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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2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4-0075-04
一、引言
石油天然气开发是高新技术密集、多工种协同的复杂作业,包含着技术、经济、商业、组织和政治社会等综合性风险。在国际油气市场上,作为外国投资方,一般追求的是投资项目在投资期的财务价值最大化。投资项目的财务价值等于项目预期净现金流按投资方拟接受的收益率进行折现的价值,即对商业储量、开采曲线、资本支出、作业支出,以及合作分成条款所进行的识别和财务量化。因此,要实现项目财务价值最大化,除有良好的油气收入外,更要有有效的投资支出策略。原因在于,对于项目油气收入,主要受市场基准价格(如国际原油基准价的WTI、布伦特、迪拜&阿曼价格)决定,企I缺乏自主定价权;而对于投资支出,实质是对风险的综合权衡,包括资本支出和操作成本,则可以由企业进行控制。因此,油气项目预期财务价值的实现必须采用有效投资风险控制方法。
A集团作为一家省属国有企业,是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工和销售的一体化综合开发、深度转化、高效利用的大型能源化工企业。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集团一直坚持实施国际化战略,在多个国家拥有油气权益。自2008年开始,集团在泰国、马达加斯加、中非、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开展近10个油气勘探开发项目。但是,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实际投资完成率不足35%,油气商业化产量比例不足20%。除受近期国际油价的大幅波动影响之外,长期以来如何对海外项目进行投资风险控制则是其中深层次的管理原因,是亟须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海外项目投资风险控制流程与原则
(一)项目投资风险控制流程
对于油气开发投资项目,按照决策与开发流程,一般可划分为项目发起(识别投资机会)、项目可行性选择(提出解决方案)、项目定义(决策完成)、项目实施、项目后评价五个具体阶段。其中,前三个为项目价值判断环节,后两个为项目价值实现环节。
1.发起阶段。即识别和启动一个新项目是否有投资价值的环节。在这一阶段,通过前期项目情况资料的收集,了解拟建项目的基本特征,如投资区域、预计储量、投资总额、投资进度等基本指标,通过对技术、经济、商业、组织和社会等风险的基本判断,决定是否进一步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2.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是进一步评估前期确定的战略及方案的可行性,判断其能否足以支持项目进入概念选择阶段。为了使可行性研究具有科学性,需要投入充分的人力和时间进行全面风险分析,而且风险评估采用的数据质量是最关键的。通过结合项目前期投资进度以及投资环境、投资谈判等情况,实施与原定可行性方案的比较分析,重新了解原预可行性方案是否周全,事先预计的投资合作困难与障碍是否充分。这一阶段需要重新有效识别投资项目,并具备充分的资料进行最佳论证和选择。
3.项目定义阶段。这一阶段的目的在于在最终决策前,项目风险及价值评估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已经建立了所有计划、战略、协议、机构、资源及系统,以及何时以最佳方式启动项目实施。即需要重新评估是否选择了最佳方案,所制定的计划是否恰当,并判断是否需要对油气开发方案做出适当修正。项目的投资方案在这个阶段全面产生,风险评估更加细致,项目价值财务风险应控制在10%左右。
4.项目实施与后评价阶段。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资发规划〔2005〕92号)中指出:项目后评价一般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它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二)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风险管理原则。从项目风险控制的内容上,包括技术、进度、HSE(Health-Safe-Environment)、社会绩效以及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目标(如声誉等)。其中,技术风险是最突出的,如地层和地面技术、规模、基础设施、HSE等[1]。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普遍接受,HSE对人、资产、环境、声誉等风险控制不当都会造成项目财务风险或失败。在风险控制程序上,包括鉴别风险、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制定并执行风险应对措施,以及对风险进行持续监控、评价和再评价,从而全面控制风险。
2.主动控制原则。主要包括:(1)建立完善投资决策制度体系。基于资源战略或商业价值目的,研究国际环境和企业条件,尽快制定完善全球范围或区域内统一的《投资决策手册》、《风险管理手册》等投资制度。(2)作好规划、计划和预算,及时修订投资方案。根据A集团战略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规划和项目可行性分析,并对已落实的投资项目实施全面预算管理。(3)强化信息流通。特别是工程技术、税务、资金、法律等部门的协作及专家团队的支持,确保项目风险的有效管理。
3.动态控制原则。根据项目开发程序,投资支出的动态调整分别为投资估算(可行性研究及商业开发书)、概算造价(初步设计)、修正概算(技术设计)、开发方案设计(预算造价)、招投标(合同价)和实际投资(竣工验收)。相关投资支出的偏差控制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实施动态控制:(1)组织措施,如金额大小由董事会或依据授权进行的组织核准。(2)管理措施,如预算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3)技术措施,如采用先进钻井技术的应用。(4)经济措施,如追加投资与融资计划。
4.重点控制原则。由于投资确定受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开发成本的主要风险来源于建设前期和设计过程,其对投资成本的影响最大,达到75%~90%。也就是说,如果前期项目价值鉴定阶段是成功的,即使价值实现的执行阶段不是完美运行的,项目也能取得较好的价值;反之,前期不成功,即使后期卓越运行,也不可能取得好成果。
三、投资风险控制的主要方法
油气开发项目投资支出按性质分为固定资本投资和操作成本。其中,固定资本投资按阶段分为勘探投资与开发投资,勘探投资主要是地质油气藏评价工程投资,由物化探、钻井、录井、测井、试油、综合地质研究投资等组成;开发投资包括钻采工程和地面工程,具体包括开发准备费、气井投资、地面设施及集气管线投资、其他投资(如管理费用)等。操作成本则包括油气生产环节发生的人工工资、福利费、动力费、燃料费、材料费、措施费、外协费等。因此,项目的投资控制,既要控制投资支出,也要控制操作成本,需要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连续进行[2]。
(一)投资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风险与控制
1.投资估算风险
在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风险见表1。
对于海外油气项目,在勘探阶段,要特别考虑政治风险和技术风险;在开发阶段,要侧重于经济风险、组织风险和商业风险。这些风险是项目规划和设计的重要考察因素,其评估的准确性直接影响投资估算的精度及可行性研究的结论[3-4]。油气勘探开采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设计,尽管设计费只相当于项目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设计质量对项目投资的影响可达到75%以上,因此是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在风险衡量方面,特别要注重除定性识别外,更重要的是实现定量分析[5]。
2.投资估算风险控制
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主要依赖于以下资料与数据的可靠性:(1)相邻完工区块工程资料和实际造价资料。如搜集分析当地石油公司投资管理手册,同时应结合A集团投资项目评价的规定等。(2)投资估算标准指标,包括价格、汇率、利率、工艺材料参数等计价标准。在种类上可以设计全球统一应用指南和区域统一应用指南。其中最重要的是预计项目收入的油气产品价格,如筛选价格、评价价格、高价格和短期价格等。(3)项目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通常采用UTC、VIR(NPV)、IRR等财务指标。单位技术成本(UTC)是指投资总额的现值除以总商业油气产量,是产出单位产量所需的成本,是对比不同方案投资估算竞争力的重要指标[6];VIR是投资回报率,表示投资所产生价值的比率,等于项目NPV除以投资总额的现值(包括勘探开发支出和操作成本支出),是投资盈利能力的指标;IRR是名义价值现金流的净现值为零时的折现率。
(二)投资定义阶段:投资概算风险与控制
1.投资概算风险(表2)
在油气项目技术设计阶段,基本决定了项目投资总额的35%~75%,因此投资概算控制是油气项目投资风险控制的重点。
2.投资概算风险控制
投资项目价值最大化的最佳时机是项目投资流程的前三个阶段(可行性评估、选择、定义),以做好项目价值判断工作。因此,要在项目的前期阶段,也就是项目开始实施之前,用足够多的时间,聘用具有足够技能的人员,正确评估项目机遇,确定项目的价值驱动因素,鉴定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调整所有与主要利益相关者有关的目标,并取得高质量工程交付成果(油气开发方案、资产参考计划、合同策略、项目执行计划、设计基础)。重要的是,在完成投资决策之前必须具有足够的资金展开这项工作。根据机遇的具体情况,为完成一份国际水平的研究结果,大约要支出项目10%~20%的费用。
同时,进行项目健康检查。这种检查,不仅要量化比较油气开发项目案例和常规项目指标,还要通过评估项目关键指标,来评估前期工作的完整性和质量,包括保证项目交付时间表。
最后,在最终投资决策阶段,提高成本估算的精确度至5%。该精度估算结果作为项目支出的目标,用作开发阶段的经济分析基础以及制定预算。
(三)项目投资执行阶段:投资预算风险与控制
1.投资预算风险
项目投资预算的主要风险如表3。
2.投资预算风险控制
(1)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再评估
由于油气投资项目周期相对较长,地质勘探、产能建设风险等特征,集团每年应实施对国际投资合作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的再评估,确保投资项目能够动态适应投资环境、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变化。其基本原理是,每年对已施工项目重新假设为新的机遇项目,重新进行基于现状的价值评估。
第一,可行性研究阶段,要结合拟投资项目前期开展情况,重新了解所发起的投资项目的基本特征是否发生变化,如投资区域、投资总额、投资进度等基本指标与初始评估报告的差异,并与合资方重新评估项目目标及期望值。最后得出是否参与以及能否成功实施项目的再次评估结果。
第二,方案比选阶段,要结合项目前期投资进度以及投资环境、投资合同等情况,实施与原定可行性方案的比较分析,重新了解原定可行性方案是否周全,事先预计的投资合作困难与障碍是否充分,是否发生变化。进一步评估前期确定的战略及方案的可行性,判断其能否足以支持项目进入方案必选阶段。
第三,项目定义(开发方案制定阶段)要结合前期勘探、生a开展情况,重新评估是否选择了最佳方案以及为了成功完成油气投资项目所制定的计划是否恰当,并判断是否需要对油气开发方案进行适当修正。
第四,项目投资决策与实施阶段,要重新评估确保成功实施项目的各项条件是否齐全,是否已经建立了启动实施项目的所有计划、战略、协议、机构、资源及资金等成功实施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
(2)投资总量规划
第一,以油气业务量为标准的下年度零基预算。零基预算不以历史数据为基础而是以零为出发点对各个项目进行预算,以便排除过去的影响和干扰,仅考虑预算项目在未来预算年度的重要程度、支出和收入等,全面以“零”为起点预算所有业务活动。
第二,与年度零基预算结合的3―5年期滚动预算。在编制项目下年度零基预算的同时,应基于当前形势对未来3―5年的储量、产量、人员、投资、成本及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做出最新估计,形成长周期滚动预算。这种长周期的滚动预算可以及时了解项目动态,达到投资监管的目的,并且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调整或控制措施,确保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
第三,基于学习曲线的滚动开发。学习曲线也称为经验曲线,是随着产品累计产量的增加,单位产品的成本会以一定的比例下降。对于油气开发这样动辄数十亿投资规模的项目来讲,前期的开发建设费用不仅仅简单地意味着开发建设的投资多少,同时也直接决定着项目建成后的运行及维护费用的高低。如国外项目经常采用的滚动开发模式,即将前期开发取得的收入用于后续的开发投资,就体现了对整个项目的地质条件、储量情况、储层特点等“学习”后再投资的特点。
(3)投资支出实时监控
一般采取每日成本管理办法。每日成本管理办法包含:第一,了解成本过程,即在适当人员参与的情况下,通过分析每日成本跟踪报告,及时准确地掌握各项费用信息,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第二,理解成本过程,即通过公司成本报告,将每日成本与月度预算相关联,并与客户、供应商等对费用缺口/浪费进行沟通,明晰每项花费的因由。第三,管理成本过程,即各业务部门在掌握准确成本信息的前提下,通过超前成本思维,将原计划承诺的预算与可参照的预算进行不断对比,以期对以活动为依据的预算进行不断改进。
(四)项目后评价阶段风险与控制
1.项目后评价风险
项目后评估是针对项目地质、油(气)藏、勘探特点,结合项目投资主体的实际情况,兼顾项目所在地区、社会和国家利益,以项目目标、过程、效益、持续性评估为主。具体是以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预算为基础,然而将勘探支出、开发支出、管理费预算等逐一与竣工实际数据进行对比,总体评价项目价值的获取情况。在决算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是否从项目中学到了基本经验、是否实现了预期投资成果(实际成果与集团投资方案相对比)以及是否将所学的经验应用或传播。
2.项目后评价风险控制
对于投资项目决算风险,需要进行关键指标对标,如NPV、固定资产支出、可采储量、产量预测、计划及实现进度等。同时,找出可以实现项目最大价值的未来机遇(地层、油藏、监控、设施优化、油藏管理、未来开发等)以及相应的投资控制策略。
四、结论
对于海外油气项目来说,与项目相关的储量、技术、管理、市场等都存在风险。从投资风险与价值实现角度分析,可以将项目的投资过程划分为价值判断(即决策阶段)和价值实现(运营实施)两个阶段。具体的,在投资决策中,应以价值为中心,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应用项目管理方法,以项目决策(而非工作内容)为出发点;在项目实施中,对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通过投资预算、学习曲线、每日成本管理及后评价等,保障项目的价值实现。因此,这个从项目决策到最终执行和价值变现的整个过程是将所有商机从最初构想到最终变现成熟的过程,其中项目决策过程对价值实现尤为关键。
作为省属国有企业的A集团,在当前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的指导下,同时应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推行的EVA考核的要求,在海外油气项目投资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基于EVA的投资决策和风险评估。特此提出以下建议:(1)根据特定项目,建立全球投资风险控制制度,定义油气项目风险集,形成项目价值―风险规划。描述对未来现金流、盈利能力、持续生存有影响的相关风险,建构相应的风险集。在风险集内,就销量、价格、汇率及其他各种风险因素对未来现金流的波动影响,加以概率分布描述,明确项目整体的潜在风险和价值影响。(2)根据集团风险容忍度,评估优化总风险。风险容忍度是投资者对项目风险的最低忍受程度,或最低项目价值边界。在技术上,若风险容忍剩余,则通过增加杠杆来减少股东投资比例;若风险容忍不足,则通过滚动开发、增加净收益留存等措施增加股东投资比例。(3)多职能部门应主动管理风险,提升项目价值。通过有效的知识提升,整合专业技能及技术工具,协调工程技术与管理技术,加快工作流的盘旋上升,帮助项目组做出关于风险与机会的关键性决策,实现人员、商业流程与技术的最大整合。
【参考文献】
[1] 贾承造,杨树锋,张永峰,等.油气勘探风险分析与实物期权法经济评价[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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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资风险 控制对策 信用机制
投资风险是指投资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具体体现在投资决策、投资筹资、投资使用与收益等四个阶段,其中投资决策风险控制是整个投资风险得以控制的核心与关键,因为投资项目的确定,有利于确定其筹资数额,便于筹资风险的降低,进而使经营风险得以控制。当前,我国经济整体处在平稳高速发展之中,各行各业投资的势头越来越强烈,然而,企业的经济效益却没有明显提高,即使是在规模和效益方面都处于行业排头兵地位的上市公司,其经营业绩也不容乐观。当然,引起企业效益下降的原因很多,如政策因素、行业因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投资失误等方面,但是,通常企业在探讨亏损的原因时,对政策面的影响、行业不景气、行业竞争激烈及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强调得比较多,而对投资失误的原因则缺乏较深的认识,特别是对企业投资决策风险约束认识不够。因此,企业在不断扩大投资增长力度的同时,更要认识到提高投资决策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性,而要提高投资决策风险的管理水平,投资决策风险发生的特点及其成因与防范的分析就显得犹为重要了。本文将对这一问题展开初步的探讨。
一投资决策风险产生的类型
1.选择投资进入方向引致的决策风险
一般来说,投资决策的方向与市场需求的吻合程度是密切相连的。如果一个项目建成投产后没有市场,造成产品积压生产能力闲置,不但使企业投资无法回收,而且还使企业处于严重亏损状态,这就是投资决策的最大风险。因此项目在建设前,要在调查研究分析市场的基础上,估算出项目的最大市场需求量和相应的价格,以免造成投资决策的严重失误。目前,全国大约有几百家化妆品生产商的产品存在严重的滞销情况,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对投资进入方向的误判。
2.选择投资时机引致的决策风险
投资进入的时机与决策风险的高低有很大关系。众所周知,每个产品都有它的生命周期,即产品的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一般来说,在中长期内,当产品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时,投资进入的时机较为适宜,项目投资后就会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投资决策的风险较低;当产品已经处于衰退期时,项目投资后就难以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从而导致投资滞后,加大了投资决策风险。
3.选择投资规模引致的决策风险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只有当企业的生产达到一定的规模时,企业才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为了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降低企业决策的风险就必须在投资时先了解该项目应达到的经济规模。一般来说,当企业从最初的很小的生产规模开始逐步扩大的时候,企业所面临的投资决策风险则是先大后小的。在企业得到了生产规模扩大所带来的全部好处之后,一般会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将投资决策风险保持在一定水平。在这以后,企业若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就会使投资决策风险又有加大的趋势。
4.选择投资区位引致的投资风险
我们知道,资源的分布在不同的地区是不同的,从而使的各个地区有着不同的资源比较优势。因此,在进行项目决策时,必须考虑到不同地区的这种优势,从而在投资后能充分的利用这种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使得投资进入的决策风险大为降低。如果不考虑客观存在的比较优势的要求,仅从经济效益的目标出发确定项目投资区位,将使项目投产后有可能处于区域竞争的劣势地位,从而增大投资决策的风险。
二、投资决策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任何一个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投资也不例外。投资进入某个领域的决策过程既涉及到外部环境,又牵涉到内在条件的变化状况。因此,投资决策风险产生的原因取决于外部环境与投资体制内在条件的影响。
1.投资决策风险产生的外部因素分析
投资进入任何领域都要遇到政策、法律、体制与市场等外部环境的限制。而这种外部环境限制实际就是投资进入的壁垒。因此,投资决策风险根源于投资进入的政策壁垒、体制壁垒、法律壁垒与市场壁垒的变化。
(1)投资进入的政策环境与决策风险的产生
任何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都要符合国家的一系列投资政策的规定。这样,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的投资进入的经济政策,这就构成投资进入的政策壁垒。总体说,国家应当高度稳定投资进入的政策壁垒,避免建设单位发生“一窝蜂”式大上项目之后,国家又被迫大面积停缓建设项目从而遭受投资决策的风险。因此,在投资以前应仔细研究国家的政策条件及它们的变化趋势,是控制投资决策风险的前提。一般来说,当国家采取一系列较为宽松的进入政策时,会使投资进入的政策壁垒较小,投资决策的预期风险降低;反之,就会使投资进入的政策壁垒加大,投资决策的预期风险加大。
(2)投资进入的体制环境与决策风险的产生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项目的投资决策需要通过政府的审批程度,得到政府授权与许可之后方可上马。这样,政府就通过项目审批把关为投资设置了体制壁垒。同时,由于政府也有许多不明白的原因不可能使某项投资得到立刻审批,所以就会造成误工,致使整个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进行,从而使投资项目决策风险明显加大。因此,在进行决策投资时要必须考虑到审批的程度和审批的时间。一般来说,项目的审批程度越简单、审批的时间越短,投资项目决策风险就会适当降低,反之亦然。这充分说明当前投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仍是企业的投资决策权没有完全落实,政府审批项目的范围仍然过宽,企业仍然难以成为真正独立的投资主体和市场主体。由于政府并不比企业了解市场,再加上繁琐的审批程序,漫长的时间,尤其是投资建设使用的行政审批权基本被少数权力部门和个人控制,项目在高度垄断、封闭的状态下层层审批,缺乏有效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所有部门都批下来后,市场最佳投资机会已经错过。所以依靠行政手段审批大量的具体项目必然是低效的,必然会使投资决策风险加大。
(3)投资进入的法制环境与决策风险的产生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不正当竞争,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要求有关投资进入时必须遵守与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这就是投资所进入的法制壁垒。一般来说,如果与投资有关的一整套法制健全,如在保护公司产权免遭侵犯方面严格执法、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方面严格执法、在信用担保方面严格执法、在履行经济合同方面严格执法,那么国内外不同类型的投资主体就会在项目决策前感到很安全,在发生经济与法律纠纷时可以有效维护项目所涉及的各种权益,从而有效降低合理投资决策的风险,加大不合理投资决策的风险。目前,与外商投资法律环境相比,国内厂商的投资法律环境很不完善,国内投资决策的风险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与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使得投资决策中的侵犯知识产权,不平等竞争与长官意志的行为屡屡发生,如投资立项时通过的“关系工程”、“侵权工程”、“无本工程”“条子工程”,往往既违反了投资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性原则,又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从而严重扰乱了投资建设领域的经济秩序,加大了投资决策的风险程度。因此,努力健全与投资进入有关的法律环境,可以大幅度降低投资决策风险。
(4)投资进入的市场环境与决策风险产生
建设项目投产后的效益取决于其产品在销售市场中的表现。因此,投资决策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指需求风险、价格风险与竞争风险。也就是说,项目投资决策前,要对其产品所面临的国内外市场、近期与长远市场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预测项目产品卖出多少,以什么价格卖出,有多少家企业生产,项目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如何等等。从目前来看,由于“大而全,小而全”的生产结构的存在,使得相当一批项目脱离市场需求而盲目决策,造成全行业生产能力过剩。因此,投资决策需要高度重视市场风险,谨慎选择投资进入的领域。
2.投资决策风险产生的投资决策体制原因分析
(1)投资限额管理依旧存在
在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对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是运用行政指令,规定各级政府审批投资的限额和企业自主投资的限额。实践证明:这种办法弊端甚多。一是在缺少投资自我约束机制条件下,各级政府为逃避限额控制,都设法“饶过去”。例如,无权审批一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就批两个八百万元的。结果,造成投资分散化、项目小型化、规模效益差、且建设战线失控、资金缺口加大、建设周期拉长。二是由于省以下政府的投资审批权限过小,造成省级政府事实上集权过多。由于信息不灵,鞭长莫及,加之其他种种原因,使其投资决策风险加大。三是不利于企业根据需要和可能及时增加投入,调整经营方向,提高竞争能力。虽然近几年来,我国大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但投资限额管理并未从根本上得以取缔。
(2)各级政府和企业的投资范围不合理
改革以来,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重要变化。省以下各级政府和企业的自主财力有了增强,省级财力所占份额下降。与此相对应的是,事权与财权不统一,政府特别是省级政府过多的承担经济建设的职能,矛盾日益突出。一是不利于发挥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以及解决投资吃“大锅饭”的问题,且容易产生互相扯皮。二是省级政府难以集中必要的财力,加强重点建设。三是政府包揽企业投资过多,不利于理顺产权关系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致使各项投资的主体不明确,责任难以追究,投资决策风险加大。
(3)投资决策权利主体不明确
企业的投资决策权没有完全落实,政府审批项目的范围仍然过宽是当前投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于政府并不比企业了解市场,再加上繁琐的审批程序,漫长的时间,尤其是投资建设使用的行政审批权基本被少数权利部门和个人控制,项目在高度垄断 、封闭的状态下层层审批,缺乏有效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投资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扩大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投资自,但投资的审批程序并没有与时俱进,仍然沿用改革开放初期的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管理办法。不仅影响了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地位的确立,直接侵蚀了企业的投资自;而且繁杂的审批程序和环节,产生了巨大的寻租机会;助长了行政领导直接决策的“首长工程”和“样板工程”的产生;扰乱了市场经济运作规划,降低了投资效率,导致投资决策风险加大。
(4)投资管理责任制不明确
一是决策机制不科学、不完善。一些投资管理者缺乏科学态度,仅凭主观热情和兴趣决策。对投资项目,投资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缺乏周密的调查研究,个人盲目拍板,造成决策失误,决策风险加大,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二是投资预警系统弱化,监督机制不到位。三是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不力。
由以上可知,投资决策风险受以上内外因的共同制约,但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因此为了降低投资决策风险,我们有必要对投资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防范,进而规避投资决策风险。
三、投资决策风险的防范措施
1.改投资限额管理为资金来源管理,进一步下放投资审批权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凡应由企业办的事交给企业办,能由下面决定的问题交给下面决策,把投资自交还给企业。凡是地方和企业自己筹措资金,自行平衡建设器材和产供销的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均由地方审批和企业自主决策;对“三资”企业项目,亦应由提供配套资金的部门或企业审批。
2.把事权与财权统一起来,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和企业的投资范围
实行“谁收益,谁投资”的市场经济原则要求正确划分政府和企业的投资范围。从改革的方向上看,凡属经营性建设项目,原则上由企业和建设单位自行筹措建设资金,政府宜逐步退出对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投资,重点安排好非经营性建设项目。考虑到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市场功能较为有限,有些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的大中型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宜再有政府都承包。如:高校住宅过去都有政府拨款。因此,对社会效益较好,而自身经营效益比较低的经营性项目应由政府直接参与投资或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而对自身经营效益好,投资回收期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应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入,必要时由政府给予一定的垫息支持。
3.明确投资决策主体及其投资决策风险责任
要对项目投资决策做到“事前”防范与有效约束,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企业市场主体资格,将投资决策权完全下放给企业法人,使投资决策者真正成为投资风险的控制者,并且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负责、谁收益”的原则,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均有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将投资决策的风险责任落实到企业法人,从而避免用政府责任顶替企业责任,用集体责任顶替个人责任,使得投资决策真正受到风险约束。其次,审时度势,灵活进行投资决策。在确定投资目标时,必须认真权衡决策的安全性与效益性。要注意量力而行,避免过度负债与贪大求洋,强调“大本大利,小本小利”。
4.落实投资决策责任,加强投资约束机制
下放投资审批权,落实企业投资自,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应当坚定不移地推进,实施。问题是决策权下放之后,必须让各投资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落实投资决策责任,加强投资约束机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
基本要求是有投资方委派代表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业主,从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设计、建设实施直至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和债券本息、实行全过程负责。原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改建,扩建的则无需另设业主,因为企业组织本身就是法人。
(2)重视运用信誉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誉机制十分重要。它是把项目或企业负责人权利结合起来的重要手段之一。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是社会化经济,项目或企业负责人要与社会打交道,必须十分重视自己的信誉,否则寸步难行。一个项目或企业负责人如果事业卓有成效,他就会享有很高的信誉,经济和社会地位就会上升,甚至身价百倍;反之,如果项目失败或企业破产,他就会丧失信誉。按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所有企业或公司都不准聘用。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信誉机制比经济责任对项目或项目负责人更有约束力。
(3)把项目管理同经济责任挂起钩来
一个建设项目失误或管理不善,少则损失几十万元,上百万元,多则损失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投资项目负责人都难以或根本无法承担这样大的经济责任。但是,完全不承担经济责任,也是不可取的。比较可行的办法是,规定项目负责人交纳一定数量的风险金。如项目建设成功,符合要求,则退还风险金,并付给利息。对成绩显著者,还要给予奖励。相反,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则视程度扣减部分或全部风险金。这样,有利于落实项目投资管理的经济责任。
(4)落实政府机关审批项目的责任
从投资方的角度,就BT工程项目的前期筹备、中期合同签署、后期实施三个阶段,以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视角,分析各阶段的法律风险点,并提出法律风险防控的建议。
关键词:
BT模式;项目投资;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
1引言
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公共基础设施需求加大和政府投入及偿付能力不足的矛盾,促使借力社会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种融资模式应运而生。BT是其中一种投融资建设模式,即项目业主通过招标选定投资方,投资方设立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管理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建成后移交业主回购。BT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有助于控制成本,提高投资利润,拓展相关业务链条。但是,各种合作方式均有利弊,如何应对随之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在法律框架下灵活设计投融资模式,规避法律风险,赢得更大竞争优势,成为承建商和投资商目前重点研究的问题。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是针对前期项目筹备、中期合同签署、后期项目实施等三个不同阶段特点的全流程、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该体系借鉴BIM的全周期协同、信息传递等管理方法,根据不同项目性质和业务特点,将法律风险管理要点与项目业务操作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风险防范,体现法律管控的价值。本文从投资方的角度,以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视角,分析BT工程项目应防范的法律风险点,并提出法律风险防控的建议。
2项目前期筹备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控
项目前期筹备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控,约占BT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30%。在项目前期筹备阶段,投资人将通过尽职调查做出决策,包括是否投资该项目、以何种模式投资、投资规模有多大,是否引入合作方、资金实力是否能够支持项目完成,是否需要借助外部资金,如果需要融资,融资结构如何设计等。做出这些项目决策前需要在尽职调查的信息基础上,衡量各方面潜在风险以及对项目回报的影响,评估投资的可行性和回报率。该阶段主要法律风险及防控建议如下:
2.1投资环境风险
2.1.1风险成因法律环境方面:如果特许建设项目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未能如期获准或取得必备的资格许可、政府不履行协议、税收增加、项目授权的专有唯一性被打破、项目所在地政策法规发生变动、适用法律变更、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监管力度变化、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不满足城市规划、当地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将会直接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完工、投资无法退出的重大损失。市场及不可抗力因素方面:如果项目所在地经济实力薄弱、财政收入乏力,人文环境不适宜项目建设,都将影响政府的回购能力、政府资金计划的落实;如发生项目合作各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或社会事件(如战争、疫病、自然灾害等),将会导致工程无法如期完工且造成经济损失。另外,如项目涉及的政府许可审批、征地、房屋拆迁、综合管网迁建等投资方无法控制的环节过多,则有中间环节费用超支、成本不可控的风险,会导致投资损失。
2.1.2防控建议对当地法律法规、政策、税收要求、法治环境等进行调研,落实近几年当地的财政收入情况及业主资金来源,考察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投资规模与政府财税承受能力的匹配度以及政府回购能力、政府优惠政策的延续性、政府的项目资金计划;对项目经济可行性、适宜性进行全面调查评估。
2.2项目自身及投标风险
2.2.1风险成因项目所需要的关键技术,如果不是投资方擅长领域或主营业务、项目业主不熟悉该类项目的特点及招投标流程、项目业主与投资方属于首次合作,不了解双方履约质量,都会给项目的履行带来争议风险。如业主提供的项目资料不全面、限制投资方对分包商的选择;投资方未能仔细阅读招标材料、勘察现场细节,将可能出现投资方对于业主的要求出现理解偏差、对项目建设环境不了解、项目运作规划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够、工程量估算不准确、盈利预测失准、联合体或分包商不配合管理等的风险。
2.2.2防控建议与项目发起人沟通,尽可能收集项目基本资料,现场勘查项目环境;研究吃透招标文件及附带的合同文本,了解技术路线、质量标准、保函/保证金方式、资信文件,了解投标联合体或分包商的资信信息,准确测算项目工程量;选择技术路线成熟度高的方案。
2.3项目融资风险
2.3.1风险成因大型基础设施BT项目一般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需要投资方具备一定资本实力或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如果采用融资方式进行杠杆投资,则需考虑融资及再增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如金融环境变化、货币利率波动、通货膨胀、担保不足、合作股东投资款不到位等。如果上述风险影响到投资方融资能力,会导致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投资无法收回。不同的融资方式也会有其相应的风险,譬如债权融资比例过大,会使资金成本提高;股权融资比例过大,将可能发生公司控制权转移。同时,融资时如提供的担保不可靠,将可能面临无力偿还贷款,贷款违约产生赔偿责任的风险。
2.3.2防控建议(1)多渠道融资:衡量自身的资金实力,在全面风险分析基础上,确定项目最小现金流量水平和债务偿受能力;综合考虑融资金额、时间、费用等因素,在目前初步形成的银行、资本市场、信托、基金、地方与中央政府投资等组合而成的多元化融资框架下,发挥杠杆的作用,选择适宜的融资方式,合理安排各种融资方式的比重(如发起人战略投资及发行股票等股权类投资,银行贷款、基金信托通道融资、发行债券等债权融资),以减轻资金压力并尽可能降低融资成本。在同一融资渠道下还可以细分,如银行贷款可以长短结合、期限可以“前长后短”、可以选择独家或多家银行贷款方式等。(2)多方担保支持:投资方可通过项目公司与贷款方签订贷款合同及有关担保合同,借助项目方母公司信用担保、政府或其他商业机构担保、以及项目自身抵押等形式,协助投资方取得贷款。为落实项目发起方的协助融资承诺,投资方可与发起方在合作合同中明确约定发起方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约定发起方同意以自有资金、项目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或收益置换项目投资人的银行融资担保,向投资方出具付款银行保函,约定由发起方下属国有公司为发起方回购履约出具履约担保函/回购承诺函/付款承诺书,作为BT合同附件。承诺函保证:如保障措施仍不能保证发起方履行回购义务,发起方下属国有公司以其合法、有效的国有资产为发起方提供回购履约保证,回购担保金额与回购款相当。
3合同签署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控
项目中期即合同签署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控,约占BT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40%。在合同签署阶段,要明确BT模式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并形成合同体系。主要由四个方面组成:A.政府与投资人之间的项目主协议,如《BT项目合作合同》/《特许建设合同》,以解决BT投资合作模式问题;B.投资人与融资机构之间的协议,以解决资金安排、融资事宜,包括贷款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等;C.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的文件,包括《股东协议》等;D.投资人建设项目的协议,包括工程施工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合同和保险合同等,以解决商务层面事宜。其中最核心的是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的《BT项目合作/总承包合同》。项目全过程中的重要风险点,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设计提前预防控制。与事后维权相比,事前控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合同签署阶段重点关注的法律风险及防控建议如下。
3.1工期风险
3.1.1风险成因如未能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完成各阶段工程和竣工验收,投资方作为项目总承包方将有被业主追究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的风险,同时,双方对工期理解的不一致,也会导致纠纷产生。
3.1.2防控建议(1)约定工期:明确约定工程分几期建设,每期多少日,起算日如何计算,并注明如有调整以实际调整日期为准;(2)约定例外情形:对可能引起工期延长,且总包方可以相应免责的情形作出明确的限定,包括发起方原因(延迟办理项目建设手续、征地拆迁、水电供应、周边关系等)、不可抗力事件、设计变更等。
3.2价款风险
3.2.1风险成因前期对项目成本估算不足,会导致合同价格偏低,投资损失;付款条件和进度约定不合理,也会出现业主方付款迟延等情况,导致资金短缺;价款条款约定不明,还会造成工程竣工结算时,双方就工程价款发生争议。
3.2.2防控建议(1)计价方式:在前期投标和商务谈判中,要充分考虑和评估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因素,风险高的项目还需要预留一定的风险准备金,在总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计价方式(固定价格或可调价格)、计价依据、可调价格方式中价格调整因素、工程量变更和费用波动调价的方式等内容;(2)付款进度:在总包合同谈判时,争取更好的付款条件和较高的预付款比例,提高进度款支付比例,并使支付节奏与项目进度相匹配,保证总包方现金流充足,注意降低尾款质保金约定比例,期限不宜过长,否则易造成投资方长期压款;(3)分包匹配:在分包合同中,尽可能转嫁项目资金风险,约定分包付款节奏与项目进度及回购款支付节奏相匹配,将回款风险与分包商绑定,尽可能将收款压力转移给分包单位,最大限度降低投资方垫资比例;(4)变更限定:为防止履行过程中设计需求变更导致成本超支,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变更的触发条件、变更范围、变更程序以及价款变更的依据等,并在履行过程中保留需求变更证据。
3.3质量风险
3.3.1风险成因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如业主与总包方就工程质量标准理解不一致,会导致争议发生,验收不通过,造成总包投资方返工、延期、甚至工程无法移交,投资款无法回收、违约赔偿的风险。
3.3.2防控建议总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质量评价标准、工程技术要求、质量检验程序、发起方的特别要求、边界条件、完工和运行标准、技术完工标准、财务完工标准等。这些既是实施指引、检验标准,也是发生纠纷诉讼时的评判依据。
3.4回购风险
3.4.1风险成因BT建设模式中,项目投资方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项目回购风险。由于BT模式没有未来的项目经营利益作为投资回报,投资者将项目建成后,政府必须以财政资金将项目立即回购,并完全靠政府财力作保证,因而对政府财政资源的依赖度高。因此,如果政府信用发生重大变化,必然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投资回报。理论上,地方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机构按照BT合同按期向项目投资方支付项目回购款,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却信用不佳,不能遵守合同的约定,具体表现如:(1)优惠承诺不能兑现:为吸引投资提出的税收、用地、拆迁补偿、回购担保等优惠条件出现重大调整。(2)资金紧张政府不能回购:由于区域条件不同,各地的政府财力相差较大,加之政府财政资源的投向多元化,投资项目较多,如果政府负债过多或回购资金量准备不足,必然对项目回购能力造成影响。
3.4.2防控建议(1)取得政府方征信担保。政府下属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公司为BT项目提供第三方担保。如:以该公司的资产或政府垄断性经营权(如景区收费权等)抵押担保;在提供信用担保的同时,为使其更具实现性,附加如下两种担保支持,即申请政府财政预算作为担保和以土地出让金收益权保证回购款的支付。申请政府财政预算作为担保即项目投资人可要求,由该公司提供当地人大常委会批准本项目回购款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决议,以及当地政府关于以财政性资金预算支付本项目回购款的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以土地出让金收益权保证回购款的支付,即政府以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作为回购担保,就履行回购义务所需的资金,以未来若干年土地出让金中地方政府留存部分优先偿还,由政府部门就偿还资金的时间做出书面安排并质押“土地证”。(2)发行政府债。以政府作为发债人发行政府债券,不同于城投债,政府债是明确以政府为发债主体,以财政预算为担保的债券。(3)设定回购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回购款构成”、“投资回报计算方式”和基价变化条件(因发起方原因而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变更设计,以及发生合同约定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回购基价发生变化的,该变化应如实反应在回购基价中);基价影响因素(项目承发包模式、回购期融资费用、自有资金和融资资金比例、投资回报率);合同价格调整影响因素(法律变动、重大变更、价格变动、工期延误、建设工程费用、融资费用)及回购款结算方式、条件、程序。(4)设定违约责任。合同中明确约定发起方未按期支付回购款时,应支付的延期违约金、计算基数及延期违约赔偿费计算周期。(5)购买保险。为BT项目建设投保商业保险是防范非系统性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目前就BT项目运作可考虑政府回购险、建设工程一切险以及与项目运作有关的其他附加险。建议约定项目发起人为BT项目回购投保政府回购险,并约定不能按期回购时,以项目投资人作为保险受益人。
4项目实施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控
合同签署完毕,进入履行阶段,工程也开始设计、采购、施工的建设全过程。项目后期即实施阶段法律风险及防控,约占BT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30%,重点关注的法律风险及防控建议如下。
4.1采购风险
4.1.1风险成因该类风险主要表现为能源、原材料、设备供应不足或不符合要求而影响项目施工进度,使项目生产能力下降。具体如:采购价格超预算、设备的供货周期长,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设备售后服务不到位,采购文件对性能、质量验收标准不明确,附带的说明、图纸、资料不完整,越权采购,货品运输、装卸不当、安装过程违规等。
4.1.2防控措施(1)价格控制:严格按照预算控制采购,价格不能超标;(2)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考察,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检查资质,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通过招采管理流程,从合格供应商库中按标准选择;完善供应商考核评价,确保按时供货及货品质量;(3)售后服务:与设备厂家沟通、协调,保证售后服务满足工程需要;(4)采购文件:将供货时间、方式、质量、价款、运输交付、验收、维保等事项在采购合同或采购任务书中明确约定;(5)采购验收:加强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拒绝使用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
4.2施工控制风险
4.2.1风险成因(1)人员素质风险:项目经理的经验和能力欠缺,业主代表管理水平低,项目管理人员经常变动,与业主、监理、分包商、政府部门沟通能力欠缺等,都可能影响到项目的管理业绩,执行人员不了解合同关键条款,会导致违约风险。(2)成本控制风险:在BT模式下,政府对项目规划是粗线条的,建设期还存在利率和材料价格上涨的可能,项目投资者几乎承担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成本风险,从而导致项目成本控制的不确定因素增多。而且,BT模式没有经营环节,不能通过后续行为来补救,投资者争取盈利的主要方法就是控制建设成本。如果对分包商的现场签证把关不严,将造成分包费用增加;设计施工变更,但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要求业主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导致费用、工期增加无证明文件,造成费用损失;现场设备、材料保管不善,增加项目成本等。(3)质量控制风险:施工分包的项目,如果对分包商的承建能力、技术力量、施工水平、设施设备、管理手段等把关不严,或者对分包与总包之间的施工、管理、原材料配套等方面衔接不好,都容易出现建设质量问题。防止分包商以过低的成本报价中标,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发生工程质量低劣的情况。(4)生产安全风险:安全管理很繁琐,但是安全无小事,如果现场管理不善,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导致总承包方受到行政处罚、损害赔偿。
4.2.2防控建议(1)人员管理:组织合同交底、全体项目团队成员学习明确合同中的管理重点、强化项目人员履约意识;加强项目业主方、监理方、各分包商等参建方的沟通;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如技术监督局、质检站、环保局等)建立联系,熟悉办事流程;(2)成本控制:严格控制项目毛利率及成本预算,在预算的框架内,控制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做好施工图预、决算的审查工作,做到工程预算不超设计概算、工程决算不超预算;根据预算决定工程如何分包,做出分包预算计划,保证施工过程有预算控制;再行选择相适应的分包方、采购底价;提前确定资金使用计划并分解到各个工程项目中,及时对资金使用情况与使用计划进行对比调整;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进行投资时机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原因,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如果施工单位要上调费用,应与政府协商一致后方可允许,建设总价相应上调。(3)设计施工管理:加强对设计院的管理和对设计文件深入评审,从设计环节保证工程质量;设计与施工相结合,在设计阶段即做好造价控制工作,可采取限额设计,从工程实际使设计与施工相协调,尽量减少大幅设计变动造成的损失与浪费。按照批准的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保证总价不突破投资估算;施工过程实行全过程监控,认真进行工程计量,复核工程付款账单后签发付款证书,不合理的、超预算的不能签证,保存施工记录、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防止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算书时出现冒算多算、高套定额单价、高套取费标准等提高工程造价的现象。在施工环节中,现场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设备、材料质量合格后再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安装前需进行技术交底,特殊工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交底。(4)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编制全面风险清单并交底,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所有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例会进行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员每日现场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供照明、警卫、护栏、警告标志灯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卫生、计生、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须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对已完工部分工程做好保护工作,包括防雷电、防火等安全防护。可通过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来分担施工安全风险,并明确约定由哪方来承担投保责任。
4.3竣工移交风险
4.3.1风险成因项目施工结束进入竣工验收移交程序,由于施工过程中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材料、设备、工期等都会随着工程的推进发生大量变更,如果工程质量出现瑕疵、竣工材料不全、工程造价调整的文件依据不足,都会造成价款结算时产生争议,甚至导致诉讼的风险。具体包括:竣工验收手续未完备;撤场损失;项目档案不完整;未结清账目;存有纠纷、诉讼;未及时遣散项目临时人员等。
4.3.2防控建议(1)授权代表: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约定各方有权检查及签字的代表。(2)竣工文件:完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各种进度/专业会议纪要、往来信件等文件,工程实施全过程都须留文字性痕迹,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更,要留有双方认可的书面依据,便于竣工结算及应对可能发生的法律诉讼。
5结语
BT投资项目的风险具有全局性、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不可能保证项目完全无风险,但可以通过风险识别、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与事后维权,达到风险控制的效果。本文围绕BT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全流程,运用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风险防控的理论体系,分析了BT投资方可能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点并提出相应防控建议。对于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融资,项目参与各方可以根据不同项目特点进行合作模式与法律框架的构建,BT模式仅是其中一种基础模式,本文抛砖引玉,其他各种投融资模式可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设计,在社会资本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按照“风险由最适宜一方来承担”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可使风险控制能力、风险程度与所得回报相匹配,开拓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的新空间,以期达到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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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律师法律风险风险防范
一、某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A公司是一家集硅棒、硅片、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组件、BIPV的研发、光伏发电系统的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由韩国独资控股,于2006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是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该公司计划在江苏省某市建设厂房,占地面积500亩 。总建筑面积22万多平方米,主要由电池线厂房、组件厂房、仓库、综合楼、餐厅等18个单项工程组成,总设计生产能力700MW。概算投资7.9亿,工期10个月。
二、组建投资控制项目部
接受A公司委托之后,针对该项目的具体特点,我们将该项目作为公司的重点项目,立即组建了一支职业素质好、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管理优的跨专业的项目团队进驻工地现场开展投资控制工作。项目团队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一名(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师、注册建造师);土建、安装注册造价师各一名;土建、安装造价员各一名;建设工程专业律师两名。
三、投资控制项目部的工作安排
投资控制项目部组建之后,我们立即投入工作并制定了工作目标,确定了工作计划:(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有关的工作会议;(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完成工程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5)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7)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8)施工全过程跟踪合同管理,及时提醒业主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并适时出具法律意见书,规避业主被索赔的风险;(9)收集固定施工现场相关证据,特别是索赔证据,为业主今后行使索赔或反索赔权利做好准备;(9)协助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处理突发事件,避免法律风险。
四、投资控制项目部的工作方法
(一)注重造价专业的主动控制。以事前计划、过程控制为主,事后的审价仅作为投资控制的辅助手段。比如:投资控制项目部进场之初,对各相关单位(业主、承包人、工程监理等)进行书面交底,明确告知投资控制项目部的工作流程及需各方配合事项。强调凡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应经投资控制项目部参与评审通过后才能实施,否则,不予认可。如:承包人施工的五号仓库塔吊基础(预应力管桩)未经投资控制项目部人员参与方案评审,擅自施工,故不予认可。
(二)注重造价专业的动态控制。定期(每月或每季)对投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即时报告突破控制目标的趋势和可能,并提出调整措施和建议,而不仅仅是验工计价、现场签证等常规工作。如:按合同约定,承包人拟申报机电工程预付款3539万元,考虑到发包人财务现金流暂时不畅,投资控制项目部向发包人建议,以“承包人实际进度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为由暂缓支付机电预付款,待条件成就时,再予以办理。由此,暂缓了发包人的财务现金支付压力。
(三)注重合同管理的主动控制。在投资控制项目部服务团队中设置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岗位,加强对合同管理的主动控制,是我公司实施投资控制的一大创新,也是本项目的一大亮点。建设工程专业律师的主要作用就是主动协助业主时刻密切关注合同,规避法律风险。投资控制项目部进驻现场后,专业律师立即全面分析各类合同,特别是对“EPC总承包合同”进行逐条分析。全面评估业主面临的法律风险,并提出解决办法。如本项目《施工总包合同》有这样的规定:“乙方提供的资料及申请报告等,甲方须及时进行确认(从资料送达当天起算,5天内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默认。特殊情况的确认时限由双方另行商定。”
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应当及时对承包人提交的资料及申请报告等(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在五天内进行审核确认,五天内没有答复的视为默认,无论签证单和设计变更联系单的内容是否合理,都将成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如此将直接增加业主的投资成本、增加承包人的索赔成功率。
律师发现以上条款后及时提醒业主加强收文管理工作,确保与工程监理的有效沟通。请业主尽量将收到的承包人文件及时转交投资监理进行审核。如果在收到文件后发现时限将至,来不及仔细审核时,建议业主向承包人发送提交补充材料的函以便争取审核时间。这样直接避免业主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五、投资控制项目部的实践经验
(一)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局限性。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具有立项复杂、投资大、周期长、参与主体多、风险多等特点,任何一个环节的管理疏漏都可能导致投资额的增加。因此要真正做到项目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及财务核算管理,就应将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向前延伸到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编审和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评审、前期工程的投资控制和招投标阶段的咨询,向后延伸到结算审核、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协助通过审计。
(二)法律全程跟踪是控制投资成本的有效手段之一。建设工程项目参与主体多,包括政府部门、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等,因此其牵涉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从项目策划到立项、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环节都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比如策划及立项方面的法律风险;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及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工程造价管理(设计变更、签证)中的法律风险;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风险;工程结算中的法律风险;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的风险等等。
法律的全程跟踪服务可以让项目决策者做到未雨绸缪,提前防范法律风险,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进而降低项目管理成本。同时,将法律与投资控制相结合,可以更有效地为控制投资成本提供法律支持。另外律师的全程跟踪还可以提前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诉讼保全证据,避免败诉而承担法律风险。
(三)投资控制对团队人员的综合能力要求非常高。投资控制团队人员不仅要有造价专业知识,还要有广博的施工技术、工程监理、工程法律、沟通协调等各方面综合知识,更要有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唯有如此,才能在投资控制服务过程中做到事先预防、主动控制,临危不惊。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投资;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控制的概念及意义
1.1投资风险控制的概念
投资风险是指一个企业在对外进行投资的时候,由于受到外部及内部等诸多条件的影响,存在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甚至丧失本金的风险。投资风险控制是指相关部门或企业采取一定的措施对企业进行的投资进行预测、评估等形式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将风险降到最低。
1.2投资风险控制的意义
(1)投资风险控制可以帮助企业创造价值,维持自身企业的正常运转,减少投资风险和不必要的投资损失,抢占市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风险控制会降低商业交易的风险,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帮助企业规避交易风险。
2企业财务管理的概念及意义
2.1企业财务管理的概念
企业的财务管理是指通过会计工作、利用会计信息对企业的各项活动进行的指导、调节、促进和约束,进而到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2.2企业财务管理的意义
(1)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环境也越来越复杂化和多样化,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可以有效控制企业的资金流向,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随着我国加入WTO以来,各项制度政策都要与国际接轨,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也是实现企业风险投资控制的必然要求。
(3)实行企业财务控制是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有效防止企业违法和企业效益的缺失,同时也是保证企业经济正常运转的必然要求。
2.3企业风险投资控制和财务管理的现状
(1)企业管理者的财务管理意识薄弱。企业管理者往往对财务风险的警惕性不高,缺少对财务风险进行预测和防范的经验。且企业中普遍存在管理者“家长制”,在投资或融资的决策过程中,不是依靠科学的财务分析,而是依靠“家长”的个人经验,投资或融资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
(2)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目前我国在企业财务管理相关的法律还存在很大的漏洞和不足,不健全的法律法规导致部分企业钻法律漏洞,法律制度的约束性较差,对企业财务风险的预测和防范只能依靠已经暴露的危机来进行识别,经济纠纷大量出现。
(3)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往往存在组织建设不健全,人员配备混乱的现象,这不仅使职能部门的职权得不到完全的发挥,也起不到相互监督的作用。缺乏相互监督的企业内部容易出现企业财务管理缺失的问题。
(4)欺诈、违约及拖欠款现象严重。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当前存在很多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盲目投资,盲目赊销,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5)对客户信息不能全面、客观的掌握。由于企业运营成本低,利润薄,所以企业大多不设置专门的部门对客户信息进行全面的了解、记录和评价。企业信息管理制度的缺乏增加了商业风险,影响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
3财务管理过程中投资风险的控制策略
在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对企业项目投资风险予以控制是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重要途径。在企业的具体项目实践过程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强化企业投资风险管理程序中的评价与审查环节
在审查与评价过程中,要对企业的对外投资风险管理的组织健全性进行审查,企业根据自身规模的大小、管理水平、投资项目风险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性质等特点,在财务人员的指导下,让企业的全体员工都参与到其中来。逐步建立起一个结合了企业风险管理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外部风险管理服务以及非专业管理人员于一体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在整个体系当中,整个体系以风险产生的原因、产生的阶段等为依据,在企业投资项目的各个阶段进行实时调整,并以完善的制度为依据来确定各个参与主体之间的职责、利益、权力等,使得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一个相互融合的有机整体。
3.2分析投资环境,合理确定投资规模
企业应该根据预投资行业的发展情况以及竞争程度等进行分析,尽量选择没有高度垄断问题存在的行业(公共事业),且竞争性较低的行业来进入。同时,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还应该对企业在进入该行业之后能够在该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市场需求量等进行预测,只有对市场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之后才能对投资风险予以充分的防范。再次,通过规模投资的方式化解投资的成本风险。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的投资效益不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形成对应的规模投资,不能通过形成规模投资效益,导致企业的运营成本高、竞争力低下。因此,企业在投资的过程中可以通过适当增大投资规模来实现企业投资成本的节约,最终实现投资效益的增加、投资风险的降低。
3.3保持主业发展,充分利用闲散资金
从现代企业的战略经营管理来看,任意一个企业都应该对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进行培养,使企业的产品与服务都能够达到行业的领先水平,使自己企业的主业得以稳定发展。这样,企业后续的投资和发展才能有动力、有潜在能力。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不能够为了所谓的多元化投资而选择那些和企业主业相关性不大的投资项目或者是两者之间利润率相互独立的项目来进行投资。这样不仅分散了企业的资本,同时还使得企业的经营管理资源从主业中分离开来,使得企业主业失去发展前景。
4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生产经营日趋激烈,而投资是企业得以发展的必要途径。在投资的过程中,如何避免由于投资风险而导致企业经营受阻,企业发展受限等成为了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
参考文献
[1]杜凤云,岳丽红.浅议现代企业项目投资风险管理[J].管理学家,2010(9):1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