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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特规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1、公司设立计划财务部作为会计机构。计划财务部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工作,协助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建帐、对账。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持证上岗。
3、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由工作负责人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统计员的调换工作,由计划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
第三条 流动资产的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账款及预付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工作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授权的人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回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3、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的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4、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5、有关人员因公外出差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计划财务部预借差旅费。出差回来后的三天内及时到计划财务部结
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6、企业可根据业务量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额2000元(一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安全。
7、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要做到上一张借条不清下一张借条不借,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二) 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由两人分开保管。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保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薄。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公司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在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计划财务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
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三) 应收账款及预付款的管理
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一笼统的地名来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认必须有索取价款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
2、计划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商、销售部门建立健全的销售商、供应商的户口档案。
3、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一次发函或派人核对,每季度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总经理。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定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4、收回的货款要及时上交财务,如发生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5、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的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计划财务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6、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必须经办人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若总经理出差可电话告知,得到允许后方可办理预付款手
续,等总经理回来后补齐手续),并同时向计划财务部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四)存货管理
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工作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原材料如:板材、钢材、钢管风机等;辅助材料如: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等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及缴纳的税费等。
4、原材料的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五) 原材料的购入
原材料的购入必须持有工作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计划财务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1、物资管理部按采购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部门后,须持总经理签字或总经理委托授权人签字后得以采购。购回商品后持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书等同工作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
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2、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单验收确认,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品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计划财务部处理账务;一联供货方证明。
4、对于货以到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好一式三联的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六) 材料出库管理
1、工作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工程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负责人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工作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成本会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的用料由工作部负责人签批,月底报总经理审批。
2、月末成本会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计划财务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3、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工作完毕要会同仓库、质监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工作批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交成本会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4、产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成本会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成本会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联方方可对车辆与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计划财务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5、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品收发、存货明细账、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6、月末在产品的管理,月末工作部和成本会计要搞好在产品或自制半成本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务以免出现帐外资产。
(七)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各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
费用。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签批,综管部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原则。
2、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责任倒查制度,属于工作部门、销售部门或安装、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财产全面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要及时查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的货物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八)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1、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2、企业需要外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成本会计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
联。财务、仓库、应设立专帐,月底核对。
3、业务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交给计划财务部成本会计。
4、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员持发票到使用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计划财务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5、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6、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7、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8、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工作用,由工作负责人签批。不得带出大门以外,需带出时需注明用途、经办人、地址、及归还日期。因业务需要或其他非工作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条 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一) 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二) 本公司产品按工程订单工作,以工作部下发的工作通知单为核算依据。
(三) 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四) 工作部要与计划财务部积极配合,产品工作通知单
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工作批号。车间负责人以工作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料,月末以工作批号为基本单汇总原材料和人工的消耗,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联系起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的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 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销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跨期使用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
(六)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七)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按照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八)已销售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计划财务部办理出、冲账手续。
第五条 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一) 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4:30分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二)企业内部各分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
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三) 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费、运输费用和维修费尽量取得专用发票结算,不得白条顶替。
(四) 企业收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要认真检查,凭就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用有关单据。
(五) 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计划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第六条 会计档案管理
(一) 计划财务部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二) 计划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三) 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1、会计凭证类 15年
2、现金、银行存款账簿 20年
3、辅助账簿 15年
4、固定资产 5年
5、季度财务报告 3年
6、年度财务报表(决算) 永久
7、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8、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第七条 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节 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公司日常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公司各部门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部门职责
1、计划财务部:根据留存的各部门管理费用的范围、额度,
对费用申请单、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办理现金预借、报销或付款。
2、销售部:应对本部门管理费、差旅费的申请及报销进行初审,其中涉及到的办公费用、员工费用、车辆费用,由行政后勤部复审后交计划财务部审核报销,其余直接由计划财务部审核报销。
3、行政后勤部:负责办公费用、员工费用及车辆费用的复审及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费、办公用品费、房屋租金、水电杂费、保险费等;员工费用包括培训费、招聘费、工作餐费、加班补贴、异地工作补贴等;车辆费用包括车辆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验车费等。
第三条 审批权限
费用审批分为申请审批和报销审批。
1、技术部门申请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3000元(含3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3000-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2、后勤部门申请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2000元(含2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2000-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3、技术部门报销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3000元(含3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3000-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4、2、后勤部门报销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2000元(含2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
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2000-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第四条 费用报销流程
1、费用发生均应事先申请,按各类费用具体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费用申请单》,由费用发生部门或分管总监对所辖范围先进行申请审批。
2、费用申请需办理现金预借的及申请转账支票的,填写《借款单》;连同《费用申请单》由计划财务部审核,计划财务部按上述审批权限授权审批后办理借款。
3、差旅费:员工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或分管总监进行申请审批, 并按费用审批程序授权审批后办理预借现金。
4、应酬费:员工对外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应事先填写《招待客人申请单》,经部门或分管总监批准后方可进行。
5、培训费:由申请培训部门申报预算,并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总监进行申请审批,借款或报销时凭批件办理。
6、车辆费用:车辆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税金、验车费等车辆费用需要行政总监审批。
第五条 费用审核
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填制报销凭证,履行报销手续,当月费用在每月28日办理报销,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现金报销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在背面注明人员、用途、原因和发生的时间),如有费用申请,应附经批准的《费用申请单》。
3、报销凭证根据对应的金额,依照相应的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报销。经本部门审核或经管理部门复审的报销凭证,可提交计划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4、费用审核原则上应在收到报销凭证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完毕由审核人签名。
5、审核内容包括:费用报销是否经费用产生部门长审核、分管总监审批;需管理部门复审的费用是否已经审核;报销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报销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内容是否真实、书写规范、金额准确、印章齐全的要求;审批权限是否在合法授权范围及额度内。
6、在审核中发现手续不完备,凭证缺失、填写错误等不符处,审核部门应退回,由经办人补办后重新提交审核。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
1、出差费用使用公司《差旅费报销单》,按照费用项目:机车船费、住宿费、公交费、其他杂费等分类。
2、差旅费报销单应正确填写出差日期、路线、乘坐工具、
各项补贴、金额及其他项目,报销所附票据,必须保留有效日期即始发和终止时间。
3、员工出差回公司三天内必须报销账目。报销单据填写后先由部门部长审核签字,再送财务审核无误后经总经理签批后到出纳员报销结算。
第七条 原材料采购报销
1、原材料采购需先填写采购计划或借款单,报请总经理签批后,财务方可办理(予付货款)付款。
2、原材料采购完毕后需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经手人持原材料入库单及发票到财务办理结算或付款。
第八条 零星采购及维修费用报销
1、工作经营过程中需零星采购物品时,应先填借款单,总经理签批后财务付款,采购完毕交于仓库管理员,经验收核实后仓库管理员签字,经手人持验收单及发票经总经理签批后,财务审核无误,出纳办理付款或结算。
2、维修费用报销应由经手人持维修清单及发票,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报销。
第九条 运费报销
1、原材料运费报销应填写运费清单。内容包括运输单位名称、原材料名称、数量、运费单价、里程、金额,经手人持运费清单及发票由仓库管理员签字、采购员签字。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无误后由出纳员付款结算。
2、按销售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的运费,由业务员填制借款单及运费清单,运费清单要填写具体:销售单位名称、地址、产品数量、运费单价、金额、运输单位名称、时间,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报销结算。
第十条 招待费报销
1、公司招待客人应由负责人填写报销单,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2、销售部门在销售过程中发生招待费应由业务员签字,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后报销。
第十一条 报销管理
1、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2、所有报销费用经逐级审批后,必须由经手人亲自领取货币资金,杜绝代领代报,计划财务部有权拒绝代领代报。
3、每人每次报销费用只允许填写一份费用报销单,不允许填写多张费用报销单,以此杜绝办公用品的浪费。
第三节 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 验收入库程序
1、物资到公司后,由仓库管理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
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申请采购人员及仓库管理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采购人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仓库管理员签字,再由计划财务部部长审核后签字;入库单由仓库管理员、计划财务部各持一联做账,采购人员持一联做清款报销凭证。
3、技术部因工作需要,按照入库程序办理入库登记,仓库管理员将入库单第三联交于计划财务部,作为核算费用依据。
4、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1)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2)与采购审批表中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3)与使用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物资;
(5)因工作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及时入库的物资,仓库管理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第二条 物资保管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存放,做到“二齐、三分”。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分:分类、分区、分库。
2、仓库管理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
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上报计划财务部部长。
3、库存信息要及时呈报。呈报周期分为:月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 物资出库程序
1、仓库管理员凭领料人的出库单如实发放,若出库单上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仓库管理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仓库管理员随时掌握库内物资情况,发现物资不足时,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计划财务部部长,并按要求填写《采购审批表》,经批准后交由物资管理部采购;试剂库内的化学试剂由试验室人员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做好采购计划。
4、任何人不办理出库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内拿走物资,仓库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出库时的不良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
6、出库时间规定如下: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出库时间定为每周二、四的上午10:30—11:00,下午3:30—4:00;化学试剂可根据每周的工作提前领取,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 由于工作更改而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第五条 公司仓库具体分为试剂库、办公用品库、综合库、
服装库。
第六条 安全卫生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一)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资金,积极参与经营投资决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公可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条 资金筹集管理:
(一)本公司筹集的资本金为国家投人的国家资本金;本公司所属企业筹集的资本金,为本公司的法人资本金。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
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资,应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除实收资本外,还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属企业,通过负债方式筹集的资金,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1.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其中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等负债,应由销售或营业部门负责,财务部门积极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负债则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其发生和偿还。各部门自行筹措的短期经营性借款,除总经理批准的以外,财务部门不负责偿还。
2.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均由总经理授权,由财务部门负责筹措其发生和偿还。
财务部门在筹措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负债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及财务风险等情况。
第三条 货币资金管理:
(一)货币资金日常收付管理
1.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
2.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须先通过经办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然后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3.对零用现金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
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______元经销部______元综合部____元
工程部______元办公室____元
(1)各部门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首先从备用金中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将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单项在1000元以下的用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
(2)各部门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规定的审批人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用款部门在购置物品经验收或付费等手续办妥后,应及时将取得的合法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审批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一致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3)审批权限规定:
①________元以下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②________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③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④________元以下办公性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⑤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批准,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二)现金管理
1.所有现金业务收人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所有支付的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人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产经营需要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据实写明用途。
2.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性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款项。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现金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经理批准。
3.库存现金限额为________元,每日的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三)银行存款管理
1.支票付款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支票和财务专用章,必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个人包办。
2.必须按顺序号签发支票。签发支票在支票备查薄上签名登记。
3.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出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4.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如确属需要,也要填写签发日期和款项用途,并规定最高限额。
(四)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1.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选择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保证金等结算工具。
2.及时办理结算,对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
3.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五)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要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要结出余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每日核对相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每月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调节相符。
第四条 对外投资管理:
(一)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必须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进行,并由总经理授权负责长期投资项目的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对外合资合作参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海关、工商、税务等手续。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业务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薄。冷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尽快登记于企业名下,不得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业务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对所属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投资和收益检查工作。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也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作出处理决定。
5.公司所属企业因故撤销、合并、出让时,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该项业务。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等程序办理。
2.有价证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列亏。如出现较大亏损,公司可委托会计事务所对该经营项目进行审计。
(三)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人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确性。
第五条 销货与货款管理:
(一)企业的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销售或营业部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二)销售或营业部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销售或营业收人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三)销售发票由财务部门专人登记保管,领发给销售或营业部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四)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门应将销货发票与销货单、订货单、运(送)货单相核对。
(五)由销货或营业部门制订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监督。
(六)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补件等三包事项,同样通过销货或营业部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或转账等手续。
第六条 购货与付款管理:
(一)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请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
(二)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讨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三)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批准。
(四)所有购货业务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就地就近。
(五)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有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六)购货付款手续,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均由供应部门办理,按规定财务部门办理请款付款手续。
(七)到货验收后,由供应部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八)财务部门将从仓库签收的一份验收单与供应部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一份验收单进行核对,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条 生产成本与费用管理:
(一)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门负责。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门和财务部门及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节约消耗,减少费用,降低成本。财务部门应建立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制度。
(二)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计划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三)加强人事和工资的管理,严格考勤,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四)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是否合法合理。
(五)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六)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符合规定。
第八条 存货与仓库管理:
(一)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搞好有关基础工作,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二)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基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三)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即期末存货没有明细账面余额,是通过实地盘存来确定期末存货,其本期耗用或销售成本,按下列公式计算: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十本期购货成本一期末存货成本。
(四)存货计价方法: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五)领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和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管理。
第九条 工薪与人事管理:
(一)职工的移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事部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门和员工所在部门,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工资的依据。
(二)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发放。并根据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三)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根据劳动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门扣款。
(四)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由代领人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门的待领工资,记人其他应付款账户。
(五)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费,按职工类别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条 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管理:
(一)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人销售收人、运输收人、营业收人、经营收人,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要能反映出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
(二)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人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三)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实事求是。
(四)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五)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六)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董事会审议后依次用企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弥补。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
(一)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为本公司工程部门(或公司指定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为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二)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主管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三)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主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门审核后作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 分析和考核管理:
(一)本公司及所属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__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人/应收账款平均余额__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__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__100%
6.资本金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__100%
7.营业收人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人__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__100%
(二)分公司和所属企业内部,可实行分部核算。自定目标,核定收人,控制成本,提高效益,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自定财务和效益考核指标及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
(一)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和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年度审计。
(三)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必要,可随时对所属企业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条 附则:
【关键词】 公司治理机制;委托问题;财务管理;一级人
一、委托理论及其基本框架
(一)委托理论
委托―理论(Principal-agent theory)是法人治理理论中的核心议题之一,它可以用来解释交易的治理结构,但它解释的是有关服务的交易,其核心内容在于如何选择人和激励人,而不是如何组织实物商品的交易。随着对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研究,以及对委托―理论研究的深入,如何激励作为主要人之一的经理,使其目标和公司目标相一致,便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与法律上的委托―关系不同,经济学上的委托―关系要广泛的多,经济学家普拉特和泽克豪瑟(J. Pratt & R. Zeckhauser)认为,只要一个人依赖另一个人的行动,那么委托关系就产生了,采取行动的一方即人,受影响的一方即委托人。
根据杰森和迈克林(M. Jensen & W. Meckling)的定义,委托关系是指这样的一种明显或隐含的契约。据此,由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提供服务。与此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依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的报酬。授权者即为委托人,被授权者则是人。委托人有权决定支付人报酬的规则或方案。笔者比较赞成杰森和迈克林(M. Jensen & W. Meckling)对委托关系所下的定义,并在此定义的基础上来探讨委托理论、公司治理机制以及财务管理之间的关系。
(二)委托理论的基本框架
委托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是委托人为了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将其所拥有资源的某些决策权授予人,并要求人提供有利于委托人利益的服务或行为。人同样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但是其与委托人的效用函数并不相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由于效用函数的不一致,就会产生问题(Agency Problem),即因信息分布不对称而引起的委托人和人利益的偏离和冲突。肯尼斯・阿罗(Keneth Arrow)将委托问题分为两种基本的类型:一是隐蔽行动,它对应于道德风险概念,是指人借委托人观察监督困难之机而采取不利于委托人的行动。二是隐蔽信息,它对应于“逆选择”概念,是指人占有委托人所观察不到的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决策。由于问题的存在,委托人加强契约设计,加强对人行为的监督,通过监督和激励契约来抑制人的机会主义动机。
二、公司治理机制与财务管理
(一)公司治理机制的内涵
当前对于如何定义公司治理机制的含义还没有确切的定义,有的学者把它等同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十六大报告英文版用的就是“corporate governance”;有的学者将将“corporate governance”译成公司治理,提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同于“公司治理”和“治理机制”。如果说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出资人、所有者(委托人)对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人)的管理,按照理论,就是委托人对人的管理,那么公司治理机制就是委托人如何在用人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三个方面对人进行管理。何家成认为,公司治理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治理结构(Governance Structure),另一个是治理机制(Governance Mechanism)。治理结构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等;治理机制包括用人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比如用人机制又可细分为董事长人选、独立董事人选、CEO人选等。这两者共同决定了治理效率的高低。
(二)公司治理机制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1.用人机制。在公司治理机制中,针对财务管理方面,主要是涉及财务总负责人(或称财务总监、CFO、总会计师等)的选择与使用问题。财务总负责人首先作为整个公司财务的总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的整体规划、财务预算、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等方面具有领头作用,直接对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另外,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人员,在以信息参与管理的过程中,发挥着管理的作用。财务总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是指为满足国家宏观调控、企业所有者、企业经营管理当局等的需要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职能。财务总负责人的管理职能可具体细分为预测、计划、决策、控制、分析、监督等内容。随着管理科学的发展,社会经济的进步,财务总负责人的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职能的深度、广度、精度会越来越高。可见,财务总负责人选择的合适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的效率和相关利益。
2.激励机制。在公司具体治理的过程中必须要有一套激励机制,有激励才有动力,避免“平均主义”倾向。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如何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激励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重要之处在于,激励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财务人员积极性的提高问题,关系着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艰巨之处在于财务工作不像其他工作可以直接看出成绩和效果,需要其他部门人员的介入进行评价,但有些财务工作是集体合作的结果,很难对每一个人员作公正的评价。可见,财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高以及和谐氛围的营造与合适的激励方法选择有关。
3.监督机制。公司治理的监督机制与薪酬的构成、分配、披露等有关,但财务管理当中的监督机制不仅仅局限在薪酬方面,在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控制方面都有影响,特别是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财务制度的执行等方面,监督机制越健全,财务管理效果越显著,这一点在实践当中已经得到了证实。
三、公司治理机制下的财务管理制度创新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公司治理的起源是委托问题。公司治理机制就是用来确保经营者的行为符合投资者的利益,也就是说,公司治理机制就是适应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必然形成的委托关系而进行的一种制度设计。财务治理也是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通过财权安排机制来实现内部财务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治理是财务治理的基础,它的核心是财务治理,即是以财权配置为中心,安排权利的分布和激励约束的问题,而这些又必须于财务管理相结合,以财务管理为保障。因为财务治理侧重于财务主体的结构性安排和制度性的层面,是公司财富创造的基础;财务管理侧重于控制,财务主体的财务行为和具体的财务经营活动,是财富创造的源泉。所以,必须在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上,来建立和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从委托理论的角度来看,在现代企业中,较典型的关系是所有者作为委托人聘请经营者,经营者作为人必须为所有者的最大利益经营公司;经营者作为委托人聘请财会人员代为管理公司的各项业务。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是第一层次的委托关系,而经营者与会计之间的委托关系则是第二层次的关系。但是事实上,财务会计信息早已成为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沟通的桥梁,是委托人评价和监督人经营绩效的主要依据,也是委托人和人根据契约分享企业经济剩余的基本依据。如果经营者把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放在第一位的,就有可能在将会计信息上报所有者之前进行“粉饰”,以达到获利的目的。尽管所有者也会意识到这种“道德风险”的客观存在,但从报表上只能看到结果而不能看到经营者的具体行为。如果财务管理者由经营者委托,可能会受经营者的强权以及自身利益的考虑,满足经营者“粉饰”会计信息的要求。因此,财务管理者只有接受所有者的委托,作为一级人,直接代表所有者的利益,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委托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客观公正。
从公司治理机制的角度来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认为,每个利益相关者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公司的经营目标不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而是各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经营者不仅仅是资本家的人,更应该为利益相关者服务。因此,根据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现代公司治理的主要目标不仅仅是保护股东利益,使得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且要明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公司治理机制包括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每一种机制权力的行使都不是由一级人(经营者)独享,而是由所有者(委托人)的部分参与。根据委托理论和相互制衡机制因素,所有者(委托人)可能不会完全将权力委托给人(经营者),而将部分权力委托给其他人或者是自己行使部分权利。比如可以将财务管理的权力委托给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或者是将关乎公司整体利益的重大决策权力收回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协商解决。当然经营者作为受托人所拥有的权力应该是明确的,而且是在与委托人所签订的契约当中说明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增加委托的成本。
从治理机制、委托理论和财务管理三者关系角度来看,财务管理的对象是资金的循环和周转,主要内容是筹资、投资和股利分配,其职能有决策、计划和控制。财务管理主要有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监督三个环节,其中财务计划又可细化为财务规划与预测、财务预算,财务决策主要包括筹资和股利决策以及其他决策,财务控制主要体现在风险控制和反馈控制两个方面。首先,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当中都有委托理论的运用。比如在财务计划环节当中,按照理论,在预算制定过程实行参与制是“帕雷托最优”的条件。期间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委托人对人只能依靠会计信息来评价,而不能对其努力进行直接监控。人在考虑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编制较松的预算标准,人不尽力就可完成。可见,如何减少信息不对称是解决委托问题的关键。其次,治理机制与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紧密相连。在用人机制方面,可以采取唯才是举的态度来选拔和任用优秀人才,必要时进行公开招聘和竞选,以选择出合适的财务总负责人,并能在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监督三个环节中发挥领头作用。在激励机制方面,可以采取财务激励与非财务激励的办法来进行,激励对象包括财务管理三个环节中的各个财务人员。在监督机制方面,重点对财务管理中的资本结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监督。资本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通过从股权约束与债务约束两方面形成对公司的监督约束机制,资本结构的安排实际就是公司控制权的安排。财务管理制度涉及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管理制度,其有效性和完善性直接关乎公司的最终利益。
【参考文献】
[1] 张万朋.高等教育经济学[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18-120.
第一条为加强对成都**资产经营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治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财务治理的通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超过××%)及相对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低于××%但对该子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
第三条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治理、指导、监督等工作。总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子公司可遵循本办法规定,制定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及治理要求的财务治理实施细则,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备案后实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治理制度,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财务治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公司实行“统一治理、分级核算、层层负责”的内部财务治理体制。建立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为中心,对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进行业务治理及指导,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在本单位总经理领导下依法对财务治理及会计核算进行有序治理的财务治理体系。
第六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由总公司派驻治理,对其实行双重考核,即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考核其综合业务工作能力,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关领导了解其工作表现,二者相结合得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其具体考核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轮岗制,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轮岗意见。
第七条每月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需向总公司财务融资部经理述职,述职内容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规定。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定期召开公司财务工作会议,以指导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三章会计制度
第八条公司统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四章资金治理
第九条库存现金治理
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日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坐支和以白条抵库。现金支取必须依照合法票据并通过公司审批程序,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应通过银行划转。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银行存款治理
(一)子公司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开设和使用,且仅供本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二)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与撤消必须经总公司批准,本办法执行前已经开立的需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资金计划治理
(一)公司实行资金使用计划治理,总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具体经营特点及治理要求,下达各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子公司预算内资金的使用由子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签批,预算外开支及超出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的资金使用,须经过总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子公司月度资金使用计划须结合当月财务预算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按部门和项目编制,子公司财务部汇总平衡上报总公司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十二条应收款项治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财务特点及治理要求的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内部治理制度,并将其报总公司备案。
(二)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账甚至造成损失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筹资治理
第十三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筹资项目是年度资本项目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虑自身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确定下年度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并编制下年度筹资预算及筹资方案(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还款来源等)上报总公司。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总体平衡后,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六章对外投资治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成都市国有企业投资治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各项对外投资治理。
第十五条总公司实行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制度,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按照总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统一由总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对外投资必须事前进行可行性论证,投资申请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总公司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第七章对外担保行为治理
第十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经总公司审查并报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贷款担保是企业的潜在负债,预期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第十八条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建立对外担保登记、跟踪检查制度,定期对子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核查,并跟踪其发展变化。各子公司财务部应建立本单位担保项目明细档案,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章财务预算治理
第十九条财务预算治理体系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治理(具体内容见总公司相关文件),总公司预算治理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子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协调预算的执行、调整、检查、考核工作,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负责预算治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财务部为本单位预算治理部门。
第二十条子公司预算内容和编制要求
(一)子公司预算内容
子公司预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预算体系包括业务预算、筹资预算、资本预算及财务预算(利润预算、资产负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二)子公司年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编报下一年度预算草案;
×、总公司在每年××月××日前,确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目标利润、资产负债率、资产回报率、坏账损失率和投资收益率等预算指标,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按照总公司批复的各项预算指标,对预算草案修订后,于××月××日前上报总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预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总公司编报月份预算草案;
×、总公司预算治理委员会在每月××日召开预算审核会议,确定各子公司预算月份指标,并在每月××日下达。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考核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子公司财务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按季度进行分析,对当期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之间存在的差异,不论是有利还是不利,都要认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写明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二)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总公司预算治理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预算完成情况、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及时性等指标。具体考核办法总公司另行下发。
第九章资产治理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每年应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财产清册和债权债务清单。总公司对子公司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的小额物资及办公用品在核定预算内自行购买,但必须双人经办。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治理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建立治理台账。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存货及固定资产治理办法,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抵押)等损失,应及时予以核实,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工作,并报总公司备案。经政府有关部门及总公司审批的具备资产核销条件的资产,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章中介机构聘用治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提供咨询及法律服务等,统一按照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治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经营治理中的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合并、分立、转让、注册资本变动、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固定资产处置、工资总量及分配原则、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报总公司审核确认后,再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批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由于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市场竞争性的自由交易条件,其交易可能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故各子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前须专项报告总公司,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章利润分配治理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依法审定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
第三十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各下属子公司须定期向总公司进行财务汇报,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编表说明。会计报表应包括:主表、附表、附注。编表说明应对表列项目显示的重要和重大变动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权益结构比例的主要项目做出明确注释。对于资产抵押、担保、诉讼、票据贴现等或有事项作表外事项随同会计报表一同报送。
(二)子公司会计报表应包括如下几种:
×、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利润表(年、季、月)
×、现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销售利润明细表(年、季,商业企业填报)
×、主要业务收支明细表(年度、工业及服务型企业填报)
×、企业资金运用月报表(年、季、月)
×、贷款偿还情况表(年、季、月)
(三)会计报表月报必须在月度终了××日内上报,季度终了后××日内上报,半年报、年报在半年度、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四)各子公司财务部在季度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须编制相应的财务分析报总公司。季度财务分析应随同财务报表同时上报,半年度及年度财务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第十四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违反本办法的相关经营治理人员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罚则见总公司相关考评制度文件。涉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