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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以来,我县认真落实中办、国办环保联合督查组及省、市环保部门对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强势推进,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针对中办、国办环保联合检查及省、市环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环保和分管工业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环保、发改委、安监、经贸、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于6月2日专题召开环保会办会,对产业区环保整治工作作了专题讨论和部署安排。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对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指示各级环保部门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保护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和高压线,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始终贯彻环保优先的方针,整改工作要真心改、彻底改,要痛下决心,落实到位,整改到位,努力建设生态园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县长于6月3日专题召开县长办公会,进一步落实县委环保专题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和要求,有效推动产业区环保问题的整改进度。
二、强化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针对产业区存在的问题,我县用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势推进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对已进区的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分类整改。
1、分类规范整治到位
对入园项目全面清理整顿,做到“四个一批”,即:“清理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投资规模较小,环评不过关的项目,坚决清理出园。目前,已清理出园项目10个;“完善一批”,对项目投资规模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经治理可达标排放的项目,抓紧完善相关手续;“提高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加强指导,督促其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尽快到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尽快达到环保要求并申请试生产;“运行一批”,污水处理厂已经获准运行,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环保措施已经落实到位的项目,向原环评审批部门申请试生产。
2、完善基础设施到位
目前,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污水处理厂尾水改道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预计一个月内可投入使用;清下水管网、集中供热管网已铺设至竣工待产企业。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建燃煤锅炉的,已责令其限期拆除,凡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管委会强制拆除。园区绿化防护隔离带正在加快建设。
3、突出重点整改到位
重点加强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项目的环境整改,所有竣工试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治。特别是污染防治设施不够完善的项目,加大污染防治设施投入,确保“三同时”措施落实到位。对进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产业定位和园区规划的项目一律进行清理或调整,对平面布局不合理的企业,责令企业立即调整其平面布局,并责令产业区管委会从总体布局上进行适当调整,防范环境风险,对未取得环保批准手续擅自开工的项目依法责令停建。
4、推进计划搬迁到位
目前,用于安置搬迁居民的海滨新区工程正在加快实施,计划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一期10万平方米安置房工程年底前竣工,产业区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将搬迁安置到位。在安置小区建成前,位置比较敏感的燕尾港镇中心小学已整建制搬迁至灌西盐场。
5、严格执法监管到位
县环保局和管委会密切配合,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对进入产业区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21个项目依法予以“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试生产的12个项目依法处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有效地打击了园区环境违法行为。目前,未取得环保批准手续的项目均已停止建设,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的项目均已停产整治。县环保局、产业区环保分局不断加强对园区已批在建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督促在建项目必须落实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措施落实到位。
三、长效管理,促进科学发展
通过这次督查,暴露出我们在环保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够、监管不严、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县将吸取教训,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方针,建立健全环保监管机制,规范园区管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将产业区建成环保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布局合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得益彰的生态型工业园区。
1、思想认识再深化
把保护环境作为全县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定不移地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努力做到认识上有高度,工作上有力度。牢固确立“以 环境促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经济持续增长、排污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的目标,坚持合理开发与保护环境并重,形成有利于科学开发、资源节约、污染减少、环境良好的长效发展机制。
2、关口控制再严格
抬高环境准入门槛,坚持走低污染、少排放、可循环的发展道路,严把项目入口关,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的项目、污染严重且无法治理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低于5000万元的化工项目一律禁止入园。严把项目建设关,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把生产关,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准试生产。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效益型工业,加强对现有污染源监管,确保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3、环境监管再加强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工业园区环保机构建设,开展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未经环保验收(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产停建,并处以重罚。加强对入区项目的环境监管,对已处罚的环境违法项目加强监控,确保不出现反弹。继续进行深入排查整改,对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擅自生产、擅自停运环保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处重罚。
4、基础设施再完善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加强产业区污水处理厂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清下水管网与污水管网一同列入新建道路施工计划,与区域开发、道路施工同步进行。加快生物质热电项目建设,尽快替代临时供热中心,新上项目一律不得自建燃煤锅炉,凡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已有的燃煤锅炉必须拆除;认真做好园区周围敏感目标搬迁工作,加快安置小区建设,确保年底前入园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必须拆迁安置到位。
县人民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办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科技局、经信局、公安局、国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统一领导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政办发〔__〕35号)明确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主管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检查、督查和整治工作。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县紧扣工作任务,对全县41家重点监管企业,1个工业园区,14个饮用水源地、2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实现全县各类工业企业、建设项目100%全覆盖监管。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共下发了10份整改文,处罚了6家企业,罚款金额总计人民币8万元。主要工作如下:
1、开展工业园区排查整治。对我县的象山工业园区,通过现场勘查园区企业生产工艺流程、排污节点、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方面了解企业排污状况和环境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全面掌握园区企业情况。该园区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园区远期规划在__县白圩镇五里桥建设日处理5万吨的污水处理站,但目前园区内入驻企业不多,还未开工建设,计划于2017年动工建设污水处理站。目前园区正在进行园区内道路硬化和污水管道的铺设,其中已完成2公里的污水管道铺设。
2、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摸底调查。通过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我县环境隐患企业分布,深入掌握了企业产污环节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有效推进了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督促各类企业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我县对辖区内的4家企业下发了规范排污口建设的整改文,目前已有3家企业完成整改,规范建设了排污口。
3、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我县辖区内涉重金属企业共计5家,分别是广西__县三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__县鑫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__市金仕达矿业有限公司、__市林茂矿业有限公司和__县明亮智元矿业有限公司等,这几家公司都未进行生产,部分矿区有工人看守。
4、开展饮用水源区违法行为整治。由县环保局抽调专人与各乡镇分管环保的干部联合检查,对我县范围内的14个饮用水源地和东春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排查。我县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没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也未发现冶炼、造纸、化工、制药、食品等重点行业、规模化禽畜养殖场、采选矿场等排污单位,但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村庄和农家乐,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山体内。目前我县已经采取措施,减少车辆和游客进出水源保护区内,以确保水源的安全。
5、开展国控企业督察工作。每月对__县污水处理厂开展一次督察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并通过远程访问在线监控平台,实现对__县污水处理厂的在线实时监控。
6、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查工作。在此次大检查中,我县排查出7个“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分别是__县金鼓水泥有限公司、广西庆兴矿业有限公司探矿项目、禾田农耕文化园项目、县乡道联网改造项目三里至塘红项目、广西__县航誉生态
农业有限公司旅游项目、__天量伟业科技有限公司香料项目、大山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养菌项目,其中我局已对__县金鼓水泥有限公司、禾田农耕文化园项目和广西庆兴矿业探矿项目进行立案处理;__县金鼓水泥有限公司已进行处罚,该企业也已经补办好环评手续;剩下4的项目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7、开展严格执法,彰显新法权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充分利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措施,至今,共对8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进行罚款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8万元整。
(一)全面摸清企业底细。通过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了我区企业类型分布,共摸底41家。其中,涉重金属5家,缫丝企业5家、制糖企业1家、危化品生产企业1家、污水处理厂1家、垃圾填埋场1家、制砖和焙烧行业11家、其他行业企业2家、水泥行业和水泥搅拌行业4家、采石场10家。在此基础之上,深入掌握了企业产污环节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有效推进了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督促各类企业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及时整治污染隐患。10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基本都已整改到位。如__县斯尔顿丝业有限公司和__县中兴丝业有限公司完成了废水深度处理设施的建设,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三)有效提升环保意识。通过开展摸底排查、集中执法和环保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大环保意识,从而营造了一个人人重视、关心、支持环保执行的社会氛围。
前一阶段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基本上做到了组织有序、协调有方、推进有力、落实有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排查不彻底。我辖区内部分企业偷排漏排行为隐蔽,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因此下一步还需要加大排查深度和广度。二是执法队伍不强导致监管偶有缺位。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熟练运用及对企业现场监察能力强弱不等,致使对企业的监管还不能全方位及时到位,造成排查工作不彻底、不全面,致使环境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一)进一步加强排查整治,确保活动深入开展。认真梳理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分类治理并从严开展整治工作。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动态档案,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信息、整改进度。加强排污企业的环境安全监管和整改后督察,强化对停产、取缔关闭企业的环境安全管理。
(二)继续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水污染治理工作
1、治理范围。一条主河:王坪石六里坪柳河源头至小河南村柳河主河河道,涉及王坪石、楠木沟、南双洞、杨树湾、三义村、红石砬、南土门、西关、中央、东关、大东区、北区、小东区、大河南、小河南15个村,全长30公里。八条旱河:包括黄酒馆至十四顷村、开发区大有家园至金桥大厦、小汗沟村、大东区车道沟、大庙村至上甸子、小东区村至大灰窑村、北区村、龙窝村旱河河道。
2、主要工作。我镇坚持对各段河流河长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推动河流治理由过去的集中式、阶段式治理向常规化、常态化监管转变。一是开展河道及周边垃圾清理工作30余次,共出动人工280余人次,钩机30台次,铲车12台次,清运车90台次,共清理河道18公里,清理垃圾4870立方。二是对重点河段污染源进行摸排并协调县环保分局,共整改完成南双洞村餐饮店污水直排6家,取缔开发区大有家园至双桥旱河河段畜禽养殖户1家,关停取缔楠木沟村、杨树湾村河道周边“散乱污”企业3家。三是对南双洞村通往六里坪景区沿河公路边所有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并进行路边绿化300延长米;四是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对原化肥厂大桥至北区污水处理厂重点段聘用2人对河道进行看护,同时协调县城管局加大沿线垃圾池清理频次;对临近企业河段,协调由企业负责管护;对住宅小区外河段协调小区物业负责管护。五是加强警示宣传,在河道清理易反弹地段共设立宣传警示牌15块,在紧邻河道住宅聚集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100余张。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主要涉及三项工作重点。一是县督办的六项重点工作。我镇已于3月底,对大河南回迁平场周边、小河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公路两侧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派专人积极促成小河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征占范围内张金良空心砖厂、李爱国砂场拆迁征占工作,厂区内设备及临时建筑物已清理完毕,对第二污水处理厂对面高全宝砂场下达限期拆除设备告知,厂内设备已拆除,周边两家食品加工厂及一家废品收购站已将周边环境清理干净。二是“散乱污”企业治理。5月上旬,我镇与县环保分局、工信局,镇国土所、供电所、安监站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县2017、2018年“散乱污”企业名册中镇辖区内13家企业进行了联合执法,并下达关停取缔告知。同时,已将辖区内13家“散乱污”企业关停名单移交电力部门报备,三是国道112线公路边料堆、建筑垃圾苫盖及清理。截止目前,已完成对国道112公路两侧20个物料堆的苫盖工作,对10个节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及围挡工作,共清理建筑垃圾3000立方,围挡300延长米。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城区旱河内垃圾存量大,特别是紧邻住宅区和生活区,清理后反弹厉害,镇内人员少无法监管到位。二是榆木林至王平石村翻建房屋较多,112线公路边及柳河河道周边建筑垃圾及物料堆反弹严重,监管困难。三是城管区沿河道村庄垃圾桶清理缓慢,导致生活垃圾特别是白色垃圾随风飘到河道内。四是清理出的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无掩埋场所。五是对私自往河道直排粪便的拉粪车难以监管。六是“散乱污”企业主侥幸心里,攀比思想严重,仍然存在偷着生产行为。
一、基本的情况
针对当前县城各街道各路段路灯损毁和私拉乱接严重的现象,我局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迅速行动,首先对县城所有亮化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然后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在电网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每天抽派出8人,出动升降车一台,全力以赴做好路灯设施维护和整治乱拉管线工作。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通过十来天的紧张工作,基本完成了南湖、平城中路损毁路灯维修改造和被盗电缆的敷设;对平城北路的路灯进行了修复并升级改造,恢复了道路的照明;对广场及街道、市场周边占道的临时摊档和夜宵摆卖点私拉乱接供电线路行为进行了整治,同时还对城区、广场、公园内等照明灯进行了换新改造。目前,县城亮化整治工作大部分已经完成。
二、工作成效
通过亮化整治工作,县城供线路变得整洁、有序、美观;路灯亮化工作始终处于能控、可控、在控状态,原来夜晚一片漆黑的路段灯火通明,减少了交通事故和偷盗事件的发生;在保证“亮起来”的基础上,加强了灯光管理,提高了亮灯质量,确保了亮灯效果,打造了县城城区灯光夜景工程,亮化灯相互辉映,相得益彰,形成了靓丽的风景线。
三、存在问题
1.亮化工程人为损毁严重,工程量大且复杂,修复还需时日。
2.市民缺乏安全用电、科学用电的意识。
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的上涨,原有维护管理经费已不能满足要求。
4.路灯具器老化残旧严重,潜在不安全因素。
5.缺乏强有力的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在各街口路灯控制箱上安装路灯监控装置。
2.加强安全用电、科学用电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力度。
3.对县城亮化工程、电缆等供用电设施进行防盗加固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一、搞好动员部署,健全组织体系。召开了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集中开展“六项”(治脏、治乱、治污、治林、治水、治路)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印发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城区环境和农村环境两个指挥分部和相关工作组。城区环境整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和十个专项行动工作组,组建起完备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资金。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对城区环境整治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长远与近期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今年城区环境整治的重点,实施“五个三”工程,即:三条干道(烟台路、北京路、上海路)、三处小区(宏东嘉园、奥特花园、仁和梅园一期)、三处公园(月湖公园、洙河公园、沙岭河公园)、三处广场(人民广场、月湖广场、汇龙广场)、三个重点区域(204国道、沽河大道、湖滨植物园)。对重点工程逐项落实了财政资金,确保工程实施到哪,资金保障到哪,并做好工程资金的各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三、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围绕“十大”整治行动的具体要求,制定了“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把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了对相关部门和街道的年度考核体系。由市委督查室牵头,成立了专项督查考核组,抽调了专门人员,每周开展督查,不定期进行抽查,结果直接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全市通报并通过电视、报纸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