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乡村卫生站工作计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现状分析[文秘站 ()帮您找文章]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将加快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作为发展卫生事业重中之重的工作。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为切入点,以实行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拓展社区卫生服务为方向,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为目标,不断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全市农村卫生事业有了长足发展。
目前,全市275个行政村(居委会),共有社区卫生服务站147所(公有制成份占90)、农村卫生站213所(公有制成份占99.5),96.3%已达到《1省农村卫生站基本管理规范》的标准。卫生技术人员占农村卫生站从业人员的81.2。每个行政村(社区)有一所卫生站(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民可以就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全市95%以上的农村(社区)卫生站实行了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农村(社区)卫生站作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在抓好农村卫生服务,解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问题,落实预防保健任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现有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协调,与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不适应,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市、镇两级医疗机构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快速提升,与相对落后的农村(社区)卫生站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投入不足,农村(社区)卫生站医疗条件简陋。大多数业务用房与设备的配置还处在较低水平,有28所达不到业务用房基本要求(占7.8%),尚有危房19间(占5.2%),另外还有69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系临时租用房屋作为业务用房,无法适应当前农村卫生工作的发展,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二是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不足,卫生服务水平较低。全市农村(社区)卫生站从业人员中,具有执业资格的占67.5%,全科医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三是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不高。尽管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已达97.1,但是人均筹资水平只有90元,农民享受到的医保实惠非常有限。从整体上看,这个网底并没有织牢,广大农村地区的群众没有公平地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实惠。
二、农村(社区)卫生站建设的目标
用3年的时间,在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镇区医院所在地除外),个别经济欠发达且较为偏远的自然村仍保留农村卫生站。到20__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达255所,农村卫生站112所,农村(社区)卫生站基础设施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建立运转有效的农村(社区)基层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起与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设施比较完备、服务功能健全、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较高、监督管理规范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农民可就近享受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
三、落实议案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成立市落实市1届人大一次会议1号议案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
成立“市落实市1届人大一次会议1号议案领导小组”,__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1副主任、市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社保局、市食药局、市民政局、建设局、国土局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议案办理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加强培训,提高农村(社区)卫生站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从今年6月开始,连续2年对全市所有在岗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由市卫生局统一培训内容、统一培训时间、统一考核标准,结合现代网络手段,通过法律法规教育、理论知识授课、实践技能培训,使全体农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基本职责明确、基本技能掌握、基本规章制度落实。具体培训工作由各镇区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同时,组织农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全省统一全科医学培训,获取全科医师资格证书。
目前,全市在岗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执业医师)共959人。
计划每年培训70个学时,平均每人每年培训费600元,2年共需培训费1,150,800元(每年575,400元);计划2年内组织农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的全科医学培训,共需培训费312,400元。两项培训共需费用1,463,200元(20__年762,800元,20__年700,400元)。具体培训计划与经费预算见表4。建议培训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投入。鼓励其他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培训,培训费用自理。
(三)加强监管,规范农村(社区)卫生站职责和服务行为。健全农村(社区)卫生站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医疗操作规程,规范各种治疗和用药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积极为辖区内农民(居民)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承担本辖区内农村(社区)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与报告任务,协助镇区医院(防保所)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合作医疗等工作,为辖区内农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四)增加市、镇两级财政投入,改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置和条件。
1、工作用房的建设和改造
对原有社区卫生站的业务用房面积已达到或接近卫生部颁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150平方米)的暂不列入改造范围;对于业务用房面积有较大差距的,列入改造之列;其余应设置而未建成的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用3年时间分批建成。其它自然村需保留的农村卫生站其业务用房面积达到标准(40平方米)的,不列入建设范围;未达到农村卫生站标准的列入改造之列。
据统计,3年内需新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共143所,分三年完成工作用房建设,其中20__年建成78所,20__年建成41所,20__年建成24所。详细建设计划安排见表6。
按每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用房150平方米(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按每平方米950元(土建费用800元/平方米+水电等配套装修费用150元/平方米)的建设标准计算,房屋建设和改造共计需要资金20,377,500元(不含土地费用),分3年投入,分别为20__年11,115,500元、20__年5,842,500元、20__年3,420,000元(见表2-2)。建议按市、镇、村三级财政共同投入,投入比例为市财政50%、镇财政投入30%、村自筹20%。建议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用地每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由当地镇区划拨。
2、完善基本设备配置
对政府确定的行政村(居委会),其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依照卫生部颁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备配置标准”配(补)齐。其余自然村必要保留的农村卫生站,依照1998年省卫生厅《1省农村卫生站基本管理规范(试行)》中的“卫生站设备配置标准”配(补)齐。对已经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农村卫生站暂不再配(补)。除部分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外,大部分设备在今年配齐。
据统计,3年配齐农村(社区)卫生站开展基本卫生服务所必需的基本设施,共需投入资金9,639,911元(表3-1),其中20__年6,850,681元、20__年1,976,422元、20__年812,808元(表3-2)。建议按市、镇两级财政共同投入,投入比例为市财政60%、镇财政投入40%。
设备的购置由市组织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置。
以上工作用房建设和改造、基本设备配置、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三项经费共计31,480,611元,其中20__年18,728,481元、20__年8,519,322元、20__年4,232,808元。(见表5)
(五)调动市、镇两级政府办医院的积极性,指导和帮助农村(社区)卫生站的建设和发展。
1、鼓励市、镇两级政府办医院在农村举办或合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
2、指导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3、培训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指导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4、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帮助农村卫生服务站改善工作环境,增加常用医疗设备配置。
5、强化镇村医疗一体化管理,明确镇区医院对辖区内农村(社区)卫生站的业务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实行镇区医院对辖区内的农村(社区)卫生站行政事务、财务、业务和药品统一管理,确保卫生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
6、实施“百名医师下乡帮扶农村卫生活动”。每年组织市属医院(市__医院、市__医院、市__医院)抽调100名医师、50名护士,组成48个“百名医师帮扶农村卫生小分队”,分赴农村(社区)卫生站开展服务。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1)指导农村(社区)卫生站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规范;(2)指导农村(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掌握基本诊疗技术;(3)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工作;(4)开展义诊活动,直接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今年的“百名医师下乡帮扶农村卫生活动”计划3月下旬开始,于5月底结束,将对全市240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农村卫生站进行帮扶。
五、今年落实工作具体时间表
(一)2-3月,对全市村级医疗卫生技术服务状况实施全面调查摸底。
(二)3-5月,开展“百名医师下乡帮扶农村卫生服务活动”。
(三)6-8月,培训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
(四)5-10月,落实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设备统一采购及具体配置工作。
(五)6-10月,落实纳入20__年建设计划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和改造工作。
(六)10月,对方案落实情况全面督查,保证落实好20__年的工作计划任务。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在一定范围内、短时间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水平,形成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传播,消除麻疹的有效手段,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护儿童健康,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所有国家承诺于2012年消除麻疹。*年,卫生部制定了《*-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年,省卫生厅下发了《*-2012年广东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我省消除麻疹目标:“到2012年,全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不含输入病例),无本地麻疹病毒传播”。为遏制麻疹疫情上升的势头,确保2012年我镇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88号),东莞市卫生局、教育局《转发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东卫〔2009〕8号)、《东莞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二、实施时间
2009年3月1-15日。
三、实施目标
以村(社区)为单位,所有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分年龄组的接种率≥95%。
四、目标儿童
自强化免疫活动实施之日起,各村(居)委会辖区范围内8月龄-14周岁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均接种一剂次(0.5ml)麻疹疫苗。
强化免疫接种麻疹疫苗,符合常规免疫程序的,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具体如下:
(1)18月龄以下儿童
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接种可记为第1剂次;
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仍需接种,并在18月龄后常规复种第2剂次。
(2)18月龄及以上儿童
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一个月后可安排第2剂次常规复种。
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2剂次复种。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消除麻疹病例的重要策略措施之一,关系到我镇儿童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我镇能否在2012年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为加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卫生、教育、财政、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协调小组,负责全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过程中,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协调小组要认真组织做好工作计划、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
*镇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协调小组:
*
在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医院要具体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监督、辖区接种率调查等各项工作。宣传发动由李燕军负责、黄敏如协助,技术培训、疫苗管理由姚考玲负责、邓敏珊协助,注射器的准备分发、回收处理由邓敏珊负责、陈佩仪协助,报表汇总上报由黄敏如负责、刘述话、钟锦坚、李升炽协助。
教育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负责有关学校、幼儿园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张贴“公告”、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同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附表1的填写和组织学生接种麻疹疫苗等到相关工作。
财政部门要按照《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市镇财政补助方案》要求,保障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经费。
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和各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发动、摸底造册、接种组织等工作,并协助组织适龄儿童接种麻疹疫苗。
宣传文广部门要通过镇电视台公布麻疹强化免疫工作有关信息,让强化免疫活动有关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家喻户晓。
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负责辖区内适龄散居儿童(包括散居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相关资料的登记、上报等工作。
(二)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为更好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
(三)社会动员与宣传
在活动开始前充分利用电视、电信、报纸、标语、板报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公益广告,提前3-5天开始,并持续至活动结束;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的宣传活动可与强化免疫同步进行,可以采取张贴标语,印发传单等形式;各村(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要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开展入户宣传,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对幼儿园、学校学生的宣传,*医院组织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交由各学校、幼儿园分发给学生,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收到接种通知单。通过大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
(四)经费保障
本次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疫苗、注射器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基层预防接种劳务费由市财政支付,工作经费由镇财政安排。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要高度重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培训工作。2009年2月教育办负责人、*医院分管业务院长及防疫组参加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动员大会。同时派*医院专业人员参加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专业人员业务培训。
2009年2月下旬,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并完成辖区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人员的培训。*医院负责对本次强化免疫接种人员进行接种技术培训,经培训合格获“东莞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人员培训合格证”人员方可参加强化免疫接种工作。
(二)摸底登记
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登记所有应种儿童(附件1),是保证高接种率,使全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因此,各村(居)委会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辖区目标儿童数。
各村(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负责辖区内流动儿童摸底工作,向流动人口派发回收“新莞人子女资料登记卡(附件9)”,将未入托、入学的散居儿童资料填写到附件1,并在强化免疫活动开始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交到本村(社区)接种点处;本地散居儿童资料由社区医生(乡村医生)会同村干部收集(填写附件1);学生摸底登记以学校提供的学生名册为主,各学校由班主任根据学生资料填写好附件1。在摸底过程中要向家长或学生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附件11),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时要携带预防接种证和签名后的通知单。
为保证摸底调查质量,届时镇将组织人员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未达要求的地方要重新开展摸底调查。
(三)接种方式
接种方式以设立临时接种点的接种方式为主,各村(社区)选定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或村(居)委会作为临时接种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期间适龄散居儿童前往村临时接种点接种麻疹疫苗,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2;学校、幼儿园学生强化免疫工作由*医院在学校、幼儿园设置临时接种点,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3。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每个接种点必须具备疫苗冷藏相应的保存条件和应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人员和药品。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并根据负责接种对象的多少适当增加人员数量,人员分配及职责:
1、现场组织员
由村(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副站长、学校班主任担任。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登记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内容的宣传。
2、现场记录员
现场记录员由村医生(社区医生)或医院防疫组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可进行标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资料整理和上报。
3、现场接种员
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
(四)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
由于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服务范围大,应种目标儿童多,*医院要切实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各相关部门,参与强化免疫活动。
疫苗和注射器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发给*医院,*医院再分发至各临时接种点。
*医院要做好疫苗、注射器计划,于2009年1月10日前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医院负责完成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发的各类宣传培训资料分发至医院各门诊部、各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学校。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学校负责本单位宣传专栏等宣传资料的制作。
(五)实施安全接种
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接种。接种人员必须经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前的正规技术培训方能参加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按规范的接种实施步骤,核实接种对象、登记预检(掌握禁忌症)、接种疫苗(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观察等。
本次强化免疫保证每一名儿童接种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要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安全盒等专用容器,统一由*医院回收处理。
麻疹疫苗免疫禁忌症: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或对鸡蛋有过敏史者不得接种;已知免疫缺陷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和妊娠妇女不予接种。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接种麻疹疫苗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接种麻疹疫苗至少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糖丸、麻疹疫苗、风疹疫苗、麻腮风疫苗、水痘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狂犬疫苗等)者,可暂缓接种,并在满足时间间隔要求后进行补种。
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要注意如下事项:
1、冻干麻疹疫苗加水溶解后呈橘红色透明液体,如发现有颜色变紫、变黄(变紫是安瓿有微细裂纹、变黄有杂菌生长)安瓿有裂纹,标签不清,溶解不好,超过效期等情况,均不可使用。
2、麻疹病毒对温度和光线抵抗力较弱,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和稀释液的温度要求,并避光保存,不能反复冻融,不能提前大量稀释疫苗等待接种。
3、冻干疫苗经溶解成液体,必须置于适宜温度下,在半小时内完成注射,未用完的应废弃。
4、启开安瓿和注射时不能使用消毒剂接触疫苗。
5、用75%酒精消毒皮肤,待晾干后再注射,不能用碘酒消毒,接种后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6、儿童接种后应休息观察30分钟。
(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各接种点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的,应当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及时处理,并立即逐级上报。
(七)督导
1、督导方式
由卫生、教育、财政、新莞人服务管理等部门联合组成镇麻疹强化免疫督导组,督导组分成几个督导小组,巡回对各村(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摸底、宣传、现场接种工作等情况进行督导。*医院选派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定点督导组,分片负责,加强对各接种点强化免疫活动的督导,确保强化免疫活动保质保量开展下去。
2、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附件7、8)。附件7、8由督导员完成,并带回本级督导单位。
在接种前进行督导时,应重点督导基层的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
进行现场实施阶段督导时,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
进行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
3、督导方法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和听取当地组织实施等情况的介绍等,全面了解当地强化免疫工作情况。
4、督导反馈
镇督导组每天督导结束后,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镇政府和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妥善解决。同时将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经验向本级督导单位进行汇报,督导组及时收集各督导点信息,并将各组信息和问题进行归纳和分析,对于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及时反馈至现场各督导组,以便在后续督导过程中予以关注。
七、评价和总结
强化免疫活动评价内容包括活动实施情况评价和麻疹疫苗接种率评价等内容。在活动完成后,各相关接种单位应按方案要求及时进行资料汇总,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及时上报。
(一)接种率评价
接种工作完成后1周内,*医院要组织人员对辖区接种工作进行检查、评价。按照《东莞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附件3),完成本镇接种率的快速评估,接种率快速评估后将附件3的资料汇总到附件4。届时镇将组织人员对部分村(社区)进行检查、评价。接种率未达到95%的村(社区)要查漏补种。
接种率快速评估方法如下:以*医院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随机抽查1个村或社区,每个村或社区入户调查约10名目标儿童,累计调查30名儿童;随机抽查一个学校,调查30名目标儿童;在市场或车站调查30名目标儿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期间不在本镇(街)的儿童也要调查,但注明来源,不计入30名儿童)。市场、车站等地调查时不查在校学生。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或学生本人)认可及接种记录同时符合为准(市场调查可不查接种记录),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调查地点的抽取应有完整的记录。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任务,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为主线,强化农村药品市场监管为重点,积极清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取得了突出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力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整顿的领域和品种。三是及时召开了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全国、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就我县整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将全局执法人员分成三个执法小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负责全县三个片区的清理整顿工作,确保了我县药品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坚持政府负总责,属地化监管落实到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府办公厅《关于改革乡镇药品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的指示,我县切实加强了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报有关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县政府办及时向各街镇乡和县府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改革街镇乡药品安全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这两个重要文件一是明确了我县政府决定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县综合目标进行考核;二是明确了我县要坚决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县级相关部门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积极行动,全面启动了属地化监管职责。一是制定规划,健全组织。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为搞好药品安全委托执法工作,均成立了以镇长、主任(或分管镇长、副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为成员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召开了村(社区)负责人参加的专题研讨会,制定了可操作性较强的药品监管工作计划。二是加强学习,明确责任。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确定的行政执法人员均参加了县府法制办、县药监局联合举办的药品安全委托执法培训学习,全部顺利通过了考试考核。在实践中,通过我县分局执法人员的现场指导,基本掌握和明确了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职责、监管执法范围及注意事项。三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街镇乡为使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加强了对村社一级干部人员的宣传力度,召开了社长以上干部人员大会,就食品药品委托执法工作进行了宣传讲解,同时要求街镇乡各级干部多向群众广泛宣传,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有的镇乡还采取发传单、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开院坝会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深入乡镇医疗点进行宣传,努力营造“食品药品监管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管,大力整治扰乱药品流通秩序违法行为
1、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工作。到目前为止,GSP认证跟踪检查252户,合格231户,15户责令整改,6户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全面完成了我县药品经营企业跟踪检查任务。
2、坚决取缔非法代购药品的违法行为。我局针对我县药品配送点和代购点存在的超出许可范围、为药品连锁店代购药品、制度不完善、记录不真实完整等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严禁任何药品代购点将药品加价从事药品经营性活动,严禁超出许可范围跨地区代购药品。今年4月,我局又对全县几个中心卫生院药品代购点的代购行为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现石马中心卫生院超出范围跨地区代购药品。为此,我局对石马中心卫生院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查实该院非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7740.40元,我局对该院做出了没收非法所得17740.40元,罚款35480.80元的行政处罚。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我局下文全部停止了全县中心卫生院的药品代购行为。同时规范了我县太乙堂连锁有限公司在我县三个乡镇的药品配送点的配送行为,该公司原设在我县三个镇的配送点现已全部变更为下属仓库,并严格按GSP的要求进行操作。
3、加大了对中药饮片使用终端的监督管理。我局今年进一步规范了中药饮片流通渠道,严厉查处了药品零售企业,擅自从事批发中药饮片的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非法从事中药饮片、中药材批发行为的案件8件,没收中药饮片货值12586.00元,罚款25800.00元。
4、严肃查处非法买卖、出租转让等违法行为。我局今年重点加强了清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非法买卖、出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来自非法渠道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查获袁某、唐某、罗某、陈某、杨某、龙某、明某四家非法买卖、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案,共处以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4万余元;查获田某来自非法渠道的药品案,货值金额1200元,处以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4800元;查获刘某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货值金额2000元,处以罚款4000元。
5、加强分类管理,严肃查处非法销售处方药品行为。我局按照国家药监局分类管理的要求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规定,对全县药品经营单位的分类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师不在岗擅自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照《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共计罚款12650.00元,有效地规范了处方药品销售行为,确保了公众用药安全。
6、积极推进药品“两网”建设,大力推进药品委托执法工作。今年,我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进一步深入,药品供应网络实现全覆盖,100%的乡村卫生站和药品经营点实现了由专门药品经营公司及时进行配送。药品监督网络按照上级要求,今年6月份,我局对街镇乡的药品委托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目前,委托执法工作在全县街镇乡已全面开展,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县街镇乡共出动执法人员1250人次,检查乡村卫生站300余家,个体诊所24家,取缔无证经营中药摊点12家,罚款4300元,保障了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四、强化监督,确保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
1、进一步推进了医疗机构药品的规范管理,加强了临床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了临床用药水平,实行了药品使用通用名处方,开展了处方点评工作,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医用指导原则》,开展了临床用药监控,指导了医疗机构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的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阻止和干预。
2、重点对补肾壮阳类,抗呼吸道感染类以及医用氧、血液制品、疫苗、植入性Ⅲ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的检查力度,特别加大了对品、的监督检查,为更好地做好对特殊药品和的监督,我局建立了全县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并对3个医疗机构设施不齐备的问题进行了责令期限整改。另外,开展了骨结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使用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购进使用记录;开展了血液制品、疫苗专项检查,全县经营、使用单位购销渠道合法、制度完善、储藏运输设备齐全,各种记录完整。
4、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制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产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了重点监测,建立了药品医疗器械监测网络系统和不良反应(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了《**市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监测和疗效报告管理办法》,强制性要求了县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使用单位必须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五、密切配合,大力整治虚假药品广告
今年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以来,我局会同县工商部门重点查处了以下六个方面的虚假违法广告:⑴以新闻形式药品广告;⑵在药品广告中使用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药品广告;⑶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药品广告;⑷处方药违反规定在大众媒体上的广告,治疗障碍的药品广告;⑸未取得有效的广告审查文件、篡改广告审查文件或使用过期、失效、撤销批件的药品广告;⑹不明显标示通用名的药品广告行为。通过检查,对两家虚假药品广告的药品经营单位,我局对这些广告药品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发现其无供货单位资质证明,属非法渠道购进,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分别给予了罚款12000元和6000元的行政处罚。
总之,全年我局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845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931家(次),立案查处44家,现场处罚85家,罚款24万余元,有效地规范了我县药品市场秩序。在2008年里,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
(一)加强对《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在加强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元旦、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搞好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努力营造依法治药的良好氛围。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四大奋斗目标”和“五气”新要求,树立干部新形象,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重点解决“看病贵”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全县卫生工作呈现了新的局面。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半年工作总结
(一)农村卫生工作
1、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实施第二轮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要求,我县新招聘了6名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2、今年争取到第一批扩大内需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100万元,三汇镇、涌兴镇中心卫生院各50万元。
3、对白兔,鹤林,静边镇,清溪场镇,三板,土溪镇,岩峰镇等七个卫生院扩大内需建设,总投资633万元,预计八月底主体工程竣工。
(二)城市卫生工作
1、县医院外科大楼改建,系香港政府灾后援建项目,待香港政府提交立法会通过后实施。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四川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开展工作,在基线调查、慢病管理、疾病控制等方面均按规定的方案进行,先后派出15名医护人员到省市培训全科医师、全科护士。
(三)公共卫生
1、加强了疾控中心和县医院传染科的设备装备,加快了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
2、进一步落实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先后印发了《县卫生系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县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工作计划》、《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和疫情处置预案》、《县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甲型h1n1流感预检分诊会诊转诊制度》、《县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修订了《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真正做到了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3、加强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了医疗救护、救灾防病处置等组236个,落实县、镇、乡应急人员共340人,同时组建了卫生应急专家组数据库共49人。对机关工作人员、县属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应急办主任以及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或公卫科长共100余人,进行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和考试。
(四)新农合医疗制度稳步完善
1、参合资金筹集。今年全县参合110.97万人,参合率为97.3%,筹集资金7609.88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221.94万元,县财政补助440万元,中央补助3597万元,省财政补助3350.94万元全部到位。
2、参合农民补偿。今年1-5月累计受益人数325225人次,补偿金额4468.4万元。其中:门诊288029人次,补偿金额485.37万元;特殊门诊4661人次,补助金额98.42万元,县内住院补偿27796人次,补偿金额3043.46万元,县外住院4749人次,补偿金额841.15万元。
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解决“看病贵”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五)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措施有力
1、圆满完成了与我省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我县公民闫勇和与其接触的有关人员的医学隔离观察和居家观察任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好评。
2、加强了狂犬病防制。今年初,全县有犬46484只;1至4月底共灭犬10467只(其中限养区犬只503只,伤人畜犬88只);现有犬只35726只(其中新增犬692只,观赏犬164只,警卫守护犬72只)。在现有犬只中,免疫犬25584只,免疫率72%;办证犬19491只;栓养犬20931只。犬伤暴露857人次,犬伤暴露后规范处置857人次,规范处置率100%;发生犬伤牲畜1例。处理违反《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行为13起,实施行政处罚13人次,处罚款850元。
3、对结核病、艾滋病、霍乱等重点传染病加强了宣传、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管理,落实了责任。
(六)妇幼卫生工作成绩显著。
1、4月21日,在达州市妇幼卫生及社区工作会议上,我县荣获全市2008年度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两个一等奖。
2、新生儿疾病筛查2300例,筛查率达到42.15%;对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妇幼医生68人进行了妇幼卫生报表网络直报培训。
3、努力降低
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今年1—5月,住院分娩率为80.13%,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6%;高危孕产妇按规定程序转诊率达98.5%;高危孕产妇管理695人,管理率达99.86%;产前检查率92.88%,产后访视率92.47%;系统管理建卡率92.38%,卡册回收率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1.75%;新法接生5078例,新法接生率99.98%,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0‰;孕产妇死亡1例,死亡率20/10万;婴儿死亡52例,死亡率10.4‰;新生儿建卡5010例,建卡率达98.6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01%,生长发育监测率99%。
(七)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为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今年对乡村医生业务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考试、考核,为全国首次乡村医生换证、注册奠定了基础。
2、加强医院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开服务承诺,公示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加强医患沟通与交流,尽可能地让病人来则安心,走则高兴。
3、抓继续医学教育。今年上半年已发放好医生网卡563张。对乡村医生远程教育学员进行了模拟考试,为毕业考试打下基础。其他进修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八)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1—5月,全县共计无偿献血892人次,献血量达29.59万毫升,满足了临床用血需求。
(九)卫生执法力度加大
1、对医疗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成立了两个清理整治组,分别由杨汝奇副局长和瞿海林副局长带队,对全县医疗市场、娱乐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出动卫生监督员210人次、车辆50台次,按照《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检查餐饮业285家、超市4家、农家乐13家、酒店5家、娱乐场所10家、旅游景点2个,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单位及时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节假日居民食品卫生安全。
3、认真开展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出动卫生监督员138人次,监督检查785家,监督乳制品49个样、火锅底料12个样,样品合格率100%.
4、对全县123所学校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学校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率达到97.7%,对个别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把整改落到实处。
5、加强了医疗机构、血液制品监督管理。出动卫生监督员319人次,车辆41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6家,取缔非法行医4家,责令停业3家,警告12家,限期整改15家,没收药品73个品种,没收器械20件,罚款5.34万元。
(十)中医工作不断加强
1、开展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培训,培训师资60名,分批对全县6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7所村卫生站确定的师资力量进行培训,目前,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正按照局安排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2、为全县中医药在岗临床人员100余名(50岁以下)温习中医四部经典著作培训报名。
(十一)医疗行风明显好转
1、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印发了《2009年全县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按照县纪委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和“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例分析及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加强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收费项目、标准、药品价格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收费透明度。严格执行《达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规定。
4、实行首诊责任制,医务人员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诊断治疗。医生对不属于责任范围内的,引导病人到相关科室进行诊治,无推诿患者现象发生。
5、医务人员对病人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减少了大处方,滥检查的做法。
(十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1、我局组织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副职领导多次学习《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管理办法(试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围绕“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我该怎么办?”开展了深入学习讨论,明确了责任及过错责任追究,每个职工自觉把责任落到实处,主动把责任区清扫得干干净净,办公室设备存放得整整齐齐,窗明几净。
2、坚持每周五对责任片区进行集中清扫和日常卫生监督,保证了责任片区整洁、有序。在日常卫生监督时,我们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向广大居民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功德意识,引导广大居民共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十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
3月27日,卫生局召开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观动员大会精神,同时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印发了《县卫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调研阶段日程安排》,明确了工作目标、步骤、方法、要求。做到按规定动作进行。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领导撰写调研报告15篇,党员干部写学习心得300余篇,办学习专栏8期,信息简报36期,宣传标语8条。全体干部职工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县农村卫生基础差,底子薄,诊疗水平普遍较低,卫生服务能力依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亟待提高。
2、医技人员短缺、基层人才引进难和流失严重,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招聘困难。
3、地方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乡镇(中心)卫生院设备缺乏,不能适应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需求。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县委、县政府“五气”新要求,树立干部新形象。
2、坚持不懈地按要求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2009年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3、接待处理。全面完成积案化解年任务;完成县人大、县政协的提案、议案。
4、全面启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程。各医疗单位要按照5月26日《全县妇幼卫生暨社区卫生工作会》上的要求,将妇幼卫生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5、抓好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资料积累,做好审计准备,按时搞好竣工验收。
6、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预案,落实应急设备设施,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有效控制传染病。进一步做好各类重点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要求做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全程接种率达98%。
8、妇幼卫生工作。进一步培训妇保人员,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分别降至55/10万和13‰,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50%以上。
9、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第一年方案实施第二周期医院管理活动,落实医院评审、评价制度,制定惠民医疗措施、开展惠民医疗;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好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严格医师、护士的准入管理和考试考核工作;按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0、努力推进中医事业发展。做好巩固四川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成果,力争中医门急诊量达到县、乡、村门急诊总量的40%;积极建设中医特设专病、专科,走特色效益之路;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新成果的运用。
11、不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卫生法规的社会普及度、认可度和接受度;落实卫生执法监督“网络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行医,保护群众健康权益。
12、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选拨培养优秀卫生管理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促进卫生事业更好发展;加快卫生人才培养,妥善解决农村和城市人才问题,探索吸引高素质卫生人才的有效办法,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