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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政府扶持体现着鲜明的政策性,主要表现为政府的财政和政策支持,对海洋的开发、保护和经济增长有很大的促进和示范作用。美国是最早开展海洋经济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的国家之一,财政拨款是美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经费来源,而且对于有利于海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开发项目和技术,政府财政拨款会给予更大的倾斜。英国政府将海洋能源作为优先发展领域,并强调对这一部门的R&D支持将会带来阶段性的发展突破。英国政府先后资助了一系列项目激励海洋能源创新活动,包括英国政府技术项目、“SuperGenMarine”海洋可再生能源研究项目等。韩国是政策推动型海洋经济区发展的典型代表,“西部开发计划”中的西海岸沿海经济区建设规划总投资223.133亿韩元(约318.76亿美元),共涉及126个开发项目,涵盖工业基地建设、通讯及发电站建设、交通运输、水资源开发、教育及旅游等各个方面。
(二)创造良好投资环境沿海发达国家普遍注重建立完备的经济法律规章,创造有利于本国及其他国家投资的宏观外部环境。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国际经贸和海洋投资法律保障,有效保护本国的企业在海洋投资以及经营中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开放海洋产业准入领域,使民间资本进人的领域日趋扩大,投资机会不断增加,民间资本承担海洋经济的商业性运作,国有企业则承担海洋经济的战略性、国策性运作,民间资本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主体。日本对于促进本国海洋经济发展、利于海洋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制订得也十分完善,在日本政策性投资银行的融资对象中,与海洋环保事业、海洋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等相关的项目,可以得到14%~20%的税收优惠。韩国主要通过制定优惠投资政策和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来吸引外部资金支持,如经济区开发政策规定,在经济区内实行自由化的外汇制度,允许主要外国货币在经济区内自由使用,并最大限度地消除外国投资的不便因素,为外国投资者创造更为宽松的金融环境和便捷的投资服务。
(三)充分运用金融市场工具在海洋经济发展中,发达国家都比较注重利用资本市场,发挥金融市场工具的作用。美国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引导和促进更多的资金进入风险资本市场,支持企业早期发展并创建新企业,在生物工程、海洋医药等高技术领域进行大量投资,造就了一批世界级公司。欧盟及各国政府也鼓励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对于投入环保、生物、海洋科技等高科技产业的风险资金,提供利率、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使欧盟的风险资金投入迅猛增长。日本政府在充分了解各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情况与相关资金需求以后,积极引导商业银行组织银团贷款,不但加强了银行间的合作,实现了互惠互利,并且通过分散投资,减少了融资风险,并且对重视海洋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相关企业给予优惠政策,通过对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的贷款利率水平,促进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天津市海洋产业融资模式设计
各国海洋产业融资模式差别较大,不仅与产业的经济特性和融资需求有关,更取决于该国的政治历史环境、企业制度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特别是资产证券化程度。因此,在天津市海洋产业融资模式设计时,应根据融资需求以及天津市社会、金融市场的现实情况,利用现有基础,对融资模式进行重新调整整合。我国的金融市场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渠道为主,证券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债券市场规模较小,债券品种少,股票市场则存在着投资主体缺失、过度投机、供求结构不对称、产业结构失衡等诸多问题。从长远角度看,海洋产业融资过度依赖证券市场是不可行的,在选择产业融资模式时应当注重利用间接融资,特别是银行信贷这一资金渠道。银行主导型金融模式,特别是政策性银行作用的发挥,能够较快地传递政府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意图,对政策倾向性较强的海洋产业融资十分有利。
(一)海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海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引水工程、海岛地区基础设施项目、滩涂围垦项目、集聚发展平台等项目。此类项目一般应由地方政府主导,以城建投资公司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开发的融资任务。可通过土地质押申请贷款等方式获得银行贷款,通过开发提升建设区域土地价值,将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后期,新进入的产业公司可以用公司的经营现金流获得银行的后续贷款。
(二)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融资模式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以港口码头、集疏运网络、物流交易平台、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等为主。此类项目结构复杂,经营性项目、准公益性项目混杂。对于枢纽港建设等经营性项目,以市场操作为主,政策引导支持为辅的港口投融资体系,即“市场投资主体+市场融资+政府配套”的模式。对于铁路、机场等准公益性项目,建议采取以政府为主导的市场负债型融资模式,即“地方财政+市场投资主体+银行贷款+其他资本”。物流基地建设,建议由政府或者大型民企出资建设,同时引进产业资本基金。
(三)海洋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融资模式重点大型涉海企业一般资金需求量大,可以采用“政府引导+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的融资方式,并结合吸引外资投入技术入股,还贷来源主要为经营收入。中小型涉海企业可以采取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培育上市融资,吸引民间资金参股等方式。如引入私人风险资本、上下游企业关联资本、创立装备制造业企业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引入银行、若干担保公司进行中小型海洋装备制造“组团贷款”,由担保公司担保,并由涉海企业出资形成风险资金池进行质押担保。高新技术涉海企业融资模式一般以股权融资为主,以债权融资为辅。
(四)涉海项目融资模式一是海洋生态保护项目,该类项目投资效益差别比较大,多数为公益项目,需要政府出资建设。建议将水源控制工程、清洁空气工程等带来的正外部性以及排污费、生态补偿费收入的全部或部分由负责建设的生态环保公司特许经营。经营生态项目的企业可将特许经营权、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权,生态补偿收益权以及水价差价收入权益等作为抵质押物向银行融资。二是滨海旅游项目,海洋旅游在旅游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是高投入、高产出、就业容量大、投资周期长,对区域经济拉动较大的产业。建议采取BOT、PPP等委托代建的方式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海洋能源项目,此类项目普遍为效益较好的经营性项目,不存在资金缺口问题。建议采取“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的模式。
三、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建议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注重加大市、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向海洋经济的倾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国债和预算内资金支持,通过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贴息等手段,提高国家对海洋经济开发的财政投入。同时,根据海洋产业对金融支持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成立各类海洋专项基金,尤其重点支持海洋科技创新,为海洋领域的技术研发提供充足的研究经费。此外,通过针对性的财政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进入海洋经济领域,主要包括补贴、贴息、奖励、税收优惠等多种政策,缓解海洋经济发展初期海洋产业投资风险与收益的匹配问题。市政府可依据海洋经济发展需要,给予先期进入海洋经济领域开展海洋经济业务的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或给予涉海金融业务达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财政性奖励,对于重点培育的主导产业或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通过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缓释金融机构海洋业务的风险,逐步提高金融涉海业务比例。
(二)政策性银行业务向海洋产业倾斜海洋产业的特殊性意味着单靠商业银行的支持难以满足其全面的需求,而政策性银行有着配合国家发展战略的职能,与海洋经济发展有着较好的政策与需求匹配。在海洋经济发展初期,政策性银行尤其应发挥其政策性作用,弥补商业银行缺位导致的金融支持不足问题。国家开发银行应发挥自身职能,尤其是应发挥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优势,把涉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信贷支持重点。中国农业开发银行作为我国农业生产领域政策性信贷的主导力量,也应该发挥其在海洋渔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海洋渔业的资金流动周期和需求特点,扶持海上收鲜运鲜、经济鱼类养殖和冷藏加工等行业发展,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现代化龙头渔业集团,考虑进行联合组织银团贷款进行重点支持。以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业务为主的中国进出口银行应继续稳步发展船舶制造和交通运输融资业务,巩固传统优势,并根据海洋经济发展需求,给予适当倾斜政策,多渠道满足海洋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首先,逐步推动企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积极鼓励大中型企业到主板市场上市融资,对于目前正处于研发或创业阶段的海洋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可以选择在创业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中直接融资。其次,注重发展债券业务,选择资信较好的海洋开发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进行直接融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政府批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并允许在市场上流通转让。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海洋基础设施建设、高新科技项目及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最后,可借鉴国际风险投资运作经验,设立和经营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对未上市的海洋企业直接提供资本支持,建立“集体出资、组合投资、专家管理、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最终通过股权交易形成较高投资收益。基金来源主要为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大量吸收机构和民间资金进入。可以预测,产业投资基金对于促进海洋科技进步,调整和优化海洋产业结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将具有重要作用。
当今世界正在面临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等冲击,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便成为当前全球性的目标,而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正是实现这个目标的重要途径。中国在实现此目标过程中必须紧密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部署重点发展领域,并辅以政策支持。
(一)结合本国实际情况部署未来一段时间的重点发展领域20世纪后期,世界各海洋国家开始纷纷制定海洋发展规划,部署未来海洋发展方向。美国作为世界海洋强国,非常重视海洋高技术及海洋产业的发展,并且在海洋探测、深海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随着世界海洋经济的崛起,美国将现代科学技术应用到海洋产业,因此美国在海洋新兴产业方面发展迅猛,其重点发展方向为海洋新能源产业及海洋生物医药业。澳大利亚海岸线长约20000多公里,海洋产业发展势头较猛,且其在海洋产业的很多方面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澳大利亚将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当做是参与国际经济的基本前提,它在一些海洋新兴产业方面非常具有发展潜力,如:海洋替代能源、海水淡化、海洋生物技术等。日本由于油气及矿物资源极度匮乏,因此,将重点放在海底矿物资源探查研究方面,目前,日本的海洋科研设施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中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与上述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因此,中国应当借鉴各国经验,充分研究本国实际情况和未来需求,统筹规划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中国有必要调整现有海洋产业结构,大力扶植资源消耗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要想壮大海洋经济,就必须以海洋高新技术为依托,重点推进海水淡化、海洋药物等新兴产业。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高速迅猛发展,不断增长的经济增长需求与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中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现有传统海洋产业,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政府制定相应政策大力的支持和引导新兴产业的发展较中国而言,许多西方国家的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已发展的较为成熟。美国为了维持海洋经济利益、探求海洋资源,相继出台了《21世纪海洋发展战略》、《海洋法令》以及《美国海洋行动计划》等,这对于美国开发海洋、发展海洋新兴产业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加拿大非常注重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管理,并且在能够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加强海洋高新技术研究以充分发掘和利用海洋的潜能。加拿大在1997年颁布《海洋法》,在2002年和2005年分别出台了《加拿大海洋战略》和《加拿大海洋行动计划》,这些法令及战略的出台推进了加拿大海洋科技的发展,振兴了加拿大的海洋新兴产业。除了西方国家,日本的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战略也值得中国借鉴。由于日本的海洋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较大,因此,日本一向非常注重开发海洋所蕴含的空间和能源等。中国要想培育和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就必须辅以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以鼓励海洋科技创新,形成以高新技术为依托的新兴产业群。
(三)完善投融资体系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而高新技术的研发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资金,在短时间内不能得到较大利润回报。正是因为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技术要求高、资金需求大,并且具有很大的投资风险,因此令很多投资者和企业望而却步。中国政府必须完善投融资环境,促进我国海洋新兴产业的融资资金来源多元化。当前,中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的融资主要靠政府直接投资和政府引导。政府直接投资即通过财政支出培育和发展我国海洋新兴产业,确保我国海洋新兴产业能够在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和自然环境中繁荣;政府引导即政府给予优惠政策引导银行等企业参与投资。在未来一段时间,中国政府需要完善投资体系,使得资金能够按照市场需求投入到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海洋新兴产业中去,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国有大中型企业投资为辅,社会和民间资本为补充的投资环境。中国政府要完善企业融资体系,重中之重是应该创新我国海洋新兴产业的融资机制。由于海洋新兴产业投资风险高,企业直接吸收投资和公司发行普通股票较为困难,再加上银行偏向于向大型企业提供贷款,使得我国中小企业和民间资本进入海洋新兴产业的门槛太高。因此,银行应该在向大型企业提供贷款的同时,由政府提供担保,向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这样,中小企业自身资本运行周期短的特点使得海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率提高,以此促进我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四)围绕重点发展领域大力增强人才资源储备和人才引进发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繁荣,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些国家高度重视海洋高新技术的开发和人才的培养。澳大利亚先后出台了《澳大利亚海洋科学与技术计划》、《21世纪海洋科学技术发展计划》等;日本加大了对海洋科学技术的研究力度,以创新改造传统海洋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英国在2007年启动了名为“2025年海洋”的战略性海洋科学计划;美国政府现有海洋方面的研究与开发实验室700多个,聘请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占全美国的3/5,政府每年的投资达到了270亿美元。新兴产业以高新技术为依托,而高新技术的研发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但是当前中国在海洋新兴产业方面的领军人才、专业人才十分匮乏,因此在海洋科技的一些前沿领域、关键领域的发展便显得力不从心。中国必须借鉴发达国家海洋高新技术研究的成功经验,重视人力资本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增加与我国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相关的海洋性综合大学和研究机构,并编制相应的发展规划,出台我国在培养和引进领军人才等方面的鼓励政策。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够在发展海洋高新科技的同时,为国家培养海洋方面的有专业技术的技术型人才和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战略眼光的管理型人才,从而提高中国海洋科学研究水平,促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内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发政策安排的经验借鉴
(一)各区域应因地选择重点发展领域,避免不同区域产业发展同质化自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出台至今,各地区政府都雄心勃勃的在本地区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都想以此为契机,推进本地区产业结构转型。但在众多省份中,却鲜有地区根据本地实际优势和已有产业基础确定未来重点发展领域,不免给人一种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之名实则在圈地块、争补贴的感觉。因此,中国在开发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过程中必须因地选择重点发展领域,避免不同区域的产业发展出现同质化现象。
(二)在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也要注重传统海洋产业的升级现在普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新兴产业应该是全新的产业,传统产业已经过时。而实际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主要以科技创新为主要驱动力。二是产业的发展能够满足我国的战略性需求。因此,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发展并不相悖,在某种程度上,两者的融合发展会促进产业延伸、产业扩展,提高整体的经济效益。根据陆域产业发展规律,产业生命周期有四个阶段,分别为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根据新兴产业及传统产业的发展现状,大多数新兴产业处于产业形成期和成长期,而传统产业则是处于产业生命成熟期和衰退期。因此,新兴产业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必然能够成为地区经济新的增长点;在传统产业中,虽然衰退产业处于市场饱和或萎缩状态,其在产业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会不断下降,但是成熟产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然会是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因此,中国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过程中,必须注意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使得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能够协同发展。首先,应协调好海洋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关系。二者各有所长,不应是替代与被替代的关系。其次,促进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新兴产业的技术能够用来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使传统产业的生命周期得到延长。
(三)设立新兴产业专项发展资金,加大力度促进重大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需要强有力的、系统性的资金支持来应对其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我国陆域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过程中,表现出了自主研发能力不足的弱势,这主要由于中国目前科技发展水平较低,技术与制造基础薄弱。另外,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的另一大难题是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低。因此,在我国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科技愈加依赖的趋势下,关键技术不成熟和成果转化率低的现状阻碍了新兴产业的发展。中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必须充分吸取陆域的发展经验。积极整合现有政策,充分利用现有资金,建立完善的财政投入机制,设立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专项发展基金,以增强我国科技领域创新能力,专项集中支持有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产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因此,中国发展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应当在激励民间资本积极投入的同时,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撑作用,促进我国海洋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四)加大政策的梳理和整合力度,促进产业集群引导资源流向新兴产业在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逐步将战略新兴产业打造成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建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提升国民经济长远竞争力。”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中国未来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实现快速腾飞的重大国家战略。因此,构建有效的产业发展模式有助于中国加快实现经济布局、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国发展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过程中,应当系统的谋划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各相关产业的有机衔接。首先,在促进中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产业集群过程中,应当注意合理布局产业以避免产业重复建设。在研究集群内产业链分工问题时,必须避免地区间同质化竞争,以防止资源和产能的浪费。其次,在促进中国战略性海洋新兴产业产业集群过程中,应当注重将产业集群与高新产业园区有机结合,依托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集群,培育出特色突出的示范基地,形成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关键词]蓝色经济;金融创新;绿色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49-0197-02
1 金融业与蓝色经济关系
“蓝色经济区” 寓意深远,是指以临港、涉海、海洋产业发展为特征,以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以区域优势产业为特色,以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为前提,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经济功能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是面向未来、应对挑战、建设海洋世纪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
金融是连接各种要素市场的纽带,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能够提高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城市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因此,金融业理应在蓝色经济区建设中发挥强力助推作用。蓝色经济区战略的实施,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更为高效便捷的载体,从而对信贷资源的合理流动与高效配置提出了新的挑战。蓝色经济区战略的实施不仅会推动山东乃至全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也给金融业的持续发展带来了战略机遇。
2 日照市蓝色经济和金融业现状
日照毗邻黄海,紧邻青岛,海洋环境和港口条件优越,全市陆域面积5310平方千米,海域面积达6000平方千米,海岸线长99.6千米,优质沙滩岸线64千米,深水可建港岸线20多千米。2009年,日照生产总值860亿元,比2008年增长14.5%;进出口总值稳居全省第四位,达到83.5亿美元;港口运输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1.81亿吨,增长20.1%,增幅居全国沿海十大港口之首;实现服务业增加值294亿元,增长10%;机械制造、粮油加工、化工、装备制造业、港口物流业、综合旅游业等“十大产业”建设已初具规模。近年来,全市海洋开发步伐不断加快,海洋渔业、海洋运输业、海滨观光旅游业、临港工业等重点海洋产业成效日益显著,海洋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作为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和鲁南城市带出海门户,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临海产业基地,日照在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战略地位突出且重要,并迎来了千载难逢的重大发展机遇。日照市在“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中的定位是:打造临港产业区、国际区域性的航运中心、滨海文化和旅游名城,以及海洋科技和教育的阵地,具有最佳人居环境的城市。
目前,日照市共有9家银行、26家保险公司。2009年年末,全市信用总量余额1137.36亿元,较年初增长52.13%;各项存款余额819.47亿元,较年初新增184.4亿元,增幅30.04%,增幅居全省第二;各项贷款余额830.24亿元,新增贷款255.7亿元,较年初增长44.51%,增幅居全省第一。
3 日照市金融业支持蓝色经济发展的瓶颈
一是资金支持品种单一,难以满足发展需求。目前,日照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融资渠道是政府融资、银行信贷以及引进外资。尽管日照市海洋产业的融资额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但涉海产业贷款占全市贷款余额比重仍然较低,实际利用外资水平更是很少。
二是抵押物创新滞后,增加贷款融资障碍。海洋经济产业获得贷款的有效抵押品较少,一方面,动产在海洋经济产业资产中占比较高,海洋经济产业获得的贷款超过90%为信用担保贷款或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等抵押贷款;另一方面,海洋经济产业可用于贷款抵押的机器设备多属专用设备,其抵押率相对较低,大多仅在 25%~60%。此外,海域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抵押虽然没有法律障碍,但由于金融机构的认知程度较低、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还不够规范和明确,大多数的商业银行都没有开展这一业务。
三是风险规避手段缺失,形成潜在无形损失。海洋经济产业多为涉外企业,相对于一般陆地经济,要面临更多的汇率风险。在汇率波动尤其是单边升值的背景下,汇率风险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资金特别是社会资金向海洋经济产业的投入。
4 金融业支持日照市蓝色经济发展的建议
4.1 以金融业务创新为突破口,不断满足蓝色经济区建设对金融产品的需求
蓝色经济区建设既对融资总量和融资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与丰富提出了更高需求。金融业应加大针对蓝色经济区建设信贷融资产品的开发力度,积极探索发展海域使用权抵押、无形资产质押以及港口物流业发展需求的信贷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客户环保分类识别系统,对符合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按照“绿色信贷”原则加大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多种形式的低碳金融产品,积极开展经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确认的核证减排量质押贷款业务,通过支持低碳经济和高科技产业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4.2 以建设蓝色经济区为切入点,搞好金融服务保障职能
一是紧抓服务蓝色经济的市场切入点。围绕日照市“一带三轴八区十大重点产业”的规划格局(“一带”指的是鲁南临港产业带的核心地带,“三轴”指的是南、中、北向西辐射有三个产业轴,“八区”是八个产业功能区,“十大产业”包括机械制造、粮油加工、化工、装备制造业、港口物流业、综合旅游业等),紧跟以蓝色枢纽、蓝色旅游、蓝色科技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的建设和发展,跟踪蓝色临港工业、现代海洋渔业等蓝色工业布局,积极支持特色海洋旅游、海洋文化产业、会展产业以及海洋科技创新,提高日照蓝色经济活力和创新力。二是紧抓服务蓝色经济的布局切入点。根据蓝色经济发展的产业布局特点,做好服务蓝色经济业务发展布局规划,确定业务发展目标和结构,促进银行自身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客户群建设的进步,从资源配置、人员数量和素质等多方面支持和保障服务蓝色经济的效率和质量,提高蓝色经济区网点覆盖面和服务功能。三是紧抓服务蓝色经济的业务切入点。围绕蓝色经济产业布局和产业链条提供特色服务,促进银行公司金融业务的发展;围绕蓝色经济区开发建设提供系列融资服务,促进银行中长期贷款等优质资产业务的发展;围绕蓝色旅游、蓝色科技建设带来的财富管理等高端金融需求,促进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
4.3 以完善抵押担保方式为支撑点,强化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
针对蓝色经济区中大量闲置的土地和海域使用权,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增强金融机构认可度,有利于降低信贷门槛,畅通融资渠道。一是积极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加大宣传和引导,尽快规范信贷管理办法和有关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规章制度,落实相应的操作制度;加快专业性评估机构建设,健全评估标准;积极发展和培育海域使用权二级交易市场,构建海域使用权的变现平台;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财政贴息政策,降低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风险,加大金融机构对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认知程度和投放力度。二是推动土地流转与交易。积极争取国家用地、用海指标,对重大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优先安排用地、用海计划,全力支持优势产业发展。此外,针对部分生产分散、信用较弱的涉海经济个体,可以借鉴农村金融中的互助担保方式,大力发展信用联合体贷款,有效提高从事海洋经济发展的微观个体的信贷能力。
4.4 发展多样化的投融资方式,提高吸引利用各种资金的能力
一是加快产业和风险投资体系建设。采取引进或多元化投资方式等措施,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积极探索银行信贷业务、中间业务与创业投资的结合,完善创业投资服务体系。二是推动期货和债券市场发展。依托日照口岸煤炭、铁矿石、粮食等大宗散货物流中心优势,积极争取设立商品交易所,积极争取国内外期货机构设立营业部及石油、大豆等品种交割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筛选部分企业申报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通过期货业和债券市场的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促进物流和港口等实体经济的发展。三是加快市场化投融资体制创新,包括引入不同类型的战略投资者,建立产业投资基金,扶持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发展专业性融资机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强力支持蓝色经济优势产业发展;重点培育一批海洋经济企业,积极引导、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经营权和资产转让、联合兼并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产,还可鼓励和引导企业发行海洋高新技术的可转换债券、可调利率优先股票等,在发展初期扩大融资来源。四是积极利用外部资金,全面放开外商投资海洋经济领域,努力提高蓝色经济区与周边经济圈的融合程度。
4.5 打造 “绿色金融”,推动蓝色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增加绿色信贷,对符合蓝色经济区建设规划的海洋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对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金融机构给予倾斜政策。比如,财政资源倾斜,在大项目建设中优先考虑等。财政资源是各家银行竞争的优质业务,建议政府对此资源加大力气整合,在财政招标、公务卡、工资等业务上向对绿色金融开展贡献大的金融机构适当倾斜。三是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力度。比如,鼓励银行创新发展“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等),确保重点产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吉亭.蓝色经济研究[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9.
[2]张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研究[M].济南:山东出版社,2009.
1月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到2015年,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以上,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5%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8万元,城镇化水平达到65%左右。
1月14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加快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2月18日,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恳谈会上,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表示,欢迎中央大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海内外各方面的朋友积极参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2月18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恳谈会在北京举行。此次恳谈会,山东省共推出招商项目200个,总投资8512亿元,现场签约项目23个,投资额2549.4亿元。以此为标志,我国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正式启动。
18家机构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在此次恳谈会上,山东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等12家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国人保集团等6家保险公司签署了《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机构表示,将以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契机,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业务发展的重点区域,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加大资源投入。同时,将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金融改革创新的试点区域,为经济区内的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各种创新型服务。
2549.4亿投向蓝色经济区7个城市。山东省此次共推出招商项目200个,总投资8512亿元。其中,海洋第一产业项目12个,总投资110亿元;海洋第二产业及涉海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87个,总投资3529亿元;现代海洋服务业项目74个,总投资3671亿元;基础设施项目27个,总投资1202亿元。会上,蓝色经济区内7城市与投资合作单位签署23个重大项目合作协议,总投资2549.4亿元,涉及农业科技、新能源利用、国际物流、旅游文化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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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宁波、温州三大沿海都市圈通过增强现代都市服务功能和科技支撑功能,为产业升级服务。宁波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中具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优势与区位优势,针对近一万平方公里的“蓝色国土”,宁波提出海陆联动,着力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将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择优发展临港工业、建设新型海洋产业基地等。
宁波在发展海洋经济过程中存在着海洋渔业转向民间借贷、商业银行对海洋经济信贷投放积极性不高、资金供需双方矛盾突出等问题。如何为宁波发展海洋经济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将是本课题主要研究的问题。
一、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和金融支持现状
(一)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现状
宁波市海域总面积为9758平方公里,岸线总长为1562公里;其中大陆岸线为788公里,岛屿岸线为774公里,占全省海岸线的三分之一,发展海洋经济条件得天独厚。
宁波拥有潮间带滩涂面积约10.4万公顷,面积之大居浙江省首位,围涂造地和从事养殖的开发条件优越,是宁波建设沿海工业区的重要后备土地资源,可直接用于养殖的约1.87万公顷。拥有10米以上的浅海面积约7.67万公顷,其中可直接养殖面积约3300公顷。近年来 ,宁波市海洋经济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 海洋渔业、 海洋旅游、 海洋交通运输业、 海洋船舶工业和海洋工程建筑业、 海洋生物医药业、 海水综合利用业等传统和新兴产业都得到了迅速发展。2010年,全市海洋经济增加值达到80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6%;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4.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300万标箱,分别居全球第4位和第6位;实现临港工业产值超7000亿元,进出口总额829亿元,大宗商品交易额2000亿元,形成了自南而北百里临港产业带。2011年上半年宁波海洋经济总产值达1614.4亿元,实现增加值431.8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5.9%;海洋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12.3%,高于全市经济增速两个百分点。
(二) 宁波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2010年末,仅奉化海洋业信贷资金超过4.2亿元人民币, 主要形式为渔船抵押贷款和农户联保信贷,其中约有440艘渔船进行了抵押贷款,共计达1.9亿元人民币以上。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近年来加大了对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仅向宁波海洋渔业、海洋运输业、海洋石油天然气业、滨海旅游业、沿海造船业中的103家企业发放的贷款余额就达151.98亿元,并为宁波临海、临港开发区等海洋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贷款11.06亿元。从调查情况看,宁波市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如下:
1.海洋经济概念备受追捧,直接投资和境外融资大幅增加。受益于宁波市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和雄厚的经济基础,看中海洋经济蕴藏的巨大商机,一些风投机构和世界500强企业纷纷投资浙江的海洋经济项目。2011年11月11日,首届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在宁波成功举行,约有3600亿涉海项目签约。
2.政府扶持海洋经济发展。鉴于发展海洋产业周期长,企业势必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目前银根紧缩,企业贷款较难。政府通过私募的方式,从民间募集资金,宁波市将发起设立总规模达100亿元的海洋产业基金,这笔基金将投向好的海洋产业项目,从而推动整个产业的发展。
3.海洋渔业转向民间借贷。一是海水捕捞业萎缩,相关渔户纷纷转型。近年来受过度捕捞和环境污染双重影响,作为传统海洋作业模式的海洋捕捞业每况愈下。 渔民从事海洋捕捞的经济效益大幅降低,迫使不少渔民或“弃海务农”,或“弃船经商”。二是近海养殖业企业和个体户间民间借贷行为增加。
二、宁波市发展海洋经济金融支持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 目前宁波市海洋经济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金融业对海洋渔业发展支持总量不大,力度有限,资金供需双方矛盾突出,弱化了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效果。
(一)银行信贷存在风险
盲目扩张海水养殖规模,追求短期效益,造成海洋资源的严重破坏。上世纪90年代末宁波市部分海域海水养殖业规模呈现了膨胀式发展态势,在缺乏科学的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的环境下,刻意追求和索取短期效益,无节制地利用海水资源,在海养面积急剧翻番的同时, 造成了海洋资源的严重破坏,海水养殖业严重亏损甚至倒闭,银行投入的信贷资金也因此形成风险,与此同时,涉海保险发展不足,降低了贷款的融资保障。
(二)贷款期限和额度与海洋渔业生产需求不相适应
银行贷款一般为1年以内3 万元以下。从海水养殖业来看,生产周期一般在2-5 年,资金需求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或几百万元,养殖户按期归还贷款存在较大压力。
(三)银行贷款利率偏高,抑制了贷款需求,贷款手续较繁琐,效率不高
从事海洋渔业的农户和企业抵押、担保不足,风险程度较高与相关保险业发展滞后并存, 影响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为保证贷款安全,目前银行发放的贷款多为担保和质押的方式,由于海区使用权、收益权受到诸多政策法规的约束,抵押融资受到较大限制,其海产品若作为贷款抵押物其自然风险大,又缺乏法律保障,贷款方式的单一严重堵塞了海水养殖户的融资渠道。
三、宁波市发展海洋经济的金融支持政策建议
发展海洋经济要以规划为先导, 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 以港口城市为依托, 以拓宽融资渠道为突破口, 加快海洋资源综合开发, 加强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针对宁波市发展海洋经济金融支持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就政府层面而言,应实行政策倾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在选择重点开发项目和投入资金时,向海洋油气加工、海洋旅游、海洋运输等产业倾斜;对重点海洋产业立项进行财政补助;对海洋工业集团在资金、用地、项目合作等方面给予各种优惠政策;鼓励投资,减免税收,以贷款贴息政策大力扶持中小海洋工业企业的发展等;发展政策性保险,针对海洋产业发展中的风险集中和不可控问题,以政策性保险扶持和推广海洋产业,通过政府的信用担保和资金支持,来分散海洋产业风险。
(二)降低涉海产业融资门槛,增加贷款额度
例如,通过政策性银行向海洋产业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或提供比正常分期偿还期限长的贷款。建立涉海产业发展基金,为涉海经济提供贷款贴息支持。
(三)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拓宽海洋产业融资渠道
要增加信贷投入,金融机构要增加海洋产业的信贷投入比例,提高海洋开发的中长期贷款额度,特别要增加对海洋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缓解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和研发资金不足的压力。要充分利用民间资本,继续放宽民间投资范围,改进民间投资的服务环境、审批环境与融资环境,利用民间资本融资速度快、资金调动方便、门槛低、投资风险自我吸收的优势,帮助规模较小但具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良好的海洋企业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