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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质量;检测知识;管理方法
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建筑施工过程的关键环节之一,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于,工程质量检测结果会直接决定工程的安全性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就要求工程质量检测相关部门之间要通力配合,从保障工程安全性角度出发,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对工程设计施工质量进行全面客观检测,避免发生质量和安全问题。从实际的工程质量检测情况来看,现阶段我国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仍然存在很多无法回避的问题,因而有必要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深化对于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避免对建筑施工人员人身安全造成威胁[1]。
1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意义
笔者认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意义具体可表现为下述几个方面:首先,建筑现场和建筑施工设施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检测的关键,有助于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顺利实施,以及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其次,加强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现阶段,大部分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自身技术水平较低,且不愿主动学习,因而达不到工程质量检测在专业技能方面的规定,对此,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加强质检人员的技术培训,避免发生现实与教育脱节现象,注重提高质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使其更加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最后,工程质量检测对于保障工程施工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质量检测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逐项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将存在问题的工程拆掉重做[2]。
2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现状及问题
(1)工程质量检测方法和内容存在明显的商业化倾向。现阶段,大部分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均将经济效益首位首要原则,依据自身质量监督机构的独特作用和地位,承接大量的检测工作,部分单位甚至会在技术人员、设备和检测力量未达到标准的时候便开始独家经营,这就会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部分检测单位甚至存在为达到委托方要求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的现象,这一不良经营管理行为的出现会对检测单位自身形象和质量监督机构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2)质量监督工作与检测工作脱节。质量监督工作作为一项政府行为,相关的质量监督部门需要加强各个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作为质量监督工作的核心部分,质量检测工作也应落实到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之中。然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与检测单位的工作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脱节现象,因而检测单位的应有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两者之间无法及时联系、协商和配合,检测资料无法向质量监督部分及时提供。
(3)作用模糊、地位混淆。质量检测时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体现政府职能。但是,很多工程施工单位并未充分认识质量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导致其地位混淆,应有作用得不到发挥。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质量检测单位均仅仅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导致检测工作流于表面,仅仅将其视为业主委托的一种试件和材料检测工作,属于微观管理的一种,忽视了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宏观性和重要性。
3 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措施
(1)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力度。在情况完全查实的基础上,对于自身技术水平过低,以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处以吊销执照处罚,对于采取不合法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检测人员和检测单位,应及时查处。对于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物价管理部门应在综合调查分析的基础性,进行适当确定,从而保证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利益与责任相一致,在检测工作开展的同时,注重桩基检测水平的提高和促进,以及设备的更新、人才的影响、资金投入的加大以及资金的积累。从而根本上打破传统的经营垄断,提高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自律性、公正性、公平性和开放向,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3]。
(2)注重检测人员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的提高。各个检测单位应从当地的环境条件和地质条件出发,结合以往的工程建设经验,通过专题调研和技术培训的方式,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研讨会的基础上,加强新方法和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同时,鼓励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在积极切磋技艺、多探讨、多总结、多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科技攻关活动,从而整体上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技术水平。强化检测人员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教育,使其树立牢固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理念,定期开展关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4]。
(3)强化工程施工现场的机构检测监管力度。作为工程施工过程的主体环节之一,工程质量检测承担着提高整体施工质量的重要责任,检测人员应通过取样或抽样检查等方式,对进场的材料质量负责,确定工程施工所用材料质量得到保障,若施工材料无法进行抽样检查,则可将材料送至由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未其他责任主体的施工过程提供辅助,从而最大限度延长工程的使用寿命[5]。
(4)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为了进一步转变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现状,建筑单位应以双方协商价格或是工程造价的百分比为基础,委托相关质量检测单位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对工程质量检测中检测单位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将其视为与工程监督单位相并列的工程质量行为责任主体,并对工程施工中所用材料质量承担相应责任[6]。
4 总 结
综上所述,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应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做到“质量在我手中,标准在我心中”,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以严谨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对待质量检测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也应明确各个工程施工主体的质量责任,为各方提供协助,从而保证工程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延长工程的应用寿命。
参考文献
[1]石忠林.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调研与对策[J].工程质量,2008,1(1):1~3.
[2]梁进艺.分析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的混凝土检查技术[J].施工技术,2014,1(1):143~144.
[3]刘艳艳.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研究分析[J].科技向导,2013,1(6):48-50.
[4]于洪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J].山西建筑,2008,34(18):226~227.
关键词:核电工程EPC模式项目管理
一、什么是项目管理,EPC模式
在阐述施工管理之前有必要介绍两个概念:什么是项目管理?美国PMI的PMBOK《项目管理体系指南》,2000,“项目管理是将项目管理的知识、技能、工具和技术,运用于项目活 动中,以便满足和超过项目干系人对项目的需求和期望”。
什么是EPC工程总承包?就是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全部委托给一 家工程总承包商承担,总承包商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全面负责。
核电建造期间集中了众多的单位和大量的员工,为保证整个施工活动有序高效的展开,就必须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和接口程序,必须在控制进度的同时加强施工质量,必须质保体系的有效运转。
秦山核电厂扩建工程(方家山核电项目)采用交钥匙合同。在交钥匙的合同模式下施工管理由总承包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二、施工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
任何一个核电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都具有严密的逻辑关系,它基本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机构与管理程序
业主/总包商与分包商必须建立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分配分解相关责任和权利确保土建和安装工程按技术规格书、技术规范书、图纸、程序和细则等的要求执行,且满足质保要求。
2. 质保体系与分级授权
QNPC必须制定质保大纲,其他总包商各分包商必须依照其制定各自质保大纲。必须根据物项、服务或过程确定他们在质保大纲实施要求中的等级。
3. 人力动员与人员素养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核电站建造期间各阶段进行估计为总包商/业主提供人力准备和人力投入的依据,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为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好准备。
4. 不符合项控制与纠正措施
应对施工活动产生的不符合项分级/分类及处理原则作出规定。
5. 接口与协调
应在总承包商/业主以及执行其它有组织实体之间商定安排,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界定。
6. 完工管理和责任转移
总承包商必须规定协调已完成工作的供方转移确保工作完整性和责任区分。
7. 文件和记录
制定有关文件编制、审查、批准、、修改和程序,建立记录制度并做好归档工作。
三、施工管理的实施
1. 基本职责 控制和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绩效验证,按照总平面管理规划要求施工单位完成各区域的平面布置并对其实施监督;制定安全工作程序,监督施工安全与防火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策划监控施工活动的进展;监督施工单位质保体系运转;组织完工工作或阶段性完工工作的移交。
2. 承包商文件审查 根据合同要求对施工单位施工活动需审查、批准的文件进行审查。
3. 按照规定的渠道传递工程设计资料,确保工程资料满足现场需要,及时处理施工单位对设计资料的疑问,对设计/工程变更按程序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4、场地管理与物项控制 为保证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有效和避免材料的误拿误用使物项的标识与转移符合大纲要求,保证施工或安装物项的质量与完好。
5. 检查和试验的实施 土建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质量均对材料复验、特殊工艺、钢结构、砼浇筑进行检查和旁站,对从事探伤、焊接等特殊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监督不符合要求的结果不予认可,对检查和实验结果进行收集分析保证施工活动满足验收准则和要求。
6. 施工活动的验证和验收 针对所施工子项、房间、安全、抗震质保等级要求明确检查深度确保质量计划的选点细度,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质保要求QA2级别以上的施工方案、质量计划现场CNPE、QNPC、BSEM进行联合审查确保施工活动的程序化和严肃性。
四、EPC模式下搞好核电项目管理的体会与思考
超前学习,思想必须适应。EPC模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种方式,虽是国外引进,但也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对此参与者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有很多先进的内容要通过学习和掌握,要通过学习EPC知识掌握其实质从而在决策上有依据,在管理上有方法。
主动学习,管理上要求顺应。积极的主动学习适应、接纳以加强学习应对不同层次管理,才能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理流畅。善于学习,技术做到过硬。
回顾两年来,工程公司在实行EPC总承包模式下走过的历程,取得的成绩是骄人的,同时也证明核电建造阶段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正确性。特别是在综合协调方面有了显著提高,并随着工程的不断深入开展, EPC管理模式下的方家山核电工程愈来愈标准化、国际化。总之,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我们只要不断的学习施工管理技能,学习掌握施工组织经验,学习提高项目管理技巧,相信我们一定会在EPC模式下的核电项目管理上谱写出新的篇章。
参考文献:
[1] 《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孙汉虹、程平东主编,原子能出版社,2006年。
[2] 《核岛土建工程自主设计和管理》《岭澳核电工程实践与创新【施工管理卷(1)】》李靖、伍伯基主编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2年
[3]《工程施工自主化管理的成功实践[施工管理卷(1)]》郑克平主编.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2年
作者简介: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二十多年来,全国广大质量监理和监督工作者遵循 “公正、求实、 科学”的原则开展工作,使得受监工程质量覆盖面不断扩大,力度也逐步增强。一些大中型或重点工程项目在行之有效的监理和监督管理下,工程质量有了非常显著的提高,近年来,全国已经涌现出一批批国家级和省、部级的优质样板工程,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是, 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工程监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还并不完善,因为有的地区监理公司刚刚建立,很多地区的质量监理和监督工作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有的还尚未制订地方性法规,有的地方工程建设监理和监督基本还是一个空白。
1 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的概念及内容
1.1 工程质量监督的概念和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在具体监督过程中,监督方式及内容的设置应自始至终贯穿事前监督(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对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资料审查;二是对施工现场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 的质保体系进行审查。)事中监督(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施工作业面的抽查;二是工程实体抽查。)、事后监督(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主要分部验收的监督,二是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的控制与监督相结合的思想,把质量投入要素、质量转化过程、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监督相结合,以转化过程监督为重点,把好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交验的监督关。
1.2 工程监理的概念和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即指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从目前监理制度发展的过程和发展方向上看,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可概括为:三控制(包括: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三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一协调(主要指的是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工作。)。
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工程监理单位的性质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为了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而设立的专门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根据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其性质就是代表政府行使质量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执法机构。监督工作是集国家法律、法规、行政于一体的一门科学,它具有外在性、平等性 、独立性、强制性、权威性等基本特征;监督的主体是独立的,而不是依附和服从于被监督者的。因此,监督关系决不是以被临督者自愿为基础建立的,不管被监督者是否愿意,监督机构与施工企业之问都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机构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威,对施工企业有行政处罚权,对于建设单位、企业等与工程有关的各方面,质量临督是强制性的,不是委托监督关系,而是必须接受政府监督,因此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
建设监理单位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经营型监理企业,具有企业法人地位,是受建设单位 (业主)委托 ,或通过招标投标获得经营业务,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代表业主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活动。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间依据经济合同建立的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现阶段 ,建设监理是建筑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 ,遵循的原则是 “公正、独立 、 自主 ”,其性质是企业行为,监理单位可以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的健康发展。
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职责与权限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 ,任务明确 ,覆盖面广,对所在范围大小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国家法规、规章和行政管理文件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依法行政,监督工程质量 ,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 ,同时也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不仅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行政干预,而且可以根据政府授权行使行政处理和处罚权,对实施建设监理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对建设监理单位的违章行为提请建设监理主管部门进行查处。监督机构应负的责任,是依据行政法规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管理的责任 。
建设监理单位是代表建设单位 (业主)对建设工程实施管理的企业,依据与业主所签合同进行监理活动。监理的任务是协助业主实现项目目标,监理的内容是 “三控一管一协调”。监理的深度和广度不尽相同,有对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招标 、工程施工等各阶段的监理,也有对其中某个阶段的监理 。当前,一般是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尽管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同属企业,但是,建设监理企业有其特殊地位,一方面是由于它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实施对施工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另一方面,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对建设工程实行建设监理制,赋予了监理企业与施工企业不同的职责,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行使管理、监督、 检验和认可权,但并未改变其企业的属性,因而监理企业与施工企业又是平等的主体。建设监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行政法规和施工合同条款有关规定,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在工程的监理中,确定了检查制度与具体方法,如:对回填土工程要求采用钎探探测法分层检测其密实度与地面承载力。模板工程着重检查其支架及支撑系统的刚度、强度与稳定性,结构标高、平面与截面尺寸。钢筋混凝土工程检查其原材料质量,钢筋的规格与尺寸、以及其构造要求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控制混凝土的配比,保证计量准确,搅拌时间,浇筑与振捣方法,厚度与混凝土的密实性,施工顺序、流向的正确性与连续性、混凝土的终凝时间及蓄水养护情况。然而,工程在施工方案指导下,通过组织施工其工程质量达到了优良标准,同时得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4 结论
在多年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对工程监理有着深刻的认识,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只有以质量、安全、工期和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经过全面分析、综合考虑,进行权衡、比较后做出科学、合理、正确的施工方案,按照既定的施工程序、顺序、起点流向和施工方法、劳力组织、机械设备和其他技术经济指标的各项措施,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科学管理、实行质量控制,检查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的严格认真实施、其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绝对能够达到预期目的。综上所述,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关系是休戚相关的。正确的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务[M].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5
[2]刘迎.浅谈工程监理的发展状况[J]. 科技信息,2010,9
关键词:铜陵大桥;工程监理;实践
自1988年我国正式提出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由试点到稳步展开,至今已有六年多的时间。大家都在实践中探索并趋之完善。
我国的建设监理分政府监理和社会监理。前者是纵向的,强制性的;后者是横向的,委托性的。形成了一个宏观与微观、纵向与横向、强制与委托相结合的体系。铜陵大桥的工程监理就属于上述第二种。为了推动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下面根据我们在铜陵大桥的实际监理工作谈谈其工程监理的具体实施和几点体会。
一、工程概况
铜陵长江大桥是国家和交通部"八五"重点建设项目,桥址位于安徽省铜陵市羊山肌。大桥全长2592m,桥面净宽23(20)m。主桥为预应力混凝土斜拉桥,跨径组成为80十90+190+432+190+190+432+190十90十80m;上部构造采用板式结构,索塔高153.03m;下部构造采用直径31m的双壁铜围堰,在40m以上的江水中围水施工,以及2.8~4.0m的大直径钻孔灌注桩基础;引桥上部构造采用30m、50m和60m跨的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及箱型连续梁;下部构造为双柱式墩。
二、铜陵大桥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莫相互间的关系
铜陵大桥是交通系统设计、施工、监理的一座特大型桥梁,是长江中下游在建(竣工)桥梁中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造价低的一座现代化桥梁。参与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铜陵长江大桥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是交通部与公路规划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是湖南省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监理单位是交通部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按合同契约和工作性质?quot;一桥四方"相互间的关系为: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三方既是合同关系,又是工作关系;设计、施工、监理三方相互间只是工作关系。
三、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及原则
1.监理依据
铜陵长江公路大桥招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制度,有关经济法规,法律文件等。
2.监理工作原则
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独立、公正实施监理职权,对建设。施工方均有约束力,业主对工程任何决定,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下达,并符合合同规定。监理对施工方行使监理职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施工方须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其任何与实施工程有关的施工活动,均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对设计中出现的错漏或对工程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方案,材料等的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报送建设方,建设方与设计方联系,修改设计,尔后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变更令执行。
监理工作还认真贯彻部领导关于"全力以赴,通力合作,精心组织,万无一失"和"严格监理,一丝不苟,确保质量,热情服务"的指示精神,我们认为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新型的社会关系,是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监理工作的核心所在,也是我们开展监理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出发点。
四、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施工及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目标控制,投资目标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对三大控制目标,我们采取了主动动态控制。在全桥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深入实际,每天或分阶段跟踪,及时采集有关信息,对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行跟班检查,并对自检数据及报告进行签认或抽查,然后再进行整理分析并与计划目标(施工组织设计)相比较,若发现偏差,则采取措施及时督促,协助施工方修正、改进,保证全桥施工顺利进行。
1.施工及工程质量控制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大桥建设的核心,也是监理工作的重点。监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铜陵大桥规模大,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和风险大,全桥质量的总体目标应该是:满足设计要求、施工工艺及施工工序要求、偏差标准等均符合部颁标准、规范;交工验收以至竣工验收质量均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对影响分项工程质量因素要具体分析,及时剔除;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变事后把关为事先指导,一切以数据说话。桥梁基础的施工质量由于其隐蔽性,斜拉桥施工质量控制成败与否,关系到成桥后线型的平顺,行车舒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这两方面尤应引起足够重视。铜陵大桥自开始施工起,就严格执行了监理制度,严格制定了每一道工序的检查方法,对每一工艺过程认真把关。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个也不放过。对于钻孔灌注桩施工,从钻机选型、成孔质量、钢筋笼安装到砂的清洁、石子粒径的大小、脆硬性以至骨料的级配,混凝土的调度及其试块的强度等,均分别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某一工序不合格,及时返工,保证成桩质量合格。因影响质量的因素比较复杂,若发现质量事故,必须严肃处理。如引桥7根桩,无破损检测发现有程度不同的缺陷,经处理后都符合设计要求。主桥4号墩10号桩,无破损检测质量缺陷较大,有一段混凝土强度偏低,经过两次钻芯取样补强,通过超声波再次检测,取得可靠数据后,亦达到设计要求。
为了使斜拉桥结构内力和变形处于理想状态,主梁线型平顺以及后续段的顺利合龙,保证结构安全,监理根据设计单位的要求,制订了燃拉桥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规程》印发给建桥各方,采取索力、标高双控的原则,根据施工的不同季节选取施工时间,有效地控制了施工质量,并且设计、监理、施工投入了大量的技术力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设计监理检测,斜拉桥施工质量均符合要求。
总之,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有三:施工准备工作质量的监理;施工过程质量监理;工程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工作的质量监理。总的质量目标又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解。
2.工程进度目标控制
工程项目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交付使用,是建设单位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这直接影响到投资效益的发挥。
进度控制的总目标就是建成通车时间。根据施工方案编制形象进度网络图,将各工序计划耗时及有关形象目标进行控制计算,随时提供每一个工序的最迟开工时间,最迟完工时间和各种机动时间,同时指出相应的关键工序,加强对计划的审查和执行情况监督,并对施工方的设备调动和施工安排进行干预,确保进度总目标的实现。
铜陵大桥设计新颖,施工难度大是众所周知的,即便施工单位制定了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但仍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使某些施工环节不能按进度完成。为确保进度,如期完成,还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如主桥4号墩是大桥的关键线路工程,其桩基施工,较之主桥5号墩进度滞后半年,监理经过调查分析后发现是由于设备等其他原因影响,同时进一步审查通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正式发文督促施工单位,合理调整人员安排,调遣性能好的机械设备优先保证4号墩,仅三个多月基本赶上了总进度计划。若主桥4号墩在汛期到来前不能完成,其总工期将会拖后一年。所以,按进度完成任务是十分重要的。通过这-举措,施工单位调整了全桥的施工进度计划,保证了整个工程的整体运作。
3.投资目标控制
投资控制应该抓住三个环节:概算、洽商增减和工程结算。投资控制首先以工程概算为基础,并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洽商增减应认真把关,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结算审核的难易或是否准确,要求监理人员日常必须做大量的工作。监理工程师要公正合理地维护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的权益。
铜陵大桥监理的具体做法是每月月底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根据完成的工程量完成情况月表,先现场共同确认、核实,然后依据设计图共同计量,监理工程师签署中间计量证书,认可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并签字后,分送建设等有关部门。监理不偏袒任何一方,始终以公正、认真的态度对待计量支付工作。做到有理有据,以事实为前提,对有存疑的已完工程,暂不予计量支付。
4.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合同是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建设经济秩序,保证工程建设有效实现,加强合同各方当事人之间合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监理方合同管理的宗旨是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条款及法律为准则,促进各方履行合同义务,参与合同管理及协调工作。超级秘书网
信息管理必须做到信息准确、及时、通畅。监理工程师及时填写"监理日志",及时填报和签认规定报表和文件。
五、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的区别
工程质量监督主要代表政府把好质量关,竣工后核验工程质量等级,协助政府进行优良工程的审查;而工程监理则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合同的有效实施。不仅对工程质量有认可和否决权,还有对拨款支付的认可与否决权。工程质量监督以抽检为主;监理则是采取不间断的监控,通过监理工程师不间断的跟班检查来实现其工作目标的。
六、几点体会
(1)特大型桥梁;尤其是斜拉桥,我们开展监理工作尚属首次,设计单位对我们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施工、建设单位积极配合,我们表示感谢。
(2)工程项目上马快,边设计边施工,监理工作应如何开展,尤其"设计变更"方面,有待于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
关键词:交通建设;安全;监理
Abstract: safety supervision can not be ignored, the author is the supervisor how to implement the safety supervision in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has made the detailed elaboration.
Key words: traffic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交通建设永恒的主题和追求的目标。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或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合同文件,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的监督检查。《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日 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中第十八条明确指出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所以,作为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职责时要做到“抓生产不忘抓安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点是: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2、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规定“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在开工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结合公路建设特点,重点审查1~8款所列的内容,并强调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通过审查施工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的责任条款,促进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强化质量意识,明确责任,落实安全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生产是否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强制标准,是否违规作业,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生上述行为,则应立即制止,并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上级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组织的各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账记录情况。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施工安全监理台账是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与否的重要记录和证明。因此监理人员应将裣查、旁站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施工安全隐患、事故苗头的情况、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等详尽、及时记入台账。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具体可由安全监理人员统一整理,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定期检查。
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如分项、分部工程发生过安全事故,到其交工验收时施工单位仍未按有关规定把事故现场处理完成,监理工程师可暂不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待处理完毕后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