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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进行控制;对和建设活动有关的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对参与建设活动各个主体进行协调;对承建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工程监理是由既懂技术又懂经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对于保证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有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由于关于工程监理的法制不健全,造成目前工程监理的种种乱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是规范建筑市场的母法,本文就《建筑法》对于工程监理方面规定的缺陷作简要的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2、《建筑法》规定的监理的范围的问题
《建筑法》规定的监理范围过窄,不利于全过程的统一管理。《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建设活动涉及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重要的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是工程建设周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的工程监理一般局限于施工阶段对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的管理,范围过于狭窄,不利于全国过程的统一管理。
监理范围过窄,监理的积极性被挫伤。目前,我国监理的范围集中在施工阶段,监理的范围狭窄,监理公司的利润水平比较低。同时,监理的主要任务是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投资控制的职能虚化,监理的专业职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我国的监理普遍不受重视,监理企业发展动力不足,监理人员素质低下,行业发展受到严重的限制。
3、《建筑法》的有关规定造成监理在工作方面的尴尬
《建筑法》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同时,我国的建设部门还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规范明确规定,监理企业应公正、独立、自主开展监理工作,监理企业应该成为公正的第三方。监理制度要求我国监理人员由业主聘请委托,但是既要维护业主方,又要维护施工单位的利益,来维护社会的公正性。由此可见,我国监理的定位不够明确。
监理定位的不明确,也造成了监理的职能被弱化。依据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我国监理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投资、质量和进度的控制,以实现工程的目标。表面看监理的职责权限很大,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却并不是如此。在质量控制方面,我国质量控制的真正的执法单位是各地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者技术质量监督局,监理的职能被弱化为旁站的监工。投资控制方面,财权均掌握在业主一边,监理只是接受业主付费,为业主办事而已。监理的第三方主体地位不复存在。
因此,作为规范建设活动的母法,《建筑法》只是规范监理活动必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签订合同,监理单位必须根据合同进行监理,但是对于监理单位的职权赋予太少,造成监理在工作中的尴尬,《建筑法》在该方面有待改进。
4、《建筑法》对于工程监理制度规定不完善
《建筑法》关于工程监理的规定,大部分是规范监理方或者是业主方的行为,但是对于工程监理企业的资格、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资格以及对应资格获取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出现目前的监理企业形象不佳,监理人员素质低等不良现象;另一方面,《建筑法》缺乏关于监理企业相关责任制度的详细规定,这样一旦出现事故,容易造成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逃避应该受到的惩罚。
5、总结及建议
《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活动的母法,任何一点的缺陷都可能导致建设活动的混乱,其在工程监理方面关于监理的任务范围和监理职权方面的缺陷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针对此种情况,特提出以下修改建议:
(1)强制性的规定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使之贯穿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扩大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使之贯穿工程的始终,以保证工程的各方面的目标顺利实现。我国引入监理制度的初衷是,对建设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为业主提供更全面的服务,为业主提供过多的选择的建议。目前监理范围的过窄,已经影响了我国监理制度发展,只有强制性的规定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使之贯穿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才能更好的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
(2)立足中国国情,探索适合我国的监理制度。针对于我国监理的尴尬,本文建议监理单位可以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委派,并且由政府在建设活动之初,由建设单位收取监理费,在支付给监理单位,保证第三方的公正地位。同时加大监理单位相应职权,以保证监理职能的充分发挥。
在建设活动中,监理单位要做到公平和公正,成为真正的独立的第三方,就要与建设活动的当事人没有厉害关系,当前,监理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方式很难达到预期的结果。因此我们寻求办法,保证监理单位的独立性,加大监理单位的职权使之不受其他各方的限制,做到公平、公正。
(3)从法律的角度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建筑法》中应明确工程监理的工作的职责范围,以免出现事故时,监理的作用是否充分发挥无法认定;同时,《建筑法》应该完善监理工程师的资格的管理,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考试严格规定,对不同监理工程师所应具备的水平进行明确,以保证我国家监理行业健康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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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智能化 系统工程管理
随着建筑弱电系统的发展和完善,系统内容已不是简单弱电子系统的累加,而是一个具有相关联的、具有集成要求的综合性智能化系统。复杂的项目目标要求项目管理采用一种具有统一协调界面、责任明确的责任管理体系。
一、 智能建筑与建筑智能化系统
智能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通讯、办公、建筑设备自动化,集系统结构、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建筑智能化系统就是在建筑平台上,利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的通讯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它们与建筑环境一起构成了整个智能建筑。
建筑智能化技术是现代建筑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渐发展和充实,它的技术基础是现代建筑技术、现代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图像显示技术。 建筑智能化技术的发展,推动着智能建筑不断集成化发展的进程,并在一些现代建筑中形成一种崭新形式的建筑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的共享与综合管理,充分体现智能建筑投资合理、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灵活的目标,这也是人们追求建筑智能化的目的。
二、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特点
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建筑智能化技术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学科知识的全面支持。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科学地进行投资、效益、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但是,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监管方式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完善。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间、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其它机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土建和装饰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将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建筑智能化系统相关工程配合相当重要,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跨越诸多专业技术领域,在工程实施中又有许多相关工程的配合协调要求,且在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公司选择、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环节上,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太完善,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保证体制。现在大多数系统集成公司从属于IT行业,而设备安装公司又属于建设行业,因己方利益的驱使和行业的局限性,设计院或系统承包商在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难免犯重技术、轻效益或重设计、轻实施的毛病。造成一方面系统功能盲目升级,增加业主投资,另一方面因缺乏有效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往往是一流规划与投资、二流施工管理、最终落成三流的系统。施工、调试期间,因设计、施工、集成、设备供应等界面划分不清,造成设计、安装、集成、设备供应各方相互扯皮,业主忙于调解,不堪重负。类似情况严重损害了用户利益,也影响了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健康发展和功效体现。因此,利用社会力量对建筑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队伍选择、施工管理、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实施技术咨询与监理是确保工期、质量、减少投资的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这在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成功实施中已经被证明了。以下是笔者对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中如何实施工程监理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三、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性质和特点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过程中,涉及众多单位和机构,它们有业主(或建设单位)、设备生产制造单位(设备供应商)、管线与设备安装单位(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工程公司或系统集成公司)、建设或设备监理机构,要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同时处理好与其它单位和机构的关系。
1.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是受业主委托承接监理任务的。经业主授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可代表业主对系统的规划设计、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设备选型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性能、建设工期、投资进行监理。所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是一种被委托与委托关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咨询和监理服务,该服务贯穿系统的整个建设过程,服务内容在委托合同中体现。
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之所以能够担任工程监理职责是经业主授权,业主应向规划设计部门、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及时通报委托与授权事项,明确那些机构和人员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工程监理的职责,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不签任何合同,监理活动是以业主与这些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3.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建设监理间关系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既有项目建设监理及其分支机构,又有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机构。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的监理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以投资、质量、进度为控制目标。从监理的业务看,建设监理机构通常是对一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土建和机电设备部分的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则仅对其中的建筑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进行监理,两种监理的内容有所覆盖,却各有侧重。因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迅速,且愈来愈专业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可以弥补建设监理机构、人员在专业技术、监理方式和管理经验上的不足。从实施监理时间跨度来看,建设监理通常是土建施工开始,项目整体验收结束(包括土建和主要机电设备验收)。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业务可从系统规划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通常要延伸到建筑整体竣工以后一段时期。在全过程的监理中,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服务形式,有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介入,体现出专业化监理机构特有的优势,这是一般建设监理公司所不及的。总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是一种专业化的、全过程的工程监理,是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对建设监理从专业技术和监理制度上的补充和完善。
四、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主要任务
建筑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可以分成以下阶段和任务。首先是规划设计阶段:
帮助业主明确和提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总目标;对系统的实现目标、投资规模、可行性作出综合评估分;按业主要求制订系统规划书或对设计院的系统规划书作出评估分析;对系统设计过程实施监理与提供技术咨询。
第二是系统承包商选择与设备选型阶段 :按业主要求,制订或审核项目招标书;协助业主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审核系统承包商资质、资历、工程业绩;作出系统方案、设备性能价格比分析;为业主商务谈判提供技术咨询;审核设备供应和工程承包合同条款。
第三是施工准备阶段:审核承包商施工计划、设备供应计划;审核承包商项目实施组织设计;组织召开设计、安装、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协调会,做好技术交底;科学划分设计、安装、设备供应、调试工程界面 ;审核设计院、承包商的系统深化设计图;监督完成相关系统(如消防、安保、电话等)施工报批手续;审核系统调试、验收方案和相应计;审核人员培训计划。
第四是安装施工阶段: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各方关系和进度;审核批复施工联系单、技术核定单;组织系统设备到货开箱、验收、移交;按施工计划实施进度控制和工作量认可;协助建设监理实施设备、管线安装质量监理和隐蔽工程验收;参与土建总包组织的工程例会,协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与其它工程(如机电、安装、装饰)间进度与关系。第五是系统调试阶段:线缆测试、单体设备性能测试监理,签署认可测试报告;单项系统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系统联动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调试计划进度控制;组织实施系统阶段验收。
第六是系统试运行阶段:组织实施系统试运行;协调业主、物业、系统承包商间关系,明确职责界面;审核系统技术培训资料和人员培训监理;审核系统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审核与确认试运行记录。
最后是系统验收阶段:审核系统竣工资料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按设计要求、合同条款对系统性能、试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分阶段、分步骤协助业主组织系统验收;协助业主组织第三方测试与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督促落实系统保修责任制度;按工程合同、设备供应合同、变更记录审核系统造价决算。
关键词:建筑 智能化系统 工程监理 现状 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对于建筑智能化系统来说,它是以建筑为平台的一个智能化建设的过程,旨在通过更加完善和现代化的建筑规划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从而满足日益多样化的市场和生活需求。在这个过程中,智能化建筑体系更加丰富,其中包括了通讯、办公以及建筑设备的自动化和智能化,与此同时也在此基础上实现了他们之间的有效配合与优化,极大的提高了建筑的整体性能,并使得其更加多样化,为人们展现出了一个高效而且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当然,区别于以往的工程建筑设计和管理,智能化建筑的监管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为了更好的确保工程质量,我们要进一步的加强对智能化建筑系统的了解,对其当前的监理现状加以有效的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这样一来我们才能够更好的展开监理工作,并提高其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基本认识
智能化建筑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管理系统,他不是单一的,而是涉及到多个建筑管理单位或者是机构,其中包括建筑管理业务以及相关的设备生产商以及供应管理者等,在智能化建筑管理体系当中我们需要协调和处理好这些关系,尤其是在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如何确保确定不同的责任主体,不同责任主体所承担的责任权限等,这些都要有详细的认识并准确的加以区分,以更加规范化的监管系统来保证监管的有效性。下面,我们就针对智能化建筑管理体系中的几个重大关系进行有效的说明。
1、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业主间的关系。对于监理机构来说,它是接受业主委托来承接监理任务的,在确定监理任务和主体之后,作为工程监理人员就要进行有效的建筑规划分析。其中对整个智能化建筑系统的设计、对工程承包商的选择以及系统安装建设管理和控制的问题都要重视起来,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要严格的按照监理的相关要求加以落实。在以往的一些工程监理过程中往往因为职责权限的推诿而使得建筑的系统设计没能够取得实际的效果,进而严重的损害了广大业务的利益,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在监理的过程中重视起来。
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需要处理好和设备供应商以及系统承包商家之间的关系。对于建筑智能化管理系统监理来说,签订和业主之间的监理合同就是一种权责的商定。工程的监理需要以这些合同为基本的前提和依据,并按照其中确定的相关标准来予以落实,确保其得以有效的执行。在这个过程中,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通过以上的相关分析,我们对于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监理等也有了一些基本的认识,其中我们了解到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工程监理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需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也要注意工程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下面,笔者就将围绕这几个问题展开分析和探讨。
1、做好系统承包上的选择以及相关建筑设备的选型管理。在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作为监理机构需要按照业主的相关要求来制定一份详细的、科学的项目招标书,并做好对它的审核。在项目招标书完成之后就要及时的组织招标工作的实施和开展,并及时提供技术咨询。与此同时,在选择承包商的选择上,工程监理机构需要做好对参选承包商资历以及工程管理现状的分析,进而确定高效率的施工团队。
2、施工准备阶段工程监理分析。在建筑智能化系统进入工程监理阶段,作为监理几个就要全面做好施工组织计划的审核和监督。对于承包商制定的组织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并及时的了解供应上工程承包以及设计安装的现状,对于设定好的设计方案我们要进行有效的监督,按照相应的施工报批手续进行施工,实现规范化的施工。与此同时,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作为监理工程师需要重点做好相关的智能化设计该段分析,并提交相关的设计概算。其中,在施工图阶段,需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查设备。而对于相关的建筑材料价格定位也需要进行有效性的分析,套用定额是否恰当,是否突破投资,必要时作为工程监理机构需要提出改进措施。此外,按照设计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验收设计文件并归档。
3、施工安装以及调试阶段的工程监理分析。施工安装以及调试是智能化建筑系统建设的重要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施工设备的检验,以及施工进度的控制等都是我们要重视起来的,对于监理机构来说要重点做好相关设备的质量监理,确保所选择设备符合施工标准的要求。与此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也是一个系统化的控制系统,因此需要重点做好各个系统之间的调试工作,监理完成之后形成有效的调试报告,及时排除其中存在的问题。
4、建筑智能化系统试运行阶段的工程监理。组织实施系统试运行,协调业主、物业、系统承包商间关系,明确职责界面。明确相互之间的职责是优化智能化建筑管理的基本保证。监理的过程中需要审核系统技术和人员培训的相关资料,同事做好系统操作规程以及设备运行记录的审核分析。在进入建筑工程系统的验收阶段,监理机构需要审核系统竣工资料的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按设计要求和合同条款对系统性能及试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分阶段、分步骤协助业主组织系统验收,协助业主组织第三方测试与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督促落实系统保修责任书,按工程合同、设备供应合同、变更记录审核系统造价决算。
三、结束语
随着城市信息化发展进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了蓬勃发展的机遇,如何在一些投资大、技术新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中实现投资、质量、进度的有效控制,对包括业主、监理、承包商之内的各方人员都提出了极高的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知识的要求,而作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人员,则要紧跟科学技术发展的进程,加强专业知识和工程管理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我充电,以适应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应用图解 朱成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8
[2] 程大章,如何在建设项目中实施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智能建筑资讯》,2001年第3期。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监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居民的生民财产安全,只有全面提高工程施工建设质量才能够为居民提高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我国建筑工程市场上充斥着许多豆腐渣工程,这些工程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工程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和质量,为此必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科学有效地监理,通过各种监理措施的全面贯彻与落实,保障我国工程施工建设质量,对我国建筑工程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
1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1监理单位应具备招投标工作的能力
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如果监理单位能从施工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建设项目,则它对工程建设项目就很了解,对业主选定的承包商也很了解,对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很熟悉,它的监理工作很容易开展和实施。
1.2 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做好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最终所要做的就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根据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只有熟悉合同文件,才能管好工程,使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得以实现。
2建筑工程监理的难点
2.1监理行业没有完全市场化
我国目前的建筑行业没有进行完全的市场开发,具有区域性的保护垄断色彩,限制封锁外来企业,例如部分地区利用监理单位要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的规定,来刻意限制刁难外来的监理单位,只对当地的监理单位开绿灯,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监理行业的正常发展。
2.2监理行业制度的不健全
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过分强调了监理工作的重要作用,致使目前监理单位职能趋于单一化的发展局面,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对于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然而对于工程项目的设计策划、决策分析、投资控制、工期控制、合同管理、项目运营很少干预和涉及,不能做到工程项目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控制工作,致使我国目前的监理行业无法得到全面的发展。
2.3监理人员队伍素质不高
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主要来自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或跳槽人员,致使监理队伍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普遍存在素质低下的现象,他们没有经历过专业的技术监理管理培训,由于他们大都只是懂技术,而缺乏专业的法律、经济和管理知识,常会出现,无理索取,甚至欺骗业主的现象,对工程项目施工不能起到真正的监理作用。
2.4监理工作缺乏规范性施工指导
施工监理人员对施工人员缺乏正确规范的施工指导,无法使施工人员意识到自己的不足,防微杜渐;并且在进行施工监督过程中,监理人员对于施工事故的处理不够得当,对于造成的人员伤亡的特大事件,应该没有及时落实到个人,针对由于单个人员的错误施工造成的事件,不能很好的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没有严格按照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对于施工中各项基础的建设不够重视,无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2.5监理单位管理机制不健全
由于我国监理行业管理机制尚不健全,首先,造成目前我国监理单位在监理费用收取上存在竞相压价的不良性竞争行为,导致监理费用过低,致使监理单位生存艰难,从某种意义上严重制约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其次,目前市场上监理单位的形式各异,有出租资质的,有挂靠单位的,导致了监理单位缺乏诚信基础,致使业主无法将对物资采购、建设队伍的选择、施工款的拨放等一系列管理事宜交给监理单位,因此,不利于建立行业的长足发展。
3建筑工程监理的应对策略
3.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充分地运用法律法规手段,是切实做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一个根本保证。这就要求监理管理的各级主管部门尽快做好监理工作法制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法律和地方规章、法规以及各种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在内的法律体系。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使监理工作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有法必依,有法可依。通过法律体系的建立,也减少了不必要的相关部门的行政干预,从而保证了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相关政府部门要尽快做好监理市场准入机制,制定和完善监理行业的标准和规范等工作。通过法律法规手段,净化监理市场。
3.2通过标准化管理提高工程监理水平
建筑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指的是对监理的形式和内容实施标准化的控制和管理,使工程监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规范化的、统一的要求和规定,都有定性、定量的参照标准给监理工作予以对照和参考。
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监理工作只是实现了对工程进度的协调、组织、控制以及对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还没有达到全面的标准化的管理水平。实施标准化管理,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业主以及监理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沟通,对施工当中出现的问题要共同协商解决,避免工程的延期、缺乏监理等事件的出现。同时,监理人员要做好监理日记,在积极地协调各方利益基础之上,对标准化的监理工作献言献策,加快监理工作标准化管理的进程。
3.3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完善培训的体制
3.3.1对监理人员进行全过程培训
全过程的培训就是将培训工作贯穿于监理人员在监理单位任职的整个时段,新监理人员上岗前必须都要进行一些岗前培训,对老监理人员则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进行各种有针对性的在职培训。鼓励监理人员多接受培训和再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文化素质及理论基础。同时,培训内容要有适应性,即联系工作需要,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
3.3.2培训方式要多样化
多样化的培训就是要将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起来,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相结合,相关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企业培训和在职自学相结合,以单位培训为主。
3.3.3加强联系
加强监理单位与科研机构和高校之间的联系,请有关专家和高校教授进行科研培训和专题讲座,为监理单位的持续稳定发展储备各类的监理人才。尤其是专业技术的培训,要为每位新上岗监理人员指定一个资深的监理人员作为入门导师,为新上岗监理人员在学习中提供一个有力的学习条件。
3.4 规范收费制度,杜绝恶意竞争
3.4.1增加监理费用
监理费用在基建的财务制度之中,应当同设计费用一样列为工程费用整体的一部分。然后根据监理工作实际上比设计难度大、时间长的特点,监理费用不宜低于设计费用。
3.4.2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对能力不足的监理单位坚决予以清除,绝不姑息,以减少恶意竞争等行为。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则有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来进行,工程监理对需要招标但是没有招标的,或者是转包、挂靠的等,一旦被发现查实相关部门则不予验收备案,而且还要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4结语
随着建设市场日趋规范,工程监理已经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但由于在我国监理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市场不够成熟,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实际发挥的作用与社会期望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我们要采取一切措施来搞好建筑工程监理,使之成为建设领域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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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要点;质量控制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也逐步改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水平关系到居民的人身安全及实际效益。而施工监理工作的质量水平对于工程建设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那么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哪些,监理要点是什么?下面笔者将根据自己近几年来对监理工作的一点体会,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几方面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1.房建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房建监理是保障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而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主要包括七方面内容:即四控二管一协调。其中,四控主要是指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二管是指合同管理与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都应当贯穿于整个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之中,确保项目建设情况与合同相符,并保存好相关的建设资料信息。一协调是指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施工管理协调工作,包括协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业主等方面的沟通工作,以便工程项目更顺利的开展,按期按质完工。监理人员不仅在工作中要严格的遵守职业道德,而且要在监理过程中与各方面的有关人员加强合作,重点加强与施工工作人员的交流,便于监理单位更好的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细节,从而进一步推进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要点
2.1房屋建筑工程的重要监理环节分析
2.1.1工程施工前期的监理
在工程的施工前期监理工作中,主要以施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设计图纸、施工人员等为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检查、控制,确保工程所需的相关物资、设备、人力都归位,以便工程的顺利开展。
例如,在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对材料进行严格的监理质量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监理应对承包商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1.2工程施工期间的监理
在工程的施工期间监理工作中,主要以监控、管理工程的施工全过程为主,监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施工图纸的了解,以便掌握工程施工相应的细节,便于监理人员更好的展开监理工作。此外,监理人员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材料加强监管、检查,例如混凝土施工环节中,监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混凝土的拌合与浇筑环节的检查,以便保障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2.1.3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的监理
在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当与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相互配合,对工程项目中的各个分部项目及具体施工项目进行验收、监管,尤其应当注重对工程项目的尺寸、构建结合处的紧密度、外观光滑度等方面进行着重检查,以便保证工程的整体质量达标。
2.2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理质量控制工作
2.2.1深入研究设计文件
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2.2.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在开展高层住宅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当结合施工单位所编制的施工计划与方案进行研究,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确保方案的可靠性、合理性、经济性。
2.2.3做好测量监督工作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该对一些放线以及高程控制测量进行及时的抽样控制和调查,如果在建筑工程测量不准确的话,那么就会给工程的施工带来相当大麻烦,如果测量存在的误差太大还会对工程造价带来影响,因此,监理人员一定要及时进行抽样测量和调查。
2.2.4规范监理流程,定期开展监理质量控制会议
在建筑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每周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2.3做好房建主体结构的施工监理工作
2.3.1钢筋工程
在高层住宅建筑的施工过程中,由于钢筋在梁柱交接处的分布较多,加大了砼落入的难度。因此,监理人员应当结合平法图集的实际要求及其具体情况,以便施工单位及时调整钢筋位置,也可以通过设置开口箍筋的方式,或及时调整钢材的种类,以便降低钢筋密度。
2.3.2模板工程
在开展模板工程时,监理人员应当及时使用穿墙螺栓来固定大模板,加强对模板类型、固定方式的监理,并严格控制穿墙螺栓的材质、加工方式、紧固程度等,严格检查模板的几何尺寸、平整度、垂直度、梁的起拱度和起拱模板的加固方式等。
2.3.3砼工程
浇筑砼应严格检查接浆情况,防止砼烂根,振捣过程中应注意振点的分布和振捣方式,不得漏振或过振,监理应控制好拆摸时间,以免出现蜂窝麻面等现象。
首先,必须加强混凝土强度的控制,严格原材料及配比的选定,在工程开工前,一般要按设计要求配制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到法定试验机构对原材料做级配试验,待级配报告出来后,根据级配做配合比试验,在实际施工时照此执行。其次,加强混凝土浇筑过程的控制,混凝土浇筑应由施工单位在监理的见证下留置试块,并由旁站人员应和施工质检员一起检查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严禁在搅拌车上加水调整坍落度,监理和施工单位派人到搅拌现场抽查配合比和规定的坍落度允许偏差原材料使用情况。最后,在混凝土浇筑施工完成后,必须严格按照养护标准来进行养护,并指派专人负责混凝土的养护工作,加强混凝土养护期的监督力度,混凝土的养护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跟踪、记录现场的混凝土养护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2.4充分发挥监理质量管理职能
在很多建筑工程的的监理质量管理中,都存在一种形式化的现象,为了能提高监理质量管理工作的效率,我们在进行监理质量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做到及时的落实监理工作的职能,做一些实质性的监理工作,坚决杜绝和避免监理够质量管理形式化的现象发生,如果监理质量管理工作还总是处于形式化的情况,必然会给建筑工程质量留下相当大安全隐患,因此,为了能够保证工程质量,我们一定要及时的落实监理工作的职能,真正做到将建筑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的发展目标。
另外,必须严格把好隐蔽工程的签字验收关,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单位专职质检员核定等级并签字,并填写好验收表单递交监理。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日专业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现场检查复核原材料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各层标高、轴线也要层层检查,严格验收。要求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不能只流于形式,要真正去检查验收,再由监理方检查。监理方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不能口头讲。待施工单位处理或返工完后,还要再进行复检,严格检查把关,保证质量。工程施工必须循序渐进,监理人员要时刻把握主要影响因素,认真分析并解决主要矛盾。尤其要善于寻找那些被掩盖而暂时未能起到制约作用的矛盾,及时和提前提出调整意见,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结语
总而言之,在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时,监理人员必须从工程项目的施工前期到项目的施工过程全面加强监理,抓好各个施工环节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项目的施工质量,以便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尽早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保证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其安全性。 [科]
【参考文献】
[1]唐永忠.我国监理企业现状与发展策略[N].北方交通大学学报,2011-05-20.
[2]赵儒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与验收[J].科技资讯,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