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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
一、什么是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
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是现代物流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依据现代物流企业内部各种环节、各项工作的特点,从各个侧面规定在物流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它是现代物流企业管理物流活动的基本制度。它相当于现代物流企业内部的“法律”,它是保证现代物流企业物流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手段。
二、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的内容
现代物流企业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都是依据现代物流企业运输、仓储、配送等方面的内容而定。现代物流企业的物流活动,决定了现代物流企业管理不仅要加强对经营过程的全面管理,而且还要加强对经营要素的管理。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的内容如下。
(一)实现全面计划管理的规章制度
编制计划应作为现代物流企业管理的一项主要规章制度,应当以“立法”的方式,让全体员工遵守,发挥计划职能的作用。首先,它要求现代物流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的物流活动都要实行计划化。实行计划化就是要使现代物流企业物流作业和经营活动所涉及的一切方面都必须根据经营决策做出相应的计划安排。其次,要使计划管理贯穿于现代物流企业物流活动的全过程之中。最后,要使计划管理层层落实,成为现代物流企业全员性的计划管理。
(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是现代物流企业经营的最主要因素,加强这方面的管理特别重要。一般来说,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规章制度两个部分。人事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大致有:各类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的原则和方法的具体条文。劳动管理制度主要有劳动定额、劳动定员、劳动力组织的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制度、劳动操作规程,安全守则、劳动竞赛奖励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三)物流作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现代物流企业物流作业管理方面的制度包括物流作业操作管理制度和物流作业工具管理制度。现代物流企业物流作业操作方面的管理制度包括:采购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储存保管管理制度、装卸搬运管理制度、流通加工管理制度、配送管理制度、物流信息管理制度等内容。
现代物流企业物流作业工具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有:各种机器设备的使用规程、维护、保养、修理以及领用发放制度等。它主要根据机器设备使用说明的技术文件要求,规定员工操作驾驶的正确方法,维护和修理的周期和方法等。这些制度的作用在于充分发挥劳动手段的效用,保持机器设备的完好程度,避免人为破坏,有利于现代物流企业物流活动的开展。
(四)营运物资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
营运物资主要是现代物流企业开展物流活动的各种物资。这些物资的管理规章制度主要有:物资验收入库制度、保管的原则和方法、维护保养质量规程、物资的盘点制度、储备量控制等方面的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作用在于,保证经营过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证各种物资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五)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现代物流企业按照国家有关物流财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制定的,适合本企业物流财务活动的一项管理制度。物流财务管理制度贯穿于物流活动的全过程,现代物流企业的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物流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它具体包括:资金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和审计管理制度等内容。
三、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
波士顿咨询公司的研究表明,1970年《财富》杂志中评出的500强企业,近1/3在1990年的名单中消失。这些企业“消失”的原因就在于没有对环境做出认真、准确、及时的分析和判断,或者讲环境已经变化了,但管理企业的方式和制度仍然没有作相应的调整而引起的。现代物流企业也应该吸取这些企业“消失”的教训,随时要根据物流环境的急剧变化而做出适当的改变。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应具备的特点有:
(一)先导性
现代物流企业要从市场环境出发,及时调整现代物流企业的发展战略,修改和重新制定现代物流企业的管理制度,组织现代物流企业的创新活动,这就是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的先导性。 现代物流企业只有具备了创新性的管理制度,才能形成现代物流企业的一种主动创新和持续创新的动力。
(二)协调性
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应与外部制度创新相互协调,形成内外统一的现代物流企业管理制度。比如,美国的3M公司,成立于1902年,它是一家涉及办公用品、通讯运输、航空航天的综合性公司,它的全称为明尼苏达矿业公司。它以创新为公司价值观的核心,公司形成了一套多层次的“利于创新、勇于创新”的制度体系。它把公司的管理制度分为公司整体层次的管理制度、小组层次的管理制度和个人层次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它保证“员工有15%的创新时间的规定”激发了员工的创新意愿。3M公司的制度创新与外部环境相互协调。
(三)动态性
基本案情
于某于2011年5月10日入职北京某公司,月工资标准3400元,并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31日于某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旷工多达11天,当月实际出勤11天。旷工事实发生之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准备着手对于某进行处分,但由于该公司采取电子打卡的方式记录考勤,其证明效力不高,人力资源部门特意找于某就缺勤情况进行了当面了解,并将整个谈话过程进行了录音。谈话过程中,于某确认自己存在未去单位上班的行为,但是是请假回家看望生病的亲人,并且公司也一直未提醒自己办理请假手续。拿到此证据后,公司经过讨论决定于2012年10月15日以于某存在严重旷工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拒绝支付于某2012年9月份的工资。该公司的规章生效日期为2007年8月19日,其中规定旷工3天需扣发当月薪水,并且月累计旷工3次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的,公司可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于某在入职时,在规章制度签领单上签了字,并且确认已知晓规章制度的内容。
公司做出辞退处理决定之后,于某不服,诉至北京市某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职工一方面否认录音是其本人说话录音以否认旷工事实,一方面重点指出公司的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应属无效。最后仲裁委裁决认为,《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近5年,公司一直未补正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因此不能作为处理员工的依据,公司依据无效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支持了于某所主张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及2012年9月出勤期间的工资。后公司聘请律师起诉至某区人民法院,经过法院审理,根据公司提供的证据,法院确认了于某旷工的事实,并且认可了公司规章制度的效力,认定公司辞退行为合法有效,但同时根据公平原则,认定公司因旷工扣发工资的规定无效,判决公司按照于某的出勤天数支付工资。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处理旷工违纪的典型案例,从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一个旷工行为的处理,从有效管理、防范风险的方面来看,企业需要把握的主要是三个阶段的工作,第一个是防范违纪行为发生的工作,第二个是违纪行为发生后的处理工作,第三个是争议发生后的诉讼工作。
企业如何有效防范旷工行为的发生?
考勤管理是企业进行人事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考勤管理工作主要可以从如下方面入手以防范旷工行为的发生:
第一,要有合法有效、明确具体的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首先要合法有效:一是制度本身是否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作为企业对员工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的考勤管理制度,在制定的过程中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否则无效。制度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三是,企业的考勤管理制度要明确具体。本案中由于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制定过程中未经过民主程序以及扣款条件有违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因此对于该公司规章制度的效力产生了很大争议。
第二,有效执行考勤管理制度。首先要对制度进行宣讲,同时保存相关宣讲证据。让员工知晓是制度对员工产生约束力的一项重要条件。其次是明确管理分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可以采用专门部门或专人监督考勤的方式,并明确直属领导负责监督检查等内容,让考勤管理落到实处。本案中,对于于某是否知晓制度的问题也存在争议,尤其是在于某一个月中存在11天的旷工行为的情况下,公司事后才知道,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旷工情况的严重化。
第三,选择合适的考勤方式。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考勤方式,尽量采用证据较高的考勤记录方式,如手签考勤,但这种一般适合规模较小的企业。目前,大部分企业采用电子考勤方式,其从诉讼证据角度来说,效力都是比较低的,所以从证据保全的角度来说,建议不得不采取电子考勤方式的企业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由员工签字确认。如果此方法工作量仍较大的话,那么可以采取定期汇总考勤异常情况,由考勤出现异常情况的员工签字确认。本案中,公司便是采取电子打卡的考勤记录方式,不过公司已经认识到这种记录方式的弊端,采取了其他的措施,从而避免了举证方面的风险。
小贴士
1.2008年之前的规章制度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是否有效?
在本案中,涉案公司的规章制度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所规定的民主程序,那么是否有效呢?下面针对此问题作一分析。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各省市结合自身的司法实践,出台了相应的司法性文件,对该规定做了相应的变通。特别是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36条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员工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企业用工管理的依据。”在本案中,公司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民主程序,但是因生效时间是在2007年,故依目前的司法实践,该规章制度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在该案中,公司的规章制度因为是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制定并实施的,故仍具有法律效力。因于某在入职时填写了相应的确认书,公司也履行了相应的告知程序。最后,人民法院亦采信了公司系合法解除的主张。需要注意的是,2008年之后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相应的民主程序制定。
2.企业如何有效处理已经发生的旷工行为?
如果员工出现了旷工行为,企业又该如何处理呢?建议可以从如下方面处理。
首先,确认旷工事实的证据是否有效、充分。如果证据充分,那么可以直接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进行处理,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送达手续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解除。
如果证据不充分,则应尽可能多的搜集证据。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第一,让员工口头承认旷工事实或缺勤事实,并录音。第二,尽量收集书面证据,要求员工就此问题出具一份书面说明。第三,企业也可以采用考勤统计表签字确认的方式或考勤异常后签字确认的方式确认员工的旷工事实。
其次,处理程序合法。确认员工的旷工事实后,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不需要或未达到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给予相应的警告;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企业有工会的,却未通知,则属于程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该当面书面送达员工,如果员工拒签的,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无法送达的,则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
本案中,公司通过电子打卡的方式记录考勤,所以公司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取证员工存在旷工的行为,并在电话中进行确认,这为处理员工提供了事实依据。
关键词:人力资源制度;人力资源成本;措施
就《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并结合现代企业发展,这要求企业制定完善人力资源制度,规范用工行为,降低用工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可见,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核心价值所在,与此同时,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人力资源成本的含义和构成
人力资源,简称(HR),人力资源成本即HR成本,其中人力资源成本的意识则为涉及人力资源情况的生产活动和经营活动所用的成本总和。简单的说,即是从一个员工进入公司到离开公司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具体可分为,获得成本、使用成本、保障成本、开发成本。值得注意的是,还需要考虑人员招聘、培训以及相关福利待遇的成本。
二、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人力资源部门设置过剩
一般认为,想要促进企业的发展就需要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方面强化完善,但也是因为这点,促使人力资源部门的设置实在过多,所以,其中的人员也往往处于闲置状态,也因此出现了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不仅开支比较大,而且对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也没有好处。至此,可以得出结论,人力资源部门的设置是需要理性对待的。
2.管理制度不全
(1)在管理上缺乏长远规划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人力资源已经实现了高效管理,但很多情况也无可否认的说明管理工作集中于眼前。而一般管理机构出现重复的现象,也一般是因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模式和工作原则不符合自身管理所引起的。对此,这种现象不仅会造成成本增加,效率降低等问题,还会造成人才的浪费等。
(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缺陷
经过长时间的经验积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我国已经被应用的比较广泛且比较完善了,但时常还是会出现各种预想不到的情况。且主要原因是因为在应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同时,人们往往忽略了自身发展和经营的需求,而是一味的过度依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且,者也导致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发挥,进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需要注意的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被过分的依赖后,也导致了少人对其开发,随着保障也缺乏相应的规范,这也就导致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操作性变得极低。
三、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效率的措施
1.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优化
(1)要对组织框架进行调整,明确各部门职能
只有提升了工作的有序性和高效性,才能对企业做到高效地经营和发展,当然,这就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此外,部门的职能应该是决定企业组织构建的基础和前提的。至此,以提高效率为目的地同时,应该在具体的工作中,对每个部门的职能都设计好,以求在最大限度上提升工作人员的效率,从而促使各个部门的长久发展。
(2)建立岗位工作标准,科学进行选拔人才
想要员工在工作中发挥出优点和长处,除了需要具体的人力资源在当中树立明确目标外,还应该让员工清楚到自身的工作职责所在。也只有从长远的角度看待企业的人才选择标准和价值才能为公司创造更多的效益和业绩。
(3)建立完善规章制度,降低企业的经营运作成本
在企业的发展中,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不仅能对员工的劳动行为起着规范和控制的作用,其主要原因在于借此减少了员工在劳动中的纠纷。至此,者就显得很有必要的了因为一旦出现劳资矛盾,并需要法律的援助时,其规章制度就是主要的证据。因为,在建立规章制度时,尽量的选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就很必要了。需要注意的是,应及时对那些不符合实际或科学依据程度不高的规章制度的修改。这将不仅有利于有效的完善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还有助于制度的进行贯彻和落实,进而形成规范。
(4)营造组织气氛,建立健全激励措施
加强对员工价值的重视程度有利于企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简而言之,就是无论在具体的工作中使员工有较强的参与意识,还是在精神上都给予员工尊重、关心、认同感。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想要保证人才流动渠道的畅通无阻,稳定员工队伍,就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奖罚制度。同时,还应该做好对人员科学的配置工作,以求降低成本,从而营造出一个比较舒适的工作环境。
2.建立人力资源成本管理体系
(1)建立人力资源成本预算管理制度
以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作为重点,对预算内容和预算流程等执行情况进行合理控制,进而建立健全成本预算管理制度的依据,也是其目的所在。(2)建立人力资源成本控制制度,保证严格的执行过程通过人力资源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合作,对招聘成本、培训费用管理、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用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进行控制和监控。
(3)实时控制和处理
以定制阶段性审查、年度结算审查、年度统计分析等方式,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成本管理不失控,并及时纠正偏差,从而制定出针对性的对策。在此过程中,一旦出现人力资源成本失当的情况,必须彻底分析原因,以求不在发生。
(4)运用新方法来改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体系
降低成本和实现效率最大化,这对于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和控制成本是很重要的。对此,可以选择外包的形式,将某一项或某几项人力资源工作外包出去,交由其他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想要对人力资源成本进行控制,并使其变得有效,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就必须做到对物质资源浪费和落后人事管理浪费进行控制,而且,还应该引入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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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制度;建设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1
规章制度建设是企业长期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是内部控制体系贯彻执行的保障,同时它也是对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和生产要素组合所做的规定,是企业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是实现一切管理活动的手段和载体。为了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简明、实用、系统、高效”的原则,是企业加速推进制度建设步伐的根本。
一、一些企业制度建设管理现状
本文就制度建设情况对一些公司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这些公司在基于内控体系建设的情况下,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但从执行层面上看,存在以下问题:
(一)业务领域制度缺失比较严重
有效制度覆盖不全面,另有一部分制度在用,但没有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执行,缺乏一定的效力。
(二)现行制度缺乏统一的管理
由于管理权限分散,没有负责规章制度整体规划和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各业务部门都可以独立地制度,不可避免地出现从自身业务需求出发考虑管理要素和条款内容的情况,导致制度的局部功能大于整体功能,没有形成管理的合力。
(三)管理层级多
从制度的制定与渠道看,大部分企业分为公司、公司机关、基层单位、生产单元等4个层级。各个层级制定制度的标准和程序不统一,公司级别的制度没有自己的制度程序,参照公文进行管理,基层单位和生产单元的制度在管理上缺乏统一的规范,编写和缺乏统一的标准。
(四)规章制度内容的可操作性不强
有的制度规定程序复杂,不够简洁实用,有的制度一经出台,长期不进行修订,不能支持实际工作。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部分规章制度存在错位、交叉和职能真空。
(五)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不到位
规章制度一经出台,就明确了企业运营的秩序和规则,但由于相应的培训宣传不同步,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监督机制不配套,导致制度的实际执行效力弱化,企业内部仍存在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现象,按章办事、依法合规的意识和氛围还没有有效建立。
针对以上问题,企业需要从全局出发,立足顶层设计,构建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
二、立足顶层设计,建立科学规范的体系制度
整体结构:统领发展战略,强化顶层设计,集中强化管理,努力实现战略保障和法律合规功能。具体为:
公司层面:以《制度管理办法》为依据,加强制度的管理;
二级单位:主要作为总部制度的具体贯彻执行者,不再单独制度。
在制度的管理上,实现集中管理: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归口管理,严格把关管理程序。
(一)制定详细《规章制度管理细则》,实现归口管理
在制度的审查程序上,本着先立项再审核的原则,把好立项关。立项阶段:立项部门需要提出立项申请,说明立项的原因、依据等,经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立项。审查、审定与颁布阶段:首先进行冲突性和专业审查,其次根据制度内容进行专业办公会审查或经理办公会审查,为保证制度的效力,审查通过的制度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执行,使制度的设立过程更加严谨。
在制度的监督执行上,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察力度。业务部门可以每隔一段时间对照制度检查执行情况,是否按章行事,是否履行签字审批程序,是否做到了有效授权,同时也要定期检查制度是否跟得上形式的发展,能否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时时的修改;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察职能,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为载体,对制度的实际执行效果进行客观记录和评估,以发现执行效果偏差。针对检查考核结果,对制度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查处,对规章制度本身的不足进行调整,实现规章制度的自我改良和完善,有效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编撰《规章制度手册大纲》,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的制度结构体系
通过加强对各职能部门业务的综合分析,按照少而精的原则构建制度体系,并在相应制度结构上进行配套整合与优化,形成《制度手册编撰大纲》。
从结构设置上,《大纲》由“部分―篇―章”三层结构组成。
该制度手册编撰大纲将为公司搭建起未来规章制度体系的框架,为体系规范奠定基础。
(三)完善制度计划管理,确保清理整合工作有序进行
结合《规章制度手册编撰大纲》确定体系架构和规范要求,按照优化结构、完善体系、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结合自身生产管理特点,制定分阶段建设规划和目标,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在制定制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逐一对照手册编撰大纲,结合各部室的职能定位,系统梳理现有制度,确认是否有遗漏的制度,是否存在职能真空的情况。
2.结合内控测试发现的问题,就流程涉及的需要完善和修订的制度列入制度建设计划。
3.公司领导在各类会议中明确要求建立或完善的制度内容;
4.年度重点关注的工作,尤其缺乏制度支撑或制度不完善的要列入制度建设计划。
(四)编制基层队管理(操作)手册,推进基层管理制度的结构优化
为有效解决管理体系多,基层负担重,岗位标准不统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基层小队建立《基层队(站)管理手册》和《基层队(站)标准化操作手册》,按照简单、实用、标准化的要求,运用信息化手段,编制、应用两册,整合制度、流程、标准、体系、资料、表单等各项管理要素,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建立统一的工作标准,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实现岗位管理标准化、精益化、信息化。
通过制订《管理手册编制规范》和《操作手册编写规范》,由前期的“手册标准文本”向“手册管理标准”的转变,以此来推进基层管理制度的结构优化,切实简化基层管理制度。
(五)构建规章制度管理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
传统的制度管理手段面临着制度查询不全、宣传不广、执行情况反馈渠道不畅通等问题,而且,制度审查人员对相关制度的内容参考难度较大。构建规章制度管理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三、几点认识
(一)制度承载着公司的战略规划,承载着企业文化的传承,更承载着一种集权还是分权的管理模式,体现公司的管理意志,所以制度顶层设计尤为重要,特别是在新旧体系交迭、清理整合的关键时期,必须设计严谨,稳扎稳打,不能急于求成。
当前,许多酒店,特别是星级酒店都制定了严密科学的规章制度,如管理方案、员工手册、服务规程等,对促进酒店的经营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北京兆龙饭店、广东小天鹅宾馆等对酒店规章制度还装订成册,员工人手一份。国家旅游局曾专门发文在全国星级酒店推广他们的做法。但是,不少酒店在制定规章制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规章制度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有些规章制度缺乏整体观,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念,常常存在“按下葫芦瓢起来”的现象,有些规章制度过于简单、不够规范,有些规章制度之间缺乏协调性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酒店在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应体现“四性”。
1、合法性
酒店规章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在酒店得以贯彻落实的基础,酒店规章制度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才是有效的。要做到酒店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合法性,首先要做到管理权限合法,酒店规章制度是酒店的管理措施,反映酒店的管理权利,这种权利必须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之内。如果酒店制定的规章制度超越了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其规章制度就是违法无效的。如国家法律规定,只有司法机关具有依法对个人进行搜查的权力,但有的单位在制订《行政督察条例》时却规定,对外出带包的员工,值班保安有权进行搜查,显然,这超越了自身的权限,并违反了法律规定,该条无效。
其次,要做到管理内容合法,酒店管理内容的很多方面,国家都有法律规定,如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劳动管理、食品卫生、消防管理、环境保护等。酒店制定的这些方面的规章制度,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出现规章制度规定的内容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情况。如有的单位《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部门临时用工如司炉工、洗碗工等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纳社会保险金等内容,就不符合《劳动法》第十六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和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
再次,要做到管理手段合法,管理手段的合法性是使管理内容得以实现的保证。现在,不少酒店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采用各种手段进行处罚,如有的单位《职工奖惩条例》规定,新录用员工试用期间违反酒店有关规定的,除扣发当月奖金外,延长试用期6个月,就与《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相悖。
2、实用性
酒店制定规章制度是为了实现管理好酒店以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标,所以酒店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酒店的实际情况,能够执行且有利于酒店的发展。
从内容上看,制度的实用性一方面要求酒店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有利于酒店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推动酒店发展。另一方面,也要与酒店内部实际情况相符,在促进酒店加强科学管理的前提下,做到实事求是,可以执行。如有的单位为强化内部监督,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制定了《酒店内部审计条例》,由于后续改革和配套规章没有跟上,虽是一个好制度却无法执行,相反,却损害了制度的严肃性。
3、规范性
酒店规章制度要做到形式规范统一,文字明确具体,表述简明扼要,体例保持统一性。可采用序言、主体、附则式,也可采用总则、分则、附则式或条目式。每项规章制度都应有具体执行部门,配合执行部门和违规监督部门。如有的单位在制订《关于外欠管理的几项规定》时,只有执行部门,没有违规监督部门,虽然制订了制度,却因不规范,造成没有检查、没有落实,形同虚设。
4、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