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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模式特点分析
(一)美国:行业自律为主,政府干预为辅,保护投资者利益
美国的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模式的主要特点可以归纳为,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最高目标,以民间审计为主要监管方式,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管,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则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再监管。在这一模式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督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但美国证监会的这种监管是间接的,通常情况下其具体的业务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从理论上来说,行业自律监管模式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会计师依靠行业内部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若他们的行为违反了行业规范,就有可能被驱逐出会计行业。虽然这种监管模式在20世纪70年代曾由于美国国内发生的一系列审计失败案件而受到美国政府的质疑,但当时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防止美国政府过多地干预会计行业的监管,建立了一整套行业自律监管机制,特别成立了公共监管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实施监管。
事实上,一种会计监管模式是否符合一国证券市场,必须和它所处的历史环境相适应,美国过去100年引以为豪的行业自律模式在当今形势下也表现出厂某种局限性。安然事件的爆发,使美国现行监管模式成为焦点,受到了各界的质疑,为了维护美国监管当局的权威,美国证监会对此迅速做出了反应,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掖案》,设立了独立的监管机构,标志着“后安然时代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模式”的到来。在新的监管模式下,监管当局尝试将宏观监管与微观监管性结合,从而更加有效地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有效运行。
(二)英国:民间审计为主,保护投资者利益
英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模式强调公司财务报告应给予真实与公允反映。1948年《公司法》规定英国的会计监管主体属于民间组织,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会计国际化的发展,以行业自律为主的英国会计监管模式的局限性也逐渐暴露出来。由于缺乏一套强有力的会计监管法规,使得英国各地之间会计监管的程度不完全一致,极大地影响了英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水平,因此,英国监管当局也希望借鉴政府集中监管模式的经验,对现有会计模式进行有益的补充与完善。
(三)法国:政府驱动,税务主导
法国是西方国家中在一定程度上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在会计立法上,政府在制定会计准则中发挥了较人作用,强调会计准则的统一性,强调会计服从税法的要求并与税法的规定保持一致。法国实行“会计总方案”,政府组建了全国会计监督委员会米负责实行会计总方案,会计总方案实行统一的会训制度,满足国家税收的要求。
(四)日本:以法律为基础,政府集中监管
日本证券市场会计监管主体是由大藏大臣直接领导的,以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为专门的政府监管机构,由大藏大臣任命的地区财政局长为地方证券监视长官的垂直管理式的监管模式。在法律的基础上执行监管任务时,实行了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和自律机构的有机结合。
二、会计监管模式产生差异的原因分析
第一、各国会计差异及会计模式的国际分类是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模式产生差异的根本原因。
国际会计模式的分类是将国际范围内各国会计制度用抽象化和典型化的方法进行分组。归类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特征的会计事务形式和定式。通过确立各种影响因素与会计差异之间的相关关系,对影响会计模式的因素加以概括,这些影响各国会计的因素与各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模式的形成就有了某种必然的联系。
一方面,欧美法学界根据各国法律的特点及其源流关系对各国法律进行分类。一般分为五大法系:中国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普通法系和罗马法系,前三种属于法制史上的概念,后两者在西方各国有重要影响。其中普通法系源于英国,是英国古代不成文的习惯法依靠法庭审判案件的判决逐渐延传下来的。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有英国、爱尔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在普通法系的国家中,企业的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形式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有很大的自由度,而且许多详细的会计规则是由会计职业界制定的。罗马法系也称“大陆法系”,是古罗马的法律以及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制评订和发展起来的,属于罗马法系的国家包括法国、意大利、德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和日本,在罗马法系的国家中,各公司进行的会计处理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要求,会计职业界几乎没有自己制定会计规则的余地。
另一方面,经济体制的不同导致了对会计的要求有所不同。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中,必然要求高水平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在这样的国家中证券市场的发育必然发达,所以要求比较完善的监管模式对其进行监管。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中,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还处于发展与探索阶段,在这杆的证券市场中,必然要结合实际情况并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找到合适的监管模式进行监管。
此外,一国税收体制、文化背景、政治制度等都会对会计活动、会计理论和实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英国学者诺贝斯借用生物学的划分方法,按“纲”、“亚纲”、“族”与“种”等概念,将不同国家的会计模式进行了分类。由此可以看出,监管模式的选择是与其会计模式的选择密不可分的,这也是本文选择这四个国家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所在。
第二、证券市场不同会计监管模式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
不同的监管模式大都是经历了市场震荡、监管失灵和加强监管的过程而逐步形成和完善的。在不同的监管模式背后,蕴涵着促成其形成不同风格的社会经济原因。作为行业自律为土、政府监管为辅模式典型代表的美国来讲,正是历史惨痛的教训,特别是经历了“安然事件”以后,使政府更加积极主动地介入到证券市场会训监管当中来,确立严格、全面的立法体系和统一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奠定了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国际领先地位。与美国不同,英国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在极其漫长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其证券市场监管的发展和演变是相对漫长而平缓的。英国人有其特有的人文环境,其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因素也促进了其自律监管模式的成长和完善,形成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为显著特点的自律组织和以自律为主的监管模式。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模式产生的历史原因是模式产生差
异的内在原因,证券市场会计监骨模式是伴随着各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什随着各国经济、政治、法律、文化、地理和社会背景等方面的变化而发展变化。
第三、各国会计监管主体的职能差异是决定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模式差异的直接原因。
英美两国的监管模式在“安然事件”以前都实行以行业自律为主的监管模式。英国的监管组织是民间性质的,所以依靠行、帐组织的自律是英国的监管手段。美国的证监会虽然是独立的监管机构,但不直接参与会计准则的制订,而一直把这项权利限制于监督作用,准许并鼓励民间职业团体在会计准则的制订方面起主导地位,在“安然事件”以后两国都有意向独立的监管模式发展,寻求一种行业监管和政府监管的有效结合。而法国和日本的监管机构都是由政府主导的,由政府控制的机构,所以他们的监管模式是以政府监管为主。
三、关于构建中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模式的几点启示
各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历史、实践和经验的分析为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体系的设计提供极其重要的启示。
第一、政府在证券市场的会计监管中的作用不容忽视。相对而言,美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被公认为最严格、最卓有成效的监管体系,具模式为许多其他国家所效仿。其证券市场会计监管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充分说明:统一立法和集中管理是在总体上保证证券市场公平与效率、更为有效的管理方式。强调政府监管的思想精髓,就是要以充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最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
关键词:证券市场 市场经济 操纵行为
一、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概念
经济学界对证券市场的操纵行为进行分析,提出了不同的概念以及定义,针对证券市场的操作行为而言,thel教授认为市场中的操纵行为就是通过强迫以及引诱他人完成特定目的的交易,从而提高市场价格。也有专家提出,证券市场的操纵就是对证券市场自由稳定秩序的不合理干扰。此外,有专家依据证券市场的操纵行为特点将其分为三类:一是以特定的行为为特征,对证券市场进行违规操作,旨在改变企业资产的价值以及被认可的价值;二是对证券市场的信息进行操纵,主要为通过散布虚假以及不真实信息,对证券市场的发展进行操纵;三是以交易为目的进行操纵,这种操纵行为主要是通过对证券的买入和卖出,从而影响证券市场的发展方向以及价格走势。一般而言,要控制证券市场的价格,需要庞大的数量的资金进行运作,因此,以交易为目的的操作一般都是大规模的市场操作。
二、证券市场的操纵行为分类及危害
针对证券市场的操纵行为,我国证监会对证券市场中的八种操作行为进行规定和分类,并且在《证券法》以及《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中进行分别论述,其中包括连续交易、约定交易、自买自卖、蛊惑交易、抢先交易、虚假申报、特定价格、特定时段交易等8类市场操纵行为。根据出现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在证券法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效的降低了违规操纵行为的出现频率。同时证券法中新的规定也对违规操作行为进行了针对性规定和限制。
要想对证券市场的价格进行操纵,需要操纵者利用大规模的资金进行处理,有目的性的改变交易价格,因而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一般而言,证券市场中的违规操纵产生的社会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证券市场的违规操纵改变了交易的正常秩序,改变了原有的供求关系以及市场价值规律,对市场发展机制造成严重的破坏。根据市场供应关系,市场价格应该围绕在价值上下浮动,如果出现人为因素,对市场价格体系进行影响,就会造成价格波动脱离其正常的发展轨迹,不能体现真实的市场供应关系。因此,就会给市场投资者提供不正确的价格信息,因而引起投资者错误的投资,这就会导致市场中很多资金不正常的流向不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破坏了原有的市场经济秩序,使得需要资金的企业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因而不能得到作为上市公司应该获得的市场权益。这就破坏了市场经济中的平衡以及公平体系。而且,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由于虚假的证券市场信息,以及不真实的价格信息,对市场供求关系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长此以往,就会导致很多投资者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从而对证券市场失去信心,对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此外,违规者过度的操纵行为很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中的泡沫现象,因而随着泡沫经济的持续演变,其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因而形成经济危机。
三、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以及完善
目前,我国对于操纵市场行为的监管取得了一定的基础和成绩的,这些成绩表现在:1、在制度建设上,我国己经初步建立了以《证券法》和《刑法》相结合的基本框架,以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辅的反操纵市场法律法规体系。2、在监管体制上,我国形成了以中国证监会的专门监管为主、以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为补充的双层监管模式。3、在监管成就上,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市场操纵行为的监管机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查处了一系列的大案要案,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于我国的证券市场而言,是在我国经济体制变革发展中形成的,作为新兴市场存在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监管机构的设置以及管理水平仍在发展过程中。此外,在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新的违规操纵问题,这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从强化证券市场专门监管机构的监管权方面着手,重视专门机构在反操纵体系中的主导作用,是完善我国反操纵体系的可行途径和方式。
首先,明确监管目标,解决监管目标多重化及目标冲突问题。管制目标冲突,以及由此引致的过度管制的问题,被视为中国资本市场管制失败的重要原因。例如我国在股票市场操纵行为监管方面经常出现的目标冲突是打击操纵与保护指数之间的冲突, 这个冲突极大的影响了监管部门机构对市场的有效监管。近期国内外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显示,资本市场的监管目标应该以护投资者的利益为中心,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基本监管理念和目标应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的有效性,这也应是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对操纵市场行为进行监管的原则。
其次,强化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作为专业监管的独立性。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从其运作来看,独立性较差,政府内部各个机构的协调性也很差,容易使各个部门的政策产生矛盾。在证券监管机构独立性较差的情况下,监管机构职责和权利行使将受到较大的约束,其专业性特点和专业能力不能充分发挥。我们应该在不破坏现的法律体系和政府结构的前提下,提高证券监管机构作为专业监管机构的独立地位,以充分发挥其作用。
再次,完善我国证券反操纵体系,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制度以及改进反操纵市场行为的法规体系;修改并消除我国反操纵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不相协调的规定,明确规定各种操纵市场行为的构成要件。落实操纵市场行为的民事责任制度,提高打击操纵市场行为的能力并减轻政府监管成本,促进证券监管全面、有效的进行,并最终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元海,陈伟忠.市场操纵过程的实证分析[J].经济科学,2003(5)
[2]蒋贤锋,史永东,徐明圣.政府在防范股票市场操纵中的作用.中国证券市场与金融体制改革理论研讨会会议论文.2003
关键词:资本利得;资本利得税;证券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7-0118-01
证券资本利得是有价证券通过转让或在二级市场上销售所实现的增值额,我国《税法》规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股票资本利得不收个人所得税。而当收到上市公司派发的股利时,减按50%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20%。根据税差理论,在股票发生增值时,投资者只需要支付交易费(印花税、过户费和佣金),就可以将股票转让,而不需要缴纳任何资本利得税,即使所持有股票的上市公司业绩优秀,大部分投资者也不会长期持有。这样会导致证券市场上投机氛围浓重,不利于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于证券资本利得税的开征,国际上的做法大不相同。
一、各国证券资本利得税概述
在证券市场发达的美国,政府以一年为限将资本利得区分为长期资本利得和短期资本利得,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仅对扣除通货膨胀影响后的净资本利得按金额的大小征收资本利得税。在税收优惠上,对投资于中小企业证券的资本利得给予优惠,引导资金流向中小企业。区分了金额大小和持有期间的长短进行征税,能够对大资金操控市场等不规范行为进行抑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鼓励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约束短期投机行为,能够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值得借鉴。
英国对扣除通胀后的净资本利得征税,适用税率为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按持有期长短规定了不同的逐级免税率,也有针对中小企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加拿大政府对证券资本利得,规定了个人资本利得税累积免征额,再将资本利得减半后并入一般所得征税;澳大利亚的证券资本利得税和英国大致相似,在计算逐级免税率后,对中小企业投资优惠方面规定了50%的资本利得扣除额,对15年交易利得免税,更大程度地鼓励了长期投资和中小企业投资。
综上所述,欧美发达国家资本利得税的征收主要着眼于抑制投机、抑制大资金操纵市场、鼓励长期投资和向中小企业投资,而我国证券市场上则没有有效的税收调控机制。
二、开征证券资本利得税的意义
我国政府调控证券市场的主要手段包括:央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松动或紧缩银根,调整印花税税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是通过政府的干预来调整证券市场,不利于证券市场的自我调节。历史上对印花税的调整都伴随着股市的大幅波动,印花税如此,证券资本利得税的开征必然存在很多争议。实则不然,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日趋成熟,资本利得税可以代替政府干预成为调控证券市场的积极手段,通过证券市场的力量实现证券价格的公平合理和证券交易的公正透明,资本利得税的开征对于稳定证券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一)遏制证券市场的投机交易
我国对证券市场采用的税收调控手段主要是印花税,提高印花税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遏制投机行为,但也普遍增加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增加系统性风险。我国印花税征收没有起征点,不区分交易金额的大小和持有时间的长短,统一征税,很难对大资金操纵市场进行控制,不能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挫伤了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资本利得税对投机者和投资者区分征税,可以遏制投机行为。
(二)发挥证券市场的自动调节功能
证券市场低迷时,累进的资本利得税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空方抛售股票,使市场尽快走出低迷。在较为成熟的证券市场中,征收资本利得税能够发挥证券市场的自动调节功能。
(三)缩小贫富差距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对于劳动者来说,工资收入在3500元以上的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收入是资本性收入而非劳动收入,资本利得税开征以后,可以将现有的个税的起征点提高,区分劳动收入和资本性收入征税,能够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四)优化资源配置
资本是非常重要的经济资源,资本的合理运用会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投机氛围浓重的资本市场,证券资本利得并不是实体经济增长的体现,而是证券市场上多方和空方厮杀的结果,资本利得税能够引导投资方式多样化发展,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
三、开征证券资本利得税的建议
我国证券市场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成熟,资本利得税的开征已经具有历史可行性。由于开征资本利得税具有短期的负面效应,在征税的设计上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
(一)规定起征点
规定证券资本利得税的全年累积免征额,即起征点,从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印花税直至取消,避免重复征税。
(二)选择合适的税率
对持有期长短不同的资本利得规定不同的免税率,长期适用较低税率,短期适用较高税率,并实行累进税率,抑制投机行为和大资金操纵市场。对企业取得的证券资本利得采取混合征税的方法,对个人证券资本利得采取分离征税的方法,引导企业将资金投入实体经济。针对不同类型的证券循序渐进地开征,税率可以由低税率逐步过渡到和欧美发达国家相当的水平。
(三)选择合适的开征时间
资本利得税的开征会对经济和证券市场产生短期的负面效应,在开征时间的选择上,选择宏观经济复苏期、繁荣期和股市牛市时期开征。
(四)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实现资本优化配置,对中小企业股票、高新技术产业公司股票、国债等的资本利得给予优惠,引导资本流向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国民经济领域。
参考文献:
摘 要 近年来,证券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协整性课题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热点问题,为此,本文在众多专家学者研究基础上,对证券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协整分析进行简单探讨。
关键词 证券市场 经济增长 协整分析
证券市场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发展需求,因此,为了进一步推动证券市场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对证券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协整分析的探讨有其必要性。
一、证券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分析
证券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协调性,其相关的影响因素是方方面面的,一般情况下,其主要涉及到的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票市价
一般而言,企业的规模越大,那么其所对应的股票价格越高,其市值也就越大。因此,在实际中,企业的规模以及发展状况,可以通过相应的市价总额来进行衡量。也就是说,企业的市价与企业的竞争实力和经营规模是相对称的。以此类推,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证券市场的发展程度也可以通过股市的市价总值充分地体现出来。
由于我国现有的经济体制在特殊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而且相关的理论和体系还不是很完善,在证券交易所上,企业的法人股以及国有股等还不能上市流通,在市场上真正流通的仅仅占据总值的1/3左右,在这样的条件下,为了对市价总值进行相应的补充,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引入流通市值,而这一部分的流通市值主要通过股票市场对经济的的贡献程度来体现,所以,从总体上讲,其主要侧重于所有上市公司的总规模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以及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2.市场筹资额
市场筹资额,是对证券市场的融资能力最为直接的体现。在证券市场中,筹资额是影响到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也是研究证券市场的重要参数。相较于传统的经济市场相比,我国市场实现了很大的开放性,但是目前还没实行世界范围内的完全性开放,因此,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同步。在目前经济形势下,我国经济整体上呈现内循环的趋势,为此,需要我国证券市场的融资形式与国际上进行良好的区分,在实践当中,可以筹资额的引入,来进行相应的补充。
3.成交金额
在证券市场中,成交金额也是一个很价值的指标,它在很大程度上,与市场的活跃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人们在进行市场交易时,如果交易量越大,那么相应的流动性也会增大,同时,人们所面临的风险性也是比较小的;同时,越大的交易量,股票购买规模也会越大,那么市场信心和前景较佳,从而增强人们进行证券市场的信心。
4.股票市场依存率
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股票市场依存率越大,那么股票市场的作用和重要性也就越大。因此,股票市场依存率也一个重要的协调因素。 在进行股票市场依存率的分析时,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个比例关系,即:
股票市场依存率 =股票市场筹资额/GDP。
从以上分析,随着股票市场依存率的不断越大,其对市场融资的依赖性也会不断加大,这样,经济发展与证券市场的关联性也会更加紧密。为此,在我国特有的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必须要通过市场境内依存率的引入,进行市场补充,即:
股票市场境内依存率 =股票市场境内筹资额/GDP。
在协调过程中,要从我国具体的国情和经济形势出发,提高股票市场补充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而促进经济增长。
二、证券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协整的有效政策和建议
从某种角度上讲,证券市场可以说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为此,需要加大力度,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既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还可以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因此,可以通过以下方面进行具体的实施:
1.加强市场的调控
在现有市场环境下,国家要加强对证券市场的宏观调控,在尊重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采用一切可行、有效的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进行市场调控时,要做到调控的自觉性、主动性和预见性,避免调节盲目性和滞后性,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促进证券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2.优化资源配置
证券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比较及时、灵活、准确地反映供求关系的变化,传递供求信息。为此,必须要在确保市场正常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自觉遵守市场规则,以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市场道德规范等形式来约束投资和交易行为,这样,吵仅可以实现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而且还可以调节资源的流向,调节资源在行业之间的分配,刺激市场的流动性,突破传统形式上的市场局限性。
3.健全上市制度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资格,从整体上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促进证券市场规范的不断扩大。其次,要加大市场改革,统筹推进市场的各个方面的进步,处理好内需与外需,有效地利用外资与内资的关系,使得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第三,要增强企业的活力,把企业搞活,简政放权,实现管理体制的深入改革,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竞争性,推动了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总而言之,在过去的时间里,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没有实现其应有的相关性,从而对我国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加大证券市场的分析和调整,优化资源结构,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稳步增长。
参考文献:
一、融资融券的定义
(一)融资融券的的涵义融资融券是证券信用交易的基本模式之一,包含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既包括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又包括金融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融资业务指证券公司或金融机构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标的证券,并约定一定期限后卖出该证券,归还所借资金。通俗地说就是借钱买证券,又称为“买空”。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或金融机构向客户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约定一定期限后客户买入证券,归还所借证券,通俗地说是借证券来卖,又称为“卖空”。
(二)融资融券的分类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融资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种:证券融资公司模式、投资者直接授信模式、证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二、发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意义
(一)提高证券市场运行效率具体表现在:
(1)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证券市场“内在稳定器”机制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长期以来都是单边运行, 缺乏稳定运行的内在机制,从而导致市场波动幅度较大。而融资融券则提供了多空双向交易机制, 这种信用交易机制能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即在股市非理性上涨时, 投资者的看空预期可通过融券卖空实现,促使股价下跌, 起到平抑股价的作用; 在股市非理性下跌时,又能通过融资做多, 促使股价上涨, 以给予市场支撑。 这种内在的制衡机制一方面抑制了股票价格泡沫的继续生成和膨胀,另一方面又传递了一种股价被低估的信号,两方面的作用使得股票价格回归到真实投资价值上来,避免因暴涨暴跌而损害到实体经济,使得股市平稳运行。
融资融券业务对证券价格的影响方向相反,相辅相成,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不同投资需求。但是,由于融资买入证券后,在一定期限内还要卖出该证券以归还所借资金,融券卖出后,在一定期限内还要买入该证券以归还所借证券。因此,融资业务并不会导致证券价格持续不断上升,融券业务也不会导致证券价格持续不断下跌。所以,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不仅不会改变证券市场长期运行的趋势,而且会减小价格波动的幅度和缩短波动的时间周期。
(2)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缓解市场资金压力。当今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从宏观上看,是银行与证券、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将在最高层次上融合。我国证券公司现有的几种融资渠道,由于自身的缺陷和政府的管制行为,都不能很好地满足证券公司对资金的需求。融资融券业务放开后,融资融券渠道得以拓展,使得证券公司扩大了可支配资源,并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可以向证券公司融资,这就给证券市场带来了新的资金增量,将会对证券市场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3)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能有效放大市场内的存量资金,从而增强市场的资金流动性,提高市场交易的活跃性。由于融资融券业务采用保证金交易的形式,投资者只需交纳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价值一定比例的现金即可进行交易,而且投资者已经持有的证券也可充抵保证金。特别是融券业务增加了市场上股票的供应量,同时融券者的对冲行为又增加了市场的需求量。因此,融资融券业务增加了证券市场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又扩大了证券交易的深度,提高了整个证券市场的换手率,客观上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
(4)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完善价格发现机制的形成。推行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促进证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完善,更加科学、合理地发现价格,这有利于逐步形成市场化的资产定价机制。欧美资本市场发展的经历表明,融资融券参与者往往是市场中最为活跃的交易者,其对市场机会的把握,对信息的快速反应,对股价的合理定位都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可以说融资融券参与者是价格发行机制实现的主要推动力量。
(5)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培育成熟的机构投资者。成熟市场经验表明,融资融券业务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有利于机构投资者进行投资组合和风险管理,更好地发挥其稳定市场的重要作用。机构投资者始终是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这正是我们的资本市场所迫切需要的。
(二)提高证券公司盈利能力 我国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可以拓展业务范围,获得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从而改变证券公司过分依赖经纪业务收入的结构,提高了盈利能力。
(1)增加证券公司的收益。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成为证券公司稳定的利润来源;融资融券业务将增加证券公司手续费收入;融资融券业务会产生借款费、借券费、咨询服务费等中间业务收入。融资融券业务除了为证券公司带来数额不菲的收益外,还衍生出许多产品创新机会,也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
(2)扩大客户资源和市场占有率。 《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首批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必须满足最近6个月的净资本均在50亿元以上且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为A类等条件。因此,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优质证券公司会吸引原经纪业务的新老客户,这就有望扩大客户资源和市场占有率,从而形成强者更强的局面。
(三)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手段 融资融券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双向交易机制。在市场持续走强的时候,投资者可以融入资金购买股票,从而放大获利倍数;在市场持续走弱的时候,投资者可以融入股票卖出再于低位买回平仓,仍然可以获利。这就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盈利机会和手段。
三、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
(一)给证券市场带来的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在为证券市场带来收益的同时,还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首先,融资融券初期一般可能会先推出融资业务,没有融券交易的配合,融资业务不但起不到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反而会制造市场虚假信息,破坏市场供需平衡,可能助涨也可能助跌,增大市场波动。其次,在融资业务“单飞”的情况下,庄家操纵市场所需的实有资金比在现金交易方式下还要少,这就增强了市场的投机性,使得证券交易更容易纵。最后,融资融券可能增大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开展融资业务,银行信贷资金会进入证券市场,如控制不力,将推动市场泡沫的形成,而在经济出现衰退的情况下,则可能增大市场波动,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二)加大证券公司的风险在融资融券业务中,证券公司是资金或证券的提供者,客户数量越多,业务规模越大,证券公司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其风险主要有客户信用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业务管理风险等。所以,如果证券公司盲目地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不仅不能为公司增加利润,反而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增加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时,也必须同时承担自有股票和融资买入股票的风险,还要支付融资的利息。另外,限于一般投资者资金充裕度和投资技术,容易判断失误或操作不当形成亏损,而这种亏损在杠杆机制下将比现金交易严重得多。融资融券业务的实施使证券交易变得更加容易纵,从而使投资者更加容易加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损失。
四、有序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规则体系近几年,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单位陆续了有关融资融券业务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定。至2010年,融资融券业务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已形成了完整配套的体系。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规定不具体,造成了融资融券业务不确定性的风险,如信用账户担保财产的质押关系对抗第三方、强制平仓的法律基础等问题。应当根据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相配套的法制基础。
(二)建立过渡性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 从根本上说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的选择是由该国的证券市场发展水平和经济制度的结构特征决定的。 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是比较适合的,待时机成熟后再转为市场化模式。 同时,我国处于“转轨经济国家”这一现实,使我国证券市场中有许多地方不同于于其他发达国家, 因此必须充分考虑到我国的特殊国情, 制定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金融公司制度。
(1)证券金融公司的作用。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就是要对融资融券活动进行监督控制,以利于融资融券业务的健康进行、降低融资融券的系统性风险、扩大融资融券的渠道。
(2)证券金融公司的过渡性。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只是一个过渡的桥梁,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成熟,专营性的证券金融公司会难以适应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从一开始就明确指出,市场化的融资融券制度才是最终的选择。
(3)证券金融公司的运作机制。我国的证券金融公司,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共同投资建立,这将使证券金融公司具备较高的信用水平和中立性。设定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金充足率时,应考虑到金融机构的性质、资产规模、信用水平和稳健运行的原则。
由于融资融券的业务过程比较复杂,牵涉面也较广,而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又比较低,市场参与者自律性差,因此必须事先制定较完备的法律法规,对相关各方的权限和职责加以明确。
(三)完善风险防范措施 中国证监会从风险控制角度认真评估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环节,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如:股票交易实行现货交易;融券交易实行提价交易规则;初期只允许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用于融资融券业务等制度。这些防范制度总体上使融资融券的风险受到严格控制。但是,为了充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发挥其优势,应当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制度措施。
(1)融资融券交易证券的资格认定。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很大,将直接影响到信用交易的风险水平,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证券都适合作融资融券交易,而应对其进行资格认定。融券用的证券资格应比融资的证券更高,资格认定权可归属证券交易所。不过,在运行过程中,应根据市场表现和公司的情况随时修订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名单。
(2)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我国内地的证券公司尚无办理证券抵押融资业务的经验而且自律程度较低,与早期的台湾地区证券市场相仿,因此可参照台湾地区的管理办法,注重对信用额度的控制,强调以保证金比率为基础控制因市价变动形成的市场风险,以及以资本金比率为基础控制证券公司的债务风险。
(3)对市场整体信用额度的管理。对市场整体信用额度的管理包括对融资保证金比率和融券保证金比率的动态管理。融资保证金比率和融券保证金比率都应当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和常规维持率。证券公司在融入资金购买证券时,必须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并把购得的证券交给证券金融公司作抵押。当证券价格下跌导致保证金比率低于一定标准时,证券金融公司将停止向该证券公司继续融资,或通知证券公司补交保证金,否则将强行卖出抵押证券。证券公司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符合条件的证券。
(4)对证券机构信用额度的管理。对证券机构信用额度的管理包括对证券金融公司的管理和对证券公司的管理。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信用额度管理可通过资本净值的比例管理来实现,对证券公司的管理同样可通过资本净值的比例管理实施。
(5)对个别证券的信用额度管理。 对个别证券的信用额度管理是为了防止过度融资融券导致风险增加。当某只证券的融资融券额达到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一定比率时,交易所将停止融资买进或融券卖出,当比率下降到一定标准以下时再恢复交易; 当融券额已超过融资额时,应该停止融券交易,直到恢复平衡后再开始交易。
(四)建立严格的抵押证券存管制度 证券存管是融资融券的一个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资券借出方的资产安全。在设计我国的融资融券制度中有关抵押品存管的机制时,应更多地参鉴国外成熟市场例如美国的运作机制。其关键步骤是,将用于融资融券抵押的证券与自营账户中的其他证券分开管理。因此证券公司应另外建立融资交易账户,将所有抵押证券置于该账户中,并规定证券公司在偿还债务之前不得挪用。
(五)开展投资者教育考虑到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特征,应让参与交易的投资者知晓风险。尤其要帮助和促进投资者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客观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以做出科学理性的投资决策。为投资者设立高门槛,初期只让有资金、有技能、有经验者进入市场交易,并在多个渠道明确和提示风险与规则。融资融券的投资者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绝不是一蹴而就。
推行融资融券业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步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步骤,对于提高证券市场运行质量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应当积极探索融资融券业务发展规律,及时调整证券监管的思路和方式,积极防范和化解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稳妥有序地推进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婕:《我国融资融券交易模式的制度选择分析》,《上海金融》2008年第3期。
[2]孙国茂:《中国证券市场信用交易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版。
[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证券时报》200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