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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道德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认真宣传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全乡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之风。
二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实践工作相结合。派出所、法庭、司法等部门,在开展日常工作时,把执法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把维权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广大人民群众从具体案例中自觉接受和了解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民生相结合。在解决民生问题时,对涉及“三农”问题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认真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得到实惠的同时,从心底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自觉接受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在实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乡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着力从提高村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上下功夫,从而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五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创建民主法制村相结合。借村级换届选举之机,认真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改委完成后,又指导各村健全了《村民自治章程》。**年,在巩固五谷村“省级民主法制村”的基础上,又在金凤村开展民主法制村创建活动。按照“四民主”、“两公开”的要求,完善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村委会的职责》、《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村规民约》等制度。民主法制村的创建,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充分发挥村民的民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这是个工程车轰鸣驶向炊烟袅袅的时代。至2005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1.38个百分点的速度飞速发展:工业园区纷纷落户于农村地区,失去耕地农田的农民,集中搬迁居住,成为新市民。然而,在此过程中,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不断受到侵犯,各种农村的爆发,揭示着农村基层矛盾的不断激化。因此,建立全面而有效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是不断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必要举措。
城镇化过程中农民权益流失现状
农民的各种合法权益如同他们世代耕种的土地一样,随着城镇化的飞速发展而不断流失。
首先,土地赔偿不公平。主要表现土地赔偿标准不够公正合理,按照目前的规定征地补偿费是按照与市场无关的静态政策性价格来计算的,与土地的市场价值严重偏离;同时,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也很不合理。农民实际上只能拿到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部分安置补助费( 此时必须是农民自谋职业),而集体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以及部分安置补助费(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的补偿费用已经很低的情况下,再经过地方政府、村一级的层层过滤,最后到达农民手中的补偿金已是所剩无几。
其次,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劳动对象:土地。耕地农田被占,农民收入来源得不到保证;再加上他们通常文化程度不高,也无适应现代工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能,想要顺利再就业,扩大家庭收入来源确实十分困难。
再者,土地增值收益权,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生产水平的提高,土地、林地在未来社会中将成为最珍贵的资源,其本身的经济价值和附属物的可能性收益无法计量。而目前,正对耕地的补偿补偿范围只包括了土地的直接损失而未考虑土地的间接使用价值、非生产性收益以及土地对于农民的就业与社会保障价值。
最后,搬迁后的农民的社会基本生活保障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从农村走进城市的农民,处境相对其他城市人来说,处境更加艰难,体现在生活成本的提高、子女入学困难、养老和医疗保险等各个方面。切实为这些新进城的农民解决这些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困难,是摆在城镇化进程面前的又一难题。
引发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权益流失的原因
我们应当看到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我国近年来获得的改革成果中城镇化功不可没;引发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权益的流失不是城镇化本身的过错,而是由以下与城镇化配套的法律法规等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善而造成:
一是,与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设计的不完善。虽然《宪法》修正案确定了土地补偿和保护私有财产,从最高法的角度确定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但是其他子法律《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以及地方性相关法规之间却有冲突和遗漏,这就给侵犯失地农民权益的活动带来了可趁之机。同时在具体实施上,存在着征地补偿标准偏离市场价、分配不合理、征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不完善。首先按照目前城镇化的速度,绝大多数地方都已经逐渐打破了长期存在的户籍壁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已涵盖大部分农村,其补偿标准也从200元/人・年提高到240元/人・年,然而面对由于集中居住所上涨的生活成本,也是杯水车薪难以测底解决问题。其次,绝大部分失地农民搬迁到新集中居住区后,手中除了捏着前期的征地赔偿款外,便再无其他可持续的稳定收入,再就业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大难题。最后,成为“新市民”的失地农民们,其子女入学也同样需要当地政府在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加大力度。
构建城镇化过程中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的思考
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作出重要指示;金德水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迎接和配合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54号),提出具体要求;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28号),提出了5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在各地认真开展自查的过程中,省政府及时召开执法检查自查工作座谈会,对自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7月下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浙人大常[2006]13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接到《审议意见》后,省政府立即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及时将《审议意见》分送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等16个省级有关部门,要求按照各自职责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浙安委[2006]7号),对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先后召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现场会和农村消防暨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吕祖善省长、金德水副省长分别就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及办公厅先后在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完善临水临崖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等方面下发文件,落实相关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整改,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将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专题采访、新闻报道、刊播公益广告和安全生产信息,积极举办演讲、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印发宣传教育资料,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省人大法委、财经委和省法制办、省安全监管局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条例新闻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海洋与渔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大法制教育力度。省安全监管局在系统内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年内对所有安全监管干部进行条例知识考核,并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等基层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赠送30多万册条例读本。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建立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教育。省级有关部门将安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高校和中小学课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教育的内容。各地还加强对乡镇街道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村公共安全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教育,在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执法检查和自查中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分门别类,分级负责,研究整改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整治工作,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今年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挂牌督办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8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27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单位和整改期限。各责任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实施整改。各督办单位认真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从目前的进展情况看,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路段,除1处因道路改道废弃外,均已整治完毕;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已基本完成,1月至10月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56人;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8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27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也基本能按期完成。同时,各市、县(市、区)政府也结合当地实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并从7月份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力度。到目前为止,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1367家,排查隐患3859处,已完成治理3587处,有力地促进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事故防范的能力,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集中开展“多合一”建筑、“三合一”企业的整治。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省部署开展“多合一”建筑消防专项整治,重点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进行全面检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9.14”特大火灾发生后,省政府办公厅立即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167号),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同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全省部署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织里镇“三合一”企业问题的彻底解决,金德水副省长专题召开会议,研究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整治问题,要求当地政府痛下决心,花大力气,全面彻底整治“三合一”企业,实现生产与生活分离,消除火灾隐患。各地认真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落实“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2249处,处罚单位389家,罚款187万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337家。
四是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9月1日开始,省政府组织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公安、交
通、农机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等严管措施,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校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违法超车、高速公路夜间违法停车以及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查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0万余起。
五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排查事故隐患71637个,完成整改63562个,其中重大事故隐患873个,完成整改640个;实施行政处罚2498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841家,提请关闭的62家,实施经济处罚2062次,罚款3727万元,受到行政处分的47人,其中行政机关领导干部12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3人。公安部门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310万起,吊销驾驶证19520本,行政拘留9547人次。其中查处超速违法行为199万起,吊销驾驶证1854本,因超速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减少552起,死亡人数减少80人。公安消防部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4万家,责令限期整改4万余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700起,罚款2700万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4000余家。交通、建设、农机、质量技监等部门也严肃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
三、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局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和协调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在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把各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和“一票否决”制度,并通过黄牌警告、通报及告诫谈话等措施,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安全监管、公安、监察、工会、检察等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不断完善查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联动机制。
二是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在各类矿山企业中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等先进安全的开采技术,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条例的要求,组织起草我省企业安全费用使用和管理办法。省安全监管局和浙江保监局联合在部分高危行业中开展相关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杭州等地设立安全技术改造贴息专项资金,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快安全技术改造。
三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和申报登记工作,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网络通信技术加强动态监控和管理。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完成2890个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工作,并实行分级动态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认真部署开展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大检查,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制订事故和环境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压(倒)罐设施、贮罐围堰、防火堤以及泄漏物料和消防水的导沟与收集处理设施,做好因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等事件的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能力。
四是推进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产业布局调整。组织专家对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关闭或搬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列入搬迁或关闭计划的6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有17家已完成搬迁,有46家落实了搬迁用地,正在实施搬迁。针对衢化片区“厂中村”安全隐患严重的问题,吕祖善省长、金德水副省长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金德水副省长还率省级有关部门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在经费和有关政策上予以支持。继续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分步退出计划和经营准入措施,今年已有14家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
四、狠抓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省安全监管局将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突出任务来抓,制定培训规划,编写教材,制作教学光盘,培训师资,分解落实培训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组织有关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力组织开展培训工作。预计到年底将完成1000万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培训任务。通过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实施,大大减少了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增强了从业人员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促进了企业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从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技术应用和改造、安全设备维护更新、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费用;落实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把好准入关。
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在全省部署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通过抓好源头、完善措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进一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努力实现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大投入,抓好通乡、通村公路安全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农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全省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84%和2.40%。全面推广“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效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资质认定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今年以来,在全省机动车新增71.5万辆、驾驶人新增69.6万名、道路交通流量激增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回落,1月至11月
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309起,死亡5904人,受伤38725人,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89%、3.87%、11.89%和12.93%。
四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标本兼冶、着力治本的要求,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省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制订了机械行业、矿山行业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认真抓好50家机械制造企业的试点示范工作和100家非煤矿山企业、8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的试点,目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达标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积极推动建筑、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组织编制我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个地方强制性标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1月至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9600起、死亡6913人、直接经济损失3065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8.7%、5.7%和12.5%。预计全年可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的目标,不突破国家下达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取得的这些成绩仅仅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事故隐患大量存在,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到实处,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尚不够到位,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法治浙江”,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三是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五是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2007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七是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八是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九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十是进一步发挥社团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今年5月初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人大代表对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这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对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是我们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规范执法工作难得的机遇。接到评议意见后,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围绕评议意见指出的问题,认真召开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并落实了整改工作计划和措施,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提高”的原则,认真逐条进行了整改,从而使评议意见在整改中得到了落实。下面,我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切实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建立长效机制,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利用周一学习夜,对内组织大型法制讲座和全员法规知识竞赛。对外送法授课,与县普法办、司法局等单位联合上街普法,解答群众咨询;和县广播电合举办每日一次的“城建之声”栏目,定期、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更新网站平台,充分发挥外宣功能。拨出专项资金,重建城建系统网站,及时更新相关页面,设立“阳光政务”栏目,加大对行政许可项目内容、审批程序、城建法律法规的宣传。编发城建法规宣传册,送法服务到基层。组织相关科室编发《城乡建设法规小指南》、《*县工业企业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办事程序》、《规划审批服务指南》等小册子,分发至各镇乡、社区、村居(目前累计发放2000多册),受到广泛欢迎。健全机制,开展领导实地走访日活动。根据城建“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工作宗旨,我局将每月10号定为“下乡走访日”,推行领导下乡走访制,按照“谁走访,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基层解决焦点、难点问题。通过恳谈、座谈、面对面、填写表格等形式,解决了一批诸如群众建房难、规划审批难等问题,梳理了一些群众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拉近了与企业和群众的距离。如为解决双环公司上市带来的办理房产证等问题,我局组织规划、审批、房管等同志,亲自到双环公司现场踏勘、丈量房屋,有效解决其历史遗留问题。
总之,在法律法规宣传过程中,我们千方百计想办法、动脑筋,创新了宣传载体,延伸了宣传触角,强化了宣传效果。
(一)在思想上强化三种意识
一是发展意识。我始终以“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的理念,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既立足当前,更着眼长远,为农民增收,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而努力。
二是安全稳定意识。本人始终把安全稳定放在心上,思想上高度重视,时刻牢记安全稳定的重要性。
三是执政为民意识。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基层干部服务的主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体恤民情,了解民意,化解民忧,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的增产增收增效作为第一目标,时时处处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
(二)在履行职责中塑造三个形象
1、塑造以身作则的形象
一是本人在日常生活中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努力提高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工作上的成熟度;二是经常与干部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始终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一心一意做好工作,全力支持班子主要领导及其他成员开展工作;三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时刻以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各项工作要求;坚持艰苦朴素,在生活上,不讲排场,不比阔气。
2、塑造以人为本的形象
本人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善于调动所分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党委、政府分派的重点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对下级组织和干部指明路子,全力排忧解难,为他们顺利开展工作铺路搭桥。
3、塑造以诚待人的形象
做人处事力求做到光明磊落,与人为善,坦诚相见。尽力做到诚恳待人、诚信做事的作风,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尽自己一分力。
(三)认真做好各项分管工作
本人分管安全、扶贫、民政、劳保、农业等工作。一是认真当好乡主要领导参谋助手作用,为乡党、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出谋划策;二是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责职和要求,创造性开展工作,科学安排,合理分工,带头抓好落实,
在乡、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所分管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1、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做好对安全生产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营造宣传氛围;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措施;三是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进行隐患排查14次,关闭整顿非法沙场1个,确保全乡安全生产零事故。XX年我乡安全生产工作被评为全县综合先进单位。
2、民政工作。一是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发放救灾资金38万多元;二是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审定报批工作,发放低保资金50多万元。
3、扶贫工作。一是做好整村推进、移民搬迁工作,全乡完成178人深山移民工作。二是做好了4次大规模的农村贫困户调查摸底工作,为争取振兴苏区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4、劳动保障工作。一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共培训人员200人。二是继续开展新农保工作,完成参保人员达3756人。
5、农业工作。一是抓好春季和秋季两次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了动物防疫零事故。二是全乡新购置农业机械36台,补贴资金20多万元。
6、作为挂村领导,我充分发挥指导与督促作用,积极为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奔小康献计献策。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对自己的业务知识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的强农惠农政策学得不深,吃得不透,从而制约了自己素质和能力提高,尤其是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掌握不全,用得不深。
二是主动为乡主要领导出谋划策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努力增强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提高为民服务能力;