竞赛的情况作为晋升、年度考评、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很有必要。但更应当在实战中检验练兵成效,鼓励法警将训练中学到的技能知识和本领,积极自觉地运用于实战中,而不是练一套干一套,训练和实战“两张皮”,切忌训练时热火朝天,实战中依然遵循老路子、老经验。要大力表彰将练兵成果应用于安检、值庭,押解,看管,应急处突等实战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要坚持开门练兵,将大练兵的成果以汇报表演、演练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和法官展示,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实际成绩向人民群众和组织汇报,将大练兵的成效交给人民群众去评判,只有人民群众的认可,以及安全的诉讼环境才是大练兵成效最好的体现。

三将岗位大练兵内容融入到实战中。

这次岗位大练兵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面向基层、面向实战,对司法警察来说,本职岗位就是练兵的场所,押解值庭就是练兵的过程。要坚持练为战、战中练,把练兵融于日常工作之中。我们基层大队要把实战警务摆到突出位置,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教育,同时借鉴公安机关的训练内容应着力开展警械使用、计算机应用、徒手攻防、搜身带离、现场急救等单兵技能训练,切实解决自身素质不适应的问题。同时,结合实战开展协助执行,拘传、拘留,以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的研究,完善各类预案,对每一个实战过程要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训练,在下一次实战中再检验、再提高。

安检法律法规的特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地铁站;安检;必要性;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 R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安检对象和内容

按照“逢包必检、液体必检、人机结合”的思路,实现地铁安检需求的“机检”、“人检”二检一体的安检模式,即对大包行李使用固定式“X光行李检查机”进行逐一检查,防止大容量危险品进入地铁;对乘客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进行检查,增加安检系统的严密程度;对检查出的可疑物品,使用爆炸物探测器等仪器确定具体性质。

安检过程中,安检员负责引导乘客,并操作安检设备对包裹、行李包、液体等进行检查;安检员负责对发现的危险品、可疑物品进行先期处置。

1.1安检工作流程

基本流程:引导、检查、定性、处理。

⑴引导:旅客进站后,由安检指示引导牌和安检工作人员引导至安检区域接受安检。

⑵检查:对于携带行包的旅客,使用通道式X光机对旅客行包及其随身物品进行检查;可疑行包被送至开包台,同时扫描的X射线图像将被传送至复检区域的开包查验站,用以对比嫌疑行包的X射线图像进行开包检查;可疑行包由安检工作人员在开包台使用炸药探测器对其进行复检;对于可疑液体,使用液体检查仪进行检查;安检人员使用手持金属探测仪对可疑旅客实施抽查。

⑶定性:根据检查结果对可疑物品进行定性。

⑷处理:根据检查定性结果,按规定执行相关处理。

1.2安检系统构成

安检系统由通道式X光行李检查机、便携式毒气探测设备、易燃易爆化学药品探测设备、液体检查设备、便携式金属探测设备、防爆器材、开包查验站及安检辅助器材构成。

2.地铁设置安检系统的必要性

2.1地铁的安全隐患

⑴运行线路相对封闭:地铁交通一般为地下、地面和高架线路,列车按照计划线路开行。线路是封闭空间,一旦发生诸如爆炸、火灾或投毒等灾难事件,将给现场控制、救援和疏导带来极大困难和障碍。

⑵空间狭窄,人流密集:地铁站台大多采用的是孤岛型敞开式设计,安全性和防护性较差。而其出人口和通道狭窄,一旦遇上突发事件或大客流等情况,乘客的人身安全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⑶社会人群复杂:地铁是一个开放的场所,每天承载着南来北往的人群,复杂的社会环境和乘客自身因素都会影响运营安全。

⑷管理和监督机制较弱:虽然地铁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明文规定,但巨大的交通客流量及监督机制的缺乏,使得处罚办法无法有效地落实,管理多以倡导和警示为主。

⑸乘客人站安检不全面:地铁在实际操作中不可能象航空和铁路一样,在乘客登机或人站前例行必要细致的安全检查(包括人身检查和随行物品检查),因此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2.2白俄罗斯地铁爆炸案

莫斯科地铁站爆炸案的硝烟刚刚散去不久,11年的4月11日,白俄罗斯的首都明斯克市又发生了一起地铁爆炸案。爆炸装置被事先放在奥克佳布里斯卡娅(Oktyabrskaya)地铁站台的一个长椅下面,爆炸威力相当于约3-5千克的TNT炸药,在该装置中还被塞入了大量的铁钉和钢珠,很明显是希望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当两列地铁几乎同时到达地铁站时,袭击者用手机引爆了该爆炸装置,共造成15人死亡、近200人受伤。

总结这起地铁袭击案件,不难看出,除了犯罪分子的凶残与疯狂之外,一个重要原因还是地铁的安全防范不够。实际上,无论时沙林毒气还是自制爆炸装置,倘若有严密的安检措施,如对随身包裹进行X光检查、或者及时对无人看管的包裹进行回收与监控,这些惨剧或许都不会发生。

2.3地铁设置安检系统的必要性

地铁交通由于人流密集、空间封闭等客观因素导致其产生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人员不易于逃生的特点,加之此特点易于被不法分子甚至是所利用,造成大面积人员伤亡,所以地铁内的安全隐患一直是政府密切关注的重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铁紧跟首都地铁安检常态化的步伐,致力于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也取得了很大成果。本人认为在地铁站设置安检设施,将安检常态化是有必要的。

3.广州地铁实行常态化安检的可行性分析

前文已从控制风险源的角度分析了地铁实行常态化安检的必要性,那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实行安检常态化对于地铁公司来说会存在哪些困难和阻力呢?而我们利用现有的资源又能够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下面将就一下几点进行分析。

3.1延长乘客进站时间

延长乘客进站时间,这一直以来都是地铁安检遭受诟病最多的环节。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安检对于控制地铁高峰时段的客流量,减少地铁运营压力,还有一定的正面作用。因为地铁的运载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如果无限制地将地铁人流引导到站台上,可能会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但是有了安检,相当于有了一道缓冲,有利无害。

尽管地铁安检的“隐性”好处――缓解站台客流压力可以为“延时”赢回一分,但是对于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上班族来说,即便是20s的安检时间都显得弥足珍贵。

对于此问题,可以通过设置安检门来解决。这就需要设置X光行李检查机与固定安检门相结合的安检设施。对于携带大件行李的乘客引导其走X光行李检查机的路线,而对于仅携带随身物品的乘客(通常赶时间的上班族属此类)来说,可引导其走安检门进入地铁,这样就在保证安全的同时也尽可能的保证了乘客的出行速度,同时保证了地铁的服务质量。

3.2人力财力消耗巨大

站在公司的角度出发,在全线网内实行安检常态化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安检设备的购进需要一笔巨额开支,另外,站内需要增设安检岗专门驻守在行李安检仪旁,这是否是一种人力财力的浪费?

对于以上质疑,笔者提出以下观点:①人力方面,目前北京地铁和上海地铁的安检员都是由公安部门担任,如若由公安全权负责在实施上存在难度的话,我建议可以采取地铁和公安一方负责一方配合的责任制原则进行安检的实施,并由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法规明确各方责任的同时将地铁安检合法化。②另一方面,为了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资源,各地铁站可以根据自身的客流特点细化各时间段的安检工作,根据客流量的大小随时增减安检设备和人员配置。

4.结语

综上所述,广州地铁实行常态化安检是必要且可行的。我国地铁近些年来的建设速度飞快,地铁乘客流量更是以几何级数增长,面对汹涌的人潮及不容乐观的反恐形势,加强安检措施已是势在必行。不可否认,地铁实现常态化安检的阻力很多,以目前国内的现状来看,地铁安检仍然还很稚嫩,不完善之处不可避免,但是相信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安检管理模式的不断创新以及人们对于安检接受度的不断增强,地铁安检必将更为顺畅地融入我们的生活,并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安检法律法规的特点范文第5篇

一、吃透搞懂文件精神,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做好质量技术监督委托执法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力争将文件精神吃透搞懂,并按照文件精神开展质量技术监督检查活动,深入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源头抓质量,围绕质量抓管理、围绕管理抓落实、围绕落实抓提高的建设服务方针,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为经济服务的大局意识。

1、围绕源头抓质量,扎实推进质量监管工作

围绕源头抓质量,建立和完善定期检验、专项抽查、应急抽查等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加大对安全产品、化工产品、食品药品、易燃易爆物品、节能型产品、主导型产品、大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等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验与专项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做到检查有记录、查处有台帐、处罚有依据、整改有提高的指导思想,促进质量技术监督委托执法措施的落实和产品合格率的提高。同时,我们加大对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力度,改革许可证管理工作程序,加强对许可证的监督、检查、核审工作,积极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全年发证产品的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2、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深入落实标准化制度

在质量技术监督委托执法过程中,我们严格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实施标准化管理,并结合本乡实际,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健全适应本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质量标准体系,标准化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同时,在抓企业标准化方面,我们一方面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优化硬软件配套设备设施,配合企业抓好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另一方面在政策方面给予保护和扶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化改造,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在农业标准化方面,我们根据乡情特点,实行一村一特色标准化项目建设,在召灵村,我们建成了核桃示范园和烟叶生产基地,并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管理;在龙头村,我们重点发展猕猴桃和柚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销售;在河马村,突出抓好生态养殖业和土地整村流转工作;在安民社区,重点发展商品销售企业,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的促进了企业、农业向标准化方向发展。

3、落实计量检测监察制度,切实加强计量工作管理

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积极筹建计量标准和计量检测新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材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改进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精度,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围绕节能减耗,指导帮助4家重点企业建立完善了计量检测体系,促进企业的节能降耗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积极拓展计量监管范围,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可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计量管理和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为交通安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突出抓好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农村、街道、社区卫生所及私人诊所计量器具的检测工作;质量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辖区打假责任制,依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健全辖区打假责任制与强化法技结合的打假理念,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强化打劣扶优、法技结合的理念,深入推进打假工作的开展。坚持用好职业打假举报人、行业打假举报、企业打假举报等三个渠道的举报信息,开展信息、计量、标准、检测四种打假,深入查找案源,查处制假案件,深入推进打假整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组织开展了农资专项打假活动。每年在“3.15”和春耕期间,组织开展了“质量检测进乡村、服务农民到田头”农资专项打假活动和“四个下乡”(检测下乡、咨询服务下乡、受理投诉下乡、打假力量下乡)活动,社会各界反应强烈。二是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质量专项整治。以“五一”、“十一”“春节”黄金周为契机,组织开展旅游区计量、标准、特种设备、食品为内容的“四合一”专项检查行动。三是组织开展食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此同时,我们还组织开展了药品、食品、玩具、电热毯、水泥、煤炭等产品的专项查处和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加大质量技术监督委托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两大安全”

从体制、机制、管理等基础环节入手,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己任,严把食品和特种设备两大安全关,有效防止事故和问题的发生。

1、不断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认真落实食品"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认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其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动态监测管理。

2、特种设备设施安全工作得到加强

特种设备使用、检验、监察推行“使用单位定期检验申报制度”、“特种设备使用状态告知制度”和“特种设备延期检验报备制度”,促进了使用单位主动申报、检验机构按期检验和监察机构依法监管工作格局的落实。全乡没有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各类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目标任务,为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完善执法监督备案审查工作,强化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

1、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备案等程序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必须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征求上级工作部门的意见,只要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能的,积极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规范性文件通过后,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结合我乡的实际,还制定了《乡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乡机动车安检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切实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2、改革责任制评价体系,增强考核的有效性。

建立健全乡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和打假责任制评价体系,改革考评措施,对行政许可和办案规范性、执法打假有效性、履行政令严肃性等内容进行考评。一是自查自评。二是组织检查。由政府对业务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重点对行政许可和办案规范性、执法打假有效性、履行政令严肃性等内容进行考核评分。三是组织阅卷。由乡党委政府对业务部门的档案资料、案卷材料进行审阅,综合计评分数。四是总结通报。由乡政府组成考评组对责任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汇总,综合计评考核成绩,并张榜进行通报。

五、强化各项措施,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合作,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开展生动有效的质量法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一是邀请媒体报道质监动态新闻。二是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3.15活动、质量月查无证食品,保两节安全等专题宣传活动;三是积极组织重点宣传活动。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情况、计量节能降耗情况等,营造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四是及时向新闻媒体公布质量监督抽检情况,曝光部分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

2、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委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

一是建立健全质监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质监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了本部门工作人员中长期法律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干部在职学习和培训的内容;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了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定期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召开执法案例分析会等多种方式,提高了系统执法办案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制度。对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分级集中管理。三是强化公信力建设。深入开展以治理商业贿赂为主要内容的公信力建设活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乡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信力建设措施》,建立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促进了行风和效能建设。

3、为质量技术监督委托执法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