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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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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范

金融风险防范范文第1篇

一、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监管的协调

银行监管者掌握着银行风险管理、财务资料以及遵守谨慎规则的情况,从而负有保证整个银行体系健全的责任。为了使监管切实有效,监管当局必须拥有充分的独立性、权威性和能力。当然,监管的独立性需要和法律责任相结合,不受政治影响,并有足够的财力来实现其监管的目标。独立性问题通常与执行监管职能的部门有关。在许多国家,监管职能由中央银行来执行,有时候由中央银行里单独的一个委员会来执行。对于是否应由中央银行来执行监管职能存在争论。在许多新兴市场国家,由中央银行来执行监管职能是最合适的,因为这可以使监管职能与其它职能相联系,比如与最后贷款者的职能、支付系统监督者的职能以及宏观金融资料收集者的职能相联系。而且,监管者能够由此获得权威、金融独立和经验。金融体系的不同部分容易在一些方面与银行体系相互作用,任一个部门的动荡都容易影响到银行。在许多国家,银行和金融体系的其他部分通常由不同的机构来监管,这就要求监管措施相互协调,尽量降低相互抵消的程序和规则套利的发生。对金融百货公司进行联合监管的需要使得一些国家指定一定监管机构作为主要的机构来协调所有监管机构的工作。监管规则和监管措施还应该进行国际协调,这样不仅方便了联合监管以及各国监管者之间的信息共享,而且提高了监管效率,并可能给国内的监管规则和监管措施带来不断改进的压力,在银行业日益国际化的今天,这种国际化容易在许多方面破坏各国谨慎监管的有效性,包括使用复杂的公司结构和离岸衍生工具来逃避国内的金融限制,这就使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变得越来越重要。

二、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

完善银行的内部管理。防止银行经营不善的第一道防线是有效的管理。为保证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得到落实,防止特殊的利益集体对决策的影响,有效的内部控制极其重要。银行董事会需要通过内部和外部的审计程序来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控制,以保证其高效地履行其职责。

增强银行全员内控意识。内控机制是针对风险提出的,风险意识的不足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商业银行全员都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自控观念。同时在实际的工作中,坚决贯彻与落实,改变重制度建设轻工作落实的现象。在日常工作中,每位员工都要强化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观念,不再凭经验工作,使内控机制真正起到防范金融风险的作用。

建立有效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提供组织支持。按照业务流程、内控制度的要求,设计商业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决策层、管理层、经营层、监督层、保障层的组织结构,各级机构应在各自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办理业务、行使职权。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应进行认真监管,定期与管理层讨论内部控制的问题,及时审查各方提供的报告,督促管理层行为。管理层应制定全面、系统的业务规章制度,以及统一的业务标准与操作程序,并采取措施纠正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稽核部门在组织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内审部门要全面履行内控综合管理职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确保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信息通畅,使其了解本行风险状况。业务部门作为基层单位,应当在工作中坚持标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与纠正。

金融机构要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去审查贷款项目,监督贷款使用,减少贷款风险。加强对职工的风险意识教育,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复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的文本,特别是要注意完善贷款担保制度。完善贷款审批程序,实行信贷管理与信贷经营相分离,调查与审查相分离,审查与审批相分离,改变信贷人员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督的贷款风险制约机制。要扼制违规经营现象,建立健全银行金融监管责任制和工作规程,明确金融监管的工作程序、岗位职责和分工协作要求,确保金融监管依法、合理、适度、高效地运作。

加强内控的定量分析与过程控制,提高内部控制科技水平。随着商业银行创新步伐加快,新的业务品种不断出现。科技技术尤其是计算机技术的水平不断提高,使商业银行业务内容与广度进一步增加,要求运用更新的方法与内控手段。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商业银行应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数学模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实时的监控,对重要业务环节要加大审计力度。

建立严密的会计制度。商业银行要按照规范化、授权分责、监督制约、账务核对、安全谨慎原则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制度。会计部门只接受其主管领导,会计主管不参与具体经营业务,保障财务、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客观性与有效性。

建立健全授权审批制度。商业银行应根据各种业务经营活动性质及功能,建立统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授信为主要特征的内部授权、授信管理制度。各种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逐级下达,各项业务均应按业务授权进行审核批准,特别授权业务要经过特别审核批准,一定要把其业务纳入总行的有效控制之下。合理确定分支机构的贷款和授信额度、审批权限,并严格按授权、授信管理。建立垂直领导和相对独立的内部稽核监察体制,对分支机构进行经常性稽核和检查监督,从事后查处违规行为为主转向事前防范为主。

严格严厉查处违规现象和个人。严惩金融犯罪,制裁违法、违规经营活动。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司法部门的保驾护航。司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要树立全局观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担负起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严格检查、严厉处置种种悖于内部控制要求的人和事便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措施。

三、实行高效的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用于当个别银行倒闭时对某些类型的存款人进行补偿。绝大多数有效的保险都仅限于保护小存款人,而不对大存款和其他债权人,包括其它银行提供保险,以便使市场约束对银行施加压力,保险的涵盖范围取决于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但都必须要有利于抑制风险。存款保险系统应该有充足的资金,以便及时对存款人进行赔偿,并能使丧失清偿力的银行得以迅速关闭,虽然按照保险基金承担的可能风险来确定保费是理想的做法,但实际上由于很难对风险进行客观的测量,因此,通常还是不得不收取统一的保费。

金融风险防范范文第2篇

摘 要 近些年来,国内金融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金融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多的受到人们的重视,而关注的焦点主要都集中在金融会计风险的问题上。金融风险会给现代金融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金融风险不仅阻碍了内部管理效率,还会给金融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带来负面影响。本文首先对金融会计与金融风险进行概念上的阐述,通过分析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及金融会计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从金融会计的角度对金融风险防范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 金融会计 风险 防范

一、金融会计与金融风险

金融会计也是按照会计的基本原则、会计核算的基本原理、会计准则规定的处理方法,使用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在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履行活动核算和监督的职责。另外,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加工、分析金融机构的财务信息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通过财务信息的传递帮助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金融会计纵向划分的两个职能为:第一,通过相关的财务分析和预测来对金融企业的业务进行调整和管理。第二,对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核算和管理。

在一定的时间及环境条件下,有可能对程序和结果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就是我们所说的风险。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说,风险直接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能否实现,预计的企业目标能否达成。如果延伸到金融风险,那么金融风险的定义就是:金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为受到某些内部因素或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金融企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将金融风险进行细化可概括为几个方面:首先,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风险。能够及时、准确的对金融企业的相关业务进行完整的核算,这是金融企业会计工作的基础要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因会计核算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却屡见不鲜,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就是工作开展没有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去进行,不符合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完整性等基本要求。其次,金融企业会计结算风险。金融企业的结算业务较为频繁,通常这种结算是利用货币的形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和健全,结算资金的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隐患,也发生过金融企业内部人员为了个人私利,利用结算上的管理漏洞来套取、侵占资金的现象,而且金融企业会计结算风险所造成的资金损失金额往往也比较大。最后,金融企业从资金角度讲属于高风险行业,需要有严格的会计监督作为保障,如果会计监督缺失,不能真正的渗透到业务流程中去,就极易引起会计监督风险,会计监督风险是当前金融企业发展中最大的风险点。

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1.市场竞争无序

有市场也就一定存在竞争,市场竞争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竞争必然也要分有序竞争与无序竞争。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的背景下,金融企业面临市场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恶意竞争在金融机构中也就显现出来。有的金融机构为了拉存款,未按流程规定,擅自提高机构存款利率,为了留住存续金额较大的客户,就在金融财会上做起了文章。这些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所带来的后果,一方面加大了自身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也给犯罪、舞弊提供了客观条件。在目前所发现的多起金融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都与违规操作有关,恶意、无序的竞争给金融企业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在这方面教训是惨痛的,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2.内控管理不严

金融会计对会计控制认识还不够充分,金融企业内部控制也存在这不少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内部控制在部分金融企业就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静止的在企业中存在,他们忽视了内控其实是一种动态机制,企业的运作流程是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内控工作也是随着企业业务的开展而动态实施的。(2)部分金融企业将内部控制定义为是事后审计的工作或是管理层的工作,没有充分的理解会计监督这一职能。(3)以为靠职务相互牵制就可以做好内控工作,没有行至有效的内部控制方式及方法。(4)部分金融企业内控制度建设虽比较完善,但在执行上却缺乏力度,这就造成了“重制度编制、轻制度执行”的现象,内控工作也就成本表面文章。(5)部分金融企业内控制度对新技术及新问题的研究不够及时,内控工作滞后于业务的开展。

3.工作人员违规操作

随着现代金融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金融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基本可以覆盖到金融企业的各个业务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的金融企业工作人员不按法律法规办事,不按要求程序操作,存在故意违规或按自己想法操作的情况。一些金融机构还存在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不相容职务没有分离等情况。

4.忽视内部教育

人员素质的高低也是影响金融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金融会计是一个很重要岗位,从事此岗位的人员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现阶段,金融机构对金融会计人员的教育特别是思想教育重视程度不够,致使金融部分会计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对金融事业不负责、对领导不负责、对自己不负责,也有个别同志产生了拜金主义及享乐主义的思想,这种错误的思想长期的存在,极其容易使其铤而走险,造成金融案件的发生,所以,加强和提高金融机构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及职业道德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三、金融会计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金融机构会计核算风险

有的金融企业会计核算信息质量低下,会计账目混乱,其主要原因就是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效率低下,工作岗位没有划分好,也没有做出明确的岗位职责。另外,由于存在个别会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缺乏认真的态度,工作中失误和错误经常出现,不准确的核算数据是缺乏说服力的,金融风险也容易因此发生。

2.金融机构频繁发生会计失信行为

会计失信行为是指金融企业中有个别管理者为了个人的某种利益授意、逼迫金融会计人员在账务上作虚假的处理,会计人员如果不能够坚持原则,将职业道德放在第一位,就极容易走向歧途,最终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引起失信行为的发生。

3.会计监督与管理的职能缺失

缺乏职业敏感度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使会计监督与管理的职能无法发挥、形态虚设,部分会计人员对财务管理活动中的漏洞要么发现不够及时,或是发现了问题,但不能及时上报或制止,这样的监督职能在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中发挥不出作用。久而久之金融机构的内控文化和内控环境将变得越来越差,最后引发了金融风险。

四、从金融会计的角度对金融风险进行防范

1.加强和完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1.1 加强对坏账准备金的管理

首先,根据金融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坏账准备金的计提范围,坏账计提不能仅局限于普通的贷款,对透支、融资等同样存在的风险的项目也要覆盖到。其次,从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的改进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对不同程度的贷款风险来分别制定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标准。。最后,坏账的确认条件必须给予明确,就目前会计制度中对坏账的确认条件虽然较为苛刻,却能够及时的核销很多实际发生的坏账,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都可视为坏账进行核销。

1.2 适当改变会计报表的设计

金融企业的会计报存在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一些代表性的金融企业,应该允许设置特殊的会计报表,这样可以更全面、准确的把会计信息反映出来。金融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报表进行更适合的设计。

1.3 完善金融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在金融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在保证资产、负债等基础信息披露的基础上,披露范围要涵盖更多的潜在的金融风险。另外,应至少保证每年两次的披露频次,如报表信息使用者又更高的要求,则可以将披露频率进行增加。

2.加强金融企业的内控系统建设

金融企业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将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贯穿于内部控制的全过程。同时,还应借鉴发达国家金融系统内控管理成功经验,改进自身管理方法中的弊端项,制定出适合我国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及内控方法。

3.强化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素质。

首先,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培养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工作结果考核制度,建立起科学、客观的评价体制。同时,要是加强对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学习来提高重也人员的内力,以适应企业的发展。

4.构建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体系

会计部门要与金融机构其它部门充分沟通、相互协作,共同建立起对金融风险防范监控机制,并随时将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与各方面反映出来的金融风险指标进行相对比,发现问题要及时的反馈给有关部门,并监督责任主体对风险项进行及时的整改,以确保金融机构经营活动能够安全有序的开展,避免或减少金融风险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5.建立起完善的金融风险监控机制体系

首先,要建立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会计核算体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推行会计电算化核算方式,会计处理与业务处理相分离,其次,对内部控制机制中重要风险环节要加强管控,重点突出,检查具有针对性,对会计风险及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陈瑶.关于商业银行贷款呆帐准备金制度的分析.财会通讯(学术).2004(5).

金融风险防范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民间融资;金融风险;金融法律制度;金融市场机制

1民间融资及其对经济金融的积极作用

民间融资是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等经济主体之间在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采用民间借贷、有价证券、票据贴现、企业股份、企业内部集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以取得高额利息与让渡资金使用权为目的的金融行为。民间融资相比金融机构融资而言具有资源丰富、灵活简便等优点,近几年在我国发展迅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1.1民间融资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由于内外因素的影响,作为民营经济主体的中小企业一直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民间融资满足了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时期的资金需求,激发了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而又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使民营经济成为了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劳动就业、满足居民需求、增加居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2民间融资优化了资源配置

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逐渐增长,而可供选择的金融工具和投资渠道相对狭窄,出现了较大数量的闲置资金,居民资产保值增值较困难。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等主体因自身的一些特点而较难获得正规金融支持,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民间融资的发展能够调动社会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所有者收益,同时满足中小企业和农民等弱势群体的资金融通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金融资源供需上的矛盾,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了资源配置。

1.3民间融资促进了金融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金融体制的组织结构、信用制度、金融市场、利率政策、信贷政策等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也存在以国有金融为主的框架仍未被打破,金融体制的改革未能跟上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等问题。民间融资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出现,为金融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注入了市场和竞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正规金融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自由化进程具有启示意义。

2民间融资存在的金融风险

2.1民间融资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一方面,未办理注册手续的机构、个人的融资活动由于存在隐蔽性,国家税务部门监控较难,往往无法进行税款的征收。另一方面,一些注册的民间融资机构为了追求收益,在经营许可范围之外从事民间融资活动,形成事实上的偷税漏税,引起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

2.2民间融资危害正规金融的效益

民间融资的资金利率水平一般都比银行利率高3-4倍,易吸引大量的闲置资金进入民间融资市场,这就会分割金融机构的存款份额,加剧金融机构之间的存款竞争,提高银行吸收存款的难度,影响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积累,不利于金融机构放贷能力和信贷水平的增长,对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其次,民间融资有可能加剧正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风险。如果一个企业既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又有民间融资,其一般是首先归还民间融资,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能拖就拖,能欠就欠,甚至会套取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来归还民间借贷资金。

2.3民间融资引起金融系统风险

企业向民间融资的利率一般都比银行同期利率高,容易造成企业财务费用增加,利润水平降低,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经济不景气时期,大量中小企业采用民间融资方式获得发展资金,引起利率“水涨船高”,利润水平持续下降,资金使用形成恶性循环,出现无法偿付高息民间融资而破产倒闭的现象,大量企业的倒闭有可能会引起金融系统风险。另外,由于民间融资缺乏法律法规约束和有效监控管理,在实践操作中借贷手续不规范、不完善和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会造成资金在体制外循环,干扰正规金融的运行,民间融资风险一旦爆发,容易连锁反应引起巨大的金融系统风险。

3民间融资安全与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3.1完善保障民间融资安全的金融法律制度

随着民间融资的蓬勃发展,当务之急是要从国家及地方两方面突出强调金融法律制度的规范和先导作用,以坚强有力的法律框架来保障民间融资的安全运行。简言之就是“融资安全,法律先行”。一是国家层面。首先应该对民间融资做出权威性的界定,以使合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非法融资行为进行区分,消除“民间融资就是高利贷”等错误思想及对民间融资活动的歧视。其次修改和完善现有金融法律法规中关于民间融资的融资主体、利率标准、交易方式、契约条件、风险控制、法律责任等重要条款,充分发挥现有法律法规保障民间融资安全的价值,待条件成熟后专门开展民间融资方面的立法,比如出台专门的《民间融资法》、《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等,为我国民间融资活动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以法律保障融资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是地方政府层面。由于各地民间融资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在遵循国家民间融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建立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民间融资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保障地方民间融资安全。2014年,温州市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民间融资法规《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在保障温州当地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法制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同时极大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3.2健全促进民间融资发展的金融运行环境

一是加大民间融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融资主体风险防范意识。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手段及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加强舆论导向与舆情监测,广泛地宣传民间融资的法律法规和基本政策,提高社会对民间融资认识的同时注重树立融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科学理性地参与融资活动。二是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为民间融资的发展提供必要保障。充分借助政府公共资源服务体系,建立集民间融资的纠纷解决服务、供需信息服务、担保服务、登记服务等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为民间融资活动提供优质便利服务的同时促进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

3.3建立监控民间融资风险的金融监管体系

一是明确监管主体及其职责。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应该首先明确具体管理民间融资的组织部门。由于民间融资的特殊性,建议构建以银监会为主导,人民银行、财政部、地方政府、银行类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通力合作的监管体系,同时明确各个组成部分的具体分工和职能职责,形成有效的监管网络,实现监管的无缝衔接。二是进行监管创新。监管主体及职责明确后,监管机构需要分析民间融资的风险点、监控盲区等一系列难点重点,对监管手段、方式方法进行创新,保障监管的有效运行。同时充分认识人才在监管体系中的作用,建立人才吸收及培养制度,改进薪酬制度,以制度吸引更多优秀金融人才加入监管部门,充实监管力量。对在职监管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以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民间融资行业的健康发展。

3.4建立推动民间融资运行的金融市场机制

一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度。监管机构应对民间融资的主体资格、资本标准、业务范围、保证和准备金规则等进行严格限制,准确地评估申请成立的民间融资机构是否具备准入条件,从源头有效防止不合格主体进入,保障民间融资市场秩序稳定。二是建立市场运行制度。民间融资机构进入市场后,监管机构要履行持续监管的职责,依法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场与非现场监管,及时掌握其运行维持状况,保障民间融资机构在合法合规范围内运行,减少违规行为。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民间融资机构对借贷人资格、借贷协议、借贷风险等重要信息进行清晰、准确、完整的披露。建立危机处理制度,当个别机构发生金融风险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将因其破产倒闭而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降至最低程度。民间融资机构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自身机构的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市场退出制度。监管机构在重视市场准入和运行制度的同时,要重视市场退出制度的作用,使民间融资机构的市场退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正常经营的民间融资机构主动要求退出时,首先要向监管部门申报,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组成专门的清算小组对其经营行为和债权债务进行审计清算,公示后允许其退出。对经营不善破产的民间融资机构,应参照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建立起具有民间融资自身特点的破产制度,依法进行破产宣告、清算后退出。

参考文献:

[1]罗珍梅.民间金融对发展经济的积极作用[J].经济视角,2008,(11).

[2]周佼佼.浅析民间金融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J].海南金融,2008,(4).

[3]张晓东,张梦妍.民间融资风险防范研究[J].现代商业,2013,(11).

[4]施金冷.规范民间金融维护社会稳定[N].湄洲日报,2015-04-07.

[5]戴宜静.浅析民间融资现状及风险防范—以佳木斯市为例[J].佳木斯大学学报,2014,32(6).

[6]王永飞,刘向明,刘长雁.经济新常态下民间融资风险处置研究[J].西部金融,2015,16(4).

金融风险防范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政联接金融风险生成与分类防范措施

一、引言

在实体经济的催生下,金融形成并在市场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联合视角下,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构建。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世界金融市场正朝着自由化、全球化的方向发展。在此过程中,不断有新的金融工具产生,增加了金融风险爆发的影响因素,可能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已成为世界性的课题。

二、金融风险的生成与分类

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商品交易媒介由物体变成了货币,解除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埋下了一系列的金融风险。多样化金融工具涌现增加了商品交易量,但也带来了经济泡沫问题,形成了潜藏的金融风险。按照构成层次的不同,我们大致可以将金融风险分为两类,即宏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其中,宏观金融风险具有系统性,是指整体局面的风险,能够对国家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作用。具体来讲,宏观金融风险主要包含国家风险、制度风险以及外在风险三种。而微观金融风险相对宏观金融风险更加具体,意指金融活动主体承担的风险。造成微观金融风险的因素有很多,如企业经营管理存在漏洞、企业信誉度不高以及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等。因为宏观金融风险多由微观金融风险构成,而且可以反向促进微观金融风险,所以作为本文研究的重点。

三、财政联接视角下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

金融风险种类繁多、复杂,稍有不慎可以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上文的分析,作者对金融风险有了较为清晰地了解,并在以此基础上,提出了以下几种财政联接视角下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以供参考和借鉴。

(一)加强财政监管

金融监管是国家财政的主要职能之一。以当前我国金融行业分业经营的格局来看,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特点分明,财政行为也各有不同。因此,应该在区别对待行业的基础上,完善财政监管。按照国外以往成功的经验,他们都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营造了较为宽松的经营环境。对此,建议我国有选择性地予以借鉴,进一步完善金融相关法制建设,使财政监管落实到有法可依轨道上来,实现商业银行运行的国际化,从而增加其参与国际竞争的资本。一方面,要依照国际惯例不断完善我国的财政制度,适当提高对商业银行的财政支持力度,转变计划经济下产生的传统观念,为金融行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规商业银行的惩处力度,除了公布体现其问题的资料外,还应结合实际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尽量避免金融风险的产生。

(二)完善货币政策

常规上讲,作为逆周期的有效调控手段,货币政策会与财政政策配合使用,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用。良好的政策体系需要强有力的实施手段才能发挥价值,并在不断的实践中予以改进和完善,与其他政策措施有效配合,进而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然而,值得提出的是,多种货币政策在发挥效力的过程中,也可能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而爆发冲突,因而需要政府执行部门灵活把握实施力度。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尚不具备全面放开利率的条件,可以选用渐进的方式推进利率市场化变革。受国家严格调整管制的影响,利率变化并不能完全反应市场结果。对于这一情况,可以选择建立利率浮动适度调整机制,将市场变化更加真实、全面地反映出来,从而有效降低利率政策执行难度。根据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利率放开的基本程序是资本与保险市场放开利率,然后放开货币市场利率,最后是放开信贷市场利率。

(三)提高防范能力

现阶段,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尽快制定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线,将其债务负担率及其他相关风险指标进行内部通报,从而有效约束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避免转化为中央政府债务。完善的政府债务风险管理体系应该涵括风险评估、财政监督、损失承担等几项规定。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逐步建立和完善债务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具体而言,应在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指导下,综合评估政府的债务余额,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科学、详尽的债务收支计划,做好与财政风险管理相关的基础性工作。在此条件下,建立相对完善、合理的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具体内容需要包括汇编债务余额情况,并阐述债务发生的法律由来;预判政府偿付债务的期限等,如此通过多种途径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四、结语

总而言之,财政联接视角下我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十分重要和必要。由于作者个人能力有限,本文作出的相关研究可能存在部分不足的地方。因此,作者希望业界其他学者持续关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并深入剖析金融风险的诱因,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提高金融行业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进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赵全厚.财政金融风险的作用机理和潜在影响[J].经济研究参考,2015,09:38-45.

[2]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赵全厚.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和加强风险管理措施的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15,09:45-56.

金融风险防范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自1998年我国开始推行商品化的住房以来,对我国房地产行业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也正是因为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使得其对国民经济的积极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房地产行业已经发展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核心部分。通过金融危机的冲击后,中国房地产价格却依然居高不下。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中国房地产泡沫的存在,而又该如何防范房地产金融蕴含的风险,是否需要救市等等都是值得业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其研究具有极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房地产泡沫成因分析

1.土地资源稀缺

房地产行业就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营的行业,一切围绕着土地而发展。而由于土地本身就是一种有限的、不可再生的稀缺性资源,基本不可能存在多次补给的情况。然而,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整体发展势态良好,这一方面使得房地产行业对土地的需求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土地资源也在逐渐减少。这使得两者之间形成的矛盾变得越发明显。

目前,我国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已经来到了至关重要的时刻。土地资源除了可以为地方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助益,同时房地产开发商还可以通过土地投机获利一定的利益。基于此,房地产开发商都会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圈地”操作,为自己储备更多的土地。当整个经济大环境发展到一个节点,房地产开发商就会将土地以高价转让,或者自行开发这些土地,然后进行疯狂的炒作。也正是因为这一现象,使得有限的土地资源在这一循环交易中价格不断上涨,最终土地的价值远远高于其实际价值,房地产泡沫由此产生。

2.房地产投机

出土地资源稀缺外,房地产投机也是房地产泡沫的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一般情况下房地产投机是与预期、非理性等因素相互影响而发生作用的。房地产市场主体对未知的房地产价格上升趋势进行过高的预期,然后不断地购买、储存,让人们仅仅看到房地产市场昙花一现的繁荣。而这也为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埋下了伏笔。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羊群效应”,这一效应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对称信息所导致的,房地产的投资者或者消费者在预期与决策过程中思想、行为趋同的行为。关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新闻报道便可以看见在我国的一些大中型城市中常常就会出现“羊群效应”的现象,例如排着长队去买房便是这一现象的基本体现。投机的环境一旦成熟,房地产价格便会慢慢的超越原本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其收益也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而是由房地产的投机交易来直接决定。

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范

1.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

房地产金融风险中的个人住房贷款问题已越来越突出,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目前,我国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总量还在不断增大,而其于城市居民的个人利益存在着密切关系。因此,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是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明确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查程序和标准,然后以此为基础建立相应的信用登记制度;第二,健全个人住房贷款的担保制度,对于居民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和额度进行严格的控制,与此同时要加强担保执业机构的业务监管工作,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第三,要严格遵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严禁擅自提高或压低个人住房贷款比率的行为发生;第四,严格评估贷款抵押物实值,在此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贷款额与抵押物实值比例不得超过80%的规定,对于“零首付”贷款购房现象应该尽量规避。

2.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

对房地产行业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规避房地产出现金融风险的最有利的保障手段。对于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立法的整体情况来看,这些法律制度的建立相对来讲还是比较滞后的,缺乏实践性和科学性。笔者认为,应该尽快的完善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加强行业的风险防范:第一,出台专门的金融机构资金监管的规定和办法;第二,修改和完善《担保法》、《保险法》,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金融行业的个人信用制度以及担保体制,希望能够对信用方面的立法完善有所助益;第三,进一步完善和明确我国的《证券法》的内容,并进一步明确房地产相应部门所对应的法律制度,对房地产抵押贷款债券的发行和转让制度、房地产投资基金制度以及房地产企业上市、退市制度等等进行完善和补充;第四,对于现有的财产保险制度也需要进一步的完善,适当的将住房抵押保险的种类进行扩充,修改那些不符合实际的内容,对保险费的金额进行科学的评估,从而明确缴费方式以及关于退保的规定。

除了金融业法律法规的完善外,还必须细化房地产行业的法律制度,将房地产行业与金融业的法律制度进行有机地结合,以期有效地促进金融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协调发展,尽最大的努力去防范房地产业出现的金融风险。

3.建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首先,外部监管体系的建立。所谓外部监管体系就是指通过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审计部门来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监管,通过这一方法仅可能最大程度的强化监管细节,使得监管能够发挥其最大效果。此外,在这一外部监管体系中,审计部门对房地产金融机构的财务收和经营效益的审计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地督促商业银行实事求是的按照金融方针政策去执行相关规定,用这一方式来保证其收支活动的合法性。然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审计事务所也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专业的会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其进行一些列的审计,保障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其次,行业内部监督系统的建立。在房地产行业内部监督系统中,地方政府应该给与房地产金融机构一些适时的正确的引导,为房地产金融机构提供一个良好的沟通协调环境,为行业内的相互监督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最后,外部评估约束系统的建立。对房地产行业内部与外部建立监管监督体系的同时,还应该利用评估系统对房地产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公布评级,这一方法能够让社会公众都参与到房地产金融风险度的监督之中。

4.建立健全房地产风险评估机制

一方面,建立健全房地项目开发风险评估机制。我国的金融企业应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开发评估体系学习和对风险评估专业人才的招聘,对房地产项目的市场前景、管理能力、运营能力、财务能力和营销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结合申请人的信用等级来测算该项目的风险度。若出现房地产项目风险度较高的情况应该审慎发放贷款,将风险降至最低。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贷款户资信评审制度。我国金融企业已经初步建立了信用等级评级制度,但实际上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因此,可以通过引进 “6C”原则以加强资信评估。

三、结论

房地产泡沫与金融市场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共生关系。这也就是说如果房地产价格出现上涨的情况,金融机构的资金就会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房地产市场,从而促进房地产价格继续上涨;反之,金融机构的资金则会退出房地产市场,让房地产价格继续下降,金融危机也随之产生,极不利于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而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要从抑制房地产泡沫入手,只有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对症下药,才能取得最大的成效。只有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监督体系,才能最大化的防范我国的房地产金融风险,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潘石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风险[J].金融研究,2010,(4)

[2]易宪容.房地产金融风险到底有多大.中国房地产信息网,2011,(4)

[3]程瑞华.未雨绸缪防范房贷风险.《金融时报》,201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