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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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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基本职责

工程监理基本职责范文第1篇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劳动厅、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贯彻〈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若干问题处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贯彻《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省劳动厅/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经贸委(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为更好贯彻《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实施细则》),现对执行中遇到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1997年底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1998年1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并按《实施细则》规定的补缴标准补足15年后,方可予以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二、《实施细则》下达之前已按原规定标准补缴的,可不做变动;《实施细则》下达之后,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参保人员应严格统一按《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补缴,否则,不能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补缴工作在1999年12月31日终止。

1985年至1995年期间补缴年限缴费指数均统一按0.75计算。

三、参保人员1984年底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统一按1计算。

四、1998年新纳入统筹企业已退休人员应按《实施细则》的规定补缴,补缴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每月255元的待遇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1年,其基本养老金在上述待遇标准基础上增发5.6元。企业原发放的待遇高于本标准的,高出部分由企业按原渠道开支。

1999年1月1日至6月底前新纳入统筹企业的已退休人员,可享受1999年7月1日基本养老金调整额。

1999年底前,新纳入统筹企业的已退休人员或在退休时办理补缴手续的职工,必须一次性补缴结束,在计发基本养老金待遇后,不再办理补缴手续,不得再重新计算基本养老金待遇。2000年后新纳入统筹企业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不再办理补缴1997年前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工作年限不计算缴费年限。

五、从事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其计算折增工龄的年限截止到1992年6月底,其增发待遇按《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六、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实需要办理延期退休的,应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其计发基本养老金待遇以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经批准延期退休的年限可以计算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

凡未经批准延期退休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办理退休手续的,超龄的年限不计算缴费年限,也不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超龄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退还。其基本养老金按《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以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可增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至办理退休手续期间的历年7月1日基本养老金调整额。退休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领取。

七、统筹企业中复员转业军人、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职工1995年底以前在部队、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按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的,其缴费指数按1计算。

工程监理基本职责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工程监理 管理 控制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多由国家统一安排计划为主,国家统一财政拨款。一般的建设工程,其筹建机构也是由建设单位自行组建并实施管理;而只有一些重大建设工程,国家相关部门才会抽调出专业人员组成工程建设指挥部,对其进行管理。直到80年代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国务院对基本建设与建筑业领域进行了改革。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于1988年开始试点,到1997年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形式对其作出规定,国家也加大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自此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推行。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对其做如下简要分析。

一、工程建设实行监理的必要性

面对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作为建筑行业发展中的必然产物,工程监理也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在提高自身专业化程度的同时,还大大规范了我国建筑市场。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的委托,承担其部分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活动。建筑工程监理必须在取得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可进行,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在明确了监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判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二、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和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监理招标

监理招标的形式必须按照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严格规范招标流程。其投标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监理服务依据、监理范围及主要服务内容、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监理大纲技术要求、投标书、营业执照、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资格声明等相关资料,投标书内容应按照具体的要求做到全面、细致、准确、完整。对于标书的评审,需要确保投标人资质等级达标和总体素质良好、监理大纲科学合理、主要监理人员满足岗位能力素质要求,并评审监理费组成等内容的合理性,了解投标人近年的监理业绩和社会信誉等情况。

(二)监理委托合同

监理单位在与项目委托法人签订委托合同时,其基本前提在于了解掌握该项目工程的实际状况,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结合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以及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等。在监理委托合同中,需要明确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监理人享有工程范围内相关事项的建议权或认可权,有权对承包人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要求承包人调换工作不力的人员,具体的权限范围应在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注明;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的要求选派专业的监理人员,完成约定的监理业务,认真勤奋的工作,积极向委托人提出咨询意见,努力维护工程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在有关方未事前同意的情况下任何时间都不得泄露工程相关的保密资料。

三、施工中的监理工作

(一)质量控制

在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时,首先,对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进行监理,确保其施工时使用正确的施工技术。其次,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时,应结合工程设计图纸,避免施工人员擅自窜改施工方案,为竣工验收埋下隐患。专业监理应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科、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样方式进行抽检。最后,工程质量控制还与施工材料质量的优劣有着直接联系。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对施工材料进行抽查、检验,在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造价控制

监理单位在整个工程造价审核中,首先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分解制成工程量清单和造价表、进度款拨付计划表,同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度款申请单进行实地查看,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自核准本专业的已完成并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根据造价清单计算出应付额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签发月进度款付款通知,由甲方审核拨付。无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付款通知,甲方不应付款。其次,结合工程的完成状况,对照设计图纸,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类进行审核。最后,加强工程施工可调价格的管理。

(三)进度控制

在工程的进度控制上,监理人员应结合着施工单位报送的周计划与月计划,检查监督的实际实施状况,并在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体系、现场项目部组织能力、劳动力机械设备的投入、各工种施工素质等多个方面进行考察,确保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的提出调整、改进,确保周计划、月计划的实现。

四、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预验收也称工程(含专项工程)竣工初验,一般是在承包商完成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承包商书面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初验申请后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一般由项目总监主持,现场三方参加,有时要求勘察设计单位也参加。对于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照整改通知单逐项检查落实。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施工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时,应提前7天将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交到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

五、工程质量保修

在工程质量保修上,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开展监理工作。在承担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作质量缺陷进行检查与记录,并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其合格后进行签认。与此同时,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六、工程建设监理的几点建议

首先,强化安全监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赋予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以往监理单位未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理,相对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条例》赋予的安全生产的这一权利,同样也是一项义务、一种责任,按照《条例》的要求,需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行使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其次,强化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一方面,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随时保持沟通,确保出现问题时,能第一时间进行解决,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监理人员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学习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知识,并与同事积极交流,为自己本职工作水平的提高奠定基础。

总 结:

综上所述,在完善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中,监理人员作为一切监理工作的策划者与实施者,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监理质量,就必须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与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开展监理工作时,端正工作态度,保证工作效果。此外,强化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与控制,在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范时,还能保证监理质量,在推动施工单位发展的同时,可以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段利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旁站监理[J].山西建筑,2004,(02)

[2]崔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质量控制[J].长江建设,2003,(06)

[3]赵玉君.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五控制)[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02)

工程监理基本职责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园林工程;监理;存在问题;对策

监理的基本职责是“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但在工作实践中也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国园林工程监理制度落实不是很到位,主要是业主、施工方不够重视,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不高造成的,应注重提高行业自身人员职业素质和工程管理,确保监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此,笔者试对此问题作一分析和探讨。

1园林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1业主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

在工程施工中,业主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很多时候监理不能真正起到作用。有些业主单位觉得绿化工程就是种几株树、修几个亭子的小事,不会出人命关天的大事,监理实在是多此一举,对监理的意见往往也是不置可否,总是出了问题才想到监理。园林工程不可能像建筑工程一样随时开工。虽然现在反季节种植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但在非种植季节苗木的成活率依然偏低,成本偏高。而业主为了达到出效果、出政绩目的,很多时候都不考虑选择适宜的种植季节。

1.2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

有的园林施工企业规模较小,工程投资较低,人员素质较差,进驻现场的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不一致。监理提议更换管理人员,往往得不到回应。对于这种情况,监理只能发监理通知单和监理工作联系单。还有的施工单位往往直到申请拨付工程款时才意识到必须得到监理的签字认可,而在施工过程中却只唯业主马首是瞻。有些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凭自己喜好随意发号施令,不考虑后果。甲方领导往工地一站,就在那里“指点江山”:“这里建个亭子”,“那里栽棵树”,施工单位则惟命是从,完全不考虑当初的施工设计图纸和监理的意见。

1.3监理从业人员自身职业素质较低

园林工程与建筑工程不相同,一般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现场监理人员较少,生活办公条件较差。在某些工地,监理人员的吃饭住宿问题都很难解决,只好吃住在施工单位,给正常的监理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有的监理公司为了中标,往往压低工程报价,恶性竞争,降低收入,投入也就不足,影响公司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有的监理公司为了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挂证(监理人员把自己的执业资格证给需要的单位注册,单位给予一定的报酬,但本人并不在这个单位工作,俗称挂证)及挂靠(企业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承接经营业务,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挂靠方向挂靠企业上交管理费的行为)问题严重,大肆压低普通监理人员的工资。较低的工资使从业人员门槛不断降低,最终导致行业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2对策

2.1注重与业主沟通

监理人员能否在工程监理中正常履行自己的职责,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获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如果业主能坚定地支持监理人员的工作,那么施工单位就不可能随心所欲地欺骗业主,就不敢对监理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置若罔闻。因此,监理人员就需要注重与业主的沟通,取得业主的信任和重视,让业主觉得自己确实是在设身处地地为他考虑,是在竭尽全力地维护业主的利益,使工程达到理想的效果。想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监理能深刻领会业主的需要,读懂工程的设计意图,从而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采取规范的措施,从而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工程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1]。

2.2注重工程的现场管理

施工设计图纸确定后,园林工程质量的高低和美化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现场的施工情况。因此,监理人员必须身临一线,注重工程的现场管理。管理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按照监理程序办事,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有关规范要求施工人员,做好进入工地各种苗木材料的质量把关,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2-3]。

2.3注重提高自身职业素质

监理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人员必须重视自身的学习提高,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4]。不仅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艺术修养。熟悉法律法规,才能使工作有理有据。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取得业主和施工单位的信服,才能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良好的职业道德可以保证从业人员不会为了个人私利,随意给施工单位签字。有了一定的艺术修养,就可以做到胸中有丘壑。

参考文献:

[1]林海森.园林行业全面实行监理制的几点思考[J].长春大学学报,2005(2):87-88.

[2]黄惠忠.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几点思考[J].湖北林业科技,2008(3):51-53.

工程监理基本职责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

 

0.前言

工程监理制度是公路工程建设中一项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它保证了工程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目前的公路建设市场庞大,监理队伍中存在鱼目混珠、不规范监理等现象,个别监理工作者素质不高、业务不精,监理队伍与目前建设市场不适应。如何规范和建设高素质的监理队伍以及做好当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是摆在我们广大监理工作者面前一个重要课题。

1.如何做好公路施工监理工作

做好公路施工监理应做好如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1.1加大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目前,由于监理队伍人员成分不同,个别监理人员业务素质相对较差。新技术、新材料日新月异,所以监理培训迫在眉睫。通过监理培训可以使监理人员具备如下素质:

(1) 有公路工程理论知识:包括基础理论、统筹和网络等工程管理知识、概预算编制知识、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法规以及地质、水文、机械等专业基本知识。

(2) 具有经济和法律知识:工程施工合同、监理服务协议属经济合同范畴。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掌握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

(3) 具有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有较丰富的监理经验并善于发现和处理问题是监理工作的客观要求。

(4) 具备现代化管理手段。例如网络计划技术、计算机辅助管理技术、信息技术等。

1.2加强监理单位的自身建设

监理单位的自身建设至关重要,一个好的监理单位不仅要有较高的硬件,同时还要有良好的软件。自身建设主要抓好如下工作:

(1)加强监理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监理人员进一步熟悉有关的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工程的基本知识,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监理程序等,保证监理人员有执业资质,持证上岗。

(2)加强爱岗敬业和廉洁教育:使监理人员热爱本职工作,有集体观念,树立争光增辉的意识;通过廉洁教育,使监理人员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3)加强监理单位的硬件建设:采购先进的测量仪器和交通通讯设施,建立独立完整的实验室和检测设备。

(4)建立和健全完整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约束和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提高其整体素质。

1.3合理委托监理

业主选择一个好的监理队伍,是管理好在建项目的关键。目前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和议标。。除了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外,一般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监理单位。合理选择监理资质高、履约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监理队伍,这是业主的最终目的。。

1.4科学确定监理收费标准

监理服务费是由监理人员劳务费和监理设施费构成,科学的确定监理收费,对日后的监理开展工作非常重要。监理服务费偏低,易中标,但难于开展监理工作,易出现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偏差、监理设施陈旧、数量不足等现象。监理费用偏高,监理单位又不易中标,同时也给业主增大了不必要的费用。所以合理确定监理收费标准至关重要,规范规定监理费应控制在建安费的1.5%以内。

1.5加强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教育

监理工作具有流动、分散、单独作业特点,监理人员的权责,直接涉及有关方面的经济利益,存在着违纪现象发生的机会和可能性大。监理人员违纪不仅造成工程损失,损害业主的利益,还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强化监理人员和廉洁自律教育,建立违纪举报制度及时严厉查处违纪行为,是维护监理队伍经常性的需要,也是做好施工监理工作的需要,因此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

1.6建设单位要正确处理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和监理服务协议书规定,独立地承担现场施工管理监督,不受建设单位干扰;业主应授予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和监理服务协议中规定的职权并全力支持其工作。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赋予的权力,正确执行合同,并坚持公平、公正、既维护业主的利益,也不损害承包人的正当利益。因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只是合同职责分工关系,而不是谁领导谁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这种关系,对监理单位独立的去执行合同赋予的职责甚为重要。

1.7完善监理制度,做到依法监理

工程监理制在我国起步较晚,有关的监理制度还不健全和完善,目前交通部虽制定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暂行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有关法律,但与国际上通用的FIDIC条款相差较大,因此为规范工程管理市场,我们的有关部门还应制定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FIDIC条款接轨的诸多监理办法和制度,以便于监理单位行使职权时有法可依。

1.8扩大监理的覆盖面、充实和发展监理队伍

随着公路工程市场的不断扩大,现有的监理队伍已远远不适应当前市场的需要。目前,我国的专业监理队伍还较少,很多普通工程因监理队伍的缺乏,仍采用传统的管理办法,有的高速公路工程推行了监理制,由于监理人员的缺少也没有覆盖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去,因此为了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还需要培养和充实一流的监理队伍,扩大监理的覆盖面,将各类工程建设和管理,全部纳入到社会监理控制中。。

1.9全面推行监理招投标

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公路工程尤其是高速公路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把那些监理资质高,履约合同能力强、守信誉、懂管理的一流管理队伍择优选用。监理招标避免了在监理市场上的不正之风,因此必须全面推行监理招投标。

1.10采用现代化的监理设备和手段

先进的监理设施和手段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前提,没有现代化的设施和手段,监理工作就无从做起。先进的监理设备包括:办公设施的现代化,即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摄像机等;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环境;先进的交通和通讯设备;现代化的试验和测量设备,这是做好监理工作的硬件。同时监理工作还应当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行工程全过程的监理,如网络计划技术、计算机辅助管理技术、信息技术等,只有采用先进的监理设备和管理手段,才能更好的做好监理工作。

2.结束语

监理工作是一种多学课的综合型工程管理模式,在我国正方兴未艾,结合多年的监理工作经验,详细地提出了做好公路施工监理工作的十种措施方法,对今后做好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将大有帮助。

工程监理基本职责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施工监理 问题控制

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一)监理制度建立的初衷与现实情况间的差距

由于工程质量管理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过于单一,大部分工作范围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但对于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 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较少。

(二)监理有责无权

从监理方面来讲,一方面近几年来大大小小的监理公司发展较快,市场竞争激烈,招投标不规范。为了生存,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监理也不愿意得罪业主。这样导致施工现场监理有心无力,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业主一推了之。因而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只有责任,而相应的权利却得不到保障。

(三)工程监理企业自身不健全

监理单位虽然承担了在建项目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服务活动,但业主很难放弃对施工队伍的选择、物资采购、进度款的拨付、工期进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权限。同时监理企业管理体制不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少、人员流动性大,这些使监理公司很难持续向前发展。

(四)建设监理的收费比较低

我国监理取费率在0.6 %~2.5 %之间难以配置各种专业的高级监理人员,致使监理工作质量处于较低的水平上运行。另外,低收费也使监理企业能够和愿意提供的服务水平越来越低,反之又导致目前监理市场上的压价行为屡禁不止,造成了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恶性循环的局面;另一方面,监理行业中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监理企业越少越容易被市场认为监理企业提供的工程监理服务大同小异,也就容易导致监理市场价格的混乱。

二、工程施工监理问题及措施

(一)做好标准化管理

监理标准化管理主要是指“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三方面监理内容从形式到内容都转化为标准化管理和控制,使每一项每一步工作都有统一规定、统一要求,都有标准依据,都有定性、定量的衡量标准。我国目前的监理现状只做到了质量和进度控制,组织协调。

(二)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是为了使施工单位和各方熟悉了解图纸、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找出需要解决的难题,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图纸的差错,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以确保工程按图纸、按要求完成。图纸会审由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参加。通过会审,发现图纸中是否有施工不便之处,并视具体情况与施工单位进行研讨,对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加以改进,以确保施工质量;或与设计单位进行探讨,提出监理建议,看是否能做设计变更或对局部加以修改,并及时解决。同时对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结构及设备选型、施工可行性和工程造价等方面提出监理意见,进行有效预控,也为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安全监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赋予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以往监理单位未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理,相对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面对《条例》赋予的安全生产这一权利,同样也是一项义务、一种责任,按照《条例》的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行使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四)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

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时,主要是审查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分包的范围和工程部位是否可进行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如果认为该分包单位不具备分包条件,则不予以批准。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分包单位基本具备分包条件,则应在进一步调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书面确认。业主介绍的分包单位,监理方应及时对分包单位做出审查资质,在施工中协调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的工序交接、穿插、施工和组织管理。

(五)抓好监理人和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就要求监理人员一方面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甚至设备性能、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

针对目前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参差不一的客观情况,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做好自检工作,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驻地监理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学习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试验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一系列材料,并进行讨论与交流。这些措施能促进大家对有关知识的了解,更好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结束语

总之,监理单位能否履行职责,关键在领导,如果监理单位领导既能从企业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又能站在社会责任的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并能在不断拓宽经营规模的同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那么,施工安全生产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李洪松.浅析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难点及对策[J].河南建材,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