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

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

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范文第1篇

原告撤诉后再起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来源:文章屋网 )

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范文第2篇

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同居关系可自行解除。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来源:文章屋网 )

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范文第3篇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15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5日内立案。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来源:文章屋网 )

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范文第4篇

(2)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范文第5篇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单位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办理事项的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应遵循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便民高效原则。

三、对申请人申请办理的事项,有关经办人应当场受理,审核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

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

四、当事人按要求补齐所需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出具《受理通知单》,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申请人申请事项涉及多个单位或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经办人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股室负责人请示,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不能一推了之。

六、有关股室要按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进行张榜公示或印制服务告知单,以方便申请人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