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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因素与其他因素的关系
影响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因素主要有工业化、服务业、货物贸易、商业存在和生产贸易等。这些因素间存在着密切相连、相互作用的内在关系,在这些关系中,工业化发展水平是决定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其他因素紧紧围绕着工业化这个基础性因素存在和发展,进一步理清基础因素与其他因素的关系,明确各因素在服务贸易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在深层次上认识服务贸易,从总体上更好地把握和推进服务贸易发展。
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工业化进程具有巨大的反作用。服务贸易依托服务业而发展,是服务业的国际化。服务业的发展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之上,工业化发展程度、类型和侧重点的不同,决定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程度、类型和侧重点。如美国在电信、英国和澳大利亚在金融业、印度和爱尔兰在it服务外包、法国和中国在旅游服务贸易等方面,根据本国工业化或依托别国和地区的工业化状况,形成了具有各自优势的服务贸易类型。一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类型不仅直接影响着该国服务业的发展方向,而且对工业化进程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引导工业化发展方向,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进程。
货物贸易结构调整能够增大服务贸易数量、质量并引导工业结构调整。一国货物贸易结构体现了该国工业化水平和类型,货物贸易的技术含量影响服务贸易的规模和质量。机电高新技术产品是货物贸易中产生最大服务贸易规模和最高技术含量的类别。我国货物贸易中三资企业占半壁江山,且主要是机电高新技术产品,但所产生的服务贸易我们却难以获得。加大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机电高新产品出口,不仅有利于改变货物贸易结构,加大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数量、质量,而且将在引导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生产贸易可以加快工业化发展进程。生产贸易在服务贸易中占主导地位,直接为工业化服务,能够集中反映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生产贸易也制约着消费贸易的发展:一方面,发展生产贸易可以带动消费贸易的发展,推进消费贸易的结构调整和内容更新;反之消费贸易的发展,又会引导生产贸易的发展方向和提高其水平。另一方面,发展生产贸易可以提高工业化发展速率,促进实现规模化生产和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加快工业化和市场化进程。
商业存在能够提升工业化水平。商业存在是目前服务贸易的主要贸易模式,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量的56%。商业存在的发展是以工业化为依托的,工业现代化程度决定了商业存在的类别、数量、规模和布局。商业存在对于弥补国内产业、资源和市场不足,扩大产业规模,增加利润,促进企业技术和设备更新,加大科研投入,尤其是提升工业化水平都有巨大的拉动作用,并可带动其他服务贸易模式的出口。我国企业“走出去”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美国相比仍有20倍左右的巨大差距。我国企业“走出去”对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可见,服务业、货物贸易、生产贸易和商业存在是支撑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因素,在服务贸易的发展中起了关键作用,但这些基本因素又都是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之上,工业化规定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类型和发展方向,其他因素是在工业化基础上发挥各自的作用,同时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工业化的进程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可以引导工业化发展方向,加快其进程。
二、流通规律是服务贸易整体发展的根本动力
按照wto的划分,服务贸易有12个大类、160多个小类,在众多类别中如何下手?万事从源头抓起,关键是找出服务贸易发展的规律,抓住对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战略基础、支撑作用的一类或几类作为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带动整个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这是对我国发展服务贸易具有战略决定意义的一步。
我们在分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成因中阐述过,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是建立在大工业基础之上,工业化促进服务发展成为产业,工业化也促进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现代化,社会化大分工和大规模生产在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而社会化大分工和大规模生产是通过大流通引发的。现代化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快速形成和发展的推动力是现代化大流通,现代化金融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提供了根本保障,研发成为了先导力量,从而构成了现代化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支撑。可见,在市场经济中,流通规律在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上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所谓的流通规律:即体现为以流通能力为基础的社会生产组织能力。流通能力的强弱决定了社会生产组织的规模和现代化程度,决定了社会生产的组织方式。
美国经济的强大并充满活力主要是来自于流通先导型经济,强大的流通能力不仅带动了美国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还使美国经济在全球配置中获得巨大利润,并掌握了对国际市场的控制力,美国gdp占全球的3%-4%,美元在全球的外汇交易中的比重为62%,占全球外汇储备的64%,占全球贸易结算中的货币分布达66%。一个国家竞争力强弱,不仅在于生产多少产品,更为重要的是在国际市场得到多少份额。全球前500位的跨国公司中,美国占2/3,美国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几乎在各个行业都排在前列,在世界知名品牌中美国占2/3。
俄罗斯服务业占gdp的60%,其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是拥有较雄厚的工业基础,以及冷战时期建立的发达交通网络、较完善的物资储存和分拨系统所形成的大流通体系,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支撑。
2005年,我国市场的交易和流通总量已达80多万亿元,是gdp的4.4倍,“十五”期间年增长12.3%。200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7万亿元,年增长14.6%。生产资料交易总额达14.2万亿元,年增长15.5%。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巨大市场规模中,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21%,而美国国内物流成本为5%-6%,国际物流成本为l0%-25%,国内外综合成本为9%左右,我国是美国国内物流成本的4倍左右,国内外物流综合成本的2.3倍。此外,第三方物流已被发达国家普遍采用,而我国第三方物流仅占物流市场营业额的5%,大部分企业还处于大而全、小而全的运作模式。我国流通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成本高且效率低、库存量大、资本周转慢等问题。流通不仅是制约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瓶颈,也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影响到我国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大流通不仅是生产型企业集团发展的原动力,而且是服务型企业集团发展的原动力。现代化大流通产生的流通速率的提高,使企业到企业和企业内部的物流成本都大大降低,生产组织的社会化成为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生产组织方式,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自发向生产大规模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企业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发展,对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种类的高要求日益增强,极大地促进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企业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迅猛发展。2005年,麦德龙和宜家集团的销售总额超过了我国100强零售企业的销售总额。麦德龙集团在28个国家拥有544家商场,在国内没有仓库,完全靠第三方物流;宜家集团在34个国家开设了商场,在54个国家定牌采购,在9个国家拥有36家工厂,在16个国家设立了28个物流中心,海外业务占集团利润的92%;沃尔玛公司在美国国内就有108个配送中心和3000个分店。
大流通孕育大的企业集团,大企业集团又加快了大流通的现代化进程。没有现代化的大流通,生产社会化分工就缺乏动力,研发缺乏环境,金融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受限,社会化大生产难以真正形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整体发展也难有大的突破。而没有金融和电子信息网络的保障以及研发的引领,流通现代化就难以为继。优先发展现代化流通,可以引发金融和电子信息产业以及整个服务业向现代化、规模化和集团化方向发展,提高金融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质量和效率,并使研发充满活力。加快发展现代化大流通是从根本上解决大规模和集团化生产的关节点,也是整个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向现代化、规模化和集团化发展的动力。
流通业的现代化的作用不仅仅表现在流通业的效率提高和成本降低引发了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巨大变革和企业的分工向社会化和规模化发展,还为重要的一点是,在大企业集团的主导下,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也要向分工更精细的专业化发展,以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需要。反之,这种分工和组织形式的进步,又进一步促进了流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市场竞争和经济进步,从而使经济发展进入了良性循环。
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于产业和企业结构的调整。产业和企业结构的调整在于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调整,影响社会生产组织方式、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因素是流通,流通也是解决市场速率的关键因素。
因此,认识流通规律,遵循流通规律,利用流通规律,发挥流通规律的作用,对于我们理解市场经济、理解服务贸易、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系列问题极其重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经济的竞争说到底就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竞争,就是流通能力的竞争。应把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高度去规划,上升到政策的层面去推进,作为商务领域的中心工作去抓,形成以服务贸易带动服务业的发展,以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引领的现代化引领工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格局。
三、促进生产组织方式变革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核心
服务贸易的发展不同于货物贸易的发展,主要是循着两条不同的发展路径:促进国际货物贸易发展主要是以物化的产品为核心而展开,而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则主要是以无形的社会生产分工和消费供给方式为核心而展开。促进国际货物贸易发展的法规和政策等是围绕着产品的质量、价格等而制定,而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法规和政策等则应围绕着以社会化大分工为前提,以发展大规模和专业化生产为目标,以促进生产和消费的现代化组织供给方式为核心等而制定。促进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同在于,货物贸易针对的是有形的物,服务贸易针对的是无形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和消费供给方式。
我们在促进以产品为中心的货物贸易时也强调抓大企业,而实际上关注点、政策着力点主要还是在大企业生产的产品上,对于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很少涉及,对于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也很少考虑。国家通过行政力量促生了一些生产型大企业,进一步夯实了工业基础,在一定程度和范围上使生产组织方式向规模化和专业化迈进了一步,但就整个市场来说这种做法对改变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作用是局部的、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受到了极大限制。因为,改变生产组织方式的根本动力在市场,市场是动态的,市场运行的速率决定了生产组织方式,在速率低的市场运行系统中,大企业和企业集团的优势难以全面发挥,因而促成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产生的动力不足,这是影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及和谐发展的基础性因素。
把促进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作为商务工作的重点,将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中心由抓产品转向抓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着力点放在抓流通渠道和流通企业上,放在促生产性和消费性流通并进上,将真正进入商务工作抓企业的实质阶段,并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成为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的实际工作。
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在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但美国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是渐进式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也是渐进式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和日本等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更为突出,大流通提高了这些国家的经济效益,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贸易增速加快,企业和产品大量涌向世界,经济迅速崛起。
我国经济实行跨越发展,不同于美国渐进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我们要借鉴经济发达国家通过社会生产组织方式上的变革加快经济转型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对工业化发展进程具有的巨大反作用力,把经济发展的重心由制造商品向促进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上转移,从根本上引发产业结构的变化,实现以服务贸易开放促进服务业的发展,以服务业整体发展全面协调带动工业化的发展,从而形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工业、农业发展同时并举,站在世界经济发展的制高点上,高位推进整个经济的发展,加快实现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型,走出一条中国式经济快速发展的道路。
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抉择
战略是关于全局的筹划和指导。加快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应实施大流通带动服务贸易发展战略(以下简称大流通带动战略),这是根据战略的规定性、服务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律、构成战略基本要素的要求等综合考虑的抉择。加深对大流通带动战略基本构成的认识,有助于从深层次上把握这种战略抉择的科学性,把大流通带动战略落在实处。
(一)战略定位
战略定位是就一事物在全局事物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其在全局中的位置。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全局战略的不同、一事物发展程度的不同等决定了一事物在全局中的战略定位。我国经济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和谐和节约型社会,调整经济和贸易结构,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等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我国所处工业化中后期的发展阶段;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相对滞后而又存有巨大发展潜力。这些因素决定了服务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带动作用,在经济发展战略中处于促进经济贸易结构调整、加快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的战略定位。
(二)战略选择
战略选择是战略成败的关键。战略选择应以战略定位为前提,建立在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上,从而能够顺应规律,利用规律,驾驭规律,推动事物科学发展。大流通是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推动力,选择大流通带动服务贸易发展战略,可以从总体上解决服务贸易的发展问题。
大流通带动战略是超越战略。一个战略能否称其为超越战略,关键是看该战略的动力性质,大流通带动战略就是从本质上解决了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力,可以为服务贸易的超越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足够推动力,使战略超越成为可能。
大流通带动战略是导向战略。我国存在着内需不旺、产业和贸易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滞后。大流通带动战略解决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力,为在深层次和大范围上启动国内市场,扩大内需,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充分利用和有效协调“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创造条件,引导企业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引导贸易和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引导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加快转变。
大流通带动战略是均衡战略。我国经济贸易发展存在的系列问题,实质上是发展的不均衡。大流通带动战略不仅作用在服务贸易均衡发展的关节点上,而且也作用于服务经济与制造经济均衡发展的关节点上;不仅考虑到服务贸易的国外发展,而且也考虑到服务贸易发展的国内基本建设支撑;不仅要解决服务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且要解决服务贸易各类别协调和共同发展的问题。
(三)战略方向和目标
战略方向和目标就是战略集中指向的方向和目标。在战略筹划和实施中战略的指向不是散射和无规律的,而具有方向性和目标性。大流通带动战略的方向就是通过把发展服务贸易、拉动服务业、促进贸易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工业化进程和经济转型等具有逻辑递进关系的几方面统一起来,进而形成战略方向,战略总目标即加快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的转型。
(四)战略布局
战略布局是在战略整个空间进行的力量分配,以及力量分配后形成的战略态势。大流通带动战略的战略布局以全球作为其战略空间,战略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有限的。因此,战略布局中战略力量的使用、分配一定要在空间上形成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心、重点。大流通带动战略的布局是以我国东部地区和大城市为重心,以建立国内外大流通渠道为重点,向我国中西部和全球有重点地扩延,通过基础性、推进性、助推性、保障性4类工程的部署,实现国内外整体布局。
(五)战略工程
战略目标的实现是通过若干个战役逐步完成,确定具有战役性质的4类服务贸易工程,是实现大流通带动战略的主要举措。基础性工程是大流通带动战略的根基,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基本力量;推进性工程是在大流通带动战略的主要方向选择的工程,在服务贸易发展中起关键作用;助推性工程是对推进工程的不可缺少的重要辅助力量;保障性工程是大流通带动战略有效实施的源泉。本文作者曾提出的15个战略工程,仅是大流通带动战略的部分任务,大流通带动战略4个工程形成的是开放体系,应根据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工程进行适时调整。
(六)战略阶段
战略的筹划和实施通常要划分阶段,以利于战略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变化的情况进行各方面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一个战略阶段通常为3-5年。战略划分成阶段,但各战略阶段的方向是一致的,在战略实施中战略方向和目标通常是不能改变的。大流通带动战略阶段的确定主要考虑:与我国经济和贸易发展五年规划相同步,与服务贸易发展周期相一致,与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制定和调整期相衔接。为此,确定5年为服务贸易发展一个战略阶段比较适宜。
(七)战略规划
规划是指比较全面的长远发展计划。规划较之计划,具备了许多战略的特性。服务贸易发展战略的实现,首要的是以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的方式对服务贸易工作进行全面而有重点的筹划,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是服务贸易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服务贸易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和能否得以贯彻落实的关键。
一个好的规划会以其科学的前瞻性、整体全面的筹划性、内外部的协调性起到对商务工作很强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并使之有条不紊地进行。但一个好的战略,不等于就能有一个好的规划,如果没有一个与战略相配套的好的规划,再好的战略仍可能成为一个空泛的口号。关键是对制定规划的基本内容、程序、方法的掌握和运用问题,以及对服务贸易战略和规划之间的辨证统一关系的认识和处理问题。
战略规划的制定是战略选择之后的又一次创造性活动,战略规划较之战略不同的是它直接指导实践,是战略到实践的中间环节,是实践和理论完美结合的产物。由此,战略规划的制定对我们的实践及其领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对我们制定规划的思维方式和操作方法赋予了新的要求。
关键词:跨境电商 法律法规 国际比较
一、引言
跨境电商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发展的主流。从狭义上看,跨境电商实际上等同于跨境零售。从广义上看,跨境电商基本等同于外贸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从更广意义上看,跨境电商指电子商务在进出口贸易中的应用,是传统国际贸易商务流程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
目前跨境电商发展较快的国家(组织)依次是美国、欧盟和东盟。近年来,得益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壮大、国家的政策支持,以及民众日益增长的物质追求的需要,国内的传统进出口企业、机构纷纷转变发展方式,在利用固有优势的同时,开始大规模的进入线上跨境电商市场。洋码头、天猫国际等进出口跨境电商平台异军突起,引领一个新的产业。
但在跨境电商迅猛发展的背后,浮现出众多难题。其中,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匹配、法律体系不健全日渐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最大问题。
二、发达国家及组织跨境电商法律体系现状
在世界范围内,跨境电商出口美国居于首位,跨境电商进口美国位于第二位。它是跨境电商的积极推动者、倡导者和实践者。在法律体系方面,美国拥有《互联网商务标准》、《电子签名法》、《网上电子支付安全标准》、《统一商法典》和《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等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同时,美国通过《全球电子商务纲要》确立发展跨境电商的五大原则(互联网独特性质、企业主导、政府规避不恰当限制、政策可预测、全球视野)、将《关于电子商务的宣言》推广到世界贸易组织等举措来积极主导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的国际规则。
和美国给予电商一定发展空间的主张不同,欧盟更倾向于减少对电商的限制。1997年4月欧洲委员会提出《欧盟电子商务行动方案》,认为欧盟应宏观的在信息基础设施、管理框架和电子商务等方面为该行业打下基础。1997年7月欧洲各国在伯恩召开了欧洲电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支持电子商务的部长宣言,明确指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限制,帮助民间企业自主发展并促进互联网经济。2000年5月欧洲议会通过了《电子商务指令》,全面规范了关于开放电子商务市场、电子交易、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等主要问题,起到了保障子商务的在线服务能够在共同体内被自由地提供。以上三个文件为欧盟的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完善的框架。
日本在电商方面同样值得我们借鉴。根据自身岛国的国情,日本将跨境电商作为摆脱经济滞胀,促进经济活力的一项重要国策。1998年,日本秉持公平等原则公布了电子商务活动的基本指导方针:在税收方面强调公平、税收中性及税制简化原则,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并推出《数字化日本之发端行动纲领》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三、我国跨境电商法律法规现状及启示
(一)我国跨境电商法律法规现状
近年来,得益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壮大、国家的政策支持以及民众日益增长的物质追求的需要,我国跨境电商迅速发展,占据着国际贸易的半壁江山。虽然目前我国跨境电商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早在2013年中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万亿,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电子商务第一大国度。在法律法规方面,国务院于2005年1月推出《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商务部相继《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等文件。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创立于2000年7月,是我国第一家专业的电子商务法律网站,宗旨就是中国电子商务的法律专家。我国在网络购物、电子支付类等相关领域,也陆续了《网络购物服务规范》、《电子支付指引》等相关法律政策。
(二)我国跨境电商在法律法规方面的启示
各个发达国家(组织)的国情不同,所面临的问题及提出的政策和战略也有所不同。但不同之处仍存在着共性,它们的成功经验指导思考和借鉴。
(1)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建立,提高可操作性。与我国跨境电商经济发展速度不匹配的是我国跨境电商法律法规的建立。纵观早期的文件及政策,主要以指导意见为主,缺少具体的针对性问题的指导规划及立法。要根据现阶段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品盛行、炒作信用欺诈消费者等问题,颁布操作性强、具有及时性和前瞻性的法律法规。
一、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传统市场必须以一定地域作为存在前提,但电子商务开辟了崭新的市场空间,突破了传统市场的弊端。电子商务促进全球“网络市场”的兴起,加快了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世界各国间的经贸合作和联系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日益得到加强。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估计,如果电子商务应用于全球国际贸易中,每年可带来约10000亿美元的收益;专家认为,电子商务目前的发展势头将逐渐增加全世界进出口贸易比重,在未来的十年里世界1/3的国际贸易将通过网络完成交易。
国际贸易促使国际贸易延伸到国际生产领域,促使国际分工进一步加深,使国际贸易格局发生根本性变化,从传统的纸制化贸易转变为数字化贸易方式,充分发挥各国的比较优势。国际贸易在电子商务普遍应用的情况下,不单单是物流的简单体现,而是整合了物流产业链当中的诸多环节,诸如仓储配送、运输线路路由、货押监管等业务,形成基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国际商贸综合物流。大型外贸公司、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及时整理和调整企业经营情况,完成企业内部的上传下达,从而改善企业国际贸易管理方面的工作,提高整个企业的工作效率。
国际贸易领域正在广泛应用电子商务,这将不断冲击国际贸易中介组织结构,促使国际贸易的运营方式发生巨大的变化。办理进出口业务的中介逐渐被电子商务的应用淘汰了,为世界各国制造商和贸易商解除了传统贸易的时空限制,为各企业提供全天候、款渠道、多层面的云商务活动。国际贸易基于电子商务背景下的发展与传统的纸质贸易形式大不相同,因此现行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在很多地方已不适用国际电子商务发展。除关税制度外,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其他国际贸易法律、国际贸易法规提出了新要求。
二、基于电商环境下的国际贸易活动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滞后
我国信息领域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重要一步是《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此后,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颁布了新版本,例如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但这些法律法规与传统法律出现不衔接的地方,与《电子签名法》出现冲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不相适宜的地方。由此可见,《电子签名法》的进一步落实需要一个时间过程,更需要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在该领域还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网络技术落后导致网络流量有限、通讯断点和网络稳定性差等都给电商平台的架设和发展增加了困难。
目前,我国电商企业的自有物流配送网络建设相对滞后,物流配送的体系也不完善、物流技术欠缺。由此可见,技术落后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3.进一步增进国际间电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各国国情不同,在经济领域特别是电商领域的一些做法也存在差异,例如,美国人下班及假日后绝不谈论工作,中国人喜欢“6”、“8”数字。各国生活习惯、生活方式、风俗和法律方面的不一致容易给国内外贸易商之间带来某些方面的冲突。因此,要不断加强学习和交流,引进国际组织的先进经验和一般做法,以促进资源共享和我过电商领域产业的发展。
三、基于电商平台的国际贸易的新发展
1.国际贸易政策法规的革新与发展
电子商务免、禁征关税协议在世界贸易组织的通过展现了国际贸易政策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创新发展。该协议将大力推动永久性免征电商关税的到来,是电商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预计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电子商务将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压驱动之一。当前,从全球经济形势来看,主要经济体国家都十分重视信息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在电商发展的起步阶段,国家给与的各项政策和法规以及税收支持将更加有利于电子商务的成长和发展。
2.基于电商平台的国际贸易的理论创新与发展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推动了跨国公司的变革,使其逐步发展为立体式、开放型、多元化、网络式的物质与非物质共同组成的流态。所以,引起了业内相关专业人员对规模经济理论、跨国公司内部化、厂商理论、等理论的重新思考,这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将产生新的挑战,并将不断创新国际贸易理论。
3.交易方式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创新发展
电子商务的发展和应用推动了国际贸易方式的创新,变革了以纸面贸易单据流转为主体的传统国际贸易流程和交易方式。在当前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的多元化时代,电子商务的发展实现了全球贸易运作信息化的要求,传统贸易方式下,为买方准备一份购物清单到登记应收账款冲账的过程大学需要二十多个环节才能完成,但在电商商务方式下只需要八个环节就完成。国际贸易流程在电子商务背景下实现了信息化、自动化、电子化,形成全新的效率高的国际贸易流程管理模式。
4.国际贸易运行机制的创新
关键词:国际贸易网上交易;风险管理;交易环节;制度保障
一、国际贸易网上交易情况概述
(一)国际贸易网上交易趋势
1.是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整合
国际贸易业务需经过磋商、确定交易条件、签订贸易合同、催证、审证、租船订仓、报关、报检、发货、货款结算等多个阶段,涉及的机构和部门也包括银行、海关、商检、货运船代公司、保险公司、外贸管理部门、贸促会、外管局等多个部门,各个环节都有大量信息流的传送和交换。
2.是平台服务与企业自身的整合
国际贸易中涉及到政府的政务服务、国际组织协议、民间中介和金融企业等不同外贸公共服务系统。而各外贸企业也存在各自的电子化系统。因此国际贸易网上交易平台是实现国际贸易的全面电子化的重要途径,可以将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信息的顺畅流通。
(二)国际贸易网上交易环节
1.网络营销:寻找潜在用户
网络营销是网上国际贸易交易的第一个环节,这个环节的主要功能是寻找潜在用户。企业通过国际贸易交易平台进行市场调查并寻找贸易伙伴,并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从而能够提高贸易效率。商务部最近的调查数据显示,有80%的贸易类企业已经开始利用网络方式收集“贸易机会”信息。
2.交易磋商:及时进行信息沟通
就像一般的国际贸易磋商程序一样,网上的磋商程序也包括询盘、发盘、还盘、接受。但网上国际贸易磋商能够利用互联网的便捷、低成本、高效、大容量的信息处理能力,更方便和及时地进行信息沟通,洽谈贸易事务。因此,网上的交易磋商可以减少交易成本,更便捷地进行协商,但也会出现由于不能当面协商的一系列问题。
3.电子支付:实现国际网上银行业务
自2008年3月招商银行推出网上国际业务以来,国际化电子化银行一时间为国际贸易网上业务奠基了更好的服务基础。网上国际银行业务包括外汇账户查询、网上外汇汇款业务、网上国际信用证业务、网上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和网上国际结算查询通知业务等。企业能够在网上方便快捷地填制汇款申请书、开证申请书、贸易融资申请书等国际业务申请文件,并完成审核、授权等管理手续。但当前电子信用证只在一部分环节上实现了电子支付――开证和取证,而而改证和交单环节目前都还处于手工操作,并没有完全实现电子化结算。
4.电子化管理:简化国际贸易交易流程
当前,我国外贸主管部门的多项进出口贸易管理业务实现了网上审批。其业务主要涉及的部门是商务、外汇、质检、海关、税务等。这些国际贸易电子化管理对客户资源管理、订单管理、货物仓储运输跟踪、商检、保险、报关报检、申请许可证、配额管理、收汇核销、税务管理等环节有了较好的保障,并减少了交易成本和简化交易流程。
二、国际贸易网上交易的风险及管理
(一)国际贸易网上交易风险
1.制度保障层面
当前,我国实现国际贸易电子化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这会产生电子合同法律有效性、网络安全保障等问题。同时,国际贸易涉及到全球不同的国家,这些国家都有其不同的商务贸易法律法规以及运作惯例,这会导致网上交易的不稳定性,甚至是阻碍了国际贸易电子化的进程。
2.信息安全层面
我国的国际贸易网上交易平台的安全仍是一个较大的问题,有些贸易涉及的物品和金额较大,但由于网络技术问题,可能会导致交易信息外泄的问题,这不仅给买家和卖家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也会使这个平台遭受较大的打击。缺乏网络安全感,会导致一些企业不敢大规模推进国际贸易电子化。
3.技术故障层面
国际贸易网上交易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电子技术和网络,并且涉及的层面非常广,需要每个环节都能够连接起来,同时做好防范工作,这对网络技术及其稳定性都有很高的要求。因为一旦在某个节点出现了问题与故障,可能会导致一笔国际贸易业务无法按正常的程序操作。比如,在企业确认核销单和报关单交单时,电子口岸出现问题,那么随后的核销退税将无法进行。
4.部门协作性层面
在国际贸易网上平台中,整个系统都是由各个部门和机构高度集成并合作的平台,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了滞后或者错误,可能会通过自动复制、传递等将错误信息传到了其他部门。因此,部门协作性在国际贸易网上交易环节中十分重要。比如,当制单审核环节出现了错误,会导致企业在取得货款上出现问题。
(二)国际贸易网上交易风险的管理
1.国际贸易网上交易平台:提升服务与技术支持
身为国际贸易交易的主要网上市场,平台有义务保障买卖双方的正当权益。上文已提到,当前国际贸易网上交易平台的技术还有待提高,商家信息的泄露与程序出错等问题都困扰着想通过网络开展国际贸易业务的企业。因此,国际贸易网上交易平台应努力提高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提升信息流通、资金保护、平台之间的协作度等服务项目,从而能让企业更便捷、安全地在平台上进行国际贸易业务。
2.交易企业层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双方是国际贸易交易的主体,因此更应该对双方的交易负责。当前,许多国家的制度、习惯等都十分不同,企业在进行磋商和撰写合同前应该对交易方国家的特殊要求、法律法规全面地了解,从而能够避免在交易进行时的一些纠纷,这能够让双方都承担较小的损失。因此,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交易中注意一些特殊规则有利于企业更好地管理风险。
3.政府机构层面:提供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
政府在国际贸易网上交易的进程推进中,应做好两个层面的工作:在法律法规上,相关机构应积极完善国际网上交易的法律法规,同时对知识产权、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关系等问题进行全面了解并在相关法律中有所体现;在政策支持上,应给予各个网络平台和积极致力于国际贸易网上交易的企业一个良好的国际贸易政策环境,以积极促进国际贸易电子化进程。
三、结论及一些建议
(一)结论
虽然我国已出现了很多国际贸易网上交易平台,但并没有真正实现国际贸易电子化。当前我国的网上国际贸易仍处于信息流通、商品及行业情况交流等较为粗浅的层面,真正的一些后续服务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从而导致的一系列风险也成为了这些平台发展的阻碍。
因此,国际贸易网上交易的风险管理成为了很重要的一个议题。本文通过国际贸易网上交易的环节阐述,进而对环节中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与概括,并提出风险管理并不仅是国际贸易网上交易平台的责任,也是企业自身与政府机构的责任,只有好好配合,才能做好对这些风险的管理。
(二)针对国际贸易网上交易风险管理的建议
针对以上所提出的一些问题,笔者还有一些对国际贸易网上交易风险管理的意见。在平台层面,不仅需要做好技术层面的工作,更应该提高服务的质量,主要针对资金安全、信息安全以及各个环节的衔接性都需要有较为专业的服务体现,从而能增加企业交易的安全感;在企业自身方面,应改变一些诸如“一切交易责任在于平台”等不负责任的想法,不要过多依赖于网上交易平台,而是对每一个环节都有自己的掌控,更好地促成自己与外国商家的长线合作;在政府层面,则应出台正式统一的国际网上交易平台法律法规,更好地推动国际贸易电子化事业。
参考文献:
[1]王耀宁等.国际贸易风险规避策略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01).
摘 要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增长,贸易融资业务获得空前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发挥愈益重要的作用。但与国外很多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国内对贸易融资问题的法律规定尚不完善,导致这方面的法律纠纷频频发生。尽快健全和完善我国贸易融资法律担保制度和法规,是促进贸易保护、降低融资风险的有效途径,需要引起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广泛重视和关注。
关键词 贸易融资 担保方式 法律问题
近来年,我国经济发展事态良好,企业进出口贸易融资日渐增多。针对企业国际贸易融资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必须建立完善的政策和法规,从根本上减少此类贸易融资纠纷事件的发生。 一、我国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现状分析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开始产生和发展,不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迅猛。然而从目前的发展局面看来,我国很多中小企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国际贸易融资难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贸易融资形式单一、办理手续繁琐以及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此外,由于我国国际贸易法律政策和法规尚不完善,在与国外其他国家进行贸易融资的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与国际惯例相冲突和矛盾的地方,因此该类型的法律纠纷事件常有发生,对我国企业国际贸易融资以及国际品牌和形象的建立极为不利。 二、我国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有关法律问题
欧美等发达国家企业的国际贸易融资起步较早,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相对规范统一的国际通用做法和惯例。我国国际贸易融资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起步较晚发展,加上缺乏明确合理的法律政策规定,因而关于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的违规操作事件时有发生,引发法律纠纷不断。综合分析其原因,国家法律制度建设、银行、企业自身及国家货币政策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
法律政策是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我国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的法制法规建设与国外很多国家相比都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在我国国家立法当中,对于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的相关问题,例如金融和商业票据、货权、担保及信托等问题都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因此,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融资的过程中极易因操作不当引发法律纠纷,这种情况应当引起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广泛重视和关注。 三、解决我国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相关法律问题的对策 (一)健全担保体系,完善抵押制度
我国中小企业资金基础和综合实力都较为薄弱,很多企业根本就没有可作抵押的房地产资源,即使部分企业有可作抵押的房地产,也大多用来作长期贷款的抵押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申请短期贷款便会出现相当大的困难,面对融资瓶颈与企业发展的巨大矛盾,极易导致企业铤而走险违规操作。因此,我们应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要推出多种类型的融资服务,灵活地利用现有的各种金融工具为企业提供代收代付、汇兑以及结算等各项优质服务。针对一些相对固定的过往交易记录相对良好的企业,银行可对其提供无额外抵押担保的融资服务,以有效缓解企业发展压力。 (二)建立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这类企业往往起步较晚、发展规模较小,在贸易融资方面往往具有额度较小、频率较高以及需求旺盛等特点。建立和完善适用于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是衡量企业发展状况及偿债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建立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对不讲信用的企业进行处罚和严惩,让信用值较高的企业获得更好地资金支持,引导企业诚信管理和经营。诚信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国际贸易融资法律纠纷的发生。 (三)健全国际贸易融资的相关法律政策和法规
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的自律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民营担保机构的发展,多途径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企业贸易融资领域。国家立法及司法部门应充分结合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工作的实际,在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健全贸易融资法律政策体系,有效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贸易融资问题的解决。
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引导我国各大银行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加快改革发展的步伐,为企业贸易融资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从而有效促进我国企业的发展。同时,我国各大中小企业也应在国际通行惯例和我国国家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合理操作和运营,制定合理合法的操作程序和方案,力求减少和规避国际贸易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以降低国际贸易融资法律纠纷事件发生的频率。以最有效的方式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困难的现状,需要我国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当前紧张的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下,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要通过立法等多种形式对企业贸易融资问题予以引导,从根本上打开我国中小企业贸易融资的瓶颈,广泛拓展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保护环境。
小结:国外很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国际贸易融资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政策和法规还不够完善。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融资时,在操作上极易与国际通行惯例发生矛盾和冲突,引发国际贸易融资法律纠纷事件。为避免和杜绝诸如此类现象的继续发生,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关于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的法律政策和法规,促进我国企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 王信,熊庆丽.金融危机后贸易融资的变化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J].国际贸易,2009(08).
[2] 聂尔德.基于演化博弈视角的中小企业融资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