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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松原市;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耕地
中图分类号: F30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08-10-1
1 建设背景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是我国粮食安全的保障。要确保我国的粮食供给能力,不仅要保证耕地的数量,同时更要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产出率。对此,吉林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也是优化利用土地资源,建立高产稳产有效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的有效途径。
2 松原市概况
松原市位于吉林省中西部,地处中温带,幅员面积22034平方公里,占吉林省面积的12%,总人口290余万。松原市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长期以来,松原市农民有着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为吉林省的粮食生产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不过由于松原市特有的自然条件原因,松原市年降雨量偏少,春旱情况多有发生,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在农业生产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需要迫切改变现状,以促进农业生产长远发展。
松原市地处松嫩平原南部,地势平坦辽阔,土壤肥沃。主要由松嫩冲积平原、松辽分水岭台地平原组成,耕地资源较为丰富,平均海拔高度为130~266m之间。松原市水资源比较丰富。主要的土壤类型有草甸土、黑土、黑钙土和河淤土等,优越的土地资源,为松原市的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有利的发展条件。
3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标准
3.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是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排需要而进行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措施,应实现田块集中,耕作田块平整,耕作层土壤理化指标满足作物高产稳产的要求。其目的在于经过土地平整、深耕深松后的土地更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通过田块内的局部平整使田块平整度、规整度有所提高,有利于田间管理及田间机械化耕作。根据松原市基础条件,经实地踏勘和计算得知,松原市在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过程中,田块规整程度要达到90%以上,旱地坡度在2级以下,土层厚度达到50cm以上,pH值在6.5~8.5,满足本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标准,适合高产作物生长发育。
3.2 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是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等灾害而采取的基础设施建设,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核心内容。目标是要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即通过灌溉与排水工程设施的配备来达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目的,从而提高农业生产带来的收益。松原市水资源相对丰富,灌溉排水条件均可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3.3 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指为满足农业物质运输、农业耕作和其他农业生产活动需要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田间道和生产路。其服务于一个或几个耕作田区。为了提高田间作业及管理的效率,要求道路具有较高的通达度和合理的道路占地率。
松原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工作的相关要求,平原地区田间道路通达率达到100%。道路占地率不高于3%,能够满足农业机械化和生产生活便利的需要。
3.4 农田防护与生态工程
农田防护与生态工程指为保障土地利用活动安全,保持和改善生态条件,防止或减少污染,自然灾害等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结合松原市的实际情况,该工程主要指农田防护林工程。
农田防护面积比例指各类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作建设,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项目区认定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的比例。根据《标准》要求,依据松原市的具体情况,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低于90%,农田防护效果良好。
4 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城镇化不断加快的今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实现农业生产和农村现代化的基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对田、水、路、林、村等重新规划,等工程措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更提高了农田的抗旱能力和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既提高了耕地质量和土地的利用效率,也增加了农民收入。
5 结论
阳春三月,是小麦灌溉的最佳时节,田间随处可见劳作的人们和潺潺流水。虽是劳作,但并不显得劳累。人们沿着田间平坦的马路,或骑车或步行来到自家地头,只需拿卡在旁边的井房里一刷,清澈的流水便沿着笔直的水渠流入田间。
作为“天下粮仓”的河南,这样便捷轻松的劳作方式,正伴随着高标准粮田的迅速建设而成为常态。
确立粮食生产优势
所谓高标准粮田,是指“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高标准永久性粮田。
从2012年开始,为推进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河南启动并实施了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并规划到2020年在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95个县(市、区),建成6369万亩平均亩产达到吨粮以上的高标准粮田。
高标准粮田建成区内,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据了解,高标准粮田内,粮食产量通常比平均产量高出15%。
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成一批亩产超吨粮的高标准粮田,首先有利于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提升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河南农业与粮食生产优势地位。
其次,建设高标准粮田,有利于粮食生产实现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集约化发展,推进粮食生产现代化。
此外,高标准粮田还有利于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粮食生产方式转变;有利于协调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同步提高,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之路,发展可持续农业。
“高标准粮田建设是河南加快粮食核心区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举措。其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保粮田面积、保粮食产量、保农民收益的‘三保’目标。”河南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粮安天下,河南举足轻重。河南粮食产量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小麦产量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如今,高标准粮田的增产优势初步显现,特别是为河南粮食实现“十二连增”,使粮食产量登上1200亿斤台阶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河南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5年12月底,河南已经累计整合涉农项目资金465亿元,建设高标准粮田4602万亩,完成全部规划任务6369万亩的72%,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
固守“天下粮仓”
走进新野县上庄乡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区,随处可见农民春耕备种的忙碌身影,这里处处展现出春天的朝气,孕育着丰收的希望。2015年,新野县整合“小农水重点县”“千亿斤粮食”“土地整理”等涉农项目资金1.6亿余元,共建设完成10.95万亩高标准粮田,含7个万亩方、1个千亩方、1个百亩方。
通过高标准粮田建设,西平县平均每亩土地粮食产量达到600公斤,特别是近几年,虽然夏季干旱频现,但由于灌溉设施完整,粮食产量不减反增。
作为全国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市,鹤壁市2015年42个万亩以上高产创建示范区小麦平均亩产达585.2公斤,创下多项全国高产纪录。
近年来,河南高标准粮田建设如火如荼,一块块高标准粮田就像精致的“小型粮仓”,布列在田野之中。
特别是鹤壁市、新乡市、滑县等在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措施得力,均形成了许多可推广、可复制的方法和经验。
2013年11月,河南省选取浚县、滑县、原阳县、长葛市、舞阳县、西平县为高标准粮田示范点,如今这6个示范点的田间工程已经在2014年相继完工,较好地提升了该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
据悉,为了进一步加快高标准粮田示范点的建设步伐,2015年,河南又沿陇海铁路线,选择永城市、柘城县、民权县、兰考县等7个高标准粮田示范点。
“十二五”时期是河南“三农”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粮食生产能力有了根本性提高,摆脱了“两丰一平一歉”周期,稳居全国第一小麦大省。
可以说,过去的5年,河南“三农”发展精彩纷呈,突出成就可圈可点可赞,而其中粮食生产取得的成就更为引人注目。
5年来,河南粮食总产连续跨越1100亿斤、1200亿斤两个大台阶,实现历史性的“十二连增”,达到了1213.42亿斤,用不到全国1/16的耕地,生产了1/10的粮食和1/4的小麦,不仅解决了1亿河南人的吃饭问题,还能每年调出400亿斤粮食及粮食制品,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下粮仓”。
来河南调研时曾强调,河南粮食生产这个优势、这张王牌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副总理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也指出,粮食一时多一点、少一点是技术性问题,但粮食安全是战略性问题,重农抓粮的劲只能鼓不能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有丝毫大意和动摇。
新节点,新布局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站在这样的历史节点,河南在发展目标中提出的第一组数字就是“1300亿斤”,这一数字指的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十三五”期间,河南要通过高标准粮田建设,确保粮食安全这个战略任务顺利完成。此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也是一个重要而长远的国家战略,其目标就是要着力向耕地和农业科技要产能。
鉴于此,河南持续加大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并明确了力争全年再建800万亩高标准粮田的任务,确保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200亿斤左右。
为了确保高标准粮田相关基础设施更好地得以完善,河南还将持续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组织实施好农田水利项目县和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加快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
当然,要想使高标准粮田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其效能,农业科技的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为此,河南特别组织实施了一批农业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关键技术上实现重点突破,不断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并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力求在玉米、花生收获和水稻机插上实现突破,力争2016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
除此之外,河南今年严抓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高标准粮田区域内的土地、道路、电网、水网、林网、气象等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切实加强耕地建设与保护,对违反条例、破坏高标准粮田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补短板,再接再厉
过去5年,河南在高标准粮田建设上的成就可圈可点可赞,但不可否认的是,仍存在着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比如在建设标准、设施配套和管护机制上等,都需要取长补短,再接再厉。
要健全机制,建立技术人才支撑,发挥更大效果;要在土地上下功夫,根据各地土壤、种植习惯、土地面积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协调,严格督查,抓好验收,使建成的达标,在建和未建的按照标准建设;地方政府要敢于担当,整合资金,畅通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要继续深挖粮食增产潜力、完善提升田间设施、整合各类农业科技项目、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及统筹推进水、电、路、林等田间生产设施建设和村庄规划布局,全力打造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永久性粮田等。
一是改善了生产条件。针对项目区“田块不整、沟渠不全,遇旱难灌、遇涝难排”的实际状况,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清沟除杂,畅通水路;改土整地,化零为整;修路建桥,便捷交通;植树造林,保持水土。通过综合整治,项目区基本达到了“渠相连、路通畅、田成方、林成网”的建设标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二是强化了科技支撑。通过不断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引进优质粳稻新品种“扬粳4227”,推广稻麦标准化施肥、常见病虫害防治和秸秆全量还田等技术,新扩良种种植面积400亩;注重与省里下河农科所、大学等高校科研所的合作,重点围绕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病虫害防治、标准化种植等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共培训1250人次,大大提高了农民科学种田水平。
三是带动了农民增收。在增产增收方面,通过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8万公斤,亩均增收达50元;在降本节支增收方面,通过衬砌渠道等灌溉设施建设,项目区节地、节工、节水、节电明显,按平均每亩20元计算,每年可节本20万元;在土地流转得益增收方面,通过推进土地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项目区农民每亩可增收100多元。
根据我区2010年—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到2020年,将新建高标准农田15.7万亩,累计达24.89万亩,占耕地面积比重的70%以上。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我区将着力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把握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重点开发。科学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认真安排实施年度建设内容,注重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结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投资,做大做强农业主导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二是多元投入、立体开发。充分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注重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科技措施、管理措施相结合,全面提升建设水平。三是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在规划区内围绕优势产业、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在规划区内围绕优势产业重点区域,集中力量、重点投入、连片开发,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一片、成效一片、带动一片、致富一方。
二、突出建设重点
一是突出基础设施配套。针对丘陵地区水源相对不足的情况,挖塘浚库,节水灌溉,新建灌溉泵站和衬砌渠道;针对沿江、沿湖地区雨季易涝的情况,疏浚排水通道,增建排涝泵站;针对田间交通不畅的情况,新建田间道路,配套田间建筑物。二是突出土壤培肥改良。针对土壤板结、肥力不足的现状,通过施用农家肥、秸秆还田等措施,对土壤进行培肥改良,促进土壤微生物活动,提高土壤理化性能,增强地力。三是突出科技支撑能力。通过强化农民技术培训、建设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基地、开展值保专业服务等形式,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农业技术,进一步提高科学种田水平。四是突出合作组织建设。引导鼓励龙头企业、种养大户领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对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为抓好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区政府成立了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实施以及指导、检查、考核、验收等日常事务工作,统一管理调配人、财、物。各有关镇也相应建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并依据区总体规划,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强化考核激励,区政府每年与各项目镇签订农业综合开发目标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职责,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1.大力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 按照省、市要求,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在全县建立高产示范田10138.4万平方米,按照“项目引进、政府支持、部门援助、多方融资”的思路,充分发挥金融信贷、社会投资、资本市场等各方面积极性,整合配套各类建设资金9228万元,重点在瓦店乡规划建设了现代农业高新技术集成示范区,涉及瓦店、辛村两个乡镇15个村的3335万平方米耕地。
2. 加大农业技术集成推广 通过深入开展“百名科技人员包百村”活动,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推广农作物高产栽培技术,组织举办培训班35次,培训人数15万人次,发放明白纸、技术资料18万份。
3.大力推进农作物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筹措资金40万元,采取群众拿一半,政府补一半的原则,推动小麦吸浆虫和小麦全蚀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82万元,对全县50958.8万平方米小麦实施“一喷三防”关键技术给予补助。
4.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完成了2个小麦、玉米展示田的示范试验,完成了500个取土样品工作,通过技术宣传和培训,实现了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整乡推进1个乡,整村推进177个村,信息上墙472个村,触摸屏7个。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达到了56695万平方米,应用配方肥面积达到了12006万平方米。
5. 认真落实国家惠农政策 在全县20个乡镇继续实施了玉米、棉花、水稻和小麦良种补贴,累计补贴农户42.9万户,补贴面积90598.61万平方米,补贴金额1386.89万元。实施种地补贴50498.57万平方米,补贴农户21.5万户。
二、存在的问题
1.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农田交通不畅 我们通过调查发现,85.3%的农户有灌溉条件,80.2%无沟渠等基础设施,52.2%排水不畅。由于国家投入不足,农民又无力进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致使农田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田路况较差,不利于机械化操作推广,农田灌溉只能漫灌,田间灌溉率低、灌溉成本高。
2.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生产规模小 大部分农户还是独自经营,小麦生产仍停留在一家一户的水平,生产规模小,无法实现规模化生产。农民惜地意识强烈,不愿交给别人经营,土地流转速度较慢,限制了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3.管理粗放 在调查农户中69.3%家庭有外出务工人员,在家留守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素质相对较差,年龄偏大;加之土地零散,使农业生产采取粗放种植,农业种植表现为常规的小麦玉米,一年两季,耕作不精细,科技含量低下,生产后劲不足。
三、对策
1.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的项目申请,争取项目支持。县、乡、村、农户四级联动,多方筹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农田抗旱排涝工程建设,促进沟、渠、涵、闸配套,逐步完善基本农田的防洪排涝和灌溉工程,提高农业生产抗灾能力,力争达到旱涝保收的效果。
2.加大组织化、产业化程度,实施订单工程 通过扶强扶大韩陵泰丰食品、曲沟康亿、三和面业和辛村银江面业等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延长产业链条,加强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在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促进小麦的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关键词:高标准;工程建设;农田水利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对于选定的建设区域,需考虑农田水利工程与其他相应的农田、路、林及电力设施的配套问题,需兼顾相关部门规划,统筹安排,规模整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的选取适合当地实际条件和实际需要的灌排技术和设备。坚持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的原则。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既要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规模化建设,也必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兼顾生态环境良性可持续发展。坚持农田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鼓励农民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的原则。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高质量的完成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后,需要完备的运行管护机制来保证工程可持续的发挥效益。
2、工程建设标准
2.1输配水工程
1)渠道输配水工程
选用灌溉保证率,渠道水利用系数,渠道设计使用年限,渠道建筑物配套率,渠道衬砌率,田间渠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高标准渠道输配水工程进行评价。
不同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等条件不同,灌溉设计保证率也不同。以旱作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以水稻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95%;以旱作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以水稻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斗渠和农渠各级渠道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80;其中,支渠不宜低于0.95、斗渠不宜低于0.95,农渠不低于0.90。衬砌渠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渠道建筑物设计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对于斗门、农门、涵洞(管)、量水堰等固定设施,宜采用工厂化生产或现场预制的装配式结构,渠道建筑物配套率不宜低于95%。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的衬砌率不宜低于100%,农渠的衬砌率不宜低于75%。渠道亩均长度与地面灌水质量(节水要求)、田块规格、机械作业要求密切相关,平原区农渠亩均渠道长度宜不低于2m,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亩均渠道长度不低于1m;丘陵区可适当增加。
2)管道输配水工程
选用灌溉保证率,管道水利用系数,管道设计使用年限,管道量控及安全设施配套率,支管间距,单口给水栓的控制面积,固定管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高标准管道输配水工程进行评价。
以旱作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以水稻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95%;以旱作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以水稻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井灌区管道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98,渠灌区不宜低于0.95。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管道量控及安全设施的布置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使用方便安全,满足运行管理要求,配套率宜到达100%。支管间距不宜超过100m。田间给水栓的布置应符合《农田低压管道输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考虑农户操作方便,给水栓单口灌溉面积不宜低于0.16hm2。田间固定管道的亩均长度宜不低于10m。
2.2排水工程
选用排涝标准,排涝模数,排水沟建筑物配套率,明沟间距,明沟深度,明沟亩均长度,管道亩均长度(暗管排水情况) 等指标对高标准农田排水工程进行评价。
排涝设计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设计暴雨重现期为5 a~10a,建议易涝区为10a,非易涝区为5a。设计暴雨历时和排出时间应达到:旱作区1d~3d暴雨1d~3d排除;稻作区1d~3d暴雨3d~5d排至耐淹水深。旱田设计排渍深度不宜低于0.8m,水稻田设计排渍深度不宜低于0.4m;旱作物耐渍深度不宜低于0.3m,耐渍时间不大于4d。排涝模数与设计暴雨历时,强度和频率、排涝面积、排水区形状、地面坡度、植被条件和农作物组成、土壤性质、地下水埋深、河网和湖泊的调蓄能力、排水沟网分布情况和排水沟底比降等因素有关,不同地区高标准排水工程的排涝模式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排水沟上必需的桥、涵、闸等建筑物应该配备完善,配套率不宜低于95%。明沟间距和明沟亩均长度与田间布局密切相关, 需考虑与渠道、路和田块的布局相协调。明沟间距平原区一般为30m~40m,山丘区一般为50m;明沟亩均长度不少于6m。明沟深度需考虑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可参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平原区一般为1.2m;山丘区一般为1.0m。暗管排水系统的管道埋深、间距以及亩均长度等设计标准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亩均管道长度不小于80m。
2.3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1)喷灌工程
选用喷灌设计保证率,喷灌均匀系数,喷洒水利用系数等指标对喷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评价,同时,对于管道式喷灌还需要选用固定管道亩均长度;对于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还需要选用单位功率的机组控制面积;对于大型喷灌机还需要选用单台喷灌机的控制面积等指标。
喷灌设计保证率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有关,对于经济价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对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喷灌均匀系数与风速、管网的设计和喷头的布局等都有关,不宜低于0.8。喷洒水利用系数与气候条件和作物等密切相关,对于风速小的地区不宜低于0.9,对于风速稍大的地区不宜低于0.8。管道式喷灌工程的固定管道亩均长度不宜低于3m。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的单位功率机组控制面积不宜低于6.67hm2。大型喷灌机单台喷灌机的控制面积不宜低于13.34hm2。
2)微灌工程
选用微灌设计保证率,微灌均匀系数,微灌水利用系数,固定管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微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评价。
微灌设计保证率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有关,对于经济价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对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滴灌工程的灌溉均匀系数不宜低于0.8;微喷工程的灌溉均匀系数不宜低于0.85。滴灌工程的灌溉水利系数不宜低于0.9;微喷工程的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85。微灌工程的田间干、支固定管道亩均长度不宜低于6m。
3、管理措施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要可持续发挥工程效益,除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外,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运行管护机制。坚决杜绝重建设、轻管理,工程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工程有人建,无人管,损坏后无人修的现象。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技术与水平要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短缺,在经济发达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实施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工程运行管理自动化。坚决杜绝样板工程,在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达不到信息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地区,不建议盲目开展信息化建设。
4、结语
这一成果有助于规范全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程序和评价依据,推动全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提高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为将来进一步制定有关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业或国家标准提供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赵琦,陈曙光,叶新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做法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18-21.
[2]国土资源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版) [S].国土资发[2011] 144号,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